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出租房合同(优秀19篇)

时间:2023-12-16 10:49:21 作者:雨中梧

租房的费用相对较低,能够帮助人们节约经济开支,提高生活品质。在租房期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常见问题解答,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乙方(受让方)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号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计算。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计算。逾期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该住房所在地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公房租用凭证复印件――――――――――――――――――――(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付款时间及金额――――――――――――――――――――――(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内容――――――――――-(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水、电、煤气、电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支付――――――――-(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

我们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币(大写)_元,将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同时推选__为^v^个人住房特种存单^v^的存款人代表。

同住成人年签字(盖章)年月日。

备注:若有反对意见,请在此签字(盖章)年月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姓名:

[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

[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号][]。

[商业登记证号][]。

号码:

号码:

[居住]。

[注册]。

[居住]。

[注册]。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为确保我市xxx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根据^v^《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3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如期完成”的总体要求,以解决民生、促进发展为目的,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改造城市面貌,拉动房地产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改造原则。

(一)统一领导,区域负责。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

(二)统一政策,严格标准。严格执行《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130号)和市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推行分散化货币化市场化安置的通知》(辽市政发〔xxxx〕2号)要求。

(三)政府主导,多方筹资。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充分调动政府、企业、银行、个人等各方积极性,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

(四)以人为本,确保稳定。充分尊重棚改居民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实现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三、任务目标。

xxxx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2个,征收9252户,征收面积713963平方米,回迁安置13121户,回迁安置面积1009047平方米。其中:

(一)河东新城管委会:改造项目1个,征收712户,征收面积49640平方米,回迁安置961户,回迁安置面积85792平方米。

(二)白塔区:改造项目11个,征收3908户,征收面积319072平方米,回迁安置5358户,回迁安置面积456127平方米。

(三)太子河区:改造项目1个,征收353户,回迁安置706户,回迁安置面积53000平方米。

(四)宏伟区:改造项目4个,征收2158户,征收面积124279平方米,回迁安置2224户,回迁安置面积174220平方米。

(五)弓长岭区:改造项目1个,征收527户,征收面积58000平方米,回迁安置1054户,回迁安置面积59000平方米。

(六)xx县:改造项目1个,征收49户,征收面积6971平方米,回迁安置49户,回迁安置面积3908平方米。

(七)灯塔市:改造项目3个,征收1545户,征收面积156000平方米,回迁安置2769户,回迁安置面积177000平方米。

四、资金来源。

(一)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

(二)开行贷款、河东债券、建行贷款、华夏银行贷款等项目融资;。

(三)市、县(市)区自筹资金。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xx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组织领导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棚户区改造总体协调、推进督导工作;负责征收补偿程序制定、审批和监管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相关政务督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改造项目立项,争取各类改造资金补助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改造现场社会稳定、人员安全、涉及有关户籍等方面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低保人员审核认定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改造资金筹措、融资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改造区域土地权属确认、土地报件审批、土地收储、土地处置及明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市城建公用事业局:负责涉及的供暖、燃气等相关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棚改区域拆违及强制拆迁等工作。

市农委:负责争取国家、省对垦区的政策资金支持,完成垦区棚户区改造任务。

市水务局:负责涉及供水的相关工作。

市文广新体局:负责改造地块文物处置等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改造程序、资金使用、工作人员执行规定等监察监管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各项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

市^v^:协助地块内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等处置工作。

市^v^:负责信访稳定工作。

河东新城管委会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改造任务落实,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工作,制定本区域改造方案和征收补偿方案,做好群众信访稳定等工作。

地税、工商、邮政、电力、通讯、新闻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行业指导及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改造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完成市政府赋予的改造任务。

(二)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杜绝推诿扯皮、矛盾上交等现象,确保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三)严格落实辽市政发〔xxxx〕2号文件要求,未经批准,不得自建回迁安置用房。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例会制度,定期调度,及时解决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选调人员要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换,确保机制运行顺畅。

(五)加大督导督查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督办,对各棚改项目完成情况要跟踪督导,及时通报。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乙方(被安置人或棚户区房主或房主代表)。

根据棚户区改造工程的相关政策,为了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下操作,保证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在棚户区改造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与属地政府对接,在旗市所在的以政府为主,企业配合,在乡镇所在的森工公司以企业为主实施,在规划、拆迁、建设请政府支持和给予优惠政策,完成棚户区改造的规划、选址、勘测、设计、拆迁、招投标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

第二条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旗市)镇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由甲方拆除,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改造。

二、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以房屋产权证或经房产部门认定的有效证件为依据,对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居民,原则上实行“就地”、“就近”或“异地”安置回迁楼房或平房,或对成片砖结构平房进行维修改造的方式予以安置。

第四条棚户区改造安置采取房屋产权调换与根据户型补交结构性差价和货币补偿二种方式,分楼房和平房。

三、选择产权调换安置面积户型标准为:楼房:40、50、60和69m2四种户型,平房:50、40、35m2三种户型,根据职工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分配。

四、50型楼房,企业人员交纳元/m2,其它社会人员交纳元/m2;40型楼房,企业人员交纳元/m2,其它社会人员交纳元/m2;超过50m2的部分按当地棚户区改造工程造价全额交纳购房款。原房无偿收回。

第七条属于“就地”安置的安置户,在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原有房屋及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转交甲方,同时乙方要在日内迁出,待竣工验收后回迁。属于“就近”或“异地”安置的,甲方安置补偿乙方后,乙方将原有房屋及产权证明和土地使用证明转交甲方。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xx应在xx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五、乙方需要安置的户型(建筑面积)xm2,按第六条要求测算后,共需交纳rmbxx元,其中在年月日前预付房款的70%,rmbxx元,剩余部分待交钥匙时一次付清。

六、异地建设50平方米以内,按成本价扣除国家、自治区、企业补贴(4万元/户),超过50平方米部分按照当地市场价执行。

七、乙方选择楼房栋号、单元、楼层或平房栋号的顺序,根据乙方交纳房款时间、拆迁时间顺序确定。异地安置的居民按交款顺序选择楼房号。

第十一条棚户区居民足额交纳购房款后,产权归个人,但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各类房屋产权手续和土地使用证明等,乙方需交纳必要的手续和工本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需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元(元/m2)。

第十三条甲方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约定的个人承担价格将房屋交予乙方,在此期间如遇建造上涨或下调,户型面积在50m2之内的由甲方承担,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造约定的价格和时间交纳剩余购房款和受领房屋。

第十四条乙方要在公告规定限期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乙方无正当理由,经多次思想工作拒不搬迁的,经甲方申请,安置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裁决,依法予以行政强迁或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无理取闹、聚众滋事、制造事端,干扰、阻碍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据《^v^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安置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侵害被安置人合法权益,给被安置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安置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协议的定立、履行、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v^相关法律。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各执一份,并报房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特别约定:(凡不在旗(市)所在地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安置时,均适用本办法,各林业局在不违背基本原则、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可以自定管理办法)。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x日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乙方:

根据《^v^合同法》本着互利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施工协议:

1、土建改造施工由乙方施工操作,安全、质量由乙方负责保证。

2、施工改造总造价。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二楼外围全部用红砖隔墙;二楼局部隔墙用轻钢龙骨隔墙,内藏隔音棉,封白木九层板打底,面饰中纤板或石膏板。

4、施工过程中,乙方提出任何一项加材加款,甲方有权回决,所有施工事物都由乙方自理安排处理,乙方保证合同一签定必须按质按量如期交接验收。

5、款项支付:甲乙双方签定当日,甲方应先支付乙方施工改造万元,待工程结束后,将余下尾款一次性付清,(附件验收合格)。

6、合同双方签定后,甲方将按工程总价支付乙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一旦签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xxxx年,我区城棚改工作主动对标全区目标,按照区上总体要求,加快工作步伐,奋力追赶超越。今年我区城棚改重点项目任务共计xx个(含哄币平怀だ制赂脑煜钅浚。其中,续建项目xx个,新建项目x个,年度计划总投资额为亿元,截止xx月底,累计完成投资额亿元,已超额完成计划总投资额。

今年,《30日报》以《灞桥区抓征收、促回迁、顺势而为,以品质棚改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为题,《三秦都市报》以《x区打造品质x新典范,让新居民享受新生活》为题,分别以半版、整版,介绍了我区城棚改方面好的举措、成功做法及取得的成绩。

项目实施情况:x村等相关改造项目建设推进顺利。x村改造项目目前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率约为xx%,红旗水泥制品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复工,一印三角地带改造项目已于x月份完成回迁安置工作,三棉自建村改造项目正等待市规划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项目容积率超限问题,六棉自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启动安置楼建设,x村城改项目正在进行资产重组。

xxxx年工作计划:

1.强化协调,争取贷款支持。将继续加强与市城改办的沟通协调工作,力争将我区x个项目(xx个村)列入xxxx年中省棚改计划,取得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

2.强化创新,启动新的项目。将坚持按照政府主导引领作用,在xxxx年进一步强化工作创新,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敢于实践,全面拉开已取得政策性银行贷款项目的改造工作。

3.强化责任,创新治霾考核。不断强化铁腕治霾工作责任,坚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日常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常态化。创新考核手段,完善铁腕治霾暨安全生产月度联查联评考核制度,严格问责,确保工作成效。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________,男,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男,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被土地征用后有安置房指标三人(如: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两份协议),乙方住房紧张,甲、乙双方经多次协商,并达成如下转让条款:

一、甲方将自己的三人安置指标约________m2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转让给乙方。在选房时如达不到________m2和超出________m2的补、进款与甲方无关(即:如选房时少于________m2由国土局补钱,但由乙方进,多余________m2时由乙方补偿给国土局)。

二、付款方式:双方签字日乙方首付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余下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在接房时完清,甲方收款后必须出收据。

三、今后过户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四、违约责任:如违约方按转让费的双倍给付对方。

五、此协议壹式伍份,签字按指纹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沙坪律师事务所执叁份为凭,并认真履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根据^v^《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5号)、省住建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鄂建办〔20xx〕6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区旧城改造的意见》(宜发〔20xx〕9号)精神,为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推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20xx年我市城区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高新区(含白洋组团)、葛洲坝、夷陵区小溪塔规划实施棚户区改造共81300户。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5年内完成我市棚户区改造总量75%的总体目标,到20xx年,我市城区棚户区改造总量不低于60975户。

二、责任主体。

各区人民政府(不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为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负责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策划、调查摸底、测算分析、项目申报、房屋征收、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工作。

三、资金来源。

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级投融资平台融资,市场主体借资,国家、省级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市财政棚户区改造配套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市财政局负责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棚户区改造资金统筹平衡,猇亭区、高新区(含白洋组团)、葛洲坝、夷陵区(小溪塔)自行负责资金统筹平衡。

四、改造方式。

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我市棚户区改造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拆除重建。对房屋破旧、功能不全、公用设施老化、安全隐患突出、无保留价值的建筑及片区,采取“拆除重建”方式进行改造。

二是改建结合。对具有典型历史文化特征、有一定保留价值的老旧建筑及历史街区、特色街区,采取“改建结合”的方式,对其建筑立面和内部结构进行修缮,转换功能,将其作为公共文化建筑进行有效的保护与利用。

三是只拆不建。对拆除后不具备再开发条件的建筑及片区,采取“只拆不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原则上拆除后只建设街头绿地或停车场等公益设施。

五、操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区人民政府(不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向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报送项目申请表及项目策划书(拟改造范围、房屋及土地权属调查摸底情况、征收成本测算、项目测算分析及实施模式建议、招商引资条件等)。

(二)踏勘核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对申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并就是否纳入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提出建议。

(三)项目决策。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研究,初步确定项目用地性质、用途、改造范围、规划指标,核定征收成本、土地出让条件、项目招商条件等,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进行决策。

(四)任务下达。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决策意见向各实施主体下达棚户区改造任务。

(五)征收实施。市财政局向市场主体借资或市级投融资平台融资,由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宜昌基地管理局实施项目征收。

(六)土地出让。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土部门商议土地起拍价及相关出让条件,进行公开挂牌。

(七)投资清算。对借资征收或平台融资征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协议完成投资清算工作。

(八)建设改造。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建设改造。

(九)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六、支持政策。

审批绿色通道。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可采取协议出让方。

式供地,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地出让可实行“现状挂牌、净地交付”。特殊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地可与异地安置房建设用地按市场评估价捆绑挂牌出让。

(二)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依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我市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征收;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实行预征,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清算汇缴。

(三)积极筹措资金。在争取中央、省级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同时,加快落实市级财政棚户区改造预算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搭建“银企合作”桥梁,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不断拓展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地方债、企业债等多元化融资。

(四)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借资给市级财政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完成并经出让实现收入后,返还投资人投资。投资人取得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返还其实际投资额及财务费用;投资人没有取得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在返还实际投资额和财务费用的基础上,给予其投资回报。财务费用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核算,投资回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加三个百分点确定。土地出让中无人举牌时,投资人须按土地起拍价摘牌。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协调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长马旭明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毛传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政府^v^、发改委、住建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投融资平台及供电、燃气、自来水等企业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各区人民政府(不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也要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

(二)建立高效运转机制。建立城市棚户区改造“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的高效运转机制。实行城市棚户区改造联席会议制度,住建、财政、国土、规划、房管及各区政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房管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

(三)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市政府与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考核。

(四)建立高位协调机制。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应加强横向协调,纵向衔接,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会议,高位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

(五)建立督办考核机制。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方位监管,对各责任单位的履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为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中原区人民政府同意郑州中原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参与中原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范围为伏牛路小学北、中原路南、伏牛路西、秦岭路东区域(中原路精品街1号)以及市环保局西、中原路北、秦岭路东、伏牛路五小学南区域(中原路精品街2号),改造范围土地面积约130亩(具体改造范围以甲方最终划定为准)。通过对此的改造,建成一个集商贸、服务、高档住宅等功能为一体的商务社区。

二、双方确定,拆迁安置必须按照《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三、经甲方和市有关部门审核,报市有关部门批准,享受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

四、甲方的责任:

(一)由甲方成立郑州中原基础投资有限公司棚户区项目建设指挥部。

(二)与乙方一同制定让被拆迁户认可的拆迁补偿方案。

(三)协助乙方与改造区域内原产权人和土地使用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四)负责按时向有关人员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搬迁奖励费等相关费用。

(五)组织完成拆迁工作。

(六)协助乙方完成改造范围内新建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建设审批工作。

(七)其他甲方应履行的有关义务。

五、乙方的责任:

(一)负责改造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与投入,自主经营管理,承担和享有本项目开发经营的风险和权益。

(二)承担项目建设的各项费用。

(三)按时支付拆迁工作经费。

(四)按时完成共同约定的安置建设时限。

(五)按时将该项目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拆迁奖励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负责向有关人员发放。

(六)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转让本项目。

(七)其他应当由乙方履行的相关义务。

六、其他事宜。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正本共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x日。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根据^v^《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和自治区保障办《关于做好—x年全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x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的通知》(桂保障办〔〕2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有效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市中心城区要结合郁江堤路园工程、东湖整治工程、高铁工程、园博园项目、白凹窝整治、城中村改造以及城区交通干道建设征拆工作,分步实施棚户区改造。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要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要发挥好各级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按照小户型、齐功能、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坚持整治与改造相结合,合理界定改造范围。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不可移动文物。

(四)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五)因地制宜,多式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对改造难度大、经当地政府认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择优选择业主单位,其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由政府及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承担。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超过20xx平方米或改造户在50户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区: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的房屋比重达到50%以上;二是符合《^v^关于修订〈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v^令第129号)规定的三、四类条件的房屋占50%以上;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列入改造范围的工矿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建筑面积在20xx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户数超过50户以上危旧房集中连片的筒子楼或职工住宅区。

国有林区、垦区危房改造参照^v^《意见》和本要点执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x年8月30日前)。

1.城镇部分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调查摸底,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国有林区部分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有垦区部分由西江农场负责。各责任单位于8月25日前汇总并上报摸底情况。

2.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改造过程。

3.汇总整理全市摸底情况。由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于x年8月30日前完成摸底情况汇总。

(二)动员部署阶段(x年9月1日—10月31日)。

1.编制《贵港市-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贵港市x年度棚户区改造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上报自治区。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10月4日前完成编制、审批和上报工作。

2.召开动员大会。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七秘具体负责。10月20日前完成。

3.各级政府和责任单位签订《棚户区改造工作责任状》,10月31日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阶段(x年至x年)。

x年完成282户;。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25%;。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剩余任务。

上述任务,在每年初连同各县(市、区)年度保障房目标任务一并明确和下达。

(四)检查验收阶段(每年第四季度)。

1.列入“三年目标行动计划”的项目,每月督查1次以上,通报1次以上。由各项目督查组负责。

2.列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每月督查1次以上;每季通报1次以上。由各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四季度对各县(市、区)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情况进行验收。考评结果列入当地绩效考评和问责内容。

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共同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市、区)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发展和改革部门: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负责安置住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住房和城乡^v^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组织国土、规划、环境、卫生、住房保障等部门落实棚户区认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地块的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协助业主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建设资金和其他补贴资金。

^v^门: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协助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v^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程监督、问责。

林业部门:负责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汇总上报、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工作。

西江农场:负责本垦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规划、汇总上报,以及项目的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市建投办:负责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平台建设工作。

出租房改造工程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v^合同法》、《^v^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房屋位于__大厦a座22f__________室,面积________m。

1.租期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2.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1.房屋租金为__________元/月,每一季度付一次。

2.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乙方应每月提前5日交付给甲方租金,若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延迟一天甲方有权将按月租金的1%收入违约金,以此类推。

3.租期内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1.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甲方保证房屋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甲方:

二、住宅基本情况。

1、住宅为小区,楼。

2、该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平方米,公共分摊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车库面积平方米。

3、水、电、天然气齐全,集中供暖。

4、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一并转让。

三、房款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房屋、地下室和车库总金额(人民币)。

(小写),

(大写)。

四、缴款期限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缴纳房款(人民币)。

五、交房期限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钥匙和房屋手续交付乙方。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交付房屋后,甲方不再享有该房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应有人民法院判决。

八、本协议签字盖章有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屋转让协议书篇2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中山北路15号联邦国际大厦a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剩余房款元(大写)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该在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该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不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____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贵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广西____市____区注:

1、房屋转让协议书签订前,受让方一定要看清楚出让方对房屋有无合法的处分权,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要问清楚房屋有无出租。

3、房屋的物业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有无欠缴。

4、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为格式文本,可根据自己需要加以修改。房屋转让协议书篇3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市区路号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剩余房款元(大写)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____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房改造工程合同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v^合同法》、《^v^物权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出租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户,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

1、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乙方如续租,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乙方租赁房屋用于居住。

1、该房屋租金为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另计。

2、支付方式:按年支付,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房屋租金,并支付房屋押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5、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

1、乙方应按时支付房屋租金和在租用期间内发生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

5、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预收的租金、押金相应退还: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日以上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违反本合同约定转租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5、其他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通过本合同所列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出租房改造工程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委巷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__元,一次^v^奇。如乙方未到期结束租赁即算违约,甲方不予退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视费、电话费、卫生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租赁期间,造成的失火、跑水,损失及房屋维修由乙方负担。乙方须将房屋维修成原状。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租房改造工程合同

*方:

乙方:

经*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特定以下几条:

1、费用。

*方将所有船只委托乙方改造总计费用11万元整,在*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发动机、沙泵安装完毕后,*方向乙方改造款5万元整。余款在乙方改造完毕后,*方船只正常工作后30工作日后付清乙方改造工程余款6万元整。

2、期限。

乙方为*方改造工期为60个工作日,即2014年5月18号止,交付*方正常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付日期,否则*方有权拒付余款,将追究因乙方推迟工期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质量。

乙方不得因赶工期影响船只改造。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

卖方主体一:卖方主体二: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邮政编码:

买方主体一:买方主体二: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为房屋转让有关事宜,依照《^v^经济合同法》、《^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自愿把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状况。

房屋地址:

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

总层数:产权证号: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以上项目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第二条产权状况。

甲方首先确保该房产为甲方所有、产权明晰,手续齐全合法,土地产权清晰,市政规划不受影响,不存在单位房屋侵权、不存在房产查封冻结、不存在继承人共有、不存在家庭共有、不存在交易时租赁等情况,产权清楚无纠纷、无抵押、无设定他项权力,若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交易后如发现产生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转移之前的有关产权、债权、债务等的纠纷仍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条房屋价款与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成交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在履行房产交易时,待甲乙双方到房产交易单位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房款时应立收据以此作证。

第四条过户及交接房事宜。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乙方房款付清后,甲方要确保在年月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户口迁移事项。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该房产内的户口迁出。

第六条税费分担。

在办理交易手续时,甲乙双方应提交所有相关证件,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经双方协商,除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外,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乙方:1、未按第三条规定履行付款义务;2、未按第四条规定履行交接房事项;均视为乙方违约,在继续履行合同的同时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八条其它约定。

一、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甲方保证所交付房屋的质量基本与口头承诺一致,房屋的主体工程不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即墙体、屋顶、地板平整无裂缝,水电线路畅通正常,下水道无堵塞,大阳能、卫生间、电话线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二、甲方将产权转让给乙方的同时要确保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公共维修基金都同时转让。

三、甲方确保结清房主年月日之前的各种费用,即物管费、煤气费、水电费、垃圾清理费等。

四、甲方的油烟机、卫生间浴霸、照镜、毛巾架、墙柜等基本设施留给乙方使用。

五、本合同共贰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房管部门各壹份。

第九条双方愿按国家规定各自交纳相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愿依法向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并盖章)乙方(签名并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出租房改造工程合同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坐落:_________。

二、房屋租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利收回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一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乙方不再租房,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三、为保证本合同的执行,乙方须向甲方一次交付押金壹仟元整。

四、本合同的租金按年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须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玖仟陆佰元整,租金交付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五、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天然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如有异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本条第四款情况除外)。

2、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设备、物品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3、乙方在租房期间,应保持屋内整洁,不得使用煤作燃料;应注意各方面的安全,如有不安全隐患或由此引发任何后果均由乙方一方承担。

4、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和改建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此而终止合同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6、双方电话号码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签字)。

手机: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为贯彻落实《^v^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v^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6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16号)精神,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x年—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放在第一位,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布实施,基本满足棚户区居民住房多元化的选择需求;承接荔波、三都旅游集散,以商业、服务业、娱乐业为主线实施城区棚户区改造,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和城市人居环境改善,着力打造休闲宜居城市、历史文化名城。

城镇建成区范围内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零星棚户区、建设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安全隐患多、环境卫生脏乱差、社会问题突出、居民改造愿望迫切的区域和“城中村”中符合上述条件的连片区域,以及因规划需要拆除的现有房屋。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支持,推进铁路工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年代短,建筑质量好,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按片区风格进行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一)目标任务。

根据调查摸底,县城区属于上述改造范围内的棚户区共有27个,涉及3189户居民,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经济开发区、麻尾镇、上司镇、基长镇、下司镇、玉水镇共涉及1306户,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力争在x年前基本改造完毕(具体地块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

各涉及园区、镇、管委会按城镇总体规划风格建设。

2、“一体”巩固、“两翼”扩城,“镇(区)”危旧改新。严格控制“一体”范围建筑密度,结合现有楼盘规划,整体打造视野开阔、功能完整的高品质区域,实施“巩固型”改造;“两翼”充分利用新区开发土地使用规划的优势,高起点、高规划建设“城市品位优、设施配套全”的新城,使新城与旧城实现合理、有序开发,体现城市“扩容”改造;各园区、镇、管委会等以镇区范围内的危旧房改造为主,房屋征收为辅,对符合改造范围的区域实施改造,达到“危旧换新颜”效果。

3、统一组织,属地负责。强化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引导作用。县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全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据此统筹安排土地供应时序、资金补助等要素保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全县棚户区改造。各涉及园区、镇、管委会以及住建(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具体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

4、先急后缓,尊重群众意愿。突出重点,对危旧房屋集中连片、安全隐患多、居住条件差、周边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先行进行改造,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群众呼声与愿望,合理确定改造时序。

5、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每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都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改造方案。改造难度较大、商业开发价值低的,政府可选择具有较高资质的开发单位,以委托代建等方式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有商业开发价值的,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民间资本以及棚户区居民多方参与。要统筹项目运作,合理配置政府补助资金和政策性贷款,力求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盈亏保持综合平衡。

6、完善配套,同步建设。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合理配置,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和居住条件。

(一)编制完善-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园区、镇、管委会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特色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编制完善本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每年5月底前将下年度改造计划上报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批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后再组织实施。

(二)加快项目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州、县级行政审批或服务事项,由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办理。用地手续需报省级审批的,国土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三)搞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支持棚户区居民采取适当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方案制定、户型设计、施工管理等全过程。凡棚户区改造涉及国有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的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政策,阳光操作、和谐征收。

补偿安置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产权调换以市场化安置为主。

安置房屋面积超出最低套型面积或原有面积的,按阶梯价格购买并拥有完全产权。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居民,在符合保障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各房屋征收实施主体要及时张榜公布棚户区改造方案、补偿安置方案以及优惠政策等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优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选址,将棚户区改造与城镇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新建安置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强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风貌设计,将具有地方民俗和文化特色的体育文化设施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配套设施,体现地域建筑风貌特色。

(五)加强建设监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终身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认真落实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实行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相关参建单位和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支持绿色建筑,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部分监管措施需由项目单位缴存保证金的,在享受免收保证金优惠政策以后,由涉及园区(镇)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监管目标落实到位。

(六)加强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将社区建设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内容,完善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加强物业管理,探索与居民支付能力相适应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后续物业管理模式,对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具备一定条件的,可推行不同等级的专业化物业服务,合理收取服务费用;对于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尚不具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条件的,可依托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实行小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低保家庭物业服务费,可由各园区、镇、管委会适当进行补贴。

(一)资金保障。各园区、管委会可以明确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专门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投融资资金运作。按照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采取统贷统还的方式,通过省平台公司为全县纳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财力及项目收益情况测算评估承贷能力,将用于还款的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还款准备金,确保贷款本息按时足额偿还,合理控制债务风险。

县财政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并列入财政年度支出预算。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增加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安排,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

(二)用地保障。依据棚户区改造规划与棚户区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结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备供应条件地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征拆进度,编制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根据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将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采取协议出让与招标、拍卖、挂牌相结合的方式供地。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用地,安置住房涉及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小区配套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中不宜以单独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协议出让方式依法供地,所得土地出让收益按规定计提各种专项资金后的县级留存部分,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非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其他腾空土地可将征拆安置作为条件纳入招拍挂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一)强化统筹协调。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障措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审批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方案,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各园区、镇、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推动棚户区改造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住建局是县城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各园区、镇、管委会是所辖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措施。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的规划计划编制、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发改、财政、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争取国家、省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搭建县级融资平台,落实年度棚改启动资金,监督县融资平台资金规范使用;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监管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纳入对相关责任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日常监管、定期通报制度,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和跟踪审计,确保棚户区改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使棚户区改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为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为切实改善我县城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v^、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和《^v^双鸭山市委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集贤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城镇棚户区是城镇建成区范围内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我县棚户区占地总面积万平方米,拆迁房屋面积万平方米,预计可开发房屋面积万平方米。

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中万余户、万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一)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属地化实施的原则。县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组织实施主体、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全权负责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坚持政府组织、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改造的开发项目,应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

(四)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

(一)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户型设计分别为:45、60、70、80平方米左右。

(二)新建回迁住房要达到基本入住条件,配套设施齐全﹙水、电、热、通讯﹚,以满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三)棚户区改造新建小区应按照规划要求,确保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建设物业用房、社区用房,保证供热、供电、供水、排水,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做到物业管理规范,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四)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并由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一)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县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县发改委、财政、^v^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老工业基地振兴、节能减排、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政策资金支持的有利契机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

(二)每年在新增财力中安排适当资金作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三)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拓宽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渠道。吸引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工程。同时,积极向银行推荐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

(四)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的,除向国家争取补助外,县财政预算、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安排廉租房建设。

(五)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由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纪检^v^门负责监督。

(一)土地政策。

1、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

2、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其土地出让金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并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二)税费政策。

1、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属县级管理权限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棚户区改造项目原拆迁面积部分免收防空地下室建设费。

3、符合城镇建设规划且棚户区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参照棚户区优惠政策执行。

4、对重点区域其他开发建设项目,由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收费标准。

5、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地税部门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被拆迁人依据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三)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有照房屋“拆一还一”,其他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回迁最低保障户型和上靠户型面积标准(最低保障户型面积不得小于45㎡,上靠户型面积为60㎡),超出原面积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四)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廉租房建设工程。所谓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此项工程要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必须达到总规模的3%以上,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

(五)城中村改造在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编制规划方案,报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优惠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符合农民特点的住房。

(一)审批提速。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一口式收费”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二)调查摸底。

社区办、县房产处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每片棚户区逐户进行排查,摸清计划改造棚户区内居民的住房面积、户型、人口、生活状况、安置方式等方面的情况,一户一档,汇编成册。

(三)编制计划。

依据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方案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改造任务的要求,编制五年实施规划和年度改造建设计划。

(四)依法组织拆迁。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拆迁法规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社区组织作用,做好群众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拆迁。

(五)加强建设监管。

要依法组织开发、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严格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强化监管,安全施工,确保房屋建设质量。

为加强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集贤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许德东县长为组长,有关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国土局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组成,代表县政府管理城镇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负责改造工程的计划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政策执行、监督检查、目标考核、信息综合反馈等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改造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推进实施、督办考核工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负责协调筹集建设资金;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县财政、发改、国土、税务、银行、电力、物价、水务、公安、人防、消防、劳动、统计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棚户区改造建房合同

1、首先要明确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可能你去看房子时,房子的产权证还没下来,要确定和你谈买卖合同的人是房子的产权所有人,如果跟你谈价格的人和房产证上的人不一致,那就要注意这笔交易的安全性。

2、房子如果已经取得了房产证,一定要看到原件,因为棚户区的房子要取得房产证还是要走比较多的手续,以免买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3、如果房子尚未办理房产证,一定要确定何时可以办理,或者以书面协议确定下来。

4、跟房主确定好过户的时间。有的朋友看到棚户区房子便宜就在没有房产证时买了房子的,和房主签订了协助协议,承诺房子可以过户时原房主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这个情况是不建议大家去效仿,固然改造房价格确实便宜,但是这样做风险也会比较大,万一原房主无法协助办理,就可能会房钱两空了。

以上就是的内容,买房不是件小事,大家要慎重,避免上当受骗。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