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防范非法集资活动方案(通用14篇)

时间:2023-12-02 18:50:04 作者:影墨

活动方案是活动组织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可以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进行活动策划和执行。活力运动会:通过各类有趣的运动项目,增强参与者的身体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指导、配合各乡镇加强宣传。各乡镇要切实推动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推广有关经验做法,实现辖内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宣传月活动的社会效果。

(二)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是县处非办对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年对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并注意收集保存影像、照片、视频等活动资料,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5月28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含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资料报送至县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能力和法律意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大处非发〔20xx〕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称《条例》)以及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强化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维护全区经济金融稳定。

宣传月: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集中宣传日:20xx年xx月xx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要紧扣“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宣传月主题,制定本领域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15日前报送地区商务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工作积累经验,构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普法宣传是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要做好对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条例》,加强对自身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要提高站位,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认真落实自身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中的职责任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二)做好警示教育。要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特别要使全社会都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三)引导理性维权。要积极宣传本行业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并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打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制定方案,做好本领域宣传月组织部署和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部署和督促指导本领域贯彻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丰富宣传形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要积极整合资源,将宣传月活动与本领域有关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

(三)突出“6.15”集中宣传日宣传效果。在“6.15”集中宣传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调动行业力量、深度挖掘宣传资源,集中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和防非宣传,营造全民防范非法集资氛围。

按照地区处非办相关要求,宣传月期间,国家处非联办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详见附件1),并通过抖音政务号、处非动态等形式积极推送典型做法和优质宣传素材。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并结合本次宣传月活动,创新方式方法,以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诈骗为目的,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投资行为问卷调查”(流程详见附件2),最大限度提高调查覆盖面和质量。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数据统计见附件3),包括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7月1日前报送地区商务局。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

联系人:李xx。

电子邮箱:xx。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最近,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省20xx年的通知》(x处非联[20xx]x号),要求今年4—5月在我省集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同级处非办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要按照xx省20xx年的要求,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运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户外led等各类媒介,采取专业会议、视频会议、农技赶场、科技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为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重点对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信用合作行为,防止其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及时收集和报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形成宣传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农经总站。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商务写字楼、拆迁区、产业聚集区、经济开发区、商业广场等人流密集地及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区域,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台,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开展现场集中宣传。

(三)建立金融机构宣传阵地。充分发挥金融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营业网点内设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区,通过设置宣传条幅、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四)强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采取系列报道、专题专栏、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此外,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的播放工作,协调辖内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官网及公共交通宣传载体等全年持续播放,与省级媒体形成上下联动的宣传格局。

校园防范非法集资活动方案精选

各部门、各学院:

当前,以传销、非法集资为代表的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高位运行,正处于集中爆发期、外溢传导期和升级变异期,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现实危害大、涉危风险高,成为影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风险点,一旦被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极有可能将经济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危害社会大局稳定。为切实增强正面发声,积极引导广大在校师生对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有效遏制上述活动向校园渗透,切实保护在校学生利益和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关于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的通知》(xx教秘思政〔20xx〕8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部署,通过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认清传销、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防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切断非法组织向学校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非法集资活动进校园,严防在校师生参与传销、非法集资活动,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活动时间。

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月xx日结束。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在校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部门、各学院要重点围绕“五个一”集中开展防传销、非法集资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在校师生识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大力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1、组织一支志愿者队伍。鼓励师生自愿成立“反传销防非法集资”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宣誓、签名、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专业特点和学生专长,鼓励学生绘制相关的宣传品,排演相关的文艺节目。(落实单位:团委、各学院)。

2、上一节专题教育课。发挥学校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思想政治、形势与政策教学及就业教育中融入反传销防非法集资的内容,向学生宣传国家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让学生了解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认识参与传销和非法集资的危害、了解防范的基本知识。(落实单位:宣传部、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3、组织一次研讨会和专题讲座。邀请市工商局和公安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参与,通过专题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防范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法律、法规,将专业知识讲解、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结合起来,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落实单位: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各学院)。

4、开展一次校园主题宣传。各部门、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校园广播等形式,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落实单位:相关部门、各学院、团委)。

5、集中观看一次视频教育片。通过校园网、易班、班级qq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组织学生观看打击传销微电影――《传销笔记》《金融产品,想说爱你不容易》《警花警草说安全经侦特别节目之非法集资》、《xx学院-远离校园贷安全提醒》《xx学院-双11安全提醒》等视频,帮助广大学生认清传销和非法集资犯罪的欺诈性和严重危害,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择业观。(落实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坚持把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研究部署、统筹安排,落实教育管理职责。

1、加强对校内讲坛、论坛、讲座和报告会以及校内传媒、校内广告等的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禁任何传销、非法集资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蛊惑及诱骗等活动;加强对学生从事校外勤工助学的指导,严格审查外来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落实单位: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各学院)。

2、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学生方面的优势,注重依托班级、社团等组织形式,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抵御传销、非法集资的客观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落实单位:团委、各学院)。

3、针对寒暑假以及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联系工作等重点时段,突出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加强对外出实习学生、毕业班学生、请假休学学生等重点学生群体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三)在加强对传销组织查处打击的同时,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坚持以教育为本,做好受骗学生和被传销组织控制学生的解救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刻认识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及当前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各自分工,把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学院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务求取得实效。综治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本年度社会治安综治考评的范围,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3、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在活动开展期间,各部门、各学院务必加强情况沟通和交流,做到上下、左右情报畅通,信息共享;及时报告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群策群力,共同解决。建立信息专报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于20xx年xx月xx日前分别将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xx。

电子邮箱:。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各乡镇及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的问题,有效扩大影响,形成品牌示范效应。

(一)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群众识别非法集资风险意识。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二)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对拆迁区、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二要注重加大对偏远地区的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三)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各级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宣传部门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播放工作,协调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网站以及交通宣传载体等平台持续播放。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至5月14日)。传达部署xx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精神,制定我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处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县处非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指导,积极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月活动。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布置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点,向群众分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播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开展政策咨询服务;银行业各金融部门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利用led显示屏不间断进行宣传;县有关成员单位在县淮河路永泰村镇银行门前开展集中宣传,县新闻媒体于当日及次日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受众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2020年宣传教育主题为: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共建平安石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采取多种方式手段,突出重点开展宣传。

(一)强化法律政策宣传。一是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辨识非法集资。二是针对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三是加强对举报奖励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二)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三)强化风险提示。根据各地实际,对以财富管理、投资理财、私募股权、项目投资、合作开发、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等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

防范非法集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处非办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石处非办〔20xx〕7号)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从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通过宣传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蔓延势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通过开展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使之能够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净化非法集资生存环境,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系区域性风险底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金融平稳运行与安全。

在工作安排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形式上,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在范围上,覆盖城乡,突出重点;在时间上,5月集中宣传,全年坚持不懈;在主题上,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展开宣传;在机制上,防打并举,综合治理;在责任上,地方政府负总责,市直部门“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

1、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每天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或宣传片,借助商业中心(网点)电子显示屏、社区电子显示屏或展板、银行业金融机构led屏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材料,利用城市公交车等移动传媒,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提示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在当地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至少每周一刊宣传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同时,公布长期举报电话、报案电话,引导、奖励广大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3、市教育局印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宣传册、《承诺书》全部发放至辖内学校,保证学生人手一份,并让家长知晓后在承诺书上签字收回。

4、在工业聚集区、城市商业圈、银行营业部、社区、超市、药店、农村乡镇、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针对投资咨询、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房地产、农民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领域政策宣传,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等非法集资易侵害群体开展重点宣传,用“明白纸”、“案例卡”、“咨询站”、“社区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融资、法律常识,提高其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新型非法集资案件,及时跟进宣传引导,防止扩大蔓延。针对农村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各银行营业部要长期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监督员、警示牌、广告语,建立向汇款、转账客户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机制。

5、组织移动、网通、电信等通讯公司,每周向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同时,对涉嫌非法集资短信进行封堵。

6、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宣传教育。

(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安排部署相关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就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市处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5月7日)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专门的宣传月活动方案,于20xx年5月12日前报送市处非办(市金融办)备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8日—5月31日)。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月14日在全市开展“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于5月14日上午9时在新世纪广场与市处非办同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与与新闻媒体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努力扩大宣传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邮政、移动等媒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派出流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印制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强大的`宣传攻势。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5日)。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工作总结(相关文件、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晋州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6月6日前报市处非办(联系电话:邮箱:)。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每项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案件线索报送及总结考评工作。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必须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并经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方能对外宣传,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配合案件处置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广告审查、批准、监管的职责,在广告审查中,应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认为广告中含有与集资活动有关的内容,应当查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主不能提供的,可以拒绝发布,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四)加强督导,增强效果。宣传月活动是石家庄市金融办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被列为20xx年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省、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暗访。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活动,市处非办也将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

银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辖区正常经济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舆论氛围,根据《洪江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力打击非法集资为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按照“打防并举、重在预防;综合治理,重在打早、打小;标本兼治,重在建立发现机制”的原则,坚持以打促防,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好辖区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我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基本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和蔓延,做到防范于未然。要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上报,最大限度维护辖区经济安全、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整治稳定。

三、主要内容和判定标准。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内容。非法集资是指企业、组织和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建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线索的判定标准。凡具备如下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特征,即可认定是非法集资活动的线索,一律纳入此次风险排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1、未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或超越审批权限批准的集资项目。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货币方式以外,还包括实物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确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公开筹集资金的。

四、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

(一)、工作重点。此次风险排查重点是:房地产开发、典当行、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民间借贷等行业和领域;主要内容包括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民间融资活动的风险隐患,涉及集资的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事件的风险隐患等。

(二)、工作安排。各社区对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摸底,分类处置,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上报。通过短信平台,对辖区居民进行风险提示,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发生,并制作宣传横幅,加强宣传教育。深入辖区,发放宣传资料,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社会影响面。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至5月25日,分二个阶段:

(一)2014年4月25日至5月4日,制定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风险排查工作动员会、部署会议。

(二)2014年5月5日至5月14日,各社区要将排查摸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由综治办汇总后报区金融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维护稳定。各社区要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全面摸清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基本情况,要做好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维稳在先原则,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情报,及时反馈信息。各社区密切掌握可能存在风险的动态,形成覆盖广、多渠道、专群结合的社情信息网络。强化对可能存在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信息监控,并切实做好有关信息的综合研判、上报处理工作,做到掌握情况准,判断问题准,措施决策准,反映快速,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加强宣传,提高风险意识。深入揭示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欺骗性,让广大群众都知晓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常识,有效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三)、以防促打,注重源头治理。深入研究和把握非法集资的规律和特点,加大排查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

洪江区高坡街综治办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精选

为认真做好全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能力和法律意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大处非发〔20xx〕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标。

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称《条例》)以及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强化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维护全区经济金融稳定。

二、活动时间。

宣传月: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集中宣传日:20xx年xx月xx日。

三、组织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要紧扣“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宣传月主题,制定本领域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15日前报送地区商务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工作积累经验,构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五、重点宣传内容。

(一)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普法宣传是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要做好对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条例》,加强对自身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要提高站位,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认真落实自身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中的职责任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二)做好警示教育。要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特别要使全社会都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三)引导理性维权。要积极宣传本行业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并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打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制定方案,做好本领域宣传月组织部署和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部署和督促指导本领域贯彻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丰富宣传形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要积极整合资源,将宣传月活动与本领域有关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

(三)突出“6。15”集中宣传日宣传效果。在“6。15”集中宣传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调动行业力量、深度挖掘宣传资源,集中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和防非宣传,营造全民防范非法集资氛围。

七、其他有关事项。

按照地区处非办相关要求,宣传月期间,国家处非联办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详见附件1),并通过抖音政务号、处非动态等形式积极推送典型做法和优质宣传素材。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并结合本次宣传月活动,创新方式方法,以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诈骗为目的,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投资行为问卷调查”(流程详见附件2),最大限度提高调查覆盖面和质量。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数据统计见附件3),包括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7月1日前报送地区商务局。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

联系人:李xx。

电子邮箱: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精选

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处非办《关于印发xx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岩处非办〔20xx〕9号)、区新罗区防范非法集资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广告资讯排查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按照“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全面防范各领域非法集资行动。摸清全镇非法集资风险真实情况,分类稳妥处置一批风险线索,使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明显减少,潜在风险苗头得到控制,实现非法集资早防早治、源头治理的效果。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主体。

投资咨询、非金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等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教育、医疗、旅游、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以及打着上述企业或业务旗号,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实施募集资金行为的主体。

(二)重点地域。

1、重点场所。包括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公园、城镇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常见的户外广告投放区。

(三)排查要点。

1、看证照。对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注册、备案、许可,无场所、无办公人员与注册登记不符,以及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短期内大量铺设分支机构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投资”“理财”“资产管理”“基金”等相关字样的主体。

2、看宣传。对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介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宣传中含有或涉及“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炒期货外币”“金股”“配资”“高杠杆”“一带一路”“共享经济”“物联网”“原始股”“电影版票”“黄金租赁”“存金行”等内容,以及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的主体。重点关注利用专家、知名人士、专业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做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3、看人员。一方面看从业人员,对其相关资质、职业经历、是否集资行为受到处罚或刑事追究等情况进行排查;另一方面看投资人员,重点关注有群众举报、舆情指向的主体,高度警惕经营场所内外有投资人员,特别是老年人、贫困人员等群体聚集的主体。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风险摸排。镇、村干部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地域,采取互联网排查、社会面清查、行业排查、资金异动排查、网格员排查、媒体和公共监督等多种方式,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力争实现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清仓见底。

(二)建立风险动态管理台账。根据风险排查结果,按行业分类建立风险线索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对行业、区域风险规模进行量化分析。建立重点风险线索台账。结合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继续开展“无非法集资社区”摸排工作。

(三)分类化解处置风险线索。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区分问题性质和轻重缓急,争取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并依法追究非法集资人、违法广告经营者及发布者等相关主体责任。对风险积聚的重点行业、地域,要加强风险提示和挂牌整治,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风险点,及时面向公众发布预警提示。

(四)加强与扫黑除恶等衔接。注意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等相关部署有序衔接。全面开展辖区金融乱象整治工作,围绕非法集资行为、套取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恶意逃废债、暴力讨债等八类金融领域涉黑相关业务中介机构,树立并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将排查整治活动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通报公安机关。

四、职能分工。

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开展,建立党政领导考评、问责机制和通报等相关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工作。对非法集资问题的村进行挂牌整治。

镇宣传办:制定专项行动新闻报道方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防范知识宣传及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防范意识。通过微彩江山微信推送发文的形式,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危害。

江山派出所:充实打击非法集资专业队伍,发挥主力军作用,重点打击本地非法集资窝点,侦办本地非法集资案件,力争破获一批非法集资案件。加强与宣传部门协作,针对不同类型的诈骗手段,发布预警信息,特别是新出现的非法集资手法,及时制作成警示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等渠道提醒广大群众,防范、减少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镇民政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级组织在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江山司法所:组织进村入户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非法集资“害人害己”的危害性、严重性,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镇财政所:落实经费保障,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专项资金,确保年初有预算、专款能专用、年末有审计。

镇三农服务中心:结合实施脱贫攻坚战役,强化资金、技术倾斜,开设就业培训班,因地制宜培育若干农业产业链,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引导农村适龄群众开展生产活动,增加农民收入。

镇林业站:主动配合开展巡山清查行动,护林员在巡查中发现的可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派出所,提供案件线索。对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行为进行处罚。

镇妇联:镇妇联重点针对青少年、妇女、儿童等特定人群组织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成立相应志愿服务队,营造浓厚氛围;推动防范非法集资进学校、进课堂,为在校生打好“预防针”,防止非法集资谋生想法代际传递,让每一位老师学生成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员。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相关防范知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递安全防范信息、常识,力争“宣传一个学生平安一户家庭”。

江山农商行:严格执行账户管理及个人存款实名制、实名办理银行卡相关规定,对外地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在江山辖区经常使用,有大量外来资金转账、使用非实名银行卡以及人卡分离等可疑账号进行清查并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建立台账;加强柜员培训,全力把好“劝说关”,对可能受骗上当的顾客及时劝阻并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冻结诈骗资金;全力协助查询、调取监控及冻结公安机关查询的属外地开户的涉案账号;集中整顿银行开卡业务,建立银行账号“黑名单”,坚决非法集资犯罪滋生土壤;尽快指定专门网点、专门柜台24小时执行反非法集资中心的紧急止付、快速冻结指令;充分利用宣传资源,通过营业网点led显示屏、柜台提示、atm柜员机滚动屏幕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行动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下决心快速处置一批紧迫、突出的风险点。在工作例会上,召集各村主干,综治协管员、镇直办负责人及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部署江山镇专项行动工作。

(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召开动员大会,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重点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危害性、打击整治的必要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打击的决心和信心,营造浓厚的打击整治氛围,切实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的打击合力。

(三)强化沟通协作。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等企业的排查力度,风险线索及时报告,凝聚排查整合整治合力,杜绝风险企业迁址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的现象。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深化排查成果运用,妥善解决线索整治问题,有效消化存量,切实把风险降下来,也要深入研究非法集资发生规律,分析重点行业、地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切实抓好源头治理。

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方案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投融资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有些公司巧立名目,利用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大量吸收群众钱财,进行非法集资,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去年我市加大了对此类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破获了几起大案要案,主要有富冀商贸有限公司利用刷信用卡返商品返现金非法集资案,黄金佳公司利用黄金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隆尧县三地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案等等,取得了打击非法集资、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和利益阶段性胜利。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非法集资有着很深刻的经济、社会根源,手段隐蔽,形式复杂,后果严重。因此,对非法集资我们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还要高度警惕,不能有丝毫防松。防范非法集资,任重而道远。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歌星演出助阵、在报纸刊物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师弟带人参观考察、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还通过建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四)、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者为了收回投资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一)、银行贷款门槛高,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雨后春笋般成立,资金缺口大大超过了银行短时间的供款能力。而且不少企业在发展阶段注册资金少、可抵押财产少、规模有限,不能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造成众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无力发展。尽管近些年来,国家通过出台一些政策给一些小企业贷款提供了便利,但是银行贷款链条长、下款慢的情况仍然广泛存在,急需用钱的中小企业贷款难、贷款慢的困境仍没得到根本解决。

(二)、“高回报、高利率”诱饵导致个人投机心理严重。计划经济时代,民众手中无闲钱。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迅速发展,老百姓钱包鼓了,自然也就有了投资的愿望。但是银行的利率较低、银行众多理财产品也是复杂低效,相比之下,以高回报、高利率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看起来更为简单高效,为“短时间暴利”心态所驱使的民众投机心理严重,忽略了潜在的风险。

(三)、打击难度大,违法成本低。非法集资案件发案周期长,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几年十几年,一旦发案证据、证言因时间久远不好收集,有的犯罪嫌疑人从开始非法集资就做好了随时开溜的准备,相比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所获暴利,违法的成本明显更低。

(一)、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危害金融安全,是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此类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众多,受害者面广量大、极易引发上访、集访等问题,甚至引发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

(三)、由于涉及到个体的切身利益,受害人往往倾其所有,在催讨过程中往往会不择手段,极易发生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恶性次生刑事案件。索债未果情况下受害人也可能采取自杀、报复社会等极端手段,给社会治安埋下隐患。

(四)、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老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为了遏制非法集资,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以上对非法集资的分析,我提出以下看法和建议:

(一)、加强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

公安、工商、银行、社区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宣传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提示风险,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其远离非法集资。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报道力度,以专栏文章、专题节目等方式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震慑犯罪分子,形成对非法集资的强大舆论攻势。在广大农村、城市街道、社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扩大覆盖面,强化宣传效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公安机关要对该类案件快侦快破,打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起到震慑作用。一是及时收集证据、准确定性,第一时间抓获主要犯罪犯罪嫌疑人;二是会同银行等部门及时追回赃款、为群众挽回损失。同时要做好受害群众的工作,向其介绍相关法律及案件进展情况,舒缓群众的情绪、告知其合法的救济途径,避免出现极端事件及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三)、政府及银行等有关部门应根据社会发展实际,大力帮扶中小企业,研究出台便利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相关政策、规定,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贷款慢的问题。同时,银行应继续开发不同种类、针对不同层次人群的理财产品,并加大宣传,让老百姓的投资意愿得到有效释放。

(四)、切实把好广告监测工作关,切断传播媒介。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活动广告的危害性,重视和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广告的监管。对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集资金的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广告;对发布涉及投资咨询业务、金融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代办金融业务活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应当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广告主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商品营销、生产经营活动的广告不得出现保本、保证无风险等内容。房地产销售、造林、种养殖、加工承揽、项目开发等招商广告,不得涉及投资回报、收益、集资或者变相集资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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