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大全(22篇)

时间:2023-11-29 15:34:19 作者:LZ文人

学校是一个孕育希望和梦想的地方,每一个学生都可以在这里追寻自己的理想。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学校总结范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组长:宋军。

成员:潘桂花、刘素芬、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三、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卫生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热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五、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六、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九、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十一、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r的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学生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做到:

1)必须索取桶装水(包括纯净水桶的)的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

3、由教导和食堂部门共同负责学生饮用水供应,以经检测的自来水供应为主。

1)食堂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定期接受卫生监督局的锅炉和水质监测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食堂操作间),防止人为破坏水源,由专人负责。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定期监测锅炉设备,由后勤部门监督检查。

3)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水质监测员。

4、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5、学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6、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7、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或小卖部的饮料,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8、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9、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食堂科学的管理,保障正常运行,改善膳食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食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食堂管理指导思想:以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生身体发育的须要为本;认同师生的饮食习惯;力求达至科学餐食,营养配餐,提升膳食质量;秉持预防为主,保证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1、订货。食堂订货推行招标定点订货制,订货点由教育局招标同意和公司协议同意。副食协议供货点必须具有适当资格、,并交货校方十万押金。供货价格为当地市场批发价,每周公司指派教师展开市场调查,若辨认出供货方价格低于市场批发价,以当地市场批发价支付,出现三次相似事件,校方中止与供货方合约;供货方每天七点前将货送至食堂,缴食堂主任和值日教师验货,搞好三密工作:密数、查质、复式簿记,食堂主任记录,值日教师监督并亲笔签名。订货物品进校后交食堂保管员环评亲笔签名,采购单一式三份,供货方、食堂主任及炊事班长各一份,食堂主任于周五盘点,供货方每两周结帐一次。

2、制订菜单。食堂炊事员实行炊事班长负责制,炊事班长根据市场、季节、营养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谱及菜单,交膳管会审批后,交供货方按计划供货;每天早点必须有稀饭、馒头、包子,品种不得少于六种,中、晚餐有三荤四素,售菜窗口品种在学生餐厅外公示。

3、食堂财产及管理推行食堂主任负责制。

4、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整个加工过程由炊事班长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用餐。用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炊事班长展开协同。负责管理打菜的职工必须紧固窗口。炊事班长必须根据用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例如存有饭菜严重不足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6、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食堂主任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

7、每周五必须展开厨具、餐具的冲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每月底必须对订货原料及采用原料展开盘点,同列出来当月库存物品目录及数量;每月底膳管会必须和食堂管理员展开当月成本核算和帐务整理。

1、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录、聘用,按时上、上班,固守工作岗位,顺从管理员精心安排,行事必须告假。无故迟到计入当天工资30元,无故矿工一次计入当月工资60元,病、事假计入当天工资。

2、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培养较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必须紧固置放,采用完后及时摆回去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随地。

4、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

5、食堂主任、值日教师、炊事班长必须把不好订货fanjeaux质量关和成本第一关。不得腐坏、变质食物步入公司;食堂主任必须努力做到物品出入帐目确切,程序分野;炊事班长必须不断钻研业务,多动脑筋,努力做到饭熟菜香,味美美味。并根据季节及饭菜特点、准备工作足够多的饭菜,一方面并使饭菜浪费度减少至最轻,又不能并使饭菜比较喝。

6、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锅炉操作要严守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防止污染;食堂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等,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7、搞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特别注意搞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例如存有呕吐、呕吐、咳嗽、咳嗽等疾病,应当向食堂主任告假,返回食堂工作岗位。

8、食堂工作人员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团结协作,真诚待人,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争吵,不打闹。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必须努力做到生品与成品、甜品相隔绝,成品与半成品二者隔绝,食品与杂物二者隔绝。冷藏时必须努力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二者隔绝。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例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出马冷却。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二、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

4、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安全管理。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三、卫生管理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9.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三、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本岗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5.根据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学生直饮水工作,保证学生安全饮水,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成立直饮水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饮用水工作的开展进行规划、指导、督促、检查。总务处牵头,德育处、卫生室参与组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直饮水工作。

2、学校应与直饮水设备供应商签订售后服务协议,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直饮水设备安全运行和及时维护,保证学生直饮水质符合有关卫生饮用标准。工作小组要配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学生直饮水进行抽检,定期公示直饮水水质检测结果,保证让学生喝上放心水。

3、直饮水设备供应商要建立健全直饮水设备售后运行维护制度、水质检验制度,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校直饮水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定期进行运行维护及清洗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和消毒装置。每月一次做好学生饮水卡补办工作,对学校反映的直饮水设备异常情况应立即予以响应。

4、总务处要安排专人每日对直饮水设备进行安全卫生巡查,对直饮水设备进行清洁,做好直饮水机的周围环境卫生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卫生室要对直饮水水质进行周检、月检及学期检制度,以确保直饮水的卫生质量。

5、德育处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正确饮用直饮水的教育。各班要利用班队会、黑板报等教育学生节约用水,卫生饮水,有秩序饮水,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相互谦让,爱护直饮水设备和饮水卡,全面落实好《学生文明饮水制度》。各班主任要及时统计饮水卡遗失及补办事项,对遗失饮水卡的学生要妥善安排补办前的饮水。

6、卫生室要制订直饮水水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有关直饮水水质突发事件,确保学生饮水安全。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校医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xx次到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2、做好每学年一次的学生特殊体质健康状况的调查。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清洗人员和锅炉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并记录。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1、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3、饮水机消毒宜请专业机构进行,若学校自行清洗消毒的,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处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使用的输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的制度并予以落实,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4、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要进行管道清洗消毒。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按要求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告。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5、确保师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装纯净水产家具备相关质资,重视饮水机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后勤管理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堂(餐厅)是满足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必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园内食堂管理制度。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三、食堂要有布局合理、相对独立的更衣室、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清洗池和餐厅,并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三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炊事员流水操作比较方便,园长之友《园内食堂管理制度》。

五、食堂操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六、食堂储藏间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七、餐厅内要做到纱门、纱窗齐备,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八、食堂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证明,主副食品要有质量安全标志,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食品。

九、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出售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24小时留样,以便查验。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宜,味道鲜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严格财务管理,采购食品要验收登记,师生购买饭菜票要出具票据,要每天公布菜单和价格,每月公布一次伙食收支账目,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十二、学生用餐要自觉遵守纪律,购买饭菜有序排队。爱惜粮食,爱护环境卫生。

十三、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或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规定索证。

二、保管员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验收,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收。食品和原料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绝加工。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服务员有权拒售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六、不提倡加工凉菜出售,如加工必须具备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专用加工间,由专人规范操作,加工凉菜用具、容器必须专用,使用前必须消毒,用后洗净并存放保洁柜。

七、当餐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在确认未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八、用于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刀、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存放。

九、每餐食品应各取规定数量的样品留置冷藏四十八小时,以备查验。

十、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后存放于专用保洁柜。

十一、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消灭老鼠、苍蝇、蟑螂等害虫、清除卫生死角。划定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

十二、及时清运垃圾,泔水容器必须加盖。

十三、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区域,及时做好监控系统的布防和撤防工作。

十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待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十五、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便后用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及口罩。

3.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十六、食堂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员工进行高校食堂“7s”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必须上墙,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为切实搞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

(精选13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 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 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 治疗。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学校应该建立和 完善卫生管理相关政策与制度。

一、主要领导负责制。学校应建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 分管校长、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各负其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 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 问题。

二、 落实岗位责任制。 每日进行卫生巡视, 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 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 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 认真开 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三、建立常规工作制。每年三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 讲座、 板报形式进行以保护视力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每日做 两次眼保健操, 不断提高眼操的质量, 开展中小学视力普查普治工作。 坚持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四、完善疾病防控制度。切实对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针 对学生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制 订具体防控宣传计划。

五、 强化传染病的防控和报告隔离制度。 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 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 切断传播途径。

六、规范中小学生体格检查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建立和 规范体检档案, 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中小学生, 要下发体检复 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 开展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 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为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 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 规范保健室常规工作制度。 学校卫生室要做好师生卫生保健工作, 要做好伤病的妥善处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八、建立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 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 管理。

九、落实学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

教学卫生监督与管理: 1、 教室的采光、 照明和微小气候及课桌椅及黑板符合卫生标准。 2、学生每天学习时间不超过各阶段年龄水平(6-8 小时)。学 生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 1 小时。保障学生每日睡眠时间 (8-10 小时/每天),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坚持每日两次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活动与放松。 4、教师应准时下课,杜绝拖堂,要求学生课间必须到室外活动, 保证有充分的休息时间。5、根据学生视力情况,定期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6、培养学生正确读、写、坐的姿势。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教师代表,法制副校长组成。小组长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

二、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员,全责学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负责的机制,课间及放学后由本天值班校长负责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师及各科任教师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并及时由教师护送医院治疗救治,决不允许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学校安全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校实行,每周五安全汇报制度,期末有总结。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区范围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房屋,以及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使用安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指为保障房屋建筑结构使用安全而进行的管理,包括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和危险房屋治理。

第四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规范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房产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白蚁防治管理机构负责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

城区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教育、卫生、体育、文化、交通运输、商务、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第七条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教育、卫生、体育、文化、交通运输、商务、旅游等部门应当组织人员定期检查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用房的使用安全状况。

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因地震、洪水、山体滑坡、地面沉降等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等事故灾难受到影响的房屋进行应急安全检查。

第八条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房屋报建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三)房屋改造、维修、加固等情况记录;。

(四)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等记录。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将房屋使用安全纳入信息化管理。

房产管理部门因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需要提取、复制相关资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房屋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检查和修缮,做好房屋安全检查记录并长期保存。

第十条对于违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投诉和举报。房屋所在地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和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设计的结构和用途,正确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并且不得影响毗连房屋的使用安全。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从事下列行为:

(一)拆除或者部分拆除具有承重作用的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板等构件;。

(二)在承重墙上增设门窗或者扩大承重墙原有的门窗洞口尺寸;。

(三)在悬挑阳台挑梁部位的墙体或者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开凿洞口;。

(四)在非承重外墙上增设门窗;。

(五)改变房屋规划设计用途;。

(六)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屋面、阳台荷载;。

(七)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八)挖掘房屋地下基础,建设地下设施或者降低房屋室内地坪标高;。

(九)拆改房屋共用部位;。

(十)安装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设施和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确需实施前款所列行为的,应当取得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没有设计文件的,应当提供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方案,并到规划、建设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竣工后三十日内将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方案、竣工验收材料等资料,报房屋所在地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定期对房屋结构进行保养并做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险情,应当及时治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检查、养护、修缮,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发现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实施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的,应当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房屋所在地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应当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第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防治合同。

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查验建设单位签订的白蚁防治合同。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销售、权属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已实施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白蚁防治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蚁情检查,发现蚁害的,应当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发现房屋蚁害的,应当及时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并向白蚁防治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八条白蚁防治单位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药物,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白蚁防治,并建立白蚁防治档案。

第十九条白蚁预防的包治期限不少于十五年,白蚁灭治的包治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二十条白蚁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原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免费予以灭治。

未实施白蚁预防处理或者超过包治期限的房屋,灭治白蚁所需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房屋安全鉴定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房产管理部门对因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受影响或者因使用安全引起纠纷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调查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认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达到或者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

(二)房屋有开裂、倾斜、下沉等明显危险状况,需要继续使用的;。

(三)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但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设计使用年限按照设计资料或者设计图纸标明的使用年限认定。无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或者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未标明设计使用年限的,木结构、砖木结构普通房屋使用年限为二十五年,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普通房屋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第二十五条达到或者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和经加固或者修缮治理的危险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抵押登记或者进行租赁备案时,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房屋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第二十六条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用房,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房屋能否延期使用及延期使用年限的意见,并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继续使用。延期使用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重新出具意见,并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

第二十七条进行隧道、桩基、开挖深基坑等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对施工区周边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保存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应当经建设单位和周边房屋所有权人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房屋的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对受到工程建设影响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要求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八条房屋依法应当进行安全鉴定,负有委托鉴定义务的当事人拒绝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国土、规划、建设、城管、房产、安全生产监督及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除外。

第二十九条国土、规划、建设、城管、房产、安全生产监督及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房屋现状影视、图片资料或者房屋建筑结构施工图和竣工资料;。

(三)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他当事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除了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

第三十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自接受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查勘,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有开裂、倾斜、下沉等明显危险情形的,应当自接受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并在七十二小时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情况复杂、鉴定难度较大以及需要继续观察的,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一条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提出处理建议: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三十二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并对其鉴定结果承担责任。

委托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复查鉴定;对复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复核鉴定。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房屋:

(一)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

(二)结构严重损坏;。

(三)承重构件属于危险构件;。

(四)其他严重安全隐患。

第三十四条在台风、雷雨季节或者遇其他灾害,房屋出现险情时,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做好排险解危工作。

第三十五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现场查勘时发现房屋有明显危险情形的,应当及时作出危险房屋通知书,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并送达委托人、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同时将危险房屋通知书副本抄送城区房产管理部门。

第三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及其他负有治理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对危险房屋及时采取加固修缮或者拆除等措施进行治理。因未及时治理而危及公共安全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其他负有治理义务的当事人限期处理。

第三十七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时,毗连房屋的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给予配合;危险房屋需加固修缮或者拆除治理的,毗连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业主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共同履行治理责任。

第三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为进行抢险解危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及时办理。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尚未治理消除险情的,不得转让、出租或者用于其他经营,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建设管理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至第十项规定的,由城区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一项规定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未经依法批准设立,擅自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将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造成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损失的;。

(二)未将危险房屋通知书副本提交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

(三)超过期限未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被委托鉴定的房屋发生使用安全事故的。

第四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公共场所用房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房屋能够延期使用的意见,并经房屋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继续使用超过设计年限的公共场所用房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委托房屋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其他负有治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未按期采取加固修缮或者拆除等措施治理房屋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可以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委托第三人代为治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其他负有治理义务的当事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负有房屋安全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履行房屋安全监督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同时废止。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教师代表,法制副校长组成。小组长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

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员,全责学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负责的机制,课间及放学后由本天值班校长负责的方法。

各班主任教师及各科任教师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如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并及时由教师护送医院治疗救治,决不允许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学校安全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校实行,每周五安全汇报制度,期末有总结。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学校校园安全目标:保持学校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实现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无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

保持政治稳定,反对邪教,防止和杜绝集体上访、罢工、罢课、失泄密等影响社会和校园安定的重大事件发生。

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绝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健全完善各项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使校园“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暴、防意外伤害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校园安全责任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防范管理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按照《校园治安安全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校园治安安全任务的完成。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该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层层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各部门要根据校园治安安全目标的要求与下属教职工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制定教育计划,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法制、纪律、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加强对本部门物品和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部门内部的集体活动,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无安全措施的集体活动。

做好外来聘用人员(包括建筑工人、临时工)的管理、教育工作。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对本部门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严格管理,严格进行核查登记,办理各种使用、暂住手续。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教育外来聘用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发生各种不轨行为。

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对本部门的治安安全工作情况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写出报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研究整改。

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档案,逐步使校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对校园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要落实防范责任人和防范措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按照《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执行。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进行一次大检查。

根据《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校园安全责任书》考核合格的部门,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对不合格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本年度不能评为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视情节对该部门及其主要负责和当事人予以通报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xxx责任部门负责人:xxx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务必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务必具有高度的职责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持续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持续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务必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持续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7.持续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务必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理解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职责追究。

1.小卖部务必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务必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贴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1.电工务必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务必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务必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务必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1.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职责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群众中毒事故的发生。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务必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务必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个性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务必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人员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太阳能热水器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太阳能热水器禁止使用。

4、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要落实职责制,任何状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水压状况、进水状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理解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理解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礼貌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礼貌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状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潜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职责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潜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职责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职责制和职责事故追究制。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绍华

副组长:聂祥亮杨佳维

成员:周发贵陈景黄康卢睿李长青张习磊杨文举王加勇食堂工勤人员及各班班主任

2、食品卫生管理员:杨文举

3、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陈景

4、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安全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9.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13.其他卫生管理职责。

1.组织本岗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5.根据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织金县思源实验学校

20xx年3月

学校卫生管理的工作制度

为了净化、美化校园,增强师生身心健康,创造良好育人环境,创建绿色学校,使学校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由专人负责管理,班级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并组织学生打扫。

二、学校卫生分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两部分,个人卫生由专人负责,责任到班、组、人的方法,专人督查落实,记载评比,通报公布。

三、学校表彰奖励卫生工作先进班、并将卫生成绩作为考核班级、学生的内容之一。

四、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3、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

4、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卫生、教学卫生的管理。

5、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6、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7、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8、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9、学校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1、学校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校长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领导全校的卫生工作和健康教育。

2、全校划分卫生区,落实到班级和责任人,各班级要坚持每日清扫,每周二大扫除。

3、卫生检查由专人负责,采用每日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4、每日公布卫生检查情况,查出的问题由负责卫生检查的教师及时反馈给有关班级和责任人,督促整改。

5、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教师办公室、各功能室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6、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对违反卫生制度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

六、学校环境工作要求。

1、教室和卫生区卫生工作要求:

(1)室内(包括走廊、功能室):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等污迹;日光灯管和吊扇干净无灰尘;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2)室外卫生区: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保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2、个人卫生要求:

(1)、全校师生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被褥。

(2)、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不使用他人碗筷、茶杯、毛巾和牙刷。

(3)、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做到看书写字脊椎不弯曲,不躺着看书,不在强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学习,不在行驶的车船上或行走时看书,用眼时间不能过长,要保持眼保健操,看书时眼睛与书本要保持三十公分的距离,要定期检查视力,要及时娇治眼病。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

学校卫生管理的工作制度

1、教室、清洁区打扫,需按时按质完成,坚决杜绝吃零食。

2、每周安排一次纪律卫生评比(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参加);

3、划分好清洁区后,不得擅自调动;必须每天打扫一次。

4、对学生个人卫生各老师要经常指导,对生病体弱的学生要多加关照。

5、对学生有损他人身体健康,有损公共卫生的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如发现上学、放学路上爬车的,通报批评教育。

6、上好安全例课,教育学生注意自身安全。

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根据国家教委、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就学校安全工作的几个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切实加强领导,健全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做到领导负责,逐级落实到人。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月一次研究、布置、检查学校安全工作。

三、切实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守纪律、有秩序的好习惯,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用电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学生要举办讲座、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等各种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教会师生在遇有紧急情况和意外灾祸面前的自救常识,并能正确处理突发事故。值日老师一定要到位,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处理偶发事件。

四、切实做好师生远足、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严密措施,落实岗位责任,禁止使用非规范运输工具。

五、切实做好学校房屋的检查、维修工作。装置灭火器。对宿舍、食堂、电路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由后勤部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六、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学校卫生员要负起责任,食堂、饮水、食物都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工作人员定期体检,防止食物中毒或暴发流行病。

七、切实抓好体育课,体育活动的.安全措施,防止在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

八、加强对门卫值班的检查督促,禁止身份不明的人员进入校园,防止发生伤害师生的事故发生。

九、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教师应立即报告校长室,属重大事故,学校应立即向街道中心校、市教委报告。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食堂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了解各种原辅材料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

3.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拒绝采购有害物质污染、霉变、变质、过期、腐败的物品。

5.采购物质要求定点购买,并认真做好购货记录,经食管员验收后方可入库。

6.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的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7.各类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8.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9.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持期。

10.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

(二)食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炊具、用具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2.落实餐具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小餐具实行一去残渣、二碱洗、三清水冲、四蒸汽消毒、五保洁。大餐具和用具实行碱洗、清水冲、再消毒保洁。

1、每天对空气、工作台面、刀砧进行消毒,在无人工作时应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或用消毒液擦洗台面。

2、班前、班后要做好各部位的清洁、洗涤工作,保持厨房内外包括操作台、灶台、地面和水沟等处的清洁消毒工作。

3、定期打扫贮存室,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

4、食堂应确保一天三小扫二保洁,一周一次大扫除。

保持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应有专人负责,分工包干,及时清扫;场所内设施布局应符合要求,垃圾和废弃物应有密闭容器存放。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措施,确保工作环境三无:无鼠、无蝇、无尘。

(四)食品的卫生安全要求。

1、供给的食品要新鲜,不得有腐败变质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

2、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3、洗菜工要落实一洗、二浸(浸泡1小时)、三洗工作;生熟菜切配用具要分开,并有标记。

4、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5、加工后的可食食品应放在备餐间,严格防止污染。立即食用做熟的食品。

6、妥善贮存熟食品:食品贮存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

7、彻底再加热熟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

8、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

9、反复洗手,加工前和每次间歇之后,必须把手洗净,尤其是去厕所后。

10、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

11、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2、使用净水,若供水不保险的话,须在加入食品或制冰或饮用前,将水煮沸。

13、餐具保管要定人定位,餐具存放应整洁有条理,专用机械要加纱布套。

(五)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并进行晨检记录。若发现当天有发烧发热或其它不适症状的从业人员应调换或调离工作岗位。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仪器的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搞好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能佩戴首饰,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时闲谈、抽烟,不带闲人进配餐间,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

4、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岗位。

(六)检查及惩罚。

卫生教师每天到食堂检查、做好晨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食堂负责人。

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各部门进行卫生检查,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于认真执行者予以奖励。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