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纪律、明确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并促使各方共同遵守。规章制度不仅仅是一纸文件,更是组织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
充电管理制度
为了避免充电设备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确保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充电机安装时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电工进行,非电气人员禁止操作安装。
二、充电时必须有专门的屋(室),室内禁止烟火,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并保持通风良好。
三、充电时先把蓄电池盖打开,气水畅通充电。电流不宜过大,蓄电池温度不宜过高,确保正常安全充电。
四、蓄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阴极板会不断析出氢气,阳极板会不断析出氧气。氢气易燃,氧气助燃,一旦有明火出现,极易发生爆炸。因此在充电过程中要绝对禁止一切明火。
五、蓄电池充足电后,应先关闭电源(或充电机),然后取下卡子,避免出现明火,引起蓄电池爆裂伤人。
为了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制的落实,对隐患月报做以下规定:。
一、安全隐患月报数量规定。
1、各探矿班组每月25项;。
2、露天探矿(班组)、各承包地下(井下)探矿,每月20项;。
3、各运输车队每月15项。
二、安全隐患上报时间。
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每月22日由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报通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队安全环保部。
三、考核规定。
1、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未完成月报规定隐患数量的,每少一项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罚款100元。
2、每迟报一日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各罚款50元,当月不报隐患的按月报规定隐患的数量,每一项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罚款100元。
3、队安全检查部门对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限期整改的`隐患复查或逾期不改的隐患,每一项对隐患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罚款500元;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4、队或政府安全监部门对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检查过程中,隐患低于考核分数,因不合格而连带队被考核罚款的,按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隐患数量分担罚款金额,由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交纳。
四、此规定由安全科监督执行。
充电管理制度
(1)蓄电池充电或存放地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具有通风换气设施,防止可燃气体爆炸。
(2)叉车充电室内禁止抽烟、产生任何明火和火花;禁止在充电室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到充电室外。
(3)由于电池中的电解液是硫酸和水溶液的混合物,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因此在对蓄电池充电和在其附近时必须穿工作服和戴防护眼镜。如果衣服皮肤或眼睛沾染上电解液时:立即用水清洗,如果眼睛里沾染上电解液时:马上求助于医生。
(4)充电时打开蓄电池的盖板。所有电池盖子上方都必须安全封好防止残渣进入。
(5)充电房必须配置2瓶灭火器。
(6)蓄电池和蓄电池上方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没有残渣保护盖需要放置好并且不能损坏电池连接,蓄电池和充电电缆不能扭结在一起和损坏,绝缘部分不能受到腐蚀和损坏。
(7)不要往蓄电池内加注其他物质仅在充电后用蒸馏水加注。
(8)在蓄电池终端上方不能使用或放置未加保护的工具或其他导电材料,否则会引起短路而导致人员伤害及蓄电池爆炸。
(9)当给叉车蓄电池充电时要确保蓄电池安装正确安全和固定在位置上。
(10)每一次电池充电之前必须用压缩空气将电池表面的灰尘清理干净,才可进行电池的充电工作。
(11)每一次电池加完电池液后,必须用湿布将电池表面擦干净,防止产生静电。
(13)充电期间拔下充电插头会产生电弧,因此首先要将充电开关关闭(按stop键),方可拔下插头。
(14)每次换电池时,应将要用充满电的电池加蒸馏水至刻度上限,以保证当班电池水足够,对换下的电池马上进行充电,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15)在检查或保养电瓶时,应使用橡胶手套,避免遭受电击。
(16)万一电池倾翻、破损导致电解液泄露,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1)电解液溅到皮肤,用大量的清水冲洗。(2)电解液溅到眼睛,用清水冲洗,并马上就医检查治疗。(3)电解液溅到地上时,应先用石灰中和,后用水清洗。
(17)每次进出充电房时,必须将充电房的门关闭,随时保持充电房门处于关闭的状态,避免灰尘进入充电房,每天必须打扫充电房的卫生,保持充电房的洁净。
(18)定期检查电池、充电器插头螺栓的紧固情况,避免螺栓松动,影响电池使用寿命。
(19)电瓶电池带有高电流和能量,切勿让工具接近电瓶电池的两极,以免引起火花或短路。
(20)叉车充电室内所有的工具、用具必须摆放整齐。
充电管理制度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二、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三、严格按照规定,在行政办公楼北面电动车充电处充电。一个插座充一部电动车,严禁一座多充。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由车辆所有人负责;电动车内严禁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后果自负。
四、电动车按次序停放充电,充电完毕或不充电的尽量不放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电动车充电。
五.行政后勤服务中心应加强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管理。
六、指挥中心对电动车充电处加强监控。
七、电动车充电处的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移动。
充电管理制度
为预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加强校园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办公室负责电动车的充电管理和日常监管。
二、本充电处只限本单位教职工使用,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充电。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四、电动车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超过4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自行车充电。
五、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08:00至17:30,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学校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主负责。
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
另一端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七、负责人每天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
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总务处负责充电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处理不好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严禁雨雪、大雾、潮湿天气充电。
九、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十、要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充电,发现有违规使用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要立即予以制止和处理。
十一、如因违规使用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发生校园消防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电瓶铲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安全规程。
1、人员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劳动局和安监局所发证件必须到质监局进行换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
2、启动
2.1、车辆启动前,检查刹车、方向盘、方向灯、货叉、轮胎、升降架、电瓶电路等,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2、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2.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司机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不稳定之货物应予以固定。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
3.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
3.2、空载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3.3、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3.4、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必须先停、看、听后再开车,看时需用手指左边并喊“没问题”、指右边并喊“没问题”进行确认;须转弯时还应打转向灯。
3.5、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3.6、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之情形。
3.7、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4、作业
4.1、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4.2、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4.3、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4、装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
4.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员。严禁装卸货物的同时升降货叉。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6、行驶时严禁向前探身,手脚不得放入主桅之间。
4.7、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使用专门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4.7.1、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篮子须与叉车桅杆固定,篮子门必须关闭。
4.7.2、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
4.7.2.2、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叉车驾驶员应戴好安全帽,坐在驾驶室协助,并对叉车周围状况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
4.8、装卸时应注意货物的.前后左右不得与其它货物重叠。装卸长度较小的货垛时应防止货叉前端带起其它货物。
5、停车
5.1、任何时候都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出口及消防设施旁。应尽量停在叉车的停车位,如因工作的缘故无法停靠时,应以不阻碍厂区交通及厂区作业为原则停靠。
5.2、叉车不使用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周围3m之区域及离开驾驶室时间超过3min以上均视为不使用),司机应将货叉落地,关掉电源,排文件置于空档、手刹车拉紧并把钥匙带走。
6、充电
6.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6.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7、附则
1、叉车司机不得自行维修叉车,有问题应及时现场主管,由现场主管联系保养商维修。
2、本规程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在实施过程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所有。
3、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一、.叉车在进行危险品作业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是什么?
答:普通叉车不得进行危险货物中的易燃易爆物品作业;进行危险品中的毒害品,放射性物品作业的装卸机械降低25%负荷使用,作业中要轻拿轻放,禁止摔碰、撞击,拖拉等剧烈震动。
二、司机在更换蓄电池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接线时应注意线头和极柱的极性;
(2)接线时要注意板手不要搭碰车体;
(3)接线柱要清洁,接头要拧紧。
充电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因违规停放、充电而引发的火灾、触电事故,确保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学校要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使用符合国家规范合格的电动车。
二、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电动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严禁在b6楼内的停车场、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
三、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铺设,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严禁私接电线、私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办公室内为电动车充电或将电动车电池拆下带入办公室进行充电。
四、电动车充电时应当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要远离易燃物品,且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个小时。
五、加强电动车日常车况检查,规范电动车安全使用。
六、学院师生请严格遵守执行;因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引发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车主本人承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知于20xx年10月27日起实施。各电动车车主要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相互监督,共同营造平安的工作环境。
电瓶车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4.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5.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保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经各班组长统一处理,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6.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严禁带人行驶。
9.必须戴安全帽行驶。
10.严格按照考核表进行考核评比。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在九点前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开始日期、工作内容、行车线路、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本保管人在每日九点前未领取车辆其他时间将不 再领取。
3.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本保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并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本保管人自己解决。
4.节假日或双休钥匙由当天调度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5.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4.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日下班前签写《车辆维护表格》,每周由班长对表格进行检查。
2.每月20日各班组长必须集中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3.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4.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以节省电能。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6.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每个品牌的充电器与电池的性能是相匹配的,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7.充电器内含高压线路,不要擅自拆卸。充电时,充电器上不要覆盖任何物品,应放置于通风处,同时注意防止液体和金属颗粒进入充电器内部,防止跌落与撞击,以免造成损伤。
8.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9.充电时要用配套的专用充电器。因电池配方与工艺不同,对充电器的技术要求也不一样,哪一种充电器充什么品牌的电池可以充满,都不尽相同,所以,不要混用充电器。
10.为保护电池,用户可随用随充,但不能使用回升电压行驶,防止严重亏电,电池没电时,应关闭电源骑行。11.充电时,充电指示灯显示满电时不要立即停止充电,应再浮充2-3小时。
六、车辆的维修
1.车辆在使用第一年中原则上是由厂家免费修理,其首先在维修范围内,若由自己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保管者自己与售车方协商。
2.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零星部件的更换,应由保管人自己动手。
3.正常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应先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换,过后拿增值税发票由计划统计员代为报销。未经过领导同意私自更换零部件费用个人承担。
4.新车在购买一年内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保管人自行解决。
5.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无法正常工作,在两个工作日内必须解决,否则收回使用权。
七、违规处罚及事故处罚
1.对所使用车辆各系统疏于观察及检查造成零件损失的一次扣掉0.5分。
2.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不按指定地点停放,一次扣除0.5分。
3.车辆造成损失或失窃,由保管人自行负责,一次扣除2分。 3.在车量停放区域骑坐于之上休息,一次扣除0.5分。
4.钥匙既没有按时归还,又没有提前说明,一次扣除0.5分。
5.未办理手续私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管人自己解决,一次扣除1分。
6.用于非工作用途(比如:擅自骑回家)一次扣除1分。
7.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的,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次扣除2分。
8.在公务途中,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及损失可以免除当事人责任。
9.当遇到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可根据事件轻重酌情处理。
10.带人行驶,一次扣除1分。
11.未戴安全帽行驶,一次扣除1分。
12.酒后驾车者作除名处理。
电瓶叉车充电注意事项
2、充电场所,应防雨、湿度低、通风好,不能有可燃物的`指定场所。
3、充电时,电解液可能会滴到地面,因此地面应耐酸、易于排水。
4、电瓶充电时,会产生可爆气体,非常危险不要让香烟等火源靠近。
5、充电中,不要拔下电瓶插头,它不仅使充电不足,可能会发生电气火花,非常危险。
6、充电中,为了安全,钥匙开关请置于off位置。
7、蓄电池内的电解液带有毒性和腐蚀性,因为这个原因,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操作,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保护镜,避免身体接触到蓄电池内的电解液。
8、如果衣服、皮肤或眼睛一旦沾上蓄电池内的酸液,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来冲洗;当皮肤或眼睛沾上酸液后,除立即用大量清水来冲洗外,还必须立刻去医院检查。
9、如充电结束后,电池内部有电解液溢出,用清水将酸液冲洗干净,电池上面的酸液也要清洗干净。
1、关闭充电机
2、拔下电源接头和电瓶接头
3、检查电解液是否正常,如不足则加蒸馏水至常规液面
4、盖上防尘盖。
盾构电瓶车充电岗位职责
辆性能正常,方可出车。
3、电瓶车应由专人驾驶。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将车辆交(借)他人驾驶,如因。
违规使用导致发生任何损失的,由违规使用人与借出人员连带承担责任。
4、电瓶车驾驶员原则上需持其本人有效汽车驾驶证驾驶车辆,如特殊情况。
(驾驶人员无汽车驾驶证)但工作所需其驾驶电动车的,相关资格需由经营部经理审核报经理批准后并备案。
规的驾驶行为,违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能及时归还给失主,应上报主管领导。
9、文明驾车,爱惜车辆。属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如擦、撞、鲁莽驾驶)等,引起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经济损失。
10、全面掌握导游技巧,了解游园路线和景点分布,随时耐心解答游客咨询,不与游客发生任何争执,如发生争执,无论问题在哪方将扣驾驶员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11、经常检查电池连接线,检查螺母有无松动、电池连接是否氧化,避免因接。
触不良引起发热、起火、烧坏极柱(注意:紧固螺母用的扳手应用胶布缠住另一端以防操作不当引起短路)。
12、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解液中水的电解和挥发消耗,会造成液面下降。
(尤其在夏天)。必须每周检查液面高度一次,并视需要加入适量的纯蒸馏水或者电池补充液。
13、驾驶员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观察仪表台上的电压表和电量指示电压表降。
至红色区域,电量表只剩下三格时,表示电池电量明显不足,必须停止运行,及时充电。
14、经常检查重要部位,如发现故障现象,须及时上报,避免造成车辆损害的扩大。
15、车务组组长根据电瓶车使用情况指定1~2人作为车况日常检查责任人,并将指定人员报综合服务部备案。
电瓶车充电的注意事项
1、需要充电的电瓶车首先到门卫处登记,由保安开启充电箱的锁,接上插头后锁好。
2、公司提供的充电插座是220v的电压。检查电瓶车充电器的额定输入电压与电源电压是否一致。
3 电池可以直接在车上充电,但必须关闭电源开关。
4 请先将充电器的输出端插头与电池的充电插孔连接妥当后再将充电器的插头接通 220v 交流电源。
5 此时充电器上的电源和充电指示红灯点亮,表示电源已接通。
6 充电完毕后由保安开启电箱拔掉交流电源上的插头,然后由保安上锁。
7 充电时,应在通风干燥处进行,充电器与电池上面不能覆盖任何物品。
8 充电场所要禁止孩童靠近;插拨插头时,手必须干燥。
9、如果刮风下雨,有雨淋到电瓶车时,必须停止充电,关闭电源。
电瓶车充电器是专门为电瓶车设计和制造的供电电源产品。现在由于资源的日渐匮乏,能源的价格上涨,大多数人用电瓶车来代替油耗车,出行也变得更加环保,更加方便。与此同时,为电瓶车充电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话题,联运达给大家带来了,让大家在日后选择和使用的时候能有一个了解。
大家在之前应该都知道电瓶车最贵的地方不是别的,就是电瓶车的电池,甚至连二手市场上电瓶车买卖直接看电瓶车电池的使用情况。大多数电瓶车电池的保质和使用期都不超过两年,而由于大家生活需要,电瓶车往往要使用3到5年的时间,这个时候为电池选择一个好的充电器就是必须的步骤了。
电瓶车厂家一般不直接生产充电器,而是对外采购,并且根据时间和批次的关系,可能采用的充电器是不同厂家生产的,这就导致了大家遇到哪怕是同一个牌子的电动车,它的使用寿命仍然不同,所以看似不起眼的充电器,可能起到关键的作用。
这就需要大家在购买电瓶车的时候能够选择一些好一点的充电器,比如联运达专为电瓶车打造的48v系列充电器在使用品质这块能够满足大家需求。
那么,大家在选配电瓶车充电器的时候最多考虑的就是价格问题了。很多朋友都问道过联运达电瓶车充电器的价格,这里联运达给大家稍微说明一下现阶段市场行情。
一般市场上的价格差别很大, 低的30块钱,高的100多200多。根据联运达作为生产厂家的经验来看,行货正品出厂价格一般为40元左右,然后经过电瓶车厂家贴牌转手,价格大概在60到80元左右,所以大家在选择的时候选择充电器价格在60到80元左右的就比较合理了,太低了质量不好,太高了性价比不合适。
如果是直接联系联运达这样的电瓶车充电器生产厂家,价格一般会比较低一些。
在电瓶车充电器的使用过程中注意以下3个事项:
1、刚刚骑完的时候尽量不要充电,而是要等到电池大约剩下25%左右在充电比较合适。如果刚刚骑完就立马充电,由于电池收放频率的影响,这个时候充电对电池和充电器的寿命都会有相应的减少。
2、电瓶车充电器不要长期插在插座上或者长时间连接电池充电,这样的情况出现次数多了之后会导致电池变形、失水等情况出现,充电器空载则会导致自身快速老化,时间长了很有可能产生火灾电击等不可预料的危害。
3、在室外给电瓶车充电的时候尽量用东西遮挡,不要把充电器置于阳光下暴晒,这样的情况大家应该能够想象,很容易造成充电器过热引发安全事故。
使用。
电瓶车充电协议
电动车充电桩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业务拓展。
1、甲方负责充电桩的投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2、甲方投资的充电桩数以保证能满足用户需求为准,不限套数。
3、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4、甲方投资建设的充电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负责相关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新换代,确保充电服务的质量。
5、甲方保证合法经营,按实际充电量收取费用,根据市场行情,与乙方协商,合理定价。
6、甲方要根据场地勘查情况,设计好相关图纸,交乙方审核通过后方能正式施工。
7、甲方在小区的相关运营工作和活动,必须服从乙方的规范管理。
8、甲方要确保安全运营充电业务,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9、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和甲方客户之间的一切纠纷与乙方无关。
10、甲方要按要求安装电计量设备,按时足额交纳电费。
11、若乙方后期针对该项目地增设新能源汽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后续充。
1电设备,不得使用其他品牌充电设备;增设项目必须由甲方承建。若乙方违反此条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甲方项目投入总额。
12、甲方投资建设的充电桩运营除充电利润外,其他收益归甲方所有。(如广告收益等)。
1、乙方配合甲方对充电桩的建设、运营管理和业务拓展。
2、乙方为甲方提供合适的充电桩安装位置及电源接入点,保证建设及运营的顺利进行。
3、乙方配合甲方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
4、乙方负责对充电桩设备进行有效监管,以免被人为损坏或被偷盗。
5、乙方配合甲方为后期的客户发展做适当的宣传或引导。
6、乙方与甲方共同分享充电桩业务产生的收益。
7、乙方保证除了本合同约定收益外,不收甲方任何额外的费用。
8、乙方不能与其它第三方签订类似的合作协议。
物业电瓶充电管理方案范文
我矿施工的主井下井口东西绕道运输大巷因运输距离短,交岔点多,轻、重车辆周转困难,且人工推车的劳动强度大,效率低,暂用人员多。经矿领导同意,在该巷道内使用5吨电瓶车一部,运送矸石、材料等。根据现场的实际,运行的电瓶车不能行驶到各个迎头,只能在合适的车场内进行轻重车辆接车。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行车线路。
1、一队把矸石车放到东部轨道大巷内的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部轨道大巷车场。
2、二队把矸石车放在西绕道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西绕道北部车场。
3、三队把矸石车放到东绕道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绕道北部车场。
4、四队把矸石车存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
二、行车管理。
1、运通工区当班跟班区长下井后去各开拓队察看矿车情况,了解各队生产安排,需要车皮数量及使用时间,根据各队生产情况合理分配车皮。
2、空车线车皮要及时拉走,不能积压车皮太多,各迎头重车必须及时拉出,运输不紧张时,必须确保各迎头无重车。
3、各队迎头不出矸时,迎头空车不得超过6车,否则处罚使用单位50元/车。
4、车皮供应必须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否则处罚电瓶车司机50元/次。
5、电瓶车拉、送车时各队必须保持车场通畅,保证车皮可以及时顶进、重车及时拉出,不得拖延电瓶车运行时间。
6、各单位的空车、重车不得占轧道岔,妨碍其他单位出车,凡是占轧道岔妨碍出车的,则处罚岔妨碍出车的单位100元/次。
7、其它相关事项参照《提升运输管理办法(暂行)》第五章之规定执行,凡是发现与以上条款冲突的,则按以上条款执行。
8、其他未尽事宜,随时进行补充调整。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电瓶充电火灾心得体会
近年来,电动车的使用越来越普遍,而电动车的核心部件之一就是电瓶。电动车的电瓶充电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作为一个有着亲身经历的人,我深刻认识到了电瓶充电火灾的危险性。在这次事故后,我得到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
首先,使用安全可靠的充电器至关重要。在充电器方面,我选择了市场上价格更高的品牌产品,因为这种产品耐用性更强,充电效率更高,而且还带有过热保护功能。套路深的一面不值一提,选择一个好的充电器非常重要。使用安全可靠的充电器可以有效降低火灾事故的概率,更好地保护电瓶的安全。充电器对于火灾的防范意识和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要选择合适的充电方法。电瓶的充电方法分为两种:直流充电和交流充电。在充电之前,要先了解电动车的电瓶类型,再选择相应的充电方法。如果是锂电池,通常采用交流充电,而铅酸电池通常采用直流充电。特别是对于长时间不用电动车的用户来说,正确选择和使用充电方法更能保证电瓶充满电,同时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三,要保证充电环境的安全性。充电环境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首先是选择充电的场所,最好是室外或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其次是保持充电区域的整洁,不要放置可燃物或易燃物品,以免因短路或电弧造成火灾。再次是要时刻监控充电区域,确保充电过程中没有出现异常情况。这些简单的措施都能够极大地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
另外,要掌握正确的充电时间。充电时间过长或过短都会对电瓶造成一定的损害。如果充电时间过长,会造成电池内部发热,过热后可能会引发火灾。如果充电时间过短,充电不足,电瓶容量就会下降,甚至影响电瓶的寿命。所以要掌握好合理的充电时间,根据电瓶的不同类型和容量,选择适当的充电时间以保证电瓶的安全使用。
最后,定期维护电瓶也是重要的一环。定期维护电瓶可以延长电瓶的使用寿命,同时也减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维护包括定期检查电瓶的接线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损坏或漏液现象,以及清洁电瓶表面的脏污等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可以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总而言之,电瓶充电火灾的危害是不可忽视的,每个使用电动车的人都应当加强火灾防范意识。使用安全可靠的充电器,选择合适的充电方法,保持充电环境的安全性,掌握正确的充电时间,以及定期维护电瓶,这些都是降低火灾概率、保护电瓶安全的重要措施。只有将这些措施牢固地树立在心中,才能更好地享受电动车带来的便利,并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电瓶车充电站销售合同
出租方:签订地点:合同履行地:
承租方:签订时间: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及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类型、期限、租金标准及交纳方式。
1.出租方将牌汽车辆,车辆号牌,从年月日时起租赁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租赁期共年月日小时。
2.车辆每天租金元,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元,超时部份每小时租金元,超出6小时妈以一天计算。
3.车辆每月租金_________元,每月(按30天计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结算)行驶不得超过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________元,超出月天数按每天租金_____元。
4.承租方接收租凭车辆时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车辆天数的全额租金。
5.承租方接收租赁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付押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预付的押金在车辆归还时可抵扣违章押金20xx至3000元,违约金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
6.承租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视为违约。
第二条出租方权利和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各种证照,规费缴讫齐全有效并符合我国法规对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各项规定。
2.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额租金与押金后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方式使用。
3.有权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并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随时随地收回被租车辆,将不予退还押金,并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3)承租方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并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三日。
4.应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协助承租方处理其因使用承租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
5.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星期后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处罚单的情况下才退还违章保证金。
6.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方不积配合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罚款等处罚的,出租方将有权不予退还违章保证金。
第三条承租方权利和责任。
1.有权选择欲租车辆和决定性签订本合同。
2.于合同规定的租赁时内拥有承租车辆的使用权。
3.对承租车辆前已存在的车辆操作和责任不承担维修和赔偿义务。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路费和过桥费、停车和保管费、违章处置金等费用。
5.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因违法、违规、违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或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签订本合同后,承租方若将承租车辆交与第三方使用,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责任及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承租方若遗失所租车辆的证照,应承担补办费用人民币1000元。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意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若合同期满未办理续租手续,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仍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报案由此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条租赁车辆维修、保险及损伤赔偿条款。
1.如无其他约定,出租方应承担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并负责车辆按期检审。
2.承租方承租期间超过一个月,应在承租车辆每使用5000公里或车辆检审期,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保养和检审,承租方不按要求进行保养或检审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开时《租赁车辆交检表》为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正确使用所租车辆,在每天使用车辆时应例行检查水、气、油等情况,行驶中注意相关仪表指示,若车辆出现异常,故障应检查排除或停用并通知出租方共同解决,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自行维修,否则由于操作不当或擅自维修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时,造成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免赔部分与车辆折旧费,车辆加速折旧费相当于事故车辆核定修理费的30%,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或免赔,则所有事故损失及相关修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以上情况下,造成车辆停驶修理的,修车时间按租车时间计费,由承租方承担车辆停驶费。
6.除不可抗力外,在承租期间承租方所租车辆若发生被盗、被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前,承租方必须在一个月内赔偿出租方车辆损失,车辆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车辆购买价(含量购置税费)扣除使用年限折旧费,在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后,承租方有权获得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的车损款项。
第五条担保人条款。
1.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资料、担保凭证,经出租方考查同意后,担保人须签字认可并依照《^v^担保法》履行担保责任。
2.担保人就承租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任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都应向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2.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附件一:承租方须知。
1.承租方必须是法人或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
2.承租方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法人证明或相关产权证明,同时承租方指定的驾驶员应出示驾驶证,出租方有权办理相关核查手续。
3.承租方指定驾驶员应已掌握车辆操作和驾驶技能,出租方一般不作驾驶操作介绍指导。
5.车辆租期以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租期超过6小时即以一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则每小时加收租金的10%,以此类推,月租按30天一个租赁月。
6.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车辆作为教练车或进行场地、极限测试及破坏性驾驶,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并交付出租方5000元的违约金。
7.承租方不得拆换承租车辆上的设备零件或更改车辆仪表读数与出厂标记,否则将交付出租方20xx-9000元不等的违约金。
8.承租方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3#及以上标号的无铅汽油,否则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承租人负责。
9.承租方应自己仔细阅读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并完全理解。(注: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区号+)。
费用结算单。
出租方(签字盖章):承租方(签字盖章):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址:指定驾驶员:地址:
法定代表人: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电话:
电瓶车充电站销售合同
2、2一百万服务供应商充电桩的的统计数据,合作的的公共服务设施电桩超出27,数据显示8年初,蔚来app登记注册消费者达至52万多人,年活使用者少于10一百万,蔚来app研讨会之中与热帖,影评频密时能降到数十条个人主义百个几百。
3、需从最多一类多方面,蔚来需从南埃尔普当中是有鲜明的的有所不同总之。
1、ø输电侧首要用作基础建设快充桩,总计共32*17600(输电侧单桩成本)=563200元,所以推论单桩建设资金投入的大略推算资料大体上符合国家实际状况,由于公共充电站,装载快充桩的格局愈发明显。
2、在搞资金投入生产成本估计时,能精简为1,2元/w为全开发成本推算此基础,协调不同电压的充电站数量,作出总成本进行投资数额估计,tob端充电站总收入首要由两部分组成。
3、用电(除此之外也是气门效率),因为在公共充电站消费品的用家,其一般来说必须付款充电与停车场两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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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充电火灾心得体会
小卖部是我们家的一项事业,同时也是我们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然而,还记得那一年的夏天,小卖部被突如其来的火灾毁坏了。导致火灾的原因是电瓶充电时发生的事故,这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在这次灾难中,我们受到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上的打击。然而,我们从这次火灾事件中学到的经验教训是宝贵的,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们进行了反思和改进。本文将从火灾的发生原因、损失及应对措施、预防和提高安全意识、重建小卖部的经验等几个方面,对电瓶充电火灾的心得体会进行总结。
首先,这次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电瓶充电时过载。在当时,我们小卖部销售的电瓶车很受欢迎,每天都有许多人来充电。为了满足客人的需求,我们不得不增加充电位的数量。然而,由于时间仓促,我们没有按照规范来安装充电位。我们犯了一个常见的错误,给电瓶充电时没有进行过载保护,这导致电瓶过载发生了火灾。
其次,由于火灾突发,我们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小卖部的电瓶车全部烧毁,货物几乎都被烟雾和水淹没,设备、家具几乎也被损坏或烧焦。面对这一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几乎陷入了绝望。然而,我们并没有放弃,而是立即采取措施应对这一灾难。我们首先与保险公司联系,为未来的损失进行了准确的评估,并进行了保险索赔。同时,我们还向亲友和邻居寻求了资金援助,以帮助我们渡过这个难关。
接下来,我们认识到预防火灾和提高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在火灾发生之后,我们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感到责任重大。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决定从自身出发,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我们组织了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学习了火灾的原因和防范措施。在工作中,我们规范了电瓶的充电流程,每个充电位都配备了过载保护设备,并建立了每天检查设备的制度。通过这些举措,我们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并为火灾预防工作提供了基础。
最后,我们在重建小卖部的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由于火灾的发生,我们不得不重新搭建小卖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反思自己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并进行了全面的改进。我们学会了更注重细节,更加重视安全管理。我们购买了新的设备和货物,并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培训水平。我们的小卖部重新开张时,吸引了更多的顾客,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经营成绩。这一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并及时改进,我们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的来说,电瓶充电火灾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从这次事件中,我们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我们认识到了电瓶充电时的安全措施的重要性,并采取了一系列预防措施,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通过这次灾难,我们也对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和改进。我们相信,在未来的经营中,我们会更加注重安全,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1181字)。
新电瓶车充电的注意事项
给电瓶车的新电池充电也是有一定的注意事项的,主要就是因为电瓶车里面的电池应当是电瓶车的心脏在里面往往起到重要的作用,如果电瓶车的心脏不是很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新电瓶车充电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动车电池新买的时候电量不会太满,但也不会太少,除非是旧电瓶或者劣质电瓶。在使用的时候,应该根据商家的估算,估算出大概能运行的距离,免得无电或者用电过尽。当电动车电量显示已经到最后一个格子的时候,就要准备充电了。
大家都知道,在首次充电的时候电池应该充满,但充满不代表过度充电,在白天充电容易掌控充电时间,不至于让电瓶首次出现过度充电与放电的情况,这样更容易让电瓶里面的首次化学反应正常。
关于首次充电的充电时间,因为电瓶车电瓶出厂并未使用的时候,都没有经历过充电和放电,要保证电瓶的正常工作。一般情况下,大约充电时间掌握在5-6小时即可,让电瓶的电量充满即可,之后的运用可以稍微充电长点。
首次充电之后,第二次也算是新车充电,这时候你可以让电瓶车的电量快要用完的时候,然后进行一次长时间的充电,这个充电可以维持8-9甚至10个小时,为的是让电瓶车化学反应进行一次完整的循环。
电瓶车首次充电的时候,充电器可能生热很快,生热很高,因此,特别是夏天充电的时候,充电器不要放在容易发热燃烧的物体之上,最好也不要放在电瓶车的座子上,防止着火,因为不少人充电时就出现电瓶车自燃的情况,请大家一定要注意。
一、使用正规品牌充电器
目前,电瓶车市场上充斥着大量劣质充电器,一些杂牌电瓶车为减少成本提高利润大多配备这种充电器,很多消费者不重视充电器的质量,贪图便宜,也会购买这种充电器,成本一般只要十几元。这种充电器的电子元器件基本都是采用劣质材料,易损坏,经常出现的问题就是电池充满电后不转灯,不能根据电池的电流调整充电电流,导致大量电池过充,多次过充之后电池就会把电池充坏。电瓶车充电器如果不能正常使用,建议到专业电瓶车售后维修店更换一个优质品牌充电器,保证充电质量,延迟电池使用寿命。
二、电瓶车充电时间不要超过8小时
很多电瓶车用户为了图方便,经常整夜充电,充电时间经常超过12小时,甚至有时忘记切断电源充电时间超过20小时,这种对电池必然造成很大损害。
三、电瓶车充电要专车专用充电器
现在很多家庭有两辆甚至多辆电瓶车,而很多电瓶车是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电池型号也不尽相同,充电器自然也是不同的,不能通用,正确的做法是专车专用充电器,但有些电瓶车用户是在使用过程中,会经常混着使用,甚至拿60v的充电器充48v的电池,拿20ah的充电器充12ah的电池,充电电压和电流不匹配,对电池将会造成很大损伤。
四、不使用快速充电站
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大量的快速充电站分布,一方面给电瓶车用户带来方便,另一方面快速充电站大电流充电导致电池析气失水严重,长期使用也是导致电池充鼓的重要原因。有电瓶车用户反映,刚换电池没用到半年就充鼓了,最后了解是多次使用快速充电站造成的结果。
五、电瓶车充电器不要随车携带
有些电瓶车用户,为了充电方便,喜欢把充电器就带在车上,其实电瓶车充电器主板上的电子元器件是焊接上的,电瓶车在骑行时的颠簸可能导致电子元件接触不良甚至脱落,造成电流不稳和保护功能失效,导致充电器把电池充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