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检察院起诉书范文(18篇)

时间:2023-10-30 04:44:05 作者:JQ文豪 精选检察院起诉书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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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刑事起诉书范文

这个学期在检察院办公室的实习,让我受益匪浅,同时自己的表现也得到领导的一致认可与好评。这里是一个学习,让自己不断进步,切身体会务实中的法律操作的理想场所,不懂就问,虚心学习,积极配合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对工作充满热情,现在自己对法律的感情比以前又多了几份执着。他们的工作态度与激情,让我在现实中体会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威严,体会到身为一名检察机关干警为维护公平正义所作的点点滴滴努力所散发的强烈责任感。

以下是我实习的主要工作:

在这一个多月中的工作中,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办公室。

人员做好各项人事及日常行政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我采用了看、问、学等方式初步了解了办公室文员的具体业务知识,扩展了所学的专业知识。首先总结一下我的所有具体工作内容:

首先是保持办公室的卫生整洁,使大家有一个舒适、干净的。

办公环境;接各种电话,包括院部领导和外来人员的各种电话,尽我自己的可能解答我所能解答的疑问;送文件至各级领导,签收文件、邮件等;打印、复印办公文件,做、领各种表格等;协助办公室人员准备会议场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虽然这些内容只是一些在细小不过的简单事情。我原先认为他是那么的简单,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我发现要想做好它,要想让大部分的人都满意是很难的需要我们呢掌握一定的技巧和一定的语言沟通表达能力。有以下原则需要我们去掌握和运用:

…………余下全文。

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严格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认真贯彻执行人大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会和人民代表的监督,虚心接纳群众意见,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4、努力钻研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公正执法,勤政为民,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

5、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6、遵守检委会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

7、模范执行检察纪律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指示、部署、决定和要求,确保检令畅通,令行禁止。

8、坚持廉洁从检,不贪赃枉法、循私舞弊,不越权办案。

9、参加检委会会议,对讨论的议题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以上承诺请人大会和人大代表监督。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以下6种情形之一: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对不起诉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犯罪行为情节轻微;。

(三)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适用存疑不起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案件经过补充侦查;。

(二)定罪证据不足;。

(三)不符合起诉条件。

我国对不起诉适用的程序。

包括:

(一)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三)宣布和送达。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而被不起诉的人,应当告知其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四)不起诉的善后工作。不起诉决定宣告及送达后,应及时解除强制措施,解除扣押、冻结,对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等。

(五)报请批准。根据2005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十届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试行)》,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不起诉决定的要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根据2003年9月通过、2004年7月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不起诉处理的,实行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起诉决定书是专门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而且犯罪已轻过了诉讼期的人,不起诉决定书对于一个犯了错的认是特别的重要,就代表着自己不会接受任何的刑事责任,也代表着自己是自由的,所以,只要是做错了事但没有触犯到法律,那么就会得到原谅的。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平潭县工商局:。

因,本公司(企业、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特前往贵局查询企业(个体)基本登记情况事宜(公司章程等其他事项)请给予支持。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人民检察院:我单位为(单位性质),现参与沈阳市项目的投标。根据工作需要,特向你院申请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全称是(或身份证号码是)。特此申请。...

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我单位,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将于20xx年12月09日在省县(市、区)开展北海市第一植物园一期工程的投标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犯档查...

(存根联)编号:单位(个人)将于年月日在县(市、区)开展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x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问:我已经在一家国有工程设计公司工作5年了,最近在提请30天向单位提出辞职报告后离开公司到新的单位工作,但是原公司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件调转手续,请问我应当怎样办吗?答:在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往往不愿...

学生处:本人____________,是_______届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生源地为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县/区(邮编:__________)。...

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被告人姚某,男,7月1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112207191xxx,汉族,湖北省红安县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家住红安县杏花乡。

12月4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红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经本院批准逮捕,红安县公安局次日执行逮捕,2月11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本案由红安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姚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月2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9月19日晚10时许,红安县缀学青少年秦某(8月25日出生)邀约被告人姚某和秦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一起携带“管杀”在红安县杏花乡“孔雀苑”附近寻找曾有“过节”的秦甲,遇被害人金某(与秦甲同学)在此经过,秦某、姚某、秦某某等人便上前将其拦住逼问秦甲的去向,后又强行拉至“孔雀苑”院内对其拳打脚踢。

随后秦某、姚某等人一起骑着摩托车强行将金庆海带至县金沙河堤坝。

在途经县外贸处十字路口时,金某乘机从摩托车上跳下来逃跑,秦某、姚某等人手持“管杀”进行追撵,在县医院处撵上金某后将其砍伤。

随后秦某、姚某、秦某某等人将金某强行带至县金沙河堤坝上,又对其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并威逼其下河“洗澡”,后见其受伤流血才将其放回。

经红安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金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案发后,被告人姚某于2014年12月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近亲属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害人金某的陈述;2、证人秦某、黄某、李某等人的证言;3、相关书证;4、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5、被告人姚某和同案人秦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某无视国法,结伙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红安县人民法院。

代理检察员:阮祥生。

二0xx年二月十一日。

附:1、被告人姚某现取保候审在家;。

2、本案卷宗壹册。

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回首自己之前暑假在检察院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一直十分的怀念,自己能够在检察院实习,是我托了很多关系之后才得到的,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毕竟这样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在以往的实习中,我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暴露出来,我想我会在这一次实习中改正这些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的。以往自己一直很努力,在这次实习中,我也是一如既往的努力,自己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只要自己一直不断的努力!

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沈老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几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了。

我参与审查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的案子,听沈老师说他们处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盗窃案了,现在盗窃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卷宗,这卷宗的主要内容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详细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涉案金额以及公安机关的发破案经过等等,可以认定他构成盗窃罪了,然后实地操作,找来了一个盗窃案的模板,照在上面做了一份审查意见书,我发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认定问题了。

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据以定案的证据与被证明的事实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最后的目的是为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沈老师检查,沈老师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知道成功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很多,我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通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老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来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后悔自己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由于没有工作证,我没有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沈老师让我坐在旁听席旁听。我发现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

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应该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

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其实在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审都会学到很多的东西。非常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次,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停地观望。但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

今天这个“检察官”一脸的孩子气,而且一点威严也没有,哪是国家工作人员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检察官,代表的就是整个检察院的形象,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法律的威严。所以在后来的提审过程中,我勇敢的与他们直视,有时候也会发问几句,发现这种感觉很好。

在这个过程中,我跟随了很多的检察官来提审,我几乎成了看守所的常客,每个检察官的讯问方式都各有不同,这期间也学到了很多的讯问技巧。很清楚的记得一个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态度非常的强硬,只承认了其涉案的一笔,但是张检察官一步步地突破他的心理防线,最后他全部供认了他的犯罪行为,还检举揭发了其他人的犯罪行为,争取立功。

他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虽然现在法律地位上有差别,但是我们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觉得也许就是这句话,真正的打动了他,使他能够如实的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吧。在他面前,我真正的理解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话。

跟随科长的那次提审给我的印象也很深,他提审时第一句话就是你要好好交代。我发现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很重视,从他办的一个案子就很容易看出来,一个抢劫案,两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个态度非常好,另一个态度强硬,什么都没有交代,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最后态度好的判了两年半,态度强硬的判处七年,现在判七年的那个在农场后悔着呢。

因为检察院移送给法院的材料中有一个量刑建议权,法院基本上都在这个幅度类量刑。所以聪明的罪犯这个时候最好坦白从宽,要翻供到法庭上再去翻,那个时候反倒给了检察官一个措手不及,然后运气好的话,他的翻供说不定还会被法官所采信!

在完成了前面几个阶段后,就到了草拟起诉书的时候了,沈老师很相信我,经常让我草拟,要知道这些是要代表检察机关拿到法庭上宣读的,是要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相关的人员的,可想而知它的格式,语言等方面是多么的严格。

和制作审查意见书一样,还是找了一个模板来参考,但是我还是认真的斟酌每一个用语,生怕弄错。最后完成后,就拿给沈老师修改,几乎没怎么改就让我打印出来,然户送给科长签字盖章,最后拿回来做正稿。由于内勤那天比较忙,然后他们就让我把案子送到法院立案庭,我喊了司机,去了法院,当我拿回送达回证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完成了,一种满足感油然而生。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不想说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多少多少,但是自己确实是接触到了许多自己不曾想到过的东西。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是需要日积月累的,仅靠这仅仅的一个月是远远不够的。在实习中我的课本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它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重要的作用,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对将来走上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也许以后的我不能够在检察院工作,但是对于自己的人生来说,这是一段难忘的经历,我会永远珍藏。

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我所接触到的都是我之前想都没有想到过的领域,社会的黑暗丑陋一面在我面前暴露的琳琳尽致,课堂上对于犯罪刑罚的纸上谈兵转化为现实中的是非黑白竟然会是如此的沉重残酷。

其间,我始终都在强迫自己接受眼前这一切,并不止一次的告诉自己“这就是社会,既然你不能改变它,你就要去努力的适应它”。社会是这样的,社会是残酷的,我相信自己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实现我目前的愿望的,只要我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我会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取得更大的进步的。

当前社会高速发展,已经不再是之前一样了。但是在任何时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永远不会过时,所以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来提升自己的个人能力。不能够改变社会,那就改变自己,让自己在社会上取得更大的进步,我坚信我自己能够做的更好,只要自己不断的努力,我相信我会成功的,只要我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我就会在最终的发展中取得更好的结果!

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张家慧落马,让苦等多年的田心清看到了希望。其亲戚、代理人之一陈子南称,他们持续向海南省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最终得到了反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3月9日出具的补充起诉书显示,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海口市公安局分别侦查终结的张家慧涉嫌行政枉法裁判案、诈骗案,应当与此前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的受贿案一并起诉和审理。

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在田心清为范起明案求助张家慧夫妇时,夫妇二人曾答应帮忙,并谎称疏通法院关系需要送法官80万元。田心清信以为真,但提出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支付该款。

双方于是商定,田心清将福海花园14号别墅作价80万元给张家慧夫妇,再由后者出资80万元去疏通法院关系。同年7月16日,该别墅以买卖方式过户到张家慧名下。因未实际支付房款,张家慧夫妇担心田心清告其诈骗,遂要求田心清出具了收到购房款的相关凭证。

同年7月,张家慧又看中了田心清家的一座“花果山”雕刻工艺品,便想通过先购买再骗回支付款的方式据为己有。张家慧便假意向田心清提出以十万元购买该工艺品,在获得工艺品几天后,张家慧又谎称范起明案仍需要给法官送钱,又将支付给田心清的10万元要了回来。

事实上,在范起明案审理过程中,张家慧夫妇并未请托承办法官及相关人员对范起明减轻处罚,也未向相关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经鉴定,福海花园14号别墅和“花果山”雕刻工艺品在2001年7月交易时的认定价格分为万元和万元。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张家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第266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补充起诉书还载明,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法》第399条第2款的行政枉法裁判罪。

记者从接近案情的知情人士处获悉,张家慧被控行政枉法裁判罪涉及两起案件。此外,她被指控的第一项受贿罪,涉案金额总计逾人民币4000余万元,行贿者包括律师及法官在内的三十余人。

获得的起诉书尾页显示,全案的案卷材料和证据共41册。

田心清代理律师刘超在此前阅卷过程中,未能看到完整的起诉书和案卷资料。在17日庭审中,作为受害人代理律师,刘超会在10点以后入场参与庭审。

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县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工作主线,深耕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突出表现为“五力”:

一、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聚焦疫情防控大局。倾力投入一线防控。疫情发生后,迅速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下沉到包保社县参加防控,做好防疫知识宣传、防疫物资分发、环境消毒整治、交通要道值守、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全员累计执勤x余人次,为居民配送物资x余次,处理突发情况x余次。严格办理涉疫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提前介入、从快从严办理扰乱秩序、制假售假、造谣诈骗等涉疫犯罪x件x人,决不让顶风作案的人逍遥法外,彰显了检察力度。着力促进疫后重振。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运用法治思维帮助企业答疑解惑、建章立制,传递了检察温度。

二、牢记为民宗旨,着力保障民生民利。

(一)用心办好为民实事。深入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依法办理来信来访x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开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x件,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着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x件,积极帮助务工人员追回“血汗钱”。着力促进乡村振兴,持续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活动,对x镇、x镇供水情况进行线索排查,针对部分供水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了农村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二)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抓好“检察十条”等政策落实,大力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谦抑、审慎、文明”的司法理念,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从企业生存发展出发,对涉罪企业,慎重发布案件信息,最大限度维护声誉;对涉罪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不捕x人、不诉x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防止“办理一件案子,拖垮一个企业”。如我院在办理某民营医院法定代表人危险驾驶案中,综合考虑其犯罪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在疫情期间的贡献、医院正常运转等情况,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深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x件x人、起诉x件x人。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选派x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现场授课、直播课等活动x余场,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在团县委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对x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心理疏导,对x名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共青xxx、省检察院、团省委等单位多次到我院调研指导未检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我院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未检工作得到了各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三、强化法律监督,戮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做优刑事检察,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共批捕x件x人,起诉x件x人。积极办理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x件x人。在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的同时,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x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x件;对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x件x人、不起诉x件x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抗诉x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中的违法情形x件、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x件。

(二)做强民事检察,坚决捍卫司法公正。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x件,提出检察建议x件。加强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向有关部门移送相关线索x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提请抗诉x件,提出检察建议x件。树立精准监督理念,积极办理典型案例。如我院在办理某房地产公司被超标的额查封案中,依法解封了超范围查封的商品房,帮助企业回笼资金x余万元,助力企业重新走上正常经营轨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效果。

检察院刑事起诉书范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组织考核,拟任我担任市*检察院检察员一职,若有幸能得到组织的信任和批准,我将以一名合格检察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始终把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作为自己工作的根本职责。

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正确的*方向。

以*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绝对服从市委及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淡泊名利,切实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

一方面,*抓思想*学习,另一方面,*抓检察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检察业务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坚定、业务精通、清政廉洁、作风优良、联系群众、甘于奉献的检察官,使之在*上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并使业务上能够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

三、开拓创新,*抓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工作中,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开拓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论是侦查还是预防等工作,都不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不能用牺牲公平和正义来求得短暂的*。

四、牢记宗旨,更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在自己所承办的案件中,尽可能深入群众,做到便民利民,进行以案讲。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同时我也在此感谢__市人民检察院,正是他们的接纳,才使我在此期间了解到很多检察院的实务操作,积累了不少实务经验。

由于我们年级考试直到1月22日才结束,所以我们直到1月25日星期一才正式前往__市人民检察院实习。我被分配到__市人民检察_院反贪污贿赂局的侦查三处,这是一个特殊的机构。一开始我便被告知,由于部门的特殊,之前此部门是不招实习生的,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领导思维的变迁,这个部门才从前几年开始接收实习生。但是限于部门的特殊性,我们必须按照要求遵守保密守则。在实习期间,我始终把处长的话记在心里,保守秘密,努力做到自己所能做的最好。

鉴于我所实习部门的保密性,因此在这里我只能写些不涉及秘密的经历及感悟。

我想先谈谈我个人的态度及出勤上的表现。在实习期间,我本人从未迟到与早退过,总是提前到达办公地点。在工作过程中,即使是干一些琐碎的事情,我也从来没有懈怠过,总是兢兢业业。因为得到这样一个去__市人民检察院的机会不大容易,同时我个人办事的原则就是认真,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办。

现在我来谈谈在实习期间干过的一些事情及我个人的感悟。

一、填写法律文书,我觉得这应该是实习期间最常干也是最基本干的事情。我填写的法律文书包括查询银行流水线文书和查询身份证件文书。

二、外出调查,其实这是与上一个事件相连的,填完法律文书后,自然而然就是跟随检察官外出调查取证。

三、清点与登记赃物。扣留嫌疑人的赃物自然要清点并且登记以便清楚的知道嫌疑人的财产的种类与多少,方便案件的调查。

四、参加案件进展的讨论会。当然我们只是来旁听的,但是这对我们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我们可以亲身经历案件的讨论,清楚案件的发生与过程,接近案件的核心操作。

五、接送文件,这也是实习期间很基本的事情,也就是把文件从办公地点转送到另外的人员手中。

六、查看卷宗,检察院内部有大量的卷宗,不过我们只能看那些已经解密了的。

七、协同外市检察官调查取证。外市检察官来本地调查是一定要当地市的协助调查的。

以上七类事情基本上就是我本次寒假在__市人民检察院实习过程中遇过并办过的事情。由于我在检察院实习的时间不是很长,因此上面这些只是很琐碎很表面的事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如此,我还是从本次寒假的实习的过程中学到很多与法律有关的知识,积累了不少的经验。我相信这是一笔财富,它们将对我以后的生活与学习起到重要的作用。在此,我再次感谢学院、唐老师及__市__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200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xxx民事诉讼法》、《xxx行政诉讼法》、《xxx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朱景花(女)。

吕庆昌。

罗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吕英(女)。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

宋耀辉。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

何文虹(女)。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四级高级检察官。

赵云芬(女)。

高群(女)。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四级高级检察官。

检察院刑事起诉书范文

被告人:张x,男,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初中文化,个体经营无锡市安镇团结五金弹簧厂。

本案由无锡市锡山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x涉嫌盗窃罪、票据诈骗罪,于20___年___月___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___年___月___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林卫亚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王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事实。

经依法审查查明:20___年___月___日下午,被告人张x至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胶南村陆更巷44号林卫亚家,采用翻围墙、撬门锁等手段,窃得现金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5000元及银行承兑汇票2张(其中1张票号为022643,出票人为湘潭市奇胜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付款行是湘潭市商业银行,出票金额为5万元,收款人为株洲市锦宏摩托车经营部,出票日期为20___年___月___日,汇票到期日为20___年___月___日;另1张票号为02212,出票人为安徽省华皖酒业有限公司,付款行是徽商银行六安分行清算中心,出票金额为5万元,收款人为江阴市汇南彩印有限公司,出票日期为20___年___月___日,汇票到期日为20___年___月___日)。

后被告人张x以票号为022643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杨伟兑换现金4万元,以票号为02212的银行承兑汇票向王惠刚偿付结欠的货款3万余元并兑换现金1.7万元。

被告人张x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票据诈骗罪,提请依法判处。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x在审查过程中无异议,事实证据如下:。

1.被告人张x的供述,证明其进入林卫亚家中盗窃及经过。

2.失主林卫亚的报案和陈述笔录。

3.公安机关出具的现场摄影照片、案发经过说明。

4.相关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徽商银行六安分行记账凭证、票据挂失申请书、湘潭市商业银行退票理由书、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及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5.证人杨伟、王惠刚等人的证言。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现金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x隐瞒真相,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使用其所窃得的银行承兑汇票,骗取他人财物达8.7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上述两罪应予并罚;被告人张x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又犯盗窃罪和票据诈骗罪,应酌情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附:1.被告人现在处所。

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并注明数量。

3.有关涉案款物情况。

文档为doc格式。

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被告人宋某某,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2722********0613,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务农,住湖北省宜都市**镇**村**组。

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于年5月21日被宜都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宜都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宋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14年7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14年7月1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3月至5月,被告人宋某某购买了**镇**村**组村民熊某某的'一块自留山,后其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村民刘某某、张某某、孔某某三人帮忙砍伐林木。

截至同年5月20日,被告人宋某某共砍伐松树162株,立木蓄积15.413立方米;杂树102株,立木蓄积12.368立方米,合计滥伐林木264株,立木蓄积27.7813立方米。

被告人宋某某因此共获利876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接处警登记表、户籍证明、林业局证明、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等书证;2.证人张某某、刘某某、熊某某、田某某、黄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宋某某的供述和辩解;4.勘验、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宜都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叶敏。

20xx年7月22日。

附:

1、被告人宋某某现住宜都市**镇**村**组,联系电话138****38**。

2、卷宗二册,随案移送。

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被告人吕**,男,1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118219**********,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武穴市,住*镇*村*组。

1月17日犯抢劫罪、盗窃罪被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9月26日犯盗窃罪被浠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9月19日犯盗窃罪被大冶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8月12日犯盗窃罪被红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二十天。

208月25日刑满释放。

因涉嫌盗窃罪,于1月31日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蕲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月13日被蕲春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蕲春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吕**涉嫌盗窃罪,于年3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15年3月1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本院于2015年4月13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年1月21日14时,被告人吕**窜到本县刘河镇卫生院职工宿舍三楼的陈**家盗窃,后被陈**妻子胡***发觉,被告人吕**持菜刀逃离现场,后将所盗物品及菜刀丢弃在该宿舍楼二楼处。

经查证,被告人吕**从被害人陈**家中盗窃物品有现金1500元、古铜钱15枚、银元3枚、银质鼻烟壶1个。

2015年1月30日,被告人吕**再次窜到陈**居住的宿舍楼意欲盗窃,后被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2.证人张**、龚**、李**的证言;3.被害人胡**、陈**的陈述;4.被告人吕**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6.勘验、检查等笔录;7.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蕲春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张国银。

20xx年4月22日。

附:

1.被告人现羁押在蕲春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册。

检察院起诉书案例范文

旬检一部刑诉〔2021〕z3号。

被告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王**与被害系邻居。2020年8月31日8时许,被告人王**与邻居孙**因琐事发生争执,遂回家拿铁铲到孙**家门前,用铁铲击打孙**头部。孙**抓住铁铲与王**争夺过程中,被王**推至米高坎下王**家猪圈内。孙**爬出猪圈后,王**从自己家中取一铁齿锄,在自家院坝用铁齿锄脑击打孙**头部、背部多次后,又用锄齿在孙**背部连挖数下,致孙**当场死亡。被告人王**用铁锄锄齿挖在孙**背部,抓住铁锄把将孙**尸体从院坝拖至院坝西侧村公路边,欲将孙**尸体掀到路边坎下时,被其父王某甲发现并制止。被告人王**发现来人后逃离现场至房后密林中,于2020年9月2日14时许被抓获。

经鉴定,被害人孙**系被钝器打击头部致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经鉴定,被告人王**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认定上述事实有报警记录、抓获经过、物证、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存卷佐证,被告人王**亦供认不讳。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因琐事杀害他人,其行为触犯了《^v^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旬阳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官:

   检察官助理:

2021年2月4日。

                                      (院印)。

附件:1.被告人羁押于旬阳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4册,案件照片1册。

3.案件光碟17张。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赔偿申请人:曾某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某某省某某市某某镇某某村某某湾,身份证号码(略)。电话(略)。

赔偿请求人因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于xxx2年4月30日错误做出的刑事逮捕决定,给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现请求赔偿。

赔偿请求。

1、请求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为本人恢复名誉,消除不良xx响;。

2、请求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支付本人被无罪羁押243天赔偿金44,元;。

3、请求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支付本人精神抚慰金2万。

事实与理由。

xxx3年3月29日,申请人被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分局以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xxx3年4月30日被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因为证据不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xxx3年11月22日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xxx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xxx9)赔它字第31号批复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应视为对案件作出了无罪的决定。检察机关在批捕时即便有部分可以证明有罪的证据,但如果在起诉时仅凭这些证据仍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在法律上不能认定有罪,应按无罪处理。”最高人民法院(xxx8)赔它字第10号复函文件第三条规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或撤销案件,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应视为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检察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说明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的“存疑不起诉”决定视为申请人“无罪”,因此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xxx国家赔偿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向申请人作出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xxx2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xxx3年检察机关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每日赔偿金额按照xxx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元计算,因此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应当赔偿申请人从xxx3年3月29日被刑事拘留到xxx3年11月26日被无罪释放共243天的无罪羁押损失44,元。

本人xx本是一个身体健康精明能干的人,被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身体大不如前,精神晃惚,名誉上也受到了不良xx响。依据《xxx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上述赔偿请求,恳请做出错误逮捕决定的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赔偿我遭受的损失,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1、《不起诉决定书》。

2、《释放证明书》。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指控被起告人的犯罪行为,决定将被告人交付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被告人×××,男,19××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汉族,××省××县人,初中毕业,19××年4月到××市××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该公司平房3排13号。20××年5月10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1日经本院批准被××市公安局逮捕,现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被害人×××,男,××××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经理。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年5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年5月×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年5月10日中午1时30分许,被告人刘××携带其从公司木工房骗借的羊角锤、木工凿各一把。来到该公司办公楼三楼的经理办公室(333室),借故将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的经理秘书侯××支走后,反锁上房门,然后进到里间,趁被害人许××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砸刺十余下,致使许××的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刘××作案后逃离现场,当日晚8时许被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朱××、侯××的证词、作案工具以及被告人刘××的供述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目无国法,采取残忍手段故意侵犯他人生命权利,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检察长:×××。

检查员:×××。

二o××年六月××日。

附:

1、被告人×××现羁押于××看守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各一份,主要证据复印件一册。

一、被告人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二、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或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四、案件事实。

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经依法审查表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些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多次实施犯罪的,应当一一列举各项犯罪事实。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一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五、起诉的根据和理由。

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应负的罪责等。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被告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和从重、从轻处罚的量刑条款),依法应当从重(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严惩)。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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