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分析论文(优秀16篇)

时间:2023-12-11 14:19:43 作者:FS文字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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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汇报

xxx拥有66年发展历史,坐落于黑龙江北部中心城市北安市的城市中心,地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带,交通便利,医院学科优势突出,专业特色明显,在市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医院总占地面积22599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5027平方米。

医院在职职工664人,专业技术人员557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72人,中级技术职称109人,床位400余张。设有内、外、妇、儿、五官等二十个临床科室,15个医技科室。外科共设五个科室包括普外、脑外、胸科、烧伤、泌尿、骨科、肛肠等学科,其中胸外科、脑外科是我院重点科室之一,胸外科是黑河地区该专业龙头科室,外科常规开展肺癌、脑外、食道癌等复杂手术,广泛开展腹腔镜、前列腺电切等介入手术。多项技术的开展和研发均获得国家及省级科技进步奖,开创了历史先河,成为北安市及黑河地区医疗技术的领头雁。内科设有五个科室包括神经内科、心脑血管内科、内分泌内科、呼吸内科、血液内科、肿瘤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传染科及在黑河地区处于领先地位的急诊科。我院影像科室技术实力在本市区位居首位,吸引了大量外院病人来我院检查,整合了各方优势资源。

医院环境优美,整洁。目前,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康复、

保健、预防、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公共医疗改革试点医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农垦北安管局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铁路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公安定点医院、黑河地区首家工伤康复定点医院,“120”急救中心设在我院,同时担负着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医院拥有大型核磁共振成像系统、螺旋ct、高压氧舱、德国贝朗血液透析机、日产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数字x光机、数字多功能胃肠x光机、c型臂数字成像系统、彩超、经颅多普勒、体外碎石机、电子胃镜、欧美达麻醉机、运动平板、24小时动态心电监测系统等先进设备百余台,抢占医疗市场的制高点。全套电子内窥镜系统、各种手术用硬镜、介入治疗设备、高压氧舱等一批国内外精密医疗设备,精良的医疗设备为提高临床诊治水平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医院由门诊楼,病房楼,急救中心组成,住院楼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麻醉科、康复科等病区。医院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信息化管理,所有病房均设有中央空调、独立卫生间,配备集中供氧、集中负压吸引、自动对讲呼叫等设施。

有国际水准的最先进的层流净化手术室共六个6手术间,同时可开展胸、脑、腹、四肢、五官、妇科等高尖端手术。急诊科是黑龙江北部地区最大的急诊综合科室,科室有独立床位近30张,抢救设备齐全,实力雄厚,是我院“门神”级科室。我院拥有全区设备最先进功能最完善的烧伤病房和血液病房,发热门诊、检验科均按照国家级标准建设,为患者提供了方便、安全的就医环境。

xxx领导班子带领广大职工勇于拼搏,锐意进取实现了医院的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年收入突破亿元大关。医院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硕果累累,成绩斐然。

“以病人为中心,创建人民群众最满意医院”是xxx始终坚持的办院宗旨。医院人正以执着的医志、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和严谨的学风书写着辉煌的历史,为打造“国内知名、省内一流”医院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工信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好卫生计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医院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网络中心承担,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并开展相关科室的监督指导,根据安排,医院自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以来,就开展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等相关工作,全面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同时组织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技术人员的培养,对网络中心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强化信息安全保护能力。

为落实加强和改进互联网建设与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xx】85号)的文件要求,我们对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根据等级保护要求,开展了信息安全制度的前期完善工作。陆续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组织结构及管理制度》《信息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信息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等制度及《物理安全技术措施建设》、《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建设》、《主机安全技术措施建设》、《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建设》、《数据安全技术措施建设》等措施。

目前,医院已有his、院内办公网、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铁路医保、低保等多个内部信息系统,根据等级保护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优化,积极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环境建设,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在物理安全方面,严格管理机房人员进出,消防设施完善,所有设备通过ups供电。关键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做到有主有备,确保在发生物理故障时可以及时更换。机房做到防水、防火、防静电处理,温湿度控制在要求的温湿度之间。

在网络安全方面,我们严格按照内、外网物理隔离的标准建设网络系统,并采用虚拟局域网技术,通过交换机端口的ip绑定,防止非法网络接入;在网络出口以及不同网络互联边界全面部署硬件防火墙,部署日志服务器,记录并留存使用互联网和内部网络地址对应关系;在医院互联网出口部署网络行为管理系统,规范和记录上网行为,合理控制不同应用的网络流量,实现网络带宽动态分配,保障了信息系统正常应用的网络环境。

在主机安全方面,终端计算机采用虎纹远程管理软件,对终端进行工作行为、上网行为等管理,重要的应用系统安装了计算机监控与审计系统,实现对主机的usb等外设接口的控制管理,采用key用户名密码等方式控制用户登陆行为。

对于应用安全,严格做好系统安全测试,配备了专门的漏洞扫描仪定期扫描应用系统漏洞,并按测试结果做好安全修复和加固工作;安装彩蝶arp检测系统及局域网抓包工具,自部署起已多次成功。

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运营、使用信息系统的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按国家规定对需要实行安全等级保护的各类信息的存储、传输、处理的信息系统进行相应的等级保护,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等级响应和处置的安全保障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存储、传输、处理的语言、文字、声音、图像、数字等资料。

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存储、传输、处理的运行体系。

第五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当遵循分级实施、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的原则;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各类信息的安全性和信息处理的连续性。

信息系统应当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实行同步建设、动态调整、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领导,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必要的资金和技术的保障机制。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国家安全、保密、密码、信息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的责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根据信息系统承载的信息的重要性、业务处理对系统的依赖性以及系统遭到破坏后对经济、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信息系统相应的保护等级。

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五)信息系统承载的信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建设和运行,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为五级保护,由运营单位在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专门机构的专控下进行保护。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自行选定其信息系统相应的保护等级。

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建设单位应当在信息系统规划设计时,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报经审定。

第十条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保护等级,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省、设区的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建立省、市信息系统保护等级专家评审组,并分别组织对关系全省和关系全市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进行审定。申报与审定的具体细则,由省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部门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一条对于包含多个子系统的信息系统,应当根据各子系统的重要程度分别确定保护等级。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安全测评,符合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投入运行或者系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信息系统保护等级选定或者审定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细则由省公安部门制定。

信息系统涉及国家秘密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护责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切实保障信息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日常检测工作制度,加强对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信息的安全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每年对系统的信息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测评,也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测评。

第十六条信息系统发生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当根据事件的可控性、地域影响范围和信息系统遭到破坏的严重程度,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按照省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

应急预案。

的规定执行。

通信基础网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当按照省有关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依法对运营、使用信息系统的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做好下列工作:

(四)依法查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保密工作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下列工作:

(二)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保护等级的备案;。

(三)依法查处信息泄密、失密事件;。

第十九条密码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对涉及密码管理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查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违反密码管理的行为和事件。

第二十条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做好下列工作:

(二)组织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范;。

(三)组织专家审定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

(五)根据预案规定,组织落实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一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在运营、使用中发生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泄密失密事件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建立信息系统保护等级或者自行选定的保护等级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

逾期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的处二千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未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日常检测工作制度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基础信息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未定期对系统的信息安全状况进行测评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的处二千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经营性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的并处二千元罚款;涉及泄密、失密的,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违反国家和本办法规定审定信息系统保护等级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五)其他应当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在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建成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建立相应的保护等级。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xx1-20xx)(应用类建设标准)。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xx9-20xx)(应用类管理标准)。

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xx2-20xx)(应用类管理标准)。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分析论文

第一条为加强和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规范备案受理、审核和管理等工作,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的备案。

第三条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本辖区内备案单位的备案。隶属于省级的备案单位,其跨地(市)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由省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第四条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受理备案,其他信息系统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隶属于中央的非在京单位的信息系统,由当地省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其指定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包括由上级主管部门定级,在当地有应用的信息系统)由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第五条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该设立专门的备案窗口,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警力,专门负责受理备案工作,受理备案地点、时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应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单位”)应当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首先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网址下载并填写备案表,准备好备案文件,然后到指定的地点备案。

第七条备案时应当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备案时需提交《备案表》中的表一、二、三;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还应当在系统整改、测评完成后30日内提交《备案表》表四及其有关材料。

第八条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收到备案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后,对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且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向备案单位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材料接收回执》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其补正内容;对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备案单位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

第九条接收备案材料后,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一)备案材料填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其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是否一致;(二)信息系统所定安全保护等级是否准确。

第十一条《备案表》中表一、表二、表三内容经审核合格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备案证明》由公安部统一监制。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对定级不准的备案单位,在通知整改的同时,应当建议备案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重新定级评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单位仍然坚持原定等级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可以受理其备案,但应当书面告知其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和后果,经上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同时通报备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4—对拒不备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备案的,予以警告,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依照前款规定向中央和国家机关通报的,应当报经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同意。

第十四条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文件录入到数据库管理系统,并定期逐级上传《备案表》中表一、表二、表三内容的电子数据。上传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天。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备案材料按照等级进行严格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查询。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本细则所称“以上”包含本数(级)。

第十七条各省(区、市)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可以依据本细则制定具体的备案工作规范,并报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备案。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分析论文

此级别功能最全,除具备上述所有级别功能外,对系统加设了访问验证保护,以此不但记录访问者对系统的访问历史,还对访问者的访问权限进行设置,确保信息被安全使用,保障信息不外泄。

对于一些需要特殊保护和隔离的信息系统,如我国的、国家机关以及重点科研机构等特殊机构的信息系统,在进行信息安全保护时,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根据需被保护的信息的类别和价值的不同,通常其受到保护的安全等级也不同。此举目的为在保护信息安全的同时降低运作成本。

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分为技术和管理两大类。技术部分是要求在信息安全保护过程中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使系统具备对抗外来威胁和受到破坏后自我修复的能力,主要涉及到物理、网络、主机、应用安全和数据恢复功能等技术的应用。管理部分是要求在信息系统的全部运行环节中对各运行环节采取控制措施。管理过程要求对制度、政策、人员和机构都提出要求,涉及到安全保护等级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管理等管理环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涉及到多个环节,需要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合力完成。安全等级保护的环节大体上分为以下九步:(1)确定系统等级作为实现信息等级保护的前提,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是必不可缺的步骤。用户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给所使用的信息系统科学确定等级。(2)等级审批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进行审批调整,但调整时要按照规定,只能将等级调高。(3)确定安全需求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可反映出该等级的信息系统普遍存在的安全需求。信息系统在确定安全需求时要依赖该系统的安全等级,但因为信息系统普遍存在可变性,因此用户在确定安全需求时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系统的安全需求。(4)制定安保方案当信息系统的等级和安全需求确定后,针对已掌握情况制定出包括技术安全和管理安全在内的最佳安全保护方案。(5)安全产品选型安全产品的选择直接决定了安全保护工作是否能够成功实现。因此在安全产品的选择过程中,不仅要对产品的可信度和功能进行认真审查,还要求国家相关部门监管产品的使用情况。(6)安全测评测评的目的在于确定系统安全保护的实现,以保证信息安全。若测评不能达到预期目标,要及时进行重新调整。(7)等级备案安全保护等级在三级以上的信息系统,其用户和运营商需要向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跨地域的信息系统的备案由其主管部门在当地同级公安机关完成,分系统的备案由其用户和运营商完成。(8)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管工作主要是监督安全产品的使用情况,并对测评机构和信息系统的登记备案进行监管。(9)运行维护该环节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运行确定系统的信息安全,还可以重新确定对产生变化的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以上环节在实现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过程中极其重要,不可跨环节、漏环节操作。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分为物理安全保护和网络系统安全保护两类。对于物理安全保护,又分为必要考虑和需要考虑两个安全层面。对于必要考虑的物理安全方面:对于主机房等场所设施来说,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做到室内监控、使用用户信息登记、以及自动报警系统等。记录用户及其访问情况,方便随时查看。对于需要考虑的物理安全方面:对于主机房以及重要信息存储设备来说,要通过采用多路电源同时接入的方式保障电源的可持续供给,谨防因断电给入侵者制造入侵的机会。根据安全保护对象的不同,有不同的保护方法。具体方法如下:(1)已确定安全等级系统的安全保护对于全系统中同一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对于任何部分、任何信息都要按照国家标准采取统一安全保护方法给其设计完整的安全机制。对于不同安全等级的'分系统,对其上不同的部分及信息按照不同的安全要求设计安全保护。(2)网络病毒的防范方法计算机病毒严重威胁到计算机网络安全,所以防范病毒的入侵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步骤。运用防火墙机制阻挡病毒入侵,或者给程序加密、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设置访问权限,判断是否存在病毒入侵,及时发现入侵的病毒并予以清除,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3)漏洞扫描与修复方法系统存在漏洞是系统的安全隐患,不法分子常会利用系统中的漏洞对系统进行攻击破坏。因此要经常对计算机进行全面的漏洞扫描,找出系统中存在的漏洞并及时修复漏洞,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入侵机会。漏洞的修复分为系统自动修复和人工手动修复两种,由于多种原因,绝对完善的系统几乎不存在,因此要定期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修复,确保系统的安全。

4、结束语。

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旨在为国家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建立起一个长久有效的安全机制,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然而目前我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的实施处于初步进行阶段,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完成。这需要业内外人士的共同参与,为保障信息安全尽最大的努力。同时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技术和水平也要不断优化升级,确保能够及时解决安全保护中遇到的问题,让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的实施畅行无阻。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分析论文

公安部于开始等级保护测评体系的建设,以来,对国家和地方等级保护协调小组推荐的测评机构开展能力评估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完成120多家测评机构的申请和评估,并颁发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120多家机构按国家和地方两级管理,国家级目前有7家,其中有4家主要承担行业内的测评工作,分别是电力、金融、教育和广电。

2电力行业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借鉴作用。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鼓励具有信息系统特色的行业申请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旨在对具有行业特色、安全建设情况又不便向外界透露的信息系统开展本行业的等级测评工作。在电力、金融、教育和广电4大行业中,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中心是最早获批国家级测评机构的单位,其成功经验对其它行业开展信息安全测评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电力行业等级保护测评中心设有3个测评实验室,分别挂靠在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华电卓识测评中心。3个实验室均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接测评业务,测评业务指导统一归口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中心。各测评单位的主要职能有:技术研究、安全测评、风险评估、业务咨询服务、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编制等,对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开展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电力行业信息系统数量多,工业控制类信息系统占多数,其中三级系统有1700多个,四级系统有40~50个,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测评中心对本行业的三级、四级系统定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铁路行业的业务与电力行业十分相似,都属于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电力行业的信息系统主要是电网控制类系统,属工业控制专业,信息安全要求高;铁路行业信息化工作主要为行车控制、客货运输提供重要支撑,信息系统涉及控制和实时交易处理等,具有明显的行业特点,专业性要求高。因此,借鉴电力行业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在本行业信息安全工作中起到的作用,有必要在铁路行业内部建立正规的信息安全技术队伍,对铁路行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起支撑作用。

3.1行业测评机构的优势。

如上所述,铁路行业的信息系统有着行业运行特点和专业特殊要求,客、货运输交易及管理类系统涉及国计民生,列车运行控制类系统与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行业内的测评机构依托其自身长期的专业知识的积累,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1)行业测评机构容易理解行业信息系统的业务并把控安全风险行业测评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是有着行业信息系统研发经验的科研人员,熟悉系统的功能特点和应用背景,长期从事行业信息安全服务工作,对行业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把握较准确。

(2)便于培养行业内的信息安全服务技术力量行业测评机构通过长期积累,在技术装备上能得到不断提升,通过构建与实际生产系统一致的模拟仿真测试环境,可以有效跟踪生产应用系统的安全风险;长期从事行业内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也给测评机构的检测人员提供良好的行业应用平台,积累服务经验和技术经验;通过组织培训班等形式,又可以将测评机构积累的丰富经验以技术研讨会的形式在行业内信息安全从业人员中传授,有效提高行业内信息安全整体技术服务水平。

(3)行业测评机构队伍稳定且人员可控性强公安部要求从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人员要可控,对从事四级系统(重要系统)以上的测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行业测评机构一般都是国企,主要从事行业内的信息安全技术研究、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等相关工作,人员除签订劳动服务合同,与单位定期签订保密协议外,机构也会对员工在职业发展、工资待遇、培训教育机会等方面给予慎重安排,使得测评人员保持较高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3.2行业测评机构的作用。

(1)行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信息安全测评第三方机构有着丰富的信息安全专业知识,熟悉国家、行业各层级的标准和规范,通过长期在铁路行业内开展测评、咨询等服务性工作,了解行业应用系统的业务特点,掌握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要求,可以为行业单位提供定制化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对行业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技术支撑作用。

(2)行业标准规范制定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1429号)的要求,重点行业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可以按照等级保护国家标准,结合行业特点,确定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指标。在不低于等级保护国标基本要求的情况下,结合铁路行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特殊需求,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铁路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或细则,指导铁路行业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与测评工作。

(3)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测评服务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包含5个基本阶段:规划、设计、实施、运维和废弃。行业测评机构可以在信息系统生命周期各阶段为用户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安全服务,使等级保护工作贯穿于信息系统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规划阶段测评机构可以帮助用户识别危险源和安全风险,确定系统应达到的安全目标,提供定级指导;设计阶段协助提出系统需满足的安全指标,在关键节点提供安全测评服务;实施阶段测评机构提供漏洞扫描、渗透性测试、源代码安全检查等深度安全检测,并根据测评结果提供安全建设整改建议;运维阶段等级保护测评的目的.是掌控信息系统运行期间的安全风险,按国家标准要求定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遇网络结构调整、应用系统升级改造等重大变更时进行等级保护测评;业务废弃阶段行业测评机构可为用户提供软、硬件等资产及残留信息的废弃处置方案,防止系统废弃可能引入的新的风险。

(4)信息安全咨询与评估服务由于测评机构熟悉信息安全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实践经验丰富,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开展定制化的咨询服务,如等级保护合规性咨询与评估服务,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安全体系建设咨询与评估服务,软件源代码安全咨询服务等。

(5)行业信息安全持续改进能力培养测评机构在实施某一测评任务时,一般需要在测评前期、中期和后期与用户进行充分的沟通,通过技术交流、设计联络等方式,提高用户对等级保护基本概念、安全指标的理解以及测评方法、检测工具的运用,在完成测评任务的同时,也帮助用户提升信息安全自测能力。行业测评机构还可通过技术讲座等形式,对用户单位信息安全分管领导、系统运维人员和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增强用户信息安全意识和运维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使用户具备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持续改进的能力。

铁路行业目前已投入使用的信息系统按大系统分有上百个,每个大系统按照应用范围又分为铁路总公司级系统、铁路局/地区中心系统和站段级系统,这些系统一般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系统建设的模式投入使用,各级系统采用不同的等级保护定级,在开展信息系统测评时,一般需要将大系统拆分为不同的子系统分开测评,每年可参与评测的信息系统数量不低。按1个铁路总公司、18个铁路局、上千个车站规模考虑,铁路每年可参评的信息系统数量大约有上万个左右。因此,成立铁路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专业测评机构不仅是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的需要,也是建立健全完善的铁路运输整体安全体系的需要。

4结束语。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作为行业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应协助铁路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将行业信息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开展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制订、安全方案设计、等级保护测评、定级备案、整改建设指导、安全咨询等实效性工作,在落实好公安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要求的同时,帮助用户培养信息安全持续改进能力,促进行业信息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全面发挥对行业等级保护建设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分析论文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在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广义上为涉及到该工作的标准、产品、系统、信息等均依据等级保护思想的安全工作;狭义上一般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通过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讲解,使大家了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知识、重要性,以及如何保障信息安全,响应国家对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

分析数字档案信息安全防护对策的论文

现在全球已经进入网络时代,信息化生活越来越普及,所以在档案管理方面,新兴的数字信息也已经逐步取代了原有的人工纸质整理方式。

但是伴随着信息化的各种简单快捷,其安全问题能否得到保障也值得人深思,数字档案信息安全通常包括系统网络设备的安全和档案信息的安全,要想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就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和完善,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档案信息的数字化。

1.数字档案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相关软硬件设施不够完善。

储存数字档案信息需要有足够匹配的硬件条件,比如说计算机和光盘质量,直接影响了信息能否长时间安全保存,所以为了档案信息可以被安全完整的保存,便于日后使用,就需要加大在软件和硬件方面的投入,有了高质量的设备和系统,可以提高信息的安全性,加强数字档案信息系统的建设。

1.2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由于数字信息档案是新兴技术,所以在这方面的我国仍然缺乏相应的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法制法规。

把数字档案信息安全问题上升到法律高度,可以起到震慑不法分子的作用,现在仅仅依靠通用的计算机法律法规来维护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安全,这对那些刻意攻击、窃取、毁坏档案信息的破坏分子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早日建立专门的法规进行监管,可以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促进新型数字信息体制的发展。

1.3人员素质和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把档案信息数字化,网络化,就需要从录入,管理,使用都形成良好的体系,所以要加强对于其体系的管理工作,比如说,建立专门的档案组织机构,可以协调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各部分间的工作,把技术部门和管理部门相联系,实现档案信息网络一体化的宏观管理。

在统一的安全组织领导下,每个人都要明确自己的分工和责任,条理清晰,层层负责,建立由馆长为网络安全总负责人的体系,并根据各自安全管理的目标,建立相应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在完善管理之后,就要提高技术人员的水平,针对数字档案方面的相关知识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

现在这种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较为缺乏,所以数字信息的运行较为混乱。

数字档案作为信息时代应运而生的产物,就要采用更为高科技的手段进行管理。

所以针对其安全问题,可以采用防火墙技术,入侵检测技术,防病毒技术,加密技术等。

防火墙技包括计算机防火墙和网络防火墙。

档案馆可以充分利用防火墙提供的功能自行设定符合本单位要求的安全策略,通过确定防火墙的信息类型,可以检查内部网络间的信息沟通交流,避免被黑客阻断破坏网络交流,篡改网络信息。

防病毒必须从网络整体考虑,主动防御,改变被动劣势,通过网络环境管理网络上的所有机器,如利用查毒功能对客户进行扫描,检查病毒情况,还可以利用在线报警功能,当病毒侵入系统或者机器运转出现问题,网络管理人员可以及时了解,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档案信息具有非公开性,采用加密技术可以确保档案信息内容的非公开性。

加密和解密使用不同的密钥,使得第三方很难从截获的密文中破解出原文,这对于传输中的档案信息具有很好的保护作用。

这些高科技手段的应用,都可以有效的提高数字档案信息的安全性,避免档案发生泄漏等问题。

2.2提高重视,加强道德安全教育。

档案信息化进程不断推进,对于网络的依赖性也日益提升,许多档案部门对档案信息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仍认识不足。

对档案信息安全则是淡然处之,由于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导致系统操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网络信息违规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所以要加强对于信息安全的重视,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全面的系统的档案信息安全观,并且要端正态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不能利用网络从事一些违规违法的事情,要有职业的责任感,明确自己的职权范围和行业操守,严格按照规定做事,保护数字档案信息的安全。

2.3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能力培训。

数字档案信息的管理追根究底还是得依靠人员的操作,所以对管理人员进行素质和能力培训是非常有必要的。

要让他们学习先进的知识文化,通过培训班,讲座,与其他地区甚至国家进行交流等方式,让他们能够不断更新数字档案信息管理知识,掌握现代化的数字档案信息管理技术,进一步提升数字档案信息管理素养,这样才能跟上我国数字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发展步伐。

还可以建立内部的奖罚和考核机制,提高大家对于专业知识技能学习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对于工作的热情,端正对于工作的态度。

2.4政府大力支持,完善体制。

对于档案信息领域新的变革,要想让大家接受并逐步推广,就要政府大力支持,给予一定的资金技术支持,加强数字档案信息的宏观管理,完善各方面体制建设。

人员方面包括安全审查制度、岗位安全考核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

在文档管理方面,对已经存储的数字档案信息均应进行密级分类,对敏感信息与机密信息应当加密并脱机存储在安全的环境中,防止信息被偷听、变更与毁坏。

在系统的运营方面也要注意安全问题,包括操作安全管理、操作权限管理、操作规范管理、操作责任管理、操作监督管理、操作恢复管理、应用系统备份管理、应用软件维护安全管理等等。

3.结语。

数字档案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的工作,它的安全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改进,不断加以维护,我们要从人员,技术,制度管理等多个方面同时下手,建立良好的“软环境”和“硬环境”,早日建立好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体系,用好数字档案,管好数字档案,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宗文萍,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研究,档案学通讯,.

[2]吕榜珍,数字档案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措施,云南档案,.

[3]崔淑霞,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信息安全研究,天津档案2006.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分析论文

根据《永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信息系统的安全自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基本情况。

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我社成立了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管理机构,由联社办公室负责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了信息安全的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

(二)日常信息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根据供销合作社的工作实际,供销社日常信息安全工作主要涉及上级下发的涉密文件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管理、业务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管理、组织人事信息管理。根据这些实际,县联社已从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教育培训、更新设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对信息安全的人员、资产、运行和维护管理进行了落实。

一是,落实具体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人员,对涉密信息文件、材料实行专人管理;对重要办公区、办公计算机等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信息保密工作。二是,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对涉密文件材料管理和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的维修、报废、销毁管理进行了规定。对日常信息办公软件、应用软件等的安装使用,主要是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业务工作应用软件,均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规定,严格进行操作管理。

三是,结合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保密规定和程序,初步建立了《永胜县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对信息公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等公开发布信息保密审查机制、程序进行了规范,完善相关信息审批备案和日常记录。

(三)等级保护与风险评估。

1、计算机及网络经过检查,已安装了防火墙,同时配置安装了专业杀毒软件,加强了在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并按县委保密局的要求,在主要的计算机上统一粘贴了“非涉密计算机严禁处理涉密信息”的标识,杜绝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的混用。

加强安全监管。我单位使用的计算机都为非涉密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工作,没有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情况。目前,网络运行良好,安全防范措施和设备运行良好,没有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信息,未在网上存储、传输国家秘密信息,未发生过失密、泄密现象。

3、密码技术防范方面。我单位的相关信息还达不到涉密信息系统等级,目前还没有使用密码技术防护措施。

(四)应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1、应急响应机制建设上,根据相关要求,建立了信息安全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县社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县信息化办公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相关问题。目前,还没有应急响应方案。

2、对非涉密的相关重要工作信息实行光盘备份,以防范计算机系统故障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3、目前,我社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还没有明确应急技术支援队伍,主要由县社办公室根据工作中的问题向县信息办及时报告咨询解决。目前,没有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五)信息技术产品和信息安全产品使用情况。

我单位终端计算机安装的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杀毒软件等信息安全产品,使用360安全卫士等软件,皆为国产产品。公文处理软件具体使用金山软件的wpsoffice系统和microsoftoffice系统。单位使用的工资系统、业务统计报表系统、组织人事统计系统等应用软件均为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供销社统一指定的产品系统。

(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县供销社积极参加全县保密工作会议和县委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信息系统安全知识培训,并专门负责机关的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

2、结中学习,县供销社对全县保密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同时,在日常工作中相关保密、信息安全工作人员也结合《保密工作》杂志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自学,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保密意识。

县供销合作社信息安全工作得到县社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安全相关学习培训材料的征订购买和相关防护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经费均纳入预算,实报实销,为信息安全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信息安全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过安全检查,我单位信息安全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了一些不足,同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行了整改同时提出了进一步整改的措施。

1、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安全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由于本部门工作涉密很少,机关干部对信息安全防范的意识还不高,对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针对这些情况,县社领导已结合传达全县保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作了强调和要求。结合工作开展,今后将继续加强对机关干部的信息系统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设备维护、更新不及时。部分股室计算机的杀毒软件、防护软件没有及时进行更新升级,存在部分漏洞。针对这些问题,办公室已及时对各终端计算机的杀毒软件、防火墙等进行了更新升级,对存在的漏洞进行了修复。今后将对线路、系统等的及时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新升级防护软件。

3、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水平还有待加强。供销社的信息系统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非专业人员,对信息安全的管护水平低,还需要加强专业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安全管理和管护工作的水平。

4、信息安全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部门信息安全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应急预案等还不健全,还要完善信息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以提高机关网络信息工作的运行效率,促进办公秩序的进一步规范,防范风险。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由于很多部门的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均是“半路出家”,非专业人员,没有专业的技能和知识,希望进一步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操作培训,发放一些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材料。

二是,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的信息系统安全教育。通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增强信息系统安全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加强分类指导。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不同,信息安全的级别也不同。希望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对重点信息安全部门和非重点信息安全部门进行分类指导。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分析论文

认真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政策和标准,是增强信息安全、确保系统健康运行的'重要途径和保障.2008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金审”工程二期项目,从立项规划到系统建设的整体阶段,我们一直认真学习和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和标准,为信息安全和系统安全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作者:周德铭作者单位:审计署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刊名:信息网络安全英文刊名:netinfosecurity年,卷(期):2009“”(5)分类号:关键词: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分析论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运营、使用信息系统的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按国家规定对需要实行安全等级保护的各类信息的存储、传输、处理的信息系统进行相应的等级保护,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等级响应和处置的安全保障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存储、传输、处理的语言、文字、声音、图像、数字等资料。

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存储、传输、处理的运行体系。

第五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当遵循分级实施、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的原则;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各类信息的安全性和信息处理的连续性。

信息系统应当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实行同步建设、动态调整、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领导,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必要的资金和技术的保障机制。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国家安全、保密、密码、信息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的责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根据信息系统承载的信息的重要性、业务处理对系统的依赖性以及系统遭到破坏后对经济、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信息系统相应的保护等级。

(五)信息系统承载的信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建设和运行,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为五级保护,由运营单位在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专门机构的专控下进行保护。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自行选定其信息系统相应的保护等级。

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建设单位应当在信息系统规划设计时,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报经审定。

第十条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保护等级,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省、设区的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建立省、市信息系统保护等级专家评审组,并分别组织对关系全省和关系全市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进行审定。申报与审定的具体细则,由省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部门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一条对于包含多个子系统的信息系统,应当根据各子系统的重要程度分别确定保护等级。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安全测评,符合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投入运行或者系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信息系统保护等级选定或者审定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细则由省公安部门制定。

信息系统涉及国家秘密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护责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切实保障信息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日常检测工作制度,加强对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信息的安全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每年对系统的信息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测评,也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测评。

第十六条信息系统发生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当根据事件的可控性、地域影响范围和信息系统遭到破坏的严重程度,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按照省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通信基础网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当按照省有关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依法对运营、使用信息系统的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做好下列工作:

(四)依法查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保密工作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下列工作:

(二)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保护等级的备案;。

(三)依法查处信息泄密、失密事件;。

第十九条密码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对涉及密码管理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查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违反密码管理的行为和事件。

第二十条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做好下列工作:

(二)组织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范;。

(三)组织专家审定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

(五)根据预案规定,组织落实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一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在运营、使用中发生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泄密失密事件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建立信息系统保护等级或者自行选定的保护等级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

逾期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的处二千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未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日常检测工作制度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基础信息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未定期对系统的信息安全状况进行测评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的处二千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经营性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的并处二千元罚款;涉及泄密、失密的,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违反国家和本办法规定审定信息系统保护等级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五)其他应当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在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建成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建立相应的保护等级。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与网络空间安全分析论文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整个社会逐渐步入了信息时代。以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和各类服务正在促进整个社会的转型和质变,信息网络已经超越传统的一些通信媒体,成为了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传播媒介,信息网络在日常生活中应用范围逐渐变广,对维护个人自身权利、促进产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网络信息应用程度的逐步提高,对于保障网络安全的工作也成为网络信息维护工作者的重要任务。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以及网络空间安全,都对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想要保证生产生活中各个方面都能够有相对安全的环境,就需要不断加强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以及网络空间安全管理工作[1]。

档案信息化建设安全问题分析论文

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是高校发展的必然趋势,在高校的人才培养、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制定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对高校档案数字化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高职院校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仍处于落后、低效的状态,因此,探索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具有一定意义。

传统的纸质档案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在提供档案服务利用的过程中只能通过手工档案信息检索,先查找目录再到库房翻阅原始纸质档案进行核对,当借阅者提供的信息不明确时,查阅的'难度也会随之增大。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加工之后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检索,可以极大地提高档案检索的时间,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和准确率。

2、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助于促进校务公开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研究和运用为学校的校务信息公开提供了技术保障,学校在进行数字化校园建设的过程中,在学校网站的主页上设立档案专题网页,公布校务相关信息。此外,高职院校综合档案室可以依托互联网技术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实现校内各职能部门、院系与档案室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1、设施设备层面。

高职院校一般在教学、科研方面投入较多经费,对档案管理方面的经费投入较少,导致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经费非常有限,影响了硬件和软件设备购置,部分学校甚至没有档案管理软件,导致档案无法及时归档,依然采用纸质档案存档、人工做检索目录、查档的现象,影响了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效能。

2、管理模式层面。

高职院校档案管理职责不明确,档案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同时由于某些资料形成周期较长,涉及部门较多,材料收集较为困难,导致部分资料不能及时归档,使得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散落在材料的形成部门,没有专人整理,造成档案损坏或者遗失。

3、人员层面。

目前由于高职院校领导对档案重视程度不高,对档案队伍建设不够重视,所以出现了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无法满足档案信息化建设要求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思想上将档案管理作为档案工作的核心,未能意识到档案信息的利用对学校的发展及教科研方面所起到的决策性作用。另一方面,档案工作人员在统计分析、信息化设备、软件、硬件操作和使用方面的技能相对缺乏,对纸质文件信息电子化上传,日常的系统维护等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工作不能胜任,制约了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

1、完善设施设备。

首先要加强高职院校在档案方面的经费投入,配备性能较好的系统硬件、软件及维护服务,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良好支持。其次,加快纸质档案数字化的进程,编制电子目录和检索工具,同时做好各类存储设备之间的对接,通过平台的对接实现档案信息的互补与资源共享。

2、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体制。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档案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制度,使档案信息精准、规范,实现资源共享。首先要制定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建立统一标准的数据库,对分类、编号、案卷目录等实行统一的标准设置,整合现有的档案信息资源,实现网上档案信息的生成和归档。其次,按照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对综合档案室进行数字化建设,建立标准、规范的档案管理体系,推进综合档案室的数字化进程。

3、加强档案人才的队伍建设。

高职院校应基于互联网时代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特征,满足用户需求,建立一支适应时代发展的档案人才队伍。档案工作人员不仅要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掌握档案管理方面的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还应了解历史、古汉语等方面与档案管理有关的知识。为跟上档案信息化的发展步伐,档案工作人员要懂得计算机、数据库、英语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或与档案有关的讲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努力建设一支具备专业知识与技能、掌握现代化管理方法,适应档案数字化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档案人才队伍。

四、结语。

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对高职院校的档案资源进行了创新性的利用,加强了档案工作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中的参考价值,提高了档案工作的效率。档案信息化建设不仅需要学校给予设施设备当面的支持,更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体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信息化技术的档案人才队伍,才能更有效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加快高职院校的档案信息化建设。

参考文献:

[1]耿亚楠。档案管理创新与服务模式研究[j]。办公室业务,(9):59。

[2]黄昆,邓芳。高职院校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需求及实现途径[j]。科技视界,(34):222―258。

[3]焦江福,唐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探索――以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黑龙江史志,(3):84―85。

物联网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的研究论文

车联网为什么值得大家关注呢?首先这是一个潮流,其次车联网和物联网一样,发展起来很快。但是两者又不一样,不能把车单纯看成一个物,因为在物联网,我们往往会偏重一些小的比较简单的东西,车太复杂人也包含在里面,所以整个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我们建议不把车联网放在物联网信息安全里面。物联网的操作系统是嵌入式的,而车联网的操作系统归到智能终端的领域里,所以车联网应该与物联网是不同的层次。

一、车联网是走向自动驾驶的必然道路。

谈在到和自动驾驶的关系,我们认为车联网是走向自动驾驶的必然的道路,因为自动驾驶有一个很艰巨的任务,在无人驾驶发展的过程中车联网是必要的阶段,可以不断地增强信息技术对驾驶的辅助,自动化的程度越来越高。

我们看到汽车行业确实在发生变化,和信息领域有关的变化,首先是软件。在汽车里面,软件的复杂程度已经越来越大了,过去很简单,有一些小的控制软件,但汽车很庞大,它的软件、操作系统非常复杂。同时我们想到了互联互通的要求,在互联互通的时代,汽车要联网,物体要联网,人要联网,所以车联网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这样就有新的问题产生了,就是安全的问题。汽车出问题了,出事故了,我们认为安全是safty,现在是信息技术的安全是security。过去我们汽车技术不好,会驾驶事故,而现在出了事故就不是传统的安全而是信息领域对抗情况下的安全。所以对我们来说提出了一些新的挑战。

我们看到车载电脑的时代已经来临。过去计算技术的控制,例如有刹车的控制,气囊的控制,现在我们的计算机车载电脑是一个联网的电脑,很复杂的系统。所以计算机的功能越来越多地进入了汽车里面,所以我们要看到是一个复杂的计算系统。是不是豪华汽车才是呢?根据统计,不久后几乎全部的汽车都将走向同样的发展方向。而且我们往往会片面地认为车载电脑就是车里的音像系统,听听广播和路况,看一些视频之类的,或者是通信。这是不对的,这只是一个很小部分的,应该更多的是整个车载联网系统,是驾驶和自动控制的系统,所以应该看的更远一点。

车载电脑很多人说是平板电脑呢,事实上不是那么简单。因为车载电脑和平板电脑有很大的区别,在某种意义上要复杂很多。平板电脑更多是要娱乐,但车载电脑很重要的是整个车的`控制,比如说自动驾驶,整个功能都由车载电脑来承担。所以娱乐仅仅是一个很小的部分。平板电脑是不一样的,这是个人的消费品。那么,车载电脑是不是和手机可以等同呢?我想也不太可能,把所有的信息放在里面,个人信息就在汽车的屏幕上显示出来也不太现实,所以在使用各方面跟平板电脑有很大的差别。

从软件的角度来看,汽车这样一个车载电脑或者是车联网的电脑还是不太一样的,首先有大量汽车的设备,整个汽车的构件也会通过电脑连在一起,同时有一些功能有很大的差别。此外,易用性很重要,要做到很好用,有的时候宁可做得少而精。最后我们要考虑成本、可靠性、安全性、易用性,这都是很大的问题。特别是要很好地把它们组合起来,面面俱到但要特别注意可靠性的问题。手机故障了重启了或许还可以用,但车停机重启这个责任谁来负,因此有很大的技术挑战。

应用场景也很不一样,过去平板电脑、手机用的那些app不一定都需要在汽车里用,主要还是导航的功能、控制的功能、信息的交付的功能。此外,易用性有特殊的要求,人在开车的时候不能看着屏幕而出事故,汽车app使用的控制方法一定要和平板不一样,人基本上不能离开方向盘,必须要全神贯注,不能看屏幕很长的时间。

二、建立产业联盟助力中国车联网发展。

智能城市非常重要,而汽车对智能城市和交通来也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在智能城市的设计中,汽车车载网络起着重大作用。汽车车联网应该是通向驾驶汽车的必由之路,我们可逐步摆脱驾驶这种枯燥、繁琐的任务,使之代替人的劳动。今后我们还希望通过车联网使得城市的交通更加通畅,使得我们的驾驶更加安全。

这里又不免会谈到车载电脑的要求,一方面要求保障汽车能安全地连接到英特网上,另外是操作系统,这已经不是过去汽车单独的部件控制。现在在车联网的时代,汽车非常地复杂且需要联网,对它的技术平台和操作系统我们也提出了非常重要的要求。我们希望汽车行业今后提供更多的选择,我们也希望通过各种新的合作开辟新的领域。

在此,我们特别强调了安全。这个安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安全,而是网络和信息时代的安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使用的车联网的芯片、软件等也好尽可能是国产的,因为这种安全都是在对抗环境下的安全,有攻方、守方,所以对我们芯片和软件的核心部件都需要特别高的要求。我们希望中国在操作系统方面提供自主可控的国产的操作系统,这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同时中国有巨大的市场,也给我们很大的发展的机会。

中国有十多亿人,每个人大概平均来讲有几个智能终端。所以我们认为中国的智能终端以10亿量计,很快会突破百亿。这样我们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通过操作系统能够知道这个终端主要的信息、身份、喜好等,所以如果谁掌握了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实际上很容易取得非常大的数据,谁掌握了大数据以后,整个经济社会的活动都可以预测。因此,没有智能终端操作系统,那么要保障信息安全、网络安全恐怕是很困难的。

包括车联网在内,所有的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在云计算下,会产生大量数据,这些数据是非常有价值的,是经济社会的第一手材料,所以我们要保障数据的安全和网络安全,我们要把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做出来,可惜中国目前来讲基本上没有。企业势力、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另外过去附加层面上也没有很好地做顶层设计,没有很好的形成国家意识,各自为政。

未来我们希望做一些产业联盟的方式,从产业创新来整合资源,这样我们可以借鉴民间资本来做。我们希望学习苹果、安卓、微软,它们现在都有应用商店,可以更好发动全社会开放应用,完善生态系统,而不是仅靠一家公司。

我们希望用产业激进来营造系统,产业激进的方式可以更好发挥产业资源配置,最后我们希望不久的将来,中国的公司能够积极的发展,能够推出新的产品来。

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与网络空间安全分析论文

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发展,大部分的企业或机关单位都组建了内部局域网,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传递快速有效,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内网已成为企事业单位日常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内网中一般会有大量的保密数据文件和信息通过网络进行传递。例如政府、军队或军工单位内具有一定密级的文件、文档、设计图纸等;设计院所的图纸和设计图库等;研发型企业的设计方案、源代码和图纸等数字知识产权;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数据等,都是保密数据信息。如何对这些保密数据信息进行全方位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随着技术的发展,网络让信息的获取、共享和传播更加方便,同时内部局域网开放共享的特点,使得分布在各台主机中的重要信息资源处于一种高风险的状态,很容易受到来自系统内部和外部的非法访问。防火墙、入侵检测、网络隔离装置等网络安全保护对于防止外部入侵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对于内部泄密显得无可奈何,内部人员的非法窃密事件逐渐增多。据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调查,信息安全的现实威胁也主要为内部信息泄露和内部人员犯罪,而非病毒和外来黑客引起。根据对内网具体情况的总结分析,来自内部的安全威胁(见图1)主要有4类:a.窃取者将自己的计算机非法接入内网或者非法直接链接计算机终端,窃取内网重要数据;b.窃取者直接利用局域网中的某一台主机,通过网络攻击或欺骗的手段,非法取得其他主机甚至是某台服务器的重要数据;c.内部员工将只允许在局域网内部使用的数据通过磁盘复制、打印、非法拨号外联等手段泄漏到外部;d.内部人员窃取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非法进入重要的系统和应用服务器获取内部重要数据。在网络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快速交换的同时,如何加强网络内部的安全,防止企事业单位的关键数据从网络中泄漏出去,是网络安全领域内一个主要的发展方向。

为了解决内网安全问题,市场上也出现了诸多的内网信息安全产品,主要分为三类。

1.监控与审计系统。

现有各厂商的监控与审计系统一般都由三部分组成:客户端、服务器。其中,客户端安装在受控的计算机终端,用来收集数据信息,并执行来自服务器模块的指令;服务器端一般安装在内网中一台具有高性能cpu和大容量内存的用作服务器的计算机上,存储和管理所有客户端计算机数据;系统安全管理员可以登录到服务器端管理各类审计功能模块,并制定各种安全策略。客户端根据控制端下发的安全策略,对受控主机进行相应的监控,并将相应的信息上传至服务器。它能够获取受控主机的信息资料,对各类输入输出端口如usb、软驱、光驱、网卡、串/并口、调制解调器、红外通信等进行控制与监控,也可以对各类应用程序进行监控,防止终端计算机非法接入、非法外联,对文件操作等行为进行审计。

这类产品提供了一定的安全控制功能,但由于其重点是按照安全策略进行记录和审计,属于事后审计产品,因此并不能很好地阻止单位信息泄密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泄密事件发生,损失已经造成,所以这类产品的安全作用有一定的局限性。

2.文档加密系统。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论文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网络时代已如期而至,伴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被广泛运用,人们的生活便捷性大大提高。在大数据时代,网络购物学习和交流不断进行,个人信息数据安全面临严峻的考验,信息泄露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必须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工作,防止人们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受到不法分子侵害。

大数据在本质上是一种电子数据,它具有自身独特的特性。首先,数据处理规模大。现今社会,全球每天产生的数据就已经达到4.5eb,这个数字仍然以惊人的速度高速增长。其次,数据信息快速化。信息产生的速度常常比数量更加重要,通过手机定位数据可以计算出一个商场当天的客流量,从而推断出该商家的当天营业额。最后,数据信息具有多样性。大数据的形态多样,包括了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此外,现代互联网应用呈现出非结构化数据大幅增长的特点,来源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各种信息、应用更新、社交网络的图片、传感器读取的信息、手机的定位等,而且不少信息来源的重要方式都是新近才出现的。

1.个人隐私安全风险增大。网络的浩瀚性意味着数据来源更加宽泛和多元,监控摄像头、交互平台、移动电话、电子档案、数据库等,大量的信息堆积,必然给个人的信息安全带来影响和破坏,增大了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可能。

2.大数据成为了网络攻击的主要目标。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能够反馈出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信息的含金量不断提升,带来的丰厚利润不言而喻,因此遭到攻击和盗取的概率也就越大。同时,大数据的窃取能够是不法分子获得大量相关信息,一次获取,多重效益,必然让*客垂涎欲滴。

3.不法分子利用大数据精确攻击。大数据对于企业来说是财富是影响,对于不法分子来说同样是金钱是价值。不法分子在获取大数据的同时,也会反其道而行之,利用大数据来检索、定位,为新一轮的攻击盗取提供更加快捷的技术手段和方式。为了提升攻击的效率和质量,*客往往会尽最大可能的收集包括社交平台、微博微信、通话记录、电子邮件、消费记录等信息,并加以归档整理,方便下次调用,提高攻击的精确性和时效性。

1.加强舆论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国家网络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对网络用户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对个人信息安全的认识和重视,树立公民保护个人信息、尊重他人个人信息的理念。个人在信息保护上是第一责任人,负有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当然义务。个人在进行网络行为时,尽量避免个人信息的泄露。同时,加强对个人电脑的安全防护,安装并及时升级杀毒软件与防火墙,提高个人上网设备的安全性能。

2.建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虽然有所涉及,但这些规定都还只是零散地分布在各个法律之中,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而且没有一部明确保护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律。立法保护个人信息,不仅突出了公民的信息自由权,彰显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回应了和谐社会权利有序化的诉求。同时还可保护网上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促使网络运营有序化,推动全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

3.完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技术措施。在互联网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泄露主要是由*客等机构外部人员获取和网络传输过程中的问题造成的,因此要加强软硬件的技术保障,从而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在硬件方面主要通过安装防病毒硬盘等硬件设施进行保护。在软件方面主要通过个人隐私安全平台、加密软件、数据备份软件、自动删除个人资料软件等保护措施。针对网络上的个人信息易泄露的问题,网络营运商除了应向用户提供提示信息,还应该使用各种安全技术来保护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不法分子侵害。

4.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与防范机制。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不仅要依靠法律,更需要网络主体从业人员的道德意识以及自律意识。加强网络道德建设,用道德标准约束人们在网络上的行为,要让网络道德成为人们在网络中实施行为时的一个标准。对网络运营商而言,除了要对网络从业人员进行道德教育并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外。

许多网络运营企业掌握着客户大量的个人信息,如果没有很好的防范机制就很容易造成信息的丢失。无论是电信运营商、电子商务企业,还是信息安全企业都需要对外来的技术攻击加以防范。因此,企业必须加强自我约束力,提高保护客户信息的意识,同时提高技术手段,完善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梳理和完善,建立健全侵犯用户个人信息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规范,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和保护机制、问题处理机制、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等。对侵犯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要做到迅速和准确处理。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极大地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大数据在各行各业中的运用,使我们精确地了解到过去通过抽样调查很难了解的许多东西,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了这个社会,从而更进一步改善这个社会。我们不应该否认大数据带来的益处,同样我们应该使这种益处最大化。但大数据带来的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威胁我们也应该有着充分的认识。保护个人信息不仅是对社会每个成员的保护,更是对国家安全以及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保护。

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与网络空间安全分析论文

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发展,大部分的企业或机关单位都组建了内部局域网,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传递快速有效,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内网已成为企事业单位日常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内网中一般会有大量的保密数据文件和信息通过网络进行传递。例如政府、军队或军工单位内具有一定密级的文件、文档、设计图纸等;设计院所的图纸和设计图库等;研发型企业的设计方案、源代码和图纸等数字知识产权;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数据等,都是保密数据信息。如何对这些保密数据信息进行全方位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随着技术的发展,网络让信息的获取、共享和传播更加方便,同时内部局域网开放共享的特点,使得分布在各台主机中的重要信息资源处于一种高风险的状态,很容易受到来自系统内部和外部的非法访问。防火墙、入侵检测、网络隔离装置等网络安全保护对于防止外部入侵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对于内部泄密显得无可奈何,内部人员的非法窃密事件逐渐增多。据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调查,信息安全的现实威胁也主要为内部信息泄露和内部人员犯罪,而非病毒和外来黑客引起。根据对内网具体情况的总结分析,来自内部的安全威胁(见图1)主要有4类:a.窃取者将自己的计算机非法接入内网或者非法直接链接计算机终端,窃取内网重要数据;b.窃取者直接利用局域网中的某一台主机,通过网络攻击或欺骗的手段,非法取得其他主机甚至是某台服务器的重要数据;c.内部员工将只允许在局域网内部使用的数据通过磁盘复制、打印、非法拨号外联等手段泄漏到外部;d.内部人员窃取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非法进入重要的系统和应用服务器获取内部重要数据。在网络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快速交换的同时,如何加强网络内部的安全,防止企事业单位的关键数据从网络中泄漏出去,是网络安全领域内一个主要的发展方向。

为了解决内网安全问题,市场上也出现了诸多的内网信息安全产品,主要分为三类。

1.监控与审计系统。

现有各厂商的监控与审计系统一般都由三部分组成:客户端、服务器。其中,客户端安装在受控的计算机终端,用来收集数据信息,并执行来自服务器模块的指令;服务器端一般安装在内网中一台具有高性能cpu和大容量内存的用作服务器的计算机上,存储和管理所有客户端计算机数据;系统安全管理员可以登录到服务器端管理各类审计功能模块,并制定各种安全策略。客户端根据控制端下发的安全策略,对受控主机进行相应的监控,并将相应的信息上传至服务器。它能够获取受控主机的信息资料,对各类输入输出端口如usb、软驱、光驱、网卡、串/并口、调制解调器、红外通信等进行控制与监控,也可以对各类应用程序进行监控,防止终端计算机非法接入、非法外联,对文件操作等行为进行审计。

这类产品提供了一定的安全控制功能,但由于其重点是按照安全策略进行记录和审计,属于事后审计产品,因此并不能很好地阻止单位信息泄密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泄密事件发生,损失已经造成,所以这类产品的安全作用有一定的局限性。

2.文档加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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