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模板19篇)

时间:2023-12-01 17:00:47 作者:纸韵

在面对紧急情况时,有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可以提高应对能力,减少损失。针对不同地区和单位,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大学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学校环境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环境安全事故,是指由于违反了实验室化学危险品及放射源物品储存、使用和处置的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直接或间接向周边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污染物或能量,并在全校(或某个校区)范围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群中毒,危及公共安全、公共财产,破坏生态环境、产生化学危险品、放射性污染影响的突发性环境事件。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上述所列举的与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影响环境安全的突发性事故。

第三条我校在科学研究及教育教学中可能引发环境安全事故的单位:

2、涉及到放射性同位素物质的单位有:化科院、生科院和物科院;

3、涉及到放射线装置的单位有:物科院和医院。

第四条分管保卫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科研、行政和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分别担任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校长办公室,科技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和校园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处长(主任)、学校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以及化科院院长为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第五条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保卫处。保卫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科研实验室工作的科技处副处长任常务副主任,分管教学实验室工作的教务处副处长和分管治安工作的保卫处副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校长办公室、科技处、教务处、保卫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物科院、金女院、生科院、化科院、地科院、分析测试中心、保障中心、医院、师豪公司的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第六条各有关学院(部门)应组织本部门的环境安全工作小组,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学院(部门)领导任组长。

第七条预防和处理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的运作机制是:学校统筹,单位负责,职责分明,预防为主,制度管理,确保安全,奖优罚劣。

第八条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平时应认真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尽力避免和防止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1、制定校园环境安全工作的工作方针和发展战略。

2、审定校园环境安全办公室的环境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和提出工作要求。

3、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后,决定环境安全事故的预警等级以及是否进入本预案应急处置程序;决定向上级汇报的内容以及向相关专业部门求援的有关事项。

4、校园环境安全事故警报解除后,听取校园环境安全办公室的事故善后处理汇报,决定处理意见。

5、决定对学院(部门)及个人的奖励和处罚。

第九条校园环境安全办公室平时应认真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尽力避免和防止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2、配合相关学院(部门)宣传环境安全知识,预防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相关学院(部门)对环境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并予以考核。

4、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后,负责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

5、校园环境安全事故警报解除后,负责调查、起草环境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十条各有关学院(部门)平时应认真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尽力避免和防止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1、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预案。

2、成立本单位的环境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并进行专业训练。协助相关专业部门的工作。

3、在日常工作中检查有关环境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

4、配合校园环境安全办公室监督和检查,按照职能部门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

5、在本单位范围内宣传环境安全事故预防知识和发生事故后的自救知识。

6、做好环境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中涉及到的人员、车辆、检测仪器及有关防护用具、药品等的日常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有关使用、保管化学危险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线装置的人员,应切实加强责任心,平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熟悉环境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工作岗位的要求。

2、在教学、研究及科学实验中认真执行专业工作制度,严格按工作规程操作。

3、对有关机械设备(仪器)运行及放射性物质、化学危险品等的领取、使用和归还,要按规定进行登记,建立工作台帐,以备查验。

4、对废液、固体废弃物等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禁止违禁乱放乱倒,防止出现直接的环境安全事故。

5、化学危险品及放射性物质的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保管制度,严禁丢失被盗、误领和冒领,确保安全。

6、按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尽全力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为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校园环境安全事故进行预警等级和事故等级划分。

第十二条根据已发生的环境安全事故,确定其事故等级。

2、凡可能危害某一校区范围的环境安全事故为二级。

3、凡可能危害某一单位或建筑范围的环境安全事故为三级。

第十三条根据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环境安全事故来确定预警等级。

1、凡可能造成全校范围内环境安全事故或威胁人员生命健康的事故为一级。

2、凡可能造成某一校区范围内环境安全事故或威胁人员生命健康的事故为二级。

3、凡可能造成某一单位或建筑范围内环境安全事故或威胁人员生命健康的事故为三级。

为有效和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特制定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四条事故接报。

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可能产生严重污染后果的事故(件)报告后,应准确了解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现场情形、污染特征等情况,并立即向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小组组长根据实际需要和校长授权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向专业部门请求支援。

第十五条应急启动。

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后,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指令校长办公室按预案通知预案相关各部门和人员按预案启动,进入应急状态,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指定的现场指挥同志在接受任务后10分钟内要到达事故现场,展开现场指挥。

第十六条污染清理。

污染得到控制后,环科所应根据监测结果和咨询专家意见,向事故现场指挥部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由发生事故单位或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去污、洗消和清理,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事故评估。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按有关规定,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指派专业人员和灾情评估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工作。了解具体情况,确定事故等级和损失;并确定评估受事故污染的范围;汇总事故中人员伤亡数目;填写各种表格,绘制图表,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对事故区师生能否进入提出意见。

第十八条责任认定。

校长办公室、科技处、保卫处和有关学院负责环境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专家对事故区师生伤亡、道路、建筑物受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划定事故等级;对污染范围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对受污染严重的区域环境进行调查分析和鉴定,明确事故责任人。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化学危险品和放射性物质安全环境事故制定如下应急处置预案。

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后,应按照专业预案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抢救前期工作。将现场无关人员向安全处疏散、防止事故蔓延;事后还要负责现场危险品洗消工作。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校长办公室应调配抢救所需车辆和各方面的协调联络。

2、保卫处由保卫干部带领保安队员在事故中心区设置警戒线,对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并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态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及时组织人员向安全处撤离。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

3、科技处应按照专业预案派专业人员进入现场,指导现场抢救人员切断泄漏源,通过关闭阀门或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4、环科所应按照专业预案后应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并保留数据。一方面可以指导如何消除污染或把污染程度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可以为后期事故评估和责任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5、资产处要保证救援行动所需的专用防护物资和紧急救援物资在救援人员之前到达现场。

6、后勤管理处应及时保障救援行动中,水、电等能源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控制以及撤离疏散人群生活必需品的及时供应。

7、教务处、学工处要协助组织师生撤离事故发生场所并对师生进行情绪上的控制,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8、校医院应按照专业预案及时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在现场组织伤员救护和伤员转移。

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后,应按照专业预案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并决定是否请求消防队救援,在第一时间利用预先准备的正确消防器材进行灭火。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蔓延;火灾扑灭之后,还要负责现场洗消工作。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校长办公室应调配抢救所需车辆和各方面的协调联络。

2、保卫处应由保卫干部带领保安队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尽快到达现场并立即在失火地点及周边设置警戒线,对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3、科技处应按照专业预案迅速派专业人员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物是否有毒等情况、搜集证据并做好相关记录,配合消防人员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迅速扑灭火源。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做出判断,并发出统一的撤退信号,通知及时撤退。

4、环科所要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动态监测,指导如何消除污染或把污染程度降到最低;并为后期事故评估和责任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5、资产处应按照专业预案,保证救援行动所需专用防护物资和紧急救援物资在救援人员之前到达现场。

6、后勤管理处要保障救援行动中,水、电等能源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控制以及撤离疏散人群生活必需品的及时供应。

7、教务处、学工处协助组织师生撤离事故发生场所并对师生进行情绪上的控制,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8、校医院应按照专业预案,及时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和车辆,现场组织伤员救护和转移。

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带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第二十一条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后,应按照专业预案立即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组织疏散人员,并保护现场,其他人既不要接触,也不要擅自移动这些物品,更不要因为好奇而打开容器,等待配合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评估和处理。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校长办公室应调配抢救所需车辆和各方面的协调联络。

2、保卫处应由保卫干部带领保安队员组织人员撤离,将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人群集中,等待救援。并在放置放射源四周较大范围内设置警戒线,防止其他人员靠近,并对现场进行治安管理。

3、科技处应通知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并收集相关的标签、标识和包装等证据。必要时要请市环保局专家进行指导和处置。

4、教务处、学工处要协助组织师生撤离事故发生场所并对师生进行情绪上的控制,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5、后勤管理处要对撤离人员提供必要生活保障。

7、资产处应保证救援行动所需专用防护物资和紧急救援物资在人员处置前到达现场。

8、校医院应按照专业预案及时对接触过污染物的人员进行检查和治疗,必要时帮助联系转到专业医院医治。

我校放射性污染主要来源于放射性元素和各种带辐射源的装置。放射源发射出的射线看不见、闻不到、摸不着。识别放射源,除了根据标签、标识和包装以外,一定要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员采用专用的仪器来确认。

第二十二条考核。

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责成办公室对有关学院(部门)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并作为奖励和处罚依据。考核内容为:

1、制定、健全并严格执行污染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污染源使用台帐。

2、制定、健全污染源发生污染时的具体专业处置预案并成立具体实施的专业处理小组。

3、各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学院(部门)要对相关人员宣传预防污染发生知识和污染发生后的自救知识。

4、相关单位、职能部门和专业队伍要做好包括人员、车辆、检测仪器及有关防护用具、药品等的日常准备工作。

5、因制度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或工作失责而发生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的单位,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二十三条奖励。

学校对在校园环境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表扬和必要的奖励。

1、对所有考核项目优秀的单位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2、对及时发现环境安全事故隐患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3、对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时,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并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四条处罚。

学校对在校园环境安全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给予处罚。

1、对考核项目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对所有考核项目不合格的单位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2、对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有关制度造成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3、对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反应迟缓,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危害扩大的,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4、对造成的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如触犯国家相关法律的,移送国家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预案解释权归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

2、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前,学校应检查场地、设施是否安全。

3、活动前,要对学生进行劳动安全和劳动纪律教育,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应当与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做好沟通,明确活动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5、禁止组织学生为教师私人进行劳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活动。

1、班主任应立即检查学生的受伤程度,情况严重的立即拨打120并向120详细说明学生的情况和学生的位置。

2、带队领导班主任、跟班老师应立即组织、实施力所能及和切实有效的抢救措施。

3、及时通知家长,并告之学生的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现送往的医院。

1、采用逐级汇报制度,社会实践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有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3、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4、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或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和处理结果。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l、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l、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中心学校办公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维持秩序。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中心校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区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学校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中心校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中心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l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中心校。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体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偎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中心校,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lo、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中心校、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中心校、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预案。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提高学生防患意识。

1.结合发生在有关学校的楼梯拥挤而产生的伤害事故案例,对学生开展全校性的安全专题教育,使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养成过楼梯和走廊要轻步慢行、靠右走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各班要根据各学生心理特点和具体情况,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纪律、自救、自护等方面的专题教育。要向学生强调:在楼道、楼梯要靠右行,不追逐打闹,不恶意堵道等具体要求及遇到危险情况下自护自救的基本常识。

二、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1.明确安全防范职责。

总务处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道路、楼梯设备设施进行专项检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及时对教学、生活设施、楼道、梯层的照明定期更换;要对不符合标准和不牢固的楼道栏杆、楼道扶手进行加高、加固。

教务处要从实际出发,一是在安排作息时间时,课间要留有足够的活动时间;二是在专用教室上课的老师须亲自到所带班级教室里带学生和送学生;三是学生参加升旗仪式、两操等各种活动时,要安排和规划好各班学生下楼梯的路线。

政教处要利用集体广播时间,向全体学生明确不同活动行走的线路及经过哪些楼道,如出操、升旗仪式、在专用教室上课、放学等,向学生强调上下楼梯的速度要适当,前后该保持一定的距离,切记靠右行。当日值班领导和值周老师要求准时到岗,随时注意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学生参加集会、做操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必须由正副班主任带队按照规定线路行走;放学时,前后门由护校队护送学生出校门。并做好活动前、活动中或放学前的安全指导、管理、教育工作。

2.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学生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劝阻等工作,并直接向班主任反馈。

三、做好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1.学校一旦发生学生的拥挤踩踏事件,第一当事人应立即向当日行政值班领导汇报,马上开展处理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2.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年级组长和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小组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值日领导和教师、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必须马上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全力抢救,有效地维护师生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根据情况,向相关的急救部门(巡警110,火警119,医疗急救120,交警122)求救。

3.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体师生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公司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公司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公司要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完好情况,做好电工一线工人的培训工作,适时进行资格证书的审查。

2、事故发生后,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及时抢救受伤员工,并报打120请求援助,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公司各部门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公司,经同意后方能实施,公司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2、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公司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公司者,公司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公司,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3、对受伤员工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及时报打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广大师生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学校师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努力打造安全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原则

(一)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我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有力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二)本预案是我校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据。发生重大学校安全事故时,本预案立即启动。

二、 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生拥挤踩踏事故

1、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教师指挥学生疏散,及时将事故信息逐级上报。

2、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逐级上报。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逐级上报。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上报。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上报县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县教育局。

3、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对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其他安全事故。如溺水、地质灾害等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中心校、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有效地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鳌江四中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组长:      徐竖

副组长 :   严光泉  林天成   郑仁华  上官小珍

二、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小组,指挥和组织我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总指挥   徐竖

副总指挥  严光泉  林天成   郑仁华  上官小珍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老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下设救急工作小组:

信息通报组组长:林振立

紧急疏散组组长:陈强     副组长:王苘   张业格

紧急救护组组长:黄学信   副组长:袁思浅 徐彩珍   成员:段长、班主任、校医

现场保护组组长:严光顺   副组长:李其新  杨守埕

各方联络组组长:吴道春   副组长:王屏华

三、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界定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水(火)灾事故,地震、泥石流、教育教学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四、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  报告制度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

2、     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     学校第一责任人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重大水灾(火灾、地震、泥石流)安全事故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哨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指派专人组织疏散,迅速有序地将师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在安全的状态下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向110、119、120报警,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教育教学活动安全事故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应重视并进行安全教育,关注学生的学习行为,按程序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习活动的安全。

2、发生教育教学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送医院治疗,并向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小组汇报,与家长取得联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交通安全事故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带,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向110、119、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带,及时将情况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小组。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竖立警示牌,设隔离栏。

2、学校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危房要竖立警示牌,设隔离栏。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带,及时将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规范操作,同旅行社等相关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当天值日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2、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迅速救治。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  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

2、  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对患病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和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及时的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向卫生防疫部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病人的跟踪调查记录工作。

六、本预案,自制订之日起生效实施。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预案和处置火灾、爆炸事故等突发事故的领导,项目部成立处置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担任。

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由项目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应急处置可能发生的内容类型。

2.1对项目的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实行统一领导,贯彻“预防为主、防效结合、处置得当”的原则,防范工作立足现场、落实措施,处置突发性事故要把握时机、果断决策、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2.2实施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项目部防火工作动态,发现火灾事故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予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3掌握现场防火工作动态,熟悉、了解防爆业务知识及处置已发事故的业务知识,负责及传递、反馈信息;发生事故后应迅速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助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预测事态的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突发生事件可能危及的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应当采取果断的防范、补救措施,防止损失和影响的扩展。

3、突发事故的类型。

3.1因施工生产、生活设施而引发的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故。

3.2因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3.3因火灾、爆炸事故导致有毒有害废弃物的产生。

3.4因危险品仓库、易燃建筑材料堆场的设置、储存、管理不当而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

4、加强情报、信息工作。

应急电话:

火警电话119救护电话120。

5、值班和报告制度。

5.1项目部认真落实逐级值班制度,做到领导干部能在突发性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参与处置。

5.2严格执行“关于发生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程序的通知”规定,凡发生突发性火灾、爆炸事故或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除立即报119火警电话和120抢救电话外,在最短时间内首先报告项目负责人,不得迟报,误报和瞒报。凡因报告不及时可压制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突发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发展的趋势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突发性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每小时报告一次,如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5.3事故单位及主管部门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作出事故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

6、处置的方法和要求。

为控制事故的发展,把损失和影响减到最低程度,项目部要做到以下几点:

6.1备齐抢救物资:1台潜水泵、3根皮管、1把洋镐、4把铁锹、1把大榔头、1捆纱绳、1套电工工具、1只照明电箱、3根20米钢丝绳、4只灭火机(存放在工地小仓库)、铅丝、油布、应急灯,落实项目部轮流值班制度。项目部需配备日常医疗所需的设备和药箱。

6.2对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的信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重大事故信息,应及时启动预案程序,妥善处置。

6.3对突发性事故和处置,凡属重大事故,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须及时赶到现场,要坚持统一领导,严格依法办事,讲究策略方法、快速处置,切忌随意表态,以防事态扩大。

6.4对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处置突发性事故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类型,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6.5凡是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已影响、涉及到社会时,要听从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协调、指挥,直至事态平息,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6因火灾、爆炸事故形成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检测和处置,不得擅自清运、焚烧,填埋。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校舍发生火灾时:

1、当校舍发现火情后,第一发现人应通过电话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接警人员讲清楚起火地点、单位、燃烧物、燃烧程度等,并立即向值班人员或值班领导报告。

2、当火灾发生后,校领导要保持镇静,统一指挥。通过火灾现场烟雾的走向寻找安全出口,有秩序地离开现场。

3、值班人员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及时清点人员,弄清学生情况,如有需要应组织再次营救,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学校领导或拨打120进行救助。

4、学会自救。各教室上课教师指挥学生贴近地面,如有可能则把毛巾弄湿后捂住口鼻匍匐前进。尤其是在穿越烟雾区时,尽量屏住呼吸,快速前进,从而减少有毒气体进入体内,以最快的速度撤离。

二、周边地区发生严重交通安全意外时:

1、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119”报警,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出事的车辆或人员数,对肇事的车辆要予以阻留,以防逃脱。

2、组织同伴或路人进行救护,也可拨打“120”求助,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将情况通报学校领导,以便处理。

3、在得知伤者的姓名和住址后,及时与班主任或其家长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照顾。

4、组织人员妥善保管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到来。

三、校舍发生坍塌时:

1、校舍发生坍塌时,第一发现人要及时阻止学生继续向前拥挤,并按秩序向后退到安全地带。同时组织人员将事故地段的学生逐一带到安全区。

2、及时清查学生人数,弄清学生情况,如有可能,就地组织师生营救队伍进行自救或营救。同时尽快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学校领导,以便更好的组织营救工作。

3、组织医疗救护小组,就地开展对伤员的救护,保证在医护人员到来前,尽量减少人员的伤亡。

四、发生食物中毒时:

1、送餐人员应立即终止将剩余食物出售,并将之妥善保管;组织教工及时将中毒学生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拨打“120”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人数、中毒症状,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校医。

2、后勤人员将所有食品和餐具就地看管,等待有关人员取样检查,以尽快弄清中毒的原因,加快治疗速度。

3、组织人员调查已吃问题食物的学生的去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寻找和营救,以免耽误时间。对无法联系的学生要加大搜寻的力度,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位。

4、学校成立事故善后工作处理小组,负责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取证和对学生家长的接待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一级部门汇报。

五、发生治安问题时:

1、遇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者,门卫值班人员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园内,门卫值班人员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或保卫部门,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不良分子入校发生袭扰、行凶、行窃、斗殴,应先制止、制服,并及时通报值班领导或教师。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5、周边地区或校内发生群体矛盾时,保卫人员应先行制止,了解情况,解散聚集人员,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将情况报告领导,展开调查并及时处理。

6、发生治安火灾事故或案件后造成有人员伤害时,应立即采取治救措施,妥善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协同上级有关部门侦破案件。

六、实验室发生意外时。

2、及时清查学生人数,弄清情况,如有可能,就地组织学生进行自救。

3、对有毒化学药品造成的意外,实验员和教师必须及时将学生疏散到有毒化学药品扩散不到的地方,进行就地救护,同时可拨打“120”求助,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将情况通报学校领导以便处理。

4、组织现场看护小组,对现场进行保护,特别是有毒化学药品扩散到的地方必须安排人员进行值班,确保不让师生进入以免再次造成安全意外。

5、实验员每天清查有毒化学药品,发现有毒化学药品外泄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迅速保护好现场,同时尽快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并将情况及时回报学校领导,待有关人员到来后及时协助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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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沼气是一种清洁的生物质能源,但它又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气体,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安全管理十分重要。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农村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序、高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四川省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xx市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农村户用沼气池、联户沼气池和各类沼气工程在修建、维护和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与农村沼气有关联的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三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挥下,县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各镇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原则,积极配合处理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各镇为主,实行党政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挥和协调作用。

(四)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做好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提高防范突发事件意识,加强安全宣传,预防措施落实和工程运行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五)反应及时,果断处置。出现农村沼气应急状态时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xx县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县、镇、村三级应急组织组成。

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沼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县级应急机构下设xx县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县膛能办主任任总指挥,成员由xx县农能办人员、各镇(乡)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以及所在地的沼气服务负责人组成。

一、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沼气安全事故发展形势,判断紧急状态,决定实施或终止应急行动;。

(二)对实施沼气项目建设的镇及沼气用户,进行沼气安全应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三)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挥部下设xx县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农能办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掌握全县沼气建设与运行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二)按照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三)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和简报;。

(四)向县政府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五)协同有关单位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

(六)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安监局:负责对造成沼气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和相关鉴定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协助事故原因调查、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县卫生局:负责沼气安全事故医疗救治工作。

县住建局、县环保局:负责拟定城镇(含农村聚居点)、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化粪池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县畜牧局:负责拟定养殖场、养殖小区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拟定学校净化净沼气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县农能办:负责拟定农村户用沼气和各类沼气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各镇应急组织各镇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镇内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相应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保证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县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镇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第七条村级应急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要会同沼气技术员、民兵成立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全村沼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预防机制。

(一)建立政府部门指挥、用户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社会参与救助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和公用电话、沼气后期服务网点电话、沼气技术人员电话等,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沼气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三是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预警行动如有关单位预测到可能发生沼气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各级农村能源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复核确认、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第十条信息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镇、各部门应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农村能源主管部门报告并处理。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造成人员死亡或危及到人员生命安全的较大沼气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未造成人员死亡或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沼气安全事故,各镇应妥善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报。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原则上,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下一级预案自动启动。

各镇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一)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全天24小时监测事故动态,并及时上报指挥部。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请求。

(二)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困难救济及灾后重建工作。

(三)迅速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第十三条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善后处理按照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确保稳定。协助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一)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县、镇、村(居)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各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演练和修订完善,形成县、镇、村(居)三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二)根据农村沼气事故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对村干部、民兵、沼气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镇及县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组织应急演练和专业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第十七条奖励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处罚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责任的。

(二)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或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三)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四)盗窃、挪用、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五)阻碍应急工作者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xx县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止****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属****市区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性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规定,结合燃气行业特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5000户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城区政府,建设、公安、交警、消防、卫生、技术监督、环保、安全生产、市政、燃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如发生大面积停气事故,应同时协调相关城区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建立****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四、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市城管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

相关区政府及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对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市建委:参与事故现场指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及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市质监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市安监局: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

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抢修,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负责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参与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报告制度及处置程序。

(一)报告制度。

1、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发生事故的燃气供应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报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值班室或行政负责人,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并报告相关部门。

2、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

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燃气供应单位,应直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

3、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二)处置程序。

1、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警戒与疏散。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5、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6、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关区及市、区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对处置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应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设立专线电话。

要建立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供给等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一)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xx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珠府8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为南城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凡民航客机(外国民航客机)发生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公路和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者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职工一知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中毒事故二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火灾事故;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均为特大安全事故。

(三)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及市驻区有关单位要配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在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买施。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运输,液化气储配站,油库,加油站,化工工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商业集贸市场、宾馆(旅馆)和公共娱乐场所,主要的景区、景点等。我区是珠江三角洲石油和天然气的重要集散地。目前,我区共有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17家,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2家,液化石油气库3个。全区共有危险品运输车辆62台,其中汽罐车12台,槽罐车10台,拖头10台,箱式货车30台。我区的工业一般分布在城镇及其周围地区,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液化气储配站、油库主要分布在矿山工业区;化工工业主要集中在南水化工专区,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较集中在三灶,红旗、南水和平沙也有相当一部分。我区的商业区主要在各镇的集贸市场及其附近;各镇均有2、3家较大一点的宾馆(酒店),主要有红旗镇的客都宾馆、三灶的南城大酒店、平沙的供电大酒店、南水的洋洲大酒店等;各镇都有文化宫、电影院、棋牌室等一批娱乐场所。主要景区、景点有xx温泉、飞沙滩、荷包岛大南湾、亚马逊部落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险源:xx市荷包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山上运行的旅游接送车、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北极品公司单冻车间、南城大酒店等。

“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尤其要加强重点行业和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负责我区民用爆破物品、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南城交警大队负责我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负责我区海上和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xx市海上搜寻救助分中心负责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海上的搜救工作,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成员单位的搜救工作。

(四)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负责运输企业、车站、码头等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区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及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我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含游艺机)安全监督管理。

(七)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单位及有毒有害生产等重大职业危害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区旅游局负责旅游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区农业局负责林业及海洋与水产系统(含渔港)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区水务管理局负责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水库、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区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负责大学园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旅游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区文体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含网吧)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南城分局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矿山石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区妇联、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八)区经贸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区建设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区卫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环保局、市邮政局南城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从事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船舶及码头装卸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九)市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xx港大队负责我区的火灾扑救。

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职能部门负责实施的原则,应急指挥机构设指挥中心、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和救援队伍三部分。

1.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和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和区办正副主任、三灶管理区区长,红旗镇、三灶镇、平沙镇、南水镇镇长。成员:区经贸局局长、区建设局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区卫生局局长、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科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委员。

2.指挥中心职能。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顶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督促各镇政府、管委会、区直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单位制定应急救援实施预案或分预案并严格执行。

(6)督促公安、消防、武装、卫生、建设、质监、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演习。

(7)检查督促各镇政府和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8)发生特大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理,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特大事故的情况。(二)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

1.火灾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和xx港大队大队长。副指挥: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和xx港大队副大队长。

2.中毒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卫生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主管化学危险品工作的副局长。

3.民用爆破物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公安分局主管爆破物品工作的副局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和防火科科长。

4.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长。副指挥:辖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5.水上交通特大安全事故和特大船舶溢油事故。正指挥:xx港口海事处或斗门海事处处长。副指挥: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

6.建筑、市政工程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建设局局长。副指挥:南城区武装部部长。

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含游艺机)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科长。副指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副科长。

8.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经贸局局长。副指挥:区建设局局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区卫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环保局、市邮政局南城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长,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水上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9.危险废物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区卫生局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xx港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xx港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水上危险废物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救援队伍。

1.应急救援队伍。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消防大队(含南城、机场、xx港三个大队)、区武装部、镇武装部各成立一支30人以上的抢险救灾队伍。区建设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区建设工程事故建筑质量、燃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我区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游艺机)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在我区组织水上交通事故、防止溢油扩散和污油回收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区镇安委办协助组织)。

2.卫生医疗救护队伍。区卫生局组织红旗医院、同济医院、三灶医院、平沙医院、南水医院、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卫生医疗救护队伍,开展事故现场的救护和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并组织救治。

3.事故现场治安队伍。由市公安局南城分局组织事故现场维护社会治安队伍,维持事故现场区域的治安秩序。

4.通讯联络队伍。由市电信局南城分局牵头组织通讯队伍,保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

5.事故现场抢险队伍。广电集团xx供电分公司南城供电所(红旗所、平沙所、金海岸所、三灶所、南水所、小林所)组织现场安全供电抢险队伍,保证事故现场的电网安全和防止人身触电。

6.区水务管理局负责组织供水抢修和水污染事故的水质监测工作。

7.后勤物资供应队伍。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后勤物资供应队伍,保证抢险救灾能源、物资供应。

(三)救灾实施办法。

1.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镇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迅速上报,任何单位和部门接到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7263731、7262721(区委、区府办值班室)7263998、7263581、7263988、13702315637、13570682938、13823020899(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l10'’接警后,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前线指挥应立即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4."120”接警后,医疗救护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护工作,并布置各医院参加抢救工作,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5."12395”接警后,xx市海上搜救助分中心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助人员和船舶,防止溢油扩散和进行污油回收,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和市指挥中心报告。

6.其他单位接警后,视事故类别和工作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7.区武装部、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区建设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接警后,各专业抢险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堵塞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

8.区气象站负责向区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发生地当时的气象资料情况。

9.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事故现场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10.事故单位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堵塞危险源的方法等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需要疏散周边群众的由属地镇委镇政府负责,区公安分局协助)。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等问题。

11.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他部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一)本预案是作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并协调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政府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实施加去,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或实施办法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并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五)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实施办法,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发布新闻公报。六、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注:1.重大安全事故参照以上预案进行处理;2.临港工业区和xx机场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按市的有关精神由这两单位别示制定)。附件:南城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有关机构、队伍、人员联系资料(今后如有变化,请有关单位及时调整并把修改信息报区安委办)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

组长:

成员: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本工程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市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很好地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和处理,制定本监理应急预案。

二、 预案启动条件:

本工程现场发生由于机械设备或安全设施破坏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安全事故时,本监理应急预案启动。

三、 监理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四、 监理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抢救

总监和安全员到现场,并立即指令施工单位启动施工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到位,并立即投入抢救。抢救包括现场搜救、急救、送受伤人员到就近医院救治。如果是火灾事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和被困人员抢救。项目总监和安全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抢救。如事故发生时没有监理人员在场,根据各应急预案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安全员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抢救。

(二)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在通知有关人员、组织现场抢救的同时,应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所有现场施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立即撤离,并安排专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确保事故现场不被人为破坏。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应立即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并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事故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在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督促总包施工单位及时、如实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总包施工单位不能及时上报,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在通知总监后,由项目总监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四)稳定人员

采取必要措施,稳定发生事故作业班组相关人员、专职安全员、有可能负有责任的人员,保证以上人员留在工地,以便调查组调查取证。

(五)配合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取证工作,各相关监理人员如实汇报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发生期间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情况。内业工程师如实提供调查组需要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接受调查的同时,及时根据现场监理情况,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向联合调查组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六)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监理单位在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

(七)安全整改方案

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排查情况、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等,认真编制整改方案。监理单位严格审查整改方案,同意后上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批准。

(八)督促落实整改

安全整改方案经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整改结束后,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对整改事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在整改报告签署意见,并提交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九)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处罚

根据政府调查组的调查结论与处理意见,相关责任监理人员除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公司还要对相关责任监理人员进行处罚,以示安全监理责任的重大。

(十)全面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在分析调查的基础上,召开公司范围的现场会,就本次事故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公司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意识、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感,督促监理人员加强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使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理上一个新台阶。

五、 相关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不启动本预案,或事故发生(现场无监理人员)后,总监/安全员/相关监理人员在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不立即赶到施工现场、不立即启动本预案,除承担政府调查组作出的处罚意见和责任外,公司还将对相关人员作出严厉处罚。

六、 本监理应急预案在成都市配套投资建设“两场一站一所”二期

工程(东较场项目)整个施工期间有效。

一、 指导思想

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危险性较大,一旦管理不善或操作失控,易发生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中毒等安全事故。为了保证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国家财产,减少发生生产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第六章,国家建设部、自治区建设厅、、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特编制此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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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校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赵希竹

副组长、:史留河

组 员:王振华、胡仙萍

下 设:通讯联络组

组长:樊永玲 成员:柳桂英

医疗救护组、

组长:陈盼英 成员;崔俊社

安全保卫组

组长:李帅领 成员:王法军

后勤保障组

组长:史留河 成员;史彦彦

媒体接待组

组长:崔晓利 成员:张丽萍

善后处置组

组长:史留河 成员:史留桥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全体师生进行危化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要求配齐、配足设备和器材,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二、加强校园危险物品存放知识的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方法普及校危险物品存放的有关知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2、组织全校师生加强突发危险物品安全事故的自救行为演练,校保健教师要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急救培训,要认真学习报告制度,发生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时,要立即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保障工作。

三、 危险物品安全预警长效化

1、对试验所用化学危险品应储放在专用的房间或柜内,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应有化学危险品领用登记本,取存化学危险品应登记入册,注明数量和时间。

2、化学危险品应经有关人员鉴定确认后方可使用。(禁止用品尝和正对瓶口用鼻嗅的方法来鉴别各化学危险品。)

3、失效变质化学危险品应经有关人员鉴定后,方可报废,并采取适当方法予以消毁。

四、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

校突发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具体操作如下:

1、通讯联络组

(1)相关人员负责在第一时间拨打120请求救助,同时将事故情况口头报告上级部门。(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2)在1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文体局。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

(3)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赶赴医院协助救治。

2、医疗救护组

(1)第一时间开展自救,争取时间,为进一步治疗创造条件。

a、浓酸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再以0.5%的碳酸氢钠溶液清洗。当强碱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的醋酸清洗皮肤,并联系校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处理。

b、当有人受氯气等毒气轻微中毒后仍能行动者,应立即离开工作现场,口服复方樟脑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湿敷法救护,中毒较重者应吸氧;严重者如已昏迷,应立即做人工呼吸,并拔打120急救。

3、现场保卫组

(1)现场保卫组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控制可疑人员,调查情况,分析是否有人为引起危险品泄漏的可能,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2)设置警戒线,实施事故现场保护,安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劝退围观人员,避免拥挤和混乱。配合公安、医疗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严重损失。

4、后勤保障组

(1)危险物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封存现场及可疑化学品,追查化学品的来源,送上级疫检部门检验。

(2)保障抢救机动车辆、医疗、消毒、抢救工具等抢救物资、用品到位,保障抢救必需品及时供应。

5、媒体接待组

(1)事发后应对媒体,必须由校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示及时、准确、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措施、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对谣言和不实传言应当迅速予以澄清。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生、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3)加强现场新闻采访的统一管理,遇新闻采访的须请其出示记者证,同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并向上一级领导部门请示,否则不予提供有关情况。

6、善后处置组

学校要立即组织教职工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陪护人员负责陪护。及时与危险物品安全事故中受伤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并做好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责任追究

1、对因校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区教育文体局及时将整个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责任追究、处理结果等上报市教育局、和区安监局等,并通报各校。

[附天宁区校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流程]

各级相关部门应急电话

急救电话:7311120

报警电话:110 (人为投毒)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第86号),《××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生,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应急预案适用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2、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县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3、事故处理涉及县政府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一)县局应当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局根据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股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2)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与指导意见。

(3)组织和协调全县工商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4)负责报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员单位职责

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信息办)、市场股、企个股、法制股、监察室为县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预防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指导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组织查处大要案件,协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地查处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间囤积紧促生产、生活物资,牟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2)办公室

将各部门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市场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企业个私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有关商标违法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食品违法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和查处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法制股

负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6)监察室

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指导(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民的责任。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事故发生县局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有关部门、毗邻或者说可能涉及县局通报情况。

(二)事故发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应立即向乡(镇)政府和县局报告,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 县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县局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以及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四)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说隐患消除后,应急办公室进行分析论证,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终结。

应急办公室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电话、传真、行为、网络等多种方式同时报告当地政府、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保准确、及时,万无一失。并视情况向事故可能波及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

(二)报告单位和时限

1、对本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工商所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和县工商局。

2、事故发生县工商局应于2小时内向市局和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包括事故原因、发展、变化、处置进程、处置进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处置建议等。

(3)处理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

4、信息监测

总局、省级及市、县(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络体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密切监测已经确认的有毒有害或者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某种食品是否还在流通环节进行销售。

(2)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3)有关新闻媒体。

(4)相关部门通报。

5、消息预警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隐患、可能涉及的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做出分析预测,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1、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责任,对本地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市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员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程序混乱或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作奖励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依据有关政策,及时给予表彰或者其他奖励。

3、善后总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分析应急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形成善后总结,逐级上报。总结内容包括应急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制度完善

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人工漏洞,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相应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故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争取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后的伤害和损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火灾、地震、食物中毒、传染病、校舍倒塌、交通事故、大型集会、外出活动、溺水、有毒气体、触电、校园暴力等。

(一)、设立校长室为应急指挥办公室,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何卡林。

副组长:何富强、王佑萍。

成员:赵永平、严伟华、范亮、李玉琼、费益秋、杨介昆、田宗华、李小平、邓腾佼、杨才金罗明成、赵永明、李勇、牟明海、刘洪英、及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副班主任),各专用教室负责人。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本预案,明确应急办法和措施。

2、出现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并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和预案规定迅速部署抢救工作,力争将灾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尽快向高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寻求帮助。

3、对事故灾害可能危及的周围人员或物资要及时组织疏散。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1、实行首问制。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报告人,有责任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何卡林校长,(办公室电话:5210131手机:13980394236)。

2、出现重大事故学校应急指挥办公室必须立即报告高县教育局(值班电话:5416900)和有关部门,并在6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报告由何富强执笔。

3、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

1、发生火灾事故时,学校应急指挥办公室要立即拨打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电话。同时根据不同类型火灾,由事故应急总指挥统一部署,采用正确灭火方案,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师生。

2、发生大风暴雨、洪水灾难,班主任要将学生迅速集中到二层楼以上教室统一照看,严禁学生在室外活动。

3、发生地震灾难,如时间允许,迅速将学生疏散到内操场这一空旷地带,疏散时,全体行政人员要分别到各年级维护秩序,全体教师要立即分别到各自的班级楼层的楼梯处,两步一位教师维护秩序。如果时间来不及,上课教师应迅速组织学生躲在桌子下面,待稍平稳后立即撤出教室,到内操场集中。待确定无危险后,迅速组织学生回教室上课或放学回家。

4、发生学生饮食中毒事故时,应马上拨打镇卫生院电话,后再拔120急救电话,同时根据中毒的症状及特点,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要保护好事故区域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同时报告高县教育局。

5、发生传染性疾病事故,要及时通知高县疾病防控中心,学校做好自身的防护后要马上切断传染途径,对传染源实施隔离、监护或送到定点医院诊治。同时对与传染源有过密切接触的人也要实施隔离观察。在防止传染性疾病过程中,教师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6、发生工程建设、校舍安全事故,学校要拨打120急救,110报警电话(或沙河派出所电话:5210034),并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抢险工作。校舍坍塌事故还要及时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寻找遇难者和幸存人员。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7、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如发生交通事故,先行脱险的人员应拨打沙河派出所交警电话5210034和120急救电话,随及对伤员进行施救,并注意保护好事故的现场同时。

8、在组织大型集会和课间操的集合和解散时,值周教师要守护在楼梯口,防止因踊挤而发生踩伤事故。但如果发生这一事故,教师要在全力抢救伤者的同时,马上有序地疏散学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同时拨打120救护电话和中心医院电话,及时救护。

9、外出活动发生意外,要及时拨打沙河派出所电话(5210034)报警,拨打120请求救护。

10、发生溺水事故,严禁学生下水施救。要立即组织会游泳的教师下水救助,救出后要马上做人工呼吸,抢救后立即送医院。

11、发生触电事故,对触电的人员禁止用手拉,要立即用木条等绝缘体将电线挑开,如情况严重,要马上做人工呼吸救助。同时拨打120救护电话。

12、发生有燃气体爆炸事故和有毒气体泄露的场所,应急指挥办公室要立即拨打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电话救援,同时要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护、人员疏散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3、发生校园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时,第一到场人要首先控制事态,然后通知应急指挥办公室及时拨打110报警,拨打120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并妥善保存现场痕迹和证物。

14、实验课发生重大事故时,学校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是化学危险品事故还要做好事故区域警戒和人员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学校还要通知卫生部门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防止危害蔓延。

15、出现危险性游戏、玩具事故,学校首先要拨打120救护电话,对危险性游戏马上制止,并将其危险物品没收,追查玩具的来源。

处置事故现场负责人:何卡林。

抢险组:何富强、严伟华、范亮、邓夏、莫冠华、李勇刚、张超。

抢救伤员组:赵永平、李玉琼、费益秋、欧泽超、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

疏散小组:王佑萍、张超、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张超、陈冲、谭波、王佑权、王怀德。

善后处理组:王佑萍、赵永平、严伟华、李玉琼、费益秋。

后勤保障组:赵永平、严伟华。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为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学校将进一步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监控和及时消除,从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1、本方案未尽事宜,在实施的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时进行补充。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内生产过程中突发液氨泄漏安全事故的处理。

1. 人员组成

事故应急处理由公司领导、行政部经理、部门主管、当班班长和当班员工组成。

2. 主要职责 公司领导:

(1)指挥事故应急处理,确定在场员工每人职责,担负营救、抢修

(2)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3)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防止事故危害扩大。

(4)必要时,向119报警请求应急救援,并协助有关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5)决定其它重大应急救援。

负责对外联系,维持秩序,交通后勤保障服务等事项。

(1)协助公司领导工作。

(2)企业领导不在时,代行公司领导职责。

(1)事故发生后,查明原因,控制事故的扩大及处理可处理的事项。

(2)迅速向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报告;接受公司领导指令,服从分配、积极负责、不得逃避。

(一)、氨压缩机发生漏氨事故

1.氨压缩机发生漏氨事故后,先切断压缩机电源,马上关闭排气阀,吸气阀;如正在加油,应及时关闭加油阀。

2.应将机房运行的机器全部停止,操作人员发现压缩机漏氨时立即停机并根据自己所处位置,在关闭事故机时顺便将就近运行的机器断电。

3.迅速开启氨压缩机机房所有的事故排风扇。

4.在处理事故时,用水管喷浇漏氨部位,使氨与水溶解,但要注意电动机的防水保护。

(二)、压力容器漏氨事故

处理此类事故,原则是首先采取控制,使事故不再扩大,然后采取措施将事故容器与系统断开,关闭设备所有阀门,漏氨严重不能贴近设备时要采取关闭与该设备相联接串通的其它设备阀门,用水淋浇漏氨部位,容器里氨液及时排空处理。属于此类设备有:冷凝器、高压贮液桶、中冷、排液桶、集油器、放空气器、低压循环桶等。

冷凝器漏氨:

冷凝器漏氨后,如压缩机处于运行状态,应立即切断压缩机电源,迅速关闭高压桶均压阀和混合气体阀;关闭辅助贮液器进气、进液、排气等与冷凝器相关联的阀门;然后关闭冷凝器的进气阀、出液阀。工艺允许时可以对事故冷凝器进行减压。

高压贮液桶漏氨:

压容器相联的阀门进行减压、排液、尽量减少氨液外泄损失,当高压贮液桶压力与低压压力一致时,应及时关闭减压排液阀门。

中间冷却器漏氨:

中间冷却器漏氨后,当压缩机处于运行状态,应立即切断该机电源,关闭压缩机的一级排气阀、二级吸气阀及与其它设备相通的阀门,同时开启排液阀向排液捅进行排液。

低压循环桶漏氨:

低压循环桶漏氨后,当系统压缩机处于运行中,应立即切断压缩机电源,关闭压缩机吸气阀,同时关闭低压循环桶的进气、出气、均液、放油及其它关联阀门,开启氨泵将低压循环桶内的氨液送至库房蒸发器内,待低压循环桶内无液后关闭氨泵进液阀。

排液桶漏氨:

排液桶漏氨(在冲霜、加压、排液、放油工作中)时,应立即关闭排液桶的所有与其它设备相连阀门,根据排液桶的`液位多少进行处理。如液量较少,开启减压阀进行减压;如液量较多时,应尽快将桶内液体排空,减少氨的外泄量。

集油器漏氨:

集油器漏氨时,或在放油过程中,都应立即关闭集油器的进油和减压阀。

放空气器漏氨:

放空气器漏氨,应立即关闭混合气体进气阀、供液阀、回流阀、减压阀。

设备玻璃管破裂、油位指示器漏氨:

设备玻璃管破裂、油位指示器漏氨液时,当上、下侧弹子失灵,应立即关闭批示器上、下侧的弹子角阀,尽早控制住氨液大量外泄。

(三)、管道漏氨

如发现管道漏氨后,应迅速关闭事故管道两边最近的控制阀门,切断氨液的来源。并采取临时打管卡的办法,封堵漏口和裂纹,然后对事故部位抽空。

氨的特性

氨又称氨气(液氨),分子式为nh3,无色透明有刺激性臭味的气体,具有毒性。在标准状态下,其密度为0.771kg/m3,常压下的沸点为-33.41℃,临界温度为132.5℃,临界压力为11.48mpa。在常温常压下1体积水能溶解900体积氨,溶有氨的水溶液称为氨水,呈弱酸性。氨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合能形成爆鸣性气体,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爆炸下限为15.7%,爆炸上限为27.4%,引燃温度为651℃。

氨的危害

氨挥发性大,刺激性强烈。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氨可造成溶解性组织坏死。轻度中毒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因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究迫、谵妄、昏迷、休克等。皮肤接触液氨会引起化学性灼伤,使皮肤生疮糜烂。液氨溅入眼内可引起冻伤、冻僵,并变为苍白色。

“四要”、“四勤”、“四及时”

1.“四要”是:要确保安全运行;要保证库房温度;要尽量降低冷凝压力(表压最高不超过1.5mpa);要充分发挥制冷设备的制冷效率,努力降低水、电、油、制冷剂的消耗。

2.“四勤”是:勤看仪表;勤查看机器温度;勤听机器运转有无杂音;勤了解进出货情况。

3.“四及时”是:及时放油;及时除霜;及时放空气;及时清除冷凝器水垢。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积极应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2、编织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经贸局和有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作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上级部门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实现本质安全,尽可能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情况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少灾害的影响。为此,平时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搞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各专业救援组织和群众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技术、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识,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经贸局、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经贸局主要职责:

(1)传达区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1、生产安全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公安110报警,同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行动

各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辩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1、分级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企业、区经贸局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区经贸局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企业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周围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况。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2、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1、预案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子预案的制订

各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根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情况,列入安全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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