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垃圾清运合同范文(20篇)

时间:2023-11-27 06:07:32 作者:琉璃

合同协议可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减少纠纷的发生,为各方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如果您对合同协议的具体条款有疑问,可以参考下面的案例进行学习。

商场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一)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引领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鼓励和支持装备制造、电器电子产品制造、汽车制造、建材生产等佛山重点行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实施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融入工业设计、生产、回收利用全过程,打造“铝型材—陶瓷”等特色资源循环产业链,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发挥南海经济开发区等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的引领作用,促进源头减量,增产增效。优化制造业整体格局,以调整工业用地红线、科学规划产业功能区、推进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为契机,引导产业入园集聚发展,协同推进“无废园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涉及的部门均按职责分工,需要各区人民政府落实的,不再列出)。

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导向,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一区一园一城”建设,把佛山国家高新区、佛中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三龙湾科技城打造成为科技创新高地。持续推动季华实验室、佛山仙湖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制造等关键技术研发。(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三龙湾)管委会,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持续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氢能)建设。(佛科院)。

2.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推进金属制品、陶瓷建材、纺织服装、现代家具、食品饮料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打造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产业园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强化电力、陶瓷制造、食品制造等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水平,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降低大宗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加强物料的循环利用,推动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打造佛山市工业特色“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专业电镀、印染等项目进入定点园区集中管理,实现源头减量。(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到2023年年底,全市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市自然资源局)。

3.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推动电力、陶瓷制造等重点产废行业的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综合利用,探索推广电力行业“粉煤灰、脱硫石膏生产绿色建材”、陶瓷制造行业“陶瓷废料球磨制浆+生产建材”等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模式,促进企业、行业、园区间产业共生、原料互供和资源设施共享。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固体废物利用产业,引导企业进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申报。培育固体废物循环产业链,实行“链长制”管理和技术帮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建立健全废塑料、废轮胎、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和引导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加快落实废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应用于汽车产品、动力电池、废矿物油和废贵金属催化剂的可复制推广经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1.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依托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动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市发展改革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涵盖绿色商场、绿色餐厅、绿色景区等绿色流通和服务主体的“无废细胞”建设指南,结合佛山陶瓷、醒狮、美食等文化特色,将“无废理念”融入本地生活场景。鼓励企业借助品牌效应打造“无废总部”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场^v^,市邮政管理局)。

进一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落实《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建立覆盖塑料全生命周期的塑料污染治理体系。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v^)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市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带头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者非塑制品。(市教育局、^v^、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鼓励支持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探索企业可复制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3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市范围内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v^,市邮政管理局、供销社)。

2.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指引,编制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禁止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投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城管执法局)发挥社区和街道居委会基层宣传作用,倡导“垃圾不落地”新风尚,以招募志愿者或者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公益宣传。各区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到2023年年底,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单位的台账管理,确保各类垃圾流向清晰、全过程分类管理。运输车辆应当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和要求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建设、改造垃圾转运站,适应生活垃圾分类功能需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全链条处理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各区形成生活垃圾前端清洁、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资源化利用及终端处置的全链条垃圾分类示范模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

3.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利用处置能力。

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按照提前谋划、适度超前建设原则,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100%,满足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处理需求。持续推动厨余垃圾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处理体系,积极推广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建立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置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生活垃圾)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循环产业园,构建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处理闭环产业链条,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城管执法局)。

4.推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明确房屋建筑项目建设全过程绿色建筑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要求项目参建单位落实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减少建筑垃圾排放。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智能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推进建筑垃圾处置智能化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集中场地建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推动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管执法局、轨道交通局)。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推动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1.推行农业绿色生产。

商场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十九条区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共青团、妇联、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应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市教育局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以“小手带动大手”,促进形成父母要做好垃圾分类榜样的家庭意识。

第二十条市环卫主管部门应当结合生活垃圾管理责任目标和任务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需要聘请生活垃圾管理监督员协助监督。

区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应当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引导、督促单位和个人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工作,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应当予以劝告、制止。

第二十一条市环卫主管部门应当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调查核实有关生活垃圾管理事项的举报和投诉,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鼓励各类慈善、环保人士、社会公益组织以及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各项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事业捐助资金和设施、设备。鼓励小区物业积极探索商业经营模式,利用垃圾分类设施,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市场化操作。

第二十三条船舶及海上作业设施产生的垃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胡拥军。

垃圾清运合同

xx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xx村(居)、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xx街道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促进全街道各企业、村(居)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街道早日进入文明卫生城市的行列,彻底改变过去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按照x计价15号文件《关于核定xx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特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要求,定点进行清运垃圾。

二、乙方必须落实交通方便、不影响周边群众、本单位员工及他人日常生活的地方为垃圾收集点,收集点设施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自行安排人员把本辖区范围的生活和工、副业的`垃圾及废物清理到收集点由甲方转运(辖区内清理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负)。

四、甲方必须每天及时到乙方垃圾收集点清运垃圾,确保全天候清洁,建筑垃圾要另收费。

五、乙方缴纳甲方垃圾清运费65000元∕年,垃圾清运费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支付15000元∕季,第四季度支付20140元,均在季度末或下季度初时按时支付。如乙方不按时缴纳垃圾清运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不予转运乙方垃圾,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以上各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不得违反。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八、服务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为止。

甲方:xx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签名盖章)。

乙方:xx有限公司(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20xx年1月9日

商场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1.结合实际按标准配置红(有害垃圾)、灰(其他垃圾)、蓝(可回收物)、绿(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2.设置1处与垃圾清运车对接的桶装收集点。

3.但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4.可与垃圾收集容器搭配设置宣传栏,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宣传牌,在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标语。

第三条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参考标准:

(一)配置240升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1组,每1~2幢楼房配240升可回收物收集容器1只;多层、中高层和高层住宅宜分别按每4栋、2栋和1栋的标准设置;别墅、排屋宜按服务范围实际使用人员推算设置投放点,服务半径应不超过70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按小区人口数相应配置。

(二)垃圾投放点应设置在不影响居民生活和出行的位置,宜设在道路隐蔽处或单元出入口,应设有明确标识,不可随意移动。

(三)垃圾投放点可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并固定,宜为公交候车亭式。

(四)垃圾投放收集点地面应硬化,且与小区道路同高。如投放点地面与小区道路出现高差,必须设置斜坡。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摆放须统一,标识朝外,桶盖合闭。

第四条垃圾清运车对接的桶装收集点设置参考标准:

(一)在新建、扩建的居住区或旧城改建的居住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点,除四分类垃圾收集点外,设置特殊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收集点,专门用于垃圾清运桶车对接的场地,并可用于生活垃圾分拣等活动。收集容器收集点应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

(二)分类垃圾收集容器集中收集点应按便于运输、便于收集、便于投放原则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按要求摆放整齐、及时清洗,保持外观整洁。

(三)收集点外部应设置停车作业区域,满足垃圾收集小车、垃圾运输车的通行和方便安全作业的要求。

(四)垃圾收集容器收集点应设置完善的给排水设施,并确保通风良好。

(五)。

第五条特殊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参考标准:

原则上每个居住小区应设置1处固定的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同一社区的居住小区由于场地限制可与相邻小区联合设置临时堆放点。

(一)临时堆放点应相对隐蔽、有围挡,围挡高度不得超过米。

(二)临时堆放点地面应硬化,且与小区道路同高。

(三)临时堆放点堆放垃圾不得超过围护高度,应及时清运,确保安全。

(四)应设有告示牌,公布清运服务及责任人电话等信息。

商场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一)指导思想。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v^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助力佛山市争当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实现多元共治。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为引领,健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发挥园区、骨干企业支撑作用,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构建党政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目标导向,提升治理水平。以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为目标,科学设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加快补齐资源化利用短板,畅通工业固体废物出路,健全回收体系,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系统谋划,强化统筹联动。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固体废物治理与城市建设整体性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城市和农村一体化推进,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统筹考虑、系统谋划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下的“无废城市”建设行动路线图。

坚持依法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强化法治建设,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三)试点范围和目标。

1.试点范围:佛山市全域。试点基准年为2020年,以“市级主导、市区同创”的形式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2.试点目标:围绕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四大领域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探索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无废城市”创建,形成错落有致的“市区同创”格局,融入省“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建设。

垃圾清运合同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管辖区内的垃圾清运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现签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垃圾清运承包范围:______。

三、承包金额:______。

四、甲方权利、义务:

1、严格履行合同,定期、不定期对垃圾清运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向乙方反馈检查结果。

2、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等。

五、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清运承包区内全年产生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住宅户的秸秆杂物等。

2、保证每天出勤,及时清运垃圾,垃圾日产日清不滞留,不留死角。

3、垃圾车驾驶员证照齐全,达标上岗。

4、驾驶员及随车环卫工人不得酒后上岗,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5、冬季垃圾形成的冰包要及时刨碎、外运,不得形成垃圾包。以地面为准,超过20公分高(冬季)为垃圾包,如乙方不及时处理,甲方安排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垃圾场,不得随便乱卸造成二次污染。

7、乙方需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对乙方进行工作检查时,一次不合格警告,两次不合格罚款200元,三次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8、在场部垃圾点装卸垃圾时,垃圾箱要轻抬轻放。如造成损坏,车主需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金。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每季度考核评比分在9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考核分低于90分以下者,每少一分扣500元;考核分80分以下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未经请假、擅自脱岗,没有及时清运垃圾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终止本合同。

5、在迎检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七、合同保障: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

二0______年三月一日

垃圾清运合同

乙方:

为保证__二期装修工程顺利进行,今__管理中心与等人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__二期物业装修产生的垃圾交乙方清理,不再委派他人。

二、甲方提供电梯作为重要运输工具,不向乙方收取电费和设施使用费。

三、乙方负责从装修单位住宅中将装修垃圾清运出__小区,并运往镇委允许弃放的地区,运费由乙方支付,弃放垃圾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在清运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操作。若乙方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负责清洁由于清运垃圾造成的不洁区域。

六、清运费定为每建筑面积一平方米2.5元(2.5元/m2),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

七、甲方每户装修单位进场时,即支付乙方应收此户装修垃圾清运费的半数给乙方,待完工验收后再支付剩余的清运费给乙方。

八、以上条款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商场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九条应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贮、运输,并逐步做到区域全覆盖。

第十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

第十一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结合小区、道路特点,定时定点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实行生活垃圾转运的,转运站应当符合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根据生活垃圾不同种类进行分类转运。

第十二条城市环卫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及更新。

第十三条应当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禁止混合收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禁止将已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置。

(一)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集和清运按分类清运要求,配置分类收集和清运车辆,运送至垃圾转运站或直接收运至垃圾处置场所处置。

(二)可回收物。

单位和住户内可回收物由单位和市民主动交售。管理部门或物业公司各自负责其责任区域内广场、街道、公园等公共场所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的可回收物收集。住宅小区、学校和单位的可回收物,由管理单位自行集中或回收公司定期上门进行兜底回收。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

(三)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的收集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收集后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

(四)特殊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由所在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收运,运送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装修垃圾作为建筑垃圾的一个分类,应当按照可回收和有毒有害2种进行分类,其中装修垃圾中废弃的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陶瓷等,投放至建筑垃圾投放点;装修中废弃的金属、木材、塑料和玻璃等,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装修中废弃的涂料和油漆等有毒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五)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范畴,不得与日常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必须由有资质的公司单独收运处置。

第十四条负责收集、运输、分拣的环卫人员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收集、运输的责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求其按规定进行分类。

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不按照规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负责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及时告知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求其进行分拣;上述责任人不分拣的,负责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收集、运输。

第十五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配置收集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二)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至规定场所,不得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不得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

(三)使用具备分类收贮生活垃圾功能的作业车辆,或者按照分类后不同的生活垃圾类别,分别配置相应的作业车辆。

(四)作业车辆应标示明显的分类标识,并保持功能完好、外观整洁。

(五)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后,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复位,清扫作业场地。

(六)将分类垃圾分别运送至相应的处置场所。

(七)建立管理台帐,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垃圾清运车辆配置及管理。

按照分类后不同垃圾类别和日清运频次,分别配置相应的作业车辆。

(一)作业车辆应当具备分类收贮生活垃圾的功能,配置有效的防臭、防尘、防滴漏设施。

(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应按照分类运输要求和涂装标准,喷涂相应的分类标识、颜色、编号等。厨余垃圾收运车辆车身主体颜色应为绿色。

(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建筑垃圾等专线清运车辆应按照分类运输要求,喷涂相应的标识。

(四)应统一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车载称重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保证正常使用。

(五)应合理确定垃圾运输的时间、频次、作业点和线路,厨余、其他垃圾每天每类至少清运2次,清运过程中不得有垃圾抛撒滴漏、吊挂,污水、油污滴漏等现象。

(六)应在指定地点排空垃圾运输车辆污水收集箱污水。

(七)清运作业时应按要求做好垃圾称重计量工作。

第十七条从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一)经过转运站转运的,应当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二)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应急预案,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三)按照要求设置车载在线监测系统,并将信息传输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八条生活垃圾的处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置处置设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二)建立处置台帐,记录每日生活垃圾的运输单位、种类、数量,并按照规定报送数据、报表等。

(三)按照规定处理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定期进行水、气、噪声、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防止周边环境污染。

(四)制定应急预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

(五)按照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并将数据传送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

垃圾清运服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及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运红墙国际装修建渣清运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清运范围。

1、乙方只运装修垃圾(绿化和其它的垃圾不清运,如清运,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二条、合同期限。

1、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

第三条、费用。

1、装修建筑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业主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已承运完毕,其清运费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

2、打墙另算25元/平方米,装修1.8元/平方米。

3、结算期限。

甲乙双方每月15日前就上月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用(节假日顺延)进行结算并书面确认。

4、付款方式: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相关规定的票据,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有效票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支票的方式支付,乙方指定如下收款账户:

开户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5、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总价的2%计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并协助乙方完成装修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2、甲方指定装修建筑垃圾堆放点,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对方点进行清运。

3、甲方每月对本项目装修户数及业主专有部分面积进行核算并打印单据签字确认交乙方备案。业主装修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甲方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予以结算费用。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在每日检查中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出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赔付,并可按照《装修建筑垃圾清运管理违约处理标准》的规定对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进行扣减或扣除。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清运过程中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及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2、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将建渣运到政府指定的地方倾倒,若被查处违规倾倒,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建渣对方池现场应设置防尘、防污水外溢、消杀蚊蝇等设施,保持池内整洁,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建渣堆放池内不得处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乙方应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建渣堆放池拾捡废旧物品,建渣必须入内。

6、乙方在建渣清运过程中保证园区路面和环境的清洁卫生,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造成园区内相关设施破坏的,负有恢复和赔偿的责任。

7、乙方实施建渣清运时应做好扬尘处理措施,不得乱扔乱抛、乱堆乱放,对垃圾进行有效遮盖,如有影响园区环境的应及时进行清洁打扫。

8、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因垃圾堆放过多而影响小区环境,当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必须在24小时内清运完毕,以免对客户产生滋扰。

9、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工作人员的礼仪、礼貌,文明作业,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不得影响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

10、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一切安全事故(含造成他人人身损坏及财产损失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期限内,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提前退场的,乙方需按照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扣除违约金后,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清运过程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第三方确认属实,甲方自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不足履约保证金。

3、若甲方发现乙方借用甲方名义与其它公司签订合同或从事其它经济活动,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索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民事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或增加其经营范围,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其它违约行为及处罚标准,详见(装修建筑垃圾清运管理违约处理标准)。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的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巩固新南村的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脏、乱、差的现象,使村民生活环境美化、卫生洁化的环境之中。现经村三委会讨论决定,将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清运及时、彻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条款。

一、垃圾清运范围:全村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包括路边、桥边、河边、渠边、垃圾箱内、垃圾箱外以及新建垃圾箱的`所有垃圾,包括村内排水沟、渠道清理出的杂草,所有垃圾必须一天清运一次,保证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有记录。村进行不定时检查,如有未做到日产日清、发现未清运干净,甲方将作每天100元的扣罚款处理。

二、加强清运责任管理。如区、街道在检查时发现一处抄告单,罚款150元/处;如下次还出现类似问题抄告单,将加倍处罚,即罚款300元/处。

三、垃圾堆放地点:垃圾拖运至街道垃圾中转站及六工段街道垃圾填埋场,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倒,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必须确保垃圾清运及运输的安全,甲方不负各种事故责任。

五、垃圾清运承包时间:从____年4月20日至____年12月31日止。

六、在区、街道每月检查或暗访中对我村的考核必须达到98分以上。如未达到此分值甲方扣罚乙方每月100元,如在96分以下则每月扣罚200元。此项罚款与第二条分别计算,并取消该月考核奖。

七、本期垃圾清运工资为月1700元,计14110元。达到98分以上每月考核奖金为300元。根据垃圾中转站的车数每车25元的补贴给乙方(包括街道补贴的10元)。

八、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经双方验收按考得分在次月底前付上季度款项。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不得强调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时间清运。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并拒付事先所清运垃圾工资。

十、乙方如遇个别农户的特殊垃圾时,由乙方自行与对方协商落实,甲方协助配合。

十一、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必须按各条款执行,保证本村垃圾清运顺利进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存档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垃圾清运服务合同

甲方:新南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包清运者倪金马(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巩固新南村的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脏、乱、差的现象,使村民生活环境美化、卫生洁化的环境之中。现经村三委会讨论决定,将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清运及时、彻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条款。

一、垃圾清运范围:全村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包括路边、桥边、河边、渠边、垃圾箱内、垃圾箱外以及新建垃圾箱的所有垃圾,包括村内排水沟、渠道清理出的杂草,所有垃圾必须一天清运一次,保证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有记录。村进行不定时检查,如有未做到日产日清、发现未清运干净,甲方将作每天100元的扣罚款处理。

二、加强清运责任管理。如区、街道在检查时发现一处抄告单,罚款150元/处;如下次还出现类似问题抄告单,将加倍处罚,即罚款300元/处。

三、垃圾堆放地点:垃圾拖运至街道垃圾中转站及六工段街道垃圾填埋场,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倒,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必须确保垃圾清运及运输的安全,甲方不负各种事故责任。

五、垃圾清运承包时间:从20_年4月20日至20_年12月31日止。

六、在区、街道每月检查或暗访中对我村的考核必须达到98分以上。如未达到此分值甲方扣罚乙方每月100元,如在96分以下则每月扣罚200元。此项罚款与第二条分别计算,并取消该月考核奖。

七、本期垃圾清运工资为月1700元,计14110元。达到98分以上每月考核奖金为300元。根据垃圾中转站的车数每车25元的补贴给乙方(包括街道补贴的10元)。

八、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经双方验收按考得分在次月底前付上季度款项。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不得强调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时间清运。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并拒付事先所清运垃圾工资。

十、乙方如遇个别农户的特殊垃圾时,由乙方自行与对方协商落实,甲方协助配合。

十一、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必须按各条款执行,保证本村垃圾清运顺利进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存档各执一份。甲方:新南村经济合作社代表:

乙方:(签字)。

20_年4月20日。

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保证__二期装修工程顺利进行,今__管理中心与等人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__二期物业装修产生的垃圾交乙方清理,不再委派他人。

二、甲方提供电梯作为重要运输工具,不向乙方收取电费和设施使用费。

三、乙方负责从装修单位住宅中将装修垃圾清运出__小区,并运往镇委允许弃放的地区,运费由乙方支付,弃放垃圾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在清运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操作。若乙方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负责清洁由于清运垃圾造成的不洁区域。

六、清运费定为每建筑面积一平方米2.5元(2.5元/m2),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

七、甲方每户装修单位进场时,即支付乙方应收此户装修垃圾清运费的半数给乙方,待完工验收后再支付剩余的清运费给乙方。

八、以上条款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垃圾清运合同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负责甲方管理服务小区垃圾清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负责甲方管理服务的_______小区的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清运工作。

清运时间:每日早_____开始至晚_______结束。

清运标准:所有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垃圾容器的干净,沿途不洒漏垃圾。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自_ ___年___月 日始至__ 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续约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1、甲方负责将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装修垃圾存放在指定地点,乙方自垃圾桶或指定存放地点将垃圾运往小区以外。

2、乙方在清运垃圾时,应当穿着干净、整齐,不得有碍小区观瞻。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水平做出评估。

4、、乙方在清运垃圾时不得影响业主正常休息和生活,保证不扰民,不与业主发生冲突。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毁损小区公共财物,不得破坏小区绿地,如有损坏乙方应当照价赔偿。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______元,共_____个月,共计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

费用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

1、涉及到垃圾清运、处理等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相关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垃圾处理费用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垃圾清运费中。如乙方未能办理有关手续造成甲方垃圾无法清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元。

2、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若在清运过程中引起业主三次以上投诉,甲方有权拒付清运费并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元。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签订地:天津市南开区创业环保大厦)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乙方负责光华路270号___小区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清理、清运。

1、乙方负责清理、清运所有___园区内的生活垃圾。

2、乙方清运垃圾时间每天一次,做到日产日清。夏季每天早上5:00以前,春、秋、冬季每天早上6:00以前清运完毕。

3、乙方清运的生活垃圾费每月结算一次,按每月壹仟壹佰元(1100元)结算。本月结算上月的清运费;结算清运费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进行结算。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清运干净,在清运过程中如果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破坏,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入进出物业小区的车辆进行检查及处理,同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临时卫生检查,做到随叫随到。

3、乙方需保持清运车辆所经过的路面干净,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4、乙方必须将___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清运到垃圾场定点倾倒,不得倾倒在其他任何地点,否则,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有关部门的处罚。

5、如由于垃圾清运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干预的,乙方须协助甲方解决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在清运生活垃圾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乙方及其雇佣人员伤害或其他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1、乙方违反相关条款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及时把垃圾运出___小区时,经甲方催告通知后2日内仍未运出的,甲方有权对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超过5日仍未运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一切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0____年12月16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合同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大件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乙方负责光华路270号___小区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清理、清运。

1、乙方负责清理、清运所有___园区内的生活垃圾。

2、乙方清运垃圾时间每天一次,做到日产日清。夏季每天早上5:00以前,春、秋、冬季每天早上6:00以前清运完毕。

3、乙方清运的生活垃圾费每月结算一次,按每月壹仟壹佰元(1100元)结算。本月结算上月的清运费;结算清运费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进行结算。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清运干净,在清运过程中如果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破坏,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入进出物业小区的车辆进行检查及处理,同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临时卫生检查,做到随叫随到。

3、乙方需保持清运车辆所经过的路面干净,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4、乙方必须将___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清运到垃圾场定点倾倒,不得倾倒在其他任何地点,否则,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有关部门的处罚。

5、如由于垃圾清运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干预的,乙方须协助甲方解决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在清运生活垃圾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乙方及其雇佣人员伤害或其他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1、乙方违反相关条款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及时把垃圾运出___小区时,经甲方催告通知后2日内仍未运出的,甲方有权对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超过5日仍未运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一切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年12月16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年12月31日。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合同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垃圾清运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保持村庄整洁。根据同建同治卫生整治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甲方将垃圾清运工作承包给乙方,现签订如下合同:

1、乙方负责将全村垃圾池(筒)的垃圾及时清运焚烧。

2、承包期限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

3、乙方必须在政府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将全村的垃圾池(筒)进行清理,并保证垃圾池(筒)周围清洁;如遇上级开展卫生大检查,则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检查前将垃圾池(筒)的垃圾清理干净.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件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___街道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促进全街道各企业、村(居)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街道早日进入文明卫生城市的行列,彻底改变过去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某计价15号文件《关于核定___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特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要求,定点进行清运垃圾。

二、乙方必须落实交通方便、不影响周边群众、本单位员工及他人日常生活的.地方为垃圾收集点,收集点设施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自行安排人员把本辖区范围的生活和工、副业的垃圾及废物清理到收集点由甲方转运(辖区内清理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负)。

四、甲方必须每天及时到乙方垃圾收集点清运垃圾,确保全天候清洁,建筑垃圾要另收费。

五、乙方缴纳甲方垃圾清运费65000元∕年,垃圾清运费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支付15000元∕季,第四季度支付_________________元,均在季度末或下季度初时按时支付。如乙方不按时缴纳垃圾清运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不予转运乙方垃圾,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以上各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不得违反。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八、服务期自___________________年1月1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年12月31日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保障高新区(滨江)的日常环境卫生,确保园区内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属区域内的垃圾进行清运,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达成协议台下:

1、甲方所产生的垃圾必须为生活垃圾;。

2、甲方产生的垃圾需存放在固定的垃圾房(桶)内;。

3、乙方须配备垃圾清运车一辆,清运工人两名,穿着乙方统一的工作服;。

4、乙方车辆进出以及人员在甲方区域内的一切活动须严格遵守园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5、清运周期与时间:

每天一次,具体时间为7:00?7:00。

6、收费与结算:一口价每年垃圾清运费为2330元。甲方垃圾清运费每半年支付一次,生活垃圾清运计算时间从20____年6月开始。

7、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并不在甲方和乙方清运之间形成雇佣劳动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清运工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及工资,亦不直接向乙方清运工支付任何费用。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执一份,有效期自20____年6月1日起至20____年12月31日止。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双方经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经双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垃圾清运合同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定,特拟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资金来源:

生均公用经费。

三、承包方式:

全年垃圾包工包料。

四、工程内容及要求:

清运学校一号、二号垃圾池垃圾,乙方找堆放垃圾的地方。

五、合同价:

____元。

六、工程结算:

一号垃圾池长3米,宽3米,高2米,计算产生垃圾18立方米,每年清运3-5次,共支付乙方清运拖垃圾1000元,垃圾池里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自己找堆放垃圾的地方。

二号垃圾池长3米,宽3米,高2米,计算产生垃圾18立方米,每年清运3-5次,共支付乙方清运拖垃圾1000元,垃圾池里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自己找堆放垃圾的地方。

七、工程质量:

八、本工程合同期:。

____年1月1日至____年1月31日竣工,共计____年。

九、付款办法:

完成全部工程量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款付清。

十一、甲方责任:

安排人监督工程进行过程。

十二、乙方责任:

1、办妥各类应办手续。

2、确保工期,确保质量达到标准。

3、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责任自负。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工程造价不受物价涨跌的影响。

十四、以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上午8:00前完成,第二次在下午15:00—16:00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350元/月(大写:币叁佰伍拾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日,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

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房地产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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