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秋天中行走(热门17篇)

时间:2023-12-16 18:41:38 作者:雁落霞

优秀作文具有独特的观点和深入的思考,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和反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值得一读的优秀作文片段,希望能给大家以启发。

在温柔中行走

母亲的爱是唠叨,母亲的唠叨就是她的温柔,而我,就,永远也不觉得厌烦和劳累。

据说,有一种蜘蛛一生下来就要将它的母亲吃掉。面临孩子的蚕食,母亲无怨无悔,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母爱,就是如此伟大,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如何不是这样。母亲从怀胎九月的辛苦,到哺育我们成人,倾注了多少爱!然而,有人却忽视了母亲的辛苦与爱,讨厌母亲干涉自己的生活,厌烦母亲无休止的唠叨。而母亲用她的爱包容着,忍让着,默默无悔地付出着。

孰不知,母亲的爱就是她的唠叨。在我们身上倾注了太多的心血,总认为我们还是那个到哪儿都要牵挂着她的手的小孩,于是一举一动她都要关注,她都要唠叨。尽情玩乐时,母亲会唠叨:“瞧,你玩得满头大汗的,快歇歇。”认真学习的时候,母亲又会唠叨:“来,读书辛苦了,喝一杯年奶吧。”吃饭时,母亲会唠叨:“多夹点肉,多吃点……”,看电视时,母亲也会唠叨:“离电视坐远一点,别把眼睛看坏了。”……母亲的.唠叨贯穿于我们生活的每一天,每一个细节之中。

也许,当时你会不屑一顾,不在意母亲的唠叨,然而经过时间的沉淀,你会发现,母亲的爱就是唠叨,明明时时刻刻就在身旁,你却没有发现它。宛如开在石缝里的一朵小花,不经意发现,才发现它沁人心脾的花香。

我们就会明白母爱的伟大。母亲已为我们失去了很多,请不要再自私夺去她爱的权利。

我们,即使跨出一步便是天涯,我们也永远跨不出母亲的爱!母爱将伴你我上下求索!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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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光中行走作文

热气扑来了雨后的潮湿,温温的样子。

我醉着,一个人独享的山坡,充满了喜庆。

微笑着向前漫步,脚深深地陷进雪里,笨笨的样子。

中午的阳光慢慢地流淌,流淌着温度,微妙在冷气里的温度,独特而又内涵,韵韵的光点闪在我的心上,像不断的溪流,像清爽的瀑布,淋浴着我的额头,更像遇见了一个陌生的游客,飘来了一缕淡淡的微笑,充满了幻想和狭义的关怀,更像在母亲的手上获得了一块糖,也像在爸爸的口中得到了一句称赞,就那样甜甜地站在荒芜而平静的旷野中,想着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秘密。

暖洋洋的感觉,不用去形容和比喻,就会得到好的心情。

那种分外好的心情,在自责之中进行,冷热不再均衡。

树林里依然是白银银的光茫散发着幽冷的冷意,却隐含着无数的醉意和暖霞,有一点点接近海面上朝阳的茫,充满了神奇和微妙的颜色,更引申了许多的凄凉与神秘。

伸出双手,接着阳光的温度,周围的色彩却有着另一种心情。

那种阳光的温度在手心里流淌,洋溢着满身心的快感,一种无言的宽慰竟然忘记了是雪的世界,这样的世界真好,冷清且温暖。

阳光大概看到了我的兴致,为我的到来又温热许多。

自我感觉着这份心里多情的满足,似乎就怕自己在这片茫茫的山坡上感觉到自己的孤独,感觉到一个人的孤寂,感觉到一串脚步声的冷清,感觉到一颗心在单调地跳着,感觉到中午的阳光会渐渐地减弱,感觉到未来一个人的路上的阳光不再美丽。

静静的山坡,依旧吸引着雪花的降落,同样也不拒绝阳光的拥抱,不熔化又微微地带一点暖意,这种温暖直接贴在我的心上,原来我是这样惧怕孤独和冷寂,这样惧怕失去温暖和光泽,这是一种真实的无声的却诺,想着,心静下来了。

闭上眼睛,躺下,感觉阳光一点点地消失。

想着,如果明天没有阳光,接着没有阳光的世界会是怎样。

睁开眼睛,阳光依然还在漫步,像一个成熟的老人,像一个永远不会沉灭的火焰,阳光会永恒的轮回中召唤着失落的心灵,给以相应的温暖和慰藉,我是其中的一份子,见到太阳的一个分子,是影子下的一种偏爱,想着,美着。

仿佛有一组飘忽的文字普照在心间,仿佛一个成熟的信念流淌在血液里,月光下一样有温暖的心灵等着我的靠近。

漫步在雪中,心中开阔了许多,知道许多个明天一样会有太阳。

行走的秋天抒情散文

外面的阳光很好,少了夏天的毒辣,也一改冬日的萎靡,照在身上很舒服,但我心情却好不起来。一种难以言明的郁闷情绪将我淹没,不能自拔。也许只有找到情绪的缺口才能走出情绪的迷宫吧。突然想起日日走过的公园,该是草长莺飞,垂柳吐绿了吧。闲着没事,便想去走走。

一路上,许多行人一改往日的臃肿,脱下了肥厚的外套,换上了春天的衣服,特别是女人,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似乎在和春天争奇斗妍,少了些冬天的单调,多了些五彩斑斓的刺激,但我觉得有点刺眼。

湖边的垂柳冒出了新芽,鲜嫩鲜嫩的,长长的枝条在和煦的春风中,轻轻地摆动,拂过水面,荡起阵阵涟漪,迅速向四面散开,偶尔一两根枝条触到脸上,柔柔的,也许是经历过冬天漫长的等待,有股春天的味道,清新、妩媚而动人。我下意识地随手撸起衣袖,仔细触摸着柳芽,感受着春天的脉搏,却惊起了一群不知名的鸟儿,飞向了另一棵树。我心里不免有点懊悔,不该侵犯属于它们的地盘。前边不远处,有几个人围在一起。信步前往,原来是一家三口在用柳条编织大大小小的柳环。我看见一根根柳条无辜地躺在地上,在他们肆意的摆弄之下,蜷曲着身体。他们把编织好的柳环戴在头上,开心地在草坪上追逐打闹着。我却分明听到了柳条痛苦的'呻吟和小草们垂死的求救。

我突然很想逃离这里,原本郁闷的心情非但没有释然,反而更加烦躁起来。

我们的理想被光怪陆离的社会分解得支离破碎,我们越来越习惯于戴着假面行走在水泥森林里,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语,放逐着渺小卑微而又极易迷路的心灵。我们已经很少有时间能够坐下来翻翻报纸,读读杂志。我们原本就异常脆弱且容易枯萎的生命也因为缺少阅读之光的烛照而缺乏生气直至完全枯萎。我们已经渐渐习惯平视生活,俯视他人,却忘记了我们应经常拷问自己的内心。

不知道,图书馆里是不是每天都像今天这样座无虚席,其中的小孩子们是不是心甘情愿来的抑或是迫于家长的压力不情愿来的,我只知道,在这里,我能感受到浓厚的阅读氛围,能感受到文化的脉搏以及读者和作品之间心灵的沟通与交流。

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有幸能独自一人在城市的一隅重新感受阅读氛围,接受阅读对人的卑微本质的修缮。

所以,我希望书声能响彻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书香能洒满每一条回家的路。我幻想着有一天,再去公园的时候,能看到一座周围安静,没人嬉戏,却能引起人们顶礼膜拜眼神的盛成塑像,能看到一根根柳条在温暖的春风里,欢畅地起舞,能听到小草们欢快的歌声以及鸟儿们幸福的叫声。那该让我们的城市增添多少风韵啊!

心情轻松了许多,一个人慢慢返回家中,继续读那本《读书这么好的事》。

在阳光中行走作文

3月12日,植树节,孙中山逝世纪念日,一个很特殊而又很普通的日子。早晨醒来的时候就是满眼的阳光,很是温暖,一觉睡到自然醒的感觉真舒服。收拾完毕,看见外面灿烂的阳光便想出去走走。

我只是随便的走走,没有目的。出了单位的大门,我便开始有点犹豫,因为我不知道该向左还是向右,看看地上的影子,于是我选择了和影子同一个方向。沿着这条公路往前走,我随意的看了看路旁的绿化带,然后我就很惊奇的发现那里居然已经有了嫩黄的草芽,甚是惊喜。虽然此时的江南已经是莺飞草长的季节,但是对于寒意料峭的北国来说能在此时看见那么一丝绿意实属不易。看着那些生命的色彩在这温暖的阳光里绽放,我的身体便一下子愉悦了起来。

小城的广场上人很多,颇为喧闹,但喧闹中却又透露着那么一份特有的秩序。一群人围起来的地方,一些民间的艺术家们在唱小调,很有独特文化的河西小调,虽然我不懂他们在唱什么,但在抑扬顿挫的音乐里依然能感受到小调里的喜怒哀乐。唐诗里说:“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扬柳醉春烟。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虽然这里不能轻拂杨柳,但还是看见孩子抑或是大人们在放风筝。看着这满天飞的风筝,思绪便在不知不觉中回到了童年。小时候我经常是自己做风筝,很认真的做,完成之后便和兄妹们去外边放风筝,有时候一玩就是一整天。那时候的日子也像现在这样,阳光明媚,春分和煦,只是不变的环境变了的心情,而今我们都已长大,开始了自己的奋斗,便渐渐淡忘了儿时的游戏。感谢这温暖的阳光让我回到了童年。

路过一个温暖的角落,几位老人在那里下棋,观棋的人不语,下棋的人也不语,所以分外的安静。我突然就意识到这是时光最让人感动的地方,让这些老人安然的处在阳光里,然后静静的品味百味的生活,就像他们安静中不断厮杀的那张棋盘。

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现在对这个小城已经不陌生。我总喜欢在这样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出来走走,没有目的,只是走走。来看看初春的风是否在这里留下点什么,来看看初春的阳光是否在这里融化冰封已久的土地。这便是一种幸福的感觉!

此刻,我行走的在阳光里,心格外的温暖!

在阳光中行走作文

渐渐成长,梦一样的年龄,总有许许多多青涩单纯的梦。梦里,美丽可爱的公主和英俊勇敢的王子幸福地生活着......这是一个古老的童话故事,即使在21世纪这样科技发达的今天,它依然坚固而又美好地生长在每一个女孩的心中。

13岁的我,早已了然童话的虚幻,可是,面对老师用心良苦布置的作文,我不得不做积极回应,闭上眼睛,细细刻画起那位完美的“王子”形象来。爷爷、爸爸、同窗学习的男孩......不同的面孔、独特的个性、各自的故事,一个一个在我脑海里跳跃起来,电影般依次放映,一遍一遍,渐渐重叠,带着个人的思想和感受,那个阳光一样的男孩在我构筑的画面里笑着浮现,逐渐清晰。

因为阳光,他衣着整洁,笑容灿烂。所谓衣着整洁,并非指鲜艳华丽,不一定要追求品牌,但一定不能邋里邋遢或者奇装异服,衣物要保持干净整洁,散发着淡淡的阳光味,让人乐意与之相处;他不一定要高大帅气,但要青春阳光,养眼耐看,而且一定要有一双温暖的眼睛,笑起来如沐春风,可以融化所有的烦恼和忧伤。

因为阳光,他拒绝冷漠,拥有一颗真挚热忱的心。他可能也会和伙伴们聚在一起,顽皮地恶作剧,但是无伤大雅,知道怎样不伤害别人的自尊心;他从不嘲笑弱势群体,哗众取宠,而是真诚以待,体贴呵护;遇见别人有困难,不会袖手旁观,而是挺身而出,出手相助,用他的爱心温暖身边所有的一切。

因为阳光,他积极向上,有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意志。他不一定必须拥有名列前茅的成绩,但一定要有健康、广泛的兴趣,渊博的知识,树立正确的目标,努力拼搏,力争上游。努力了,就不会后悔。行走的路途中,不因艰难险阻而退缩,一路披荆斩棘,因为他不屈的毅力而走到阳光遍野。

因为阳光,他善良乐观,拥有一颗包容的心。他和周边所有的人都能友好相处,从不与人结怨;对于朋友的缺点和错误,也不斤斤计较,学会遗忘,敞开心怀,善于原谅,是朋友们坚实的依靠;因为有他,身边的人们少了痛苦和孤独。

因为阳光,他尊敬师长,孝顺父母。他心怀感恩,感谢为了我们劳累一生、不求回报的父母;感谢为了我们孜孜不倦,无怨无悔的老师,并身体力行地担当起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因为阳光,他坚定、自信、细心、温柔......在我的童话里,他陪着我一天天成长,像光明的使者,带我朝着太阳的方向走去,为我开启一个崭新的世界。

行走的秋天抒情散文

心里面不自觉的就空了下来,是一种无法名状的,讲不清的感觉。第一批实习的同学马上就要走了。晚自修前一群人大动干戈的让人在夏季校服上签名,红笔的记号笔,鲜艳夺目。有签名字的、也有签留言的。老师们也相继留言,数学老师更甚,方程式、抛物线都来了。我还没有体会到这种不熟悉的感觉,但是下个学期上去,教室里忽然就空了九个位子,肯定会不习惯,然后才会慢慢适应。而这些感觉,又能同谁诉说呢,我那么害怕改变,害怕忽然离去的人。就像寝室里忽然空掉的床位,和那个活跃的身影。考试前没日没夜争分夺秒的背诵。我想起体育课我们三三两两坐在操场上面,对着远处的草丛还有天空,死命的记住一大段一大段文字,眼睛看的都花了。我以为时间就这样定格了,就这样多好,浅浅淡淡,没有教室里的压抑。我想起我烦躁的那些数学题,记了又忘了的公式,和草稿门上怎么演算都是错的草稿。我想起数学课上我的昏昏欲睡,被老师叫起来的尴尬,同学们的说笑。等等等等。而这些,不过是六场考试的完结,六张试卷的鉴别,就这么轻易的,结束了。一切是不是走的太快了一点,一些后悔都没来得及,一些该背的都没来得及背,考试唰地一下就溜走了。我攥在手里的,还有什么,我觉得我的手太松,什么都从我的手里溜走了。每天熄灯后都和和小蜗在床上闹,她拉我被子我扯她头发,摔枕头喷六神各种。不一会便消停。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吵架,为了一点再小不过的事情,之后大家都静了下来,然后是道歉与和解。那些没心没肺嘻嘻哈哈的日子,那些追追赶赶骂骂吵吵的日子,我发觉我少不了那一种闹的感觉。是她在我耳边聒噪,然后埋怨我“只会哦啊,还会不会说点别的”,是她反驳我的种种不是,而我在这边点头称道,万事让着。是她批评我的不是,我笑着在这边解释赔着不是。等等等等。可是,我独来独往甚久,有这样的默契与相交实属不易,我也万分珍惜。这样的开心与愉悦没有思虑的日子,是我从来没有过的。傍晚走了很长一段路,四十分钟的路程,天气好到没话说,风吹到人的脸上万分舒畅。借了三本书回家,装在书包里沉甸甸了,可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去看。把数学书也拿回家了,下了很大决心想要去看。每个晚上饭后话题总离不开我的成绩,要高三了之类,而我只能顺从地答应他们各种。阿姨讲到小时候的时候,她说“父母说你一句是应该的,你却不应该顶他们。他们辛辛苦苦的把你抚养大。”仔细回想,才知道当初那个横冲直撞的自己有多么幼稚,父母的一切辛劳你都看看在眼里,你却永远不会谅解。考试之前总以各种借口反对自己去骑车去玩,其实只不过想让自己心安一些罢了,而现在放假了却是感觉失去了一股动力,感觉一切都无所谓了。还想要出去,我要去找一个有树木花草没有人涉足的地方。我可以拍照可以在里面睡上一觉。考试各种不顺利,心拨凉拔凉的。我一直都对成绩很在乎的,可是我一直落在后面,望着我前面乌泱泱的一片人,压根就没法比。久了似乎也就习惯了,偶尔会冒出几个念头让我热血个片刻,之后又消停了。好像找不到一种我想要的生活。太忙了觉得累,闲下来又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千方百计不让自己玩电脑,玩了电脑就一事无成,肆意浪费时间。静下来的话可以听到闹钟秒针的滴滴答答,走得很有规律。做各种奇奇怪怪的梦,醒来又全部忘记。我尝试着改变,想把一切做到完美,想不被安排不要听从。而之前设想的种种暑假计划,只不过是脑海里的海市蜃楼,真正放假的那一刻到来,我统统抛于脑后。炎热的夏天还没有真正开始,我怎会如此颓唐。一股淡淡的失落吧,永远都讲不清。心情这种么,很不一定的,指不定那个时候又发昏了的笑个半天,心情就好了。而考试,只不过是淡淡的一笔而已。它就像那个“滴答”声,漫长的周转中,不被人注意的一个片刻。而你只要一直走,不管是哪个方向,会看到一些陌生的、从未见过的风景和人文,那你的心情会好起来。被压抑的久了顾虑的多了,当然会累,望到大片的绿色,澄蓝的湖水以及明朗的天空,或者有野鸭还有各种小虫,生命的迹象是让人愉悦的,大自然会把你的心情调和。不管走哪一条路,都不会是死路,永远都会通。我想起那个荒僻的码头,一条没有人开过的路,一座荒僻了的厂,傍晚四五点钟的夕阳,我需要的静谧,不过就是如此。漫无目的有什么不好。也对。太准了反而就是刻意。需要接触一些新的人了解一些新的事,想要自己的脑海里有一些新的见闻以及经历,这不是片刻就能取的。关注,不管是走路或者骑行,关注别人的一言一行还有那些路过的人事,很普通、庸俗,但是谁又能知道,也许,她居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她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而这些,是我们所不知的。我想去追溯那些久远的故事,以询问的方式。对那些白发苍苍的来着似乎生来就有一种敬畏,那些花白,是光阴的见证。我想知道很久以前的故事,写一个很老的故事,普通的一个人,永远都能挖掘出不普通的故事。我见到姥姥,八十几岁,瘦成了一把骨头。很久以前,是很讨厌她的,讨厌她的罗嗦和无知,而现在,每每见到都觉得很心疼,她说自己最近很长一段时间都吃不下东西了,没力气,越来越瘦。拄着拐杖走路的步伐也越来越慢,好像随时都会摔跤。如若谁匆匆忙忙的自旁边擦过,她肯定会摔跤。回到婴儿的脆弱。你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拄着拐杖,你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老伴比她小十几岁,你更加不可思议她居然生了七个孩子,等等等等。而这一切,永远都被当做记忆。不被记录下来,就被人遗忘了。是写的初衷。怀念和记录。不知道活到这一大把年纪是在想些什么,衣食总不会担忧吧?总不会想着自己的儿子今天又去赌博了吧?还是想着是不是应该换件衣服穿穿了。是想到死。年龄越大这种担忧愈加明显。不自觉的会脱口而出“我也活不久了。死了的好。”而被骂是总脱离不了一个称呼“老不死的。”尊敬不在,永远不在。她偶尔会回忆起自己年轻时风光的时候,“像你那么大的时候,我……”翻翻泛黄的老照片,脸上满是满足和感伤。会不会,在走完之前,把自己的人生,好好追溯一遍。你来讲述,我愿意倾听,你这一生,用一天一夜,可以讲完吗?旅游卫视的《行者》是我喜欢的一个节目,行走,未知让这一切充满了刺激和忐忑。走,新的开始抑或痛苦的开端。一切,都未定。而我们只能选择走,而现在,你才走了这段漫漫长路的几分之一,一切都还很长。

高二:王梦燚。

行走重阳行走秋天高中生作文

九月九重阳,秋高气爽,淡天薄云,闲来无事,无人相约,无伴同行,携单反相机一部,矿泉水两瓶,收拾自己心情,独自驾车,一个人去感受秋天。

车在公路上不紧不慢的行驶,尽管路两旁的树有点煞景,阻碍了一些视线,依然在缝隙间将秋天的空旷吸入眼底。三三两两的农人或挑或挥动镰刀收拾着收割机触及不到的角落。

稻田里烟灰无风缓缓,朦胧了远处村落,逆光里倒是别有一番韵味。

处处都是农人忙碌的身影,乡村并不宽广的水泥路成了打谷晒谷场。一滩滩夹着稻谷的稻草严重影响过往车辆行驶,心中却没有丝毫埋怨,时不时鸣笛提醒前面的人注意避让。农人们正抓紧难得秋阳高照,将春种化作颗粒归仓的喜悦收获,一张张堆满汗水的脸,看不到一丝疲倦,手中的木锨起劲有节奏的挥舞,灰尘顺风而去,大扫帚赶尽杂物,留下了一粒粒饱满。

一路走走停停,快门咔咔,一路金黄未尽,还是灿烂颜色,金黄与郁葱交错。行驶有十几公里,至山脚下,几串挂在枝头被残绿映衬的鲜红的小果果吸引了我目光,它们肆无忌惮充满野性对我而视,看惯了生态园里温床孕育的奇花异草,今天发现怦然心动的却是眼前饱经风霜自甘寂寞依旧不屈的红果,也许从它身上找到我们的轨迹,才会有这份留恋。并不知晓这红果的名字,恰逢一牧牛老人,在不远处大树下吸烟,我紧走几步,向他询问,老人告诉我这里的人们称之为扎刺果。果然是极具挑战的名字,我将它留在记忆深处。

车已无法前行,将车停在废弃的营房前。缓步而行,现入眼帘的是没有任何人工造作,没有任何污染,山峦环绕的天然水泊,干净锃亮,青山倒影,无风无浪,延伸绵远。略微失望的是没有欣赏到粼粼波光。山不在高有水则灵,滋润了万物生息,依岸树上的翠鸟,还未来及张望已惊恐飞去。

水泊旁一片未黄草地,两头老牛悠然啃着青草,三个牛犊不安本分的奔来奔去,一会东一会西,漫无目的,搅乱了山谷里的宁静。几个老者拿着牛鞭不时吆喝着什么,几只白鹭站在老牛背上是否在吟唱不得而知,老牛旁的白鹭如闲庭漫步走来走去,便不在意和理睬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

路渐窄,坡渐陡,每走一步气喘增一分,汗水毫无顾忌爬满脸颊。两旁的树依山势成林,片片落叶多了些萧瑟。一米多宽的碎石小道蜿蜒而上,前行的路就俺孤家寡人,偶尔飞过眼前的彩蝶成了我沿途的.伴侣,心中一丁点恐惧都没有产生,全是那些乱放的野菊斑斓和时不时映入眼球的不知名的绚烂野花渲染了心境。潺潺小溪顺坡而留掩在乱草丛,流动活力。唯一的惊恐是一平日里没有见过的巨大活的山鸡突然在树丛里掠起,并嘶鸣了一声,吓得我差点跌落尘埃。

终于站到了高处,心中有了一丝欢呼雀跃的冲动,极目远眺,辽阔裸露,尽管风光并不奇特,美不胜收的景色依然清晰在眼前。山川融秋,一座座山峰延绵没有了距离的遥远,还是那大片大片金黄,还是那青葱郁葱,色彩铺陈如画,斜阳里尽展恢弘博大,浩然正气奔涌而来。相机举在手里,忘却了汗流浃背,忘却了气喘吁吁,定格了今朝永恒。

重阳登高我是第一回,绝不会是最后一回。尽管途中因体力不支差点鸣金收兵,半途而废,我让永不放弃的信念支撑,咬咬牙坚持,陶醉其间,心中胜利的喜悦无以言表。

行走重阳,登高望远,享受秋天,几多感怀,岁月更迭,记忆里多了一页。

在鼓励中行走作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几年的小学生活已经离我而去了。但那美好的记忆却深深地印在我脑海中,回想起来,历历在目,它将丰富我的生活,影响我的一生,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记忆里难忘的是教育我、关怀我的老师。老师不仅耐心教我科学文化知识,也不遗余力地塑造我的性格品质。那时候,我性格比较内向,上课不敢主动回答问题,集体活动不积极参加。对针这种情况,老师们多次找我谈话,及时鼓励我,并且有意地让我参加学校的一些活动。印象最深的是我当学校广播室的广播员一事。汤老师第一次找我说的时候,我撅着嘴没吭声,心里想:这可是要在全校师生面前广播呀,我能做好吗。

老师觉察到了我这种想法,就耐心地开导我,说这是一次锻炼的好机会,希望我不要辜负老师的期望。我还是没吭声,这时候,汤老师就生气地说:“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就这样,我不情愿地当上了广播员。几个星期下来,我觉得我真的得到了很好地锻炼,胆子变大了,性格也变活泼了。这可要归功于汤老师的“生气”。

老师对我的关心是无微不至的。一次,一场考试进行到一半时,我肚子突然痛了起来,头上冒出黄豆大小的汗珠,难受极了。汤老师看我不对劲,就来到我身边问:“张若晨,你不舒服吗?”我难受地说“老师,我……我肚子好痛。”老师听了,着急地问:“怎么会肚子痛呢,要不要去医院?要不先喝点热水吧。”说着就快步向办公室走去。回来时,老师手里就多了一杯热气腾腾的水,她把杯子递到我手中,我顿时感到一股暖流从心里涌向全身。喝了几口热水,我觉得舒服了许多,老师看到我的样子,似乎也放心了。我心里想:老师,你对我真好!

记忆里难忘的`还有安慰我、鼓励我的伙伴。有一次,要考试了,但我考试前却没有好好复习,所以成绩很不理想。下课后,我一副无精打采、垂头丧气的样子,一个人闷闷不乐的趴在课桌上。我最好的朋友魏旋过来安慰我说:“别这样了,一次没考好能代表什么呢!重要的是你要从这次考试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失败是成功之母,一次失败并不可怕,要争取下次考好。”听了她这番话,我的心情豁然开朗,于是打起精神投入到认真的学习当中去。

故事总会消逝,记忆却会永存。行走在记忆中,小学的生活丰富多彩,留存我脑海中的记忆,就像春天里盛开的花朵采也采不完,这些记忆伴随我的童年,将永远镌刻在我心间,温暖我的一生!

文档为doc格式。

在亲情中行走作文

在书中行走,可以获得知识;在诗中行走,可以找到灵感;在亲情中行走,可以收获勇气和力量。

在亲情中最重要的,当然就是母爱了。记得我在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天,我的父母都不在家,看天色好像要下雨,果然,过了一会儿后,天降下了小雨,正在房子里玩电脑的我忽然想起来院子中晾着的衣服,为了获得妈妈的表扬,我拿着一个三脚代凳前去收衣服,可衣服挂得太高了,就算我站在三脚凳上,使劲伸着手才能碰到衣角,我只好跳起来,结果衣服到手了,但脚下没踩稳,“咚”,我重重地摔在地上,我感觉先落地的左臂钻心地疼,疼得我在地上打滚,这一幕被吴阿姨看到了,连忙给我妈妈打电话,妈妈飞快回家,迅速带我到镇医院看医生,在医院等待的时候,我看到妈妈头上布满了汗珠,脸色非常不好,眼睛一直看着我的手臂,还不断哄着我,由于乡镇医院缺少医疗设备,医生检查了一会儿,没查出原因,就建议我们到竹山县医院检查。

第二天,我和妈妈早早起床到了县医院,经过检查,发现我左手骨折,要缠绷带,打石膏,我对这两个步骤感到十分新奇和恐惧,在打石膏的时候,我害怕地脸都变白了,死活不让医生到左臂,妈妈一把把我的头揽在怀里,鼓励我说:“你不是一直想当军人吗?军人都是男子汉,什么都不怕呀!”听了这名话,我的身体里涌出了勇气,医生迅速打完了石膏。回家的路上,我想起自己打石膏的样子,感到非常可笑。

人们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在这一百天里,妈妈一点都不敢马虎,为了让我的手臂快些复原,她天不亮就上街去给我买新鲜蔬果,天天给我做骨头汤喝,她还买了一些书籍,在书中看到:“吃喜爱的食品有助加速身体康复”,她就寻思我喜欢吃的东西了,每天早晨她起床给我做饭,每次至少要四个菜,每天我起床的时候,总能闻到美味的饭香。似乎手臂也感受到了母爱,所以恢复的特别快,两个月时间就彻底复原了,而这个代价就是妈妈这段日子的疲惫。

在拆石膏的那天,我十分兴奋,夜里玩了很长时间,结果第二天早晨起来的时候打了几个喷嚏,让妈妈又紧张起来,对我嘘寒问暖,追问了打喷嚏的原因后才作罢,这个小插曲,让我明白了妈妈对我的爱。

亲情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母爱,还有父爱、爷爷奶奶对我的爱、弟弟对我的爱……他们每时每刻都把我包围着,让我获得对抗困难需要的勇气与力量。

行走的秋天抒情散文

我与大地的接触是早的,三岁起我就一个人经常跑到奶奶家去玩。当时年纪小,不知道什么是疲倦,只是一味的以快乐为目的四处的奔跑。也是因为年纪小,总感觉大人走路好快好快,每次跟着父亲出门,我都是跑着才能跟上,那时的我每天总想着什么时候能够长大,幻想着自己可以像大人一样很快的走到目的地而不用担心前面的路还有很长。

慢慢的,我长大了,行走对于我来说驾轻就熟,当时伙伴们给我的评价是“快的跟不上,轻的没有声”。确实如此,我后来自己感觉每次走路都是像要飞起来一样,有那么很长一段时间居然固执的相信轻声走的飞快时间长了真的能飞。这种幼稚的想法至今想来还觉得十分可笑。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经常跟着父亲去甸子里割柴草,那是我第一次走出了离家好远的地方,很喜欢甸子里的空气、虫鸣、燕舞、莺歌,纯粹的大自然给我以行走的力量,那种神秘诱人的气息,让我以行走的方式去探索一切我所未知的领域。

记得我高中的三年是在镇上住的,离家很远,离学校很近,但我行走的时间却从未减少,有时心血来潮了,便一个人走着回家,18里地的路程,第一次我硬生生地走了两个小时。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一有机会我就走着回家,为此,还总被母亲责骂。但我却仍旧固执的走着,每次看到灯火通明处那一瞥熟悉的光亮,我的心便满满的全是幸福。

三年的时间很快的流过,与此相伴的我的行走的路程也长了。第一次拖着行李箱告别我生活了的小村庄,来到古老而又神秘的西安城,那是一种怎样的过渡,我当时无法体会,只知道,从今以后,我行走的路会变得无比的漫长,同时,还充满无尽的未知。

在西安的日子是难熬的,毕竟人生地不熟,毕竟一个人,毕竟远离家乡,毕竟时常思念父母。于是我又开始了行走,从大街到小巷、从人行如潮的闹市到静谧悠然的山林,几乎每一寸土地都留下了我的足迹,于是,我发现,我爱上了这种感觉,它让我忘记了琐碎的生活,悠然于行走的快乐。

在行走的过程中,会遇见形色不同的人与事,偶尔停下脚步,感受着身边无数的擦肩,人也好、物也好、风也好、雨也好,在我行走抑或静止的瞬间都是过客而已,而此时,行走与静止的界限也开始模糊了,就在这一瞬间,我也成了别人眼里的过客,也是一个行色匆匆一目而逝的人而已。

多年的行走让我悟透了一句话“人的生命不过只有一秒钟的时间”。用20多年时间换回一句话,听着似乎有些可笑,但我清楚的知道,就是这句话能够让我受用一生。

在行走的旅程中,向前迈出一步的瞬间,已从过去走到了现在,而未来就在眼前,离我只有一步之遥。

但往往就是这向前迈进的一步,承载了数不尽的.亲情、友情甚至是爱情,背负着无限的责任,充斥着复杂的情感与琐碎的生活。

人越成长就越觉得孤单,于我的行走也变得沉重且受到约束,然而,生命的局限与短促时刻逼迫着我继续行走,因为我深知有时就连属于生命的一秒钟的时间也从未发生过,正如我行走数年也只是走出了一步的距离而已,甚至从过去到现在乃至未来,我从未走过。

于是我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在我行走时迈出的每一步里,生命的镜像似乎愈加清晰。

还是回到那句话“生命不过一秒钟的时间”,而这下一秒钟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陌生的,我们不清楚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也不清楚会有多少陌生等着我们。但唯一清楚的是我们所拥有的当下是明朗的,因为我们知道自己是处在何种境况中,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身边的朋友是谁,知道此刻我们周遭的各种事物,于是我们确定了自己就是自己。但也许每一个人都是不安分的,总是对新奇的、未知的事物充满好奇,一如我喜欢行走能够发现新奇的人、事、物一样。

生命的精彩就在于此,对于每一个下一秒钟的未知我们都不辞辛苦的无所畏惧的向前行走。生命的意义也在于此,但在寻找生命意义的过程中却变得愈加模糊,其实这意义就在于我们迈出的每一步之中,那个充满未知和束缚却又不得不继续行走的脚步中。

可是,生命的意义就仅在于此么?在尘世生活的人们或许可以这样认为,但认真的想想便会惊讶的发现我于这个世界、这座城、这一秒钟从未来过!

秋天里行走

秋天里行走,秋色如画;秋天,深邃苍窘,蓝天白云下,演绎的是色彩的故事。赤橙红绿青蓝紫,各色尽有,七彩纷呈。有的轻描淡写;有的浓墨重彩。层林尽染的远山,在充满奇妙的红、黄、绿三色的渲染下,层次分明,犹如一幅幅迷人的国画。

最打眼的还数红叶树种,经霜后越变越红,形成鲜红、猩红、深红、紫红等不同色彩。正如古诗说的:“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如果你是一个细心的徒者,你会发现,初秋的红叶清新自然,一抹红叶相嵌于林,似带如线,单珠独立的,宛如身披一袭红绸的林间仙子,处处动人;深秋红叶成列如排者,绚丽辉煌,大气如弘,单珠独立的,如浓妆艳抹的妖娆舞者,依然飘舞灵动。

秋天里行走,秋韵似歌。秋天的野外有诗意的山峦,演驿的是一首秋诗。蓝天白云,层叠山,营造出气势恢宏的诗境;徒行中,经离那色彩点染、层次分明的远山,如吟诵那平平仄仄的诗句;殷红如火的红叶又是诗句中那明丽欢快的妙语佳句;清凉的秋风,如朗朗上口的短语。

秋天里行走,秋意如酒。秋风将一座座山峦浸泡,将一条条河流浸染,将春夏发酵,用秋色浸透,秋意成酒。秋天里行走,品尝的是一壶秋酒。经风的秋叶、累累硕果,伴着秋风,在秋风里尽情挥发出缕缕清香,闻而鼻香;湿润的空气,裹挟着秋的那份特有的清凉,沁人心脾,嗅而喉润;如画的秋景,如歌的秋韵;绘的是丰收的喜图,呤的秋的收获,尝而心醉。

云中行走观后感

“为什么?这是很多人问我最多的问题!为什么,为了什么你要在钢索上行走?为什么你冒着死亡的危险挑战命运?对我而言,在钢索上行走就是生命!”很喜欢电影《云中行走》男主人公“菲利普”在开篇说的这段话,这表达了大众对于一个艺术疯子的疑问和担忧,而疯子也用自己对艺术梦想的信仰给予大众一个明确的答复。或许常人对疯子的疯狂不理解,而疯子也不必理会旁人的甘于平凡,但无论是疯子还是常人,有一个话题是共通的,那就是梦想。

《云中行走》其实也是在谈永久的话题“梦想”,虽然近年来“你的梦想是什么?”、“我的梦想是xxx”等等关于梦想的话题都快被说烂了。但不可否认,《云中行走》改编自法国著名走钢丝艺术家“菲利普。帕特”真人真事真梦想,还是带给观众一个完全不俗套且更加震撼人心的励志梦想故事。

因为是根据真人自传改编,所以电影《云中行走》在艺术加工创作之中却始终透着一股真实且蓬勃的生命力。虽然“菲利普”的故事不是常人所能感同身受的,但不妨碍常人能够亲切的走入他的梦想世界。电影的故事在“菲利普。帕特”平和从容的状态下从孩提时代开始娓娓道来。

“菲利普”的故事充分说了一个道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从8岁时期,菲利普就因为观看了一次马戏团走钢索的表演,而对这种表演艺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独自开始摸索走钢索,并且结合原本就对杂技的喜爱,将自己的走钢索梦想彻底奋斗起来。当然他历经挫折,也被父亲所不理解而走出家门。但他从未放弃自己的梦想,开始到大城市表演,锻炼自己寻找机会。直到遇到最终极的梦想,到纽约双子塔进行一次疯狂的走钢索。

但凡成功者,骨子里一定有着近乎偏执的性格因子。“菲利普”正是如此,他认定了双子塔计划就不惜一切代价疯狂的追梦。这期间他不曾动摇,且收获了甜蜜的爱情、强大的师生情以及坚固的友情,因为女友“安妮”的支持,老艺人“鲁迪”的教导和指点,加上好友的帮助,他第一次成功的在巴黎圣母院走完一次惊险的钢索。这是他人生中重要的时刻之一,意味着里双子塔梦想更进一步。

毫无疑问,女友,朋友和老师的三方力量,是“菲利普”双子塔计划中强大的左膀右臂。而影片在展现爱情和友情的力量时,同样给人心一定的思考。比如有一场“菲利普”在双子塔行动前夜中的崩溃戏,他自己极度疯狂的发泄方式,和女友的激烈争吵,对周围理性全无的对待。这一切不仅仅是呈现了人物心理的情绪的极端爆发,更是对一个成功者身边力量的深度挖掘。所以影片后期着重出现一幕,菲利普跟众朋友举杯致歉。他终于明白,自己虽然是最终站在钢索上的`人,但在地上给他架起钢索的,则是友情和爱情!

最终“菲利普”成功了,他是一个骄傲的天才,行走在双子塔之间的钢索上。在他那令人感动激动的迈出每一步中,每个观众为他在内心鼓掌千万次。钢索上的他杂念全无,是那么闲庭信步版的自信。就算来了警察,他自处惊不变的走了一共8次。这八次中影片在音乐上的运用令人惊喜,且伴随着音乐的变化,菲利普越来越方式,以至于做了多个高难度的动作。双子塔是他心中梦想的圣它,站在钢索上的菲利普每一秒都在享受这个云端的舞台。他肆意挥霍自己的才能,享受所有的声音,完成心中最疯狂的梦想。

梦想是值得疯狂的,成功是令人尊重的。你可以不理解“菲利普”的疯狂,但却不得不为他的精神所折服。从他一个人传奇一般的梦想人生中,是否可以照进自己现实的梦想?影片的寓意并不是简单的呈现一个追梦人的疯狂之旅,而是要让“菲利普”的精神感染每一个有梦想的人,双子塔就是是每个人心中的灯塔,照亮更多人的未知路。

云中行走经典台词

由罗伯特・泽米吉斯执导,约瑟夫戈登莱维特主演的电影《云中行走》正在中国各大院线上映,而我一直都对基于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感兴趣,所以最近在洛杉矶和纽约的展览空隙看了这部电影。

表面上这部电影是聚焦于一个来自法国的杂技艺术家菲利普・帕特在1976年8月于还没有完全竣工的纽约世贸大厦-双子塔塔顶之间进行的钢索行走表演。但其实越看到后面您会越觉得这部电影其实讲的是911世贸大厦被恐怖袭击事件和其造成的深远影响,当你看完了这部电影走出电影院,你会更深层次的感受到这部电影是美国精神的再次体现。

电影一开始,菲利普就坚持要说英文,而且让周围的朋友也说英文,虽然他说这样做是为了能更融入在纽约的生活,但其实这是明显的在讲英文和法文的那个小梗,但这也是影片体现更大的情怀的开始,什么情怀?美国精神的广阔,接纳,包容。菲利普本人就像美国这个国家一样,向往自由,调皮,喜欢挑战。菲利普要在世界最高的两栋楼之间走钢丝,他要挑战权威,挑战法律,更是挑战恐惧,挑战自己。而美国这个国家也是非常开放的包容像菲利普这样的艺术家,美国也像是在国际社会中走钢丝的那个人。不管是菲利普,还是安迪沃霍尔,还是玛丽娜阿布拉莫维奇,太多太多的来自世界各地的当代艺术家,来到美国,在美国扎下了根。就是因为美国这个国家喜欢挑战新事物,也接受新事物的挑战。菲利普被警察逮捕,从天台上被带下来,迎接他的却是建筑工人的掌声,另一些警察的赞叹,观众的掌声和欢呼,来自媒体的关注,记者的发问。这也是体现美国这个社会对于艺术和更高精神的接纳,欢迎和崇拜。

所有的艺术作品,或者说好的艺术作品,都是用一种非常明确但却无法形容的比喻去讲述它要表达的精神,这种作品总是可以用不可名状的情感打动你。那种感觉就像你突然惊喜的吃到了这世界上最独特最美妙的食物,但是你却和上帝签下了协议,不可以告诉别人这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好的电影永远都不是关于它好像要说的'那件事,至少不仅是关于它好像要说的那件事。这部电影同样如此,纽约世贸中心的双子塔,我们都知道在哪一年的哪一天,那里发生了什么,但是这部电影中只字不提,只带给你美丽,带给你喜悦,带给你赞叹。那种感觉就像一个美丽的姑娘,站在那儿,静静的等待,你不知道她是谁,你不知道她在等谁,你只知道她非常非常的美丽,而她正在等待的人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家伙,而你只能心里默默的羡慕和祝福。这部电影带给你的不仅仅是美丽,喜悦,更是勇气,信念。看似那次恐怖袭击带给人们的是悲痛,愤怒,但那不是永远的,它带来的更多的、更深远的,是希望,是憧憬;是擦干泪水重新微笑,更是原谅。

菲利普在世贸中心之间行走,他也成为了世贸中心。之所以这么说,因为他也代表了这种要建立世界第一高楼的精神,是美国要做第一个登月国家的精神,更是美国要做世界第一大国的精神。菲利普对生命,艺术和梦想的追求也是美国人对生命,艺术和梦想的追求。当然,当世贸中心被恐怖主义摧毁,就像菲利普第一次表演时掉进了池塘,他受到了挫折;但是美国人却因为这件事情更加团结,更坚强的站了起来。大家可以回想那些在废墟中满脸尘土的纽约警察,那些不顾自己安危第一批冲进大厦的消防员,甚至还有那些为了保护群众,让大家躲进他的咖啡店的咖啡厅老板。纽约人的勇气,其实更是美国人的信念,都像世贸大厦一样高耸云端,更像菲利普一样无惧任何困难,坚信自己。

整部影片中菲利普站在自由女神像上的火炬说了那么多旁白,我只记得最后最后他说的那句话,世贸中心的设计者给了他一张天台参观券,不像别人的都有截止日期,他的那张上面写的是forever永远。这个“永远”更是说,世贸中心永远矗立在人们心中。(正如片中卢迪爸爸一直教菲利普的那样,向艺术致敬,向观众致敬,菲利普在钢丝上向纽约这座城市致敬。)然后镜头再一次转到世贸中心,最后一次向美国人致敬,也给美国人最后一次机会向世贸中心致敬,更是给全世界看到这部电影的人们向那些所有勇敢的不屈不挠的灵魂,致敬。

《云中行走》于美国首映的日期是9月26日-911事件的15周年纪念日之后的第15天。

最后再来看《云中行走》的这张海报,三个元素简单明了的体现这部电影:世贸大厦,钢丝上行走的人,十字架。

云中行走经典台词

《云中行走》这部电影翻拍自20xx年奥斯卡最佳纪录长片《走钢丝的人》,取材于真实事件,主要讲述一个名叫菲利普帕特的人是如何在纽约世贸中心双子楼顶楼间搭建钢索并顺利完成长达45分钟走钢丝表演的故事。

为了完成这项壮举,真实中的菲利普帕特曾前后一共花了六年半的时间作准备,其中主要包括相应人员的分配、内部接应的打通和对两座楼内诸多人员以及工作环境的调查和规划。

终于在1974年8月7日的时候,菲利普帕特和他的朋友们将表演用的装备搬至楼顶,利用定制8米长、重25公斤的平衡杆,操纵200公斤的钢缆,在离地414+米的高空中搭建了一条钢索,让菲利普帕特完成了他一直以来所向往的梦想。

《云中行走》算得上是一部人物传记类型的励志影片。好莱坞著名导演罗伯特泽米吉斯在叙事上基本忠实于这个真实事件的本身,以菲利普帕特的饰演者约瑟夫高登莱维特为第一人称通过自述加回忆的方式将他的传奇事迹向观众娓娓道来。

就这个真实事件本身而言,它的格局并不大,精彩的部分也主要集中在高空走钢索部分,所以将它搬上大荧幕实际上难度不小。为了保证整个故事流畅性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可看性,导演罗伯特泽米吉斯将故事的重点放在了1974年那项壮举实施前的准备阶段和黎明前的表演上,通过对执行计划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合理展现,为影片营造了一定的紧张感。

整部电影除了对菲利普帕特这个人物的性格以及生活挖掘得不够深入是个小小的遗憾之外,导演对故事节奏的把握还是相当稳妥,从童年对走钢丝表演的着迷到后来的拜师学艺、寻找伙伴,再到1971年巴黎圣母院和1974年世贸中心双塔间走钢索表演,这些主要事件间的衔接和推进都有条不紊,虽然没有多少惊喜却也紧凑平稳。

作为一部以3d和imax技术全程拍摄的影片,《云中行走》最大的看点无疑体现在视觉效果的呈现上,特别影片后半段长达近二十分钟的走钢索表演可谓冲击力十足。导演通过对各种高空旋转、移动俯拍镜头、仰拍镜头和特写镜头的使用最大程度地发挥了3d拍摄的优势,让观众在观影过程中犹如身临其境一般。

如果说《云中行走》是一部视效大片,那么它长达几十分钟的走钢索桥段肯定会让你满意。但是它又不仅仅只是如此,因为在导演的理解和摄影师的镜头下,走钢丝已经不局限于是一种表演,更是一个值得思索的禅意世界。而这个禅意世界的表达又得益于主角的内心独白和主观想象画面的呈现以及贝多芬的《致爱丽丝》和亚伦.史维斯查的出色配乐的烘托。

在主角菲利普帕特在双塔顶楼钢索间的多次来回中,我们可以微妙地感觉到他心境的变化。当他屏气凝神用心感受着周围的世界直到外界所有的事物消失,自己与脚下的钢索融为一体的时候,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走钢丝的人。他变换着惊险的姿势向钢索、建筑、纽约城市和观赏他表演的人们表达敬意,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真实、骄傲和感动。此刻这项壮举于他而言,已经超脱表演本身成为一种伟大的艺术创造,同时也是对生命和梦想的一次崇高致敬,令人无比感动。

记得在影片的一开始,菲利普帕特有这样一段独白:“为什么你要这么做?这是人们问我最多的一个问题。为什么你要在钢丝上行走,愿意冒着死亡的危险去试探命运?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我从来不提“死亡”这个词,相反我更愿意用“生命”这个词去代替它。因为对我而言,在钢丝上行走就是我的生命”

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总是会存在这么一群疯子和天才,或许你可以选择不去理解他们,但是你却无法选择忽视他们。

观《云中行走》有感

原创寂默心流:

以前有《云中漫步》,这片便只能叫《云中行走》了,片名有点土,但确实很贴切,影片讲的就是一个法国业余走钢丝的票友偷偷摸摸去纽约双子塔南北楼之间架了根钢索,在上面走了几个来回的故事。没有特意去看,等人没事干就赶上看了,得到几点感想:

1、人可以并且应该有点梦想。

故事主人公就是喜欢走钢索,家人强硬反对了宁愿离家出走也要跟马戏团学技艺,不但不挣钱,还贴钱买手艺,不过有钱难买我愿意,追求嘛。后来又非要在纽约双子塔之间走,你一个业余票友,要干职业选手都没敢做的大票,而且你第一次看到双子塔时精神都崩溃了,这玩意儿图啥呢。我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又不伤害他人,那就勇敢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吧,他人的看法与非议就别管了,瞻前顾后,处处摆平,那只能成为一个平庸的废物。而跟我一起看电影的家人就理解不了,认为他有病。呵呵。

2、梦想是可以实现的。

双子塔110层,高空还有很大的阵风,雾气缭绕的,而且那是私有财产,不是你随便可以架钢索的,按美国的法律,业主一枪打死你啥责任没有。可最后这事还是成了。虽然下钢索后被警察当场摁到在地抓了,可法官的判决也很调皮和任性,判处这哥们儿在公园为孩子们表演走钢丝。呵呵。

3、实现梦想是没那么简单的。

事前反复论证,缺啥手艺就到处请教,自己反复踩点勘察,最严重的是离开始走没几天了,还在工地上不小心踩了个7~8cm的钉子,噗的一声贯穿伤,要命的是由于害怕暴露没敢去医院,破伤风针自然也没打。九九八十一难倒是没有,但状况频出,一般人早就放弃了。但欲建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这哥们儿还真不是个简单的人,九牛不回啊。

4、可以实现的梦想是会有贵人相助的。

一个毫无名气的业余票友,还没什么钱,能找到什么帮手是可想而知的,可他就是陆陆续续靠宣传梦想吸引了几个人,不过都是业余的,神叨叨的主儿,让人怎么看都觉得不太靠谱,其中还包括一个到纽约后才勾搭到的在大楼里供职的白领大叔“内应”呢。最搞笑的是那个教中学数学的哥们儿,他是个恐高症患者,平时站在凳子上都哆嗦,可就是他在最后时刻不离不弃,克服了极大的恐惧,在主角不断出四则运算题分散他注意力的情况下,在110楼的边缘,迎着阵风帮主角用扳手绞紧了一根绷紧拉索。这启发我们不要随便放弃上天派给你的`人,“鸡鸣狗盗”之辈到时候能起大作用。

5、实现了梦想又会面临长长的落寞。

所以,很多探险家最后都死于探险,他们可能也就是在等着这一天的悲壮。实现梦想的过程是最美的,要懂得享受,不管是甘还是苦,真的等到梦想实现了,可能又会觉得也就那么回事,反而有落寞的感觉,可以说实现梦想的一刻就该找下一个梦想了。人就是在瞎折腾,自己很带劲儿,旁人看看也就逗一乐,甚至看你热闹的人都不多。所以,要区分真梦想,还是跟风或被时势所逼的假梦想,把精力投入到自己真正喜欢的方面去才能无悔。

6、学了一个法国谚语“胡萝卜煮熟了”

片中主角离家出走时,面对母亲的呼喊,小子坚定地说了一句“胡萝卜煮熟了”,我和大家都没听懂。后来在马上开始行动时,团队的士气低落,主角也絮絮叨叨地反复说计划,精神面临崩溃,在最后一次会议上,主角坚定地说了句“胡萝卜煮熟了”,在座的法国人,包括那个纽约本地邂逅吸引的法裔美国人都一个个重复了这句“胡萝卜煮熟了”,而当地找的两个美国混混儿帮手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然后主角的漂亮女友才解释道,这是法国谚语,意思是只能干下去了,没有回头路了。按这个创意,我发明一个四川谚语“肉坨坨都煮耙了”,意思是只能做回锅肉了,改不了了。呵呵。

在片中学到了一个在140英尺开度的“鸿沟”上架设粗钢缆的原理,就是先用箭把钓鱼线射到对面楼(跨度小的时候,线绑在石头上扔过去也成),再用钓鱼线把一根细麻绳拉回来,再用细麻绳把粗麻绳拉过去,最后用粗麻绳把粗钢缆拉过来,固定好。当然绞盘、滑轮等工具也是不能少的。

在秋天里行走随笔

从第一片树叶飘落在脚下的时刻,秋天就悄然来临了。秋天的气候是渐变的,刚开始立秋,气候的变化并不是太明显。只是到了深秋,才让人们真正领会到什么是萧瑟。我倒觉得,秋与冬相比,有着宽厚仁慈的心肠,让人们慢慢地适应气候和季节的变化。

初秋,风还是和善的,慢慢地把一些树叶请到地下,此时的树叶还是绿的,叶片上还残留着夏的温度,加上初秋黎明的阳光还是快活的,初秋清晨的朝晖还是迷人的。

这时,你应该让想象放飞,把秋天伊始看成是绿色飘飞的梦。最先飘落下来的树叶是真正的勇敢者,她们最先离开温暖的树枝,去亲吻养育她们的沃土。这时,你再慈祥地抚摸着落叶,会感觉到带着余温、仍被绿色浸染的落叶富有质感。

行走在中秋是忒有情调的一件事。地上的落叶厚了,踏在上面软绵绵的,感觉到一种成熟的弹力,周身荡漾起一片温情。此时的山上,远远望去,是一幅色彩斑斓的写意画。枫树是秋之美的精灵,红于早春二月的花,在苍郁的林海中,在隆起的山峰上,尽情地展示着自己秀美的风姿。

云淡了,天蓝了,处处都给人以深邃明丽的印象。感觉不该被人为地定义下来,心境不同,感觉也不同。还是恣意地驰骋你的想象吧,这是一个可以和春花怒放媲美的短暂时光,转瞬即逝。

深秋是这个季节的最后牵挂。田野只剩下了被遗弃的秸秆和留在垄台上的茬子。秋风不留情面地清扫着战场,让眷恋枝头的残叶也回归大地。深秋的萧瑟并不是令所有人都愉快的。但也只有在深秋行走,才真正感受到了秋的魅力。“万顷沧江万顷秋,镜天飞雪一双鸥。”这样的诗情画意只有在深秋才可以遇到。更令人心仪的,还有那颗粒归仓后村姑们喜上眉梢的俊俏。

席慕容说:“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吧,因为过程就是结果。既然我们无法选择伟大,那就选择平凡好了,因为大千世界还是平凡的人最多,而平凡绝不是平庸。”

在秋天里行走随笔

我喜欢漫步秋天的小路,与秋之精灵落叶相伴相随。

秋是特别的季节,它不像阳光和煦的春天,活力四射的夏天和高贵冷艳的冬天。它是奔放的,也是寂静的;它是丰硕的,也是干瘪的,就看你怎样经营它。

秋天,去山上赏枫叶是我的最爱。走在山间的小路上,脚下踩着无数的色彩斑斓的落叶,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山林寂静,只有风吹动树叶在空中相撞击发出的声音,才能更加显示出来。枫叶在空中飞舞,像无数红艳艳色彩斑斓疲倦的蝴蝶在空中盘旋不愿栖身。

眼前只有一条弯曲盘转的,仿佛一踏上去,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但却令人畏惧而神往。因为,山那边的枫树,招摇着向我们挥手,微笑着点头致意。除路以外,其余的便全是一团团、一簇簇的枫树,一大片一大片,满眼是黄的、绿的、红的的。秋风吹过,便形成一层层火红色的惊涛骇浪,激荡着我迷离的心,使我的心中一阵阵火热,仿佛要突破牢笼冲出去一般,与山间叮咚的泉水、哗哗哗哗的小瀑布相互应和着,我完全沉迷于这幽静之中了。

这也许就是父亲总喜欢这时带着我到山里来的原因吧。

乡下的果园是那么的大,一眼望不到边。每家每户都会拥有一个或几个果园,最大的竟然有几亩!秋天来,果子成熟了,树上结满了一颗颗圆润的果子。红彤彤的苹果就像小姑娘的脸儿,娇艳红润,闪着迷人的光彩;黄澄澄的鸭梨像一盏盏明灯,在风中摇曳;葡萄架上的葡萄晶莹剔透、紫色深沉、飘香四溢,还有那晚桃、红红火红的山楂,挂满了枝头。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成熟,将一年来沉睡休养的精力全部在此时展现,这分明就是一场选美大赛!果树像母亲嫁女儿般将一个个果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等待着果农将她们摘下,打包装箱,这样,果树就完成了他这一年的使命。

我沿着起伏的山路攀爬,似乎也赶不上秋姑娘的脚步。

疾驶的秋姑娘没有停下脚步歇息。时序已是深秋,天气逐渐转凉。树下的落叶也堆积了厚厚的一层。有的树枝上已经光秃秃了,风也不再那么柔和了,树枝在风中乱舞,发出“嗖嗖”的声音,像游侠的马鞭在空中回响。我站在树下,望着那一地凄凉的景象发呆:叶飘离开枝干,树上光秃秃的,多像人到了老年?看到这种景象的人心中不觉有些凄然。前些日子还是好端端的,生机勃勃,几天后竟然生气全无,难道生命就这样如此无情吗?难怪苏轼等文人墨客,迁客骚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家人,客居他乡,诗文中总是充满着不尽的凄凉?此时,我心中倒是有些悲观了。四处无人,心里有些发慌。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狂风大作,卷起地上一片片树叶,但那些随风飞舞的叶子却怎的也不肯离树远去。我再一次震惊:“多么顽强的信念啊!”心中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就算离开家多远,只要心中有着这样一种执念,不也可以“心在,希望就在”吗?有希望,才有追求,有追求才是美好的生活。又一阵风吹来,我望着那依旧飞旋的树叶,仿佛下定决心,转过身,决然而去……此时,我理解了“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内涵。

我喜欢秋天,喜欢秋天的小路,喜欢秋天的景色,更喜欢秋天带给我的那种奔放却又幽静的感觉。此刻,我终于明白,秋之幽灵落叶,为何不知疲倦地漫天飞舞,原来她在气爽秋高的季节里,苦苦寻觅,等待着她的伴侣——冬之精灵雪花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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