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模板23篇)

时间:2023-11-28 10:28:38 作者:雨中梧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全面考虑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保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是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要注重规章制度的创新和适应性。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十六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xx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三十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章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 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 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 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七条 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支付计划。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或截留收入。

4、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5、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6、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7、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必须规范进行,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9、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按照规范进行。对有疑问的票据予以查询,有问题的要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10、有关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名章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如因个人保管不但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1、财务处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第九条、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帐户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条、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从银行向用户开出承兑汇票每月只能一次,超过100万元时,需经公司领导、采购部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超过100万元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

第十三条、因资金紧张需向银行贴现承兑汇票时,无论数额大小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杜绝各种不合理占用损失。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现金的收取范围

(一) 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二) 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三) 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四) 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五) 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第二条、 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二) 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

(三) 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报酬;

(四)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

(五)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 票据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 向股东支付红利;

(八) 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条、 库存现金的限额

(一) 财务部门要结合现金结算量和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二) 库存限额以不超过两天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主办银行核定。

(三) 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

(四) 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申明理由,请主办银行重新核定。

第四条、 现金收付的规定

(一) 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

(二) 财务部门的出纳职能具有垄断性。除财务部门或受财务部门委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现金或与其他单位办理结算业务。

(三) 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内容,收款时坚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若发生误收假-币或短款,由出纳员承担一切损失。

(四) 现金收讫无误后,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五) 对于需支付现金的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审查现金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办理。

(六) 办理现金付款时,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审查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签批手续,审核无误后填制现金付款凭证。

(七) 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的付款凭证支付现金,并要求经办人员在付款凭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八) 支付现金后,出纳员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处理有关账务。

(九) 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期、跨月处理账务。

(十) 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公-款私借,个人因公借款,按《职工借款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十二)出纳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责时,必须由财务部领导指定专人代办有关业务,不得私自委托。

(十三)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及时登记“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办理交接手续,“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要同现金日记账一起保管归档。

(十四)严禁会计人员将公-款携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

(十五)因业务需要,在企业外部收取大量现金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负责人汇报,并妥善处置,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回。否则,发生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十六)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银行结算不便,且生产经营急需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大额现金的,由使用部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同意后,准予支付现金。

(十七)财务部长应定期监盘库存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溢余或短缺,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由于出纳员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员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现金的保管

(一) 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员。出纳员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二) 现金的保管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三) 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并随时转动密码器。

(四) 出纳员工作变动时,应更换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五) 库存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六) 现金以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需存放在保险柜内,应办理保管交接手续。

(七) 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须有保安员护送,并安排专车接送。

第六条、 其他

(一)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二)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五要在销售活动中对现金与转账结算一视同仁,不能只收现金,拒收票据;

六要在单位购买专控商品时采用转账结算,不可使用现金;

七要与银行往来中据实办事,不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不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利用账户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利用多头账户套取现金。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 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 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 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 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 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 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 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 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 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 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 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 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三、 现金支出管理

(一) 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 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 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 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 现金盘点制度

(一) 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 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 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财务部

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十六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20xx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三十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三十三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

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我公司现金及费用报销的管理。

第二条现金及费用报销的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一切现金收支业务,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件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现金使用范围。

2.严格按国家财经、税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所报原始凭证的合理、合法性,按公司财务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的规定“审核其规范性及有效性、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和阻挠”。

第三条现金与银行存款。

1、实行钱账分管,出纳员负责登记现金,存款日记帐。

2、现金收支由会计人员填制收、付款凭证,出纳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3、库存现金除日周转需用外,应每日解交银行。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

4、不准以白条抵库。任何人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借用现金。

5、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不得坐支现金。

6、资金管理负责人应定期核实、现金。如发现账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7、资金的支付200元以下,原则上公司领导一人签字即可报销,超过支付限额的支出,200元以上由两位公司领导同时签字方可予以报销。

8、领用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

9、财务印鉴实行分管,由出纳负责公司法人名章的管理,财务部管理员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管理。

10、空白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章。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发生通过银行收款、付款业务时,收付款凭证应由会计人员填制并汇总。出纳应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收付日记账。

2、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开空头支票。

3、出纳应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4、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定期与对账单核对。出纳应及时与银行对账,查明未达账款及原因。编制、审核银行调节表。

5、发票与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票据必须进行登记。

6、支票签发必须填制支票领用单,由领用人填明支票使用用途,并签字。经资金管理负责转账支票的借用,必须在资金计划以内,同时提供对方单位的名称、帐号、开户银行、用途及金额。严禁私自涂改支票,凡有以少改多或不按指定用途使用支票者,财务部将按涂改金额多少,以银行规定罚款金额的5%进行罚款,从个人工资中扣回,支票使用必须妥善保管,凡不慎丢失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负责。审核及核对金额后,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并设置支票签发登记簿进行记录。

7、支票领用人领用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造成经济损失者应按损失程度赔偿。

二、货币资金对外收付程序。

1、本公司一切货币资金收支由财务部负责。

2、所有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对外付款,必须先填制“借款单”,由经办人、经办部门经理签字后,送资金管理负责人审核签字,然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借款时需副总经理签字。出纳依据填制的凭证方可办理付款手续。办理上述对外付款时,属于对外股权投资、向外借出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债券投资等,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3、财务部在办理付款手续时,应首先审核“借款单”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付款的'内容、金额是否正确。在签发银行支票或填制银行汇款单的同时,会计负责审核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的凭证,据实填写“付款凭证”,方可付款。

4、投资业务的付款需附上投资合同及相关文件,其他业务如有合同或协议的,在办理付款手续时也应附上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

5、为保障公司对外付款的及时、准确,各业务部门在付款时间前务必办理好“借款单”的批准签字手续,送财务部。大额付款必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及时调整公司资金金额,保证款项的及时支付。

6、一切收、付款必须赁证齐全,收付业务完成后加盖收讫和付讫印章。所有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有关的人员在业务处理后,都必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以备追溯责任。

7、业务费开支,应本着合理、廉洁的原则,从严控制,严禁用公款到高级餐厅、舞厅、等处消费。正常业务交往的招待费用,须书面说明支付原因、去向,陪同人数,由公司主管审批,严禁“先斩后奏”。

8、业务费的报销必须在三日内报账,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第四条借款及审核报销制度。

1.严格控制各项借款。严格自报用途,公款私用,因公出差需借款时,必须事先填制出差任务单。同时,填借款单,由公司总经理或付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出差借款,由副总经理签字。财务部依据出差地点、时间支付借款。出差人员须在回公司后七日内,凭与出差任务、路线、时间相符的车船票、住宿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同时退还余款。凡长期不来报销者,财务部有权从其实发工资中扣款抵还。并可扣付每天0.05%的罚金。

2.职工因公出差或探亲、疗养时,必须按最近线路乘车,严格执行国务院、财政部及我公司关于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不得已出差或疗养之机游山玩水,观光名胜,凡不按任务单所指的地点、时间完成出差任务或超出规定的开支,财务部拒绝报销。

3.各种支出款项,报销时必须有对方单位的正式发票,据以填制的费用报销单等,财务部审核无误时,经公司领导签字方可报销。金额较大的需两位领导同时签字方可予以报销。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十六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xx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十六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2000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三十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三十三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公司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2.1职工工资、津贴。

2.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2.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2.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存放保险柜的房间无人时,需将保险柜的密码调乱报警器开关打开。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5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总经理审批并签章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经理导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总经理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宁的人员,必须在返宁后的三日内报帐。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使用报警安全包,有保卫人员同行,以确保安全。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9.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9.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9.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9.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9.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9.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9.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透明、服务会员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以及《社会团体组织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1、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会计人员工作调整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3、出纳人员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4、根据财务会长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据实办理收付款业务。未经财务会长审核的付款凭证,出纳员不得擅自支付款项。

5、协会财务人员应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收支清单),列出收入及支出明细,报告本单位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存情况。每月的财务报表要于次月5日内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6、协会财务人员应认真保存各种单据,如凭证、库存现金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据以入账的工资发放表等,防止由于单据的遗失而造成账实不符。

(二)根据协会秘书处提交的年度预算计划,负责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由会长审核,经理事会通过并执行。

(三)协会的日常财物计划,属于预算内开支的:由秘书长审核、财务会长审批;属于预算外开支的实行三级审批制度,(财务会长、常务会长、最后向会长报批)。

(四)协会的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应指定专人负责。

(五)协会财务应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并将经营活动分析编制成财务报告,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六)协会财务负责应收、应支和现金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等工作,负责对会费拖欠款的催缴工作。

1、现金管理必须贯彻钱、帐分管原则,会计人员不得兼办现金出纳工作,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物等账簿的登记工作及会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填写银行结算凭证的有关印鉴,应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

2、出纳员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办理现金收支业务。除秘书处备用金外,当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

3、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4、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出纳员应根据会计审核签证的会计凭证登记日记账。账款要日清日结,每日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5、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现金,必须填写借据,借据必经秘书长签字后,出纳员才能借出现金。

6、根据秘书处工作需要,实行秘书处“备用金制度”,金额为5000元。作为秘书处日常工作需要,由出纳员负责支付。其报销程序按照(三级)审批制度执行。如超出5000元,必须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预算再支出。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办理银行结算业务。银行账户只办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售、套用或转让。

2、加强支票管理,支票由出纳员保管,不准签发空白现金支票,超过1000元的,均要使用转账支票。凡使用空白支票者,由领用人填写借用单,经领导审批后并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填写使用限额后,方能领发空白支票。签发空白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领用人应在支票存根签名。

3、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员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帐帐相符、账款相符。

4、出纳员应于每月初五天内,将月末存款余额报秘书长、会长。

三、行政经费管理。

(一)行政经费分两大类。一类为固定资产行政经费,含低值易耗品等;二类为行政经费开支等。预算内经费报销均由秘书长审查签字后,报执行会长审批;预算外报销由秘书长审核后,报监事长签字、执行会长审批。报销必须具有合法的发票或收据。支出必须有依据。会计凭证除了转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符原始凭证外,其余必须附有完整的原始凭证入账。

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原因或用途,并按照审批程序完成签批后,方可报销。

(二)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按照经费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每月初,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由秘书处做出当月经费使用计划,执行会长、会长审批后执行。每年的费用预算需向理事会报告,批准后执行。

四、费用报销标准及程序。

(一)差旅费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车费据实报销(最高标准为火车硬卧,特殊情况需乘火车软卧及乘飞机的需报请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方可乘坐),出差补助(离开深圳市区为准)每人180元/天,住宿标准为每人350元/天(出差时间以每天24小时计算,超过12小时计算一天)。

(二)业务招待费用协会业务招待一般客人工作餐按每人100元/餐标准,重要客人按每人200元/餐标准(经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

(三)交通费协会工作人员因公务外出乘坐交通工具的车费据实报销(如需乘坐飞机,需经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

(四)日常办公用品费:办公室负责编制费用开支计划;报执行会长或会长审批后,由专人负责采购。

报销程序:

1、实行“先审批,后报销”制度。凡经批准的费用,按照规定标准和批准数额,由秘书长审核、执行会长或会长审批后即可报销,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2、报销的发票必须如实填写: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所有报销的发票或收据背面,须有经办人、秘书长或验收人签名方能报销。

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如不按要求执行,费用自理。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之现金管理制度

1、 钱账分管制度: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的原则。各公司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应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 现金开支的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1)支付员工工资、(2)支付差旅费、(3)支付因公借款、(4)支付零星采购材料和用品款、(5)支付运杂费。

3、 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务部门,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4、 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5、 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6、 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应及时补提现金。

示例:

一、 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由项目经理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二、 办公储备现金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条抵帐,不能私自外借。

三、 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四、 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总经理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五、 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六、 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七、 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八、 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做好准备。

九、 现金领用人与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

银行存款管理

1、 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务部门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 财务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 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 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 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

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凡不能预先取得结算凭证,需要借用空白支票时填写借据和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出纳员处办理借(领)用款手续,并在支票有关栏目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限额,方可借出。借出的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或上级批准后处理。

6、 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 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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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散文阅读: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l)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资料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资料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资料、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资料、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必须审批手续能够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状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光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账项全部登记人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能够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用心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l)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光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构成账外小金库。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能够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必须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视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必须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一样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个性的卡数器内。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3)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切手续。

第十条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由于银行提供多项服务,因此要求有相应的报酬。这种费用支出一般来说与存入支票张数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汇款数额较小,采用锁箱系统并不一定有利。

第十一条企业是否采用锁箱系统方法,要看节约资金带来的收益与额外支出的费用哪个更小。如果增加的费用支出比收益小,则可采用该系统;反之,就不宜采用。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

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十四条现金预算是良好现金流量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现金预算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需要现金时有可供使用的现金。

2、在正常时期识别出现金短缺,以采用适当的补救措施。

3、发现多余现金,在必要时将它们转移投资到可以赚取满意回报的地方。

第十五条现金预算是用预定数字编制的,它记录该月将要流进或流出的现金。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将供应者或客户允许的信贷期限考虑在内。例如本月出售了商品或本期应收到股息等本身并不真正要紧,要紧的是什么时候能真正从销售或股利中收到这笔现金。因而,非现金科目就不包括在现金预算内。

第十六条现金预算仅涉及该期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即现金的实际物理运动。然而,交易与损溢账户涉及那些未包括在现金预算中的科目,也要予以特别关注。

现金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西方会计中的“现金”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现金等价物,属于广义的概念;在我国企业会计报表的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概念,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现金等价物也属于广义的现金概念。狭义的“现金”概念,是仅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库存人民币和外币。在我国的会计核算中所指的现金即为狭义的概念。

现金是企业流动性的货币资金,能够随时购买材料、物资等各种物品,是有通用性的、也是最容易受到侵吞和挪用的资产。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现金日常收支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的《现金管理条理》,建立和完善现金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现金的完好无损。现金管理内容包括如下:

1、库存现金的开支范围。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理》,企业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等。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企业保留库存现金的数额。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企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数额,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日常现金开支的多少、企业距离银行的远近以及交通是否便利等实际情况来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需要量。库存现金限额一经开户银行核定,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规定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在库存现金限额不足以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时,企业应当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核定后进行库存限额的调整。

3、不得坐支现金。

坐支现金是指企业用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自身的支出。企业支付现金时,可以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也可从银行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支付,但不能用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企业的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其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应该按规定定期向开会银行报告其坐支现金情况。

(1)不得挪用现金和不符合财务手续的原始凭证(俗称“白条”)抵库。

(2)不得公款私存,将单位收入的现金存入个人储蓄账户。

(3)不得私设小金库,企业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入账,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4)不准私人借用公款。

(5)单位之间不得转借现金。

(6)不准编造、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个人收入或主持现金等。

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相符。

开户银行有权对企业的现金收支情况和库存现金限额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开户银行可进行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现金管理,防范在现金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确保企业的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管理以及盘点监督管理。

1、企业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负责。

2、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金凭证的填制及稽核工作。

第4条企业按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5条企业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6条财务部要结合本企业的现金结算量以及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现金的库存限额。

第7条现金的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3个工作日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主办的银行核定。

第8条核定后的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人员、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的银行重新核定。

第10条库存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11条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出纳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5年。

第12条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在下班前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第13条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第14条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保险柜密码由出纳自己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所利用。出纳调动岗位,新出纳应更换并使用新的密码。

第15条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第16条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第17条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原因而发生损失的,由出纳负责。

第18条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19条出纳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数进行核对,以确认账实是否相符。

2、按日清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并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现金日记账。

(4)检查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20条每月会计结账日后,出纳应及时与负责账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明细账”进行核对,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经理、出纳、会计三方签字,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21条出纳有义务配合财务部经理或其他稽查人员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第22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定期监督盘点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因出纳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23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工作,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5章附则。

第24条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企业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25条本办法自xx年xx月xxx日起开始实施。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xx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由银行核定的,其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依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的开支需要量。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如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库存现金,应事先提出限额和用途,报请开户银行核定,并在事后将坐支情况通知银行。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库存现金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5、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的方式支付。

1、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备用金是企业财会部门为了便于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预付给企业内部各单位或职工个人备用的款项。

备用金的管理可采用非定额管理和定额管理两种方式。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外,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库存现金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大数)和零数(小数)分类保管。

一、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

(一)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

(二)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库存现金支出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向外支付的库存现金。

常见的库存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包括:

(1)借据。

(2)工资结算单。

(3)报销单。

(4)差旅费报销单。

(5)领款收据。

(三)备用金的核算。

对定额备用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二、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库存现金短缺。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库存现金短缺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无法查明原因部分,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维护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安排,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更好的保障各项事业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预算管理

(一)实行定额预算与实际预算相结合的办法,凡有定额标准的经费均按定额标准执行,没有定额标准的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往年经费的开支情况并结合实际编制年度预算。

(二)事业经费、项目经费预算的编报。按照分项编报的原则,每年10至12月份由财务科根据预算编制相关规定,协助相关科室共同编报事业经费、项目经费年度预算,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上报市财政局,待财政局批复后严格按预算执行。

(三)各分局事业经费、项目经费预算的编报。事业经费按年初预算分配定额,包干使用。年度预算一般不能改变,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的,必须向市局写出报告,申明追加预算的理由,报请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分局需要向市局相关科室汇总的项目经费要及时报相关业务科室。需要报同级财政部门编列的项目经费及时编报同级财政部门,并报市局财务科备案。

各分局实行代报账制度,按照年度预算,每月提出用款计划,经费开支不能超出用款计划额度。报账员应建立经费支出相关账目或记录。财务科每年对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次,并定期不定期的向分管财务的局长或局长办公会汇报。

(四)预算汇报制度。财务科每月向分管财务的局长报送财务报表,每半年向局长办公会汇报一次预算执行情况。

二、经费支出的审批和借款的管理。

(一)实行 一支笔 签字审批制度。所有经费的开支必须经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报销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科、室、站负责人签字,各分局主要领导签字,由财务科长审核签字后,报分管财务的局长签字方可报销,报销单据单项价值在300以上的要有分管财务的局长分别签字。

(二)各项经费支出要坚持事前请示,须经分管财务的局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借款的管理。局机关人员因公出差需借款的,由本人提交上级会议通知及借据,有分管业务的局长和财务科长签字后,交局长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借款。

(四)签字报销时间。每周星期四为签字报销时间,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顺延。

三、经费的管理

(一)工资的发放。由人事科根据有关规定或局办公会研究的意见,提出发放依据和标准,报局长签字后,由财务科办理发放。

(二)办公费用的管理

1、办公设备(用品)的购置,列入政府采购的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未列入政府采购的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采购,并交保管及时验收入库。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要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

2、局领导及各科室的报刊杂志费用由办公室统一征订。

3、办公用邮费和电话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据实报销。

4、办公及生活用水、电、暖等相关费用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据实报销。

(三)会议、招待费用的管理

1、会议的安排由办公室负责,会议主办科室应在会前一周内向办公室编报会议支出预算,经财务科审查后,报分管财务的局长批准。会议费的结算由办公室按预算凭据报销。

2、招待费的开支应从严掌握,按局制定的《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执行。

(四)差旅费的管理

1、住宿费。按照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赴外地出差,按局领导每人每天200元,科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内凭据报销。

2、因公出差或参加上级会议的,按照会议通知要求,会务费用凭据报销。因工作需要确需在外招待的,须报经分管财务的局长批准,报销招待费。因无法派车乘坐汽车、火车的,凭车票、城市间公交费及相关凭证报销,并按每人每天8元领取途中伙食补助费。

3、科以下人员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确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事先应经分管财务的局长批准。

4、收据、白条和出租车费一律不准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五)车辆燃修费的管理。车辆燃修费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局制定的《车辆管理使用暂行规定》执行。

(六)项目经费的管理。由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提出用款计划和预算,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根据工程进度按计划拨款,待工程完工审核决算后,按工程决算审签报销。

四、收入管理和财务报表

(一)收费的管理。对所有行政性收费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严格落实 收支两条线 ,不准自行处置。对财政拨入、上级下拨、事业单位上交的经费及其他收入,一律上缴我局财政专户储存,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暂存、截留、转移、挪用。

(二)财务报表。所有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必须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内容要真实,不得伪造,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各种会计资料应按规定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对超过一年以上的会计资料要移交局档案馆保管。

五、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买设备单项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均须登记入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和财务科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财务科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和明细核算,办公室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台账,行使实物管理权。办公室、财务科要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做到帐实,帐帐、帐卡相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财务监督

(一)加强支票的管理。严格落实使用支票的有关手续,一般在超过500元以上的开支原则上使用转账支票结算,支票使用后经办人员应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结算的,不得办理支票领用。对未使用、过期或作废的支票要及时交回,办理注销手续。如发生支票丢失,使用人要及时挂失,因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二)加强现金的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确保国家货币资金的安全。现金的支付范围只限于支付个人工资的款项、零星的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用及借款。按照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超出部分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已白条抵库。送存或提取现金一万元以上的要派专门车辆,提取大额资金要两人以上,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强专用资金的管理。专用资金的核算应做到专款专用,设立专户,单独设帐核算。所有专用资金账户的设立、变更或取消必须经分管财务的局长批准,严禁擅自开户或转存专用资金。

(四)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与管理制度。坚持所有会计事项必须经两人以上经办,会计、出纳分工负责,钱与帐、帐与物、钱与物分别管理。严格各类收费票据管理,使用票据必须建立登记制度。对各项会计业务的处理必须进行稽核的原则,出纳岗位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印鉴由财务科长管理。

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接受同级或财政、审计、物价、监察、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财务管理,压缩费用开支,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第二条 认真执行公出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

1、公出人员必须持经局长审批的《出差审批单》到财务室办理借款手续。出差回来后必须在三日内办理结帐手续。

2、前期借款未清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第二次借款。

3、差旅费必须经财务人员、主管局长审核和局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4、除特殊情况外,省内公出应乘坐火车。

5、住宿费用应控制在200元/天以内。

6、出差补助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超标自负。可凭车票、宿费收据,按实际出差天数发给出差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5元。

第三条 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每部电话费用控制在150元/月以内(含月租费),综合科每月公布电话费用,超出标准或发生声迅台费用,从科长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购置、发放和管理由综合科负责。科室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审批单》,报综合科审批。购置设备须经主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第五条 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来局客人按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填单制度,按来人级别、人数等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局长批准后由综合科安排就餐,一切接待费用由财务人员结算,其他人员结算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 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支出。

1、路桥费用由综合科按派车记录核定车辆的路桥费,经主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签批。

2、油料供应实行财务人员跟班加油制度;分局车辆按年初确定的经费指标执行。

3、车辆维修须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报综合科长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地点维修。财务人员凭《车辆维修审批单》结算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财务管理制度

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高校现代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入,不仅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也对高校管理工作的制定了新标准。在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教职员工的工资制度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自20xx正式实施高校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后,高校财务管理发生了根本变化。本文从财务管理制度视角,分析了高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意义、原则及影响,同时探讨了应如何更好地在高校推行绩效工资制度。

关键词:财务管理;高校;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工资制度,顾名思义,是以工作绩效考核为基础核算并支付相应的工资酬薪。相对于我国高等院校传统的固定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并能够充分调动高校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责任心。现阶段,由于高校绩效工资制度推行实施时间尚短,因而在具体实施细节方面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不足。从财务管理制度视角,深入研究探讨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完善,对于我国高校的现代化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绩效工资制度

1.意义

我国高等院校传统工资制度主要是以职位和资历为基础,工资分配强调平均主义,教职员工工资收入的多少与工作能力、工作内容无关,这样的工资制度显然不利于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容易产生矛盾。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则打破了传统工资制度中排资论辈的方式,将工作效率和工作价值作为工资分配的主导,这使得高校工资制度更加地公平化,对高校各项工作效率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作为高校财务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在规范补贴津贴机制的同时,也使得以绩效工资制度为前提的激励机制、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宏观调控分配机制更加合理完善。高校绩效工资制度与其他财务管理制度的结合,重新规范了高校财务收入和管理秩序,有效解决了劳动付出和劳动所得不相符的矛盾,促进了高校内部的和谐发展。同时绩效工资制度的推行进一步完善了高校教职员工的考核机制,全面提升了高校的教育服务水平,杜绝了出工不出力,敷衍了事等现象。

2.原则

高校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必须严格遵循四项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岗获薪、突出岗位”原则,对内部教职员工结构从整体上进行优化,使岗位管理设置逐步得到完善。二、坚持“优劳优薪、按劳获薪”的原则,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下,可将工资分配差距适当拉大,将各岗位教职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与学校办学效益、工作内容、工作责任、工作贡献、工作业绩挂钩。三、坚持“责酬一致、明确职责”的原则,明确划分不同岗位需承担的具体工作责任和内容,协调酬薪与责任大小之间的关系,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度合理的奖惩性绩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各岗位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四、坚持“稳定增长、控制总量”的原则,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符合国家财政政策方针,避免出现高校教职员工收入水平增长过快,出现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整体发展脱节的问题。

3.影响

在财务管理制度视角下,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推行,增加了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内容,同时高校财务的预算、核算及分配直接影响绩效工资制度的落实。因而,在高校落实推行绩效工资制度过程中,首先应做好全体员工预算经费的控制工作,将各级学院(部门)教职员工的绩效工资预算经费,以及负责专项教学和科研的教职员工绩效工资预算进行具体细化。同时高校的财务管理部门还需根据绩效工资制度的需要,调整和改进现有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转变财务管理观念和模式,建立满足绩效工资制度实施的财务管理新模式。

二、如何从财务管理制度视角优化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1.收入结构的科学构建

在绩效制度中,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与政策性补贴三部分组成了高校教职员工的酬薪收入。其中绩效工资又被分为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依据最新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方案》(56号)以及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进行发放,其中包括薪级和岗位两部分工资收入。政策性补贴,根据地区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发放。由三者组成的高校教职员工收入结构的科学构建,需在国家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地区的不同以及高校的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在不改变基本结构的前提下,进行适当调整。譬如,政策性补贴中的住房公积金,可根据教职员工的实际购房需求,进行适当调整,以此平衡收入结构,避免出现不平衡的问题。

2.财务制度的配套

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落实需要高校财务部完善与之配套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绩效工资制度实施要求,完善内部财务结构,调整各项预算经费的会计核与各项经费的发放制度。同时,高校财务管理部门还需做好基础会计工作,规范教学、科研、二次创收等经费发放制度,确保绩效工资额度在预算范围之内。

3.经费预算的合理编制

大部分高校财务部门拨款绩效工资时,通常都是按照一定标准按人均进行发放,财务部门与人事部门之间缺少协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需要高校的财务与人事两个部门对绩效工资分配预算额度进行协商,并各级学院的绩效工资总量进行认真细致的测算,并确保将其编全、编实、编细。财务部门在汇总绩效工资预算后,一旦通过审核批准,必须按照此预算严格执行。在执行发放过程中,各级学院(部门)的财务和人事,必须做好跟踪、分析和评价工作。高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应将其预算编制作为控制、管理、协调高校人事工作的重要工具,通过财务与人事提升绩效工资预算编制的效率。

4.计核算的规范

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落实推行,还需要高校加大监督和宣传的力度。高校可通过校内网、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让教职员工熟悉绩效工资相关规范条例,同时高校可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绩效工资专题讲座或会议,通过会议让全体教职员工更加深入地了解绩效工资制度之于自身收入和学校发展的作用。让全体教职员工正确认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益处,并达成一致。在宣传过程中,应特别强调劳务开支需按照绩效工资制度要求执行,尤其是报销内容的变化,应向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明确阐述,获取理解和支持,防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此外,高校应让全体教职员工正确认识绩效工资制度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既非是降低工资收入,也非增加工资收入,而是通过改变传统的工资考核与结构,让教职员工的收入水平适应当前社会与高校的发展。

6.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预算内和a算外经费是高校办学资金的基本组成,高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各地区政府财务主管部门应鼓励和扶持高校拓展预算外资金的来源渠道,并将这些预算资金按一定比例增加到绩效工资中。高校可通过利用自身的教学资源增设辅导班、进修班或培训班,在增加高校业务范围,提升教育服务水平的同时,通过收取一定费用增加预算外的资金收入。高校还可创办独立院校,目前这一模式已经逐渐普及,高校利用自身的品牌形象和教育资源,创办独立的院校,可大幅提升高校资金收入。尤其是创办收费标准较高的三本院校,在全国扩招,生源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创办这类院校无疑是高校增加预算外资金收入最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同时高校还可通过对外租借闲置的教室、运动馆、科研设备等方式获取租金收益,此外高校的篮球馆、游泳馆、网球场等体育场所可在假期对外开放,收取一定的入场费。社会助学资金捐助也是高校增加预算外收入的重要形式。高校可通过宣传科研成果和办学水平,打造自身品牌知名度,提高品牌影响力和价值,以此吸引企业合作,争取企业的教育基金赞助。高校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提供自身预算外资金收入,对于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推行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结语

高校绩效工资制度在财务管理制度视角下,需从构建科学收入结构、配套财务制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宣传以及拓展资源来源等方式,确保其有序开展。同时,我国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推行还必须与时俱进,根据社会和高校的发展要求,不断探索创新,这样才能够真正确保绩效工资制度在高校的落实,进而为高校的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3]唐铃.财务绩效视角下高校后勤管理制度优化策略探讨[j].经营管理者,20xx,24:278.

[4]兰建旺.绩效工资实施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民营科技,20xx,01:75.

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的目标是既要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发挥社会效益,提供医疗服务,同时要自筹资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来保证医院的扩大发展。影响这个管理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有:从医院管理当局可控的因素看,一个是投资风险,一个是投资的报酬,医院要尽量降低风险提高报酬,而报酬率和风险,又是由医院的投资项目,资本结构和利润分配政策决定的。因此,这三个因素影响医院的价值。财务管理正是通过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利润分配政策来提高报酬率,降低风险,实现其目标。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利润分配决策三个方面:第一,投资是指以收回现金并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出的现金流出。如,购买设备,建造医疗用房,增加新的'医疗项目等。第二,筹资决策,筹资是指筹集资金,例如,取得借款,向职工借款,赊购,融资租赁等都属于筹资。筹资决策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取得所需的资金,包括在什么时候,向谁,筹集多少。第三,利润分配的决策,利润的分配。指在赚得的利润中,有多少作为效益上资发放给职上或责任人,有多少留在医院作为再投资或积累,过高的分配政策会影响医院的再投资能力,过低的分配政策影响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近而会影响医院的盈利水平。

1、从源头上控制医疗成本,强化成本核算

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就是在医院财务管理中引入企业财务管理中成本管理的有效管理经验和方法,通过实施成本核算,对成本费用信息进行分析、管理和控制,达到降低医疗成本和医疗业务总费用的目的,从而降低医疗运行费用。为完善成本核算的内容,应将相关的费用、控制指标、服务效率指标纳入考核机制,各科室和部门对自己的费用支出管理和控制的效果会在成本核算的结果及考核上得到直接的反映,这样,各科室和部门对成本核算的费用支出项目内容及数量都会多方关注,主动采取措施控制费用、支出的发生,例如:对卫生材料耗用的管理要与医嘱、护理记录及旧清单相互核对,确保耗用量与实际工作量的相符,有效地减少了非工作因素的材料消耗,卫生材料作为医疗服务费用中最直接的组成部分,通过科室成本核算,科室管理的力度会大大加强,卫生材料的支出消耗率等指标得到有效的控制。水电汽的耗用量及房屋的占用费记入科室成本,将以往占有和消耗资源的无偿性转变为有偿性,可以促使使用科室精打细算、合理和有效地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极大地调动广大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节约资源的积极性。

2、严把支出关,加强日常的财务管理

在重大项目建设上,为保证运行过程的规范,从项目的立项、审批、到招标过程、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履行、工程结算,都要有财务、审计和纪检部门的全过程的参与和监督。对医院日常的设备器械及材料等方面的采购,要建立内部招标机制,首先根据科室提出的购置中请有相应的采购管理部门做出可行性论证、主管院长审核,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进入招标程序,整个招标过程由主管院长主持,采购部门组织,参加科室包括中请科室、维修部门以及财务、审计、纪检,每个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机制上防范购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正之风,通过招标,可以大大降低采购成本,从源头上节约资金、减少支出,有利地促进医院的内部成本核算。

在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在强化管理的同时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为医疗一线服务,通过对医院信息系统的逐步完善,实现全天候的费用结算,建立财务与出院结算之间的收账确认模式,确保全部资金的及时回笼、到位。在积极组织收入的同时,合理安排支出,改变传统财务事后反映、核算的被动状况,通过对财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核算和分析,加强对消耗性支出的控制。要坚持“一支笔”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核算和考核机制,有效地控制费用开支,消除虚增医疗费用的诱因,为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提供良好的基础。通过对医院的经济状况和费用支出进行分析,动态掌握和控制医院的财务状况,积极参与医院决策及管理的全过程,并为其提供可靠的数字和核算依据。努力降低消耗性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尽可能地将资金使用安排和落实在医疗事业发展性支出上。

现金管理制度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现金开支范围。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l)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文档为doc格式。

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酒店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酒店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酒店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3、酒店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周转及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账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与总帐、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财务管理工作内容也在不断更新,学校的财务管理需要提升水平,才能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要提升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关键的是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下就针对当今高中财务管理制度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制定了有效对策。

(一)政府加大对学校财政方面的投入

现在的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各高中院校提高教学质量,对学校进行财政投入支付全部教师工资作为奖励。但是,对于学校教职工岗位的津贴则需要学校自行解决。高等类学校的教职工少说也有六七百个,这些岗位津贴加起来对学校来说就是一笔不小的财务支出。鉴于此,为了维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就出现了学校乱收费的现象。所以,地方政府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持续给予财政支持,保障学校各种活动正常开展。这不仅能够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而且能从根本上解决学校乱收费的问题。

(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是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规范操作的基本条件。高中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在完善过程中,要根据学校基本情况和本地经济情势,适当制定出具有良好操作性和实用性的管理方式,真正将制度落实到财务管理业务中去,取得良好教学效果。另外,如果有些学校没有足够的能力自己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可以请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帮助,对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不足提出一些建议和指导。最后,校长和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起到榜样作用,严厉制止违反法规校规的行为,从源头上提高教学质量。

(三)加强预算控制度,实行资金集中制

资金集中制如果能在学校得到实行,这将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来说是莫大的帮助。学校作为一个特殊的资金管理者,许多财政业务都是分散、不连续的,更不用说资金能够完全集中起来。这就导致在进行财务活动时出现运转经费不足、财政赤字等现象。因此,为了提高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就要对学校经费执行资金集中制原则,加大预算控制力度,保障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具体监督学校财务管理

一个高中院校如果只有财务管理制度,没有监督制度,这个财务管理制度等于是摆设,不能起到任何作用。所以,学校管理者必须要时刻监督学校财务支出状况、核查财务记录数据、保存好财务账本,以达到保障财务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目的,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与否直接影响着教学活动能否顺利开展。高中阶段是学生一生学习阶段中最重要的一个时期,教师一定要为学生的美好未来打下良好基础。因此,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引起领导者的高度关注,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有效对策,保证学生能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不断提升自我。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资产和财务网络安全,特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1、用于零星支付的现金、银行票据必须放入保险柜中,保险柜放置于办公室安全位置,远离门窗。

2、保险柜钥匙只能由出纳人员掌握,并要严格保密,保险柜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准将钥匙放在办公室内。

3、出纳人员打开保险柜时要请其他无关的人员适当远离保险柜,以防保险柜密码泄漏。

4、放有保险柜的房间必须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并在保险柜的放置处安装报警器。报警器要接通本单位的值班室,上班时间要将报警器关闭,下班时间打开。

5、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收到大量现金时必须在下班前存入银行,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的,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加派看护力量。

6、取送巨额现金,必须使用专车、专用安全取送款箱,加派财务部人员和安全保卫部门人员共同负责安全,特殊情况联系银行协助。

7、空白银行票据现用现盖章,严禁将盖好图章的票据存放过夜,空白票据只能由出纳人员购买、填写、保存,领取票据必须在票据登记簿上登记并有经手人在票据上签字。

8、员工个人的现金、存折、有价证券、金银首饰不得存放在保险柜或办公室内。

9、每天下班之前要认真检查办公室的门窗、抽屉是否锁好,出纳人员要检查保险柜是否锁好,遇到“国庆”、“春节”等长假期要在保险柜、门窗上贴好封条。

1)财务发票、收据由专人购买、填写,购买时在发票领购登记簿上作好记录,注明购买的数量及发票号码。

2)开具的发票、收据要有领用登记表,注明开票日期、发票号码、金额、项目,领用时要有领用人签字。

3)使用完的发票、收据存根要由发票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作好记录,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2、印鉴安全管理。

1)银行印鉴分人保管、使用。

2)银行印鉴应放置在铁皮柜中,不得随便放入办公室抽屉中,铁皮柜钥匙应随身携带。

3)使用银行印鉴时要由保管人员亲自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便使用印鉴。

1、收到的原始凭证要及时入帐,入帐后要及时贴入记帐凭证后,不得随意丟放原始凭证以及记帐凭证。

2、下班后会计人员要把收到的原始凭证、打印的记帐凭证等重要会计资料放入抽屉中锁好,不得随意摆放在桌面上。

3、每月的记帐凭证在结帐后应及时装订,年度结束后的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合同、文件等重要的会计档案应及时归档,由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非财务人员不得随意翻阅,会计人员查阅后要及时放归原处。

4、存放在财务部的会计档案要放置在铁皮柜中,由档案管理员保管钥匙,下班后将铁皮柜锁好,钥匙要随身携带。

1、会计电算化软件安全管理。

1)用于操作的会计软件必须安装在计算机硬盘上,一般情况下不得重新安装。

2)程序修正和会计软件参数的调整一般由软件开发公司来实施,会计数据的更正与恢复一般由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其他操作人员一律不得进行维护操作,维护人员实施数据更正与恢复必须作好详细记录。

3)会计数据的修正与恢复操作必须由系统维护人员或软件开发公司专业维护人员负责,其他操作人员不得进行维护操作。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实施数据恢复操作,只有当硬盘数据已被破坏,并无法修正或更换硬件设备时,才能实施数据恢复操作。

5)由于凭证填制或录入错误而导致会计帐簿数据的错误,只能通过凭证更正方法进行数据的修正,不得通过维护操作给予修正。

6)应根据软件提供的功能和工作需要设置操作人员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操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泄漏。

2、计算机数据安全管理。

1)每个操作人员均要设有自己的专人密码,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日常输入的原始数据及时复制备份,数据要备份两份,并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2)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时,要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在软件修改、版本更新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并由有关人员进行审查。

3)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防止数据丢失。

4)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应每日打印,明细帐按季打印,年末应将总帐和全部帐簿打印输出。

3、电算化会计档案安全管理。

1)磁盘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和清理硬盘,以及磁盘会计档案的安全和正确等,由系统管理员专职负责。

2)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必须软盘(或光盘)备份,每月备份不得少于一次,每天操作的数据当天备份,不得直接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以及档案备份软盘的会计数据进行任何非法操作,如果对磁盘会计数据进行加工,必须使用备份软盘的副本,不得删改硬盘和备份软盘的数据。恢复系统数据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

3)会计数据备份软盘必须妥善保管。备份软盘上应写保护,装在保护封套和包装套中,分别存放在档案室和财务人员办公室,存入地点应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或用封条签封、由专人保管。硬盘和正式备份盘不得随便乱放和外借。

4)为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备份复制软盘要定期进行重新复制,以防止数据自动丢失。

5)应每隔三年清理一次硬盘,删除硬盘上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以利于提高机器的利用率和运行速度,没有做过备份的硬盘数据,不得清理删除。

1、计算机和打印机应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并定期进行清洗。

2、财务专用计算机实行专机、专盘、专用,避免感染病毒后带来严重危害。

3、定期检测计算机病毒,定期清理计算机内部文件。严禁在微机内安装、运行游戏盘。严禁使用盗版软件。

4、绝不允许使用软盘启动系统引导硬盘。确实需用软盘启动时必须用原始系统盘或检查过无病毒的系统盘方可使用。

5、要配置不间断电源,避免因突然断电造成的数据丢失。

6、严格保守开机密码,禁止非财务人员操作装有财务软件的计算机。

7、不准对外服务,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不准无关人员上机操作。

8、计算机的启用必须遵照以下顺序:总闸开关、ups电源、打印机、主机、显示器;关闭时顺序相反。

1、门窗牢固,财务科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财务科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亲属单独留在财务科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3、个人办公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报警器等装置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5、室内禁止吸烟,不准在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乱接电源、使用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乡镇卫生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乡镇卫生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或外购收款票据。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卫生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科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部门,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卫生院也不得将收入转到三产、工会、食堂等部门。

(四)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卫生院应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等现象。

(五)为合理扩大卫生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业务收入是卫生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卫生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卫生院应根据实际开展每季度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因素影响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卫生院的支出是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卫生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一)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情况、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卫生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根据卫生规模可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抓住关键问题,研究对策,降低成本,促进工作。

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正常业务开支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不属成本范围的支出不应计入成本。

(二)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专项资金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和医院内部形成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卫生院对专项资金支出,要根据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凡是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及基建等项目,须经卫生院有关人员共同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二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办理相关手续;各投资项目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合同及项目进度支付款项,大型基建项目须在竣工半年内办理决算手续。卫生院应开展投资项目效益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经营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登记备查簿,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接受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卫生院要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的管理。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救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单位职工食堂的补助及国家规定可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等,要有计划安排列支和对支出进行决算,并要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率

卫生院应制定资金收支审批制度,并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对差旅费、交通费、业务培训费、其他费用等与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消耗支出,应严加控制,尤其是招待费,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进行控制列支。资金的使用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讲究经济效益,做到少投入,多产出。

卫生院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及加班工资,应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其奖金总额不超过本单位国家规定工资(即职务工资、事业津贴、岗位津贴)的额度内。个人消费基金增长率不得超过业务增长率,以防止个人消费资金过快增长。卫生院可实行绩效工资制,以防止亏损现象发生。

卫生院应建立每季成本费用和财务效益的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各项支出增减及结构变化情况,尤其是对在总支出中占有较大比例和一些纯消耗性的项目要作重点分析,运用比较分析法、差额分析法、指标分解法、连环替代法、定基替代法等方法,查找变化原因,适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为进行财务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信息。

财务管理制度

经费开支要坚持节约、高效的原则。一次性开支数额较小的,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分管同志承办。一次性开支数额较大的,需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所有开支,均实行先审批后承办,未经批准不予报销。

一切办公用品,均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和管理,各委室需要时到办公室领取。非易耗公用物品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各委室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办公室编报预算,报有关领导审核,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安排。本市来人联系工作,一般不安排食宿。上级或外地来人,严格按市委、市府制定的接待标准执行。外地有关单位参观来访,一般只招待一餐,其他食宿等费用自理。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向常委会主要领导汇报。

承办人要及时向办公室负责同志说明开支来由,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销。原则上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周的发票不予报销。

办公室财会人员要认真负责,所有票据要有经办人签字,有关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方能报销。每月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以便合理安排支出,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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