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喜欢的故事写优选(优秀16篇)

时间:2023-12-14 09:02:37 作者:飞雪

作文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展现一个人的思考能力和语言表达水平。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作文的资料,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和启示。

作文写一个你最喜欢的人作文优选

生活中总会有那么几个人值得你欣赏,崇拜,但是也有很多人我说不出为什么喜欢,或许是因为他有爱心,长的帅,看得顺眼这些略带肤浅的回答。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我弟弟,他大眼浓眉,炯炯有神的目光,他今年七岁,一颗小脑袋,一个尖尖的鼻子。在他七岁那年我和他一起去便利商店,他的手抓着我的手,轻轻地对我说:“你待会儿不要讲话哦,我要自己说,知道了吗?”他有些严肃地说。售货店阿姨走过来问:“小朋友,你要买什么啊?”“我……买……买……”他半天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我有点着急地说:“一包山楂片。”他有些沮丧,在回去的路上一句话也不说,目光带有一些失落,嘴嘟着,一句话也不肯说。

我有些后悔自己刚才的举动。那天早晨上学前,我特地削了两只铅笔放在他的文具盒里,放学后,我检查他的作业时发现文具盒里只剩一只铅笔了。我问:“你的铅笔咧?”他躲开我的眼神,我双眼十分严厉地盯着他,他把本要说的话又吞回来,最后在我的威逼下终于说:“同学没有铅笔,我借给她了。”“那她怎么不还你呢?”“她说给她算了,反正我还有一支。”面对他的回答,我本想指责他一番,但他那无辜的眼神迫使我把这些话收了回去。

还有一次,我带他去坐旋转木马,他高兴了半天,他笑起来的时候双眼眯缝,双眼像月亮那样,我最喜欢看他笑了,他拽着我的衣服,姐姐我要吃冰淇淋,我抓住他的手准备带他去买,他撒开我的手,盯着我,说“自己去。”“我带你去吧,这边这么多人,走丢了怎么办?”他站在那儿不肯走,望着他坚定的眼神,我告诉了他杂货店的位置,过来好一会儿,我有些焦急,准备去找他,他蹦蹦跳跳地过来,拿着两个冰淇淋,我会心的微笑着。抚摸着他的头说弟弟长大了,懂事了,姐姐很开心。他很突然的说:“姐姐,我想快点长大,才能保护姐姐你。我以后一定要变得很强壮,不要让任何人欺负你。好不好?”

我最喜欢的弟弟,可爱、懂事、天真、纯朴。

你最喜欢运动的作文优选

有的人喜欢打篮球,有的人喜欢踢足球,有的人喜欢打乒乓球……但我喜欢的是打羽毛球。

小时候见别人打羽毛球十分羡慕,心想要是有一天我也学会打羽毛球该多好啊。现在终于可以学打羽毛球了。

刚开始学的时候,我觉得十分简单,心想不就是个球在那儿弹来弹去,可轮到我打的时候就不变得不简单了,总是招架不住飞在眼前的羽毛球,经过我三番五次的观察,终于知道羽毛球为什么很难把握,是因为它太小了,飞得很快,速度、眼力都不是看一下就能到位的。

于是,我只好向爸爸拜师学艺。爸爸很认真地教我:首先把球拍拿平,如果拿歪就会打歪,而且连眼睛也要密切配合,否则打不中球。经过一上午的时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终于掌握了要领,学会了打羽毛球。

下午,我就迫不及待地要和小明比赛。我先发了一个超低球,他马上回了我一个下旋,由于球太低,所以我没接住,第一局也就失败了。第二局开始了,忽然发现他有点得意忘形,我也趁这个机会打了一个超高球,他还没回过神就输给了我。关键看第三局,比赛开始了,只见我们俩挺着脖子,各自望着对方,看上去像我们俩都有仇似的,都恨不得立即拿下对方,我们打了两个回合都不分胜负,当要判平局的时候,我发了一个高球,就这样他没接住便输给了我。

通过打羽毛球这项运动,让既锻炼了身体,又交了许多朋友,同时也悟出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不要轻言放弃。

你最喜欢吃菜作文优选

我妈妈烧菜技术特别好,有许多我喜欢吃的菜。其中,我最喜欢吃的菜就是红烧鱼了。

今天,妈妈烧了我最喜欢吃的红烧鱼。我亲眼目睹了妈妈洗鱼做鱼的过程。

妈妈先准备好材料:鲫鱼,葱,生姜,蒜,白糖,酱油,香菜,黄酒,食盐,食用油和青椒。

准备好了这些材料,妈妈开始洗鱼了。只见她用刀把鱼鳞刮干净,然后把鱼腮去除,鱼籽和鱼泡保留在鱼肚内,将鱼泡刺破,把鱼肚内黑色的杂物全部都去除,把鱼洗干净后,在鱼身上均匀地划几道痕口,即可备用。

妈妈把锅加热,当锅冒烟时,倒入少许的油,让锅里沾上一层油,然后加入少量的食用油,烧热后,把洗好了的鱼放入锅中,接着放入些黄酒,这样就可去除鱼腥味,加入一小勺白糖、少量酱油。炒到鱼上色就可以了,然后开始加入冷水,能让鱼浸没在水中,加入葱、生姜、蒜、辣椒和食盐,再用大火煮沸后,改用小火,炖40分钟,加入香菜,最后一锅香喷喷的红烧鱼在妈妈精心烹饪下出锅了。

闻着这香味,我垂涎三尺。我赶紧拿起筷子,夹起一小块沾点汁,啊,多么好吃呀,又滑又香又嫩,好一道色、香、味具全的菜啊!

幼儿喜欢的故事剧本范文优选

田鸡哥哥很会跳远,当它连着跳的时候,人家跑起来也赶不上它.它说:_呱——_,我去当邮递员吧!送报送信一定很快!”田鸡哥哥就当上了邮递员,每天背着一个大邮袋,给池塘里的住户们送报送信.可是,因为田鸡哥哥是跳着送后送信的,它跳一步,就会跳过好几家人家,所以它送的报和信老是出错.大家给它提意见,田鸡哥哥就说:_送错了,那有什么关系,你们自己分一下那不就得了!田鸡蛙哥哥还是跳着送信送报,跳到哪里算哪里.

大家摇头说:“唉,真没办法!_。

有一天,田鸡哥哥在送信的时候,看到一位漂亮的田鸡小组,就爱上她了.

田鸡蛙哥哥想:_给她送一朵花吧!_。

它买了一朵美丽的鲜花,像送信同样,跳着给田鸡小组送去了.收关,像送信相同,跳着给田鸡小姐送去了.临了,像信同样,这花也送错了,送到田鸡小姐隔壁的老太太家里去了.

这一下,田鸡小姐当然很生气,再也不理田鸡哥哥了.后来,田鸡哥哥不当邮递员了,因为邮局不要它了.

幼儿喜欢的故事剧本范文优选

爸爸把我带到了北京的天空。

我带来了一架飞机。

我带来了一辆轮船。

我带来了一只大象。

我带来了一架大船。

我带来了一架飞机。

我带来了一架大炮。

我带来了一架小汽车。

我带来了一首好听的歌。

我带来了一首好听的歌。

我带来了一首好唱的歌。

我带来了两只大熊猫。

我带来了一只天鹅的大熊猫。

我带来了一只小熊虫子。

我带来了一支小熊船、两只小熊鱼。

我带来了一支小熊船和一只大象、两只小熊鱼和一只大象。

我带来了一架大炮飞机飞机飞机飞上蓝天。

我带来了一支小熊猫的翅膀和一支小熊豚。

我带来了两只小熊猫、两只小熊猫、两只小熊鱼、两只大熊猫、两只大熊猫。

我带来的是一首小白船、两只大熊猫。

我带来的是一条小熊船。

我带来了两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一首小熊猫。

我带来了四个大熊猫。

我带来了一把大熊猫、四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两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两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一把大熊猫、两只大熊猫。

我带来了两只大熊猫、两只小熊猫、三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三只小熊猫、三只小熊猫、两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三架大炮飞机。

我带来了五只大熊猫、三只小熊猫、一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一支小熊猫。

我带来了一把小熊猫、三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一把小熊猫、三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一把大熊猫、三只小熊猫、三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两把大熊猫、一把小熊猫。

我带来了一把小熊猫、一把小熊猫。

我带来了四个小熊猫、四个小熊猫。

我带着它们、三只小熊猫、三只老熊猫、三只小熊猫、三个小熊猫、三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两支小熊猫、三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一支小熊猫、三只小熊猫、三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两个小熊猫、三只小熊猫、三只小熊猫。

我带来了两支小熊猫。

我带来了一把小熊猫。

我带着它们。

我带着它们。

我带着它们。

我带着它们。

我带着我。

我带着它们。

我带着我。

带着我。

我带着我的。

我带着我的。

我带着我的。

我带着我的。

我带着我的。

我带着我的。

你们带着我。

我带着我的。

你们带着我的。

我带着我的。

你们带着我的。

我带着我的。

你们带着我的。

你们带着我的。

我带着你们的。

你们带着我的。

我带着我的。

你们带着我的。

你们带着我的。

你们的。

我带着我的。

我带着你们的。

你们带着我的。

你们的。

我带着你们的。

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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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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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喜欢的书的作文优选

我最喜欢的书是《千古一帝,康熙帝》这本书,它带我回到清朝,“亲眼”看到了康熙,这位了不起的皇上一生,现在就听我向你细细道来吧!

1654年,佟妃诞下一位皇子,名为爱新觉罗·玄烨,他出生不久,便出了天花,但经过救治,幸免于难。不久,顺治帝去世,立三阿哥为新帝,国号康熙。

1661年,八岁小皇帝登基,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位大臣辅佐,但鳌拜缺对康熙毫不礼让,独揽朝政大权。

康熙十四岁时,索尼去世,康熙亲政,他对鳌拜的嚣张早生不满,于是,他和他的侍卫们每天沉迷于库布戏,暗暗练好功夫,等着擒拿鳌拜。一天,康熙看着时机成熟,宣鳌拜入朝见驾,只见鳌拜大摇大摆的入了宫,见了皇上也不下跪,只是躬躬身子,对着康熙大声嚷嚷,康熙被气得胸口发闷,立即说道:“左右,给朕拿下!”一会儿工夫,鳌拜便被五花大绑,摔翻在地了,康熙宣布了他的三十条罪状,罢了他的官处以终身囚禁,十六岁的康熙就这样打败了一代权臣---鳌拜。

皇帝解决了鳌拜,就开始想着平定三藩,正好三位藩王都呈上了辞职信,所以康熙便顺水推舟同意辞职。

吴三桂一听就急了,于是,他打这反清复明的旗号造反了,因为明朝刚被打败,人们还是很想念旧国的,于是,吴三桂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不久吴三桂又在衡州称帝,这下,大家都看清了吴三桂的真面目,发现他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野心家,五个月后,吴三桂因染上重病而亡。

年金28岁的康熙,就能打败鳌拜能让吴三桂自己自生自灭,真是了不起啊!

这本书讲述了古代王朝的战争,讲述了康熙完美,辉煌的一生,让我爱不释手,而那惟妙惟肖的说出清朝的历史,仿佛自己有过亲身经历,这一点,更是让我十分喜欢。

写你最喜欢的人作文优选

同学们,我猜你们应该都有自己喜欢的一个人吧?我也不例外哦!而我最喜欢的人就是——我的表弟:何少雄!

他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两片浓密的眉毛,一个鹰钩鼻子,两只稍微小一点儿的耳朵和一张大大的嘴巴。

他每当来我家玩的时候,都会把我的东西翻一个底朝天!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玩,刚进门,他就把宠物狗“杰克”对着忘我脸舔个不停。幸好我用闪电般的速度躲了开来,要不然,我的脸就得变成“落汤鸡”啦!

还有一次,他来我家玩时,我打开电脑和他一起玩游戏,后来我觉得有点儿累,便靠在椅子上打了一个盹儿,谁知,就在这个时候,“悲剧”开始了!

原来,他在我睡觉的时候把我好不容易才下载好的电脑游戏霎时间给它来了一个“一清二白”。(给删掉了)。

一样,你说,我能批评他吗?

同学们,你们的弟弟妹妹事实什么样的呢?赶快告诉我吧!我都等不及呢!

作文写一个你最喜欢的人作文优选

我想现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心中的明星吧!那么你的心中一定会有崇拜的明星吧!

在我的心目中当然有自己的明星,一共有两位。一位是我们中国体操队的,一位是大洋彼岸的nba篮球巨星。

这第位当然就是中国体操队男队的全能王杨威,在以前我对他并不了解,直到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中国队当时的全能王杨威由于在鞍马和单杠出现了失误,最后只能获得了全能比赛的第七名,但是,他经过三年的调整,在2007年的丹麦世锦赛上代表中国再次出战,他在世锦赛上大放奕彩,一举那下男子全能男子单杠,吊环,跳马。四项冠军还与队友了男子团体冠军从此,杨威便真正成为中国体操男队的领袖,也同时成为我心中的体xxx子。

这第二位当然那就是科比,我认识科比已经好多年了他从一个不出名的小球员成为现今nba的巨星,在2000-2003赛季科比与奥尼尔的搭档下连夺三个总冠军当时的‘ok’组合让任何球队闻风丧胆,但是他们两人的矛盾却在无形中产生在以后的俩年,他们分别败在活塞和马刺受中,第三年奥尼尔离开了球队,这使得球队得分重任都到科比头上,他也承担起这份重任,在以后两年中,科比的能力不断的释放,但是球队的.战绩却很糟,直到2006年科比在比赛中,不但注重自己得分而且还团结队友激发球员的斗志在2006年的二月份在湖人与猛龙的一战中,科比的潜力展露无疑拿下惊人的81分,震惊了全场,在史上超越乔丹的63分成为nba历史上得分第二多的球员,他率领湖人队打入季后赛,第一轮便碰上了势力强劲的太阳队,但是科比率领湖人队在前四场中打个3:1打的令势力明显的太阳队措手不及,但是还是把势力强劲的太阳惊出一身冷汗。

在2007常规赛科比更加无比阻挡,连续四场50+的表现超越乔丹和贝勒的三场50+的记录排在nba历史上第二位,他还拿下这个赛季的得分王,这个赛季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全明星上,他的完美表现盖过了所有的人,以近乎于完美的表现夺的了这界全明星赛的mvp也就是最有价值球员奖我相信,这还不只是他的极限他还有更强的势力在创奇迹铸造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球队属于他自己的紫金王朝。

以上的两个人便是我最崇拜的偶像我会永远支持他们再次创造佳绩。

你最喜欢课作文

在一个星期的课程里,我最喜欢星期五了,因为那一天有我的最爱——国际理解课。

我们的任课老师姓陈,她讲课出色,说话缓慢而富有表情,爱鼓励学生,同学们都喜欢她。不过,这只是我爱上国际理解课的原因之一罢了,我喜欢它的最主要理由是:它给了我非常丰厚的知识!

瞧,伴随着大屏幕上的金字塔,我们知道了古代建筑的奇迹、埃及法老和木乃伊……。

哦,还有复活节岛的石像、玛雅文化与印地安人,等等等等。陈老师每次娓娓动听的讲解总是使我如醉如疵、仿佛身临其境。

国际理解课太吸引人了,我巴不得每天都是星期五!

你最喜欢的神话故事

人们都知道信阳毛尖茶好,但不知道毛尖茶的来历。据传,它开始种在鸡公山上,叫“口唇茶”。这种茶沏上开水后,从升起的雾气中会现出九个仙女,一个接一个飘飘飞去;品尝起来,满口清香,浑身舒畅,能够医治疾病。这口唇茶原是九天仙女种的,她们咋会来到人间种茶呢?这事还得从鸡公山谈起。

先前,鸡公山没有名字。有一年,山上害虫成灾,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只神鸡,把害虫叼个一干二净,住了下来。它天天报晓,啼叫一声,响遍天下,因此人们就给这座山起名鸡公山。各种害虫再不敢在这里逞凶了,鸡公山上从此草绿树旺,鸟语花香,成了人间仙境。

瑶池的仙女们听说人间的鸡公山胜过仙宫的百花园,都想一饱眼福,便向王母娘娘提出请求。王母娘娘也是个爱游山玩水的人,理解仙女们的心情,答应分批让她们下凡,一批限定三日。但有一条,一旦有人下去后产生邪念,与人婚配,除了惩罚罪人,这轮流下凡的事立即停止。仙女们都想下去看看,生怕轮不到头上,她们向王母娘娘保证严守法规。

王母娘娘爱喝茶,对司管仙茶园的九个仙女另眼看待,让她们首批离开了瑶池。

九个仙女来到鸡公山,拜见鸡公山后便住下了。天上一日,人间一年,王母娘娘限她们三日就是人间三年。众仙女把鸡公山的怪石奇峰、山泉瀑布、名茶异草的春夏秋冬四时景色都看遍了,离回去的时限还有两年呢。她们商量要办件好事,给鸡公山留下纪念。办啥好事呢?为首的大姐说:“鸡公山应有的都有,有的都好,唯有一点不足。”众姐妹齐问:“哪一点?”“我倒有个想法,咱九姐妹化作九只画眉鸟,回到咱那仙茶园里衔来茶籽,不就补上了这个不足嘛!不知众位姐妹愿不愿出这把力?”众仙女一听无不叫好。她们又问,衔来茶籽不难,交给谁种呢?大姐手往山脚下一指,大家看见一片竹林里有几间茅屋,心里都明白了。

那间茅屋里住着一个年轻人叫吴大贵,是读过书的人。只因爹妈先后去世,剩他独自一人。他白天种地砍柴,晚上还要温习功课,准备科场应试。屋里墙上贴张白纸,上边写着“寂寞独有,清贫无双”。这天夜里,他做了个梦,梦见一个仙女从鸡公山上下来对他说:“鸡公山水足土肥,气候适宜种茶。从明天开始,有九只画眉鸟从仙茶园里给你衔来茶籽。你在门口的一棵大竹子上系个篮子,把茶籽收下,开春种到坡上。到采茶炒茶的时候,我和姐妹们来给你帮忙。”吴大贵醒来心里好喜:哎呀,是我吴大贵勤奋读书感动了神仙啊!可种茶能给我带来多大好处呢?别急别急,有道是天机不可泄露,内中定有一番用意,叫种就种吧。

第二天一大早,吴大贵起床,半信半疑地拿个篮子,系到门口那棵大竹上。系好,他扭头要回屋,只见一只画眉鸟箭一般飞来,把嘴里衔的东西往篮子里一放,又飞走了。吴大贵很惊奇,取下篮子一看,果然是一颗种子,虽没见过,他相信就是梦中所说的茶籽。接着,一只只画眉鸟穿梭般的飞来飞去。九只画眉鸟各衔来一颗种子后,稍停一会儿,又是一轮。如此衔了三天三夜,共衔来茶籽九千九百九十九颗。吴大贵很高兴,小心地把茶籽收藏起来。

第二年一开春,吴大贵把九千九百九十九颗茶籽全种到山上。清明过后茶籽发芽,见风就长,几天长成了茶林。这时仙女又给吴大贵托梦,让他准备炒茶的大锅。

大贵准备停当,来到茶林一看,又惊又喜。只见九个仙女正在采茶,个个柳眉杏眼,面如桃花,不胖不瘦,不高不低。她们采茶不用手,而是用嘴唇,看那红艳艳的小口唇一张一合,又轻又快,采下了一个个油嫩的茶尖。前边刚采过,后边又长了出来。采了一会儿,九个仙女甩开衣袖,一边舞,一边唱起了《茶歌》。只见她们一句接一句地唱道:

茶树本是仙宫栽,

姐妹衔籽人间来。

头茬采完二茬旺,

早采是宝晚是柴。

春茶苦来夏茶涩,

秋茶好喝不能摘。

细紧光直多白毫,

又提精神又消灾。

千家万户笑颜开!

歌罢舞毕,为首的大姐走到吴大贵跟前说:“这位大哥,俺姐妹采得不少啦。我给你烧火,咱去炒吧!”吴大贵笑着去了。他不知道咋炒。大姐到竹林砍一把竹子扎成扫帚,让他在锅里不停地搅动。吴大贵只觉得茶香扑鼻,快把他熏醉了。现在茶乡炒茶还是女的烧火,男的掌锅;采茶也是女的,边采边唱。这都是那时传下来的习惯。

就这样,她们采着炒着,一直忙到谷雨。仙女们走后,吴大贵沏上一杯新茶品尝。开水一倒,只见慢慢升起的雾气里现出九个仙女,一个接一个地飘飘飞去。吴大贵端起茶杯一尝,满口清香,浑身舒畅,精神焕发。这样好的茶,起个啥名呢?吴大贵想:茶籽是画眉鸟用嘴衔来的,茶是仙女用口唇采的,就叫“口唇茶”吧。

消息一传开,义阳知州听说了,马上派人来要茶,拿回去泡上一看,张口一尝,拍案叫绝。当即定为贡品,要孝敬朝廷老子。那时是大唐的江山,当朝皇上就是唐玄宗。知州把口唇茶亲自送到朝里,又禀明了它的来历,玄宗大喜。朝中第二个喝到口唇茶的是皇上最宠爱的妃子杨贵妃。她当时精神不爽,一杯口唇茶喝下去,病体痊愈,唐玄宗高兴了,对口唇茶大加赞赏,传下圣旨:一要在鸡公山上修千佛塔一座,感谢神灵;二规定“口唇茶”年年进贡朝廷,民间不得饮用;三是赐吴大贵黄金千两,要他用心护理茶林;四是给义阳知州升官加俸。

吴大贵这一下子发大财,又是买田地,又是建宅院,成了鸡公山的首富。地方上的大小官吏谁敢小看?这一来他腰杆硬了,便欺邻害户,压榨百姓。吴大贵没成亲,不少喜欢攀高结贵的人都去说媒,快把门槛给踢折了。但不论是大家闺秀,还是名门千金,他一个也看不上眼。因为和那九个仙女相比都差得太远了。这时候,他再也读不进去书了,赶考的事早丢到脑后。吴大贵想:仙女们托梦叫我种茶,准是让我先发了财,然后再和我成亲。现在我金钱有了,只等明年采茶时,九个仙女一来,就都是我的啦。牛郎也不过配个织女,我吴大贵要独占九个仙女,这真是天意呀天意!

第二年清明前,吴大贵把九个新娘的洞房和成亲的一应物事早筹备好了。过了清明,他天天到茶林等候。茶叶该采那天,仙女们准时来。吴大贵上前打躬作揖道:“九位姐妹,您劳神出力让我发财,我知道大家的美意。今后这茶不劳姐妹们采了,我已雇了人,让他们干吧。诸位也该跟我享福了。我把婚礼都准备好啦,咱们下山拜堂成亲吧。”九个仙女自从离开瑶池,哪敢忘了王母娘娘的法规?不论哪个纵有思凡之意,但为了不坏姐妹们轮流下来观看的机会,也不愿意在这时候私配情郎。她们没想到一年前还在发奋读书的吴大贵,有了金钱便丧志贪色,变得这样快。姐妹们又羞又恼,转身去找鸡公去了。

鸡公听仙女们说后大怒:“当年我到此山,就是为了消灭害虫,想不到又出来一条!”鸡公翅膀一张,飞下了山头。它飞到吴大贵的院子上空,振翅一扇,下面成了火海。鸡公又飞到茶林,伸出巨爪一扒,挖出三条深沟,九千九百九十九棵茶树毁掉了九千九百九十七棵。剩下两棵留个种子,现在还在深沟上边的悬崖上长着。

这时候,唐玄宗赦建的千佛塔上的千块神浮雕已由监工从长安送到离鸡公山不远的车云山下。监工得知吴大贵死于火海,“口唇茶”茶林被毁,也不去鸡公山了,把千块浮雕放在车云山下,回京交旨去了。后来,车云山栽上“口唇茶”茶籽,长得特别好,又代替吴大贵的“口唇茶”年年进贡,成了唐朝有名的“义阳贡茶”。后人就把千佛塔建在了车云山上,现在还保存着。“口唇茶”再也没有了,只留下这个故事,传为美谈。

你最喜欢上的一堂课作文

我的学校开设了许多课,有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科学、品德等。但我最喜欢的是体育课,有一节课尤其令我难以忘怀。

“叮铃铃-”,上课了,这节课本来是户外体育课,却因为天气改成了室内的。同方学门个个都垂头丧气,以为这节课又是自己写作业。

多么有趣的一节课啊!我喜欢它,因为它给我来了快乐,增进了同学们之间的友谊。而且,我们还可以是大脑得到充分的休息,劳逸结合,可以更好的去学习文化知识。

你最喜欢的神话故事

相传在古希腊神话里,大力士海格立斯是宙斯的私生子,其一出生就受到宙斯老婆赫拉的诅咒。当时海格立斯一心想成为最强悍的第一英雄,因为被诅咒的原因他需要背负沉重的罪孽以及去接受十二项挑战。不过海格立斯毫不畏惧,并且一一通过考验。

海格立斯接受到的第一次考验,就是要去杀死涅墨亚狮子,并要取到它的皮毛。涅墨亚狮子是一只非常狂暴并且蛮力巨大的怪兽,更具备刀枪不入的体质。海格立斯不管用任何武器都不能对它照成伤害,正当与狮子激烈厮杀个难分难解的时候,海格立斯不经意间砸中它的鼻子,这一次竟震得狮子的耳朵嗡嗡作响。趁着这个机会,海格立斯便将狮子的头挟在腋下,使劲地挤压猛打,最后终于把狮子杀死。

当宙斯知道儿子的英勇事迹后,高兴地将这头死去的狮子升上天空中成为狮子座。

狮子座在十二星座中排行第五,守护星是太阳,守护神是神话故事中太阳神阿波罗的前身,在象征太阳光和热的阿波罗守护下,这个星座出生的人,性格活泼洒脱,勇气绝佳,自尊心强。

你最喜欢的神话故事

如果让一个人说说他喜欢什么,我想在一分钟内是会有很丰富的答案的。毕竟有着或多或少的阅历,在岁月流转、世事繁琐中,自己的喜好和厌烦还是能给一个头脑清醒的人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的。问题不难。

但是,如果问题的严肃性极大,比如,如果你只能有三项答案,而且回答后上帝会立即满足你的这三个愿望,并且准许你在此后的人生中永远受惠享用,你就得好好想想了,因为这答案不再是一次性的谈话,而是关系到你以后生活的幸福指数。

今天我就是带着这样的严肃性来考虑这件事的,我觉得这既有趣味又有意义,并且对于自己日后的生存质量也影响深远,抑或还有助于较深刻地认识自己。人,是需要深刻认识自己的,这是对灵魂呼唤的回应,没有哪颗灵魂甘愿糊里糊涂伴随肉体过一辈子。自我认识,方能自我评价,自我完善,自我提升,从而直切主题地对待自己的生命。要知道,生命是不安心于浑浑噩噩度日的。深夜里,当你一个人独坐窗前,看着外面夜幕上散缀的星星眨着若有所思的眼睛,是不是能感觉到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声音在将你质问呢?这,就是灵魂的声音,是灵魂率领着思想的大军来向你宣战,向你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

好吧,不绕远了,我还是来想今天的问题吧。我,最喜欢什么呢?

第一个答案,我想我不会犹豫,那就是每天可以带着自己的影子在自然中随心所欲地漫步一个小时。可以是晴好的天气,也可以是细雨蒙蒙,甚至可以是寒冷和酷暑,都无所谓。但这自然需是安静旷达的,有花有草有林木,有山有水有浮云,有清泉有清风有鸟鸣。好吧,即使没有这么完美,只要有一条蜿蜒的小路在草木间穿过,能供我安静的'走过也是好的。对于大自然痴迷是深入我的血液骨髓的,说我是大自然的女儿一点都不错。我喜欢一个人在旷野中行走,一边走一边思考点什么,没有人打扰。渴了,掬一捧山泉水痛饮;累了,有一片草地可以躺息;兴致所致,还可以爬到树上摘些果子吃,或者挑一两枚好看的树叶做书签。草间有虫鸣啾啾,天上有白云掠过,可以供思绪想象绵延跌宕。

第二个答案嘛,我就要想想了。毕竟是生活,需要关照灵魂和身体,我又是女人,不能不爱自己的形象。那么我选择先到宽敞明亮、藏书丰富的书店中挑几本自己喜欢看的书,称心如意地买了之后通过大型商场回家,正好看见专柜促销,20元钱一件衣服,一试还很合身,颜色款式也基本合乎心意,立马试穿买两件回家。这样,精神和物质的小小需求都得到少许的满足,而且花钱配比意愿正合我的心意,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普通女人贪小便宜的心理,真是人生之一大快事。而这样的事,我确实碰到过两次,否则毫无来由的事怎敢想呢?有两次,都是我刚从书店花了不少的钱买了书,而经过楼下的商场回家时恰又正好赶上难得的专柜促销。说它难得,是因为平日里卖几百上千元的衣服因为是小号码没能卖出,又积压了大概一两年,被那些追时逐尚的摩登女完全排除,而在我这种安于休闲平凡的人看来还完全能穿,因为这些衣服并不是非常的古董,20元钱一件,可是捡了多大的便宜呀。但买书必须挑最新版本,否则老觉得不合时宜,和时代落着一大截子呢。虽然我买书所剩钱财不多,但买两件促销的衣服还是绰绰有余,于是,很称心的又添了两件衣服,待些日子人五人六地穿出去,还有几分洋洋得意,最关键的是,她们还不知道我花了这么少的钱。省下来的,给父母买些青菜肉蛋表表孝心,还蛮不错的。对于一个中年女人来说,没有比这个更让人满足的了。

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了,必须非常慎重。是选择清晨敲击一篇文章自娱自乐吗?我可是很享受这个习惯的。我有慢性头疼,脑子时常混混沌沌,日子过得像盲人摸象,苦恼不堪,可是清早醒来的两个小时里,却完全是清晰可用的。煮上一壶清茶,一边啜饮一边敲击出一篇生活随感,好不惬意!但是,不能!这样的话,我的生活中就没有了老公和儿子了,以致失去了和至亲享受天伦之乐的机会,我会完全陷入孤独的,并且过得很不踏实。爱情亲情也不是那么不值钱呀,毕竟,人还是要靠感情生活的。那么,还是选择在完成一篇随笔,对话心灵、自娱自乐之后,和家人共进早餐吧。早餐是儿子从楼下早餐店买来的。我喜欢早晨看书或者写点杂感,而且是脸不洗头不梳地歪在床头上完成这一切,很是邋遢随性,自然没有心情做早餐了。而爱人呢,喜欢凌晨就打开电视看电视,他是很会享受时间和生活的哟!我也不希望他在做早餐方面操累。儿子内向,整天憋在家里不肯出去,早晨打发他出去买早餐正好可以让他走走转转,散散心疏疏气。而且,早餐还可以根据三个人不同的口味喜好随心选择,彼此都吃得满意开心。好吧,就这样,三个答案再好不过了。

如果我的人生能在这三件美事的关照中进行,那我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而,我想,这三件事虽然不是每天必能实现的,但是隔上一些时日也自有实现的可能,比起某些人的宏大无边、不可触摸的空想来得实惠多了。这已经足够了。自己的最奢望竟然都能够实现,而且可能多次享受,确实应该要谢天谢地了。

朋友们,人生苦短,及时梳理出自己的几个最喜欢,时不时地点醒一下忙碌中近乎迷乱的自己,从而不忘本心初衷,积极响应灵魂的呼唤,生活,该还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吧。

你最喜欢课作文

我喜欢的课程很多,例如:语文、数学、英语和科学。

但我最喜欢上有健身作用的体育课,上体育课时,我们在那宽阔的大操场上踢球,在湛蓝的天空下,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我尽情的自由自在地跑着跳着,每次都是满头大汗的回到教室,能消除学习的压力与乏味,这种感觉真cool!

体育课老师非常幽默,每次说话都很高兴,把我肚子都笑疼了,但上课时候老师很严格,让我想起一句话:“严师出高徒。”

体育还可以排汗解毒,每次我发烧生病时都会想起跑步,这一来发烧就好了。

我的特长是足球,我每次都能赢,别看我身子小,但我很灵活,每次我们踢得十分认真,但我每次,看他们一不留神,我就进球了,所以我还有个名字叫“魔术师”,每次我的一传一射给对方都带给对方威胁,每次我进球的时候,大家看得目瞪口呆,大家都鼓掌称棒。

我爱体育课,爱它能消除压力,更爱它能帮助人类锻炼身体!

体育精神可以帮助学习更有冲劲。我喜欢上体育课。

你最喜欢上的一堂课作文

学生可能都有喜欢的课,但我喜欢的课是这样的。

“丁,丁”上课铃响了,学生们陆续走进教室,等待语文老师的到来。

老师终于来了!我看见他满脸笑容地走到讲台上,对学生们说:“今天我们要学习第十四课——“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课文是老师给学生读的。在看课文之前,我不知道老师为什么要这样做。看完课文,我意识到老师想让学生欣赏诗歌和绘画。

然后,老师给我们圈出了很多漂亮又重要的单词。比如“曾经,幸福,烧鹅……”,为什么我看课文的时候没有发现这些字?看来课文要慢慢读了。

哦天哪!“抖”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别急,老师让我们圈出单词后,我们打开教程资料《精粹讲堂》,给我们圈出单词必要的解释和近义词,有时候还会多加几个。哇!根据书上的笔记重读课文要容易得多。耶!

做了很多“准备工作”,然后最精彩的部分来了——分析课文。老师先给我们分了部分,然后一个一个讲。其中一个,我很感动。是小女孩点燃火柴五次看到的幻觉和她的渴望。我觉得和她比起来,我们的生活太幸福了!所以我要好好学习!

“丁,丁……”下课后,学生们当时没有反应。原来,所有的学生都出现在这个故事里!这节课不仅让我知道了我们现在有多幸福,也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以后读课文的时候,不仅要用嘴读,还要用心感受!

幼儿喜欢的故事剧本范文优选

罗德是一只看门狗,一只勤快的忠于职守的金牌狗,他已经在主人家守了很多年了,从来没有丢过一只鸡。

可是有一天晚上,狐狸还是偷走了一只母鸡,主人非常生气,恶狠狠的说:“罗德,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就知道在火炉旁边睡觉!要是狐狸再来偷鸡,你就给我走!”

罗德不想走,它是一只忠实的狗。接下来的几个晚上,他整夜不敢睡,和狐狸_着,弄得筋疲力尽。罗德想,自己真的老了,已经不再是狐狸的对手了。

可是罗德不甘心!

有一天,罗德带着一只母鸡毕恭毕敬的来到狐狸家,谦恭的对狐狸说:“狐狸先生,您好,我给你带母鸡来啦,这可不是只普通的鸡,是一只有特殊功能的鸡,它可以把它的特殊功能传给它的小鸡和所有吃它肉的人!希望你吃了后不要再去我那里偷鸡了。”

狐狸非常高兴,却装腔作势的说:“胡说,母鸡从来就是给我吃的,普普通通的母鸡,哪有什么特殊功能!把它带过来,我的胃已经等不及啦。”

母鸡瑟瑟的走到狐狸面前,狐狸一看,它有着一排锋利又巨大的白牙,确实跟其他鸡不一样。

“这是大牙齿鸡,它一分钟内能将树木啄倒呢!”罗德在一旁介绍。

狐狸想,嗯,不错,吃了它,我也就可以有锋利的牙齿了,以后捉鸡就更方便啦!

狐狸逮住母鸡,刚要张嘴去吃,吓得发抖的母鸡说话了,“狐狸先生,求求你,我死后请为我照顾那群没牙的小_!”

“什么?没牙?你的小鸡不是和你一样长着牙齿吗?”

“可是如果我死了,它们的牙齿会掉光的,吃我肉的人也会一样,牙齿掉光光!”

狐狸慌忙松开爪子,“天哪,我哪里敢吃这么奇怪的鸡啊!”它转过头,恶狠狠的盯着罗德。

罗德轻声嘀咕:“我们那里都是这样的鸡……”

于是罗德带着母鸡往回走,刚到家门口,就传来主人的吼叫:“罗德,有没有看到我的假牙?”

从那以后,狐狸再也没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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