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通知大全(13篇)

时间:2023-11-28 10:30:37 作者:GZ才子

规章制度是文明进步的象征,它反映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的经验和技巧,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改进工作作 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 考勤对象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以及劳务派遣、 临时借用等编外用工人员。

第四条 考勤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制。

综合部是公司考勤 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考勤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成立考勤考核工作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 组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公司级领导任副组长, 综合部、政工部和安健环部部门相关人员作为考勤考核工作 组成员,共同配合开展工作。

各部门成立由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考勤工作小组。

第六条 各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 考勤工作,掌握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及编外用工人员到岗情 况,接受本部门人员请销假手续,定期上报考勤情况,建立 和维护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档案。

第七条 考勤工作是公司加强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严肃 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公司 全体员工应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

第八条 公司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夏季:上午:8 :00 时-12:00 时 下午:14:30 时-18:10 时 冬季:上午:8 :00 时-12:00 时 下午:14:00 时-17:40 时 夏季、冬季作息时间分别从每年 5 月 1 日、10 月 1 日自 行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出勤者即为迟到。

员工于下 班前,未经批准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十条 迟到、 早退分为三类情况进行考核:

(一) 迟到、 早退时间在 10 分钟以内的,为第一类;

(二)迟到、早退时 间在 10--30 分钟以内的,为第二类;

(三)迟到、早退时间 超过 30 分钟的,为第三类。

第一类迟到、早退 1 次者,进 行批评教育,第一类迟到、早退 2 次者,进行警告;第一类 迟到、 早退 3 次者和第二类迟到、 早退 1 次者, 处罚 100 元; 第三类迟到、早退 1 次者,处罚 200 元。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 班时间在本部门实行签到制。

(一)因公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 ,经核准者。

(二)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三)临时事项,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第十二条 考勤实行日考勤月上报的考勤办法,重点考 核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三条 各部门兼职考勤员每天要及时准确地记录本 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妥善保管好各种休假凭证。

每月 25 日前将汇总后的考勤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综合部。

第十四条 考勤考核工作组每半年以不同方式组织对各 部门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

各 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及时纠正 考勤工作中的问题。

以便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制度。

员工申请各 类请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 履行请假手续须事先填写《公司员工请假审 批表》 ,然后按相关领导审批权限分别进行签批。

最后报送 综合部进行请假条件审核并备存。

请假手续副本由本部门兼 职考勤员留存。

第十七条 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在休假前履行请假审批手 续的,员工本人应利用各种通讯方式于当天口头向对应批假 领导申请。

事后要及时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八条 员工申请事假、病假,须按以下程序及权限 审批: (一)公司一般员工请假 2 天及以内的,由部门部长批 准; 3 天及以上的, 经部门部长同意并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二)公司中层副职领导请假 1 天的,经本部门部长同 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公司中层副职领导请假 2 天及以 上、中层正职领导及副总师请假 1 天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同 意,行政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党群报公司党委书记批准,并 报综合部备查。

(三)公司级领导外出请假需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九条 员工申请工伤假、 生育节育假、 婚假、 丧假、 探亲假、年休假等法定休假,须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 一般员工请假, 需本部门部长批准; 中层副职领导请假, 经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中层正职领导及 副总师请假,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正职报公司总经理 批准,党群正职报公司党委书记批准。

第二十条 员工假满,应向准假领导销假,同时告知本 部门兼职考勤员,并在考勤系统中销假。

逾期不归又无正当 理由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一条 各类假期标准及待遇,依据公司人事管理 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公务出差均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

(一)一般员工:国内各类公务出差一周及以内的,需 经本部门部长批准;超过一周的,需由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 分管领导批准。

(二)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国内各类公务出差,需经分 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同时报综合部 备查。

第二十四条 持公务护照出国的一般员工,需经本部门 部长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需经 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同时报 综合部备查。

第二十五条 持因私护照出国的,到综合部填写《公司 出入境签批单》 ,待有关领导签批后,由综合部出具出入境 有关证明材料和签章公安部门出入境审批表。

第二十六条 公务出差人员履行请假手续后,需将最终 请假情况(包括公出时间) ,告知本部门兼职考勤员做考勤 备查记录,并在公务出差结束后向准假领导销假,并告知本 部门兼职考勤员。

第二十八条 自觉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按值班要求执行。

第二十九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按照及时、准确、保密的 原则,妥善处理接收的文件、报告、请示、批示、电话、传 真、信函、请柬等,并将办理情况做好记录。

(三)对突发、重大紧急情况的信息报告,值班人员要 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报告,跟踪掌握信息,并根据公司领导 的指示,做好后续安排工作。

(四)认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交班人员应按要求认真 填写《值班日志》 。

接班人员应认真检查现场值班室各项办 公设备是否齐全完整并运行良好,若有问题应由交班人员解 释清楚,并及时处理,不得影响工作使用。

(五)需要接班人员继续处理的事项必须交接清楚,了 解每项工作的处理情况,并认真查看待处理文件夹中的内容, 做到情况明、内容清、心中有数。

如果由于交班人员漏交或 未交接清楚而出现问题,责任由交班人员承担。

(六)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 200—600 元处罚。

第三十条 值班考勤由综合部统一负责。

考勤结果,包 括对考勤问题的处理意见,每月汇总一次。

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 (活动) ,以及在重要工作日期间,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参加会议(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参加会议(活动)应按公司会议要求着装。

(三)会议要求本人参加的,一般不得找其他人代替。

(四)会议期间手机应关闭或静音,不得在会场接、打 手机。

(五)会议期间应注意会场纪律。

(六)参加各种活动,要自觉遵守各项活动要求,服从 指挥,不得我行我素,各行其是。

(七) 违反以上规定者, 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 200 —600 元处罚。

第三十二条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活动)时,要向会议 (活动)组织部门及相关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 不准迟到早退。

第三十四条 进入生产区域的员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佩戴胸卡,戴好安全帽,穿着工装,安全帽佩戴 规范,胸卡一律佩挂在胸前,不可随意佩带,以保证胸卡佩 戴的一致性和严肃性。

(二)胸卡仅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因此 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员工进出生产区域须主动出示胸卡,并有义务接 受保安人员的检查,保安有权阻止不佩戴胸卡的员工进出生 产区域,安检人员对安全帽的佩戴有监督处罚权。

(四)胸卡由个人妥善保管,持卡人要爱惜使用,不得 随意涂改和损坏。

丢失胸卡者需到综合部申请补办胸卡,补 办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进入生产区域要统一着工装,严格按照安全规范 着装,不符合者严禁进入。

(六)外委单位人员进出生产区域的安全帽、胸卡的佩 戴、工装的穿着与本公司员工要求一致,只区别于着各单位 规定的工装,同时到综合部备案工装款式,以便检查。

第三十五条 工作期间,公司员工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执行公司保密规定,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和 电子数据不得随意拷取和外泄。

(二)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及 时地给予解答和办理,不得拖延不办。

(三)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随意拉接电气线路。

(五)保持办公区域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接打电话声 音要适中, 不能影响他人工作。

更不得在工作时间串岗聊天。

(六)保持办公环境卫生,保证工位整洁,不准乱扔杂 物、或乱堆乱放物品。

(七)乘坐电梯要礼让,并保持电梯内安静,不得谈论 有关公司机密事情。

(八) 不得携带小孩到工作现场或工作时间带至办公室。

(九)严格执行公司禁酒令,严禁员工着工装在公共场 所就餐。

(十)公司员工应按要求穿戴,做到着装整洁,不准将 工装转借他人。

(十一)进出生产区域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规定。

(十二)实行倒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认真交 接班,严禁擅自串班(岗)。

如遇到下一班未按时接班,上 一班应坚守岗位,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予以解决。

(十三)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 200—600 元处罚。

第三十六条 公司员工应廉洁自律,认真遵守廉政建设 各项有关规定,不得有以权谋私,失职和渎职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交接班期间脱岗的。

(二)没有及时处理相关事项,致使工作延误,造成不 良影响的。

(三)交班人员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现问题的。

(四)饮酒后到岗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的。

第三十八条 凡中层领导违反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五条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处罚,其处罚 额度为普通员工的 3—5 倍。

第三十九条 未按时报送 《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单》 和 《编 外用工人员到岗情况统计表》的或瞒报虚报的,要对部门负 责人及兼职考勤员予以考核。

第四十条 考勤考核工作组每半年对各部门考勤管理工 作进行一次评定,对于认真严格开展考勤管理工作的部门及 兼职考勤员,由考勤考核工作组提报嘉奖意见,经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对外委单位人员, 首次违反本办法条款的, 由用人部门给予提示和警告;两次违反本规定条款的,由用 人部门责成外委单位更换工作人员。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部长是保证所属员工,以及本部门

编外用工人员遵守本制度和考勤管理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发 现本部门在职员工和编外用工人员有不当行为时,应及时批 评教育;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 处理意见, 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报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组 (含 工会部门)研究处理。

第四十三条 当本部门兼职考勤员更换时,应及时报综 合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公司员工对公司处罚有异议的,应于处罚 决定后 7 日内向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组提出复议。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通知

第一章第1条目的总则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促进企业规范化建设,维持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依据。

第3条管理原则1.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保证本制度的实施。

2、全体员工需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严于律己,相互监督,确保把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适用范围本细则是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请假、休假管理的基本第二章第4条作息时间日常考勤打卡管理规定1.工作日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8:00。

2、每周一到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3、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国务院假日办公布的上班时间为准。

4、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若有调整,以公司具体的通知为准。

第5条考勤管理办法1.采取指纹录入及打卡的考勤方式。

员工应在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前与下午下班时间后,一天两次亲自打卡。

否则将视情况作缺勤(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打卡记录是员工出勤的主要依据,副总经理级别以下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特殊。

岗位经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可执行免打卡。

员工于正式报到当日开始打卡。

2、上班期间因公务需外出,应提前至前台处填报《员工外勤申请表》(附表一)或《居间服务人员业务拓展登记表》(附表二)。

3、如遇特殊情况急需外务者经有关领导审批后,须于工作日24小时内至前台补填报《员工外勤申请表》(附表一)或《居间服务人员业务拓展登记表》(附表二)。

逾期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人员均视为未打卡处理;公差期间的考勤以《出差申请表》(附件三)为准,若因公延长出差时间须事先电话请示并得到部门领导的批准及时报备人事行政部,并在出差返回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有关手续。

4、考勤统计人员应在次月5日前完成上月全员考勤统计工作(遇节假日可顺延),若发生忘打卡和漏打卡情况而该员工确实准时到岗,则按月累积均有三次免责机会,凡当月超过三次者,从第四次起未有打卡记录开始每次扣除其半天工资。

5、员工上、下班以及外勤人员出、入公司均应各录入一次指纹,凡上、下班无指纹考勤者视为未出勤;若发现外勤者的考勤数据与其表上时间不符或者外勤无任何出、入公司指纹记录者一律视为未出勤,经查处确实未出勤及弄虚作假者公司将按次给予旷工处理。

6、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填报《加班审批表》(附表四),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凡是公司办公场所加班的,亦须按规定打卡,无任何考勤纪律者将视为未加班。

7、因公出差、请假、调休、外勤等需要离开公司且当日不能返回者,须打卡后才能离开,否则将视具体情况做缺勤(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1、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 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15 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 15 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

(2)迟到 15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4)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 15 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

对旷工者, 应 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制度罚款。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假期符 号。

2、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 7:00)准时到点名处排队进行点到考勤,缺勤者按迟到或旷 工办理。

3、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论。

4、员工因工作需要内部调动时,考勤表应由办公室办理调整。

5、因公出差,应于出差前到办公室办理人工考勤,出差结束后,需到办公室报到。

6、考勤表由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月月底上交财务部。

1、每月员工可公休 2 天,公休时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写《员工请假条》并经总经理审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 2 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4、病假经公司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审批,核给病假,病假 每日发 10 元补助。

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员工有 3 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奖励 7 天。

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发 10 元补助。

6、工作满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员工享有 90 天的连续产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 下产假 60 天,每日补助 8 元。

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享有补助,按事假办理。

7、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时,员工享有不超过 3 日的丧假,丧假每日补助 10 元,可在一个月内分割使用。

8、法定节假日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丧假、产假、病假需相关证明合格后,总经理审批。

10、出门必须到办公室打出门证,出门证由直接领导签字,并注明事由、出门时间和返 回时间。

11、请假流程:

a 请假员工到办公室领取《员工请假条》

b 请假员工持单到本部门负责 人审批

c 总经理审批

d 请假员工持单到办公室做考勤备案。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

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

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

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

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

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5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

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

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

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

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次者扣发全勤奖 50%,达 5次者

扣发 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

月累计 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

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

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

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

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200元。

员工出勤记录表

月份: 班别: 页次:

1 正常

加班

2 正常

加班

3 正常

加班

4 正常

加班

5 正常

加班

6 正常

加班

7 正常

加班

8 正常

加班

注:本表视各单位人数多少可合并若干页使用。

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

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

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

能将积累的工作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 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或人

事部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

(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25 5

天 1 5 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按(岗位 +技能) 25 5 2 加班天数计算。

休 假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

准;室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

第九条 员工申请休假须在一个星期前填写《有薪假期申请表》或《无薪假期申

请表》,送交人事部审批。未接到休假通知单不得擅自休假,否则当旷工处理;因特殊

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电话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

假单等一律无效。

第十条 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须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假假期 3

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给路程假。

第十一条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

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 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

外给予路程假。

第十二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

1 女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

假期内容 假期天数 说 明

产 假 90天 难产或双胞胎加 14天

晚 育 假 15天 年满 24周岁生育为晚育

独生子女假 35天 凭独生子女证享有

2 临时工产假 56天;临时工产假期间发给 60%的工资;

4 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3日,手术后 7日内不从事重体力劳

动;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 2日;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 7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 21日;

(4)怀孕不满 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 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 42天。

(5)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时,由医

生确定。

第十三条 病假:

1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

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予病假;

2 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病假 3天内不扣工资,4天

以上按(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30天计扣工资;

3 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1年内的任何时间累计超过 6个月(或 153个工

作日),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累计办法:每月以 24日为截止日

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

4 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时,经医生证明,先行试复工 2个月。

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休息 15天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疾病救济

费。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 2个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时间可重新累计计算。

第十四条 事假:

员工如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

给。请事假员工按(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30天计扣工资。

第十五条 探亲假:

1 员工结婚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

假,假期为 30天;

2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 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的,

可以 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5天;

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 4年一次,假期为 20天;

4 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

5 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以及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

亲假,满 1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外单位调进公司的员工要满半年才能享受探亲假;

6 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员工配偶、父母

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 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

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假处理;

7 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路程假根据实

际需要核准;

8 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

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而致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

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具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9 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 3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 1次探亲

假;

10 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经人事部批

准,可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路程假只给 1次,往返路费只报销 1次。

第十六条 年假:

1 休假范围及条件:凡参加工作(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劳务工)满 5年以上

的员工均实行休假规定,如下表:

参加工作时间

满 5年

不满 10年

满 10年

不满 20年

满 20年

不满 30年

满 30年

不满 40年

满 40年以上

每年休假时间

7天

10天

15天

20天

30天

全国劳动模范、部省级劳动模范,不论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均享受休假两周待

遇;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经企业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

2 享受年休假的几项规定:

(1)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

(2)全脱产学习满 1年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学习满半年不满 1年

的员工,可享受休假,其假期减半;

(3)病、事假累计超过 3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旷工 2天,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4)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 1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

期间不能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

消其年休假待遇,并上报人事部备案;

(5)年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6)凡外单位、外系统调入的人员,从报到之日起,满半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说 明

第十七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

本规定执行。

执行以后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则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人事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力求做到既有严肃认真,又有灵活实际、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20元)。

5、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

(1:1)3分钟---8分钟按5元扣款,9分钟------15分钟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

3、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50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10元补贴。

5、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财务保管。

厂部宣。

此规定在20**年9月1日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上班时间:

一、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不允许手写、涂改,打完卡应按编号放在相应位置。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3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5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7、上班时间内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规定凭放行条交到保安室才能离厂(各部门员工向部门主管请示批准,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向总经理请示批准,)。放行条应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和行政签名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8、若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外出无法报告,应向行政人员请假备案。

二、请假。

1、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主管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2、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当月请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当月请假2天以上没有全勤。

5、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主管,填写[请假条]交给主管签名同意,遇紧急情况先电话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当旷工处理。

6、病假的请假条应附带医生证明,医院病历表正本,医院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退还)。

三、旷工。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24小时)者被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本所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约40工作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会计、秘书及其他行政人员应当准时上、下班。律师在没有外派任务与应酬的情况下,上午一般应不迟于9:00上班,下午应不早于5:00下班。律师每周一、五上午应到办公室集中,以便必要时商量或布置工作。

二、本所各类人员(包括律师和聘用人员)每天上班时应到签到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不得倒签,也不允许他人代签(如出现这种情况,每次扣款______元)。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应事先告知主席、主任或考勤员,由考勤员记录在册,并由本人事后补签。本所人员因事提前下班时,应将下班时间注明在册。会计和秘书提前下班时,必须亲自向主任询问是否还有待办之事。

考勤员应在下个月5日前将本月的签到情况报告主席或主任。

三、请假制度。

1.请假批准权限。

律师(包括合作人律师、聘用律师,下同)请事假3天以上须经主席批准,3天以下由主席或主任批准。

聘用人员(包括会计、秘书及行政人员)请事假半天以上须经主席和主任批准。请假半天可经副主任批准。副主任应及时将请假情况通报主席和主任。

主席或主任有事请假,应通知有关人员。

2.事假。

(1)本所人员因事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要提出正当理由,经批准方可办理补假手续。对未请假、请假未准和未办理手续而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律师每月可允许3天事假(不得连续),聘用人员可允许1天事假。不超过此限的,工资照发。事假不得累计使用。各类人员超过允许事假天数1-2天或事假连续的,按超过天数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2天以上的,按超过允许事假天数全额扣发日工资。聘用人员每季度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满15天的,除按前项扣发工资外,该季度奖金减半发放;超过15天的,不发奖金;全年累计超过50天的,不发年终奖。

3.病假。

本所人员因病需请假,应提交请假单,并出示医院有关证明。

合作人律师病假期间的工资及其它待遇不变。

聘用人员因患重病或慢性病住院,1个月以内不扣发工资;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者,按原工资70%的标准发给;3个月以上、半年以内的,按原工资50%的标准发给;半年以上的,由合作人律师会议决定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日常患病请假每月2天以内、每季度5天以内,工资照发,奖金视情况而定;超过此限的,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按50%发给。一个季度病假超过6天的,按超过天数全额扣发日工资。奖金视情况而定。聘用人员每月因看病而请假或迟到超过2次的,超过的次数按事假或迟到处理。

四、迟到、早退、缺勤。

本所所有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

本所律师上班时间不到办公室,且并未在外处理业务,也未给主任和主席请假或打招呼,当日的工资予以扣除。如系半天,则扣除当日1/2的工资。但如晚上到办公室加班,可以酌情补回半天上班时间。每周办私事或不到办公室超过1天或2个半天的,超过部分的当日工资予以扣除。

允许本所聘用人员每月迟到15分钟以内不超过4次,经主席和主任批准的早退30分钟以内不超过4次(包括因私事或看病请假的迟到早退)。每超过1次,从每月______元的全勤奖中扣除______-______元。

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2、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3、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病假。

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值班、加班。

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条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公假。

1、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考勤。

1、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25~8:30前台打卡登记。

8:40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8:40~9:00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办法。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第七项。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

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

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假期管理。

第一项。

第二项。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请假手续。

第一项。

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

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15则

一、工作日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局办公室由本人签到、签退,严禁由他人代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字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由值勤人员注明事由。

二、根据上级公布的作息时间,上午提前15分钟到岗,在规定上班时间前将卫生责任区内卫生清扫完毕。在规定上班时间前5分钟以后到岗的视为迟到,提前5分钟离岗的视为早退。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每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局长、党组书记请假须报、县政府领导批准;机关干部请假由局长批准;所有工作人员请假一天(包括一天)以下报请科室长或分管领导同意,请假一天以上者,由主要领导同意。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时返回销假。凡不履行上述程序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对待。病假、棚、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经组织批准参加在职学习和各种专业考试的人员,请假参加面授及考试前的.脱产学习和参加考试,需经领导同意持学校和有关单位的通知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学习请假不扣发考勤奖,不影响年终考评。

四、实行出发报告制度。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办公事,局领导外出要通知办公室,队室长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打招呼,其他人员外出要向队室负责人打招呼。所有人员外出不履行报告制度按旷工对待。

五、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严禁打扑克、下棋(类)、干私活、上网玩游戏、串岗等一切与工作无关事项。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的移动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六、一律不准在各办公区内吸烟;上班期间(中午)严禁酗酒误事、闹事,影响工作。

七、考核办法。实行考勤奖惩制度,全勤奖每月20元。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元,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扣除当月考勤奖,无故旷工半天以上、事假累计三天以上、因病假缺勤六天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奖,未超过上述时间的每天按2元扣除。考核采取日考勤,当月汇总、公布,兑现奖惩,年终进行总评的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的制度企业规章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商场,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为了做到有据可依,根据公司/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办事处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迟到31分钟至1小时(含)的,每次罚款50元;迟到1个小时以上的每次除罚款50元外再扣除当日工资的50%。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50元。

三、请假制度。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医院的有效证明,无相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可享受7天的带薪休假,超过7天的按事假办理。

4、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办事处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2天申报,仅限当年使用。

5、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1天带薪丧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办理。

四、请假、批假。

1、员工请假,都必须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员工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特殊情况无法亲自请假的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公司/办事处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手续。

3、请假单据都必须按程序签字审批方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登记。

公司/办事处实行每日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无打卡记录的视为旷工(每日共计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办事处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同意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办事处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办事处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办事处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事处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办事处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0%核发。

八、出差。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统一交办公室备查。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以火车(非软卧)和汽车为主,不允许乘坐飞机(特殊情况除外)。

2、差旅费标准:

交通费实报实销,只报不补,带车出差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住宿伙食补贴:

总经理及以上:按实际报销。

各部门负责人:x元/人/日。

公司其他员工:x元/人/日。

九、离职。

离职分为正常离职与自动离职。正常离职分为主动请辞与公司/办事处请辞。

1、主动请辞:试用期满后,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15日通知公司/办事处,经办事处主任及公司/办事处领导批准后,到期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员工的工资、补贴、奖金等其它收入计算到离职当日,离职三日内一次性发放。

2、公司/办事处请辞:在工作期间员工表现不符合公司/办事处要求,或自身行为严重违背公司/办事处制度者,经办事处主任批准予以辞退,公司/办事处提出辞退须提前15日通知本人。工资、奖金、补贴计算到离职日,离职三天内一次性发放。

3、正常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前须同公司/办事处交接各项工作。

4、如员工在工作期间做出严重违背公司/办事处利益,给公司/办事处造成重大直接、间接损失者,将被予以辞退,不作任何补偿,并追究其相关直至法律责任。

5、自动离职者公司/办事处不做任何补偿,如有损害公司/办事处利益行为将被追究相关直至法律责任。

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罚款和奖金、补贴等福利的扣罚均由办事处将相关记录报至公司/办事处,由公司/办事处具体执行。如将来公司/办事处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规则推出,则按照公司/办事处标准执行。

十、附则。

1、员工因违纪的罚款,统一由公司/办事处办公室管理,作为公司/办事处集体活动经费。

2、本制度自公司/办事处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事处。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15则

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严于律己,促进局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制度。

1、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因事不能到岗者,应按照请销假制度要求提前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或召集会议科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3、签到记录由办公室、监察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请销假制度。

1、科室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签署书面意见后报办公室备案;2天以内科室签署书面意见以后报办公室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备案,3天及以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备案。

2、科室长请假1天以内报报办公室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备案,2天及以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备案。

3、局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因私外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区两办备案。

4、主要负责人因公因私外出按区委、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5、病假(病休):在职干部职工享受病假(病休)待遇的应提供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本人病假(病休)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并报办公室备案。

6、干部职工所请探亲、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7、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

8、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9、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三、值班制度。

1、机关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一般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的方式进行。值班由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4名一般干部值班。

2、值班时间。

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非常时期值班:按照正常上班时间安排值班。

3、值班任务: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来访事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办、区安监委及局主要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4、值班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区委、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办、区安监委及单位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做好各类会议通知和相关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认真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5、值班纪律。

(1)加强领导和管理。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节假日前三天应落实值班人员,做好节前排班,并通知本人。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批准,自行调整后报办公室备案。局监察室及办公室对值班情况实行抽查,凡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不准饮酒、打牌、上网;不准找亲属、子女代替值班;不准擅自离岗。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3)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代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

(4)严格登记制度。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全体值班人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四、附则。

1、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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