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店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7篇)

时间:2023-11-16 16:52:08 作者:琴心月 门窗店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7篇)

在组织中,规章制度是保持秩序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自觉性,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

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设立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本办法称寺庙)。

第三条寺庙、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寺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寺庙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不得恢复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

第六条藏传佛教与其他宗教之间、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寺庙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藏传佛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寺庙事务不受境外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八条寺庙应当通过协商成立民主管理组织。管理组织的成员一般由本寺庙的教职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代表参加。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人选确定后,由寺庙管理组织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审核备案材料时,应当征求寺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在任期内如有变更,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变更备案。

第十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品德良好,在信教公民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热心为信教公民服务。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寺庙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本寺庙教务活动,维护宗教活动正常秩序;

(四)教育引导信教公民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管理本寺庙财产和文物;

(六)组织开展寺庙自养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七)维护本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八)协调本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本寺庙和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处理本寺庙的其他事务。

寺庙管理组织可以下设相关机构负责履行上述职能。

第十二条寺庙事务由寺庙管理组织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寺庙应当建立寺庙管理组织成员考核制度,对不称职的成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寺庙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藏传佛教教义教规,建立健全教务活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寺庙根据容纳能力、自养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当地信教公民的供养能力确定定员数额。

第十六条寺庙定员数额由该寺庙管理组织向所在地佛教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该寺庙具备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能力的说明材料。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寺庙住寺教职人员人数不得超过该寺庙的定员数额。

寺庙管理组织应当将住寺教职人员登记造册,分别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寺庙接受住寺教职人员,须经该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通过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寺庙住寺教职人员的户籍实行集体管理。

第十九条住寺教职人员须符合《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

寺庙不得强迫未成年人住寺。

第二十条活佛一般应当住寺,并服从所在寺庙管理组织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寺庙中的赤巴、堪布、经师、翁则、格贵等传统僧职人员,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提出人选,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寺庙教职人员异地从事教务活动,须经本寺庙管理组织和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协会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协会和目的地佛教协会分别报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其中,跨县(市、区、旗)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设区的市(地、州、盟)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寺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该寺庙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该寺庙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寺庙跨设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其管理办法由有关省、自治区制定。

第二十四条寺庙举办学经班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举办学经班的传统和明确的办学宗旨;

(二)有固定的学经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

(三)有具备资格的经师;

(四)有完备的学经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五条寺庙需要举办学经班的,由寺庙管理组织提出意见,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经班经师必须持有经师资格证,并由寺庙管理组织聘任。

经师资格认定和聘任办法由中国佛教协会制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寺庙学经班招收的学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应当在18周岁以上;

(二)爱国爱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受过沙弥、沙弥尼以上戒。

第二十八条举办学经班的寺庙接受其他寺庙教职人员学习,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报所在地佛教协会;

(五)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组织统一考试,按照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申请人所在寺庙管理组织与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签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八)学经班学员学习期满后,及时返回本人所在寺庙。

第二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经,除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以及履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须分别报本人所在地及学经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寺庙印刷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有关出版、印刷方面的规定。

寺庙设立印经院,须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寺庙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所接受的捐赠应当纳入寺庙的财务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社会公益慈善等事业,所获收益应当纳入寺庙财务统一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寺庙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对寺庙的安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防止因寺庙安全问题危害人员生命财产。

第三十三条寺庙应当防范本寺庙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犯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发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时,该寺庙管理组织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第三十四条寺庙邀请境外人员来访或者进行宗教学术交流、讲经传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未经允许,境外人员不得在寺庙授戒、灌顶、讲经、传法、主持宗教活动。

第三十五条寺庙应当接受人民政府宗教、公安、文物、建设、卫生等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寺庙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寺庙评议委员会,对寺庙管理组织的工作进行评议。

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侵犯寺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寺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寺庙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有关成立寺庙管理组织规定的;

(二)寺庙管理组织未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寺庙管理组织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实行民主管理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有关寺庙定员的规定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接受住寺教职人员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举办学经班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和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寺庙教职人员被佛教协会取消教职人员身份的,所在寺庙应当将其除名。

第四十条佛教协会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该佛教协会撤换相关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管理规章制度

1、各种入库原料应符合公司制定的原辅材料质量标准,不合格品严禁入库。对入库的各种原料,要进行验收登记。

2、冷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和物资供应。

3、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停机,要经常检查机械设备,按照规定每四小时对各库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温度记录及开门次数记录和开门时间记录),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确保冻库温度等满足原料的贮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冻库、风机是否有霜(无霜正常)和排管情况(有霜正常、)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4、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非冻库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其他闲来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6、冷库内的各类食品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食品出库要填写出库单,做到“先进先出”。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工作人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7、未经厂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库内物品,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工作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8、库内保存的原料,做到帐物相符合。工作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其责任。

9、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堆码必须用垫板或货架)离墙壁距离不得小于20cm。排管库离顶壁不小于50cm、风机库离顶壁不小于100cm.风机正下方空隙不小于40cm(以便冷气循环、不影响货物品质)。

10、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放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

12、所有人员进出库要随手关门,不得随意打开冷库房门。(开关冻库门时请轻开轻关、请勿暴力开关、防止门轨道滑轮跳槽或门配件损坏,掉落伤人)。

13、冻库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厂区规定或者每次清扫冻库时应对冻库内进行消毒。

14.所有冻库管理人员应熟读以上管理制度以及调温手册说明书(切记如不是紧急情况请勿随意调节温度及化霜参数)。

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小学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印章。

二、学籍档案按学生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退学、休学、复学、转入时要及时按规定办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工地财务管理制度,节约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项目工地主要材料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材料收发及保管制度,严格控制材料成本。

材料购买。

在购料时务必索取票据,票据内容应有日期、发货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收款人签字并加盖收款专用章。

3直拨现场。

4材料入库。

在购回材料后,由施工方和甲方(工程质检员)检验质量后入库,由保管员清点数量并开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保管员、财务部、材料部门(供应部门)留存。5入库单据内容: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发货单位、日期,并由工程总监、保管员、采购员分别签字。3材料入库后,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准确及时的登记入帐。财务部门与仓库要定期盘点,以达到帐实相符的要求。

4采购员拿着附有入库单的票据到经理处签字,然后到财务部报帐。材料出库1材料领用时,领料部门首先填写领料申请单,由项目经理审批。申请单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手人。领料部门持签字申请到保管处领料。2实际发生的材料用量不得超过预算用量,如有超过现象应查明原因。

管理规章制度

综合部作为公司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后勤事务管理。本制度详细描述了综合部的部门职能、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管理规范,用于规范与指导综合部的业务工作,是综合部的基础管理文件。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综合部人员。

2.1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管理、环境建设、办公用品、考勤纪律和对外接待等事宜。

2.2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职位管理、人事调整、绩效考评、薪酬计核、员工档案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培训、员工福利和职业发展规划等事宜。

2.3负责公司的后勤事务管理,如食堂管理、车辆管理、保安管理、保洁管理等。

3.1综合部经理岗位职责。

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由教务科理论负责人和实操负责人进行理论面试和实操测试。

3.聘用的教练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4.申请人合格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及填写员工登记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无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根据合同规定,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7.在聘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合同,因特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教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对方。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8.必须按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教学。

9.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10.认真协助驾管中心组织的结业或报考驾驶证考试工作。

11.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

12.考试前检验学员身份证、学员证和学习驾驶证,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指定的考点列队待考。

13.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不以自我感觉背后议论,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

14.学员补考由报考员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后并将考试的具体日期及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

15.停训待班时要对车辆全面检修和停驶维护,保证随时参加训。

16.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能排除的应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送修。

17.对提出调车、调教练的学员,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调整或调解工作,不得打击报复。

18.服务要热情,学员有呼必应,有问必答,有事必办,有难必帮。努力实践零缺点、零延迟、零烦恼。

19.学校建立教练员考核制度。对教练员实行年终考核。

(1)教练员任教能力。

(2)教学质量。

(3)职业道德。

(4)廉洁自律情况。

(1)教练员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

(2)教练员考核实行逐人考核。

(3)考核采取三种形式,向学员发放教练员年终考核问卷、操作和笔试等。

(4)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5)考核成绩作为年底评优依据,存入教练员档案。

门窗规章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的考勤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吵架、打架、打牌、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外出办理相关业务须报请本部门负责人同意,违者每次扣发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员工月工作日27日,管理人员加班按基本工资补发;轮休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夏天作休息时间:8时一12时,14时一19时;冬天作休息时间:8时30分一12时,14时一18时;门店员工中午要保证二人看店销售)。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公司员工因事请假1天(含1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员工请假2天(含2天)由尤总批准,月请假超过3天的,每天扣发年终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每天扣发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婚、丧、产假,由尤总特批不作该请假范围内).

四、公司每十天召天一次部门负责人工作生产调度会议,通报劳动纪律、生产、业务等相关工作情况,每位部门负责人对前期工作简要总结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打算;部门负责人未经尤总批准请假的不得缺会,违者一律按无故缺会处理,每次扣发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开会时间:10、20、30日晚7时,地点:铝合金生产加工厂)。

一、仓库保管材料员。对出入库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金额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发三联单据办理出入库手续。平时要掌握各种材料性质及用途,每月对出入库的材料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票一至,对损坏的材料要填报三联单据报生产厂长、尤总审定签发后方可入帐,材料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每次扣发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

四、安装队从生产车间领出的加工材料。必须经仓库保管员,生产厂长清点开出三联单据签名,方可领料出库安装,安装人员在运输、下料安装过程要妥善爱护加工好的材料,因工作失误损坏的加工材料,扣发责任人目标考核管理奖2分、队长1分。

五、公司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对货款的回收。对单位和个人加工安装的门窗一律签定合同,并电话跟踪服务回访,督促甲方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对未按合同要求付清货款的,业务员应跟踪在一个月内将货款回收,未收回货款的每户每月扣发业务员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收回货款后,报请尤总批准可恢复被扣分值)。

六、生产车间工作人员必须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上线作业,严禁穿拖鞋、玻璃操作工不戴工作手套进入生产车间作业,严禁将非工作人员带入生产车间,违者每次扣发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

一、每天早上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员工对责任区进行打扫。生产车间按各自生产线进行清理打扫,对脏、乱、差的部门,扣发部门负责人目标管理奖1分、员工0.5分。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食堂清洁卫生、整洁。对食物的采购要精打细算,力行勤俭节约,适时安排每天的用餐,严格实行员工实名报餐制,每天每位就餐员工餐费成本控制在10元内,超额部分由食堂工作人员承担,按时用餐,如发现食堂卫生脏、乱、差,每次扣发食堂工作人员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员工家属到食堂用餐按每人每餐5元收费;用餐时间:冬季早餐8时至8.30分、中餐12时至12.30分、晚餐18时至18:30分;夏季早餐7:30分至8时、中餐12时至12:30分、晚餐19时至19:30分)。

四、公司财务严格实行尤总一支笔审批。公司管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支出工作经费的,经报请尤总同意,凭发票经尤总审核,方可到财务报账。

附:

1、公司管理制度如存在不宜事项待以后工作中完善;

2、本管理制度只限于本公司员工;

3、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长;

4、本管理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管理规章制度

2、社团部设副部长一名,负责协助部长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3、每个社团社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总结;。

5、每个社团有干事若干,在组织、宣传、活动等方面协助社长工作。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期的第一周、第二周;。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部进行统一登记;。

(4)招募工作完毕后,由社团将本社的新社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等资料上交社团部。

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社团成员拥有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享有转会的权利。

需要转会的成员到各自的社团领取“社团转会申请单”,经原社长、指导员老师和新社长分别同意签字后交至社团部,社团部批准后办理转会手续,予以转会。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需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交社团部审批,活动后要有总结。

(1)活动时间或次数:

b、广播站每天进行活动;。

c、“执雅”报社每学期出两期《执雅》;。

d、“雅风”文学社每学期出两期《雅风》文学杂志;。

e、英文杂志社每学期出一期《wings》杂志。

f、心理协会每学期出两期《心岛》。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4)社团活动的检查:部长与副部长将对各社团活动不定期进行抽查(至少一周一次),主要检查活动质量和纪律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作为五·四优秀团干评比的依据之一。

2、各社团例会管理:各社团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活动情况,讨论本社的活动安排。

1、每年五·四青年节将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的评比;。

2、凡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取的荣誉的成员可进行评比;。

3、不遵守社团章程,一期三次不参加社团活动的将给与除名处理。

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八、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九、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十、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门卫对出入校门的人员,有权检查学生证。凡骑车进出校门者,应主动下车推行。

在教工上、下班时或学生上学、放学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

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门卫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不擅离岗位。

二、负责学校各单位来往文件、印刷品的收发、登记、投递工作。

三、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特快专递的收发、登记、领取工作。

四、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公私汇款单、包裹单、挂号函件、挂号印刷品的收发、登记、领取工作。

五、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信件、明信片、印刷品的分拣、投送工作。

六、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各类报征、杂志的分发和投送工作。

七、杜绝工作范围内发生邮件丢失损坏现象,如有发生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做好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管理规章制度

二、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四、医疗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胸卡。

五、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需及时转诊。

六、疾病诊断书需经医师亲自诊察方可出具。

七、依法加强药品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

八、讲医德、讲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一、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清洁,治疗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治疗时应严格消毒,诊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三、无菌容器、器械盘、敷料缸每周消毒一次。持物镊每周消毒两次,并更换消毒液。无菌器械按期更换。体温表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四、本诊所不收治传染病者,如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建议转大医院救治。

一、本诊所委托专业会计公司进行财务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财经纪律。

二、积极合理的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掌握各项费用的收支标准。防止漏收、少收、多收。临时性开支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及时做好日、月、季报和年度的财务收支计划。按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各项会计报表和年报表。报表及时、准确、完整、数字真实可靠,帐目相符。

四、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清楚。凡对外采购等一切会计事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主管人签字方可报销。一切报销要手续健全。

五、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按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使用同一会计科目。根据会计凭证记账,日清月结,账帐相符。

六、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妥善保管空白数据及有价票证,防止差错。

七、下班后必须将现金、银行支票、公章等锁入保险柜注意安全。

一、收费处直接经手现金,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要廉洁奉公。

二、收费处禁止喧哗说笑,收费时精神集中,唱收唱付。根据收费规律合理的安排班次,尽量缩短时间方便病人。

三、收费人员每日结算一次。经复核无误后,填写“收费汇总交换表”向行政主管交款。

四、收费人员必须按财务规定领取、使用数据,书写收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签全名。收据存根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五、收费人员的定额周转金要保持足数,不得挪用。对交费人的询问要耐心解答,态度和蔼,不得与交费人争吵。

六、收费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注意关窗锁门,做好安全工作。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

二、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坚持杜绝一切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四、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安静、整洁、舒适、安全、有秩序。

五、工作时要衣帽整齐、不吸烟、闲谈、嬉闹。

六、尊重就诊人员对就诊人员不得讥笑,不允许与病员争吵或发生粗暴行为。

一、全面领导诊所的'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领导制定诊所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用现代化手段科学管理诊所。

二、定期检查诊所就诊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三、组织诊所员工,参加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教育员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周到热情为就诊人员服务。

四、督促检查个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各级人员职责及诊所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因事外出或缺勤时,指定一位副主任代替主任职务。

一、在主任领导下,分管诊所的医疗护理或行政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情况,定期分析医疗质控情况,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诊所统计病案工作,完成医学统计分析电脑管理。

一、在诊所主任的领导下,按门诊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门窗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单位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工作队伍、更好的服务于客户、特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1、迟到在10分钟内按每分钟1元计算,如超过10分钟,视情节进行处理;如早退5分钟内按每分钟5元计算,如超过5分钟,视情节论处。

2、职工请假必须经厂领导同意批准、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1、员工入厂工作期满2个月单位统一发放第一个月工资(第一个月工资为保证金按30天计算)。

3、员工出满勤无迟到、早退可享受每月100元的全勤奖(不出满勤无奖励)。

4、不请假、矿工超过3日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扣除上一个月工资)。

5、厂方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技术能力适当调整工资。

1、提出辞职的员工经厂领导同意批准、单位可在一个月内招聘替补人员方可离职、(未满一个月擅自离职的扣除上一个月的工资)。

1、工作或午休时间饮酒、

2、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辱骂威胁管理人员的。

3、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私事的、

4、工作效益达不到厂方基本要求的、

5、工作疏忽大意照成轻微损失的、

6、工作时间闲聊天、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的、

7、工作时间接打电话发短信不应超过2分钟(管理人员除外)。

8、有意破坏本厂财物、机械设备等其他工具的(除罚款还需照价赔偿)。

9、不许用单位材料做私活、一经发现加倍赔偿(领导安排除外)。

门窗公司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恒诚门窗有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有序顺利发展,全面倡导以“以诚信促发展,以质量增效益”的公司宗旨,以年度120分目标考核管理奖惩办法量化员工工作绩效考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的考勤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吵架、打架、打牌、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外出办理相关业务须报请本部门负责人同意,违者每次扣发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员工月工作日27日,管理人员加班按基本工资补发;轮休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夏天作休息时间:8时一12时,14时一19时;冬天作休息时间:8时30分一12时,14时一18时;门店员工中午要保证二人看店销售)。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公司员工因事请假1天(含1

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员工请假2天(含2天)由邓总批准,月请假超过3天的,每天扣发年终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每天扣发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婚、丧、产假,由邓总特批不作该请假范围内).

四、 公司每十天召天一次部门负责人工作生产调度会议,通报劳动纪律、生产、业务等相关工作情况,每位部门负责人对前期工作简要总结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打算;部门负责人未经邓总批准请假的不得缺会,违者一律按无故缺会处理,每次扣发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开会时间:10、20、30日晚7时,地点:铝合金生产加工厂)。

材料、营销、生产、安装、货款

回收工作责任制

料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票一至,对损坏的材料要填报三联单据报生产厂长、邓总审定签发后方可入帐,材料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每次扣发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

四. 安装队从生产车间领出的加工材料。必须经仓库保管员,生产厂长清点开出三联单据签名,方可领料出库安装,安装人员在运输、下料安装过程要妥善爱护加工好的材料,因工作失误损坏的加工材料,扣发责任人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2分、队长1分。

督促甲方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对未按合同要求付清货款的,业务员应跟踪在一个月内将货款回收,未收回货款的每户每月扣发业务员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收回货款后,报请邓总批准可恢复被扣分值)。

六. 生产车间工作人员必须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上线作业,严禁穿拖鞋、玻璃操作工不戴工作手套进入生产车间作业,严禁将非工作人员带入生产车间,违者每次扣发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

卫生、食堂、车辆、财务工作责

任制

一. 每天早上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员工对责任区进行打扫。生产车间按各自生产线进行清理打扫,对脏、乱、差的部门,扣发部门负责人年度目标管理奖1分、员工0.5分。

晚餐18时至18.30分;夏季早餐7.30分至8时、中餐12时至12.30分、晚餐19时至19.30分)。

四、公司财务严格实行邓总一支笔审批。公司管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支出工作经费的,经报请邓总同意,凭发票经邓总审核,方可到财务报账。

附:1、公司管理制度如存在不宜事项待以后工作中完善;

2、本管理制度只限于本公司员工;

3、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长;

4、本管理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永兴恒诚门窗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门窗厂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单位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工作队伍、更好的服务于客户、特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 考勤制度

1、迟到在10分钟内按每分钟1元计算,如超过10分钟,视情节进行处理; 如早退5分钟内按每分钟5元计算,如超过5分钟,视情节论处。

2、职工请假必须经厂领导同意批准、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二、工资待遇

1、员工入厂工作期满2个月单位统一发放第一个月工资(第一个月工资为保证金按30天计算)

3、员工出满勤无迟到、早退可享受每月100元的全勤奖(不出满勤无奖励)

4、不请假、矿工超过3日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扣除上一个月工资)

5、厂方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技术能力适当调整工资

三、辞职规定

1、提出辞职的员工经厂领导同意批准、单位可在一个月内招聘替补人员方可离职、(未满一个月擅自离职的扣除上一个月的工资)

四、处罚条例(每次至少处以20元以上罚款)

1、工作或午休时间饮酒、

2、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辱骂威胁管理人员的

3、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私事的、

4、工作效益达不到厂方基本要求的`、

5、工作疏忽大意照成轻微损失的、

6、工作时间闲聊天、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的、

7、工作时间接打电话发短信不应超过2分钟(管理人员除外)

8、有意破坏本厂财物、机械设备等其他工具的(除罚款还需照价赔偿)

9、不许用单位材料做私活、一经发现加倍赔偿(领导安排除外)

为完善各级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防止质量管理中的随意性、分散性、无追求性,为进一步提高我厂全面质量管理的水平,特制定以下八项质量管理制度,望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1、 工厂质量管理制度

2、 车间质量管理制度

3、 型材、配件和辅助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4、 半成品、成品检验制度

5、 成品检验制度

6、 工序检验制度

7、 质量信息制度

8、 质量奖惩条例

9、 产品售后服务制度

一、工厂质量管理制度

1.企业管理的方针和目标是:以质量求生存、求信誉、求发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社会信誉,创名牌产品。

2.加强思想教育,使每个职工明确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思想。

3.加强企业科学管理,做到有规可循、按章办事、奖优罚劣、多劳多得、奖罚分明。

4.以班组自检、班组互检、厂方抽检和专职检验为手段,定期、不定期实施质量检查,保证产品检验优良。

5.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控制,以过程控制确保产品的整体质量。

5.1领料员必须从仓库领取经过检验合格的型材、辅助材料及五金件等做到所领型材色泽一致,规格尺寸精确、不翘、不曲、不弯、无划伤。

5.2下料人员做到按工序卡和设计图纸精确下料,切割不歪不斜,力求节约,发现不合格型材应呈报质检人员,否则追究领料人员责任。

5.3钻铣、冲剪人员应按工艺顺序和设计图纸时行钻铣、冲剪,如发现不合理切割及切割不规则工件,追究下料员责任。

5.4组装人员做到按工序卡和设计图纸,进行合理安装,发现问题,应呈报质检人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不呈报,后果自负。组装时应细心检验所有五金配件,门窗、框、扇、接触点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防腐处理。

5.5检验员应以工程合同为单位按规定对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检,填写半成品、成品检验记录。

5.6包装人员应由技术科及车间检验员联合按企业内控标准,进行统一检验合格后,填写合格证包装出厂。

6.质量检查员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正确行使质量否决权。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证产品质量的法令、指标和规定,并根据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产品图纸,对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车间质量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2、定期组织车间人员学习建筑门窗的各项标准,重要标准应摘要立牌上墙。

3、重要工序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4、各工艺守则工序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立牌上墙,并由车间负责人和质检人员随时监督考核。

5、各工序岗位必须持工序卡上岗并在质检员指导下,认真填写工序检验记录。

6、凡型材切割不合理、不标准、端面不平滑、角度不精确的,不允许进入钻铣加工工序。

7、凡切割、钻铣与图纸不符的,钻铣不正确的料,一律不许进入组装加工工序。

8、凡铝合金门窗框、扇的五金配件,必须持公司质检科签定的合格书方可安装工序。

9、凡门窗框、扇与五金件接触点不做防腐处理的料,禁止安装成形。

10、半成品、成品未经厂质检人员检测,不准包装。

11、以企业内控标准及时填写半成品检验记录,协助技术科认真进行产品检查,并填好产品检验记录。

12、通过半成品、成品检验进行质量反馈、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提高产品质量。

13、车间工作厂区要清洁、整齐、有序,实施文明生产。

三、型材、配件和辅助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型材、配件和辅助材料统称外购件。外购件购入必须同时索取供应厂家有效质保书,入库前由采购部门开送验单连同合格证、质保书一并送检验部门进行验证检验。,检验合格的办入库和报销手续,不合格的由技术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1. 外购件的验收

1.1 型材、辅助材料必须由供货方出具有效质量保证书,型材同时要按国家和企业标准,按规格随机抽样进行复检。

1.2五金配件采购部门应向供货单位索取有效质保书。

1.3工具、卡具、量具、刀具、仪器(或测试设备、检具仪表)必须由供货方提供经县级以上计量标准部门签发的合格证,合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 外购件质保证文件的内容

2.1产品合格必须具备:

2.1.1产品型号规格

2.1.2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代号

2.1.3实行生产许可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

2.1.4检验员印章

2.1.5供货单位印章

2.1.6产品等级

2.1.7供货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等。

2.2质量保证书必须具备:

2.2.1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

2.2.2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2.3实行生产许可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

2.2.4检验员印章

2.2.5供货单位印章

2.2.6产品等级及有效期

2.2.7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主要参数数据,保证值的原件或复印件。

2.2.8供货单位全称、地址、邮编、电话

2.3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或“cpa”标志,并在有效期内。

3. 外购件检验程序

3.1外购件入库前须填写检验单,连同合格证、质保书送技术科进行验证、检验。

3.2外购件复验不合格时,由采购员负责与制造厂家办理退换。

3.3经验证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技术科长签字,送仓库保管员。

质保书号。

3.5合格证、质保书、企业复验资料由技术科存档。

4.型材检验记录表如下:

铝合金型材入库检验记录表

四、半成品检验制度

半成品是指加工组装好的窗扇、窗框组合件。以及没有安装玻璃、胶条、毛条及五金配件门窗的扇、框组合件。

半成品的检验项目和要求依照企业内控标准进行,半成品的抽检基数为一定货合同中的不同规格数量,抽检比例依照批量的大小分为3%-10%,大批量实行小比例,小批量实行大比例。

行。检验表一式二份,一份报技术科,一份车间存档。 半成品检验单如表,应严格按表填写。

半成品检验原始记录表

五、成品检验制度

1、成品检验既是企业对每批产品的质量检验,也是对用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的保证书。

2、成品检验依照企业内控标准由质检部门按工程或按批量随机抽检5%,且不少于3樘。当其中有一樘不符合要求时则应加倍抽检,其中仍有一樘不符合要求时,则应全部返修,复检合格后方可出厂。 3、产品出厂或入库时应附带合格证书。

4、产品检验记录一式三份,一份技术科存档,一份交车间,一份交用户。 5、技术科以产品检验记录为准,填写产品质量月、季、年度质量报表。 6、产品检验记录如表:

六、工序检验制度

1. 总则

工序检验是指在某一工序加工完毕时的检验。其目的是预防不合格工件流入下道工序。工序检验可根据企业条件实行逐件检验或按批量的3%-10%抽检。

2. 首件检查

首件检验是产品初次进行加工时间试验性检查。操作者应在当班生产开始时或工序因素调整后,对制造的第一件或前几件产品进行自检,以确定正确的操作方法,并对设备、工装、工具进行调整。

2.1凡成批(两件以上)生产的开始或变更操作人员、工艺方法、设备、工装、刀具等时均应实行首件检查。

2.2执行首件检查,操作者必须首先对首件工件,按照图纸、工艺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自检,班组长(或班组质量员)进行指导。

2.3首件检查合格后,操作者方可继续加工。凡没进行首件检查的或首检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加工。 2.4首件经过检查并合格后,应由专检人员进行认可签字,由操作者保存,以备检查。

在首件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检验员在工序现场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或按一定比例对工序加工质量进行中间抽查检验,并及时填写工序检验记录. 4.工序批量检验记录如表所示:

5.工序检验记录各车间按季(月)存档,技术科随时抽验考核。 6.企业质检小组不定期对已检验合格的工件进行抽样复检,发现问题 加倍抽验,如仍不合格,则认为整批不合格。

工序批量抽检记录

质量信息是改善提高产品质量的第一手资料,为搞好质量信息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质量信息反馈管理以技术科为主,由各科室、车间、班组工人参与形成的纵横向群众网络。 2. 质量信息范围:

2.1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质量信息; 2.2外购件、外协件、原材料的质量信息; 2.3设计图样、设计标准的质量信息; 2.4工艺文件、工艺装备的质量信息; 2.5设备、计量、检验的质量信息; 2.6产品营销及售前、售后服务的质量信息; 2.7市场调研、科技发展的质量信息; 2.8其它方面的质量信息。 3. 质量信息分类:

质量信息收集记录表

6. 技术科定期对信息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按表2要求及时交厂长或厂质管会研究作出决策。

定期质量信息管理

八、质量奖惩条例

1. 质量事故报告分级

1.1.2由于零部件的报废,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或影响生产计划完成者;

1.1.3由于图纸工艺工装、材料和尺寸的差错,专检人员的错检、漏检而造成的成批报废或影响生产计划完成者。

1.2次于“重大事故”的称为一般事故 2. 质量事故的处理权限

3.1由所在车间(部门)于事故发生后二日内向质检科填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由质检科调查、复核、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工厂质量管理委员会。

3.2所有质量事故的处理均要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改进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4.1所在车间(部门)及专检人员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流入下道工序或用户手中,质检科除追究当事者、专检人员责任外,有权对车间(部门)的质量考核指标扣分、扣奖。

4.3首件经专检人员按图纸检验,确认合格,并做首检标记后,如操作者不按图纸、工艺不按首件质量标准加工造成的成批质量事故的损失,由操作者负全部责任。

5. 质量奖惩条例

5.1获得行业质量评比优等奖或行业质量管理奖,奖励现金10000元。获得厂级qc小组成果奖,奖励现金1000元。

5.2一般质量事故,处罚金额为经济损失的50%。重大质量事故,处罚金额为经济损失的60%。 5.3一切奖惩要有文字记录,批准手续齐全,并有存档。

九、产品售后服务制度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进服务态度,增强信誉,争取用户更大的信任,特制订本制度。

1.对来订货单位要结合工程情况进行售前服务,其内容是:推荐单元窗、窗型、规格及三项物理性能恰当值。 2.对每个已完工程都必须定期回访。回访首先应持有谦虚学习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耐心听取用户意见,形成书面资料,杜绝强词夺理与人争吵等,并且要主动广泛征求用户对公司提出的各项改进意见。 3.对回访意见均应及时交公司处理,属一般质量问题,交质检科加强检验,属较大质量问题,如qc小组提出课题寻找原因,研究对策,并对产品进行修复改善至用户满意,但对用户的要求必须完全解决,绝不给用户留下后患。

4.回访信函不论是表扬,还是批评或是建设性意见均应有用户签字盖章并与处理意见及资料一并存档检查。

塑钢门窗厂规章制度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及单价。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规范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2、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4、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

管理规章制度

车间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车间,班组长必须提前10分钟到车间做生产准备工作。

如大吵大叫、嘻笑、看书、看报、听歌、打电话、玩游戏等。

不得假报或虚报、少报现象,一经查实后果自负,以欺骗公司钱财定处,视情况轻重作有效处理。严重者送当地执法机关或开除处理,轻者按《工厂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进行操作。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便改工艺,如有不按规定作业者一切后果自负。

决不允许说三倒四、拉帮结伙、诽谤他人,否则按规处理。

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和随意换工种,如有事离岗要经批准和带离岗证同时必须在《离岗登记表》上做好离岗登记如(离岗原因、时间等)。

管理规章制度

一、好的环境是高效的工作前提,8点40分打扫后准时参加每天的晨会。

二、自觉准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三、办公桌允许摆放私人物品,设置成自己最高效的工作环境,但严禁改成自家住处一样,杂乱无章。

四、上班服装要求得体,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

五、工作中秉着热情、礼貌、认真、诚恳的.原则,使用文明语言,公司内烦遇到客户必须打招呼(例如:您好!)

六、设计师每天报告一次自己的开始工作(方便上级了解自己的工作进度方便上次做出决定)。

七、上班时间外出向上级说明,实行登记制度,需注明外出地点原因(外出期间电话保持畅通,方便联系)。

八、参会及时,未能及时参会者需得到上司的批准。

九、每周制订工作计划,部门必须每月上交即下月工作计划以及本月工作总结。

十、设计部由总监全权负责管理。

十一、做好保密工作,尊重个人隐私,维护公司的机密性,做到不听不传。

十二、设计师分阶段到现场定期勘察,保证按图纸施工并及时与业主协商。

十三、未经公司允许,以低于公司标准报价签约者,由于设计造成是失误者,设计师承担责任;并承担连带罚金。

十四、私下不允许收取客户设计费及定金,不允许设计师以公司名义接私单;不允许设计师代买主材,如被客户投诉属实者,承担处罚。

十五、上班无故迟到、旷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

十六、每月休息4天,为串休工作日,上班请假须提前1天找上级品准后生效;并签写请假条上交,凡口头请假均视为无效。

十七、不允许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户定金、工程款,违反者严格处罚。

十八、设计师有责任对所设计的工程协助办理中期增减项目并签字;因设计师未签字的增现款,不计入提成范围;如因设计师原因,增项款未被收回或未达到公司标准;设计师承担处罚。

十九、不论任何原因、任何情况,在公司与客户与员工发生争执者,严格处罚。

以上日常行为规范,请各设计师严格遵守,本规范自20xx年5月1日起严格执行;不允许任何人违反上述条例;如有违反者,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设计部座右铭: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

门窗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单位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工作队伍、更好的服务于客户、特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考勤制度。

1、迟到在10分钟内按每分钟1元计算,如超过10分钟,视情节进行处理;如早退5分钟内按每分钟5元计算,如超过5分钟,视情节论处。

2、职工请假必须经厂领导同意批准、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二、工资待遇。

1、员工入厂工作期满2个月单位统一发放第一个月工资(第一个月工资为保证金按30天计算)。

3、员工出满勤无迟到、早退可享受每月100元的全勤奖(不出满勤无奖励)。

4、不请假、矿工超过3日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扣除上一个月工资)。

5、厂方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技术能力适当调整工资。

三、辞职规定。

1、提出辞职的员工经厂领导同意批准、单位可在一个月内招聘替补人员方可离职、(未满一个月擅自离职的扣除上一个月的工资)。

四、处罚条例(每次至少处以20元以上罚款)。

1、工作或午休时间饮酒、

2、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辱骂威胁管理人员的。

3、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私事的、

4、工作效益达不到厂方基本要求的、

5、工作疏忽大意照成轻微损失的、

6、工作时间闲聊天、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的、

7、工作时间接打电话发短信不应超过2分钟(管理人员除外)。

8、有意破坏本厂财物、机械设备等其他工具的(除罚款还需照价赔偿)。

9、不许用单位材料做私活、一经发现加倍赔偿(领导安排除外)。

塑钢门窗厂规章制度

合同编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使用方向(项目名称):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盘条圆钢执行gb1499.1-2008,螺纹钢执行gb1499.2-2007,以及相关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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