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学生负担的自查报告大全(18篇)

时间:2023-12-14 00:15:07 作者:XY字客

自查报告能够促使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发现并总结经验教训。在写自查报告之前,先来看看一些相关的自查报告写作要点,以便大家有针对性地进行撰写。

清查校外培训机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20**年度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的预备通知》精神,依照考评内容,我社区党支部在20**年度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干部素质。

党支部十分重视理论武装,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素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集体凝聚力。

党支部为了增强社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开展了"五好班子"创建活动。

在学习上,落实学习内容,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班子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

在作风上,全面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为社区居民服务,增强了社区班子的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政治上,社区班子成员的以身作则,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为净化和规范社区干部队伍作出了表率。

三、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为了保证社区各项任务和工作的顺利开展,党支部十分重视社区党的建设,注重发挥社区党员的先进性,要求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以身作则,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尤其在关键时刻要能身先士卒,挺身而出,体现较强的战斗力,为党旗增添光彩。半年来,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建立了社区例会制度。

即每季度的为两委会碰头会,部署本季度社区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的材料,通报主要工作和重要会议精神,沟通各成员的思想情况等。

第二、扎实开展社区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工作。

一年来我们在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中,除了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之外,还适时地开展了一些有意义的党员活动,使党员在活动中受到教育,明确使命,增进情感,得到提高。如"七一",党支部都要召开社区党员大会,总结成绩,指出不足,提高党员觉悟,不忘肩负使命。凡一些大的活动,无论是会前动员还是会后总结,我们都要求党员参加,从中受到教育。

社区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要求,目前正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把党的指导精神贯彻活动始终,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为社区建设发展的强大动力,本着“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的总体目标要求,党支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党员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支部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了市、区争先创优活动相关材料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支部实际,认真实行“双诺、双述、双评”制度。

围绕争做“务实高效、勤政为民”模范,立足岗位实际,细化具体要求,合理设置了8个先锋岗位,通过党组织设岗、党员认岗、公开承诺,搭建起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特别是以支部书记谢维同志为首的党员干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摆在突出位置,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带头学习、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社区居民办事实、办好事,以思想的解放、观念的转变推动创先争优、争做历城先锋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党员远程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养。

社区远程教育网络覆盖全面,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员职责、设备管理维护、节目播放收看、信息反馈、设备操作使用等制度,并公布上墙,落到实处。认真落实集中学习日制度,及时组织社区党员收看省卫星专用频道重要现场直播节目。建立健全了课件收视信息反馈制度,信息员每月按期向中心上报反馈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教学需求调查,及时摸清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需求,根据群众需求,扎实开展个性化学习培训。

五、自查自评意见根据我社区开展“争先创优”工作情况。

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认为我社区党建工作基本符合考核条件。

清查校外培训机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自查报告

学生课业负担问题在我校一直受到学校领导和全体教师的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共同努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依法治教,突出以人为本,尊重学生有差异地发展,保障每个学生公平受教育与公平发展的机会和权利,我们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县教体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争取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行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打造一支师德过硬的建设队伍。我校按照市、区教育局的要求,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规范清理校外培训机构、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自查活动,逐一梳理和排查本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教育观念。

切实做好宣传,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实施方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提高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与树立师形象结合起来,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好有关规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办老百姓满意的教育。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行政会议,强调“减负”工思想上高度统一,在行动上高度重视,并要首先自己在教育教学中落到实处。成立学校“减负”领导小组,郭文召校长任组长,马利娟为副组长,各科教师为组员,就形成了一个校长领导的',明确分工的领导集体。做到上下配合,内外协调,使各工作能顺利,贯彻并落到工作就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

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课程计划。

我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计划保证新课程实验的顺利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但是由于地方、校本、综合课程教师为兼职教师,虽然我们开足了课,上了课,但是效果不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学校加强对各课程课时的管理,向科学管理要质量,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促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变革,树立轻负担高质量的典型。要求教师要备精每一堂课,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减轻教师负担。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实施分层次教学。校长深入教育第一线,要在课堂教学上做好教师的典范,并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评课。

四、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减轻学生负担学生课外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积极提倡实施有效作业,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学校组织和开好家长会,教师通过家访、电话联系或请家长到学校了解情况等方法,开展经常与家长联系,共同交流、探讨学生的教育问题,共同确定学生的课外作业量。教导处加强对各科作业量的协调和秘的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现象。学校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同时,学校也走访了部分教师和社会人士,解到以下情况:

1、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能利用自习课或下午休息时间对学困生进行无偿补课,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2、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各个教研组无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进行补课并收取费用现象,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

3、我校在职教师无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学生有偿补课现象,也没有教师利用家庭住房或租赁他人房屋进行有偿补课的现象。

4、我校没有以学校的名义组织“收费补课”的行为。

5、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足课程、课时,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无学生流失和辍学现象。

以上是我校开展规范清理校外培训机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中牟县韩寺镇大洪学校。

教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自查报告

在办公室里,开会跟老师明确“减负”工作的重要意义,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

1、自查没有增减课时,无随意增减科目现象;以课程标准为指导,无随意提高降低教学难度情况,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按规定进行考试,无随意增加考试现象。保证周课时总数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并对课程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没有超过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每天能保证学生体育活动.小时以上。教师没有挤占学生休息时间进行补课现象。

3、安全健康教育课程,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正常开课,确保全体学生每天一小时以上的体育运动,做到课时落实,内容落实,教师落实,教案落实。

4、规定低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对学困生不歧视、排斥,与家长及时沟通,保证学生休息时间10小时以上。

5、做到不组织学生订或向学生推荐各类应试辅导材料。

一年级,没有出现违反“减负”规定的情况。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自查报告

20xx年6月10日上午,一年级将在“减负”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在办公室里,开会跟老师明确“减负”工作的重要意义,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

1.自查没有增减课时,无随意增减科目现象;以课程标准为指导,无随意提高降低教学难度情况,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按规定进行考试,无随意增加考试现象。保证周课时总数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并对课程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没有超过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每天能保证学生体育活动1小时以上。教师没有挤占学生休息时间进行补课现象。

3.安全健康教育课程,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正常开课,确保全体学生每天一小时以上的体育运动,做到课时落实,内容落实,教师落实,教案落实。

4.规定低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对学困生不歧视、排斥,与家长及时沟通,保证学生休息时间10小时以上。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的自查报告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安排

为学习、贯彻、落实甬教督[2016]339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十月中旬先后召开班子会、教职工大会,学习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律机制方面。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对切实提高对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讲,将《浙江省教育厅“减负”工作“六项严格规定”、“六项工作制度”》、《义务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进行学习。学期初,将规范办学行为及减负的措施要求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定期对照反思。对于落实得好的及有偏的倾向及时反馈。对投诉件及举报意见能及时有效地调查整改。全面关注“慈溪论坛”的发帖情况,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家长学生对学业、师德情况的投诉。

2.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安装“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宁波市、慈溪市、学校三级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开学第一周就将本学期的总课程安排,各班日课表、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网页、校公示栏、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教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自查报告

学校教导处组织广大教师以级部为单位定期学习文件精神,成立以校长尹德斌为组长的关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积极开展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在1小时以上,以提高学生体质。学校还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给学生自由活动的时间。让学生轻松愉快地学习,主动和谐地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学生发放未经上级审定和批准的任何书籍、教辅材料,尽可能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学校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只进行期中、期未考试,学校对学生实行多元的评价方式,不以学科成绩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不把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评判学生的好差,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列名次。

引导教师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大胆尝试教学改革,努力构建新的教育教学模式,做到“减负提质”,学校通过教学改革——采取“二三四”的教学模式,开展有效课堂的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确保“减负”不减教学质量。要求各科教师发挥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强大优势,优化教学手段,增强教学的形象性、直观性、生动性、趣味性。老师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

学校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对减负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了解教师对减负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在检查中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通过找相关领导、与教师座谈等形式予以及时整改。另外,学校将把“减负”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违反规定的教师在评优选先等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自查报告

按照泰安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及镇教办重点检查的内容和各项要求,将我校近来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减负”和规范办学行为文件精神及对各年级进行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有评价师资、师德的考评标准,从而科学、全面地评价教师的工作。有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学生手册,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判定学生好差的唯一标准,不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的名次,每年年底组织考核评估。

首先按照省、市具体的课程计划规定安排课程,学校对学科及课时的设定、教学进度的安排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做到不准随意增减课时,不准随意增减科目,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其次要遵循教育规律,严格规定各学科的考试次数,不按学生的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队和分类编班。学校基本做到不组织学生订购或向学生推荐各类应试辅导材料。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小学每学期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统测,其他科学校组织抽测。小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按规定实行等级制。我们也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第三是为缓解学生身心疲劳的状况,适当增加些文体和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从活动上挖掘学生的潜能。

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减负”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真正把更多的休息时间还给学生或用于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保证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45分钟。教师根据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分层次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批改质量。不给学生布置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热情帮助,有具体的帮教措施,学校能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敬业精神教育,塑造良好师德风范。在校内开展“一帮一”大手牵小手活动,要求学校的每位教师伸出自己热情的手关爱和帮助家庭有困难、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做到减负不减效,保证学校的教育质量。

严格学校经费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办学行为。保障了“减负”的持续性。

减轻企业负担自查报告

按照雅安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6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自查总结的通知》(雅减负[2016]2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自查,经自查我局民政业务中仅民间组织和社团管理中有涉及企业的内容,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引导将减负工作与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相结合,要求社会组织建立相关章程明确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突出章程的核心地位和权威性,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通过法人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形成组织内部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合理分工、互相督促、有效制衡的内部法人机制。

要求社会组织以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为抓手,用制度来约束社会组织的收费行为,提升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能力。一是要建立财务、印章、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等管理制度,规范和提高自身的财务制度管理、票据管理和资金管理水平。二是要完善对内设机构(秘书处、办公室等)的管理,通过内设机构的建立,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三是要建立社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社会组织在组织重大活动前须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

要求社会组织应规范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捐赠收入等各类收费行为,坚持标准合理、公开的原则,如实开具票据。一是严格会费标准的制定。社会团体制订、修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写入章程,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违反合理性原则或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不得作为收取依据。二是规范其它收费行为。社会组织在收取服务性费用等不具有强制性、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费用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转包或委托与社会组织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实施,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公示,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税务发票。三是坚持非营利性原则。社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收费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收费所得除用于组织管理、开展业务活动的必要成本及与组织有关的其他合理支出外,须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非营利性事业,盈余不得在成员间分配。四是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五是要规范各类评估达标表彰等活动。社会组织按照章程规定,对确需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坚持“谁举办、谁出钱”的原则,不得以此向会员单位和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

经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民政部制定的相关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进行自查,20xx年我县登记的社会组织和团体中未发现乱摊派、乱收费现象。

减轻企业负担自查报告

3.山东省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4.吉林省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5.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6.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

7.国家发改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8.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9.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10.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教育局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我局在县减轻农民负担迎查会后,立即行动,对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执行情况、治理乱收费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市委、市政府农民负担专项检查,迎会查后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门传达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迎查工作,各学校立即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结果。

(一)“一费制”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84元,农村中学每生每年312元;城镇小学一二年级每生每年200元、三至六年级每生每年255元,城镇中学每生每年330元。

(二)治理乱收费情况。

教育局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规定,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确保了“一费制”的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与县纪委、县物价局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并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牵头抓总。各学区和县直各学校也分别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治理乱收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治理工作,并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分解到11个包乡、包校科室,实现了“日常管理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的良性运行机制,与各学校校长签订了责任状,明确学校一把手为治理乱收费第一责任人。

二是重点突出,扎实工作。教育局认真执行市纠风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20__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把治理乱收费与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结合起来,我县112所中小学都设置了校务公开栏,公开了纠风办(xx)、教育局(xx)和物价局(xx),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同时,还对社会较为关注的城内热点中、小学、实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验中学和筹备省级示范性高中验收xx中学三类学校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要求其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加强管理。

三是深入自查,效果明显。今年6月份,我们组织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各学校“阳光收费”工程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学校对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资金使用等内容都进行了公开、公示,确实做到了“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除“一费制”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在经费使用上,主要用于教学仪器的购置、校舍维修、办公等日常开支。普通高中也能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无违规乱收费问题。

(三)“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政策性非常强,教育局加强领导,各学区学校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把贫困生资格认定关,并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关键环节实行公示,建立了完善的档案,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上半年上级拨付“两免一补”资金1215812.17元,现已全部发放到97所学校的__02位贫困生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自查结果表明,我县各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并无乱收费现象发生,不存在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减轻企业负担自查报告

接到上级要求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后,我镇迅速行动,再次对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我镇各单位坚决执行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功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我镇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执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把免税、直补等工作落到实处。

为做好今年粮食直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粮食直补领导组,组织人员对各村农户数、农民数、土地面积、种粮面积等进行核对,并进行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在群众无异议的情况下发放粮食直补通知书,每亩补助14.72元,共65806亩,发放直补资金968672元。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对购买大型农业机械的农户进行补贴,其中,全镇购买小麦免耕播种机28台,每台补贴4000元,购买秸秆还田机4台,每台补助1200元。今年全镇小麦播种面积5.5万亩,其中小麦良种补贴2.2万亩,占小麦播种总面积的40%,补贴金额22万元,涉及农业开发园区的9个村。

二、切实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程义务教育。

我镇各中小学校在坚决执行“一费制”的同时,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20xx年春季对1208名中小学生实行“两免”,其中初中生403人,占学生总数的33.4%;小学生805人,占学生总数的24%。中学生“两免”每人130元(其中免书费70元,免杂费60元),共计52390元;小学生“两免”每人80元(其中免书费35元、杂费45元),共计64400元。另外,对106名住校生实行了“一补”,每生补助100元,共计10600元。

20xx年秋季中学“两免”403人,每人150元(其中书费70元、杂费80元),共计免60450元;小学“两免”805人,每人90元(其中书费45元、杂费45元),共计72450元。对住校中学生“一补”106人,每人100元,共计10600元。

三、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解决好农民就医难的问题。

我镇卫生院是省国债项目重点卫生院建设单位,20xx年上级拨付资金20万元用于改善我镇卫生院医疗条件。我镇卫生院利用该项目资金购买了救护车、30kv发电机组、b超机、微波治疗仪、新生儿暖箱、血球仪、呼吸机、儿童免疫系统、血试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器械设备,提高了诊疗水平,改善了就医环境。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我镇卫生系统认真实行上级医改政策,对药品售价进行核查,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双向转诊制,发现危急病人后及时转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救治,待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转至社区卫生服务站恢复治疗。

四、实施“饮水解困”工程,确保群众饮水质量,保证群众身体健康。

我镇处于我县西部岗区,部分村水位较底,水源条件较差,群众饮水较为困难,近两年来,累计投资200万元,大力实施人畜吃水解困工程,聘请专业施工队,科学寻找清洁水源,合理规划管线,并根据系统运行费用制定收费标准,派专人负责,解决了郭店、岗王等13个村的近2万群众的吃水难题。

五、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工作,搞好劳务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致富本领。

全镇共有劳动力3.2万人,转移劳动力2.6万人,经过培训人员3000人,享受政府补贴2880人。目前,在本镇从事二、三产业1.5万人,外出务工1.1万人。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搞好劳务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致富本领。我镇成立了劳务输出工作站,组建劳动保障所,培训劳务信息人员15名,选派了2名机关党员干部出外开辟劳务市场,做到人力开发到镇、统一办证到村、解决困难到户、跟踪服务到厂,努力打造劳务输出的“绿色通道”。截至目前,我镇共印发《务工指南》1万多份,结合我镇传统支柱产业举办档发加工、拖把笤帚加工、戏具制作等劳动技能培训班8期,培训技术骨干140多人,建立劳务基地5个,累计输出劳务人员15010人次,农民依靠劳务经济人均增收5000余元。

六、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

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镇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经过摸底排查,我镇共有五保户405户,严格按省定标准执行,做到应保尽保,其中,院外377人,院内28人。政府资助重病户5户,资助资金4500元,贫困户36户,共落实帮扶资金5万元,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42条,慰问贫困农户30户,办理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93户,救助资金2.3万元。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我镇多方筹资30余万元新建了一个敬老院,极大改善了五保老人的生活条件。

另外,我镇坚决执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等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彻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等现象。严格实施村财镇管,镇财政所负责各村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不合理开支一律不与入帐,由支出人自己负担,确保了村级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镇党委、政府在从“上”抓起的同时,不忘从“下”教育,下大力气引导农民“自我减负”奔富路。一是念好“理财经”,积极引导农民“量力而行”,合理计划开支。二是刹住“人情风”,摒弃铺张浪费,引导农民不盲从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人情风”和讲场面的陋习。三是学法律,学政策,多方获取致富信息,合法生财。我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农民学法、用法、守法,并从中获得致富信息。四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各村群众在政府的倡导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形成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一溜烟儿的走了,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存在着问题,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自查报告吧。我们该怎么去写自查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近年来,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通过涉农建设用地收费专项清理,全面实行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公示制”,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国土资源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之一。为此,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农民建房收费进一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xx]67号)规定:涉及农民符合建房条件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只准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其标准为: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每证20元。农民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时,可自愿选择普通证书或国家特制证书并缴纳相应的证书工本费。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所有收费必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缴款,杜绝了私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不乱罚款。

加强收费监督是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局坚持不懈抓好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从局办公大楼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显著位置,我们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3个,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在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聘请了13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对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四是加大乡镇国土资源所资金投入。我局全面取消了乡镇国土资源所经济任务,实行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局全额拨付,以保证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正常运作,有效解决以前以收费养人的局面,堵塞了乱收费、乱罚款这一缺口。对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检查。

从2月底开始,我局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全县13个乡镇(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座谈、录影录像、查阅记录、调阅资料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要陪同,进驻乡镇、进村入户,对农民建房进行专项清理,清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958宗,面积105470.24平方米,督促退还原来收取了不合理收费1.58万元。

尽管我局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农村村民在乡镇规划区内建房按集体土地划拨或按国有土地出让把握不准,有的乡镇采取收取罚款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解决。二是有的个人行为或有的村组打着国土部门的名义收取建房户少量现金。对此,属于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责令清退收取的款项;对打着国土部门名义收取现金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已向所在乡镇报告。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和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进一步落实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收费工作责任制。在强化对涉农建设用地收费纪律宣传的同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签订收费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是涉农民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工作人员是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将收费工作纳入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考评。并进一步加强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督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肃追究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乱收费“一票否决制”。

减轻企业负担自查报告

20xx年上半年,云南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在国务院减负办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减轻中小微型企业负担、督促落实惠企减负政策、整治企业不合理收费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减负、治乱、服务并举,标本兼治,强化督查,努力开拓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措施,制定方案。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20xx年我省在经济发展形势复杂严峻,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大幅回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于4月份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xx]25号),明确提出了加大清费减负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社保优惠政策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措施,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意见》要求相部门关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规范银行收费行为,减少服务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资源税税率按照5.5%执行,对完成煤炭转型升级任务的企业按照实际征收额的60%给予奖励。从20xx年5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在生产经营中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允许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自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省级参保单位的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4%。对吸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与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底前,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意见》的出台实施对减轻企业负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我省减负办于3月、6月分别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减负(20xx)1号)、《省减负办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清理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政减负办(20xx)3号)。各州市减负办已按通知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协同配合,扎实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省政府非公经济发展督导组在对部分州市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时,也把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作为重点督导内容,积极督促相关惠企政策的落实到位。

(二)逐步建立涉企业收费清单管理制度。

我省于今年初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十五类47项)和省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34项),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各类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一是建立进出口环节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于20xx年6月公布了我省进出口环节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5项);二是建立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今年上半年,我省开展了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理,并于6月18日向社会公布了我省省级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目录中仅保留了装置检测和地震安全性评价2个收费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减(20xx)1号)要求,到今年底,有条件的州市必须建立州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前置审批目录清单。

(三)落实出台惠企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通知》精神,我省从20xx年1月起,取消或暂停涉及国土、社会保障、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行业的12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涉及国土、城乡建设、农业、质监等部门行业的42项行政性收费。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对各类养老机构免收有线电视入网费、安装费,预计年减轻养老机构负担500万元。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为进一步加大对“红顶中介”的整治力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政府部门与有关中介脱钩,省委编办根据省政府5月19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起草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各部门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全面启动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据统计,共清理出22个部门中介服务事项338项,其中涉及行政许可的中介服务243项,涉及内部审批和政府投资审批的中介服务95项;清理出部门所属中介服务机构48个,其中事业单位38个,企业3个,社会组织7个。目前正在提交专家组进行审核。

二是12月底,我省社会组织总数19740个(省级1265个、市级3352个、县级15123个)其中社会团体1333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330个,基金会79个。为做好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与引导,我省于20印发了《云南省社会团体换届指引》,规范社会团体换届工作,加强社会团体换届指导。在此基础上,20xx年拟制定出台《云南省社会团体内部治理各项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云南省基金会换届指引》、《云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届指引》和《云南省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等各项制度,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和支出行为,特别是社团会费的收取和使用等,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民主机制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

(五)开展涉企中介服务收费检查。

我省将从20xx年6月上旬起至9月30日,有计划,按步骤认真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重点检查继续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企业反映突出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在各级减负办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少数部门对企业减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缺少大局意识,工作主动性不够。“政社不分”行政主管部门将相关审核事项转为中介机构办理收取代办费等,一些政府部门所属的社团组织依靠行政权力,进行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机构收费收费行为不透明不规范,扩大收费范围、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时有发生。

三、工作建议。

(一)在国家层面上加快推进企业减负立法工作,抓紧制定《企业负担监管条例》,将企业减负工作纳入法制化、常态化的轨道,促进企业减负长效机制的建立,以确保切实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营造有利于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审批部门行为。继续加大对热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力度和规范重点部门的收费行为,加强对执法、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减负政策,坚决制止利用各种市场准入、准销、准用等手段向企业乱收费。对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前置程序,利用企业登记、年检、年审和申报项目等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协会、接受咨询和代理服务等行为严肃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以起到震慑作用。

(三)区别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管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除少数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处,多数收费标准主要由市场形成,政府定价管理的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之外属市场调节价,按价格法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目前存在概念不晰,有的文件规定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都要通过政府网和公共媒体适时对外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这一规定也将市场形成的大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在内,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求不相适应,也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加快进行清理和修订。

减轻企业负担自查报告

我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出发点,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建设,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项措施和目标管理领导责任制,切实担负起“谁主管、谁负责”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新医改方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农民减负工作领导责任制。

为使农民减负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我局及时制定了农民减负工作计划,把全年的工作任务细分到位,落实到人。同时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把农民减负工作纳入本单位卫生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各项切实可行的减负目标、任务和措施,坚持农民减负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并按时进行农民减负工作督导检查。今年由于计划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我局各项减负工作均按计划开展,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健全医疗机构,进一步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问题。

我局积极开展《xx区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xx区医疗卫生机构布点规划(-)》,按照“规划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加强卫生事业宏观管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及时、方便、价廉、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前我区22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已建成20个,1个在建,1个正在落实选址。农村卫生服务站原定建设58个,现为57个,已建成21间,在建29间,待建7间,已全部落实用地。同时,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今年建立了76支共346人的社区卫生网格化服务团队,新建居民健康档案4.5万份,家庭病床1078张,提供医疗卫生上门服务11.3万人次。积极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活动,今年共派出二级医院39人到基层医院提供技术帮扶。全区已建成10个区级重点学科。

三、调整合作医疗政策,进一步提高农合保障水平。

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农民参合率和筹资水平、年报销限额进一步提高,保障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服务质量得到改善,基金使用比较安全,参合人满意度普遍提高。

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380元/人较去年增加160元其中170元由村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余由区、镇(街)两级财政补助个人出资比例较下降10%。对区确定的经济发展缓慢村村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60元其余由区、镇(街)两级财政补助解决全年共筹资近2.03亿元。20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普通门诊报销即参合群众在所选择的定点镇(街)医院和城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站)看门诊可报销50%;在镇(街)医院延伸和村卫生站看门诊可报销70%。截至12月20日止我区已有205.53万人次农合病人得到门诊补偿共用了4013万元基金。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34.19%。住院报销群众49162人次其中报销金额达到3万元的有140人达到6万元年限额的有14人广大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年1月1日我区门诊统筹正式启动,让全区18家镇级医院及延伸机构,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167家村卫生站同时对农民进行开放,除村卫生站仍实行手工现场即时结报外,其余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信息系统及时结报。实现参合农民看病既省钱,又省时间,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教育局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2、落实责任。

3、加大投入。

二、制度完善,切实把“减负”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三是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

四是严格执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

三、严格把关,减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良好。

一是把好预算关。

二是把好审议关。

三是把好审核关。

四、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及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丹农监管办发[]3号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全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组织、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单位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积极执行惠农政策,确保资金兑现到位。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种粮补贴资金总额为万元,其中,粮食直补万元,良种补贴万元,地膜补贴万元。二是退耕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退耕补贴万元。三是农机补贴落实到位。落实各类农机补贴资金万元,受益农户户。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全镇“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率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四是发放能繁母猪补助万元,补助农户户。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三、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计生、林业、土管、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按照固定公示地点,规范公示内容、范围和标准的.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二是实行了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全镇严格按照县上规定的限额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压缩除党报党刊以外的各种报刊征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向基层组织、学校或农民、学生摊派征订报刊,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全镇除了自愿订阅的个别单位和村以外,订阅报刊均控制在限额内。三是建立了农民负担案件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今年全镇无农民负担案件发生。四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及时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农户。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一是镇政府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今年各农村中、小学只收取作业本费,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五、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镇政府严格执行《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镇党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全镇各村没有“一事一议”出资出劳违规现象。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镇政府采取了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无违纪问题发生。

六、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镇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今年来,我镇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

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三是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

四是严格执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良好

一是把好预算关

二是把好审议关

三是把好审核关

(一)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及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三)进一步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减轻企业负担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落实国家联席会议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减负办发〔2016〕7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市减负办制发了《关于落实国家联席会议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减负办发[2016]2号),组织各相关单位按各自分工和工作职能,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减负办制定了《鞍山市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鞍山市落实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等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鞍减负办发〔2014〕3号),《关于落实国家联席会议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减负发﹝2016﹞2号),《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鞍政发﹝2016﹞43号)等一系列文件;市减负办及各相关部门都多次召开减轻企业负担专题会议;各单位均能按要求开展自查,以认真落实国、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按照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推动涉企行政事项的公开透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激发企业活力。

根据工作职能和分工,“降成本减负担工作情况”共包括4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降低税负情况。

降低税负工作主要由市地税局和国税局负责,根据自查情况,市地税局和国税局全面落实3项重点降低税负政策,共计为企业减轻负担近5亿元,如通过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一政策,全市有16758家企业受惠,预计减轻企业负担1.3亿元;通过落实“对月销售额不足3万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这一政策,预计全市13万多小微企业和个人可减轻负担近3亿元。

2、减免收费。

减免收费各项政策主要由财政局负责,除“整合归并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7项政府性基金”与我市无关外,其余政策都得到了落实。其中停征价格调节基金一项政策涉及企业近2万家,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4500万元。

3、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各项政策主要由市人社局负责,经自查,6项主要措施都得到了落实。

4、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相关政策由市经信委负责,主要措施为组织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目前在经信委的积极组织协调下,我市共有23家企业成功开展了电力直接交易,预计减轻企业负担4000万元以上。

此外,我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前置要件19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中的涉企收费4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4项,全面为企业减负。

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涵盖本地区所有收费项目的涉企业收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清单,并在政府和各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市发改委、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法制办等部门为此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如发改委组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最新收费文件精神,对照目录进行动态调整,重新修订并公布《鞍山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x版)》,国家、省、市三级现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4项,其中:国家管理3项,省管9项,省授权市以下管理3项。严格做到定价目录之外无经营服务收费定价,明确了经营者、行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职责并在市发改委网站公布,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了收费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四、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及清单制定情况。

各有关部门对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于9月6日发布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鞍政发﹝201x)43号),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中的涉企收费2项,包括: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公共环境维护资金,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4亿元。

市减负办和各相关部门都建立了企业举报、查处、督办机制,保证渠道畅通。目前尚没有接到企业涉及乱收费、乱摊派的投诉案件。审计局根据自身职能,依托审计工作做好相关案件的查出和线索提供,目前无相关案件。

市政府成立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机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市减负办设在市经信委,有专门处室和人员从事减负相关工作,并按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减负政策宣传,如在今年减负宣传周活动中各单位都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单位大屏幕,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市减负办依托经信委企业帮扶工作,到企业就减负相关政策进行实地宣传,并就有关问题征询企业意见,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搜集最接地气的第一手资料。

以上就是我市关于2016年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落实的自查情况。减负工作从小方面说涉及一个企业对政府工作是否满意,从大的方面讲涉及国家振兴东北的重大战略决策能否更好落实,可谓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尽管各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难免存在疏漏,对于好的做法我们会积极宣传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坚决改正,全力将减负工作落到实处,为企业减轻负担,振兴东北战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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