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管理补充通知考核管理补充通知(通用17篇)

时间:2023-12-10 12:51:55 作者:QJ墨客

通知可以提醒人们参加会议、办理手续、执行任务等重要事宜。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学校决定推迟开展春季运动会,请大家相互转告。

考核管理补充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各工作部门,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属事业机构,各群众团体:

从20**年4月起,我县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施行按月考勤与工资(含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相关联的管理办法以来,大部分单位非常重视,落实了考勤制度,按规定对部分人员扣发了工资,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此项工作也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考核,把机关建设与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落实“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提高干部整体素质,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考勤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负责,继续严格执行勉人社发[20**]28号文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考勤相关规定,按实际上班人员和工作时间严格考勤,禁止他人代签。对受行政、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要及时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并在考勤表上体现。

2、考勤要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对于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内因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在当年不得兑现考核结果的相关待遇,在下一年度不得进行专业技术的评聘和晋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累计旷工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当年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3、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予以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受聘人员。

4、每年1月15日以前,各单位要把上一年度的考勤情况和工作人员当年受行政、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情况汇总后归口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以此作为对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单位不汇总报送的,组织、人事部门将不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财政部门不兑现考核结果的有关待遇。

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年8月1日印发。

项目管理部考核通知范文

为认真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阶段的考核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市保持xxx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量化考核办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从3月14日开始到3月18日结束,共五天时间。

这次考核突出6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主要考核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讲党课材料,到联系点指导工作的情况;二是党员参学率。主要考核实名签到制度落实情况,参学率是否符合要求,参学人员每次集中学习是否准时、足时;三是有关具体指标。主要考核是否按规定时间组织学习,学习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每名党员的读书笔记是否达到规定字数、心得体会是否达到规定篇目,是否每名党员都撰写了理论性、指导性强的调研报告;四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在“结穷亲、解民忧、受教育、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中,单位和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是否确定了帮扶对象、是否有帮扶效果;在“弘扬王尽美烈士精神,争做新时代发展楷模”活动中,是否确定了各自的主题实践活动,效果如何;五是边学边查边改情况。是否广泛深入地征求基层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根据所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能马上整改的是否得到及时有效整改,整改问题有多少。六是制定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情况。制定的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是否体现了本单位实际,是否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各参学单位自查。由各单位对学习动员阶段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开展活动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写出总结和申请检查报告,于3月14日前报市委督导组和市教育活动办公室。对未完成任务目标或达不到上级要求的单位,可延长学习教育时间,达到要求后再申请检查;第二步,市委督导组考核。市委督导组交换单位,逐个进行检查考核,对每个单位打出分数,作出公正评价,于3月16日前报市委教育活动办公室;第三步,市教育活动办公室抽查考核。根据各单位自查和市委督导组检查考核的情况,市教育活动办公室组成考核组,深入参学单位进行抽查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听、看、访、评、议五种方式进行。“听”,一是听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口头汇报,二是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座谈会的群众人数不少于10人;“看”,就是看学习阶段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实施方案和配档表,学习计划,学习制度,学习园地,征求意见情况,点名册,音像资料,上级转发信息材料、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资料,全体党员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交流材料;“访”,就是走访党员、群众,了解教育活动的有关事宜,走访人数不少于5人。“评”,就是对各单位开展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可与座谈会一并进行;“议”,就是市委督导组和市委教育活动办公室抽查组根据量化考核细则,分别对检查的单位打出分数,作出实事求事的评价。

考核分数达到85分以上、群众满意度90%以上,准予转入第二阶段;对考核分数达不到85分,或群众满意度达不到90%的单位,延长10天时间进行补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市委督导组在检查考核工作中不深、不细,敷衍了事的,一经发现,全市通报批评。

检查考核工作在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整个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检查验收各参学单位要按照量化考核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达到上级要求市委各督导组要认真履行检查考核职责,对照既定的标准要求,逐单位逐项进行考核,查到人头、查到具体项目,保证考核质量和效果。

考核管理补充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

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用电高峰随之而来,我校电力基础设施负载有限,加之违规、违章使用电器现象屡禁不止,学校用电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组织学生及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大家安全用电、规范操作、服从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2.各使用部门、实验室、计算机房、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餐饮中心、营业网点、仓库、学生公寓、教工宿舍等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充分考虑线路的安全负荷,严禁用电场所在未经专业电工同意的情况下私拉乱接电线,如因教学、工作、生活需要,须在线路负荷及用电设备允许的条件下由专业电工实施完成。

3.各用电场所应按电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下班后须做到随手关闭各种用电设备如空调、计算机、电灯等。

4.各用电场所的设备及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源,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时联系电工检查维修,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方能继续使用。

5.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度。

6.学生宿舍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不得使用违规电器,如热得快、电饭堡等。

7.教师宿舍,特别是公租房中的教职员工要科学、合理、安全的使用各种电器,避免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线路超载运行,引起不安全事故。

8.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及电气设备。若购买此类产品,请在正规商场购买国家“ccc”标志的合格电器。

9、各住户应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私接电源,不得擅自改动用电计量设备(电表)。

近期学校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家属区(含公租房)各住户电表进行检查,无铅封的进行铅封,铅封后严禁用户私自开启铅封,如若发现按照学校用电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校园用电维修电话:

x学院后勤保障处。

x年五月三十日。

项目管理部考核通知范文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茂发生产车间所有员工的考核。

3、定义。

生产能力考核即根据每个工位定额产量,检查每个员工在出勤期间内,是否有达到预定产量。

定额产量是根据生产设备与作业员的生产能力而制订的单位时间内(通常为一个小时)的生产能力。

预定产量=定额产量×出勤时间。

全勤工资,即目前工资核算方法所得的工资,其由底薪与加班费、岗位补贴、其它补贴或奖金及应扣款五部份组成。

4、内容。

考核内容:

新进员工,必须进行转正考核。

正式员工必须进行日常行为考核与生产能力考核。

考核方法。

考核结果直接与工资挂钩,表现绩优者可参加优秀员工评选,同时可以得到或超过全勤工资。

规定每个员工每月考核底分为100分,根据项进行加减分。

考核得分:

a、日常行为考核:违反任何日常行为考核条款一条者,扣除二分(严重违反或违反带“※”者,扣除三分),如果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违反相同的者,再扣除十分;一个月内未违反任何考核条款者,可得三分。

b、生产能力考核达标者(即达到预定产量,不超过预定产量的5%),不扣分不加分;超过预定产量5%以上者可得一分,10%以上可得二分,20%以上者可得三分;未达到预定产量90%者扣一分,80%者扣三分,70%者扣五分,60%以下者扣十分。

c、在绩效考核中,若因机台故障未及时排除而造成未达到预定产量者,在机修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不扣分。

工资核算;考核后员工工资构成与计算方法如下公式:

考核得分,考核工资,底薪加班费,岗位补贴,其它补贴或奖金,应扣款100。

转正考核。

转正考核时机为:新进员工或调入员工,在该岗位实习至少一个月,并且可以独立进行操作后,进行转正考核。

转正考核内容包括书面考核、提问考核与实际操作考核三个方面,同时其平时表现也纳入转正考核中。

转正考核由段长主持,结果记录在“生产车间作业员考核表”中。转正考核合格后,就直接转正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劝退或直接解雇。

书面考核只针对品管、焊锡、测试、打标等工位,如有需要时,其它工位也可以进行书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电容器的基本知识、岗位操作注意事项、客户的特别要求等内容。

进行书面考核的员工,可以不对其提问考核;未进行书面考核的员工,必须进行提问考核。提问考核内容包括看单作业、异常预防能力与不良品处理方法等内容。

每个转正考核的员工,必须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包括机台保养、操作、生产效率与5s工作。

平常表现由段长酌情打分,主要看与同事的关系、对待工作的态度、上进心等。

日常行为考核。

日常行为考核由段长执行。

日常行为考核,包括纪律、品质、5s与配合状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表所示。下表内容可根据公司的变化,作出具体的调整。

段长根据每个员工每日表现,在“每月员工日常行为考核查检表”中进行登记,若未违反就在相应的栏内画圈或不填写均可,若有违反则填上相应的条款代码,如某员工未及时填写“设备保养卡”,即违反了“b.品质状况”之第4条“自检表、点检表未按时点检、填写”,段长可在查检表相应栏内埴上“b4”。

段长在月末将考核查检表交统计处理。

生产能力考核。

由各段段长根据目前人员、机台的生产状况,制订定额产量,报总经理或管理者代签核后生效,正本作为本制度的附件。

由统计汇整各段段长确认后的每个员工“工作日报表”,作成“员工每日生产报告”,并将其公布出来。

在下月初,由统计汇总本月所有员工的考核得分,作成“生产车间员工绩效考核汇总表”,由主管确认后,报副总批准。批准后复印一份给财务部,财务部根据此结果计算所有员工工资。

项目管理部考核通知范文

各学院、各部处、各位老师:

20xx年3月19日晚22:20,从望江校区驶往江安校区的长运公司校园车队川an3xx客车驾驶员与我校教师因停车问题发生口角并导致肢体冲突,后经保卫处与治安民警调解处理。

随后,22:40从望江校区驶往江安校区的长运公司校园车队川amxx客车驾驶员因停车争议将仍有我校一名教师乘坐的`客车停放在东南门停车点不予理睬,后经保卫处现场处理并送该名教师返回文星花园。

后勤管理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负责人员前往江安校区,并责令长运公司校园车队负责人同时前往处理。

在达到江安校区后,两名教师均已返回住处,后管处人员与两位教师电话联系并了解了情况,同时与两名当事的司机进行了沟通。

次日,后管处召开紧急会议并约见长运公司负责人,提出严肃处理两起事件,处理相关责任人,向两名当事教师道歉并赔付相应损失,加强服务质量整顿,落实服务要求。

长运公司迅速对当事司机进行处理,其中一人开除,另一人留队察看,并处以经济处罚。

该两起事件充分暴露出长运公司校园车队个别司乘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差,对我校师生需求表现冷漠,缺乏人性化意识,管理人员缺乏处置突发事件的有效沟通机制等问题,在学校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根据我校与长运公司相关协议及会议决定,我校对该两起服务质量事故作出严肃处理,并向全校师生作出如下通报:

1、要求长运公司对两名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详细处理内容报我校备案。

2、针对两起事件,对长运公司分别作出600元和800元的经济处罚,共计14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敦促长运公司向当事老师诚恳道歉,并作出相关经济赔偿。

4、要求车队管理层高度重视服务质量,要求长运公司立即进行服务质量整顿,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对一线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开展服务质量专项培训,强化服务意识,要求服务标准上墙,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5、后勤管理处将切实加强对校园交通服务的监管,维护师生利益,不断促进长运公司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服务态度的转变,后勤管理处增设24小时校园交通车服务、监督、投诉电话:699565xx。

特此通报。

后勤管理处。

年3月28日。

考核管理补充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吕梁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现将管理干部考核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学校管理岗位五级、六级职员,即处级正职、处级副职。

1、考核对象填写《管理干部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表》(双面打印一份)。其中1—4页据实填写,“政治思想考核”由各总支进行考核,加注考核意见并由总支书记签字,加盖总支公章。第5页所列项目,除“廉”中“民主测评”、“绩”中“校领导评价”和“学”外,其余各项由各部门按照考核办法组织民主测评并赋分,(注意不要填写最后一栏“绩效考核得分”)填写至本页即可按部门统一交回党委组织部。(**月6日前)。

2、党委组织部汇同纪委,根据测评和学习情况,统一填写“廉”和“学”的分项得分。(**月7日)。

3、党委组织部向校领导征求对中层干部的评价并填写得分。(**月8日)。

4、党委组织部汇总考核结果,综合排序,向党委报告考核情况后,将干部综合得分和评定结果反馈各部门,相关材料移交人事处。(**月9日)。

附:《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样表)》。

20**年**月3日。

项目管理部考核通知范文

各监管企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xxx令第378号)和《济南市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加强企业业绩考核管理工作,避免和防止企业虚报、瞒报有关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保证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济南市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规划》(济国资考评[2005]80号)有关规定,由市xxx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家工作组。专家组人员构成共7人,选出组长、副组长两人,负责召集组织专家组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审核认定工作。

2、专家考核工作组,参与考核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考评、论证、复核并提出有关考核意见。

3、专家考核工作组成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济南市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根据考核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听取企业有关人员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的介绍,对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咨询。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年度结束后,由市xxx统一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按规定时间向市xxx和企业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市xxx依据专项审计结论提交专家组论证、审定,最后由市xxx综合评定打分,确定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参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于每年3月1日前,须将有关经营业绩考核的材料(见附件)报送市xxx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

考核管理补充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各工作部门,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属事业机构,各群众团体:

从20xx年4月起,我县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施行按月考勤与工资(含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相关联的管理办法以来,大部分单位非常重视,落实了考勤制度,按规定对部分人员扣发了工资,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此项工作也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考核,把机关建设与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落实“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提高干部整体素质,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考勤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负责,继续严格执行勉人社发[20xx]28号文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考勤相关规定,按实际上班人员和工作时间严格考勤,禁止他人代签。对受行政、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要及时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并在考勤表上体现。

2、考勤要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对于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内因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在当年不得兑现考核结果的相关待遇,在下一年度不得进行专业技术的评聘和晋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累计旷工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当年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3、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予以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受聘人员。

4、每年1月15日以前,各单位要把上一年度的考勤情况和工作人员当年受行政、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情况汇总后归口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以此作为对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单位不汇总报送的,组织、人事部门将不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财政部门不兑现考核结果的有关待遇。

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8月1日印发。

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央企业集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股权管理工作,促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重新规范国有股权管理中的有关事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股权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

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地方股东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一般由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国资”)部门审核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由财政部审核批准。但发行外资股(b股、h股等),国有股变现筹资,以及地方股东单位的国家股权、发起人国有法人股权发生转让、划转、质押担保等变动(或者或有变动)的有关国有股权管理事宜,须报财政部审核批准。具体职能划分如下:

(一)省级财政(国资)部门国有股权管理职能。

地方国有资产占用单位设立公司和发行a股股票;

地方股东单位未全额认购或以非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应配股份;

地方股东单位持有上市公司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发生直接或间接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结、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动及或有变动。

中央股东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

地方股东单位涉及以下行为的,由省级财政(国资)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批准:

设立公司并发行外资股(b、h股等);

国家组织进行的国有股变现筹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试点等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用单位设立公司和发行a股股票涉及地方和中央单位共同持股的,按第一大股东归属确定管理权限。

二、国有股权管理程序。

(一)由省级财政(国资)部门负责的国有股权。

[1][2][3][4]。

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自《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下简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发布以来,我们陆续收到了各地来函、来电,就企业集团实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问题提出请示。经研究,现就企业集团实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适用于经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经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为了统一会计政策,可要求其子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如果其子公司未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子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数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三、如果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属于非股份有限公司,而其部分子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和其他非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是否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由母公司确定,但对外提供的合并会计报表,母子公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应当统一。

四、上市公司如为母公司,其所属的子公司是否可执行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按上述原则办理。

下发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

帮助部门建立一个有效的双向沟通平台,建立绩效考核反馈机制,提高员工工作素质和个人绩效。

(二)适用范围采购部。

(三)考核指标及考核周期。

针对采购部的工作性质,将采购部的考核内容划分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进行考核。

1、公开原则:管理者向被管理者明确说明绩效管理的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核的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核要以确立的目标为依据,对被考评人的评价应避免主观臆断。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核过程中,目标设立、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4、发展原则:通过绩效考评的约束与竞争促进个人与团队的不断发展。

(五)绩效奖发放标准。

1、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如遇法定节假日,考核时间顺延,于此月5号前评定。

2、全年考评分数由每季度考核平均值构成。

二、考核内容设计。

(一)工作业绩指标(总分100分)。

1.工作内容:交货及时率,交货合格率,成本降低率,供应商开发和管理。

2.主管级别考核绩效为所属采购员的平均值。

(二)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

三、考核实施。

1、考核者和被考核者进行上个考核期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回顾。

2、考核者和被考核者明确考核期内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需要完成的目标。

(二)计划实施阶段。

1、被考核者按照本考核期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完成工作目标。

2、考核者根据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协调下属员工的工作进程,并记录重要工作表现。

(三)考核阶段。

考核阶段分绩效评估、绩效审核两个步骤。

1、绩效评估。

考核者根据被考核者在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和考核标准,对被考核者评分。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分值比例为8:1:12、结果审核。

四、绩效结果运用。

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扩大有效内需,确保今年经济增长达到既定的目标,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国务院决定今年增发一定数量的国债,并将其中一部分转贷给地方政府使用。现将有关本次发债及转贷国债预算管理问题规定如下:

一、关于预算科目设置。

在《1998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一般预算支出科目”第61类增设6115款“增发国债支出”。本款下设611501“增发国债安排的支出”一个项级科目,用于反映用本次增发国债资金安排的支出。

二、关于资金管理。

有转贷债务业务的地方财政部门应在国有商业银行(指工、农、中、建行)及分支机构设立专户,凡本次增发国债资金的转贷,一律通过专户办理,专户国债资金的利息收入作为各级财政部门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

三、关于总预算会计核算及预算科目使用。

(一)中央财政取得发债收入时,借记“国库存款”;贷记“借入款――其他借款收入(科目编码900302)”。

(二)1998年中央转贷地方政府的债务(指不列入当年预算部分),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按转出数借记“与下级往来”;贷记“国库存款”。

地方财政收到中央财政转贷的债务时,按收到数借记“其他财政存款”;贷记“与上级往来”。

地方财政1998年用转贷的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时,借记“暂付款”;贷记“其他财政存款”。将转贷中央债务收入再转贷给下级财政时,通过上下级往来核算。

(三)1998年中央补助地方的部分(指列入当年预算部分),由中央总预算会计通过“补助支出”总账科目核算,即拨付补助资金时,借记“补助支出――其他补助支出(科目编码660109)”;贷记“国库存款”。

1998年地方财政收到中央财政拨付的补助收入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贷记“补助收入――其他一般预算补助收入(科目编码720109)”。

地方财政用上述补助安排支出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增发国债支出――增发国债安排的支出(科目编码611501)”,贷记“其他财政存款”。

(四)1998年中央直接安排的.支出,属于列入1998年预算支出的部分,借记“一般预算支出――增发国债支出――增发国债安排的支出(科目编码611501)”;贷记“国库存款”。不属于列入1998年预算支出的部分,借记“暂付款”;贷记“国库存款”。

有关转贷资金还本付息的账务处理我部将另行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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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的议案》和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关于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具体方案的`请示》,现将发行特别国债补充资本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和国际有关协议的要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这次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综合考虑各行风险资产、现有资本净额和贷款呆帐等因素,将补充的2700亿元资本金分配如下:中国工商银行850亿元、中国农业银行933亿元、中国银行425亿元、中国建设银行492亿元。

二、操作原则和程序。

1.按照《关于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的通知》(财债字〔〕6号),各行用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后存放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的资金购买特别国债,不足部分,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

2.财政部将发债收入拨入各行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作为其资本金;各行用“临时存款”帐户资金归还再贷款。

3.各行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资金归还再贷款后仍有剩余的,全部划入准备金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撤消。

以上操作在1日完成。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具体的帐务处理,详见附件。

三、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办法,只是作为一次特殊性措施。今后,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按照稳健经营的原则,通过深化改革、改善资产质量和结构、严格控制和压缩风险资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等办法,逐步增加资本金,从而在信贷资产规模适度增加的同时,保持法定的资本充足率。

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期货交易的财务行为,保护商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和其他投资者权益,正确进行财务核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中确保买卖双方履约的一种财力保证,具体表现为期货经纪机构存入期货交易所或客户存入期货经纪机构一定数额的货币资金。在初次买卖时交存的保证金,为初始保证金;交易开始后,交易者按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通知补充的保证金,为追加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是指期货经纪机构在期货交易所存入的、为交易结算预先准备的款项。它是尚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持仓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平仓盈亏,是指按合约的初始成交价与平仓成交价计算的已实现盈亏。

浮动盈亏,又称持仓盈亏,是指按合约的初始成交价与结算日的结算价计算的潜在盈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参与商品期货市场运作的各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包括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机构和期货投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体和私人合伙投资者。

国债、外汇等金融期货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从事商品期货交易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增强风险观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财务监管和政府期货监管部门的业务监管。

期货交易所的主管财政机关为期货交易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

期货经纪机构、期货投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主管财政机关,依其出资者的预算管理级次和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

第五条期货交易所由会员依法组建,其注册资本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以“会员资格费”的形式认购。

期货交易所(包括其所属期货结算部门)执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本规定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六条由会员投资组建的期货交易所,其净资产归会员共同拥有,由理事会负责管理。

对会员投入的资本以及其它属于会员的资产,期货交易所应保证其安全与完整,并保持较强的变现能力,只能用于改善会员直接的交易条件、弥补损失,或购买可上市流通的国债,不得用于其他经营目的的投资。

第七条期货交易所须为每个会员提供一个基本交易席位。如会员另外申请交易席位,期货交易所可按既定标准向该会员一次性收取席位占用费,作为应付款管理。

每年按占用席位和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向会员收取的年会费,计入当年营业收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政府期货监管部门交纳的监管费,计入营业费用。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实现的税后利润不得用于分配红利,应全部转作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亏损。

经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从年度净利润中提取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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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管理的补充通知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关于临时用工及临时工资暂行规定》,为加强用工管理,确保临时用工的安全,使临时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适应学院各项工作的需要,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的临时工,包括学院内任何部门聘用的不纳入正式职工编制的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人员。不包括外聘教师和本院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

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临时工人身安全,用工部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临时工必须遵守生产(工作)中的各种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对违纪违法和违反各项规章制度者要严肃处理。

三、临时工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使用的临时工不得突破设定的编制缺员情况。聘用临时工需提前向组织人事处申报使用计划,审批登记手续完备,方可使用。凡使用没有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临时工,视为非法用工,不享受学院临时工待遇。如果发生劳务纠纷或伤亡事故,追究用工部门负责人责任,对因劳务纠纷或伤亡事故引致的一切后果,由用工部门负责。

四、在编制计划内的临时工变更,按规定提前一周填报《用工审批表》、《临时工登记表》和《临时用工月报表》,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方可变更。在编制计划外,确因工作需要增加临时工的,需提前一个月向组织人事处申报使用计划,填写《用工审批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聘用。

五、聘用临时工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

六、用工部门要严格控制临时工的使用,充分调动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经聘用的临时工原则上实行15天的试用期(从办理登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不予发放工资。

七、为保障用工部门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用工部门对试用合格的临时工在试用期满后的7日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协议,并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八、用工部门负责对临时工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并按要求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的考勤表与工资发放表报人事科(承包经营的用工部门需对临时工管理情况及时备案)。逾期不报,工资延缓发放。

九、用工部门聘用的临时工,在办理用工登记的同时,报保卫处备案。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管理补充通知

导语:以下是关于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管理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请相关人员留意注意事项,补充好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证书编号等。

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2010年11月17日,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中证协发[2010]178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相关要求,规范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管理,促进行业人才合理流动,鼓励业内机构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证书编号等。

(三)诚信信息,包括证券投资顾问或证券分析师在机构从业期间,是否因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和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被监管机关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或给予行政处罚,被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纪律处分,被所在机构给予内部处分,或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给予刑事处罚。

(一)原任职机构未出具诚信执业情况说明的;

(五)因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六)中国证监会或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会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未认真审查所聘用证券投资顾问或证券分析师的任职状况或诚信执业情况;

(六)中国证监会或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此通知。

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一九九二年第二期国库券公告,各承销单位应努力扩大国库券的柜台面市率,以满足广大群众对购买第二期国库券的需要。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对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提高国库券面市率。各承销单位对于承销的第二期国库券,应首先面向广大群众销售,不得惜售,面市率最低应达到60%。

2.增强发行透明度。各地要张榜公布第二期国库券承销单位的名称、地点、承销数额,便于群众购买和监督。

3.各地财政厅(局)应联合有关部门,对承销单位的面市情况加强检查,保证第二期国库券的顺利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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