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专业19篇)

时间:2023-12-13 15:00:19 作者:翰墨

职工是一个项目中的重要力量,他们通过自己的专业技能为项目的顺利进行做出了贡献。在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些与职工沟通和反馈机制相关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保卫,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安全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及休息的场所。为了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美化、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作息时间。

1、起床时间:上午6:30;下午13:30。

2、宿舍开关门时间:

开门时间:上午6:30中午:12:00下午:16:30关门时间:上午8:00中午:14:00晚上:22:303、晚自习时间:19:00—21:30。

4、休息时间:中午12:40—13:30;

5、熄灯时间:晚上22:30。

4、每周的星期五、六下午17:00可离校回家,星期日晚上19:00前回宿舍区到宿舍管理员处报到。

二、宿舍纪律。

1、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接受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学校安排好的床位,学生不得擅自更换。宿舍管理员指出的问题,学生要虚心接受改正,不得顶撞,不得欺骗,更不允许谩骂或者打击报复宿舍管理员。

课时间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宿舍(包括学生及家长),如因病或者急事需要回宿舍,必须持校医或班主任的证明,交给宿舍管理员登记。

3、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时到位就寝。因有事不能按时到位就寝,必须要提前持班主任或分管宿舍领导的批条,向值班管理员报告。因急事来不及请假时,由家长打电话到宿舍区向值班管理员作个说明。

4、宿舍和楼道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逐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不搞不利于健康的活动,不影响他人的学习与休息。

5、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非家长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区。在校住宿的学生不得擅自带人进入宿舍,不得留客人在宿舍内住宿。

6、禁止男女学生互串寝室。不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他人的东西,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向同学之间借钱、借物时,必须要打借条,而且还要有第三个同学在场作证。

7、下晚自习后,到学校指定的教室去再自习,服从值班老师的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下请假需经下班老师批准并电话报告班主任。

三、内务卫生。

1、爱护环境卫生,不准乱丢纸屑瓜皮果壳,更不准向窗外扔废物、倒水或其它杂物。

2、保持良好的室内卫生。寝室卫生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要。

大清扫。始终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保持干净,墙体保持整洁。不乱贴乱画、乱钉乱拉、乱摆乱放。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衣服鞋袜和床上用品,勤洗头洗澡和勤剪发。起床以后一定要叠被子、整理床铺和生活用品。

4、不准将便纸、卫生巾及各种杂物丢入便池内。

5、不准将饭菜带入寝室。

四、公共物品的管理。

1、公共物品是提供给宿舍学生共同使用的物品,不得占为已有个人使用或者带回家里,不得擅自移动室内公共设施。

2、爱护公共物品。不得故意损坏宿舍内的公共物品,如门窗、玻璃、床铺、桌椅板凳、卫生清洁用品和消防设备等。即使无意损坏了公共物品,也要及时向管理员或老师报告。不得在墙壁上随便张贴、刻画、在墙上踏脚印或者对墙踢球。禁止在宿舍内进行任何体育运动。

3、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生活用水后,要随手关闭好水龙头,离开宿舍时,最后一个学生要关闭好电灯和关好门窗。

五、安全防范。

1、不准私接电源;

2、不准自带家用电器到宿舍内使用。

3、不准在宿舍内用明火,如点蜡烛、油灯、酒精灯,在宿舍内燃烧纸张或废弃物品,在宿舍内玩火柴、打火机或者点蚊香。

4、不准带易燃、易爆、剧毒药品、枪枝弹药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到宿舍区。

5、不准动用消防设施。

6、贵重物品不得带入宿舍内使用保管。如果确实需要带来学校宿舍,一定要委托管理员或者老师帮忙保管。

六、文明礼貌。

1、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准打人骂人,不准拉帮结派打架斗殴。

2、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

3、不得将不健康的小说、杂志、报刊等物品带入宿舍区。

4、不准在宿舍区吸烟、喝酒或者赌博。

5、尊敬老师和宿舍管理员,协助老师或管理员作好宿舍管理各项工作。

七、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罚规定。

(一)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4、在宿舍内追逐打闹,休息时间讲话或做其他事情影响他人休。

息的;

6、个人卫生差(不勤洗澡,脏衣服、鞋子堆放在一起不洗,床上用品脏);

7、不积极参加内务卫生值日,起床后不整理内务,个人用品摆放混乱的;

8、在宿舍区内的墙上乱贴乱画,不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的;

9、不注意文明礼貌,说话出口成脏的。

对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我们采取第一次进行说服教育,第二次点名批评,违反规定达三次以上的,将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多次教育屡教不改的,将取消其在校住宿的资格。

(二)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及处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2、不请假外出,夜不归营,私自外出到网吧上网或干一些违法活动的事件;

3、在宿舍区吸烟、喝酒、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或者传播反动、黄色信息的;

4、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者侵害他人利益的;

对于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和规定的同学,我们将严肃处理,不仅要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还将取消其宿舍的资格。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管理常抓不懈、责任落实到人,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宿管员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岗位值班,做好交接工作,对所管的每个寝室进行安全检查;

2、对有思想、心理、身体问题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处理;

3、宿舍内做到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管制刀具等;

4、宿舍内无使用明火、吸烟、尤其是躺在床上吸烟的违规行为;

5、宿舍内无乱拉电源线,床上无围布,无白炽灯,无劣质接线板及花线;

9、勤检查督促学生整理宿舍内务及卫生,保持良好的住宿环境;

10、熄灯后在楼道内来回巡查,制止大声喧哗及娱乐活动,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一经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甚至造成责任性安全事故的一并追究经济及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宿舍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宿舍人、财、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

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熟悉本楼学生的姓名、房号、院系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学生上课时间概不会客,严禁外人和异性进入楼内,不准留宿外人。

3、来客会见学生必须出示证件,经审核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入楼。

4、学生带贵重物品出楼必须登记,否则不准出楼。

5、学生离舍必须锁门关窗,钥匙不准交给外人,借用备用钥匙应出示学生证。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失换锁,不准私自配制。

6、学生宿舍禁止酗酒、划拳、打麻将,禁止骂人、打架。

7、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做饭、点蜡烛、挂床帘。

8、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和垃圾道焚烧废弃物。

9、学生宿舍楼要留有紧急安全通道门,门锁钥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门锁,保证开启方便,畅通无阻。

10、学生宿舍楼每层配备灭火器,钉挂在走廊墙上。值班员要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保持灭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楼值班员要坚持佩带袖章或胸章在门口值班,不准在值班室内做私活,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要做好“值班登记”“会客登记”“晚归登记”“维修登记”等登记本齐全,交接手续要完备。

12、各楼管理员、楼长和门卫值班员要经常在楼内进行检查和巡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发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行政院颁事务管理规则「宿舍管理篇」订定。

第二条本校单身宿舍由学校指派宿舍管理人员,以宿舍全体借用人為服务对象,依据「宿舍规则」,管制閒杂人员进入,保管公共财物,防范失窃,维护宿舍公共安全及清洁卫生。

第三条借用人除负责其个人室内整洁,实践「宿舍规则」外,并应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盥洗室及厕所之清洁卫生,并不得在宿舍内或週围饲养宠物。

第四条本宿舍仅提供借用人居住,不得将宿舍出(分)租、转借、调换、转让、增建、改建、经营商业或作其他用途。

第五条借用人每月除依行政院规定每月扣缴房租津贴外,应自行负责缴付水电费与管理费,借用人应缴之费用,按月自薪资中扣缴。

因第七条各款事由迁出者,应预缴水电费新台币伍佰元,待月底结算后多退少补。

管理费纳入校务基金,做為单身宿舍维持费用,其金额由教职员工宿舍调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宿舍检查及修缮:

一、总务处每年至少检查「房屋及水电」、「管理及服务」、「借用收回管制」一次,并先期通知各宿舍借用人协助配合。

二、检查结果列入「检查报告单」,有修缮之必要时,应即依规定签请修缮。

三、除定期检查修缮外,借用人发现有修缮必要时,应填具「宿舍修缮申请单」,交宿舍管理人员办理。

第七条借用人如有左列事故,应按规定期限迁出,将宿舍交还学校:

一、调职、离职及退休时,应在三个月内迁出。

二、受撤职、免职处分时,应在一个月内迁出。

三、因资格消失或未续约之现职借用人,应在一个月内迁出。

四、因「留职留(停)薪」赴国内、外进修达一年(含)以上者,应在向进修学校(单位)报到前迁出。

第八条借用人迁出宿舍前,应将所借公物(含傢俱)交宿舍管理人员点收,如有短缺或故意损坏者,应依规定赔偿。

第九条借用人迁出后,其留置於原借用宿舍之私人物品,三日内不搬离者,应即依约办理,视為拋弃,任由学校处理。

第十条每位借用人均须每年签订「单身宿舍借用契约(如附件)」,若有违约情事,应即依约办理,其為现职人员者,得视情节签请议处。

第十一条本校单身宿舍之贵宾房仅供短期借用,每日得酌收清洁费新台币参佰元整,并以左列人员為服务对象:

一、应本校有关单位邀请之客座教师、杰出学人或到校参与各项活动者。

二、本校兼任教师。

三、其他公务机关到校公务视察或访察者。

四、其他(经签呈核准者)。

短期係指借用一个月以内者,超过应重新申请。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教职员工宿舍调配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行政会议通过,陈请校长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职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了让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严格遵守。

二、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四、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热水器等公共财物,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六、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1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七、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

八、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

九、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各部门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卫生不合格一次20元。

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十一、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二、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三、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四、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公司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征求后勤管理人员统一后方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明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人员离开宿舍前要关掉电器,做到人走电断。

完烟后随地丢弃。

6、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7、晚上九点半熄灯,必须在熄灯前回到宿舍。如有加班或其他特殊情况要提前通知后勤管理人员。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8、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9、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10、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黑龙江省建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0日。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我校的教职工宿舍是学校的公有财产,由学校统一安排使用和管理。不经学校批准,任何人无权私自安排入住使用。

第二条住房标准:教职工带家属且长期住宿为一间,夫妻均为本校教职工且有子女随同住宿的可考虑两间或一间半。其他单身教职工原则上二人一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经学校分管领导会同总务处的负责同志研究后,酌情安排(以上对象为居住地离学校在5公里左右的教职工)。

第三条家俱配备标准:原则上每人配备木床(单人)一张,桌一张,凳一张。如需增配其他物品,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四条收费标准。

1.房租费:每月1元/m2,同一房间多人居住的,按住房人数均摊。超出规定的2元/m2。

2.水电费:按表计量收费。严禁私拉私接电线和自来水管道,违者处100—500元的罚款。

第五条宿舍人员变动或迁出时,总务处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统一安排调整,对不服从调整,抢占房间,私让房间,私留校外人员住宿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条不准私自改动和安装电气设备,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卫生间维修由学校负责,但如属主观原因或人为破坏,维修费用由使用人负担。

第七条宿舍内,严禁饲养犬、家畜、家禽和其他宠物。

第八条学校为教职工宿舍配备的各种家具,是学校的公有财产,不得个人挪做它用,总务处负责登记管理,使用人签字办理有关手续。室内公共设施,如桌椅、门窗、灯具、玻璃等,由室内人员管理使用,因管理使用不善或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人或室内人员共同负责赔偿。住宿人员迁出时,必须到总务处办理清退房间、物品交接手续,并经总务处现场检查验收,方能迁出。

第九条室内卫生和该宿舍门前走廊卫生由居住人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要严以律已,自觉执行规定,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做好管理工作,做文明寝室。

第十一条有关费用由会计室于学期末统一扣除并公示。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非工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大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大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电器。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4、宿舍内不准烧、烤食物,不准将液化气罐移到宿舍内使用,违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5、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6、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无人看管下用水。学校卫生间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9点前洗浴完毕,随手关闭电源电灯。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让、互谅。

9、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护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为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确有需要配备学校校门钥匙的,需向学校申请领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谁领用,谁负责,开门及时落锁,由于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开门者负责!调离学校前要及时归还所有公共物品,各类钥匙,不准私自交接。对违反上述守则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内住宿资格外,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员工宿舍管理,确保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8、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使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造成后果者送交唐热处理。

9、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罚款,无理取闹者,送交唐热处理。

10、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1、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项目部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13、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舍。(工作原因除外)。

14、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养成良好习惯。

2、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员工,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做到“五无”即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废物等。

3、墙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5、空气: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枕巾放于其上,床单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3、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

4、脸盆:脸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6、洗漱用具:统一放在脸盆内。

7、墩布:放置门后桶内。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3、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

4、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舍卫生由项目部副经理负责,每天检查1次(上午9点),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记录在案。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公司宿舍每间房每月的水、煤气费、管理费由员工自付,电费每月有250度可供使用,超出部分由员工自付,房租由公司负责。

4.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宿舍长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2.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3.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严禁损坏公共物品,破坏公共设施。

5.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6.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9.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1.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长制定后形成文档,在宿舍张贴一份。

3.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1.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4.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绩效工资中作价扣出。

5.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6.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老师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二、建立宿舍管理老师负责制。每学年,由学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师,宿舍管理教师每学期对宿舍公物进行清点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宿舍管理教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宿舍的全体成员推选宿舍长,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宿舍内各种措施和督促宿舍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个必须十个不准”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师汇报本宿舍的情况。

四、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

五、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宿舍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住宿管理教师和值班教师。病情较重者,值班教师第一时间报告住宿管理教负责人梁老师,梁老师迅速报告宋书记。通知家长,在值班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七、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九、不准私接用电器,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取消住宿资格。

十、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十一、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十二、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职工宿舍管理制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每间宿舍用电范围为:照明、手机或电筒充电职工宿舍管理制度。自工人入住后损坏的公物由劳务公司承担费用和责任。

三、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烧开水等大功率用电器,宿舍限载500w,超过500w配电箱过载保护自动跳闸。如有发生过载用电每次罚款50元。严禁点长明灯,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四、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

七、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十、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班组负责人自行安排人员打扫。被褥,衣物、洗刷用品叠放、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每次检查或抽查时,发现脏、乱、差处以20—100元罚款。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内不得私拉或改接电源线路,不得私自增加电灯,由项目部设置的插座板严禁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不得使用火油炉、蜡烛等明火,不得在室内或走廊上烧纸物。

2、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负责关好窗户和锁上门,如发现宿舍物品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部门和相关负责人。

3、职工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赌博。不准将闲杂人员带入宿舍,严禁男女混宿。

4、住宿人员必须在23:00以前回宿舍。

5、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好后要关紧,最后离开宿舍者要关灯。

6、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宿舍安全管理,要经常巡视宿舍,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谨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宿舍内不准擅自留外人住宿。

8、加强消防管理,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实行宿舍管理教师开门制度,做到人在开门,人走锁门。

2、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3、贵重物品必须锁在宿舍的铁皮柜中。

4、住宿生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6、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7、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教师,值班教师报告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8、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9、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0、严禁爬门窗,爬防护网。

11、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2、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不准在熄灯后吃零食,点蜡烛。

住校生到校后,应将贵重物品和零花钱交主管老师代管,衣橱及时上锁。

不准在寝室内追逐喧哗或进行剧烈的活动。

不准携带刀具、打火机、玩具枪等有危险性的物品。

不准乱贴图片,不准传阅内容不健康的书籍。

不准私换铺位,不得拼铺,不准留外人住宿。

不准随意到校外住宿。

不准到校外用膳。

上课期间(含课间)不准随意到寝室,寄宿生中途不准擅自回家。

不准在寝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坚决杜绝男生乱串楼层和女生乱串寝室的现象。

12、外来人员没有征得生活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楼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4、特别关注特殊情况的女生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档案。

15、严格按照学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对女生宿舍进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1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19、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20、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创造文明、健康、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请教职工自觉遵守。

1、成立由校工会、总务处、办公室、教导处组成的监督管理小组,平时组织抽查教工集体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

2、为了保证教职工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午休时间,晚上22时后集舍区内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内播放高音音乐等高声活动,不得在宿舍过道上高声谈笑,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3、建立值日制度,安排值日表,做好保洁工作。每间寝室门前过道由居住的教职工每天自觉打扫;宿舍楼前花台、草坪内纸屑、杂物等值日每天打扫,做到地面、花台干净、整洁。垃圾要求袋装化,每天自觉送到校园垃圾箱,不准向窗外投掷杂物或倒水,不准把垃圾堆放在门口走廊上。

4、爱护公物,保护寝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严重损坏的(水、电设施)如人为造成的居住者自理修理费。

5、住房不得任意改装,不得擅自拆移住房内外的.各种设施。不准占用楼梯过道、走廊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和烧炊。

6、新来教职工分配到寝室后,到寝室清点校产用具,办好财物登记手续。

7、未经总务处同意教职工不得私自调换住房。

8、凡居住教工集体宿舍的教职工,每月按学校规定交纳水电费,每季度由工资中代扣。

9、搞好个人卫生和寝室卫生、防治疾病发生,经常擦洗卫生洁具和洗涤槽,墙面瓷砖。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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