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管理制度表范文(15篇)

时间:2023-11-25 17:18:12 作者:文锋 食品生产管理制度表范文(15篇)

生产可以分为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服务业生产等不同领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范例,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表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的各车间、机关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厂领导安全职责。

第一条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公司汇报制度。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中。

第二条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全厂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6、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党委书记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条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厂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生产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四条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或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或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或设备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五条销售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销售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六条人事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人事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七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证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4、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6、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会主席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八条工程师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审查厂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组织制度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参加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章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一条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英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轻烃分馏装置、锅炉、压力容器、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表

一、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观性状。

二、专供学生用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三、食品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物和有害昆虫,与有毒,有害物保持规定的距离。

2、要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毒、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施。

3、食品不得接触有害物、不洁物。

4、食品贮存的不同设施必须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5、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6、食品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7、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8、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和微生物毒素超标的食物。

4、未经卫生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水产品及其制品。

6、包装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有关部门禁止销售的。

11、属于“三无”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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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企业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和监管档案,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

三、内容:

彰记录、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10、信用管理、信用评定记录;11、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其他记录。

(二)信用档案的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可与业务档案统一管理,应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企业信用信息实时、真实、准确、完整。

(三)信用等级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级(诚信等级)、b级(基本诚信等级)、c级(警示等级)、d级(失信等级)四级分类管理;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按照年度信用得分高低每年评定进行一次评定,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得分在90-100分为a级,80-90分为b级,70-80分为c级,70(不含70)分以下为d级。

(四)激励与惩戒:监管部门可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应给予表彰和鼓励;对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企业,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生产管理,增强诚实守信意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或曝光。

四、监督与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用等级信息,或利用工作之便,违反规定提供、更新、披露、使用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相关阅读:

上海市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信用借贷等活动中形成的反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誉状况,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和区(县)档案馆,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四条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档案和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纳入档案全宗、国有资产管理和信用制度建设范围,依法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企业档案部门负责本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并对所属机构、下属(控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实行监督、指导。

第七条企业应将本企业各部门形成的信用文件材料按规定纳入归档范围(归档范围见附件一),并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实行归档保存。客户服务、技术服务等部门形成的反映客户信用和企业售后服务等情况的材料,可根据需要,延长在所在部门的存放期限,但须办理归档手续,编报档案目录。

第八条反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用状况的电子数据,应按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规定进行归档。重要的电子信用文件(含数据)应打印成纸质文本保存。归档的电子信用数据及其元数据应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脱机保存。

第九条企业档案部门应定期收集企业所属部门、下属(控股)企业形成的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信息,加强对本企业系统信用档案的监管。

第十条归档信用文件材料的整理应遵循企业档案分类原则,保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市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区(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区(县)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区(县)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第十三条鼓励其他企业向其工商注册地的市或区(县)档案馆报送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第十四条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管理纳入企业档案信息化和企业信息系统建设,采用先进技术,提高信用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企业档案部门应汇编文件级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全文,及时开发信用档案资源,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第十六条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因国家或公共利益需要利用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应当提供。

第十七条市和区(县)档案馆应主动做好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收集工作,开辟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服务窗口,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八条企业。档案馆提供利用和公布信用档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在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中有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组织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上海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食品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食品用具设备清洗消毒制度  

生产车间卫生制度

一、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在过脚池中浸脚,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五、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产品检验制度    

一、检验室独立封闭,有专(兼)职检验人员。检验室负责人应确保检验设备正常运转。

二、产品质量检验前应检查受检样的状况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产品按批检验,同一包装规格相同质量的产品为一批。做到生产一批,检验一批,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四、检验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依据、抽样方法、检验项目和判定准则进行。 

卫生检查制度    

四、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食品生产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一、生产场区周围保持清洁,无污染源。

三、进入生产车间前必须洗手消毒,在过脚池中浸脚后方可进入车间。 

四、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工作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 

五、生产车间有照明、通风、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并设密闭垃圾容器,垃圾、杂物随时清理。

六、进入车间后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裤、帽,工作服要定期清洗。  

七、生产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八、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在使用前彻底清洗消毒,用后要清洗。

九、产品检验合格后要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先进先出,产品要与地面、墙壁有一段距离。

十、仓库有防鼠、防虫、防湿设施。    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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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健全公司制度,规范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管理形象。做好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定生产过程及影响生产过程质量和安全的诸因素,并使每一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生产出合格产品。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个工序。

三、具体内容以及要求:

1. 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规范的工作服、帽、靴、鞋, 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2.生产作业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以防止污染食品,引起质量隐患。

3. 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4.男职工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一次性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6.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进入厕所要更换工作衣,回来再次更换工作衣,并再次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车间。

7.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8.员工出入车间要及时关闭通道门窗。

9.使用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应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 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我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者,方可参加生产。

2 .从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3 .上岗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3.3 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3.4 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3.6 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3.7 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车间。 

5. 有毒有害物管理:洗剂、清毒剂、杀虫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9.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车间主任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12.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3.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4.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5.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二、清洁卫生制度  

1.车间工人要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车间主任要保持办公桌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交接下班。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食品生产管理制度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产品防护,防止食品出现污染或损坏。

二、职责。

2.1仓库负责辅料、包装材料防护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及源水防护工作。

2.3仓库负责成品防护工作。

3原辅料包装材料防护。

3.1运输辅料、包装材料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

3.2辅料、包装材料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货架上或容器中。

3.3辅料、包装材料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

3.4辅料、包装材料应先进先出。

4源水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防护。

4.1源水储水箱及管道要保持清洁,确保源水质量。

4.2原辅材料与半成品、成品分开,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4.3生产工人应搞好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应穿戴好工作服、帽,及时对手进行消毒,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4.4及时对设备、容器、工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机油、残留的清洁剂、消毒剂等对食品的污染。

4.5搞好车间环境卫生,采取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对生产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灰尘、脏水、屋顶上的脱落物、水珠及蚊蝇、虫鼠等对食品的污染。

4.6产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其他物品同车运输。

5成品防护。

5.1成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

5.2成品应采用规定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不得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应轻拿轻放,不得重压;避免日晒、雨淋。

5.3成品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上;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同处贮存。

5.4成品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控制环境温、湿度,使其符合规定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手册

一、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小作坊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2.食品小作坊应配备必要的清洗、消毒、防污染、废水处理、垃圾存放、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或设备;3.食品小作坊垃圾存放应设在加工区以外;4.生产场所应定期清洁,保持场所干净整洁;5.与食品接触的所有设备和工器具,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易清洗材料制作;6.生产结束后应对生产场所和工器具进行清洗,定期消毒;7.不能连续生产的,恢复生产前应对生产加工场所进行清洁;8.生产加工场所严禁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二、教育培训制度1.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2.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3.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4.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讲授、自学等方式,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5.应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保存。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进入操作间应洗手,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洁;2.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场所不得涂抹化妆品和佩戴饰品;3.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检查情况应及时记录;4.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5.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的,应主动报告,不得进行食品生产操作;6.严禁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将工作衣、帽穿戴出加工场所。

四、原辅材料采购验收及索证索票制度1.食品小作坊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应如实记录购进原辅材料的相关信息;2.采购人员应根据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特性,选定合格供货方;3.采购人员应了解供货方的质量控制程度。购进原辅材料时应及时索取供货方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销售票据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每次购进原辅材料时应查验供货方资质的有效性;4.购进的原辅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5.及时向供货方索取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进口原辅料应及时向供货方索取通关单和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6.采购人员应及时建立原辅材料采购台账,保存相关购货凭证。记录和购货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7.对索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保存;8.对购进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置。

五、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对设施、设备和工器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2.配料时应对原辅材料的质量状况现场查验,按工艺要求准确称配,填写原辅料使用记录。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得投入生产使用;3.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或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对操作规范或工艺要求规定的各种参数应遵照执行;4.发现不合格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应按照废弃物进行处置;5.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器具应在生产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并记录;6.生产场所内物品堆放应整齐、有序,半成品、成品应在规定的区域堆放整齐;7.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领用、添加,并做好记录。

8.应做好生产加工记录,并保存至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一年。

六、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2.食品添加剂应从有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购进。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资质包括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3.进口食品添加剂应向供货方索取通关单和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4.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使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不符合gb2760标准或未列入国家相关部门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5.禁止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6.食品添加剂应当严格管理,专区(柜)、专账、专人管理,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7.应配备与食品添加剂使用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并定期校检。

8.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详细记录添加剂的名称、生产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国标使用量以及生产食品的名称、添加剂使用量标准、添加剂领用量、使用日期、领用人等相关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9.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向〇〇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七、检验管理制度1.在申请生产许可前应当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检验项目依据《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检验项目清单》;2.生产用水采用集中管网供水的无需检验,采用自备水源的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3.生产过程中,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产品进行送检;4.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按生产日期留样;5.留样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区域,存放环境应与食品保存环境要求相一致;6.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要求。留样标签应标明样品名称、生产日期、留样时间、保质期等内容;7.样品存放期限应不低于食品的保质期。

八、加工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小作坊加工废弃物是指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各类油水混合物及不合格品等;2.生产中的废弃物要及时收集于带盖的容器中,在加工场所外单独存放,标识明确,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3.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完好、密闭和整洁;4.应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购、运输废弃物协议,企业资质应留存备查;5.处置废弃物应做好记录。不得将废弃物随意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沟渠等;6.严禁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九、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产品不合格是指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不合格;2.不合格原辅材料不得用于生产加工;3.不合格半成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4.不合格成品不得销售;5.产品检验不合格应立即暂停生产、销售,并按有关规定召回,并记录,封存库存的不合格产品,查明原因并及时整改;6.对不合格品应无害化处置,并记录。

十、仓储与运输管理制度1.食品仓库不得存放与食品生产加工无关的杂物和有毒有害物品;2、原辅材料入库时,应对其外包装、标识标签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相关信息;3.应查验原辅材料外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是否受污染;标识标签是否齐全、与所采购的产品信息是否一致;4.库房内定期清扫,保持整洁。应配备防尘、防鼠、防蚊蝇设施;5.食品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有温湿度储存要求的食品及原辅料,应配备温湿度监测和控制设施;6.仓储应分区,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食品及原辅材料应离地离墙存放,标识明显;7.仓储产品应“先进先出”;8.贮存、运输食品的容器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十一、销售管理制度1.生产加工的食品经确认合格后方可销售;2.销售的食品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应立即召回,查明原因,立即组织整改;3.应当按照“先产先出”的原则销售产品;4.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销售去向等内容。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5.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产品时应出具“一票通”票据。

十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1.食品小作坊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伤害时,应采取应急处置措施;2.食品小作坊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3.发生食品安全应急情况时,食品小作坊应停产,封存问题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4.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召回等处置工作;5.不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应急情况,不得毁灭有关证据;6.发生食品安全应急情况时,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7.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培训。

十三、停歇业报告制度1.因季节性生产或者其他原因需停业、歇业三个月以上的,需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停业、歇业时间。

2.恢复生产前,应对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自查,具备生产条件后,在生产前十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停、歇业期间,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停、歇业期间不得进行生产活动。

小作坊承诺书。

某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供参考。

门店卫生管理制度表

1、目的 、 加强门店对卫生工作的管理,为顾客提供清洁、卫生、舒适的购物环境,提高门店服 务形象。

2、职责 、 营运部:负责卫生标准的制度,并对各门店的`情况进行检查。

3、具体规定 、 1).一般规定

a.各门店应严格按 7s 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好卫生工作,保证营运现场卫生。

1) 擦货架及商品

a. 作业要求:

a) 准备购物篮,将商品从货架上取下来用 抹布擦净货架后,将取出的商品放回 原处并整理好。

b) 擦拭货架时应从上至下,由内到外,先擦板面再擦边沿。

c) 注意货架的正反两面、立柱及货架底层板的清洁卫生。

d) 不要遗漏货架内层隔网及外面档栏。

e) 对纸盒包装及商品标签是纸材料的商品进行清洁时, 不要损伤商品表面包装及 商品标签。

f) 货架清洁之后, 按商品包装特性适当地对其进行清洁, 并按先进先出原则重新 陈列在货架上。

g) 责任人应做好责任区货架和商品卫生的保持工作。

b. 卫生标准;

a) 货架、商品无积灰、无污痕、无明显灰尘,否则每处给予门店 10 元的罚款。

2) 玻璃、大门 )

a.作业要求:

b) 每天擦拭一次(若发现有污点应立即擦出干净) 。

c) 用干净的湿抹布或者专用玻璃擦全面擦拭玻璃。

d) 玻璃包边,应在清洁时一起擦拭干净。

e) 作业时间应该在晚上或者空闲的时候。

f) 清洁玻璃后,应将废弃报纸及地面的水迹、垃圾等及时清除干净。

b.作业标准; 保证清洁、明亮、无污迹、无水迹。

3) 功能台 ) a 作业要求: :a) 每天对功能台内的所有设备清扫一次。 b) 门店店长制定具体的操作时间及责任人。 c)功能台内商品与物品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卫生。 d) 门店店长做好跟踪、检查。 b 作业标准: a) 直接制作食品的设备和工具必须严格保证清洁卫生。包括: (热狗机、关东煮锅和热 水瓶,勺子)等设备。b) 用于制作食品的清洁工具和其它的清洁工具分开管理,对于污染食品造成损失的应 承担赔偿责任。

4)天花板 ) a.作业要求: a) 每月清扫一次,使用梯子垫高,根据天花板材料的不同,采用合适的工具和方法进 行清洁。 b) 清洁时间一般选择顾客稀少的时候或者营业结束后。 c) 清洁天花板时必须保证安全,采取措施防止摔倒和触电。 b.作业标准: 无裂痕或漏洞、无蜘蛛网、无脏迹、无杂物,违者给予门店 10 元罚款。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表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 权责单位

( 1 ) 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 2 )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 一般规定

2.1. 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 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 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2.2 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 部门主管

( 1 ) 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 ) 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 3 ) 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 4 ) 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 ( 5 ) 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 6 ) 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 7 ) 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 、销货报告。

b 、收款报告。

c 、销售日报。

d 、考勤日报。

( 8 ) 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 销售人员

( 1 )基本事项

a 、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 、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 、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 、不得于工作时间内凶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 2 )销售事项

a 、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 b 、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 、客户抱怨之处理。 d 、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 、产品品质之反应。

b 、价格之反应。

c 、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 、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 、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 、新产品之调查。

e 、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 、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 、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 、退货之处理。

i 、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 3 ) 货款处理

a 、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 、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 、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 、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 、应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额度管制客户之出货,减少坏帐损失。 f 、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g 、不得向仓库借支货品。 h 、每日所接之定单应于次日中午前开出销货申请单。

2.3. 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2.3.1 销售单位主管

( 1 )移交事项

a 、财产清册。 b 、公文档案。 c 、销售帐务。 d 、货品及赠品盘点。 e 、客户送货单签收联清点。 f 、已收未缴货款结余。 g 、领用、借用之公物。 h 、其他。

( 2 )注意事项

a 、销售单位主管移交,应呈报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之《移交报告》。

b 、交接报告之附件,如财产应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

c 、销售单位主管移交由总经理室主管监交。

2.3.2. 销售人员

( 1 )移交事项

a 、负责的客户名单。 b 、应收帐款单据。 c 、领用之公物。 d 、其他。

( 2 )注意事项

a 、应收帐款单据由交接双方会同客户核认无误后签章。 b 、应收帐款单据核认无误签章后,交接人即应负起后续收款之责任。 c 、交接报告书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后呈报总经理室(监交人由销售主管担当)。

3. 工作规定

3.1. 工作计划

3.1.1. 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3.1.2. 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呈主管核准后实施。

3.2. 客户管理

( 1 ) 销售人员应填制《客户资料管制卡》,以利客户信用额度之核定及加强服务品质。

( 2 ) 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之销售业绩,填制《销售实绩统计表》,作为制定销售计划及客户拜访计划之参考。

3.3. 工作报表

3.3.1. 销售工作日报表

( 1 ) 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内容,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

( 2 ) 《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阅。

3.3.2. 月收款实绩表

( 3 ) 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4. 售价规定

( 1 ) 销售人员销货售价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 2 ) 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之规定办理。

3.5. 销售管理

( 1 ) 各销售单位应将所辖区域作适当划分,并指定专属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销货推广、收取货款等工作。

( 2 ) 销售单位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信用考核之责任。

( 3 ) 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但变质货品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3.6. 收款管理

( 1 ) 有销售人员收款,必须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 2 ) 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 3 ) 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 4 ) 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之责任。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 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 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 xx 元。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 xx 元,副经理xx 元,一般人员 xx 元。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七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 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 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 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 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 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 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一、业务流程

(一)、准备:

1、当值员工必须在正式上班前将卫生做好,检查茶、水、杯、空调。

2、销售经理需做的准备:准备当天的工作计划,布置下属人员的工作内容;

4、接待人员需做的准备:检查电话线路,保证各条线路畅通;准备好来电登记表、来客登记表、客户跟踪表等表格。

(二)、现场接待

(1)客户接待制度(前台秘书)

为了避免销售过程中因客户归属产生的争执,由前台秘书来首先接待客户。秘书应首先上前问候:“你好,欢迎参观。”然后询问客户是否曾与销售人员联系过,分以下几种情况:

1) 客户说与某位业务员有过联系,则秘书应及时通知该业务员。由该业务员进行接待。

2) 若客户说没有联系过或以前联系过但已忘记业务员姓名,则该客户应视为新客户,由秘书通知当天接待客户的小组出人接待。对于新客户,负责接待的业务员应设法问知客户信息获取渠道,并在客户确认单内填写。

3) 若业务员在与客户接触过程中发现该客户是来做市场调查的,可向秘书提出,并由秘书向总监申请给该业务员补客户,但前提是必须由业务员与客户一起向前台秘书证明客户来意。

(2)电话接听与登记制度

一、客户来电:秘书在接听电话时应首先致问候语,报项目名称,并询问客户以前是否联系过,新客户由秘书接听(判别方法同接待客户),如果客户来过售楼部,则请曾接待他的业务员接听。接听热线人员首先致问候语,并尽可能在三、四分钟内对项目做一简单介绍,了解客户的需求,邀请他来销售现场进行面谈。最后应有礼貌地留下其有效联系方式并道别。(由于接听热线的目的是让客户来现场,因此,接听电话时间不宜过长,谈的不宜过深)。前台秘书每天还应将上门客户总量(新客户量),电话接听量填表汇报报给销售助理,作为销售方案及广告宣传方案调整的依据、指标。考虑到前台秘书工作的特殊性,若出现人为的故意漏分,错分客户现象,则予以除名处理。前台秘书除此工作外,还由其他工作范围,详见岗位工作制。

二、 非客户来电:秘书必须登记所有非客户来电,包括来电时间,来电人,接电人,电话内容等,都要详细登记。

客户接待:销售人员首先致以问侯,再配合沙盘模型做项目简单讲解(如朝向、配置、环境、周遍状况等),使客户对项目形成一个大致概念。在模型讲解过程中,可探询客户需求(如面积、楼层、购买意图等),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随后推荐。做完模型讲解后,可邀请客户参观样板间。在参观样板间过程中,销售人员应对项目的优势做重点介绍,并迎合客户的喜好做一些辅助性介绍。同时,销售人员也有维护样板间陈设物品完好,样板间清洁整齐的责任。样板间参观完毕后,可引客户至洽谈区,给客户资料及名片,同时询问客户需要茶水或纯净水,并提供给客户。此时,销售人员应对客户所关心的问题做解答并详细告知项目的价格及付款方式,按揭还款等细则,并根据客户喜好做强力推荐。最后,送客户出门并与之道别,表达项目销售速度很快,希望客户能尽快做决定(但表达方式切忌过于直白)。

2、客户跟踪

准备好需要联系的客户的相关资料:姓名、电话、客户购房的楼层、户型、面积、价格等以便电话联系。

每周至少给客户通话2次,尽量将客户再约过来,可以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活动打动客户的心。一般客户如果二次看房,该客户的购买性会很大,销售员在通过自身能力留住客户的同时,还可以让请有经验的同事或销售经理出面抓住客户。

在客户犹豫不决的时候,可以告诉客户:您可以交封号费500元,给客户三天考虑时间,在考虑期内,如果有别的客户看上该房子,该客户有优先购买权,考虑期过后,如该客户不想购买,封号费如数退还。

客户有意购买,先收下优先认购金5000--10000元,上不封顶,并立刻签内部认购协议。并根据合同付款时间及时催促客户将余款付清。

(三)、工作总结

每天下午6点以后,所有销售部人员在销售经理的组织下开例会,各自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将当天所接的客户情况分析归类汇报,列出重点客户,并安排第二天工作计划。

在例会上,必须将当天遇到的各种困难反映出来,及时在会上解决,如遇到不能解决的困难,当天必须向公司高层领导反映。

秘书必须做好当天的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好当天的电话记录表、客户登记表、客户回访表。

各销售人员在例会结束后必须写下当天的工作总结(客户洽谈记录)并交于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需将每周周报填写完毕交销售总监。

二、业务制度

1、客户登记制度

2、工作日记制度

工作日记是用来记录销售人员一天工作情况的表格,也是衡量销售人员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率的标准,还可以帮助领导找出销售人员业绩不佳的原因。在发现与其他业务人员撞单时,销售经理可以根据工作日记判别客户的归属,故要求每个业务员在每天工作结束前做好工作日记。内容包括:接待来电,来访记录,客户追踪记录,客户信息反馈,业务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销售经理的批复。工作日报表于每日下午17点之前交前台秘书。未交或迟交工作日报表的业务员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3、客户追踪制度

业务员在初次接待客户后应为该客户建立客户档案,填写一份客户跟踪表,并依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跟踪(时间间隔不得超过7天)

4、轮值制度

基于公平、公正、机会均等的原则,所有销售人员均按顺序轮流接待客户,若轮到某业务员而其因私事外出,则失去本班轮值机会,若因公事外出,累计到下次轮值。如业务员对行政秘书业务安排有异议,可上报销售经理,由其裁定。

5、首问负责制

一个或一拨客户由首次接待的业务员负责到底(直到签协议收款),但未成交前于客户联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7天,连续7天以上没有进行跟踪的则视为新客户,由当值业务员接待。来客超过4人而又不是一家或其它情况由销售经理酌情安排。

6、例会、培训及考核制度

销售部每周一固定为例会日,由销售经理向销售全体人员传递公司的最新决议及思想。同时销售人员可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需要哪些部门给于配合向销售经理反映,由销售经理整理集中处理。销售部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例会,不得缺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销售经理批准方可缺席。

针对每个阶段及项目进展情况销售经理应随时依据需要对销售人员进行临时短期培训,使得公司对产品、市场的一些想法及理念能及时传达给每一位销售人员,以便传递给客户。

7、现场控制制度

一个或一拨客户只能由一个业务员接待,其他任何人不得插话,但可以有无言的协助和配合,需要团队协作时除外(倡导相互协作,打配合)。不是一拨的客户不允许互相闲谈。

8、周报月报统计制度

业务员应该在每周日下午5点之前将本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工作周报表。于每月底最后一天下午5点前将本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工作月报表。内容包括接待统计、业绩统计两部分。

三、业绩归属

1、业务员填写的客户洽谈记录表和客户跟踪表是判断业绩归属的唯一依据,客户确认以中断联系不超过7天为限,中断联系超过7天的归续登业务员.

2、在客户确认期内的客户在别的业务员处成交,此单业绩和佣金归有确认权的业务员(即登记该客户的业务员)所有。

3、销售人员所登记的客户,如果在成交时使用的是其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均视为同一客户对待.

4、业务员不在现场时,客户由其他业务员代为接待,新成交客户此单业绩和佣金有确认权的业务员所有。销售经理,行政秘书和其他业务员均有义务替休假业务员签约收款。

5 两个或以上客户欲购买同一套房源,以先交定金或房款者为先。

6 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必须由老客户亲自带来或在行政秘书处先行登记,否则一律按新客户处理。

7 奖金分配的依据:只要客户交纳定金,该业务员即享有佣金分配权。如客户要退定,不论是开发商或客户自身原因、业务员均具有合同额的提成权。

酒店员工管理制度表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六、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衣柜:

1、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主管部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以上人员在场。

6、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7、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不及时清理衣柜,酒店有权清理。

1、上下班走员工通道,并接受保安员的检查。

2、上下班及用餐时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现漏打要及时告之部门主管。

3、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员工,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不能穿着制服外出购物,不准吃东西、喝酒,不准听收录机,不准看电视,不准唱歌、大声喧哗或闲聊。

5、除指定人员外,不准使用客用设施。

员工守则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r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衣柜:

1、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主管部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以上人员在场。

6、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7、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不及时清理衣柜,酒店有权清理。

八、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卫生管理制度表格

   

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大厅、入口等醒目处

   

建立齐全的卫生管理制度

   

每月至少自查一次,自查记录对外公示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

   

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业人员应具备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符合要求

(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及手上不佩戴饰物)

   

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洁净工作服

   

美容操作前清洗、消毒双手,戴口罩

   

功能间卫生要求

设独立的染烫发操作间(区)

   

染烫发操作间(区)有独立排风设施

   

经营面积50㎡以上设立单独的.清洗、消毒间;

经营面积50㎡以下设清洗、消毒专区

   

消毒间(区)环境整洁,不摆放杂物

   

消毒设施

配备消毒所需的水池

   

配备消毒设备

   

有消毒药物配比容器

   

消毒药品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清洗、消毒设施标识清楚,清洗消毒程序正确

   

保洁设施

设立公共饮具保洁柜,密闭保洁存放

   

设立棉织品等布草保洁柜,密闭保洁存放

   

配备从业人员更-衣间或更-衣柜

   

卫生间环境整洁,每日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公共用品卫生要求

配备供患头癣等皮肤传染病顾客使用的专用工具箱

   

洗头池与座位之比不小于1:5

   

美发场所毛巾与座位比不小于3:1

   

配备撤换脏棉织品专用存放容器

   

客用物品一客一换,更换记录齐全

   

客用化妆品、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等物品

建立索证制度,资料齐全

   

提供与清洗消毒单位签定物品清洗消毒合同

   

提供清洗、消毒单位的有效证明,有送洗与接收记录

   

集中空调系统

过滤网、过滤器、无积尘

   

有清洗记录

   

新风取风口远离污染源、开放式冷却塔、排风口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管理制度表格。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 .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一、食品生产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用具设备清洗消毒制度

一、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二、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应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应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三、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生产车间卫生制度

一、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在过脚池中浸脚,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二、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5、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

五、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六、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必要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七、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八、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产品检验制度

一、检验室独立封闭,有专(兼)职检验人员。检验室负责人应确保检验设备正常运转。

二、产品质量检验前应检查受检样的状况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产品按批检验,同一包装规格相同质量的产品为一批。做到生产一批,检验一批,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四、检验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依据、抽样方法、检验项目和判定准则进行。

五、成品包装检验:是否严密不漏、标签标识清晰牢固、包装重量适宜等。外包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食品生产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一、生产场区周围保持清洁,无污染源。

二、原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盛装原材料的容器要定期清洗,原材料与成品分开,材料库有防鼠、防虫设施。

三、进入生产车间前必须洗手消毒,在过脚池中浸脚后方可进入车间。

四、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工作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

五、生产车间有照明、通风、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并设密闭垃圾容器,垃圾、杂物随时清理。

六、进入车间后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裤、帽,工作服要定期清洗。

七、生产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八、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在使用前彻底清洗消毒,用后要清洗。

九、产品检验合格后要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先进先出,产品要与地面、墙壁有一段距离。

十、仓库有防鼠、防虫、防湿设施。

食品生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食品生产有接触的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配备足够数量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卫生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条 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无裸露地面;

(四)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的排放或者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

第三条 食品生产车间及设施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六)车间供电、供气、供水满足生产需要;

(八)根据产品加工需要,车间入口处设有鞋、靴和车轮消毒设施;

(十)车间内的设备、设施和工器具用无毒、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其构造易于清洗消毒。

第四条 生产用原料、辅料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

(二)作为生产原料的动物,应当来自于非疫区,并经检疫合格;

(三)生产用原料、辅料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经进厂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四)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辅料不得用于食品生产;

(五)加工用水(冰)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必要的标准,对水质的'公共卫生防疫卫生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两次,自备水源应当具备有效的卫生保障设施。

第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设备布局合理,并保持清洁和完好;

(三)班前班后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专人负责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四)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熟品分别存放在不会受到污染的区域;

(七)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第六条 食品的包装、储存、运输过程应当受到良好的卫生控制。

(二)包装物料间干燥通风,内、外包装物料分别存放,不得有污染;

(三)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并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四)冷包间和预冷库、速冻库、冷藏库等仓库的温度、湿度符合产品工艺要求,并配备温度显示装置,必要时配备湿度计;预冷库、速冻库、冷藏库要配备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并定期校准,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库内物品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距离,库内不得存放有碍卫生的物品;同一库内不得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的食品。

第七条 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厂区、车间和化验室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燃油、润滑油和化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得到有效控制,避免对食品、食品接触表面和食品包装物料造成污染。

第八条 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

(一)企业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内设检验机构和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

(三)使用社会实验室承担企业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该实验室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并签订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本企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首先进行健康检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自觉地执行卫生法规,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工作服帽、保持洁白;勤洗被褥。上岗不得抽烟、带手镯、戒指、涂指甲油,不得穿工作服上厕所。

三、餐具卫生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

四、食品卫生做到“四隔离”和“四不制”。

五、厨房卫生做到工作地、无积水、无异味、废弃物品桶要加盖并及时清理,门窗玻璃、墙壁灯具等定时进行循环打扫,各种用具保持清洁,用后洗刷干净,冰柜及时清理。

六、前厅做到桌椅干净整齐,地面无杂物,为客人提供优良的就餐环境。

七、环境卫生要定人、定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时清扫。

八、预防病虫害,定时投药,消灭蟑螂、老鼠、苍蝇等害虫,搞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防止一切病虫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初中寝室管理制度表

1、一律按作息时间表作息、锁门。按时起床不准提早或推迟起床。熄灯后,学生一律进寝室就寝,不得在走廊逗留及在其他地方闲逛。不准讲小话或吃东西。如有特殊情况(学校组织的活动、节假日等)而需改变作息时间的,学校将另行通知。

2、早操铃响,立即出操,不得迟到或缺席,因伤、病不能出操者,要向班主任请假。

3、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纪律、卫生、公物保管等工作;安排好值日轮流表;记好寝室日记;每晚就寝前清点人数,并如实向班主任或宿舍管理人员报告;有义务如实向班主任或宿舍管理人员报告违纪情况;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

4、寝室内保持整洁,摆设整齐大方;寝室被子统一折叠,同向摆放;室内生活用品摆放一致,鞋成一线,手巾成一线。寝室值日生做好寝室及寝室门口卫生、锁门、关灯工作。(寝室卫生打扫在早操进行,每寝室二人)。

5、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及时开、关灯,不得使用其他任何电器(如录音机、电热水器等);不得私自拉接电线;不准点蜡烛。

6、住校期间,女生在开中餐时打开水,男生在开晚餐时打开水。

7、男、女生宿舍上课时间大门一律上锁,不得擅自进入,有事须征求班主任或管理人员同意方可进入,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不得将非本校人员带入宿舍。(晚餐后开门20分钟,以保证寝室内物品安全)。

8、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不得将外人带入寝室住宿。

9、不得在走廊上或从窗台往外刷牙、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向宿舍前后卫生责任区、排水沟内丢弃塑料袋(盒)、方便筷、破衣物等杂物。

11、爱护寝室公共财物,对破坏者除按价赔偿外,并予以处分。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德育办

2015年3月

大岭中学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住宿制度

1、学生宿舍舍务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舍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3、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

4、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

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请假并签名,将请假表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三、学生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码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

4、勤晒被褥。

5、养成饭前、便后,随时洗手的习惯。

四、宿管员职责:

1、负责管理全校学生宿舍,保证宿舍的正常秩序,为学生提供文明、整洁、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

3、开展创建文明宿舍评比活动,创导文明用语、礼貌用语,真诚待人。

4、抓好宿舍的环境卫生,开展卫生检查和评比工作。

5、配合学校安排住宿及调整工作,并做好登记。

6、非本宿舍的学生一律不准进入宿舍,更不准私自留外人住宿。

7、女生宿舍区禁止男性入内。

8、宿管员要坚守岗位,禁止脱岗、离岗,按规定时间(一般间隔半小时)巡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9、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流鼻涕、呕吐等现象的及时与该班主任联系。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学习的场所,是学校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的重点。为了使学生有一个安全、安静、卫生的生活环境,加强住宿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值班领导、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值周教师定期值班检查。

二、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自带电器。

三、宿舍应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和舍门无脚印、污迹。

四、遵守作息时间。住宿生要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熄灯,按时起床,熄灯后不准点蜡烛看书、说话、听音乐等有影响他人休息的任何事情。

五、注意宿舍安全。要妥善保管钱包皮夹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全体室友离开宿舍时锁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任何电热器具,严禁在室内生火做饭、酗酒、吸烟、玩牌、焚烧纸片及易燃物品,并向楼外抛掷杂物;离开宿舍时应随手锁门窗,注意防火、防盗,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

六、维护公共纪律。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晚自习后按时回宿舍楼,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亲友同学。

七、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不在墙上乱涂、乱贴,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扔垃圾。各宿舍选一名室长,负责宿舍卫生、安全,每个成员应服从室长安排,轮流值日,打扫宿舍卫生,宿舍门内贴值日生表,床头贴住宿生床位卡。

八、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不讲粗话、脏话,不看黄色书籍,不抽烟喝酒。注意适当宿舍文明文化氛围,墙上布置应积极、健康、催人奋进。每周进行文明宿舍评比。

九、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勤洗勤换衣服、鞋袜、勤晒被褥。

十、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拆卸宿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室内外墙壁、公用灯、地面、桌凳、门窗玻璃、门锁、衣柜等设施设备一律按相应位置承包到宿舍,凡损坏者依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情节恶劣者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自觉搞好室内外卫生,做到“一齐”(床铺衣物或用具放置整齐)“两无”(无灰尘、无死角)“三净”(门窗玻璃净,桌凳床铺净,地面四周净)“四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拿放东西轻)。

十二、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调换房间、床位或私自占用。需要调房时,学生应服从调整。

十三、定期对各宿舍财产进行清点,每学期由班主任负责配合做好宿舍财产移交工作。

安定区称钩驿初级中学

2012.8.28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1、在车间工作的所有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作临时健康检查;新进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得在生产车间工作: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源携带者)、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品管员每天观察车间人员的身体状况,如发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创伤,应通知生产部安排休息,直到情况解决为止。

3、生产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4、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如食具、雨具等)和饰物(如戒指、项链、耳环、手表等)带入车间,而应留存在指定的地点(更衣室内)。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穿戴整齐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进入精加工车间与内包装间,工作人员还必须戴头套和口罩,头发不能外露。口罩、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每天更换,清洗消毒,下班后工作鞋必须清洗干净。

5、进入车间之前必须经过洗脚池消毒。生产期间不得随意撩起门帘,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工作场所。若要进入,必须消毒,以免交叉污染。

6、下列情况,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洗手消毒:

1)进入车间之前;

2)上厕所之后;

3)处理下脚料等有可能污染在制品的东西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5)操作期间按要求洗手消毒,每小时洗手一次。

8、走出车间、上厕所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套和口罩等生产用品。

9、严禁在车间内吃食物、吸烟,不得随地吐痰、抠鼻涕。

10、上完厕所后要立即冲水。

11、更衣室内,衣服鞋帽等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废弃物必须放进垃圾桶。

12、非生产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生产车间。凡需要进入车间的非生产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必须经过洗脚池消毒。

13、班前、班后或生产期间必要时,生产车间的设备、工器具、工作台,必须清洗或消毒。

14、设备、工器具、工作台用清洁剂处理后,必须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

15、生产期间,下脚料、废物等必须放入专门器具,不得乱丢乱弃。

16、所有在制品、包装物必须离地放置,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

17、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用具容器必须分开,不得串用,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

18、工器具与地面的卫生清洁用具必须分开,不得串用。

19、班后工器具必须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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