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优质16篇)

时间:2023-12-03 00:21:08 作者:翰墨

活动总结是一个反思和总结的过程,通过它我们可以发现活动中的不足并加以改善。经过调研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彩的活动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今年以来,县消费者协会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消协、省、地消协工作安排的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以“我的权利我作主”年主题为主要内容,不断深化消费维权的工作内涵,不断提高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县工商局、县消协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积极牵头协调,邀请有关行政单位、机关团体负责人共14人、义务监督员4人、企业、个体户代表共12人、学校负责人3人参加,组织召开了威xx县消协20xx年第四届二次理事联系会,讨论通过20xx年“3.15”活动方案,对活动议程及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同时壮大义务维权志愿者队伍,征集消费维权志愿者, 9人,为他们颁发志愿者徽章,充分发挥他们的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参与消费维权活动。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我的权利我作主”年主题,组织社会各界开展了系列的纪念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同消协有关成员单位、企业、新闻媒体等共同主办了二o一三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主题系列活动。形成了声势浩大、内容丰富,主题突出,参与面广的局面,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消费者维权事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3月15日,由xx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工商、质监、食药、烟草、公安、环保、学校等多家部门在大方和谐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xx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陈主军副县长出席活动并作了重要讲话。xx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邓光平局长也作了讲话。

活动紧紧围绕主题,倡导抵制和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经营者诚实经营,文明经商,杜绝虚假宣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拉客宰客、制假售假等损害大方形象的不良行为发生。倡导消费者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活动现场:设有12个咨询服务台,包括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台,假冒伪劣商品辨别展示台等多个展台,在展示台上摆满了将要给老百姓讲解如何识别的电线、烟、酒、家电、装饰材料等假冒伪劣商品和老百姓需要了解的宣传资料。多家部门现场向消费者现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活动现场:表彰了20xx年度xx县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站点先进单位和行进个人,由县陈祖军副县长,县局邓光平局长等有关部门领导向获奖的7个消协分会和12名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

活动现场:活跃着一支消费维权自愿者,这支自愿者队伍由段虹号召9名青年自发组建,主要职责是向全县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对侵权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为执法部门提供准确的执法信息。

活动现场:xx县微企办组织xx县名星微型企业到现场展示xx县微型企业发展成果。大方漆器、农民画、核桃工艺品、十字锈等独具特色的产品,吸引前来前来参观的人。

活动现场:xx县工商局、xx县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发放《xx市电信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问卷》,对供电、供水、有线电视、联通、电信、移动等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调进行问卷调查。

活动现场:工商、烟草、公安等部门将全县假冒伪劣产品向大众展示并进行销毁。

“3.15”活动前后,xx县8个基层工商分局(站)、基层消费者协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以农资打假、校园环境、节日市场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的“3.15送法下乡、红盾护农”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社会各界曝光一系列典型行政执法和消费投诉案例,并下发农资、霸王条款、最低消费等一系列消费警示。

此次活动悬挂宜传横幅17条,展示展板4块,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公开销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低俗光盘、盗版书籍等价值20.5万余元,接待消费者咨询28人(次),现场受理消费投诉一件,深受广大消费者好评。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河南银监局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投诉受理情况快速调研的通知》(豫银监办【20xx】142号)精神,我行认真开展了统计和调研工作,深入梳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根据本行实际,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我行作为新设立的新型地方金融机构,成立以来,坚持服务营销的战略,一贯注重维护客户利益,切实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提倡优质文明服务,切实解决客户疑难问题,坚决制止违法经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经过我行的认真梳理,未发现有客户投诉现象。一方面是业务单一,以基础的存、贷、汇为主,几乎免除了全部中间业务手续费,主动减费让利,得到了客户的赞扬。另一方面,我行不断加强优质文明服务,持续推进服务硬软件的提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坚持做到“急客户所急、让客户满意”。五年来,实现了“零投诉”的服务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管理。为贯彻上级监管部门要求,配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工作,一方面是健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处理领导小组,由行长亲自负责,督导全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协调各方事物,及时化解矛盾,引导业务合规开展,并制定了一整套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尤其是重点明确了网点负责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的第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高效务实的措施,让客户满意。

2)、完善报告流程,保护客户权益。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我行从服务工作着手,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受理工作流程,建立了完整的流程图,并细致规划了处置程序和权限,尤其是针对客户投诉处理就行了细分,在权限范围内,要求网点第一时间处理得当,反馈有关信息,使消费者的权益在第一时间内得到保护。同时在网点公布了监督电话,由综合部门负责接收信息,确保客户反馈信息及时处置,并监督网点做好服务工作。

3)、制定奖惩机制,推行优质服务。为提升我行服务工作,杜绝各种不规范操作,我行开展了“标杆网点”和“服务之星”的评选活动,旨在全行范围内掀起优质文明服务的新高潮。通过按季度开展网点评选和按月评选先进个人,提倡使用文明用语,规范操作标准,优化服务环境,打造文明形象等内容,以“顾客满意”为着力点,提升服务内涵,同时严格奖惩,奖优罚劣,树立典型,切实将服务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落实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4)、推行评价制度,完善服务机制。在工作中,我行还进一步规定了开展后评价机制建设工作,针对网点存在的问题,开展座谈和分析会,一方面到基层网点了解员工关于服务工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等,发挥员工了解客户的优势,在一线柜面层面,落实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另一方面,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尤其是抽查和现场督导发现的问题,展开讨论,研判形势,针对工作不足,制定新的服务细则和工作措施,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将全行的服务重心切实转移到客户满意度考核上,真正做好便民益民,方便客户的服务宗旨。

我行尽管设立时间不长,但对服务工作有着切实的心得体会,尤其是当前银监会布置开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义深刻,内涵丰富,是金融机构优化发展方式,转变服务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重大,影响深远。我行根据自身实践,正在摸索中前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落实好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努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活动目的与意义:

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3。15为每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至今已经过了10几个年头。10几年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来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权益部作为一个以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为宗旨的学生组织,借这一契机,围绕“信心科学消费”为主题,通过组织活动向广大学生宣传相关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扩充同学们维权知识,方便同学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得以反映,及时帮助同学解决。

活动过程:

(一)前期准备:

2、查找相关的消费视频并设计现场知识问答的题目;

4、联系校电台,通过校电台在3月11日至3月13日三天于全校进行宣传;

5、制作两张宣传海报,与成果照片集一起张贴在院门口的展示及活动当天的一区展板上;

6.在经过分团委的前提下,组织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开会,通知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活动当天:

2、3月14日19:00至21:00,我们于文1—404播放消费视频,并进行消费知识竞答。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一、是在xx公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七、是在全市开展投诉和解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最大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减少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xx年消费维权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精神,围绕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市委、市政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要求,落实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求,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消费者协会突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以安排要早、声势要大、宣传要广、影响要深为要求,从2月18日开始拉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序幕。

一是开好动员会。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召开全局宣传动员会,动员各机构以消费维权民生实事为抓手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好各活动区宣传工作。

二是开好培训会。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动员及业务培训,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活动推广。

三是作好创建活动动员安排。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企业负责人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工作动员和工作安排,发挥服务站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分析通报20xx年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工作,开展市场专项综合检查。严厉查处网络消费、食品药品、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五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监督站的优势,做好“3·15”期间的宣传、义务维修服务活动。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现场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开展送法律知识、送咨询服务、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义务维修及消费体验教育引导活动。

六是利用宣传栏、广电网络开机画面、xx报刊专版,xx民情直通车采访报道投诉调解、专题访谈宣传消费年主题精神。

七是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维权知识》擦亮眼睛、远离陷阱)宣传册20000份。

八是“3·15”前夕开展20xx年第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对15家达标企业在“3·15”活动启动仪式上授牌表彰。

九是筹备“3·15”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及产品宣传展示、典型案例展板及真假商品鉴别展示、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知识问答、现场受理并解答消费者投诉等服务工作。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今年“3.15”活动期间,中江县工商局联手县消委、县消委成员单位,紧扣“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先后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紧贴消费群体的维权宣传与现场受理活动,吸引了无数消费者积极参与,并营建了和谐、健康、有序的消费氛围。

在分管副县长钟旭东的安排和指导下,县工商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3.15”活动方案进行研究和讨论,并最终确定了主题“消费与民生”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3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主持召开了消委成员单位会议,专门就“3·15”宣传活动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3月14日,县工商局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将“3·15”宣传活动安排布置到人头。

3月5日—25日,县工商局在全县各主要场镇、重点村社巡回开展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大量的图片展示与生动形象的解说,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消费知识有奖竞答等形式受到当地群众的热捧。

3月10日,县工商局领导、县消委会负责人走进广电局开设的《行风热线》栏目,就消费者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及焦点问题进行解答回复,通过互动交流,很好地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滤布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绿色消费。

县工商局、县消委以动漫形式在当地电视台发布了突出年主题“消费与民生”的维权公益广告。县广播局专门制作了4期专题节目,从3月15日开始在中江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一周,突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为了更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消费需求,全面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中江县工商局和县消委在老年人主要集聚的河边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了广泛的社会消费问卷调查;为方便群众投诉,中江县工商局还与中江移动、电信公司一道开通了手机短信投诉,使消费投诉更快捷迅速,更方便及时。在县工商局和县消委的带动下,一些企业纷纷摆摊设点,设置产品展销专柜,开展情系3.15爱心回馈活动。阳光盛源、美好家园等大型超市郑重,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质量,并特别推出优厚的超低价特卖活动。阳光盛源超市还专门聘请超市监督员并举行授权仪式。

3月15日当天,65家中江县消委成员单位215人聚集在县城伍城十字路口,设置消费者咨询、投诉站点,大势宣传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品防伪知识,现场接受消费权益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南、消费警示等展板;在县城干道,县工商局、县消委联合举办的有奖知识问答,吸引了数百群众驻足参与。据统计,3月15日当天,仅工商部门发放的宣传资料就多达3万余份。现场受理消费咨询、投诉12件,处理完结3件。当天,各乡镇同时开展了农资打假、农资抽检、农资产品赠送村社等行动。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到来了,市工商局全面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筹备工作:

市工商局定于3月15日组织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消委会,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在全市范围设置1个主会场和12个分会场,协同联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受理疑难问题咨询、消费投诉和举报案件,引导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绿色消费理念,同时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和注重产品服务质量,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中逐步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

召开信息通报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全市消委会系统投诉热点。大部分投诉热点均集中在生活服务领域。互联网服务断网、退货需承担高昂运费、共享单车的押金未退问题、“校园贷”等问题成为热点。

通过制定落实12345工单办理细则、加强工单办理督办反馈、及时更新知识库、加强与12345热线中心沟通交流等措施,全力提高工单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着力创新机制加强消费纠纷调解。通过积极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加强消费投诉异常情况跟踪监测、统筹协调推进群体性消费投诉处理等方式,着力提高对新类型、群体性消费纠纷调解处理效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市消协:

持、诚信单位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现将我市消协开展3.15纪念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得到了**市工商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就是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重点,提高广大消费者健康维权的意识,推动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深广方向发展。

一是召开**市消费者协会六届一次理事会,通报了中消协20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理事会听取了**市消协20xx年度工作报告和20xx年度工作安排和315活动部署。**市政府副市长董景铎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号召全社会行动共同起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举办“移动杯”消费和谐演讲比赛活动。该局于3月13日联合宣传部、妇联、团委、消协、移动通信公司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移动杯”消费和谐演讲比赛。经过初赛的选拔,共有来自15个党(共)委(总支)的15名选手参加了最后决赛。选手们围绕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展开了入情入理、生动形象的演讲,来自卧龙乡党委的柴洪喜凭借《以诚信为本和谐消费共建美好家园》的精彩演讲夺得第一名。

三是开展消费和谐论坛活动。在**电视台开辟“消费和谐论坛”专栏节目,于3月7日至15日连续播出8期,先后邀请技术监督、卫生医疗、药监、畜牧、农委等领域专业人士,围绕广大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肉食品检验检疫、保健品与药品疗效、医疗器械与保健品器材区别、选购农资产品、发生食物中毒的鉴定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讲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和宣传效果。

四是开展农资经营单位消费监督评议活动。针对农资消费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时有发生,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该局积极搭建监督平台,对农资经营单位进行监督评议。经向政府汇报,组成了由14个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农资经营单位下发了评议方案,计划在3月至11月的时间内,展开对农资经营单位从主体资格、经营行为等6各方面的综合评议,届时将通过问卷测评、听证评议、日常监督记录等具体步骤确定农资经营单位的a、b、c、d档次,即守信经营单位、警示单位、失信单位和严重失信单位。并将对守信单位进行表彰,对严重失信单位予以曝光。

五是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组织各消协分会、理事单位共14家,在全市设立5处咨询服务活动服务站,集中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受理咨询投诉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消法》20xx份、宣传单2万份,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5件,咨询376件。营造了良好消保维权氛围。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接过旗帜,新成立的县蒲公英·先锋行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开始了首次消费体验活动。这是昨天上午我县开展20xx年纪念·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的环节之一。该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凝心聚力打响“放心消费在xx”品牌。

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如何识别假产品?”“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怎么维权?”在活动现场,市场监督管理、宣传部、质监、卫生、住建、农经、烟草、旅游等20多个部门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展出宣传牌,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把消费者维权服务宣传单发放到群众手中,并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整个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412人次,发放各类资料x余份。

活动中,xx百货总经理肖xx作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的倡议。自xx银泰的家商家代表,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承诺横幅上进行了公开签名,银泰同时建立了万元的先行赔付基金,公开承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将实行极简快速赔付。活动现场对市级先进消费维权联络站及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

当天活动中,县消费维权义工队伍正式成立,该队伍将立足消费教育和消费宣传,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一系列消费教育活动,逐步建立起“依靠群众、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就地解决”的消费维权新机制。消费维权义工、食品安全义工、记者维权团、镇(街道)食安办主任0多人,一起实地体验银泰餐饮消费。

在活动“慧眼识真品”中,现场观众踊跃参与,明辨烟草、酒类的真假,并现场抢答科学消费知识问答题,强有力、齐参与的消费维权氛围浓厚。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杭口镇小学组织学生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月15日上午,杭口中小政教处组织升旗仪式,学生代表吕心雨作”学会诚信与维权”国旗下的讲话。随后,李梦霞主任带领少先队员到超市进行真假货品的对比,如何识别“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现场学习如何购物,引起了学生共鸣。学生也把自己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当场提出来,政教处方春霞主任进行了指导,告诉同学们如何合理消费,文明消费。

同时全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班会,班主任们给学生讲解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教孩子如何辨别产品优劣,如何正确选购合格、放心的商品,并提出了“三个不”要求,即不多吃油炸膨化食品、不买无安全标志食品、不到无证无照摊点购买食品。

班会课上,同学们还结合学到的知识,绘制了图文并茂的手抄报,维权意识植入每个学生的心中。

活动的开展培养了学生科学的消费习惯和文明的消费方式,学校倡导学生把学到的消费维权知识传达给家长、邻居、亲朋好友,为营造和谐的消费市场环境尽一份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权益问题开始从社会走入了大学校园,而且由于它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权益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作为大学生,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变得越来越重要。

通过开展活动,向全校师生宣传“关注生活,关注权益”的口号。希望在我们的努力下,同学们能在更好的环境下生活学习,创建和谐校园!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玉溪师范学院西院。

活动当天,我们将会在女生院门口摆放一块展板,供同学们书写有关对食堂,开水房,澡堂的一些评价。我们还会做关于权益方面的问题,有奖竞答。对于参加活动的同学,我们将赠送感谢小卡片。最后会在横幅上签名。

1提前三天申请好场地。

2收集整理资料。

3采购便利贴,笔等。

4活动当天下午开始布置活动现场。

5`活动结束,收拾整理活动场地。

6当晚部门成员开会,对活动过程及结果做出评价。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活泼,吸引了众多学生参与,使同学们在活动中了解到了更多的消费知识、对自身消费权益的维护有了更多的体会,达到了活动举办的最大初衷。活动分工明细,执勤工作认真负责。现场秩序井然,有条理。

1.部分班级没有宣传到位。

2.活动内容不够创新。

3.有奖竞答奖品没有分配均匀。

4.关于一些消费知识普及力度不够大。

5.部门内部人员协调的不太合理。

6.奖品比较单一。

时间:20xx年月日星期。

地点:

形式:发放宣传单,

主要内容:为了贯彻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消费·发展”的主题,切实搞好宣传活动,增强我们学生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我们学生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意识,同时增强我们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我们水环学院分团委社会实践部主动联系省消费者协会,以志愿者的身份和省消费者协会共同举办了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省消费者协会共邀请了10余家厅、局部门,另外还有10余家质检部门、10余家企业代表,以及我们水环学院参加了此次活动。

3月15日我们水环学院派出了30名晨曦志愿者参加了此次活动。主动帮助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布置活动会场,清扫会场。我们学生还帮助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发放宣传单、便民手册等。并主动引导一些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市民到服务台。我们还向广大市民宣扬树立牢固“科学消费”的新理念,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侵蚀,做一个成熟理性的消费者。同时,注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我们学生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了我们学生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意识,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使我们学生获益匪浅。而且由于我们的出色表现,使我们学校深受吉林省消费者协会乃至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我们学校争得了荣誉。这次活动能够取得这么圆满的成功,主要是由于我们学校、水环学院各级领导、老师对我们的大力支持,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同时和校团委、水环学院的分团委正确的领导,以及全体志愿者的积极配合也是密不可分的。我们水环学院一定会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争取以后组织更多更好的活动。最后我们还和省消协副秘书长合影留念。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xx年3月17日。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2018年“·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一是在xx公园开展2018年“·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二是对2017年度创建活动表现突出的申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经营主体,授予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及证书;三是围绕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针对农村消费者市场假冒伪劣充斥和维权渠道不畅、以及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整合社会力量,通过“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广泛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七是在全市开展投诉和解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最大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减少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权益问题开始从社会走入了大学校园,而且由于它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权益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作为大学生,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变得越来越重要。

通过开展活动,向全校师生宣传“关注生活,关注权益”的口号。希望在我们的努力下,同学们能在更好的环境下生活学习,创建和谐校园!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玉溪师范学院西院。

活动当天,我们将会在女生院门口摆放一块展板,供同学们书写有关对食堂,开水房,澡堂的一些评价。我们还会做关于权益方面的问题,有奖竞答。对于参加活动的同学,我们将赠送感谢小卡片。最后会在横幅上签名。

1、提前三天申请好场地。

2、收集整理资料。

3、采购便利贴,笔等。

4、活动当天下午开始布置活动现场。

5、`活动结束,收拾整理活动场地。

6、当晚部门成员开会,对活动过程及结果做出评价。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活泼,吸引了众多学生参与,使同学们在活动中了解到了更多的消费知识、对自身消费权益的维护有了更多的体会,达到了活动举办的最大初衷。活动分工明细,执勤工作认真负责。现场秩序井然,有条理。

1、部分班级没有宣传到位。

2、活动内容不够创新。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在xx年3月15日,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xx法学社。

xx年3月15日。

xx南院、北院。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区消费者协会根据中消协、省消协、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于今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纪念“3·15”活动是消协全年的重点工作,因此全区各分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区消协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专门召开常务理事会及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全区纪念活动作出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区消协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一是消协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会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在开展纪念活动中,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他们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各消协分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现场会,工商局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维权关注焦点”开展综合调查,把调查的结果作为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优化农村消费服务的依据。

二、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区各消协分会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组织开展消费服务状况调查。

为了贯彻中消协“消费与民生”年活动主题的精神,全面了解我区各个服务行业消费服务的现状,区消协于2月10日至2月28日对商场超区、餐饮、医疗、物业、电、水、煤气、公交、家政、中介、房地产销售、装饰装修、摄影冲印、家电修理、美容化妆、洗烫业、宾馆等服务行业的消费服务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社会调查。调查采用问卷式,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来自机关单位、商业领域、学校、企业和农村的消费者作为主要调查对象,问卷回收率达到95%。从调查情况来看,此次调查结果比较客观可信,本次调查时间短、行业多、范围广、要求严,调查可操作性强,调查人员无法有偏见,调查对象大多是对服务行业比较熟悉的机关和商业企业人员,相对客观公正;其次调查结果基本符合我区服务行业实际情况。同时对调查结果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各个服务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让他们了解情况,加大监管力度。调查结果还以报告形式上报省消协、区政府,并在他们的网站上刊登。此外,科技工业园区对当地情况分别组织开展了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服务状况、食品消费服务调查活动。

(二)召开“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座谈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区消协在“3·15”期间连续召开了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直属联络站工作人员座谈会,会上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听取与会人员对当前消费服务的意见。区消协围绕“消费与民生”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就如何更好地宣传消法、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畅谈,各分会也分别召开座谈会宣讲“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探讨如何结合年主题搞好“3·15”纪念活动。区消协在与各分会会长、联络站长进行座谈时,介绍“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及全年消协工作的重点,布置“3·15”期间活动任务,探讨如何进一步改善当前消费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这些座谈会的召开对宣传贯彻年主题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3月15日前后,全区消协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社区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高潮。3月15日当天,区消协会与其他区局会同,在步行街广场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服务企业及新闻媒体共7个单位4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区工商局的领导都亲自参加了活动。我们在活动现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宣传暨农村消费服务调查,将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此外,各消协分会结合“3·15”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重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向基层延伸。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区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3个,参加工作人员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400余人次。

三、积极开展区场监督检查活动,加大消费维权的力度

全区消协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区共开展商场超市监督检查20家次。在“3·15”期间还公布了当前八大消费投诉热点,提醒消费者增强自身消费维权意识。此外,针对“3·15”前后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情况,全区各级消协都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受理消费者投诉力度,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工作总结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20xx年3月14日,济南市消费者协会联合济南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食药局等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召开纪念济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同时邀请济南市新闻界、企业界和消费者代表参加,公布了十大消费热点。

二是召开座谈会。20xx年3月10日在工商局6楼会议室召开部分驻济大型服务类企业座谈会。

三是开展各类讲座。2月,为提高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济南市消协组织新招入人员进行了培训。3月5-7日,市消协副秘书长甄涛到济南市大型服务企业进行授课。3月27日,举办了全市消协系统工作人员新《消法》培训班。

四是开展知识竞赛。《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在3·15前期组织了“安利”杯学习新消法知识竞赛。

五是在3月15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活动。按照上级消协总体部署,在自身开展活动的同时,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消协3·15期间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1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万份,;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发表宣传稿件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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