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模板16篇)

时间:2023-12-07 11:50:58 作者:影墨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并达到预期的工作成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工作方案的编写和运用,下面是一些实用的案例分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建设常态化机制化工作的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重大成果。以打击为先,以防控为基,以监管为重,以明责为要,坚决打赢交通行业领域整治攻坚战,确保黑恶乱等违法犯罪问题在交通运输系统得到根本遏制,强力推动平安xx建设取得新进展,努力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更加健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xx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按照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要求,鉴于人事调整,县交通运输局调整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具体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计划安排、相关线索和材料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和定力,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重大意义和思想认识,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程,确保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乱象问题得到彻底整治,交通运输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继续加强黑恶乱问题的线索摸排,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乱点乱象以及拒绝“黄赌毒”等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制定方案措施,规定工作时限,强化措施落实,常态化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围绕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五项行业乱象问题的整治工作:

1、开展对交通工程领域乱象问题的整治。

重点整治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是否存在工程分包、转包和“化整为零”项目施工等问题,并实施全过程监督;整治长期把持控制管养领域实际施工以及破坏、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整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是否存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的公职人员;整治交通工程建设中违法缠访、闹访、停业、堵门、堵路、干扰阻碍施工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2、开展对客运市场乱象问题的整治。

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不按核定线路经营的乱象问题;整治客运行业存在的非法组客、垄断客源、欺行霸市的乱象问题;整治客运车辆违反“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以及站外揽客、中途甩客、乱涨票价、超员超时行驶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客源集散地、汽车站场以及客运车辆无证经营、扰乱客运市场秩序、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3、开展对出租车和“黑头车”乱象问题的整治。

重点整治未取得出租车经营资质等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以及出租车不打表、私抬票价、乱收费、强行揽客、拉客、拒载、定点揽客和沿街揽客等乱象问题;认真排查出租车行业“黑头车”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重点打击“黑头车”“网约车”无视交通法规、无视旅客安全和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认真排查交通运输内部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充当“黑头车”的“保护伞”、是否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扫除执法障碍,净化执法环境,确保执法公正公平。

4、开展治超领域乱象问题的整治。

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主体,重点整治全县治超工作中存在的“车托”带车、遮挡号牌、集体闯卡、恶意冲卡、围攻辱骂、阻碍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黄牛”和不法人员为谋取不法利益,长期盯梢治超执法车辆和治超人员行踪,并在治超执法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窃取执法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治超人员是否与“车主”和“黄牛”、“车托”相互勾结,为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是否存在充当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保护伞”等乱点乱象和违法违纪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廉洁、高效、有序开展。

5、开展对驾培市场秩序的整治。

全县驾培行业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疏堵结合、规划场所、控制数量、规范经营”的原则,依据有关法规政策统一规划驾培经营市场,有效防止非法驾校反弹现象发生,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及时受理监督举报,持续摸排我县驾培市场乱象问题线索,巩固整治成效,并组织交通综合执法精干力量重点整治非法驾校、非法驾培点、报名点;重点整治驾校不按教学大纲要求培训授课,违反操作程序,故意刁难学员、乱收费以及教练员“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驾校经营行为,实现2021年我县驾培市场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教学质量、规范经营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推动全县驾培行业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放在前位并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务必做到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行动上以身作则,实践中抓出成效,不断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并取得全面胜利。

(二)强化线索摸排,坚持依法严惩。扫除黑恶势力、治理交通乱象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黑恶乱线索的精确摸排力度,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及乱象问题的明察暗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打“保护伞”、“关系网”和交通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扫除邪气,增强扫黑除恶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常态化运行。

(三)强化责任落实,勇于担当作为。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县局扫黑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可行方案,扎实做好每项工作,对每一阶段的行动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加强整改,补缺补差,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机制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拒绝“黄赌毒”以及平安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工作质量、进度和效果,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力度到位,任务落实到位,保障机制顺畅,提高办事实效,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五)严明工作纪律,严明信息线索报送制度。交通运输局所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心及各股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扛起本行业领域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全程领导、全面把关,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各单位要加强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的信息收集、录入和管理,将重点当事人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及时上报。对扫黑除恶和交通治乱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等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决策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新特点,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依法依规打击行业内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活动,下大力气震慑、遏制水务行业涉黑涉恶现象,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水务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打击重点。

认真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以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霸占破坏水资源、放高利贷、缠访闹访、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强化线索排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主动排查发现、反映辖区和行业领域涉及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线索,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行动,铲除水务行业涉黑涉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宣传发动。

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充分利用显示屏、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和qq、微信等平台,把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水利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动员全系统职工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体职工动员、每个职工知晓、全体职工参与的浓厚氛围,在水利系统形成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加强督促检查。

成立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组名单见附件)对局属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重点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

对排查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同时在调查摸底、严厉打击的同时,从薄弱环节、规章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扣水务职能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服从安排,加强工作协调,促进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能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衡量政治坚定不坚定、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促指导。

各督导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从即日起,迅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相关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每次督查结束后,要迅速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移交相关情况。督导组对被督导对象实行分片包抓制度。在具体督导过程中,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专案汇报、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督查工作要做到“九查一看”,即:组织部署情况必查、领导责任落实必查、宣传发动情况必查、线索摸排情况必查、案件办理情况必查、各单位参与情况必查、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必查、辖区内排查整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必查、深挖“保护伞”情况必查。

(三)强化责任查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就我局2019年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

1、按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高司发〔2018〕50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法律七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法治氛围。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以“法律七进”为主要载体和关键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政策,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法律进机关中,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传达学习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在法律进学校中,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法律进乡村(社区)中,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2、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配合发布扫黑除恶指导性案例,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

3、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监管。

1、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在2018年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2019年起要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督导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接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在接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委托前,要严格审查。二是请示报告制度。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要在5日内向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报告备案,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三是集体研究制度。遇到重大复杂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意见。四是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要严格管理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和涉黑涉恶案件的档案管理。

2、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库,并对我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是全面掌握我区律师接受案件代理有关信息,掌握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二是加强现场监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派员旁听,做好现场监督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及处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

局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不定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咸和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镇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彻底清理把持基层政权、强取豪夺、吃拿卡要、贪污受贿、欺压百姓现象,净化农村政治环境,不断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总体目标,对全镇村级财务管理、村务监管、侵占集体财产、干部贪污腐败、涉黑涉恶涉乱等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村级整治行动扎实开展,镇党委决定,成立镇扫黑除恶村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党委书记。

副组长:xxx、党委副书记、镇长。

xxx、人大主席。

xxx、党委副书记。

xxx、纪委书记。

xxx、副镇长。

xxx、组织委员。

xxx、副镇长。

xxx、综合执法队队长。

xxx、武装部长。

xxx、自然资源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负责扫黑除恶村级整治行动办公室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第一组:

财务整治组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工作职责:

1、对各村机动地及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2、清理村组财务,建立村组财务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3、清理非法侵占村级集体资产、霸占村级集体资源问题,建立清理整改台账;

4、对涉及拒不配合、违纪违法、涉黑涉恶的移交至督办处置组;

5、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第二组:

线索摸排组组长:xxx、

成员:xxx、xxx、

工作职责:

1、召开群众代表、党员代表会议,张贴公告、宣传并发动群众,征求各方意见建议;

2、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3、入户走访,听取群众反映的干部贪污腐败及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5、每周五汇总问题线索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组:

督办处置组组长:xxx、

成员:xxx、xxx、

工作职责:

1、对发现、移交问题进行督办整改;

2、对违纪违法的干部进行分类处置;

3、对凝聚力不强、软弱焕散的村级班子进行整建;

4、对于群众意见大、村情复杂、牵扯人员多、涉及问题多且严重,镇级无法有效整治的,及时上报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一)财务管理混乱问题。重点整治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

(二)村务监管缺失问题。重点整治村级事务监督管理不力,以及重大事项决策不科学、不民主、不公开等问题。

(三)侵占集体财产问题。重点整治非法侵占村级集体资产、长期霸占村级集体资源(机动地、房屋)等问题。

(四)干部贪污腐败问题。重点整治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的问题。项目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中存在的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的问题,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惠农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征地补偿款、救济款物等问题。

(五)涉黑涉恶涉乱问题。重点整治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方式干扰破坏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流转、入股等方面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六)信访稳定问题。重点整治长期缠访闹访,意图通过上访谋取不正当利益,村干部中煽动群众上访及重点人员稳控不力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党支部书记要亲临一线,把此次扫黑除恶整治行动拿在手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任务具体分解到人,切实配合好工作组工作,做到不包庇、不隐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强化宣传动员。各村要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宣讲法律政策,宣传斗争成果,教育引导群众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鼓励和支持群众主动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大胆同黑恶势力作斗争,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三)及时报送信息。每周五由线索摸排调查组对本周摸排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汇总并上报镇扫黑除恶村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每周五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通报交办问题线索。同时,对在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典型经验要及时报送,以便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扫除黑恶,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平安,百姓生活安宁。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实现新突破,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着力巩固和拓展专项斗争成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为xx镇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取得实效,成立xx镇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党委书记)。

xxx、(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x、(党委副书记)。

xxx、(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员:xxx、(镇纪委副书记)。

xxx、(派出所所长)。

xxx、(综治办主任)。

xxx、(经发办主任)。

xxx、(计生办主任)。

xxx、(社事中心主任)。

xxx、(农综中心主任)。

xxx、(司法所所长)。

xxx、(应急所所长)。

xxx、(国土所所长)。

xxx、(集镇办主任)。

xxx、(水利站站长)。

xxx、(农经站站长)。

xxx、(林业站站长)。

xxx、(人武部副部长、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xxx、(振兴办主任)。

xxx、(人社所所长)。

xxx、(党政办副主任)。

xxx、(党政办副主任、民政助理员)。

xxx、(综治办副主任)。

镇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朱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作文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抓引导,着力营造浓厚氛围。

各村(居)要不断加大宣传广度深度,结合疫情防控、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等工作,通过入户宣讲、召开小组会、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村级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紧紧围绕扫黑除恶斗争主题,向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法规和重大举措,持续营造全民参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

(二)黑恶线索抓摸排,深入排查全面梳理。

各村(居)要以打深打透、除恶务尽为目标,持续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对各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开展全方位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将线索摸排情况及时报送镇扫黑办。

(三)黑恶犯罪抓打击,建章立制精准查处。

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程序,强化线索移交移送、分析研判、交办督办、审核把关等工作,着力提升线索办理质效,持续保持对黑恶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镇扫黑办在接到上级转办线索、村居摸排上报线索后,立即召集召开领导组会商会议,对黑恶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成立线索核查专班,按照要求对黑恶线索问题进行核查,切实做到查深查透,对相关黑恶犯罪行为进行坚决打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和落实本辖区范围内的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

2、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的重点是坚持“治”与“防”相结合。要切实做到以打促防,防治结合,继续开展,持续发力,全力维护治安稳定大局。

3、强化督查,务求实效。镇扫黑办要强化督查考核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镇纪委将按照扫黑除恶相关规定进行执纪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粗放”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要求、硬措施、铁纪律,不折不扣落实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二、总体目标围绕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但当,细化工作责任,确保督导组反馈问题全部有效得以整改,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

组织领导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粗放”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四、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关于“五证”公示不规范未上墙公示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核查清理项目“五证”的许可情况,对“五证”不齐的停止企业经营、销售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将“五证”张贴于项目销售部醒目显眼位置向外公示。四是加强跟踪,定期不定期对项目“五证”上墙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反弹。五是举一反三,对房地产项目类似问题开展排查检查,确保全县项目“五证”规范上墙。

(二)关于民族商业城、民族星城办证迟缓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民族商业城、民族星城项目问题处置方案。二是指导企业完善民族星城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缴纳一户税费办理一户权属证的原则,滚动推进办证工作。三是指导企业通过销售民族星城地下车位、农商行投放资金支持民族星城项目四期建设回笼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完善民族商业城项目供电、地下车位等配套、附属设施。四是指导企业推进项目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通过锁定项目资产,保障税费和维修基金来源,按照缴纳一户税费办理一户权属证的原则,滚动推进办证工作。

五、整改要求(一)思想高度重视、注重整改效果。各单位责任股室要高度重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工作抓细抓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改效果。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对照整改措施及要求,严格整改工作标准,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彻底。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由局政法股统筹协调各股室开展对问题的整改,搞好上传下达,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环保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聚焦环境生态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固废(危险废物)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

2、插手企业排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充当“保护伞”的涉黑涉恶势力;。

3、插手企业偷排、暗排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违法行为的黑恶势力;。

5、以环境污染为由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妨害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正常办公、教学、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势力”。

6、为“散乱污”等严重落后生产企业或环境违法企业提供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和问题。

7、加强对村(居)“两委”的换届,坚决防止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涉黑涉恶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7、其它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深化斗争成果,根据中央、省、市精神和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全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实施方案》(x扫组发〔20xx〕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求,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新变化、新特征,提高站位,坚定信心,抖擞志气,提振精神,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常态化工作开展,不断巩固深化斗争成果,坚决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努力实现常治长效的使命任务。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协调指挥下,发动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目标任务,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注重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注重强化行业监管、建强基层组织,注重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联动,注重扫黑除恶与平安沂南、法治沂南建设结合,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为新时代现代化强镇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线索排查,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

1、畅通线索渠道。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深入分析研判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享信息资源,及时发现预警并移送打击。对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省扫黑办转办和市扫黑办交办、县扫黑办、镇扫黑办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转交分流,对案件侦办动态跟踪、督促办理,不断提高打击精准性、实效性。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纪委、镇派出所。

2、强化常态排查。建立日常排查、移送移交、核查反馈的长效线索核查机制。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抓好辖区范围内和系统内常态化基础排查,纪委监委及政法部门要根据各自业务职能抓好常态化专业排查,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根据行业系统特点抓好常态化行业排查,并及时做好线索移交、核查办理和通报反馈等工作,确保线索核查工作常态化开展。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3、提高核查质效。镇扫黑办每季度组织抽查1次线索办理情况。对重点案件线索,采取领导包案、约谈通报、追责问责等措施,推动尽快查实查结。对“查否”线索及群众反复举报线索视情提级核查、交叉核查,确保查深查透。成立线索审核专班,以3人以上集体讨论的形式确定线索核查结论,严格落实核查报告签字背书制度并终身负责。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纪委、镇派出所。

4、落实举报奖励。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保护措施等,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热情。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镇财政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二)加强依法严惩,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5、强化铁拳严打。公安机关要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及时打掉一批有影响的黑恶犯罪团伙,侦破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深挖一批隐藏蛰伏的涉黑恶犯罪分子,查扣一批涉案资产,移交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做到扫黑打财打伞同步进行,确保打深打透。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6、跟进深挖彻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运用好领导领办、提级督办、异地查办等方式,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出现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7、深化部门联动。建立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镇级政法单位统一把关制度,严格落实全镇涉黑涉恶案件提前(同步)介入工作制度和全镇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政法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双向反馈、重点案件会商研判。派出所立案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报镇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明确承办人员并及时同步介入,开展“惩腐打伞”案件核查工作。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镇纪委监委、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三)加强综合整治,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8、严格监管责任。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定期排查报送、协同配合办案、边扫边治边建、重点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四项制度,聚焦本行业领域重难点问题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要在管辖范围内排查情况报告上签字背书。对行政处罚大要案要实行备案管理,建立重点监控名单,组织开展行业整治回访,定期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问题得到切实有效整改。镇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每年向镇扫黑办报送滚动排查、专项整治“一案一整治”等总体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9、加强乱点整治。纪委监委、政法部门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坚持常态化对接,认真落实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和通报反馈制度,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三书一函”,强化督办问责。对涉黑涉恶案件发出的“三书一函”要报镇扫黑办备案。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将“三书一函”作为本行业领域集中整治的切入口,收到“三书一函”7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镇扫黑办,推动“三书一函”按期回复率、到期整改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0、深化组织整顿。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认真抓好“一村一策”整顿方案的落实。推行镇乡干部包联、选派第一书记及结对单位帮扶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村,由社区党(工)委书记带头挂包,并视情选派党员政法干警担任第一书记或进入村党组织班子,压实整治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有力保障。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1、严格审核监管。认真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村“两委”换届和村“两委”成员日常调整,在镇委对拟任人选资格全面审查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部门联审,做到定期审核治理。村党组织书记因违纪违法被留置、刑事拘留、速捕的,经镇委研究,一律先停职或直接免职,根据调查结果研究提出后续处理意见。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

贵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2、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开设媒体宣传专栏、组织文艺汇演、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斗争的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健全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镇宣传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严督实考,扎实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13、优化考核评价。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评价,科学赋予分值,强化结果运用。同时定期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群众满意度测评,全面客观公正反映全镇各有关部门扫黑除恶斗争成效,并科学赋分,纳入年终考核。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4、强化激励约束。健全激励与惩戒并重的责任体系,对成绩突出的村(社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后进村(社区),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查究。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无黑、无恶、无霸店为主题的“三无”创建活动、激励各部门创优争先,带动常治长效机制成型入轨。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办、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动“三级书记抓扫黑”,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政府要通过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等方式,每半年对扫黑除恶斗争形势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及时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履行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责任,对全镇扫黑除恶斗争情况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通报。落实扫黑除恶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掌握情况、推动工作。

(二)优化机构力量,提供工作保障。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参照扫黑除恶斗争架构,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优化资源配置。保留扫黑除恶工作专班。镇级成立全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明确相关机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镇扫黑办加强对经费的统筹管理,确保工作专班正常运转,并为大案要案侦办提供资金补助和奖励资金。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的责任,统筹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协调督促参与单位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参与单位要认真履行具体责任,落实好所承担的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取得最大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广大团员青年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不懈,一批批黑恶势力被绳之以法,一顶顶保护伞被强力打掉,已经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扫黑除恶是一场全民战争,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是受益者,更应是践行者。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攻坚年,团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为建设平安安庆贡献青春力量,特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扫黑除恶宣传员。带头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带头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积极向家人、同学、朋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争做线索摸排情报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全民参与。我们倡导广大青年紧紧围绕黑恶势力打击重点,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自觉与黑恶作斗争,为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争做遵纪守法示范员。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远离违法犯罪;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做新时代的好青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共青团安庆市委员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维稳工作第二督导组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县税务局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增强职工干部“扫黑除恶”意识。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20重点工作日程,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员堡垒作用,紧紧依靠群众,在全局内要形成齐抓共管、依法严打的高压态势。

二是认真排查,掌握线索。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稽查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稽查立案检查、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挖掘涉黑涉恶线索。结合纳税辅导、执法大督查走进企业、走进纳税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线索收集,全力排查有可能涉税的黑恶线索。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多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揭发黑恶势力线索,提高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和生存空间。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宣传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以召开会议、张贴公告、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不同方式进行宣传,在办税服务厅等人口密集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全方位无死角,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同时,以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职工自身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高尚情操,积极传导税收工作正能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四是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县委、政府特别是公安部门的扫黑除恶行动。主动对接公安、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力度,同时建立健全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情报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组织联席会议,拓宽黑恶线索来源,提升斗争工作实效。对日常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收到核查线索后逐一建档立卡,迅速指派专人进行核查,全程跟踪。对黑恶线索进行准确研判评估,妥善处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不稳定隐患及早介入,尽早化解。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让一切黑恶势力无处遁行。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县委、县政府对在全县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工作安排,全县始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严打农村黑恶犯罪主线,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带动化解大量社会矛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呈现出新的动向,有的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有的横行乡里,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百姓利益,甚至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对抗党委、政府;有的以经济实体为掩护,向金融担保、征地拆迁、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扩张;有的向隐蔽化转型,表现出手段软暴力化、结构松散化、头目幕后化、表面合法化等新特点,逃避打击能力增强。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面对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有的党员干部政治警觉性不强,对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打击不力;有的地方正确的政绩观树得不牢,错误地认为扫黑除恶会影响地方形象和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个别行业领域监管工作不到位,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仍未根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牢国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省委、市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从202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我镇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组织、宣传、纪检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力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实现三大目标:一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是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增强,营商环境明显优化,信访秩序明显改善;三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018年1月30日至4月30日。通过全镇动员部署,各村、各部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建立扫黑除恶领导机构,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全面摸排阶段):2018年5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揭发举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掌握涉黑涉恶线索,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集中打击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2月30日。在认真梳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对重点犯罪案件进行深挖,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第四阶段(攻坚巩固阶段):1月1日至12月30日。对尚未办结的重点案件集中进行攻克,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加大社会治理力度,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建设,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进一步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第五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月1日至12月30日。对专项斗争进行认真总结,积极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1、威胁党的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4、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5、威胁利诱失辍学生、外来人员进行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危害一方治安的黑恶势力。6、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7、以公司、企业等实体经济为掩护,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等活动,通过非法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8、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9、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10、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货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的黑恶势力。11、操纵地下钱庄、地下黑彩,开设赌场或者组织引诱未成年人赌博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12、插手民间借贷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3、在娱乐场所组织从事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的黑恶势力。14、从事非法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事强迫交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5、从事非法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事强迫交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6、聚众上访煽动闹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7、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其他不法人员,利用互联网、举报信等方式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黑恶势力。18、利用宗教及宗教场所,煽动宗教歧视、宗教仇恨,开展外国宗教渗透,组建非法传教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单、宣传车、led、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加强正面宣传,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强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浓厚的宣传和震慑氛围,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二)强化线索摸排,全面掌握黑恶势力底数。要把线索排查、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辖区问题突出、治安混乱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进行梳理评查串并,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无阻。信访办和各村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查清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派出所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三)强化打击处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或涉恶集团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直接立案侦办,并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重点督办。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工作中如发现涉黑涉恶等有关苗头隐患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管控,防止其滋生蔓延形成现实危害。

(四)强化基层基础,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工作中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各村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公安、纪检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某某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上,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主要工作有: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某某部门牵头负责、各职能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期间,下发文件2个,召开会议6次,深入研究、精心安排,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宣讲宣传,深入发动群众。组建7个工作队进村入户,采取会议、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扫黑除恶舆论氛围,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是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线索摸排。从工程建设、扶贫、基层党建等重点领域入手,对黑恶势力进行了全面排查分析。设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举报办公室、举报电话、举报箱,加强举报保密工作,积极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对近五年来违纪、治安、刑事等案件及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四是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取得实效。镇纪委立足主责主业,深挖细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深入村社、部门加大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督查力度,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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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高效、有序推进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县扫黑办的具体指导下,县司法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统筹安排、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各基层司法所主动作为,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协作配合,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部署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人民调解案件和重点管控人员中存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局扫黑办逐一分析研判后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县扫黑办等上级部门,形成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把“战火”向基层燃烧蔓延。

二是畅通渠道,发动群众。严格按照“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基本原则,我局先后在局机关、各基层司法所设立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信箱,公布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切实畅通举报渠道,确保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鼎力支持。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律七进”“特色三进”为契机,在局机关、各司法所办公区张贴了《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制作悬挂横幅60余条、宣传展板3处;并在各乡镇人流密集地带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向群众大力宣传了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战果,发挥了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引导、发动人民群众主动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是加强教育,提升技能。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xxx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深化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强化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业务水平,坚定了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必胜决心。

五是重点督导、层层压实。8月,我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基层司法所和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根据委宣传部、政法委、扫黑办《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委组织部、政法委、民政局《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整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琐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脱贫奔康、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全省丘陵地区经济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动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责任领导:

时间:2018年4月至6月。

(二)加强社会氛围营造。运用展板、led显示屏、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宣讲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动员和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

时间:常态开展。

(三)开展调查摸底。协助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村霸”“蝇贪”问题容易滋生的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资源富集村、重大工程项目等开展分析研判,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收集掌握线索,重点摸排筛查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

时间:6月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线索摸排,整合资源,丰富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和各地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精准打击了黑恶势力。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之举。我们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的形势变化,坚定决心,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动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

要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深度打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决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深挖严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斩断腐败分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深化落实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扬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果人民共享。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对此,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组织或雇佣“水军”进行网上威胁恐吓、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

广大党员、干部主要义务: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周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积极向政法纪检机关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长乐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中共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举报电话:

11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根据委宣传部、政法委、扫黑办《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委组织部、政法委、民政局《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整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琐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脱贫奔康、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全省丘陵地区经济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动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责任领导:

时间:4月至6月。

(二)加强社会氛围营造。运用展板、led显示屏、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宣讲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动员和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

时间:常态开展。

(三)开展调查摸底。协助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村霸”“蝇贪”问题容易滋生的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资源富集村、重大工程项目等开展分析研判,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收集掌握线索,重点摸排筛查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

时间:6月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线索摸排,整合资源,丰富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辖区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迅速在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副镇长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万晓同志任副主任,李桂芳等同志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讲。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两委”干部、网格员和党员群众会议,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新媒体宣传。组宣办要督促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qq参与扫黑除恶宣传。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路径。政府机关、城东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各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镇扫黑除恶办公室。

2.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3.集中研判深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城东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派出所要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黑恶势力: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扶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装强卸、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非法宗教活动、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的黑恶势力。

(四)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镇“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五)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镇纪委和综治办、派出所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镇纪委。纪委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3.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加强“反诈禁毒”,摧毁黑恶经济。

1.严厉打击涉诈涉毒违法犯罪。派出所要继续采取“拔钉子”、“端窝点”、“追逃犯”等措施,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链条”打击,力争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以“端制毒窝点、打贩毒团伙、控吸毒群体”为重点,组织开展缉毒严打攻势,严厉打击涉毒犯罪。加大对涉诈涉毒违法犯罪经济处罚力度,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

2.加强外流重点人员教育管理。社区民警和网格员队伍要加强流动人口尤其是外来人口的清理,彻底摸清行为反常、经济反常、交往反常的“三反常”重点人员。派出所要加强与流入地公安机关联系,建立信息传递和案件协作机制,实现“双向管理”,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建立管理延伸机制,将基层党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向外出人员集中地延伸,坚持教育、疏导、服务、管理并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外出人员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

3.完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反诈禁毒”的浓厚氛围。推进中心戒毒社区建设,加强吸毒人员网格化教育管理,将戒毒康复与帮扶管教结合起来,切实降低复吸率。组建志愿者同盟、反诈协会等民间组织,有针对性地修订村规民约,引导涉诈涉毒人员转换增收渠道、转换就业门道,走勤劳致富之路,彻底扭转当前涉诈涉毒犯罪高发态势。

三、时间要求。

20,重点是首战必胜。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秩序、公共安全秩序、信访稳定秩序”三项治理和“禁枪爆、治赌博、净网络”三项行动;全面开展“侦办小案件、化解小纠纷、治理小问题、整改小隐患”的“四小”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无信访”村(社区)、“无重大刑事案事件”村(社区)、“无治安案事件”村(社区)、“无毒”村(社区)、“无邪教”村(社区)、“无群体性事件”村(社区)的六无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

重点是巩固深化。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开展个案攻坚深摸其组织、经济体系;不断总结扫黑除恶的成果经验彰显法治、平安建设的新作为。

重点是提升质效。深化丰富扫黑除恶的新成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总结基层社会治理新途径丰富完善党的基层核心战斗力的展现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风气良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攀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村(社区)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镇党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社区)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重点考察,树立鲜明导向。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区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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