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潮州市(优秀13篇)

时间:2023-12-11 15:19:07 作者:影墨

优秀作文能够通过文字抓住读者的心灵,引发读者的共鸣和思考。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写作大赛的优秀作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

潮州市中考作文

雨淅沥沥的下着,天继续阴着,心无奈地痛着,叹一声:友谊太脆弱!似雨滴,虽美,但冷!

在厚厚的云层中,美丽的雨滴摇摇欲坠,动作很轻很轻,仿佛一动就要掉下一般,但是终会掉下啊。

千万雨滴飘洒在空中,像一个个忧郁的精灵,在空中跳着孤独的芭蕾,在落地的那一刻,生命燃尽,孤独却无限的蔓延。

蓦然地想起小时候和你的点点滴滴,很美,很伤。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和你的感情变得特别好,你我天天粘在一起,无话不说,我们之间有很多故事,讲也讲不完,你我有好多承诺:永远做的朋友,永远都不分开,永远不会忘记对方,就算来生,我们也要在一起!

雨轻声落下,就像我的泪,毫无预兆。在泪水中,我又看到你那无邪的笑脸,拉着我的手对我讲:“今天我们玩什么呢?”

雨慢慢下大了,打在窗上,很响,确敲不开我心中的迷雾,我呆呆地望着窗外,静静的流着泪,默默地想着过去的点滴,禁不住叹友谊的脆弱,经不起那风吹雨打,就像白云不可能永远承受雨滴停驻,中间那一条无形的友谊线,终有一天会灰飞烟灭吧,果然,留下的只是片片破碎的回忆。

我依旧相信你说的每一句话:如果有来生,我们还要做的朋友,我希望来生,我们要好好的抓住彼此,无论如何,都要在彼此心里留一片空地,放着对方,大小没有关系,只要容得下。

雨很悲伤,诺言很脆弱,天依旧阴沉,友谊依旧会改变,我们只能祝福彼此,只能期待,彼此心里的那一片空地永远不要下雨!

潮州市图书馆作文

今天是个阴天,正合我意,如果是晴天,就会使我晒得直掉皮;如果是雨天,就会把我淋成落汤鸡了!而阴天呢?,不晒又没雨,最适合不过了!

吃完早饭,妈妈神神秘秘的把我叫到车上,说是要带我去一个我最喜欢的地方,于是,我怀着好奇心踏上了去往神秘的地方旅程。

来到了那个神秘的地方,我才知道那个神秘的地方是图书馆,我非常高兴,一个劲儿的蹦呀,跳呀,过了一会儿,我的心平静了下来,慢慢的进入了图书馆。

从书馆里的图书可真多呀!有三国演义、水浒传、爱的教育、铁钢是怎样炼成的,作文大王……于是,我就来到书柜墙开始选书,看着看着,我就迷上了一本小螃蟹爱写诗。

读了一中午的时间,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我们都饿了,我才依依不舍的回到了家。

潮州市图书馆作文

这周星期三,为了让同学们拓宽知识,老师带我们去了阅览室。大家都兴奋不已。

到了阅览室,我首先看到了一个像过安检一样的机器,当时我的心一直牵挂着《同桌冤家》这本我做梦都想看的书,所以没在意。

选书时,我忽然又听到门口嘀嘀嘀嘀的声音,我没有多想,但却牢牢记在心理。

后来,因为那机器的事情,我连书都看不下去了,便抬头看看吴闻樟在做什么,只见他翻了个身,那机器便又嘀嘀嘀嘀响了起来,我心理更纳闷了,趁老师不注意,把书放到两个机器中间,正如我所料,嘀嘀嘀嘀的声音再次传了出来。

这是为什么呢,我通过查资料,问家长,问老师,才知道,这是一个防盗设备,每一本书上都有一串像密码的数字,要是有人拿着书走过去,机器扫到了那串数字,嘀嘀嘀嘀告诉别人有人偷书了,快来抓住他。

通过这次去阅览室,我不仅读到了梦寐以求的书,还知道了图书馆里的防盗设备。

潮州市中考作文精选

不知什么时候,一阵阵悦耳的哨音打乱了我的思绪。我不时停下手中的习题,聆听那悠悠飘来的哨音,不禁感到一阵轻松和欣喜。于是便想找寻那哨音的来处。

一天,我发现哨音是从隔壁那栋楼传来的。每次上学放学,我都不禁把好奇的目光投向隔壁的阳台,希望找寻到那吹哨的人。终于我找到了,那是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后来,每天放学上学,经过隔壁那栋楼房时,便看见一丛淡黄色的仙人掌花上有一把粉绿的水壶正洒着水,那么清新,那么娇媚,配上那悠悠的哨音,简直绝美极了。执水壶的是那和我年龄相仿的少年。那一串串悠扬的哨音正是从他的口中吐出,我不禁觉得此时他是诗的精灵。日子久了,我便对着他笑,以示我对他的感谢。于是,他吹哨音的时间更多了。从此,我的生活里也充满了哨音般美妙的乐趣。从此,我再也不会因老师那重复的'“教训“而焦灼不安,再也不会因爸爸妈妈的“说教”而烦闷,每每那叫人想破脑壳的习题做不出来时,我便会停下手中的笔,聆听那悠悠飘来的哨音。

潮州市整治六乱工作汇报

为加强~~~工作,营造整洁有序、卫生优美的~~~村环境,争创国家卫生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村管理综合执法局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卫生~~~村为动力,以国家有关~~~村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属地负责、人性化执法为原则,以整治~~~村“六乱”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努力实现“三个明显”:即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村“六乱”现象明显减少,标本兼治管理机制明显改善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依法守法意识。

什么样的处罚及处罚的法律依据。二是利用广告横幅进行大范围的宣传,在人流密集区悬挂宣传横幅。三是村领导小组成员在上街巡查时派发宣传单张进行宣传。四是小组成员负责将制作的宣传小单张派发到各个家庭,使整治“六乱”宣传到家到户。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大范围地进行宣传,使整治“六乱”家喻户晓,彰显政府对“六乱”行为整治到底的决心。

2.加大告知、公劝力度。在实施行政处罚前主要工作是抓好告知、公劝工作。由村党支部书记亲自带队,对乱扔吐、乱堆放、乱摆卖、乱拉挂、乱张贴、乱搭建等违法行为进行告知、劝导,告知其违法行为、应受处罚和处罚的法律依据,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六乱”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使各单位和个人自觉纠正、停止“六乱”行为。

(二)加大人性化执法力度,提高~~~村管理综合执法效果。

在治理~~~村“六乱”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依法、理性、为民”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贯穿全过程,着重抓好如下“六乱”的整治内容:

1、乱扔吐整治。要着力对个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在公共场所丢杂物、倾倒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

2、乱堆放整治。要着力对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及占道摆放灯箱、广告等行为进行查处。

3、乱摆卖整治。要着力对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自行车专用道)和人行道进行经营的行为以及对无牌无证占道摊点、流动商贩进行查处。

4、乱拉挂整治。要着力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种广告招牌和影响市容的标语、条幅、彩旗、气门等行为进行查处。

5、乱张贴整治。要着力对主干道、公车站亭、电话亭、灯柱、临街墙面、花坛、树干等方面的乱张贴行为进行查处。

6、乱搭建整治。要着力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临时搭建、乱开挖道路和施工单位不卫生施工导致污染市容环境、产生噪音,造成影响居民生活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加大创新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要在整治过程中进行分类区别管理,尤其是对流动商贩的管理问题,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进行专项治理,在治理中,村党支部要安排适当的地方,集中流动商贩进行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村村委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潮州市中考录取的分数线

7月11日,市招生委员会公布潮州市普通高中第一、二批学校高一新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如下:

潮州市金山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93分(并列693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7分及以上)。

潮州市高级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61分(并列661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0分及以上)。

潮州市华侨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39分(含计生加分,并列639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95分及以上)。

饶平县第二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34分(含计生加分)。

潮州市松昌中学面向全区招生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为577分(含计生加分,并列577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55分及以上);面向浮洋镇区域招生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84分(含计生加分,并列484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19分及以上)。

湘桥区南春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为591分(含计生加分,并列591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68分及以上)。

枫溪区瓷都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00分(含计生加分,并列400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195分及以上)。

潮州市绵德中学录取最低分数线为535分(并列535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02分及以上)。

潮州市金山中学扩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40分(并列640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75分及以上)。

潮州市高级中学扩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11分(并列611分的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80分及以上)。

据了解,我市中考志愿共划分为四个批次,每批次内又划分了若干个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情况以及志愿顺序分批次录取。二批以上学校招生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二批以下学校由各县(区)招生办统一录取。目前,第一批、第二批学校录取已顺利完成。

今年我市中考实行三项改革:一是考试学科设置改革。今年起中考恢复设置体育学科考试,以满分20分计入中考成绩,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二是招生工作信息化改革。构建了潮州市中考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计算机辅助评卷、网上录取,推动中考招生工作向信息化转型。中考评卷首次采用计算机评卷系统辅助评卷,评卷工作更加科学、准确、公平、公正,评卷质量高,在中考成绩放榜后的成绩复查中,无一发现存在错漏。三是巡考系统标准化改革。全部考点、考场安装配套电子巡考系统,有效促进考风考纪建设。今年中考考试整体考务管理规范,考试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未出现重大违纪舞弊事件,圆满实现“平安中考”的目标。

潮州市中考体育提至70分

距离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开考不足一个月,今年中考体育考试有哪些变化?这是即将参加中考的学生和家长关注的话题。下面跟百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最新的中考体育政策解读吧!

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已经启动,全市设4个考区,共23个考点。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考试项目和总分都发生了变化,原必考项50米跑更换为耐力跑,同时增设1分钟跳绳为选考项。此外,中考体育总分也由原来的满分60分增至70分。

今年中考体育考试耐力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为必考项目,原先的50米跑必考项目取消。据市教育局体育教研员郑晓介绍,今年中考体育考试项目为立定跳远和耐力跑,而选考项目包括了投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男子引体向上和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其中,1分钟跳绳为今年新增的项目。

另外,今年中考体育总分也有所调整,由去年的满分60分增至70分。据介绍,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分数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学校完成上一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上报得分,满分由原30分增至40分,已完成此项的学校考生都可以得40分。另一部分是学生参加中考体育考试耐力跑、立定跳远的考试得分,该部分总分仍为30分。每项体育考试的项目原始分数满分120分,取两项体育考试项目原始平均分的30%,最后计入体育考试总分。如果考生原始平均分数超过100分,仍按100分计。

今年首次将耐力跑纳入考试项目,考试难度如何?“耐力跑的难度肯定有所提升。”郑晓表示,考生要保持日常锻炼不间断,多参加一些课外体育活动,保证身体素质稳步提高;同时要养成良好运动习惯,遵循科学锻炼规律,对考试项目做针对性练习,特别是耐力项目要注重心肺功能的锻炼,才能在考试过程中有出色的发挥。

记者了解到,普通考生参加考试项目为耐力跑和立定跳远,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选择选考项目。不过,郑晓介绍说,考生如若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肥胖症、畸形或患有器质性心脏、哮喘、侏儒症等疾病、或是处于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但平时仍可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以提交择考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自行选择有开设的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进行考试。

需要注意的,考生应在4月15日之前向报考学校提出择考申请。选考的考试分数将按两项体育成绩原始分数进行相对应折算。考生在选考中保留耐力跑、立定跳远中任意一项,该部分的考试成绩满分为27分;选择选考项目中的两项,该部分的体育成绩满分为24分;只选考一个项目,该部分考试成绩满分则为15分。

记者了解到,今年中考体育考试将于4月下旬开始,各学校分批进行考试,整个考试大概持续1个月时间。那么,如果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怎么办?郑晓表示,如考生因身体原因暂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可以申请缓考。考生应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提交缓考审批表,经所在学校审核后,于考试当日提交给报考学校报考点主考,经主考同意方可缓考。另外,考试缓考时间为今年中考考试最后阶段,具体时间到时再另行通知。

潮州市三大战役心得体会

潮州市作为广东省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曾经诞生了许多著名的战役,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三大战役:第一次潮州战役、南靖战役和巽寮战役。这三场战役在中国抗日战争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深入研究这三大战役,能够让人们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潮州的历史发展和中国的抗日战争历程。在此,笔者将结合个人的观察和思考,谈谈我对潮州市三大战役的心得体会。

首先,第一次潮州战役让我深刻感受到了中国人民坚决抵抗侵略的精神。这场战役发生在1931年9月,当时日军占领了广州,进一步扩大他们的势力范围,威胁到了潮州的安全。潮州的民众展现了顽强的抵抗精神,针对日军的进攻进行顽强的抵抗。尤其是红军在这场战役中表现出色,他们以优秀的战斗技巧和顽强的意志,击退了日军的进攻。这场战役激发了更多人民的参与,形成了抗日战争的热潮。我深深地被中国人民的抵抗精神所感动,也看到了抗日战争的无比重要性。

其次,南靖战役让我明白了综合素质与战争成败的密切关系。这场战役发生在1939年,是中国抗日战争后期的一次战略反攻。南靖是潮州市的一个县城,日军占领了南靖后,很大程度上威胁到了潮州的安全。南靖战役的胜利,得益于中国军民综合素质的提高。中国军队在这场战役中表现出色,中国市民也积极参与到抗战事业中,形成了全民抗战的态势,为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这让我深刻认识到,一支军队的素质和人民的团结一致是战争胜利的重要因素。

最后,巽寮战役让我看到了胜利来之不易。这场战役发生在1940年,日军在潮州市周边建立了鸦片联运基地,严重威胁到了华南的安全。巽寮战役是中国军队为解放潮州市而进行的一次战略反击。这场战役非常惨烈,中国军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努力。最终,中国军队在党和人民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反击的胜利。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胜利来之不易,使我明白到胜利需要全社会的付出和努力,并且舍生取义的军民英勇精神,也是战胜强敌的关键。

总结来说,潮州市的三大战役不仅是中国抗日战争历程中重要的里程碑,也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历史经验。这三场战役让我深刻体会到中国人民的抵抗精神和顽强意志,让我明白到综合素质和团结一致是战争胜利的重要因素,也让我看到了胜利来之不易。希望通过深入研究潮州市三大战役,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并珍惜我们的历史,将这些宝贵的经验应用到今天的社会建设中,为我们的国家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潮州市三大战役心得体会

潮州市是中国广东省的一个历史悠久的城市,自古以来就因其悠久的历史、丰富的文化而闻名遐迩。潮州市作为一个历史名城,也经历了许多战役。其中,潮州市三大战役被誉为中国农民战争的光辉一页。在这三个战役中,潮州军和湘军首次合作,成功击退了清朝的进攻。通过参观潮州市三大战役的纪念馆,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历史的辉煌和人民的英勇斗争精神。

首先是什埔头战役,这是潮州军和湘军共同抵抗清军进攻的第一战。在这次战役中,潮州军和湘军紧密配合,采取阻击战术,成功击退了清军的进攻。通过参观战役遗址和纪念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当时士兵们的勇敢和坚韧。纪念馆中展示的战争文物和照片让我明白了历史的残酷和战争的惨烈,也让我对那些为国家和人民奋斗的英勇战士们充满了敬意。

其次是枫溪口战役,这是潮州军和湘军在什埔头战役胜利后进行的一次关键战役。清军为了报复前一次的失败,派出大军再次对潮州进行进攻。潮州军和湘军在枫溪口集结,准备迎击敌人。这次战役饱受着清军的猛烈进攻,但潮州军和湘军顽强抵抗,最终取得了胜利。参观纪念馆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士兵们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和对家园的热爱。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他们才能够战胜困难,保卫家园。

最后是围豆川战役,这是潮州市三大战役中的最后一战。在这次战役中,潮州军和湘军再次合作,与清军展开了激烈的战斗。虽然清军实力强大,但潮州军和湘军凭借着顽强的意志和出色的战术,在战役中取得了胜利。通过参观纪念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士兵们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和为国家和人民付出一切的决心。他们为了家园而奋斗,为了国家和人民而战斗,他们的精神将永远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

通过参观潮州市三大战役的纪念馆,我不仅了解到了潮州市的历史和文化,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人民英勇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潮州市三大战役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没有仅仅因为潮州军和湘军的英勇,更因为他们身后有着无数普通百姓的支持。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团结一致、共同抗敌的精神,他们才能够迎击敌人,最终取得胜利。围绕这个主题,潮州市三大战役的纪念馆展示了许多关于普通百姓支持战争的文物和照片,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人民力量的重要性。

总之,潮州市三大战役是中国农民战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参观纪念馆,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历史的辉煌和人民的英勇斗争精神。潮州军和湘军的合作、士兵们的勇猛和普通百姓的支持无疑是取得胜利的关键。这种精神将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激励着我们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年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为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了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xx年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2月20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xx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从实际出发,具有针对性、可执行性。

第四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

第五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向社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驻本市的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国家机关、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公民都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建议。

第六条有权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机关有立法建议项目的,应当于每年第三季度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下一年度立法计划的建议。

提出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应当报送立法项目。

建议书。

并附法规建议稿明确送审时间。

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分别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是否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意见。

第七条立法建议项目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前,应当进行论证。

立法建议项目的论证可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第八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综合研究代表议案、建议、有关方面意见和论证情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提出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驻本市的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征求意见。

第九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于每年第四季度对各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议和意见进行综合研究,并按照立法规划的安排,提出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下一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应当明确法规草案拟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时间。

第十条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主任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抄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第十一条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分别组织实施。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的工作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需要进行调整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调整意见,报请主任会议决定。

第十三条有权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机关或者人员可以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

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公民可以向有权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机关或者人员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建议稿。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按照起草工作要求,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稿。

第十五条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十六条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设定行政许可以及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应当依法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开听取意见。

(一)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

(二)规定本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特别重大事项的;。

第十八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九条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条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条例第四章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一条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修改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法规草案文本及说明发给代表。

第二十三条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二十四条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到会介绍情况。

第二十五条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六条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七条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地方性法规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地方性法规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八条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地方性法规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三十条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一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常务委员会应当于通过之日起三十日内,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报请批准地方性法规的报告应当同时提交法规文本及说明。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

第三十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一)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作具体规定的;。

(二)市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常务委员会作规定的;。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三十四条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委托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审查,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主任会议认为地方性法规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三十五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委托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审查,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有关工作机构审查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六条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地方性法规草案与本市其他地方性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本市其他地方性法规的议案。

第三十七条常务委员会收到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后,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审议或者审查,提出审议意见或者审查意见,向主任会议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本市其他地方性法规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八条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三十九条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四十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案、废止的地方性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四十一条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会议分组会议对法规草案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或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等进行初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法制委员会提出关于法规草案修改情况报告,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三条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第四十四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第三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修改情况报告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对法规草案主要内容作出修改和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修改情况报告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的重要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反馈。

第四十五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部分修改地方性法规案、废止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报告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的审查报告,由会议对部分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废止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进行审议。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决定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六条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分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规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四十七条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提案人应当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到会介绍情况。

第四十八条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相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负责人说明情况。

专门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之间对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

第四十九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法制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五十条地方性法规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五十一条地方性法规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五十二条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规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规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征求意见的情况整理后,可以根据需要印发作为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参阅资料。

第五十三条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在法制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对法规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规出台时机、法规实施的社会效果、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制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五十四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五十五条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规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规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制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五十六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由主任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规案终止审议。

第五十七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常务委员会应当于通过之日起三十日内,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报请批准地方性法规的报告应当同时提交法规文本及说明。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

第五十八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九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第六十条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的要求。

第六十一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对地方性法规的解释要求进行审查,认为有必要作出解释的,应当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六十二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解释案,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会议上作法规解释说明,由分组会议对法规解释草案进行审议。

第六十三条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

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六十四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性法规解释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五条地方性法规解释应当在解释作出后的十五日内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十六条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应当及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市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六十七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批准后的地方性法规,应当载明法规的制定机关、通过、批准和实施日期;经修改的法规,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附修改意见批准的,依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予以公布。法规条文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规文本。

第六十八条地方性法规应当在公布后的十五日内将公告、法规文本及说明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十九条地方性法规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单位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自地方性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地方性法规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单位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七十条地方性法规实施两年后,或者地方性法规实施后的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七十一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或者本市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的情况,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建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对部分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废止。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xx年4月26日起施行。

年潮州市寒假放假时间

潮州古城位于广东省潮州市内,是广东省第一批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荣誉称号的两座城市之一,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曾经是“十相留声”之地,素有“海滨邹鲁”和“岭海名邦”之美誉!

潮州西湖。

山倚湖苍翠,湖傍山青黛。昔时是潮州古城的护城濠,俗称“城壕池”。今天随着城市建设重心的西移,这里已成为古城区与新城区绿色的分水岭,也是名城腾辉一脉相承的纽带。这里除了极富有诗情画意的“西湖渔筏”的景致之外,沿湖滨至山下,名胜古迹,楼台亭榭,比比皆是,有的天然成趣,有的人工雕琢,总要把西湖妆扮成“秀色可餐”的园林。

牌坊街。

潮州古城太平路北端与上水门交界处,往来的游客和本地居民打量着太平桥遗址,隔着透明玻璃,这座宋代的古桥在国庆假期前终于重见天光。宋元时期潮州府志《三阳志》记载,“自太平桥直抵三阳门,桥之四维,旧有四塔,外疏两渠,中为官街。”太平桥南北朝向,北面靠着州治即当时的潮州府衙,南面则是作为古城中轴线的“官街”。官街,即后来的大街,现在的太平路,更通俗的名字是牌坊街。

己略黄公祠。

己略黄公祠在潮州市湘桥区义安路铁巷2号,建于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是一座二进院,面宽15.4米,进深25.7米,门楼楼屋架饰以精美的石雕,门额到“己略黄公祠”,背镌“孝思维则”。首进与后厅之间是天井,两侧有廊轩,后厅有抱厦,形成四厅相向的格局。后厅中槽屋架是“三五木瓜十八块坯”的典型结构。

广济桥。

广济桥俗称湘子桥,始建于公元1171年,与赵州桥、洛阳桥、卢沟桥并称为“中国四大古桥”。桥面古香古色,桥身横跨韩江,并集梁桥、拱桥和浮桥于一体,结构十分特殊,堪称我国桥梁史上的孤例。素有“到潮不到桥,枉费走一遭”之说。

韩文公祠(韩愈纪念馆)。

韩文公祠是潮州八景之一“韩祠橡木”的所在地。也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整、历史最悠久的纪念唐宋八大家之一韩愈的祠宇。距今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韩愈,字退之,因自称郡望昌黎,又名韩昌黎。他是我国唐代著名的文学家、哲学家,也是一位对后世颇有影响的教育家。作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韩愈以自己杰出的创作实践,一扫六朝以来蘼丽的文风,开创了中国散文史上一个辉煌灿烂的时代,并且对后代产生巨大和深远的影响,故世人赞颂其是“文起八代之衰”。

凤凰天池。

凤凰天池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凤凰山脉乌岽顶部,海拔1325米,主峰海拔1391米,仅次于粤东第一高峰,潮汕屋脊——凤乌髻,海拔1497.8米。2010年,被正式列入“潮州新八景之一”,素有“南国第一天池”美称。

龙湖古寨。

龙湖古寨位于潮州龙湖,地处韩江中下游西岸,就在公路边,至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现在仍保存着100多座古建筑,它始创于宋,围寨于明;繁盛于清,它见证了潮汕地区从农耕时代到商业时代的历史变迁。是了解潮商文化、建筑文化、耕读文化,民俗文化等领域的不可多得的一处潮邑典范。

甲第巷。

猷、灶、义、兴、甲是潮州最著名的古巷,甲第巷被誉为“潮州民居艺术宝库”,是几条巷子中最精华的一条。这条巷子的长度不到两百米,共有明清宅院数十座,这些宅院大部分为私人产业,游客不得其门而入,只能欣赏外面的“美貌”。

泰佛殿。

泰佛殿,位于韩江大桥东侧,慧如公园对面,泰佛殿门额书“开元寺泰佛殿”,是旅泰侨领、大慈善家谢慧如捐巨资敬建,经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准,由潮州市自行设计、施工的中国大陆首座规模宏大的泰国式佛教梵宇.于1992年元宵落成剪彩.这是中泰友谊的一朵新花,中外佛教交流的硕果,为潮州历史文化名城添彩。

潮州市狮峰村的心得体会

潮州市狮峰村位于广东省深山之中,自然风光优美,文化底蕴深厚。近日,我有幸前往狮峰村参观考察,并与当地村民交流,深入了解了狮峰村的发展与文化传承。在这次旅程中,我收获了很多,亲身体会到了狮峰村的独特魅力,下面我将从自然环境、民俗文化、经济发展等几个方面来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狮峰村的自然环境令人惊叹。村庄四周群山环绕,山峰峻秀,山脚处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缓缓流淌。这里的空气清新宜人,远离了城市的喧嚣与浮躁,给人一种宁静和放松的感觉。在村子里漫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听着山间的鸟鸣和流水声,仿佛置身于一片人间仙境中。这样的自然环境不仅让人身心愉悦,也为狮峰村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其次,狮峰村的民俗文化令人着迷。村庄里的老房子、院落、街巷都流露着浓厚的历史氛围,让人仿佛穿越到了古代。特别是狮峰村的民俗节日,如灶王爷祭祀活动等,更是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观赏。在祭祀活动中,当地村民身穿传统服饰,手持红花染成的扫帚,载歌载舞,给人一种欢快喜庆的感觉。而在这些传统节日的背后,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代代相传,让狮峰村的文化底蕴得以保留和传承。

再次,狮峰村的经济发展举世瞩目。在过去,狮峰村的经济主要依靠农业,人们以务农为生。但随着旅游业的兴起,狮峰村开始注重开发旅游资源,引进了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提升了村庄的形象。如今,狮峰村已建设了一些民宿和观光景点,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前来体验乡村生活。同时,村民也通过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等方式增加了收入,实现了从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这种发展模式的成功不仅为狮峰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也为其他农村地区提供了一种可行的发展思路。

最后,在这次旅程中,我还亲身体会到了狮峰村的村民们的勤劳和朴实。无论是在田间地头还是在家中,狮峰村的村民们都勤劳努力地工作,他们敬业、质朴、热情,虽然生活条件可能比城市里的人要艰苦一些,但他们乐观向上,积极面对生活的挑战。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了美丽的家园,也为我树立了一个为人处世的榜样。

总而言之,潮州市狮峰村的自然环境、民俗文化、经济发展以及村民们的勤劳与朴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狮峰村的旅行中,我不仅领略到了大自然的独特魅力,也感受到了这个村庄的独特之处。狮峰村的发展经验和成功模式,不仅值得借鉴,也为其他农村地区提供了一种可行的发展思路。我相信,在狮峰村这个美丽的地方,未来会有更多的人前来探访,感受到这里的独特魅力,为这个地方注入更多的活力与希望。

潮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下面是b整理的关于仓库房屋租赁合同样本,欢迎阅读!范x一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x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x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x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租金租金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________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x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月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_____方负责。范出租方(甲方):营业执照: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承租方(甲方):营业执照: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厂房情况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想续约乙方须提前__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x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现乙方有优先权。

三、交付情况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1、厂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若需供电增容,则其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待租赁期满后,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日内,甲方将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给乙方。

3、乙方应于每月___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租金的%支付;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费用的%支付。

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5、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本合同对新产权人继续生效。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6、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购买包括甲方财产在内的租赁物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提前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必须对付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

10、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四、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租赁物主结构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五、转租。

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处理一切纠纷、以及承担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等。本合同规定的甲x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内容必须在原有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约定执行。

2、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原有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__日内交甲方存档。

六、合同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____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并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则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七、免责条款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八、合同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九、广告安装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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