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的一家人(优质15篇)

时间:2023-12-15 05:56:40 作者:琉璃

我爱读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成长过程中不可少的朋友,因为读书让我从无知变成富裕,读书给了我很多知识;读书使我变得丰富多彩。

记得有一次,放学回家路上读者朋友借我的一本书—《非常事件》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主要讲了马小跳和他的朋友发生了很多事情。我读的津津有味,尽管身旁的同学都在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可这并不影响我。我走着走着,突然有人拽住我,原来是前面有棵树,还好身旁有人不然脑袋就要开花了。

记得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后,认真地完成作业后,拿起桌子上的一本《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爱德华的瓷兔子被几个小男孩不小心扔到海里,后来被人打捞起所发生的故事,我觉得这本书彩色插图及其精美,写实的画面让爱德华的这趟幻想的旅程变得更加真实。该吃饭了,可我还在看着爱德华被一个男孩从稻草人取下来送给她妹妹的那段。妈妈说:"吃饭了,快来吃饭!”我还是没有搭理。妈妈终于坐不住了,我已经在空气中闻到了妈妈那浓浓的火药味了。我知趣的放下书,可还是忍不住的瞟了几眼,妈妈皱皱眉头,从我手里一把夺过书,愤愤地说:“没收!”我正想反驳,妈妈瞪了我一眼,我只好乖乖的闭上了嘴。

书就像一艘轮船带我驶进知识的海洋。

我爱读书

“开卷有益,掩卷有味。”林语堂这样说过。我是一个书旅人,我爱书,因为它往往寄托着我对人生的认识,蕴含着我最珍贵的回忆,记录着我童年的趣事。

记得在五年级暑假,妈妈带我出去玩,可是我不肯,我只想要去书店,去享受书带给我的无穷乐趣,在我的苦苦哀求下,妈妈才同意带我去书店看书。

来到书店,看到琳琅满目的书,我不禁心花怒放。《鲁滨逊漂流记》、《最后的一课》、《家》、《茶花女》……真让我目不暇接,当我捧着一叠厚厚的书来到妈妈面前时,“只能买两本书!”她的话像晴天霹雳般重重地砸在我头上。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同意了我买4本书,可是,每一本书都让我爱不释手,选哪个好呢?犹豫再三,我选择了——《安妮日记》等四本书,《安妮日记》书名很平凡,并不起眼,但封面上的插图却吸引了我:一个棕红色头发的女孩坐在一棵大树下,左手捧着一本精美的日记本,右手拿着一支钢笔,紫红色的眼睛里闪动着晶莹的泪光,一个年轻的女孩,为什么脸上洋溢着的都是悲伤的神情呢?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还没回家,我就已经翻开了书本,孜孜不倦地读了起来。晚饭时间到了,爸爸妈妈再怎么催促,我仍全神贯注地看书,待到他们真的生气了,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

《安妮日记》主要讲述了犹太小女孩安妮因二战跟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生活在密室里,每天只能吃一些烂土豆。在漫长的25个月里,她用她的笔记录了她在密室里每一天的成长经历,并对战争、反犹太人主义、与父母的关系、宗教等问题进行了反思,悟出了深刻的人生道理。

当然,除了乐观,我们还要坚强。就像安妮一样,即使遭遇了那么大的不幸,即使只能过暗无天日的生活,但她都坚持了下来,这不就是一种顽强的精神吗?生活,并不是每天都晴朗,每天都充满阳光,有时,它也会刮起狂风,下起暴雨,让你失魂落魄,如果退缩,暴风雨会更加猛烈,但如果勇往直前,阳光就会驱散乌云,赶走暴雨。“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让我们再一次唱起那首《隐形的翅膀》,从中学会坚强地面对充满危险与陷阱的人生,让“坚强”带我们扬帆远航,永远伴随我驶向生活的彼岸!

难忘《安妮日记》告诉我:人是要乐观;难忘《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人要坚强;难忘《家》告诉我:人要坚持自己的梦想……难忘书给予我的很多启示!

享受书给予我们的无穷乐趣!

我爱读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我的作文在班上是优秀的,这多亏小时候与书结缘。

每次过生日,妈妈便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总是脱口而出:“书,我要书!”每次到书店我都会买很多书。我房间有一个书柜,占房间位置一大半,上面摆着大大小小的书,这些书都是我用积攒的零用钱买的。

每次进房间,就仿佛投身于书的海洋。一天早上,我早早起床看书,看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一上午过去了,该吃午饭了,妈妈叫我从楼上下来,我看得入迷哪里听得见,妈妈对着门又敲又打,我还是没有听见,啊,终于看完了,打开门才知道妈妈已经叫我半个小时了。

三年级的时候,我和爸爸去逛街,我一边走,一边看书,结果和爸爸走散了,我急得在大庭广众之下哇哇大哭。

我读的书可多啦,我最喜欢读历史书,早上我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里,打开录音机播放著名古典音乐,在灯下细细阅读《上下五千年》,秦王焚书坑儒让我愤怒,荆轲刺秦王的悲壮使我落泪,司马迁忍辱写史让我折服。

一次上课,老师说《三国演义》里的庞德是怎么死的,教室里一片寂静,我肯定地说:“是被关羽水淹七军淹死的”,结果回答正确,这多亏看了《三国演义》。

孤独的时候,书是陪着我的伙伴,郁闷的时候,书是照在我心上的灿烂的阳光,书点燃我自信的火焰,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对此我是深有体会。

我每次读书,就像来到一个无人世界,没有一个人打扰,只有我一个人在细细品读着。

因为读书使我快乐。

我爱读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人喜欢音乐;有的人喜欢旅行;有的人喜欢穿衣打扮;有的人喜欢品尝美食;而我的爱好是读书。

每次妈妈上街,我都要缠着跟去,并不是我一定要去玩,而是以这个为借口,可以光顾许多书店。在那里,我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里面,去寻找我所需要的东西。像蚂蚁为什么喜欢吃蚜虫的粪便?火山是怎样爆发的?为什么老虎喜欢吃肉而不喜欢吃竹子?还有我喜欢的聪明机智的孙悟空,乐于助人的雷锋,勇敢的铁臂阿童木……有的内容让我禁不住哈哈大笑;有的让我泪流满面;有的让我心旷神怡;有的让我深思。节假日我会不知不觉读好几个小时,直到人家书店关门,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在外面是这样认真读书,在家里也很认真。每当做作业时,做一会儿忍不住也要偷看一小会儿书。院子里的小朋友都在玩耍,爸爸妈妈赶都赶不出去我,看累了,不知不觉地躺下看,免不了妈妈的一阵唠叨。记得有一次看爸爸妈妈熄灯了,我打亮小手电筒偷偷地趴在被窝里看书。刚开始,我还竖着耳朵听爸爸妈妈的动静,看着看着就忘记了,我完全沉浸在鲁滨逊的世界里。我仿佛看到甲板上站着一位与死神搏斗的男子汉,挥舞着双臂,奋力划着小船,又一个激浪打上船头,我的心揪到嗓子眼了,忽然“啪”的一声,屁股生疼生疼的,才发现爸爸妈妈早已出现在我的面前。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书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生活,净化着我的心灵,让我成为一个健康快乐的人,所以我们大家都要爱读书,更要努力读书,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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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书的一家人作文

《笨狼一家人》是著名的儿童文学集汤素兰写的。笨狼爸爸、笨狼妈妈、小笨狼组成了一个快乐的家庭。

看完了整本书,我印象最深的是《抗暑记》。进入夏季以后,森林镇上已经连续四十天都没有下雨了,在太阳眼里,森林镇是它炉子上一块巨大的烧烤,不把它烤焦,不把他烤得香喷喷的,决不罢休。笨狼妈妈说:“要不,我们也带上东西,上什么地方避暑去吧。”笨狼爸爸不同意,他说:“面对困境,我们不能逃避,应该积极想办法。”笨狼同意笨狼爸爸的意见。笨狼爸爸每天在书房查资料,有一天笨狼爸爸看到书上有一句话:“心静自然凉。”于是全家一动不动地躺在地板上,刚开始还行,后来白天气温一点点的高起来了,笨狼一家的汗在地板上都流成小溪了。笨狼说:“有风的话就凉了。”笨狼爸爸说:“我们拼命跑就有凉快了。”于是全家就跑起来了,猫头鹰镇长说:“它们非中暑不可。”结果笨狼一家不但没有中暑,而且还很凉快,因为进了胖棕熊的店,店里有空调。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笨狼一家人一点也不笨,而且还很聪明。面对酷暑,不逃避,而是积极地想办法。我也要向笨狼一样,遇到困难,应该勇敢地微笑着去面对。

我爱读书

读书,是我的一大爱好,没有任何课外活动比得上看书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差不多也行了一千多里路了。

“读书是灵魂的壮游,随时可发现名山巨川、名胜古迹、深林幽谷、奇花异卉。”我觉得这句话一点儿都没有错,我读《海底两万里》,发现了著名的海底森林“克里波里克斯岛。”看《自然界大事件》,我仿佛来到了人类灾难之源——多巴火山。每当这时,我就感到自己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有种“渺沧海之一栗,寄蜉蝣于天地的感觉”

我很喜欢读动物小说,因为动物小说比其他小说更有吸引力。动物作家曹文轩说:“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的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就像他写的《暮色》,所有豺都等侯豺王发令才肯行动。《象冢》中母象巴娅放弃情爱而成全母爱。这一个个动人的故事表现出人类社会中的丑陋。

“生活里面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就是说,书是每个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看书多的人,生活很丰富多彩,智慧出众,阳光充足,还有双有力的翅膀,让我们在书海中遨游,采颉每一个珍贵的宝贝吧!

我爱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于我而言,书是知识的源泉,我成长路上的好伙伴。书像一艘神奇的飞船,带领着我在辽阔无垠的宇宙中探索美丽的世界。我爱读书,书让我受益匪浅。

从我三四岁起,妈妈每天都会给我讲故事,一个个生动有趣的童话故事,让我百听不厌,回味无穷。我认识了《白雪公主》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为聪明的小矮人鼓掌;我渴望拥有《阿拉丁》中的那盏神灯,擦一下神灯,就能满足我三个愿望;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姑娘而伤心难过,很想穿梭到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送给小女孩一件大衣。

上小学后,我开始认字了,更热爱读书了。我最爱去的地方是图书馆,一进去就不想再出来,仿佛置身于书的海洋,游得畅快淋漓。有一次,我正在图书馆如痴如醉地“游泳”,妈妈说很晚了,催我回家。我念念不舍地放下手中的《哈利波特》,轻轻地抚摸着封面,又不知不觉拿了起来,重新看起来。妈妈又催我了,我只好边往外走边看,准备在出门时才还书,心想:“哪怕和哈利波特多待一分钟也好呀!”就在我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脚踩到一个不平整的地方,我和《哈利波特》一起摔了个“书啃泥”。妈妈见我这样爱不释手,答应我再看半小时,我高兴极了,忍着腿痛一骨碌爬起来继续看书,这一跤摔得可真值啊!

我渐渐长大了,看的书也发生了变化。从原来充满幻想的.童话书,逐渐变成了富有深意的文学作品,也很喜欢读诗歌和散文。今年暑假我计划读完《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草房子》,每一本书都是我精挑细选出来的,它们都是我收藏的珍宝。

我爱读书,爱它的丰富多彩,爱它的意味深长,爱它的满腹经纶。正如高尔基所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我爱读书

我很喜欢读书,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常常去寻找“玉”和“黄金”。自从上了五年级,看书的范围更广了,妈妈给我买了《十万个为什》、《老人与海.》、《同桌冤家》、《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你不知道的我》这是郁雨君的作品,让我知道怎样成为勇敢的人,也从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

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看书,我边走边想:上次读到哪页了,它放在哪里?到了书店,我急忙找着那本书,啊!它在这里,我翻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都读入神了,书中人物高兴我也露出笑脸,书中的人要放弃,我立马鼓励他坚持住,周围的人都把目光投向我,我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之后又埋头看书,书中的内容又深深吸引了我。

当妈妈叫我时,我却没听见,妈妈便一人逛商场了,等我饿得饥肠辘辘时,才迷过神来,我一看,发现自己已经站在这里两个小时了,我心里想:要是现在能有一张软乎乎的沙发,一桌美味的的菜肴那该多好呀!可我只在做白日梦。我想找妈妈回家,可我找遍了整个书店,也没妈妈的身影,我当时急的都快哭了,最后找了工作人员给妈妈打了电话,妈妈把我接走了。通过这件事,我以后读书再认真也不能这样了,我真长了记性。

书是航海的.船,书是带我们飞翔的翅膀,书是一把打开疑惑箱子的“钥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有许多有趣的事,没有书就没有乐趣,是书给了我智慧,给了我源泉。。

我爱读书

手捧一本好书,无人打扰,坐在椅子上,或清晨或日暮,放飞思想的信鸽,让心情与清风共舞。此时端详椅子中的我,像一个活生生的雕塑。读到伤心处我会泪花飞溅;读到欢悦处,我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心情像快乐的小鸟;读到精彩处愈是不可放过,会拍案叫起,连声叫好。

从我第一次接触书起,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看的书的种类可多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只要是好书,拿来就看。由于我的小房间里全是书,每当走进房间,我仿佛置身于一个书的海洋。我特别爱看书,常常做了一会儿作业,手里就多了一本书,津津有味地“啃”着,作业则抛到了脑后。每当我飘飘欲仙时,老妈已“幽灵”般站在我身后,用“地雷式”的声音把我炸醒,随即没收我的书。不过,用不着担心,我的书多着呢!这不“幽灵”刚刚离去,我又去“啃”另一本书。因为我通常一“啃”就是一个多小时,丝毫不觉得疲倦,所以作业总是来不及做。为这事老妈不知批评过我多少回了。不过即使这样,我对书的热情依然不减,反而对书是更加痴迷了。

正如高尔基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自有读书乐!

热爱读书

苏轼: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

歌德: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周恩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古往今来,读书,始终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孩子们在读书中成长,人类在读书中进步。我也是从一本书开启了我的读书旅途。

从《我和狗狗的约定》开始。

四年级的时候,因为学校组织的一次读书活动,我选了一些书,而选这本罗彩渝的《我和狗狗的约定》,是因为小时候我们家也有过一只小狗,名叫“汪汪”。每次爸爸妈妈说起“汪汪”的时候,都是很感慨的样子。我对“汪汪”只有一些模糊的记忆,所以就想看看别人和狗狗的故事,于是就把这书搬回来了。

翻开书来,就看见作者说,这是他写小说以来,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我的盼望就强烈了起来,序言里作者写了一些伤感,鼻酸的词,充满了浓浓的担忧,让我对这个作者更加喜欢起来,我感觉到这个作者应该是很有感情的人,这驱使我更加迫不及待的要去看他和狗狗的故事。

于是我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前后整整看了四遍。我的心总是被他和“胖水饺”牵挂着,感动着,忍不住一遍又一遍的去读。没有很华丽的词句,他平平淡淡的述说着一个生命和另一个生命的故事,最初相遇的喜悦,分离的想念和寻找,到最后相遇时,却已经是“胖水饺”年迈生命走到尽头的感伤。我明白了描述生命的故事,真的不需要华丽的词语,只要能够把生命的故事说出来,就足以感人了。

我体会到作者本身,应该是一个很有感情的人,要不然不会这样说着说着,就让我热泪盈眶。

第一次读这样厚的书,就让我爱不释手,坚定的树立起了我对读书的兴趣,好感谢那位作者,人生的第一本书,真的很重要呢!

选择自己喜欢的书。

读书就是这样,读了第一本,就会想去读下一本。书店里,图书馆里的书汗牛充栋,选书就很重要了。我们小学生,老师会推荐一些,许多读书活动也推荐一些,这些都是有一些针对性的。我选书,因为第一本书的影响,会选那些感情丰富的书。《吹小号的天鹅》,《窗边的小豆豆》,《小鹿斑比》,都是我后来读的,这些书读着读着,自己也会慢慢的情感丰富起来。读能引起自己共鸣的书,把读书的兴趣巩固下来,是重要的。

寄语。

小读者。

爱读书

我,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无声的朋友,它让我的知识仓库里又少了一个又一个问号。

爱读书

暑假里,我坐爸爸的车去了洪森书店,半路上爸爸要去别的地方办事,我和妈妈下了车,穿过马路,一边走一边看路边的广告牌儿,我和妈妈玩儿起了找字游戏,就这样我们一路上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书店门口。

我走上二楼的书店,眼前一亮,好像来到了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恨不得我就是这些书的主人。这时我发现了一个座位跑了过去,让妈妈先坐下,在书店发现一个座位,可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我开始搜索“宝贝”,这时我看见一本儿童象棋入门,心里想着别人棋艺高超,我棋艺不精,想在书上学些高超的方法打败别人,我翻开书一看,调虎离山,这招我会,哈哈。后来又看了一会,觉得没什么意思放回原地了,就在放书的同时,我发现一本魔术书,我非常兴奋地拿到座位上来看,这时妈妈遇见朋友在一旁说的热火朝天,我就在旁边一声吭的,看起魔术书来。

书里有许多精彩的魔术,我学会了其中一个魔术是“读心术”,读心术这个魔术是让你从0到60个字选一个数,让你看,六张数字卡片,看完以后我就可以用我的读心术,读出你心里想的是哪个数字?同学们?你们信吗?这是真的,等到上学的时候我给你们变变。这次书店收获可真大,只要有时间我就继续去书店增长我的知识!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

我爱读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活是高尔基说的,也是我最喜欢的格言。

我只要啃上一本书,就会什么事都忘了,周围一切事物好像都不存在了,好像世界上就只有我一个人。别人叫我,我也是随便答应一声而已,可是整个人就好似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的。

有一次,我在外婆家和妈妈、弟弟,一起去新华书店,我啃上了一本《女孩故事》,没看几篇,我就被书中《佳佳的发卡》里的佳佳的自信感到开心,被《挤牛奶的姑娘》感到伤心,被《小女孩与天堂鸟》里的瘫痪小女孩塞尔码·拉格洛夫的勇气感到欣慰。

我一直看,从三点看到六点我都不肯回去,后来妈妈好不容易把我连哄带骗地带回去了。回去后,妈妈说我是小书虫,我对妈妈说:“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但书不可以一日不看。”妈妈听了笑着说:“你看书两耳不闻窗外物,将来一定有大番成就。”我笑了笑,有捧起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因为读书的乐趣是回味无穷的。

爱读书

我是一个的小女孩,不管是神奇的童话、优美的散文,还是惊险的传记,都是我的最爱。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它不知道陪我度过了多少富有乐趣的夜晚,望着天上点点星光,我的心一次又一次的被他们的友情所感动、温暖:大个子老鼠是男生,他真诚、友善,小个子猫是女生,她美丽,善良。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温馨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是那么难忘,那么美好,洋溢着友爱的气息。它篇幅短小精悍,富有哲理,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像大个子老鼠那样做事情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到底,终于种出了又大又甜又神奇的萝卜;聪明伶俐的小个子猫,通过仔细的观察,打败了兔妖怪,拯救了她的朋友们。

有一次在书店里,我对《伊索寓言》入了迷,读着读着,情不自禁的大喊起来:“小老鼠,不要放弃,我会来救你的!”妈妈听到后,飞快地跑过来,问我怎么了,这时我才从童话世界返了回来。妈妈也就知道了我对这本书的喜爱,特意给我买下了精装本,拿着心爱的书,别提心里有多美了。

当我失败伤心时,书里的“丑小鸭”就会来安慰我,让所有不快伴着浓郁的墨香越飘越远;当我考试得高分时,书里“赛跑失败的小兔子”会时刻提醒我不要骄傲,要我更加勤奋。的小女孩和书有一个约定:每天都要留出足够的时间和她聊天,一起长大。

爱读书

他是一个的人。

他。他读的书成千上万,但他仍孜孜不倦地读。他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书籍是新世纪的象征。他对书籍的迷恋,超出常人,他为了读书头悬梁,他为了读书锥刺股,他为了读书囊萤映雪,他为了读书废寝忘食,他抓住一切的时间读书。

他不以读书为负担,而以读书为乐。他说:开卷有益,吾不以为劳。他的闲暇时间——每天至少有12个小时都用来读书,或者说读书已成为他的工作。可他说:我是个闲人,每天都一直在娱乐——他把读书当做了娱乐。

果如他所说,经过读书的积累,他在各方面的认知超过任何人。人们对他的誉称纷至沓来,可无论人们怎样称赞他,他都只有一个反应——继续读书。他说:我还应该继续读书。

有人开始骂他是傻子,拥有如此才华却只任其被湮没,可他无动于衷。

当人们快忘记他时,他却突然却宣布参加工作,他开始了对各方面的研究。后来,他获得了二百多项诺贝尔奖。

人们称他为巨人,真正的巨人。可这位巨人每天仍不停地看书,他说:我要做终生读者。

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高尔基,他叫鲁迅、他叫爱因斯坦……或许他也叫张晨浩,也有可能叫李浩然……他的命名权掌握在每个人手中。但无论他叫什么,他永远是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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