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热门16篇)

时间:2023-11-27 12:41:02 作者:紫薇儿

月工作总结不仅是对自己工作的总结,更是对团队合作的总结,因此要注重团队的贡献。在阅读月工作总结范文时,我们可以借鉴其中的观点和思路,丰富自己的写作思维。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为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自接到《黑龙江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之后,立即组织相关科室,挑选专职人员深入落实文件精神,扎实推进x市联社语言文字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x农村信用联社全辖共有31个营业单位,其中:23个信用社,一个营业部,市内15家储蓄所。共有员工408人。联社内设机构为“四部一室一局一中心”,即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综合业务部、监察保卫部、办公室、稽查支局、网络中心。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x市联社等相关领导机构的正确领导下,我社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围绕“三个率先”目标,在本次“语言文字”工作贯彻落实过程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社职工发扬“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甘于奉献,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努力提高我们作为金融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工作,现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组长:副组长:

组员:

组织责任: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以及“黑龙江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等相关内容的贯彻和落实。

二、具体措施。

我社一直在近些年中,注重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书写,尤其是在窗口单位,狠抓存折、单、证的规范填制,并在窗口服务单位,张贴规划汉字书写的样本,方便客户参考。结合本次市委要求,我们联社自xx年9月开始,在今后每月都要坚持执行员工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年底设大考,考试过程中,均含有不少于20%的“语言文字类”相关内容,坚持长期学习,具体执行。

为营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的宣传氛围,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采取了一是在专业牌匾制作厂,定制牌匾,在做好后,交由各营业网点悬挂。此项工作已在进行中;二是在xx年底我社将在各营业网点,把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的语言文字学习资料和宣传单摆在柜台上,供客户阅读。此项工作已落实专人负责,争取在九月末即可完成,从而形成全面的宣传攻势;三是开展小区咨询宣传活动,在信用社家属楼区,x小区,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的咨询宣传和行业服务结合起来,四是争取与新闻单位协办专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学习、应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认识程度。在宣传其他业务的同时,严格遵循“四自方针”;在机构内部,一是由主任牵头举办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知识讲座并争取聘请专业人士对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培训,此项工作落实在十月初;二是在今后的全员业务基础知识考试中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相关内容题量,决不少于20%,以此促进我社员工学习规范的汉字语言积极性。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保障银行业良好形象”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社会各界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的了解,更使我社干部职工的学、知、守意识和能力得到大幅度增强,也营造出自觉依照规范办事,依照制度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当前效果。

通过前期不足十天的组织工作,本次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工作,已经在职工群众中引起很大反响。

首先,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我们的干群队伍之间联系更加密切,全社干部职工有凝聚力、有责任心、有创业的`荣誉感,尤其是对促进窗口服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今后方向。

一、进一步继续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力度,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纳入常年、全年工作规划中去,信用社各部门要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要向基层信用社和小区群众延伸,向肇东市域内广大农民群众延伸,向私营企业和个私工商户延伸。联社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引导、帮助个别对学习语言文字有抵触情绪和消极思想的职工;各级中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

二、进一步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优化贷款结构,加强服务质量。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文化知识建设、普通话推广等工作与我市经济发展实际相结合,与我社实际发展需要相结合,正确处理好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关系。真真正正、扎扎实实的将之落实,并在今后工作中,一以贯之。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1)形式多样,宣传排查并举。一是县处非办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宣查并举,有力有序推进排查工作。二是部门宣传形式多样。采取张贴横幅、利用坡节下到基层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行政区划内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三是媒体宣传全面覆盖。在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承诺,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同时,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微信、融好网平台等向群众公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2)履职尽责,开展风险排查。县处非办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多渠道、广角度对投资类、资产管理类民营企业非法集资开展风险排查。经查,在县域内该领域经营情况无非法集资舆情反映,无民间集资行为。目前,我县尚未发现投资类、资产管理类民营企业存在非法集资问题。

(3)常抓不懈,防范“非集”事件。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各类非法集资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夯实协调机制。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建立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保证各项措施得到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组织分析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做好向市金融办(处非办)和县政府信息报告、通报等工作。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1)201x年成立自治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组织协调45个县直部门,梳理、清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共梳理出5581项行政权力,其中保留3423项,拟取消或转移2158项,精简率38.67%。保留的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以融政发〔201x〕18号文件予以印发并在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在此基础上,201x年再次组织协调32个县直部门,进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经过梳理确认,保留权力事项3641项、共性权力11项,与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26424项,形成《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以融政发〔201x〕28号文件予以印发并在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是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x年调整政府工作部门时,我县将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进行整合,设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于201x年印发了“三定”规定,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目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后领导班子统一,机构运行顺畅。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自治区和xx市政府的要求,为加强市容市貌工作,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经xx市编委批复,我县于201x年3月底新设立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在县住建局,主要承担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管理全面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部分行政处罚权。并将县市容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住建局后,更名为“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为县住建局二层事业单位,具体执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三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设立交通综合执法大队。201x年,我县把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地方公路管理所、县港航管理所的行政监督执法职能剥离出来,新设立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实行统一执法,为县交通运输局二层事业单位。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完成。四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将乡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监管、村寨防火等机构和职能进行整合。201x年,我县全面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设立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简称“四所合一”)。201x年底,融水县设立了乡镇交通管理站,在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防火站(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201x年,融水县进一步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印发了20个乡镇“四所合一”机构编制方案,梳理出乡镇“四所合一”权责清单,并给每个乡镇增加2名编制,强化了队伍建设。

(3)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xx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01x年,县政府法制办对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报送重大行政决策出具了34份法律意见书,为县政府及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4)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201x年,县政府聘请律师作为县政府兼职法律顾问6名,聘请县政府法律顾问助理1名。全县各乡镇政府、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均已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确认、聘请法律顾问。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社会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呼社信办〔20xx〕38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落实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信用度,对外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制度完善,组织健全。4月份我局召开党组会重新进行了科室分工,行政审批办负责我局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随后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审批办,全面负责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10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制度》、《呼和浩特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制度(试行)》和《呼和浩特市司法鉴定承诺制度》。

(二)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在对我市九个旗县区836个村居社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律师事务所与我市1162家村(社区)进行帮扶,截至目前已经帮扶了1129家,占全体的96%。为了加强管理,截至目前共有75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公证处建立了诚信档案。

(三)多样宣传,氛围浓厚。我们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信息简报、led显示屏等多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系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将《呼和浩特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二法律服务所诚信经验材料》和《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永强律师诚信事迹材料》按时报送到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纳入自治区诚信库范围内。

(四)加强报送,做好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呼和浩特“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通知》请各科室于每月15日,30日向局审批办报每半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未及时报送的科室在第二个月作出书面说明,说明未报送的原因。20xx年截至目前,我局报送法人行政许可50条,个人行政许可206条,行政处罚无数据。按时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填报工作,我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涉及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并于5月29日接受了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督查。7月20日,我局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和局审批办负责人参加了《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暨信用信息目录及数据征集培训》为下一步信用数据征集做准备。

虽然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半年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部门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行业宣传活动没有与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宣传,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机制不健全。

(二)继续加强我局的双公示报送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双公示”,建立畅通的信息发布流程,保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及时、准确录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我县着力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社会公布办法》,出台了《融水苗族自治县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位管理制度》,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包含已经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引起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随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如果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人社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将企业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同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实行施工现场信息公示制度。要求施工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工人劳动维权告示牌,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维权提示等,以方便广大的农民工能更好的了解自已的权利,更有效的维权。二是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强化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并出台了《融水苗族自治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施方案》。对县域内用工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同时由人社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是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各履行的指导及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施工单位的用工实名制花名册,同时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农民工入场作业前,必须先签订劳动合同。四是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整解问题,推进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做到隐患排查“零死角”,紧紧盯住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易发多发领域和行业,在关键时期、重要节点,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欠薪隐患单位建立台帐清单,实行定领导、定专人、定责任的管理办法,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工资不支付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做到执法办案“零拖延”,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要快立快查快结,对重大欠薪案件要挂牌督办,不见结果不收兵。五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201x年至201x年9月,人社局共接收仲裁申请案件460件,立案受理378件,不予受理84件,调解50件,结案率100%。全面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就近、就地、及时、柔性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把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积极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以及街道和企业等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拟赋予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努力在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全面梳理总结,结合20xx年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局于年初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交通运输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路政大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文华兼任,主要负责抓好我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1.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为保障20xx年我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据可依,按部就班、有条不紊进行,年初,制定印发了《xx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领导机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安排了工作重点,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工作依据。一年来,为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部署安排下步工作,7月,由局长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双公示”信息公示情况。

我局根据工作要求,建立了部门双公示信息报送机制,明确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一年来,我局未接受行政许可事项,执法过程中未出现行政处罚事项。

3.政务公示工作情况。

结合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诚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相关业务工作。一年来,我局在全局干部职工间开展了诚信教育(培训)1次,同时通过媒体发布了工程领域信用评价情况。

1.重视不够。20xx年,我局虽开展了一些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但重视程度不够,离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很远,工作仍待加强。

2.痕迹资料管理有待加强。我局明确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但因部门工作任务繁重、冗杂,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痕迹资料收集和完善上欠缺,材料不齐。

根据州县发改部门年度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时制定20xx年我局部门方案,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一年工作计划和安排,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部门和责任人。同时,根据工作方案明确的'重点和步骤,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结合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健全完善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规范制度,我局积极开展信用管理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20xx年度信用采集工作总体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信用政策,我局在法定的范围内已持续进行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及评估、动态监管等工作,20xx年上半年已完成信用信息采集及信用状况动态监管工作的企业共计792家企业。

(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基本情况。1月已对39家企业进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2月-3月已对26家企业进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4月已完成27家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5月已完成30家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20xx上半年对有效行政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的企业共计122家。

(三)信用状况动态监管基本情况。在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已采集共792家企业(其中有会展行业302家;家政服务行业26家;汽车销售维修行业104家;大型商超32家;商务服务行业328家。),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监管工作。

(一)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政府的诚信导向作用,积极探索商务行政管理新路径坚,我局编制关于《在商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实行信用承诺的实施办法(试行)》,此办法已经在会展企业申请财政性资金、商务流通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时使用,20xx上半年报送68份信用承诺书至“信用三亚”二期平台。此办法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承诺的制约,提高行业守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二)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和负面信息披露力度。按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原则,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在日常监督、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表彰评优、安排财政性补贴资金、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应当查阅公共征信机构记录的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对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给予便利或奖励;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实行惩戒,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大对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商业贿赂、恶意违约、逃废债务等不良信用信息的披露力度。对信用记录不良、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并予以公开曝光。

(三)推进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商贸流通领域信用建设,研究建立事前承诺、事中记录、事后评价相结合的商贸流通领域建设工作体系。坚持报送商务流通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581条。组织商务领域示范企业诚信承诺和评估等。扩大商务领域企业诚信档案覆盖范围,完善信用信息。

为了提高商务领域诚信意识和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弘扬诚信经商理念,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氛围,我局组织参加“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精心筹备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信用主题宣传材料、张贴宣传主题海报以及发放小礼品,全面细致地向广大市民宣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红黑名单”以及联合奖惩等商务信用知识,宣传商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对电子商务、家政服务、成品油经营、汽车流通等行业的监管,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维权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良好的信用保障。

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夯实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基础,探索推进自由贸易港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我局始终把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基础、补短板,进一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促进经营者遵章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推进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交通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为强化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安全科,负责日常协调和资料收集上报。我们主要抓好政务诚信、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重点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全面落实“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做到及时、有效、准确的公示,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通过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双公示”信息,20xx年第一季度共归集“双公示”数据90条,其中:行政许可39条、行政处罚51条。

(一)政务诚信领域

(二)工程建设领域

1.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明确了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理、农村公路养护等关键环节的信用建设,强调了对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

2.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健全诚信体系。深入推进公示制、承诺制、责任制和问责制四项制度的落实。一是严格管控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使用,坚持收支两条线;二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xxx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着重解决建设工程存在的质量、安全薄弱环节;三是规范招投标。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监管,把招投标行为公开透明,防止出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严把竣工验收关。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竣工审查验收,凡是达不到标准的,我们一律不予竣工备案,不允许交付使用;五是严格监管,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六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三)运输服务领域

主要是围绕旅客运输(含城市公交运输)、货物运输、出租车运输,运输站场与、机动车维修业、驾驶员培训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等重点方向,着力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政府办公厅印发20xx年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银政办发〔20xx〕13号)和《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xx-20xx年重点任务及分工》(银政办发〔20xx〕7号)精神,为进一步认真执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我局相关工作,就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监管、审计监督工作等领域的公信力建设,以打造“诚信审计”为目的,大力整顿和规范审计秩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计工作的信用度,对外树立审计新形象。现将银川市审计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精准定位,明确任务。加强审计诚信建设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涉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多个方面。审计诚信虽未单独成为一个独立的分支,但其作为政府依法行政主体的身份、承担的对经济活动中不诚信行为的监督甄别功能、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活动中对诚信风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及审计处理处罚所体现的执法公信力,决定了审计诚信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长期以来,我局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形成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局以建设诚信审计机关为目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确定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公示信用“红黑名单”榜,按照客观、真实、准确、审慎的原则,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严重失信者列入“黑名单”,每季度由各科室上报“红黑名单”,经法制科、综合处审核,报局党组同意后,按照相关程序,在“银川审计”官网等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三)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进审计政务诚信建设,在局机关中广泛开展以建设诚信机关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审计机关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将信用意识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为诚信审计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促进审计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公众对审计机关诚信的满意度,提高审计机关公信力。

(四)强化审计整改信息公开。李总理指出,审计后的问题整改工作,事关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事关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要痛下决心去除“顽疾”、根除“病灶”,向人民作出负责任的交代。而要“作出负责任的交代”,一方面要靠跟踪督导以及责任追究,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以全面整改,另一方面要靠全面、及时的整改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整改的真实性,并从问题整改中体会到政府差错纠弊的决心,感受到诚信政府建设的动作,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近年来,我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动性、及时性尚有欠缺,信息公开还未达到全面、及时、准确。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工作中心,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内容,增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公信力。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公开。加强信用体系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责任,确保信用体系建设符合政府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扩大审计影响力。

(一)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稳步开展。要自觉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地区审计总体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主动地做好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落实能力。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以教育引导诚信。审计诚信关键在人。审计人员的法制观念、职业操守、能力水平如何,直接影响诚信审计建设。因此,加强诚信审计建设,必须在提高审计干部诚信素质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争做忠诚的审计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倡树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业的工作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和引导审计人员把诚信意识内化于心、外表于行。

(三)强化开放思维,以公开倒逼诚信。审计信息公开是检验审计诚信的“试金石”,其形成的倒逼机制有利于推进诚信审计建设的深入和持久。审计机关必须在夯实审计诚信自信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敢于公开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对审计信息的监督和评判。一要注重审计权力的“清单式”公开。将审计权力自觉地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媒体、公告等多种方式,让公众了解审计职责、审计程序、审计权限、审计纪律等内容,把审计的每一个环节都公之于众,提高审计的诚信力。二要加快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要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按照专项公告与综合公告相结合、网上公开与书面公开相结合、全面公开与定向公开相结合、政府公开与审计公开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审计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和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全面推进审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步伐。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0xx年,全县教育系统把学生诚信教育、教师师德师风和诚信机关建设作为诚信教育的重点,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全县广大教职工和中小学生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道德素质明显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教育系统肩负着全县3万多名师生的教育任务,教育的成败,教师的示范,师生的诚信将直接影响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为组长的的教育系统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全力加强全系统诚信建设工作。

我局根据教育点多面广的特点,因地制宜,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的宜传工作。

一是从机关做起,结合“干部作风改进年”以及创先争优活动,以建设规范、高效服务的“诚信机关”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机关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提高现场办结率;以方便师生群众、服务社会为原则,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真实完整地公布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

二是通过召开校长会、教职工会,积极向教职工传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各学校利用校会、班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开展宣传工作,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的结合,做到了诚信教育进校园、进课堂。

学校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校务公开等工作中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加强师德教育。坚持以“四有”好老师为目标,选聘师德师风监督员6名,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教职工职业道德进行监督,并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网站留言等方式拓宽监督管理渠道。同时,严格落实师德年度考核制度,为在校每一位教师建立了师德个人档案,把日常监督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作为教师个人评优评优、晋级等依据,形成了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日常监管体系。积极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全员教师积极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师德标准。今年教师节期间,县上对15名师德标兵进行了表彰奖励。

三是加强学生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班会、晨会、国旗下演讲等途径,组织学生开展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准的承诺活动,要求学生做到: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勤俭朴素,不吃零食,不乱花钱,不穿奇装异服,不进网吧等。积极开展了征文、演讲、诵读、表演、书画大赛等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部分学校在期中期末考试时,采取无人监考、流动监考等不同方式,对学生诚信应考进行了实践检验,以考风考纪的好坏来检验诚信教育的成效。

“人无信不可,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虽然我们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教育环境改善、师德师风建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县要求,同心协力,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快全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xx年11月1日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我办今年以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办结合实际,重点在以自然人为信息主体及企业为单位来征集信息,联合综合办、各社区、文化中心等部门以经济办为中心展开工作。

(1)加强辖区宣传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联合文化中心,通过展板、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2)自然人信息的采集。联合各办公室,将20xx年以来的自然人奖惩信息收集规整,查阅往年的资料,筛选有效信息,确保信息应采尽采,将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到济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3)企业信息采集。深入企业,现场走访,查阅企业相关资质、荣誉等资料,了解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做好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我办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虽建立玉泉街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但信用档案录入工作相对滞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更好的推进信用体系工作,今后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不断改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2)规范社会组织章程。结合今年工作,建立健全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通过规范章程,帮助社会组织树立自律意识、完善自律机制,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

(3)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制定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了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

(4)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坚决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管,发动群众举报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完善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

在接下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我办将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学习与调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近年来,xx县委、县政府将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投资环境、提升人的`素质、提高科学发展水平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标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多方受益”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归还乡镇政府、学校在农村信用社的陈欠贷款283万元。同时,由县纪委牵头,对党政机关干部银行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共收回贷款1350万元。这些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了农民群众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各乡镇都把“信用村”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无形资产,想方设法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形成了良好的信用氛围,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以农村信用户为主体,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农户信贷评分体系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了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有效满足了农民的贷款需求。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xx县建立了“创业贷款”和外出务工人员贷款制度,加大了对农村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创业金融信贷服务和支持力度;试点推行林权抵押和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拓宽了信贷条件;建立了“订单农业+信贷”服务模式,大力支持烟叶等主导产业发展;推行“富秦家乐卡”业务,实现了信贷消费一体化,还款还息智能化,开辟农户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评定授信个体工商户1842户,授信总金额xx3万元,组成“信用共同体”349个1109户,占授信总户的%,有效破解了个体工商户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瓶颈问题。

信用工程建设不但给农民、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经营资金,而且送科技、送信息,架起了信用社与客户的连心桥,使群众体会到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使社村、社群关系更加融洽。信用工程创建为农村信用社赢得了支持,赢得了地位,各村普遍与农信社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关系,村级企业和村民的闲散资金,绝大部分存入信用社,壮大了农信社的实力。信用社以解决农民贷款难的实际行动,赢得了良好信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有效地促进了自身发展。

通过信用工程创建活动,不但农村信用社掌握了农户信用状况、农户特长和还款能力等大量信息,而且有效简化了贷款手续,农户仅凭贷款证就可随用随贷,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间。通过拓宽农户小额信贷服务领域、提高小额贷款授信额度、改进小额贷款服务方式等举措,有效满足了广大农户的信贷需求,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矛盾。今年截止9月底,全县农业贷款余额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占新增贷款总额的xxx%,增幅xxx%,高于各项贷款增幅xxx个百分点。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xxxx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召开了党委会议及机关干部会议,安排落实了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将我镇今年以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各村(社区)的诚信意识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传播诚信建设理念,了解信用知识,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社会信用的认识。

在经济办牵头,综治办、交管办的全力配合下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悬挂横福、展示版面,并设置咨询台,向群众介绍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及上级有关政策措施,现场发放了宣传材料,并与群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通过展示“打击伪劣假冒商品”的展板,让广大市民认识到假冒伪劣商品所带来的危害,同时又宣扬讲信用,守信用的良好社会风尚。此次活动得到各村(社区)群众的踊跃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机制还不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更好的推进信用体系工作,今后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不断改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二)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制定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了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

(三)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坚决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管,发动群众举报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完善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

在接下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我办将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学习与调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没有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就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没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市场秩序,更不可能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根据国际经验,经济发达程度与信用交易成熟程度呈正相关,即经济越发达对信用交易的依赖程度就越大,而信用交易又反过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适应新的形势,促使企业“走出去”,也要大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些部门和地区相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社会对信用体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面对新的形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协调,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完备的法律法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是信用信息服务业即征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可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竞争,有利于公共服务和监管,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在这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既要规范信用机构和征信行为,还要适应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需要,促进信用业健康发展。二是征信与保护隐私的关系。发展征信业务必须建立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基础上,注意平衡信息披露和信息保护的关系。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在隐私保护、信用征集等许多方面要区别对待,各有侧重。三是信用活动与其监管的关系。必须明确哪些机构或行为需要监管、谁来监管以及如何监管等问题。四是注意衔接配套,注意与现行法律法规相互衔接配套。

建设,形成完整、科学的信用标准体系信用服务业具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专业化程度高、市场集中度高的特点,承担着信用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和传递的功能,在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交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要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行业信用记录纳入信贷征信体系,有利于促进行业信用管理。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要依托“金税”、“金关”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要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要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要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此外,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和完善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要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金融部门的协调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稳步推进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一)强化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措施,择优扶持一批风险可控、专注主业的粮食企业。支持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好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及时足额保障中央储备粮增储、轮换和粮食最低价收购信贷资金供给。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粮食收购加工金融需求。

(二)加大对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供给金融支持。围绕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菜篮子”产品供给,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持续加大信贷投入。依托主产区和重要物流节点,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油茶等木本油料特点的金融产品,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延长贷款期限,支持油茶规模化种植和低产林改造。

(三)做好农产品跨境贸易和农业社会化金融服务。鼓励农业进出口企业在农产品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农业企业“走出去”。指导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和风险中性原则,积极为农业进出口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各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发展生产托管服务,推动提升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社会化水平。

(四)加强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保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强化政银企对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投入,支持育种联合攻关、种业基地建设和优势种业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种业知识产权质押、存货和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强化种业育繁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提升现代种业企业融资便利度。

(五)创新设施农业和农机装备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设施等抵贷款。稳妥发展融资租赁等业务,缓解涉农主体购置更新农机装备资金不足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机装备研发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资金来源,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运用。

(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特点,持续完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依托县域富民产业,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贷款产品,合理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乡村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特色优势产业。

(七)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县域商业发展、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和县域市场主体培育,强化银企对接,加大信贷投放。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财务管理等服务。探索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

(八)做好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适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免除反担保相关政策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农民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信贷资源投入,深化园区内银企对接,带动更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九)拓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渠道。丰富“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满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国土绿化等领域融资需求。探索创新林业经营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和林业碳汇收益权等贷款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风力发电、太阳能和光伏等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支持。

(十)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领域,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投资回报周期等,探索开发合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

(十一)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与金融服务融合发展。各金融机构要依托线下网点,积极整合普惠金融、便民服务、农资农技等资源,加快涉农场景建设推广,增强网点综合化服务能力,提升缴费、查询、远程服务等便捷性。进一步加强金融与教育、社保、医疗、交通、社会救助等民生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

(十二)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的金融资源倾斜。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细化针对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措施,在信贷准入、授权审批、资本计量等方面予以倾斜,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要力争全年对全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增速。按市场化、可持续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风险补偿,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健康发展。

(十三)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定点帮扶政治责任,深化“信守一个承诺、种好两块田地、建设三个工程”帮扶理念,发挥金融组织优势与社会协同能力,鼓励扩大帮扶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形成市场化支农业务模式。要扎实做好帮扶地区信贷支持、资金捐赠、消费帮扶、干部培训、招商引资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帮扶任务指标,把定点帮扶“责任田”打造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田”。

(十四)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进一步优化存款准备金政策框架,执行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引导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银行释放更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领域。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继续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功能,提高政策支持普惠性,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大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力度。

(十五)改进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各金融机构要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或业务条线,在信贷资源配置、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三农”人才队伍建设。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国性银行要制定明确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方案,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优惠幅度。各金融机构要细化实化涉农信贷业务尽职免责制度,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将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对分支机构的考核。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来源。

(十六)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进一步压实地方党政风险处置责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化险工作,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县域法人地位长期总体稳定。继续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坚持农村信用社服务当地、服务小微和“三农”、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严格约束异地经营行为。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明确职能定位,落实“淡出行政管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做优做强行业服务功能。

(十七)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继续深入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有效整合涉农主体信用信息,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积极发展农户信用贷款。

(十八)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完善各级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因地制宜建设地方征信平台,精准识别各类农村经济主体信用状况,以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投放。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探索开展信用救助,创新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十九)持续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巩固优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支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推动支付结算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有效延伸。推广完善“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县域农村下沉。加大央行存款账户业务线上渠道推广,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央行存款账户资金归集。通过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货币政策工具券款对付(dvp),实现融资等环节全流程自动化处理,加速政策资金到账速度。

(二十)持续推进储蓄国债下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储蓄国债下乡工作措施,推动提高农村地区国债发行额度分配比重,引导金融机构将储蓄国债发行额度向农村地区适度倾斜。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国债宣传工作,拓展销售渠道,让更多农民群众“足不出村”享受购债便利。

(二十一)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继续将农村居民列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点对象,开展好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结合农村地区金融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推动金融素养教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畅通普惠金融重点人群权利救济渠道,压实金融机构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用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金融纠纷调解专业性,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纠纷调解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十二)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指标定义内涵,开展数据质量评估。用好金融支持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加强脱贫人口金融信息管理。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评估工作对进一步改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在原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办法的基础上,调整优化评估指标,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帮扶政策效果评估。

(二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和宣传推广。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细化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呼社信办〔20xx〕38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落实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信用度,对外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制度完善,组织健全。4月份我局召开党组会重新进行了科室分工,行政审批办负责我局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随后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审批办,全面负责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10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制度》、《呼和浩特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制度(试行)》和《呼和浩特市司法鉴定承诺制度》。

(二)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在对我市九个旗县区836个村居社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律师事务所与我市1162家村(社区)进行帮扶,截至目前已经帮扶了1129家,占全体的96%。为了加强管理,截至目前共有75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公证处建立了诚信档案。

(三)多样宣传,氛围浓厚。我们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信息简报、led显示屏等多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系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将《呼和浩特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二法律服务所诚信经验材料》和《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永强律师诚信事迹材料》按时报送到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纳入自治区诚信库范围内。

(四)加强报送,做好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呼和浩特“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通知》请各科室于每月15日,30日向局审批办报每半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未及时报送的科室在第二个月作出书面说明,说明未报送的原因。20xx年截至目前,我局报送法人行政许可50条,个人行政许可206条,行政处罚无数据。按时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填报工作,我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涉及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并于5月29日接受了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督查。7月20日,我局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和局审批办负责人参加了《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暨信用信息目录及数据征集培训》为下一步信用数据征集做准备。

虽然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半年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部门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行业宣传活动没有与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宣传,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机制不健全。

(二)继续加强我局的双公示报送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双公示”,建立畅通的信息发布流程,保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及时、准确录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