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棒的偶像大全(16篇)

时间:2023-12-10 19:21:38 作者:碧墨

优秀作文不仅仅是语言的好坏,更重要的是思想的深度和观点的独特性。探索优秀作文的奥秘,我们可以从这些范文中找到一些启发和技巧。

我最崇拜的偶像淘气包埃米尔作文

这是一个星期四,埃米尔一家正在吃晚饭,他们吃的是土豆丝饼糊糊,埃米尔和小伊达吃得很开心。他们吃完饭后,妈妈去厨房帮丽娜洗碗。埃米尔和小伊达跑去外边玩“点肚皮”游戏,他们一会跑到院子门后,一会跑到窗子下边,他们玩得多开心呀。就在埃米尔刚从窗子底下到小伊达的肚子上点了一下肚皮,跑到院子门口的时候。是的,他十分相信自己的眼睛,门外有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在观察埃米尔的`家,当那个人发现埃米尔正在看着他,立刻装作正在吹口哨,迈着踱步走了。但是,他这个笨小偷,他不知道埃米尔是最聪明的孩子,当然,埃米尔已经计划今天晚上用陷阱捕捉那个笨小偷了。

第二天早上,爸爸看见了那个小偷和牌子,他一下子反应过来,把妈妈、阿尔弗兰德、丽娜叫起来,他们齐心协力把小偷送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一脸诧异的说:“这个小偷是谁抓的?”“你看牌子呀,”“埃米尔,是你家的孩子?”“是的。”经过警察的审问,小偷交代出了以前犯罪的经历。警察对埃米尔说:“你得了勇士勋章,奖励八十克朗。”埃米尔的爸爸嫉妒地叫起来:“八十克朗,我可以买一头牛了!”

回到家后,丽娜在嘴里嘀咕着:“看来这孩子也不这么坏。”“我也认为。”妈妈说。但不管怎么说,埃米尔已经存了一百三十克朗啦!

为了我最爱的偶像初中生作文

许多人应该都认为我是个书迷,其实我也是个资质不浅的影迷。

受姐姐的影响,我格外爱看外国大片。

最近一段时间风靡全球的《美国队长》和《x战警?天启》大家应该都知道吧,我可一直在求我妈带我去看,妈妈本来是不想去的,但看我这么哭天抢地的,就带我去了。

我还有影迷的一大特点——疯狂崇拜。我“看”上了哪一个大咖表演的角色,我就会近乎疯狂追捧他。前一段时间,我“爱”上了黑寡妇。不但因为她很漂亮,还因为她在影片中展现出了非同凡响的身手,三拳两脚就打趴了一个彪形大汉。我天天看着床头柜上她的照片,感觉心里暖暖的。对于新的一天都更有力量了。这也是影迷的一个神奇的地方:偶像会给他带来积极向上的力量。

我是一个小影迷,我很自豪。我爱电影带给我的乐趣,到给我的力量。我想,以后我也要在电影方面走出一片自己的小天地。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

寒假里,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书中主要写了东汉末年,诸侯争霸的故事。《三国演义》中描写了许多历史人物,像刘备、关羽、张飞、赵云、诸葛亮、周瑜等等。但其中我最崇拜的要数诸葛亮了。

诸葛亮聪明过人,足智多谋。他辅佐刘备打了许许多多。

的胜仗,尤其是赤壁之战中“草船借箭”和“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故事,在中国更是家喻户晓。

诸葛亮博览群书,博学多才。他舌战群儒,面对刁难,

诸葛亮不慌不忙,把群儒驳得哑口无言。

诸葛亮为人真诚,忠于刘备。即使刘备死后,无能的刘禅做了皇帝,诸葛亮依然忠心耿耿,不离不弃,虽然最后失败了,但他的忠诚让人感动。

诸葛亮是我偶像,我崇拜他,我要向他学习,多读书,多积累知识,让自己成为博学多才的人。

我最崇拜的偶像淘气包埃米尔作文

今天,我读完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它主要讲述的是住在卡特胡尔庄园的淘气包埃米尔怎样淘气的故事,故事好玩的让我呵呵直笑。

埃米尔他特别淘气,喜欢把帽子说成“猫子”,把“枪”说成“墙”。晚上带着帽子才能睡着。他把他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上,为的只是让她看到远处,这可把来访的客人吓了一跳!他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只是因为没地方放青蛙。还不小心把爸爸关进茅厕!有一次,爸爸刚被他放的老鼠夹子夹住了脚指,痛的哇哇大叫的时候,他突然想给爸爸喝猪血,可是失手将猪血倒在爸爸的头上了。因此爸爸生气的让他在木工房里反省,他只好雕100个木头老人儿,每淘气一次,他就会雕一个木头老人儿。虽然他有点淘气,但是他勇敢,抓住了经常作案的小偷,但是他有正义感,照顾可怜的孤寡老人,让他们吃上一回大餐,但是他善良,在大雪天独自一人背家里的长工去看病。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这就是埃米尔,永远的淘气包,永远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寒假里的一天,妈妈拿出一个精致的礼物盒,神秘地问:“猜猜里面是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接过礼物盒,打开后发现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本《淘气包埃米尔》。于是,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在格林伦的笔下,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的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他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又是那么富有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猪—小可怜儿。

时,烟花棒“刺啦”地一响,立刻冒出了火星,我吓得手一打颤,烟花棒差点儿掉到地上。我看着妹妹小燕子似的在广场上拿着烟花棒四处飞舞,我只能苦笑一下。虽然我知道,放烟花要谨慎,但也不用怕成这样。比起书中的埃米尔,他小小年纪就能帮助大人捉盗贼,那需要足够的胆量,我却连放烟花都不敢。我要向埃米尔学习,学习他的勇敢。

埃米尔就是埃米尔,总是戴着“猫子”扛着“墙”,一年到头淘气、闯祸,拥有勇气、正义感和善良,他永远都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淘气包埃米尔》是一本很幽默很搞笑的书,每当我不开心时,都会拿起这本书看。

读完了这本书,我情不自禁的想起了我一起做的那些搞笑的事情。

有一次,我要捉弄妈妈,想了许多办法都不行,我继续想”有了,把客厅拖得湿湿的,来了让妈妈摔一跤,呵呵,好戏就要开始了。于是,我赶紧把地上倒满了水,呵呵,我自己差点都摔了一跤呢!我又想了想,妈妈一定会骂我的,有了,我把电脑打开,在里面查了一些鬼叫声,等妈妈一开门先摔倒,在听一些鬼叫声,妈妈一定吓得说不出话。妈妈开门,先换鞋,然后在走去厨房做饭,妈妈在走时,摔了一跤,我哈哈大笑,妈妈看见我笑了,又走来,准备有批评我,我赶紧把电脑里的声音打开,妈妈准备有说话,可是她听到了鬼叫声,吓得坐在了床上,我真的很高兴,恶作剧成功了。“哈哈哈哈哈……”

恶作剧真的很好玩,我喜欢恶作剧,但是,我更喜欢埃米尔。

或许你听说过中国著名淘气包马小跳,但是你不一定知道瑞典著名的淘气包埃米尔吧?埃米尔可比淘气包淘气上千倍,甚至是上万倍!他曾经把妹妹当国旗升起来;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骑着马闯进市长的生日会,点燃烟花吓坏了所有人……埃米尔一年到头闯祸的次数比一年的天数还多。

但无论埃米尔如何淘气,他的妈妈永远都认为埃米尔是善良的,没有恶意。他的母亲总是有自己的看法,从来都不去在乎别人所谓善意的“劝告”,也不去理会别人的嘲笑,有时会悄悄地把埃米尔所做的淘气“罪行”掩盖掉,偶尔也会和不喜欢埃米尔的爸爸起冲突!(埃米尔爸爸是死也不相信埃米尔能成为社区主席)“埃米尔,快快!快到木工房去,否则你又要挨打了!”在所有人看来,埃米尔的妈妈就是“护犊”情深!可实际上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一个懂得“护犊”的母亲,埃米尔长大后才成了伦纳贝亚村最有出息的男人!

真希望天底下的父母都能像埃米尔妈妈那样宽容与智慧,能理解并相信自己的孩子!

你是一个像淘气包埃米尔一样的坏小子吗?你也像埃米尔一样干过举世闻名的调皮事迹吗?

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是一位任性、脾气倔强的人。他长着一双水灵灵的蓝色的眼睛,红彤彤的圆脸蛋,卷着的棕色短发,一切都给人听话的印象。但你可别忘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有一次新年来临之际,埃米尔因为好奇爬上了礼炮台,结果一不小心把它点燃了,最后飞到自家餐桌上,把妈妈吓得胆战心惊,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他也有聪明的时候。有一次他们全家去赶集,埃米尔很想买好吃的,可是兜里没钱,怎么办呢?埃米尔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站在路边,把帽子放在地上,然后单手倒立。行人立刻被他吸引过来,争先恐后地往帽子里投钱。就这样,埃米尔开开心心地玩了一整天。

他还把头伸进了汤罐子里,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了旗杆上,把猪血扣到了爸爸的头上,把妹妹的脸涂成蓝色,把青蛙放到了咖啡篮子里,把爸爸锁进了茅厕里。他也做过许多好事,给敬老院的老人们念报纸,把生病的哥哥送到了医院,因此他的淘气也被人们所原谅。

我最崇拜的偶像淘气包埃米尔作文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十分淘气的小男孩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到有趣的是,埃米尔家有一些老鼠,埃米尔想要抓到老鼠,便把老鼠夹放到爸爸常坐的椅子那里,因为他害怕如果老鼠肚子饿了,会去吃他爸爸的大脚趾!结果,可想而知……他爸爸正坐在椅子上好好享受早晨的美妙时光时,“啊!!!!”大脚趾上一阵一阵的痛,使他的爸爸痛呼起来。埃米尔的妈妈知道埃米尔又闯祸了,所以埃米尔的妈妈赶紧让埃米尔进木工房。“埃米尔,快快!快到木工房去,否则你又要挨打了!”“我要‘俄的墙’,‘俄的猫子’。”此时的埃米尔迅速地拿上了他的“猫子”还有“墙”,快速地跑进木工房,并把木工房的门锁上,躲在里头,开始削木头小老头,埃米尔可会削木头小老头了,因为他每次闯祸就要削一个木头小老头!他在心里,有点埋怨爸爸,他想:“哼!我不过是想帮忙捉老鼠嘛!至于这样吗?”他恨恨地削着木头小老头,他把木头小老头削好了,然后他把木头小老头放在架子上,又数了数架子上面的木头小老头,一共有96个了。他又想:“哈哈!我快要有100个木头小老头了!到时候,我要开个庆祝会庆祝庆祝!”埃米尔高兴得不得了,开始拟定“宾客名单”:就是阿尔弗雷德和他自己。

寒假中,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书中描绘了一位叫埃米尔的五岁小男孩。他非常淘气,经常闯祸,但也常常带给人们欢笑。

伊达,一个三岁小女孩,埃米尔的妹妹。他非常喜欢他的妹妹。大多数人都喜欢伊达,讨厌埃米尔。伊达非常可爱,像一个小天使。

接下来是他的妈妈。他妈妈很喜爱两个孩子,对他俩的爱分不出高低。总之,她就是很喜爱埃米尔和伊达,也总很偏袒他们。

埃米尔的爸爸,一个教会执事。有点小气,他不是很喜欢埃米尔,甚至有点讨厌埃米尔,有几次还想害埃米尔,总是说埃米尔坏话,生怕别人不知道埃米尔很坏。

长工阿尔弗雷德,他不和别人一样,讨厌埃米尔。相反,他非常喜欢艾米尔,埃米尔除了喜欢妹妹伊达外,最喜欢的就是阿尔弗雷德了,他经常和阿尔弗雷德说的一句是:“在这里,就我和你,对吗?”阿尔弗雷德就会说:“对,在这里,就我和你。”

埃米尔虽然经常闯祸,但有时干的都是一些好事。

埃米尔很会赚钱,很有做生意的天赋。

有一次他做了一件非常伟大的事:冒着生命危险和鹅毛大雪把阿尔弗雷德送去看医生,自己也快撑不住了还坚持。功夫不负有心人,埃米尔终于把阿尔弗雷德送到了目的地。所有人都夸他,没再说他的坏话。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被感动了。原来,每个孩子心灵都很善良,即使他很调皮,但在心灵深处,也有善良的一面。我们应该善待他人,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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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崇拜的一位偶像作文:要红就要红一辈子

你有没有喜欢的明星?肯定有,要是问到你们,你们也许会说:“鹿晗、薛之谦、吴亦凡、李晨……”要是会问到我,我会选择薛之谦。

薛之谦,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他长得很帅,歌唱得也好听,其中,代表作有《演员》《丑八怪》《绅士》《动物世界》……很多很多。

可是,他不仅只会唱歌、耍帅、说段子,更重要的他在生活中坚强不屈、死里逃生的事情更让我感动!

薛之谦是靠《演员》这首歌而红遍大江南北,在此之前他也创作过许多歌曲,但都没有被大家记住。多年前,薛之谦创作了第一首歌《认真的雪》,他想让唱片公司帮他出歌都被拒绝了,但这次挫折并没有摧垮他,他屡败屡战,屡战屡败,几乎都没有成功过,但是他还是没有放弃,有个信念一直支撑着他。多年后的一天,薛之谦创作的歌曲《演员》被唱片公司收取了,继而在网上被翻唱而一夜走红。接下来他的其他歌曲也接二连三地红了,因此薛之谦也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可是在这样一个光鲜亮丽的明星背后他也经历过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

薛之谦在泰国工作期间一场车祸向他袭来当一辆大货车撞向自己的时候他睁大了眼睛面对死神的来临他又闭上了眼睛好在白色天使驱赶了死神薛之谦多处受伤逐渐昏迷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手术台上他的身体被打了麻药他没有知觉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被推出手术室。终于他和死神擦肩而过他打败了死神。当死里逃生的薛之谦回到中国时已经不怎么知名了他的名气被埋在了深深的大雪之中就是被“雪藏”了。但是他还是没有放弃他做起了服装店和火锅店的生意。所有的收入只为“养歌”命运就像和他开玩笑似的一时很难找到合意的经纪公司也当不了大明星了他只能努力赚钱努力“养歌”。他始终不会放弃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因为唱歌是他的生命。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之后的这段日子里薛之谦凭借着自己的不懈努力和乐观心态一炮打响,专辑一张接着一张地发行,他成了华语乐坛中一颗闪亮的星星。

这就是我喜欢的明星薛之谦,我喜欢听他的歌,我喜欢他也因为他是一个坚强不屈的人,他可以把自己所有一切投入到歌唱事业的人,我喜欢他也因为他坚信的一句话“要红就要红一辈子”。

老师点评:相信部分家长读了你的文章之后,会改变自己的认知。因为他们发现自己的孩子追星时,会有许多担忧。其实,就像你笔下的薛之谦,他的故事本身有着多么强大的正能量呀!相信你日后也会像他一样,不仅会红而且“要红就要红一辈子”!

作者|外国语五(2)班许浙豪。

我最崇拜的一位偶像作文:要红就要红一辈子

寒冷的冬风,吹开了我的记忆,回忆起了以前充满快乐的童年,回忆起了伙伴们一起说笑的情景。

思绪慢慢打开到春天。一次音乐课上,同学们拿着音乐书,准备上课。可我翻遍了书包也没找到音乐书。我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心想:音乐老师可是全校出了名的`严厉,这回我惨了。就在这时候一只胖乎乎的小手向我伸来,手里拿着一本音乐书。我抬头一看是我的好朋友---郭宇鹏。他微笑着对我说:“这本书借你了我不怕挨批。”顿时我愣在了那里,就像无边无际的沙漠中突然找到了一股清泉,激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时我的脚下好像踩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原来是我的音乐书。虽然这次真没有借我而我带了,但是我也感动不已。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朋友的一句话像春天一样温暖了我的心。

思绪慢慢打开到了夏天。我和朋友正在学校的操场上玩,发现天空乌云密布,可以看出云很厚。郭宇鹏很自信地对我说,今天肯定下雨,为此她还带了伞。我满不在乎地说,今天是阴天,天气预报都报了。就这样我一句他一句我俩争吵了起来。最后他说:走着瞧。看谁说的对。到了放学时间,我一出校门就被吓到了,瓢泼大雨哗哗地下着,雨实在太大了,我边跑边说:“真是天有不测风云呀!”不巧的事发生了,妈妈竟然出门晚了,再加上下雨,路上的车堵得厉害,让我等一等。天哪,到哪躲呀。没办法我东躲西藏的,怎么能躲过雨呀!突然雨溜走了,我向天上一看,呀,是一把伞,原来是他为我撑起一把伞---郭宇鹏。我的眼睛湿润了。我们互相搂着肩,唱着歌等着我妈妈的到来。那熟悉的车牌号终于出现了,我上了车,感激的向他挥着手,他转身向家走去,我突然看见他的后背湿了一大片,而我一滴雨水都没有沾到。

思绪慢慢打开到了秋天。我和他在校园的草丛里抓蟋蟀。刚开始我们各抓各的,弄了半天,都没有一点收获。,我们俩还头撞在了一起。我说:“蟋蟀太聪明了,咱俩合作吧。”他点了点头。我瞄准了机会,俩脚一蹬双手一落地就合上了。我打开手掌一看没有。当蟋蟀逃过这一截,刚一落地,郭宇鹏已经早等待多时了,蟋蟀他跑不了了。哈哈!我们终于抓到它了,我们合作更加顺手了,一连抓了好几只。但是我们很开心的跟蟋蟀玩一会就把它放了。可这美好的时光却成了记忆里最美好的果实。

思绪慢慢打开到了冬天。我和郭宇鹏在小区下面打雪仗。我们各自准备五分钟。我们的阵地都在车后面,我做了好几十个雪球,但好像不太结实,而他精益求精地做了十几个雪球,开始了我把雪球往外一扔,好家伙,全散了。他的雪球一连打中我三次,我坐在车后面做了一个又大又结实的,瞄准了机会,反击。爆头了,我身上全是雪,可是开心极了。

我忘不了我的小伙伴,他将是我一生的好朋友。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

甩呀甩呀甩大葱,我又一次的在家发了“神经”,不为别的,就为表明我对我的偶像的崇拜。

墨绿色的长发被调皮的扎成了一对马尾,嘴里永远都是一边唱着歌一边嚼着大葱,眼睛大得格外出奇,肩膀上印着火红色的“01”,一件标准的夏季校服穿在身上俨然是一副美少女战士的模样。

可她不是美少女战士,她是一个能为大家带来美好歌声的少女——初音未来。

这是哥哥告诉我的,哥哥是则是听他的同学说的。初音不是人类,她是世界上第一个虚拟偶像,代表着人类对虚拟人格目前的最高成就,说起来有些别扭,反正哥哥是这么说的,我只要知道她是一个很乖巧、很可爱的女生就行了!

初音的歌到现在已经有了140多首,排到了全世界歌手的前100名!哥哥总喜欢发表这个那个的意见。比如初音的弟弟妹妹——镜音双子,在日本和韩国的总排名是84,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排名是2的姐姐初音嚼着葱,和小鸟一起玩。哥哥十分凄惨的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知道,这是曹植的《七步诗》。

永远都长不大的她将时间停留在了16岁,再配上一副可爱的外表,哥哥简直有些抓狂。

哼!花痴!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小学生

偶像,是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所产生的一种心理!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位偶像,我也是。

我的偶像,既不是画家、歌唱家、舞者、作家和演员。那时谁?你猜-。

我的偶像是-老师;记得刚转入初中时,别人总说你长得不好看,但在我眼里,一个人无论长得再难看,只要心灵美就好。

记得那是初一上学期的时候,我到学校门口买饭。由于也帮别人买一份我两只手都用上了,刚好那饭是用泡沫包裹着的,我的手一滑,其中的一份饭就倒在了地上。正当我拿着扫把去清理时,却看到了你,你喝爱的对我说:

“你的饭倒在了地上,中午饭没法吃了吧,我给你钱在去买吧!”说着便从包里拿钱。

我急忙答道;“不用了,我还有钱!”老师“哦”了一声,便离开了,望着你离去的背影,我在心里说:老师,你真美!

还有一次,我们的老师叫几个人去外面默课文(其中有我)正好你来了,我的一个单词always把a一马虎默成了o,你说:

_哦哦,原来写分家了!”虽然我知道这是在作弊,但是也谢谢你,晚上的作业不用翻倍写了!

我的偶像,虽你长得不好,也不是明星,但在我心里你永远是那个最美最闪光的的那个女教师!

我最崇拜的偶像淘气包埃米尔作文

一个名叫埃米尔的男孩子,是一个罕见的淘气包。无论他走到哪里,都要把那个地方弄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可是他并不坏,只不过是生性好动,天真活泼。由于他勇敢善良,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为了帮助别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终于得到人们的谅解和赞扬。

埃米尔生活在瑞典的一个乡村农场里。他大概十一、二岁吧,是一个公认的淘气包。不过林格伦反复在故事里强调,这个淘气包长大后是要做社区委员会主席的。信不信由你。

这个淘气包到底有多淘气?我来说一个数字,反正大人总是只对数字感兴趣。埃米尔每次淘气“犯错误”时,爸爸总是要罚他到木工房里去反省一段时间,而每次呆在木工房时,埃米尔就会雕刻一个木头老头儿,老头儿通常是很愤怒的样子。在接近故事的末尾处,埃米尔搅和了一个盛大的乡间宴会。说起来也没什么,只是把爸爸随手锁在茅房里,将宾客们的套鞋混堆成小山,导致爸爸在别人吃饭的时候卡在茅房窗户上淋雨,而宾客们告别时需要借助微弱的灯光给自己的鞋子配对。因为这次事件,埃米尔在木工房里制作了第184个愤怒的木头小老头儿!一年之内便做出了369个木头小老头儿.

这个淘气包为什么这么淘气呢?读完整个故事我也没有搞清楚。埃米尔是那么善良、勇敢,充满活力。虽然几乎所有的淘气事件都与他有关,但他总是有自己的理由。比如他把头钻进汤罐子拔不出来,只是为了去舔干最后一点儿汤底;而他再次把头钻进汤罐子又拔不出来,只是为了给妹妹演示自己的脑袋是如何弄到罐子里去的。比如他把妹妹挂在旗杆上,当作旗帜升到高高的杆顶,只是因为妹妹强烈要求到上面去看看风景。又比如他把老鼠夹放在桌子底下,不幸夹住了爸爸的脚丫子,只是因为他觉得老鼠经常到桌子底下,在那里成功率会高一些;而他把连夜从河塘里捞来的活龙虾放在爸爸的睡床边,只是想让爸爸醒来后高兴高兴,谁料到爸爸居然醒来后一脚踩进了龙虾堆,那种痛苦让他宁愿被老鼠夹夹住。

你看看,这个埃米尔其实并不真的淘气,虽然所有的淘气事件都与他有关。

几乎所有的人说起埃米尔都摇头——“做这种事情,除了埃米尔还能有谁?”爸爸也拿他没办法,把他关进木工房,只是促成了一个小雕刻家的诞生。惟有妈妈,越看埃米尔越喜欢,她常常把双手放在心口,感叹道:“哦,可爱的小天使!”她总在想,这个小天使将来肯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伟大人物,就像社区委员会主席一样。是的,这个埃米尔长大后,真的做了社区委员会主席,当然是慢慢做上去的。

故事虽然略有些夸张,却是那么生动、幽默,我在读过、笑过后深深感到林格伦就像埃米尔的妈妈一样,对这个小淘气包表现了极大的宽容和热爱,她把孩子的一切看作天性,她看到的天性就是天使的性格.

埃米尔虽然淘气,但他做的很多事情有个性,有创造,他是一个很另类的男孩,使我很佩服他。孩子是否能成为“了不起的人物”,取决于家长是否能把他看作“了不起的孩子”。

光阴似箭,一个寒假就快过去了。我读完了三本本学期的必读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淘气包艾米尔》了。

文中的埃米尔样子很可爱,就像一位天使。瞧,那双蓝幽幽的大眼睛多漂亮,红彤彤的脸颊犹如两个大苹果,一个樱桃小嘴,给人一种安静的感觉。

不过你可千万不要被他所迷惑了,其实在他安静的外表下隐藏着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坏蛋。

埃米尔很淘气,你看,旗杆上有样东西,哦,那可不是什么国旗,而是埃米尔的妹妹,原来埃米尔把自己的妹妹当成国旗升到旗杆上去了。他干的淘气事还不止这些:把一盆子猪血扣到了爸爸的头上,害得大家晚上不能吃猪血豆腐了;把一只青蛙放进了放咖啡的篮子里;用老鼠夹把爸爸的大脚趾夹住了……如果你想具体知道埃米尔一共干了多少件淘气事,那就去数数艾米尔的木头架子上一共有多少个木头老人吧!因为,埃米尔每做一件淘气事都会做一个木头老人。

读着《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我仿佛走进了埃米尔的一个个淘气事件中,不知不觉想起了我的童年。

那一天很晴朗,奶奶正在和面,我在一旁聚精会神地看着。当时我不懂事还以为奶奶在玩白色的橡皮泥呢!便吵着要奶奶给我玩。奶奶和蔼地说:“乖,到边上玩去,这不是橡皮泥,是吃的。”我不服气,心里想:哼,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不给我,我自己做。我想奶奶用的那白色的东西一定是洗衣粉,于是我去拿了一袋洗衣粉,哦,对,还要加水,可是,我加了水还是不能像奶奶的一样,我想:一定是洗衣粉太少了,于是加了一点又一点,不知不觉一袋洗衣粉被我用光了,奶奶和完了面粉来看我,问我:“你在干什么呢?”我说:“我在做橡皮泥呢!”奶奶好奇地凑过来一看,惊叫道:“你怎么把我的洗衣粉全用光了!”我生气地说:“你刚刚不是也这么玩的吗?”奶奶明白了,说:“你这个小傻瓜,我用的是面粉,就算给了你面粉,你也不会用呀!”

关起记忆的匣子,哎,原来自己也有像埃米尔一样淘气过呢?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每个人小时候都做过淘气事,淘气其实每个孩子的天性,那一件件淘气事都是值得我们回忆的美好过去。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不光让我认识了淘气包埃米尔,而且还让我学会了回味生活,享受快乐!

埃米尔是一个住在伦纳贝亚的小男孩,一双圆圆的蓝眼睛,一个红扑扑的圆脸蛋,和一头卷曲的浅色头发,《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000字。这些脸部特征似乎都带给人们一种听话的影响,遗憾的是,这个看似听话的小男孩却是大家公认的淘气包。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他长大以后,居然当上了社区委员会主席。埃米尔总是戴着他的“猫子”——一顶黑帽舌,蓝顶子的帽子,扛着他的“墙”——一只木头做的枪,一天到晚淘气个不停。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他为了让妹妹小伊达能够看到整个城市,把小伊达当作国旗升到了旗杆上,结果被爸爸关进了木工房;为了能喝到罐子底下的汤,把头伸进了汤罐里,结果拔也拔不出来;不小心把猪血扣在了爸爸头上,结果不得不削第100个木头老人儿;他还把一只小青蛙放进了送咖啡的篮子里,随后闯下了几乎说不出口的大祸。埃米尔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凶狠的济贫院女领班。他还是个善良的小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他总是调皮个不停,但却永远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故事:作文课上,老师让同学们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梦想”。有一个女孩子,她在这篇作文中写到自己想做一名女飞行员。然而,老师给这篇作文的等级却是c。女孩非常不解,便去问作文老师,她得到的回答是,理想不现实,建议从事普通职业。虽然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但女孩并没有放弃,她把梦想藏在了自己心里。终于有一天,她成为了一名骄傲的女飞行员!那位曾经打击过她的作文老师非常感动,她对当初那个女孩说:“我讽刺过许多孩子的梦想,但只有,依然没有放弃,还是为自己心中的理想奋斗着,正因为这样,你才有今日的成功!”

相信自己,只要心中有梦,就有可能实现!

在假期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我先来介绍一下它的作者。她的姓名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她被称为瑞典的民族英雄。现在就让我们走进这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主要说的是一个淘气的小男孩,他叫埃米尔。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和卷曲的浅色头发。他很淘气,但是他这么淘气都是出于他的好奇心和善心。比如说他把老鼠夹子放到他爸爸的床下,这是为了帮爸爸捉老鼠,结果夹到了他爸爸的脚趾头。还有一次他想看看阳光穿过放大镜能不能点燃物品。他就在一位女客人的羽毛帽子上做了这个阳光聚焦实验。埃米尔还把他妹妹小伊达的脸涂成蓝色,还把小伊达升到旗杆上等。埃米尔虽然很淘气但是他非常善良。有一次他的朋友阿尔弗雷德患了一种很严重的病,随时都可能死去。这时埃米尔带着阿尔弗雷德冒着严寒,冒着大雪去找了医生。最后阿尔弗雷德的病好了,埃米尔非常高兴。

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埃米尔这个可爱、善良的小男孩。在他身上我看到了真正的勇敢。我感受到做人要善良,要做一个品格端正的男子汉。

《淘气包埃米尔》的作者是瑞典著名的童话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翻开书本的第一页,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位和蔼的老太太,她便是林格伦,一位94岁高龄的老人。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苍劲的白发、深邃的双眼。没有想到,这么一本可爱的书居然突然出自她之手。一个原汁原味的淘气包被她塑造出来了。

埃米尔,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可他的确是个名副其实的小淘气包。

埃米尔,他是一个有特点的孩子。顽皮就不用说了。除此之外,他勇敢、正义、善良。

要说他顽皮,那例子就数不胜数了。他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说他勇敢、正义、善良也不是没道理。他帮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女领班。对了!他还细心呵护了一只母猪遗留下来的孩子。你听了,一定会觉得他是个很有个性的孩子吧!

也许,你也看出来了,其实埃米尔的淘气都来源于他的善良。所以尽管爱他一年之内削了369个木头人,做了369会淘气包,也没有人会讨厌他。这才是他的为人之道。

我最喜欢的偶像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和崇拜的偶像。在这些偶像当中,有著名歌星、有影视明星、有体育明星、有著名的企业家,有著名的爱心人士……要问我心中的偶像是谁?让我悄悄地告诉你:是中国的田径运动员刘翔哥哥。

刘翔是世界上最出色的110米栏田径选手。他曾经在稚典奥运会上夺得了冠军,并以12秒91的成绩打破了奥运会纪录。刘翔的这块金牌是中国体育代表团所有金牌当中含金量最高的,也是为亚洲人民争光的一枚金牌。

不仅如此,刘翔还在后来的国际黄金田径联赛上,以12秒88的成绩刷新了世界纪录。彻底摧毁了田径史上的“黑色城堡”—黑种人的天下。

在这次注川大地震中,刘翔还带头为灾区人民捐献了50万元人民币。他的爱心壮举为中国运动员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北京奥运会即将开幕了。据说古巴刁、将罗伯斯最近的竞技状态特别好,他已经跑出了12秒87的新世界纪录。刘翔哥哥,您的竞争叶手正在虎视耽耽地看着您,您可要当心啊!

刘翔哥哥是我学习的榜样,因为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比如:他在训练时,吃苦耐劳、脚踏实地、顽强坚持,失败了不灰心,全心全意为国家争光。

这些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应该具有这些精神品质。

当然,在这里,我要奉劝那些过分追捧明星的同学们:不能过分去崇拜那些所谓的歌星和影视明星,一定要把自己的心思放在学习上。要像刘翔哥哥那样,树立远大的理想,努力为祖国争光。

我祝愿刘翔哥哥在北京奥运会上取得更优异的成绩!我永远支持他!

为了我最爱的偶像初中生作文

现在的偶像可真多呀!什么周杰伦潘玮博等,真是举不胜举。可是,我从出生到现在,偶像却没有一个是大腕明星。不信,您来听听。

崇拜原因:有钱买奶。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小时侯,我不爱吃水果蔬菜,不爱吃鸡鸭鱼肉,唯一的嗜好就是喝牛奶。每当我被谗得垂涎欲滴时,就会眼巴巴地看着妈妈,还不时地向她撒娇。妈妈经不住我的死缠烂磨,就会毫不犹豫地拉着我去商店买牛奶。看着我喝得津津有味,妈妈欣慰地笑了.在我心中,妈妈是那么的伟大,所以,三岁时我的偶像是疼爱我的妈妈。

七岁时的偶像:爸爸。

崇拜原因:知识丰富。

七岁时,我踏入了小学的大门,在知识的海洋里划着一叶扁舟尽情遨游.对知识的.渴望,促使我在央求爸爸每天给我讲故事。爸爸爽快地答应了。于是,爸爸每天给我讲一段小故事,我虽然对他讲的故事似懂非懂,却也坚持洗耳恭听。当时我孤陋寡文,因此,我感觉到爸爸的知识好丰富。所以,七岁时我的偶像是知识丰富的爸爸。

十岁时的偶像:爷爷。

崇拜原因:棋艺高超。

十岁时,我对下象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知是因为我天资聪颖,还是因为认真钻研,还没过几天,老爸已经不是我的对手。爷爷见我洋洋自得,便要和我“杀”几盘.刚开始,我还吹嘘100%赢定了.可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强中自有强中手”,还不到几分钟,爷爷便把我杀得屁滚尿流;第二局,更是“老将出马,一个顶俩”,我又被杀得片甲不留;第三局,我竭尽全力,孤注一掷,却还是败在爷爷手下,这,这可真是孔老夫子搬家——尽是输(书)呀!爷爷不仅棋艺高超,还用下棋教育了我.所以,十岁时我的偶像是爷爷。

我的偶像虽然不是什么明星,但是他们永远是我的偶像!你从小到大的偶像是谁,快来电话告诉我吧!

提到偶像,大多数同学都会联想到这个歌星,那个球星,又是这个影星。但在我脑海中会浮现出我的爷爷的形象。不瞒您说,我还真崇拜我爷爷,无论是哪一个方面。

我爷爷原来是一个建筑工人,今年68岁了,是一个幽默风趣的“小老头”。

别看他这样,本领大着呢。唐诗三百首,脱口而出的就有一两百首。还会几十种生活小窍门。我爷爷可以出口成章,随时都能讲出几个大道理。我从小住在爷爷家,受到”“熏陶”,三岁就会背几十首唐诗。

也有主张民主,所以我们家都不打人,通常用互相沟通的方式来让我们认识到错误,并及时改正。因为爷爷认为在这个家里,人人都是平等的,有事儿好商量。有一次,我犯了错误,被爸妈“教训”了一顿,他们足足被爷爷教训了俩钟头。

爷爷热爱音乐,吹笛子,吹口琴,吹箫,拉二胡,唱歌,唱京剧样样精通(别说,还真有点那种韵味)。

其实,爷爷的身体并不好,去年查出是肺癌,并且是晚期,因为这事,我整整哭了三天。送去遵义时都快不行了,还认为撑不了多久了。谁知,现在精神头还好着呢。成天从楼底爬到楼顶,去打理他的花花草草,这些花在他的精心培育下,茁壮成长。在做化疗时,爷爷的头发全掉光了,现在长出来的头发比爸爸的还黑。

现在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一个病人。我曾经问过他,是什么让他战胜病魔?他说:“人总是要死的,无非就是早点还是晚点。很多人是被吓死的,只要乐观,用正确的心去沉着地面对一切,其实就没那样的情况发生了。再说了,爷爷能舍得你吗?能舍得你的弟弟妹妹,爸爸妈妈他们吗?”

我相信,你一定羡慕我有这样一个偶像爷爷!

为了我最爱的偶像初中生作文

这一周的中学生活让我感觉到了困难。我想这么多的作业,时间都不够用,在家上预习、复习课文,我该怎么办呢?还好,政治老师教了《思想品德》第二课后,帮了我,不!准确的说应该是帮了全班同学解决了这个难题。政治老师说过:“你们作为刚刚踏进中学校门的初中生,在学习中应该注意三个方面;1、学会自主学习:2、提高学习效率;3、科学安排时间。‘这几句话着实帮了我们大忙。

学习之余,我也交了几个好朋友。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勇和蒋俊明。他们两个,一个是学习中的佼佼者;一个却是无所事事的大哥么。我会跟蒋俊明交朋友是因为他学习好;然而跟林勇交朋友那是因为林勇他待人热情大方,对人友好。我相信与他们交朋友dd我是不会错的!

在我们班的十二个老师中我最喜欢语文老师。因为语文老师每天上课的时候都非常和蔼可亲、平易近人。脸上亲切友好的笑容让人觉得我们之间好像没有了师生之分、我们就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一样。当然我也不是说我讨厌哪个老师。我多么希望其它的'老师多笑一些,笑还能延年益寿,如此说来,何乐而不呢!

我觉得学习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苦乐交织的。在我们克服困难、刻苦努力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苦不堪言的事dd这是苦;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断的结交新朋友,不断的发现自身的潜能,获得一种不断超越自我的快乐dd这便是乐。总之一句话:让我们扬起风帆,勇往直前,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事业,开辟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

从小我崇拜的人有很多,有保卫国家安全的解放军,有保护我们的人民警察,有逆行而上的消防员,有救死扶伤的医生,有崇拜的流量小鲜肉,但我内心深处还是最崇拜我的妈妈。

妈妈她是一位最平凡、最普的人,却又是一位最不平凡的人。是她赋予了我生命的伟大。

每当我早晨起床看到她做饭的身影,从我上一年级起我每天早上的早餐都是妈妈在家亲手为我做的,六年了几乎没有在外面吃过早餐。晚上当我入睡了以后,是他在帮我检查作业,虽然妈妈的眼睛现在有点老花,看字有些吃力,但还是一如既往的.为我检查作业。最让我崇拜的是在三年级的秋冬,妈妈为了让我冬天更暖和,她居然亲手为我编织毛衣。我当时感到太惊讶,太不可思议了,看着一针一针串连在一起的毛线,最后却成为无法想象的毛衣。在你们看来织毛衣有什么了不起的,其他妈妈也会编织呀。可我的妈妈是在晚上加班加点的编织的,因为她白天还要上班,晚上还要辅导我的作业,那段时间她总是熬夜到深夜为我赶织毛衣。她太伟大、太了不起了。真可谓“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她不辞辛苦的日夜陪伴在我身边,虽然她的视力越来越差,但在学习上却又尽最大的努力使我没有后顾之忧。她的爱永远是无形与无私,以至我总不能发现,当我还在蒙头酣睡的时候。她依旧在灯光下而不知疲倦地忙碌着。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偶像——妈妈,是您在黑夜里照亮我前行,您是夜空中最闪亮的那颗星。

文档为doc格式。

我最崇拜的偶像作文

相信大家都认识大名鼎鼎的成龙大叔吧,他可是我的偶像呢!

其实,我以前只是挺喜欢成龙的,说不上崇拜,我喜欢他的电影,比如《宝贝计划》等等,都是些动作加搞笑的电影,我非常喜欢看。电影中成龙大叔那滑稽的动作,搞笑的表情,常常让我捧腹大笑,笑得直不起腰来。

那为什么成龙大叔如今会成为我的偶像呢?事情是从这一天转变的,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全国人民都陷入了悲痛之中,那时,成龙大叔那首感人的歌曲《生死不离》迅速传遍了大江南北,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让我不禁热泪盈眶。至今,那低沉的旋律,感人的歌词,还一直萦绕在我心上:“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血脉能创造奇迹,生命是命题……”成龙大叔还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救援活动,并向灾区捐献了许多善款。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有的人欣赏智慧化身的诸葛亮;有的人敬仰精忠报国的岳飞;还有人尊崇抗倭英雄戚继光……而我心目中的古代英雄则是替父从军的花木兰。

正如《木兰辞》中所说的花木兰是一个男扮女装,代替年老的父亲出征打仗的巾帼英雄。花木兰离开少女闺阁,投入喋血疆场的战事中,经过十几年的风吹雨打凯旋归来,天子要留她在朝中做官,享受荣华富贵时,她却拒绝了,将这些世人眼红的名义、金钱统统抛下,连夜赶回故乡,就是为了和父母姊弟团聚。是啊,十几年来,饱经沙场,出生入死,对国家忠心耿耿,别说是身强体壮的男儿身,何况她只是一介女流之辈,不仅要乔装打作文扮不露痕迹,而且要面对艰苦的军旅生活,不言而喻。然而这一切的困难都让花木兰熬过去了,如此强大的精神力量,是何等的伟大!

花木兰内心的强大勇气力量、对生活负担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父母的孝心都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和传唱的。因此,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想起我的偶像花木兰是如何勇敢无畏地面对的;每当父母下班回来时,我也会像花木兰一样给父母捶捶背,洗洗脚。

花木兰就像一朵顽强的花朵,绽放在人们的心目中,散发着可敬的香气。我们难道不该做个坚若磐石、韧如丝的女子吗?刚毅顽强、温婉孝顺,花木兰,你永远是我心目中的`女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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