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隧道工程承包合同(实用9篇)

时间:2023-09-10 02:46:53 作者:LZ文人 2023年隧道工程承包合同(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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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承包合同大全篇一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河南洛阳

签约时间: 2011 年 3 月 28 日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神华集团扩能改造利用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内蒙古和林格尔市

分包内容:隧道(进口)施工的全部内容。

以上工作任务仅为暂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机械设备能力、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履约能力、现场管理能力等做出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2011 年 5月 1 日

结束工作日期: 2012年 10 月 31 日

实际开始结束工作日期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劳务分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承包人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具体工期以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以及阶段性的工期目标为准,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以及阶段性的工期目标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该书面通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指甲方与业主已签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发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总(分)包合同及业主质量评定标准。

4、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6823829 元整(大写:4 元整)。本合同总价为暂定总价,最终合同总价根据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乘以双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发生的设计(或变更设计)内的合格工程数量确定。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详见附件一)均为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

本合同中所列的固定综合单价,为相应工程劳务作业计价细目下全部作业的综合单价。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建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费,材料费(约定未包含在合同单价内的甲供料除外)、机械油料费、周转料费、二三项料费、小型机具费、配合检验试验费、质检(或自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施工现场安全费、文明施工费、环保费、工地看守费、临时工程费、设备及施工机械进出场和转场运输费、工程照管费、材料机具装卸保管倒运费、其他直接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措施费、间接费、保险费、税费(由甲方交纳的本工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等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和可能采用新标准而增加的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付款义务。

5、工程量确认

甲方在开工后的每月25日组织工程部、工经部、安质部、物机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会同乙方对乙方实际完成的设计(或变更设计)内的合格工程量进行收方和物资盘点核算。28日甲乙方在工经部出具的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工程结算。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技术交底或设计(或变更设计)、合同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由于乙方作业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未按技术交底或图纸、施工规范、作业指导书等进行工作,造成的超设计(技术交底)数量或不符合质量标准(包括设计尺寸)的数量,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质量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钢筋结算数量不计搭接、损耗数量。结算时不分钢筋的具体直径、型号,按吨数为单位予以计量。

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在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展开施工;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放线交底后,乙方方可施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作业,否则,甲方不予计量。

甲方组织现场收方时,乙方必须参加,乙方如缺席或拒不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收方,则以甲方收方结果为准。

甲方在当月收方结算资料签认完毕且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后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乙方如对此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甲方核定后的计量结果为最终结果。若乙方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当月最终计量结果和价款支付依据。

甲方在乙方合同工作任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进行末次收方结算(收方结算单上注明“末次结算”字样)。乙方若对末次收方结算结果无异议,则签订末次清算协议;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接到末次收方结算结果或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确认末次收方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甲方核定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若乙方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工作量即视为被确认,并作为末次结算最终计量结果和价款支付依据,末次结算后则进行封帐,封帐后未进入末次结算单的其他内容一律视为不存在。

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施工数量为暂定数量,乙方实际施工数量以双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发生的设计(或变更设计)内的合格工程数量确定。

无论因何种原因乙方中途退场,乙方施工的所有工程数量甲方均按实际完成(实际完成的数量,计量规则需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并经业主方验收合格数量的80%收方,扣留价款作为乙方对甲方更换劳务队伍完成剩余工作量的组织措施费补偿,不再支付给乙方。

6、甲方的权利、义务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标高控制点及平面位置控制点、作业指导书、基线等)。

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检验、施工控制测量、监控量测、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事项)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协调处理与业主、监理、检测中心及设计等单位的关系。

负责给乙方办理收方结算手续,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结算款。

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负责统一规划、布置现场文明施工、工地宣传工作。

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时,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施工过程中,末次收方结算付款前,乙方未及时清算为履行本合同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购货款等一切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监督乙方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与发放,发现乙方未按时支付其下属员工和农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甲方向乙方提供附件二《甲供材料清单》、附件三《甲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内的材料和机械,除此之外的材料、机械由乙方自行承担。

与乙方签订并遵守《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施工安全质量合同》、《环境保护协议书》、《治安消防协议书》、《廉政责任书》。

乙方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对可能出现危及甲方信誉和利益的情况或出现给甲方带来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时,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与乙方违约经济处罚和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由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义务及风险,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监理、业主等的要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均适用于乙方),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劳动成果。严格遵守甲方、业主、监理以及相关单位对本合同工程的指令。

组织合格的、身体健康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工作人员投入工作。

加强对其所雇用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的管理规定,开挖时的弃碴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中所剩的杂料废物不乱丢乱弃,保持现场整齐干净,不得出现施工污染;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或对业主及其它单位、个人的赔偿。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将视乙方无力履约,该转包或分包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更换劳务队伍造成的经济损失。

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路、线路等保护、探察和防护工作,如在施工中损坏设施或造成损害,乙方需承担全部恢复或赔偿费用及其它责任。

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检验、施工控制测量、监控量测、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事项)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并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及时清理因本工程施工而拖欠的各项经济债务,如发现乙方未及时清理,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乙方必须与雇佣的员工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动报酬条款,包括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及支付时间、安全责任、劳动保护、所担任的工种等事项和内容。劳动合同必须在人员进场后15天之内签订完毕,劳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及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备查,乙方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员变动,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副本及修改后的人员花名册。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应采用现金的形式,乙方每月进行结算支付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一份完整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甲方财务和工经人员现场监督发放,发放工资过程中乙方劳务队伍负责人和农民工本人都要在工资发放清单上办理签认手续,其发放、签认后的农民工工资清单,甲方财务存档备案,否则甲方有权不办理结算支付,直至足够证明乙方已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或者甲方据表代为发放,或采取其他相应的解决措施。

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负责已完工程部分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乙方必须遵守《_劳动合同法》,为其所雇用的工作人员购买或缴纳工伤、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意外伤害保险等保护工作人员利益的险种并承担相关费用。

自行自觉足额缴纳除本工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外的其他有关税费,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本工程用电由甲方提供从变压器至洞内主高压线的电缆(电线)及配电箱,并承担产生的电费。其他部位电缆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单价均不包含电费;本工程所有机械的油料费用(含甲方机械)均有乙方承担。

乙方工作人员施工驻地住房由甲方规划修建,生活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按甲方要求投入本工程施工的全部机械设备必须是乙方可控的自有设备,且机械设备运转状况良好。进场后2天内向甲方提供进场机械设备、人员清单及特殊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原件和扫描件。乙方投入的人员和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要发生变动,乙方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乙方违约。

乙方应该充分认识到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场后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如因发包方(业主)、设计院、政府、天气、地理、自然灾害及甲方原因等)将使工程进展缓慢、机械设备闲置、人员窝工并因此产生费用风险,由此发生的人工、机械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此项费用风险。

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的整个过程中,乙方应该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合同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专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人员车辆的安全和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乙方应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看护等安全防护设施并承担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乙方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不得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不利影响,一旦发生,乙方必须立即恢复原生态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和各项费用。

由于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劳动竞赛等方面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业主、监理、甲方上级单位或其它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导致业主、监理、甲方上级单位或其它行政部门对乙方所施工项目的罚款、扣款等,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以上罚款数额的双倍罚款。

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必须得到业主的确认并对甲方计量后,甲方对乙方予以计量,未被业主认可并同意支付的数量及费用,无论是否有甲方人员的签认,甲方均不予计量,不支付该部分的任何费用,乙方也不得以此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

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负责场地的清理并达到现场文明施工、环保及达到下一步工序的施工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负责施工中的现场管理,甲方所交桩点,乙方必须注意无偿保护。

与甲方签订并遵守《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施工安全质量合同》、《环境保护协议书》、《治安消防协议书》、《廉政责任书》。

乙方必须派驻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配合甲方无偿进行现场测量、试验,进行各种原始记录的填写。

乙方必须指派专人到甲方领取甲供材料,否则甲方将不予供料。乙方必须精心施工,防止材料浪费。

突发情况:乙方如发现施工现场有突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技术员或领导,不得私自隐瞒。若因隐瞒事实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机械因使用不当出现故障,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隧道二衬台车供乙方无偿使用,乙方负责隧道二衬台车的保养与维护,所需耗材由甲方承担(伟达劳务公司指定的隧道台车生产厂家洛阳模板厂生产的单线铁路台车,厂家业务及技术负责人:宋大伟,电话13333898371)

8、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邹** ,职务: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监察,进度及质量控制、检查及其它事项,负责审批收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或发布相关指令。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王伟 ,身份证号:41030319802092038,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收方结算、材料领用等相关事宜。

双方约定:甲方出具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收方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乙方如持有此类文件,甲方不予认可。

9、支付

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支付,包括扣减或冲帐方式。

本工程按工程进度实行按月收方结算(需符合本合同中对收方结算的相关约定),每次结算时,在业主批复的工程进度款到位后7天内,甲方在对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质量保证金、施工过程安全风险抵压金、合同费用内包含的甲供材料款、甲供材料超耗使用款、周转料扣款(如果有)、资料费(如果有)、保险费、水电费、机械租费、罚款或违约金(如果有)、按合同约定需赔偿给甲方的款项(如果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有)、甲方代付的农民工工资、合同约定的`其它所有甲方应扣的费用以及其它由甲方代乙方代付代购代缴或代租的费用后,剩余款项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额,甲方应付款总和,不得超过按此计算的款项总额。双方约定:每次结算时,按业主拨付给甲方的结算额比例控制付款。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每月支付结算款的85%,工程全部完工之后支付95%的工程款,甲方扣留结算款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所有款项支付,次月5日甲方将乙方编制、签认的农民工工资单的民工工资支付到所有农民工工资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每月工程结算款。

发包人(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但乙方应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保持工地正常生产。

10、安全施工、劳动保护、事故处理

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国家及地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伴随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组织全部作业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接收、接受、落实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必须要求所有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并对甲方的交底进行签认。施工期间,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及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检查,听从各方的指导,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国家、行业现行安全规范施工,对于甲方、业主、监理及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须立即整改和执行到位。

乙方在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环境中工作或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在施工前7天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报甲方备案。

为保证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双方约定:安全保护用品由甲方代购,乙方领用并承担费用。

双方约定:施工现场的标识标牌由甲方统一制作,乙方负责保管。制作费用先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待施工完毕乙方归还完好的标识标牌与甲方,甲方将双倍返还乙方扣除的费用。若乙方未归还,扣除费用甲方将不予归还。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酌情安排处理方案和处理方法。

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还将视事故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程度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若乙方未上报或无证上岗,则不得从事本工程施工,并处以200元/人.天的罚款。

11、材料供应

,混凝土损耗系数定位2%。工程量按技术交底计量结算,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对材料消耗量进行核算,若乙方超定额使用,甲方将按照附件二《甲供材料清单》的单价在每月结算款中按扣除。

用于本工程实体的砼由搅拌站提供运输至工地现场,乙方负责灌注,乙方在施工现场对搅拌站供应的砼予以签收。如乙方对搅拌站供应的砼数量有疑义,则由乙方提出申请,搅拌站配合乙方对其数量进行认定(包括乙方可派人进行监磅),认定结果作为计算砼超用数量的依据;如乙方不予认定,则以搅拌站认定数量为准,作为计算砼超用数量的依据。认定方式由乙方和搅拌站商定并需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方式。由于乙方施工过程中跑模等原因造成的超用砼数量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构成本工程施工主体的钢筋由甲方提供运输至工地唯一加工场所,乙方负责卸料、倒运并保管,卸料(甲方提供吊车)、倒运和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钢筋加工后的边角料所有权归属甲方。钢筋定额用量按设计尺寸(交底尺寸)数量计算。

除本合同附件二《甲供材料清单》外的所有其他材料,包括周转料、二、三项料、片石、小型机具设备、机械零配件等均由乙方负责组织或采购并承担费用,材料节超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由乙方采购并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达到本工程的工程质量要求(由甲方有关部门按照规范、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并认定),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乙方采购的材料和机具由乙方自行承担涨价的风险,甲方不因乙方自购材料和机具等涨价而对本合同单价进行任何调整。

本合同工程所用的模板(木模、竹胶板等)、钢管支架(脚手架)、扣件、支撑等周转料、小型机具设备等由乙方自行采购或租赁,合同单价中已包含此费用。

所有材料乙方均必须按照材料保管和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堆码整齐,分类存放、标识,必要时加以覆盖,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及费用。

双方约定:乙方采购任何材料或物品,必须以自己企业的名称对外进行采购和签订相关合同;不得以书面、口头等各种形式使用甲方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队部名称、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冒用甲方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队部名称、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并将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所有甲供材料,乙方负责无偿配合卸料及倒运和保管,若发生遗失、损毁等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方式按本合同相关条款中约定的超用材料的扣款方式在结算款中扣除。

施工中需要使用的灰斗、脚手架、平板钢模、竹胶板、低压电线等由乙方提供并承担全部费用。

附件二《甲供材料清单》中的炸药、雷管、柴油等费用已包含在劳务综合单价中,因此双方约定: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领料使用,材料费用将按附件二《甲供材料清单》中的单价乘以使用量每月从结算款中扣除。

12、施工检查与验收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施工,确保所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验收标准:按tb10417-2003《铁路隧道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以业主、监理、甲方的认定为准。

质量等级:达到总(分)包合同及业主质量评定标准。

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验收不合格时,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返工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此前,不得隐蔽。 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派驻现场人员旁站、指导、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应满足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但甲方、监理、业主的任何旁站、指导、检查、监督和指令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13、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交纳的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在每月的结算款中扣除。乙方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项下所有义务,且完成的工作内容通过验收后,甲方不计利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乙方的工作成果在甲方与发包人(业主)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后,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质保期延长,保证金返还期顺延。如乙方拒不返修,甲方有权将质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费,保证金不足支付返修费时,由乙方补足。

安全风险抵押金:为督促乙方认真履行安全施工相关规程、制度和交底等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缴纳当期工程结算总额3%的施工过程安全风险抵押金(由甲方代扣)。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返还和扣除标准如下:

施工过程中如未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全额无息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发生以下事故之一,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60%:

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超过责任目标1人;

汽车行车主要责任重大事故,死亡1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

火灾一般事故;

事故直接损失在30万元以下质量事故等。

发生以下事故之一,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80%:

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超过责任目标2人;

汽车行车主要责任重大事故,死亡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6万元;

火灾一般事故;

发生以下事故之一,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重伤超过责任目标3人及以上;

铁路一般a类货车责任事故和客运列车一般b类责任事故;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

汽车行车主要责任特别重大事故;

火灾较大事故;

直接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质量事故等。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返还:乙方在离场时清算安全风险抵押金,出现安全事故并负有责任的,按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扣除。合同项目结束后,由甲方提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结算清单,甲方上级公司劳务管理部门审核后签认通知单,甲方上级公司财务部根据通知单无息返还外协队伍安全风险抵押金。

14、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额时,但本合同、和条款约定除外。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工期每延误一日,按合同总价1‰承担违约责任。

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数额据实结算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款不足支付赔偿数额时,由乙方补足。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比照本合同条执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违约,依据《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签订合同后,不能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及时进场,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签订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据业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视情况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设备及人员等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工期及现场施工的需要。如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设备及人员等无法满足本合同约定工期及现场施工的需要,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指令后3日内,按照甲方的指令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

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施工能力、履约情况、实力水平、机械状况、与甲方的配合情况、安全质量情况、文明施工情况等对乙方施工任务进行的调整。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合同的乙方委托代理人(或法人)为履行本合同的乙方负责人,该委托代理人(或法人)必须保证每月在工地现场20天以上,否则视为乙方无力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其他时间(当月减去20天后剩余的天数)如有事须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书面请假,经甲方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每离开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

乙方将本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或乙方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满足不了合同要求时,甲方将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甲方可以暂停乙方当月结算款项的支付,甲方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受业主及媒体投诉,甲方将以业主对甲方处罚金额的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5、合同变更和解除

除法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变更、解除本合同。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前,仍执行本合同。

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或乙方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满足不了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6、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 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17、保密条款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18、补充条款

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都是全新的,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养,如乙方原因出现机械故障,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

20、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21、其它

本合同附件有三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工程承包人(甲方):(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订立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签订时间: 年 月

隧道工程承包合同大全篇二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开工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合同价款:

第2条甲方工作

2.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要求。

2.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6.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6.4、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5、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施工过程的检查、验收、签证等工作。

第3条乙方工作

3.1、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3.4、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4条合同价款与调整

5.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5.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签证;

5.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

5.4、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第5条工程预付款

6.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6.2、预付时间和比例:开工前%。

6.3、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3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3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停工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7条工程款支付

7.1、施工时支付第二批进度款为工程总金额的%,即元。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总金额的其它余款。

7.2、甲方应按协议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预定付款时间3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3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8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于竣工验收前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4套完整竣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3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3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甲方不能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3天内组织验收,从第4天起甲方承担保管责任及费用。经批准的竣工验收报告上不得出现甩项验收。

第9条竣工结算

本工程结算方式大包干,增减部分为按实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决算经批准后3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无正当理由在7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10条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2条违约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隧道工程承包合同大全篇三

乙方(承包方):_____

1、位置:

2、面积:_____

_____年,自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1、承包费为每年按20900斤小麦折算支付。20___—20___年每年按25000元,以后按当年11月30日当地面粉厂小麦收购价格折算承包费;签订合同时先支付20___—20___年两年承包费50000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先交款后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1、甲方交付具体林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林地上实地树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包期限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山林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具体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规划公益林地,不能转让。

1、甲方保证所发包的土地使用权四至及土地使用权属等无纠纷,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权属不清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帮助协调处理。

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采矿。

4、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1、乙方在承包林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在其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其他经营成果上设有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但不得以承包范围内土地所有权设定上述抵押、质押。

一、甲方的权益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内如甲方须采伐该片林场内林木、进行采石、取土、修坟等活动,应当提前十日通知乙方,并且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若甲方从事上述活动与乙方的正常经营存在冲突时,甲方应当先行与乙方进行协商,且应当在经过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上述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若进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活动,应当视为甲方违约,此时乙方享有解除权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上述活动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6)甲方拥有该地块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单中列明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乙方不得破坏。

(7)乙方负责打深水井一眼,优先供给村民用水,整理规划建设村到山顶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关系,确保道路畅通。

(8)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电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因打井、架电、铺设水电线路需占用甲方土地时,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9)林地防火由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双方管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乙方在该处土地上只许从事农业种植、养殖项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5)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林地承包费,逾期30日不缴纳承包费用视为乙方违约。

(6)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有权对荒山进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时乙方应当按照政策法律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盗等措施。

(7)乙方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经乙方许可后方可进入。

(8)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9)国家因环境保护、公共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林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善后事宜。

1、在承包期内如遇有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国家征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对该处地块上投资的项目(承包前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除外)的赔偿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未继续承包,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水利设施、电路、树、围墙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之日起30日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合同期满之日30日内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权益及乙方所投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资产和权益进行处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处理,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资产,除上述约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12年总承包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支付同期超占期间的承包费。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按相关条款执行外,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该处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处经济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期间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附件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2、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3、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到提交诉讼解决。

5、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_____批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隧道工程承包合同大全篇四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金额: 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隧道工程承包合同大全篇五

11.10施工中需要使用的灰斗、脚手架、平板钢模、竹胶板、低压电线等由乙方提供并承担全部费用。

11.11附件二《甲供材料清单》中的炸药、雷管、柴油等费用已包含在劳务综合单价中,因此双方约定: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领料使用,材料费用将按附件二《甲供材料清单》中的单价乘以使用量每月从结算款中扣除。

12、施工检查与验收

12.1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施工,确保所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12.1.3 质量等级:达到总(分)包合同及业主质量评定标准。

12.2 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验收不合格时,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返工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12.3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此前,不得隐蔽。 12.4 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派驻现场人员旁站、指导、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应满足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但甲方、监理、业主的任何旁站、指导、检查、监督和指令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13、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13.1 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交纳的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在每月的结算款中扣除。乙方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项下所有义务,且完成的工作内容通过验收后,甲方不计利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13.2 质量保证金:乙方的工作成果在甲方与发包人(业主)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后,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质保期延长,保证金返还期顺延。如乙方拒不返修,甲方有权将质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费,保证金不足支付返修费时,由乙方补足。

13.3 安全风险抵押金:为督促乙方认真履行安全施工相关规程、制度和交底等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缴纳当期工程结算总额3%的施工过程安全风险抵押金(由甲方代扣)。

13.4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返还和扣除标准如下:

13.4.1 施工过程中如未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全额无息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13.4.2 发生以下事故之一,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60%:

13.4.2.1 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超过责任目标1人;

13.4.2.4 火灾一般事故;

13.4.2.5 事故直接损失在30万元以下质量事故等。

13.4.3 发生以下事故之一,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80%:

13.4.3.1 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超过责任目标2人;

13.4.3.4 火灾一般事故;

13.4.4 发生以下事故之一,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13.4.4.1 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重伤超过责任目标3人及以上;

13.4.4.3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

13.4.4.4 汽车行车主要责任特别重大事故;

13.4.4.5 火灾较大事故;

13.4.4.6 直接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质量事故等。

13.4.5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返还:乙方在离场时清算安全风险抵押金,出现安全事故并负有责任的,按本合同13.4条款中约定的标准扣除。合同项目结束后,由甲方提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结算清单,甲方上级公司劳务管理部门审核后签认通知单,甲方上级公司财务部根据通知单无息返还外协队伍安全风险抵押金。

14、违约责任

14.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4.1.1 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额时,但本合同6.8、6.9和9.6条款约定除外。 14.1.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4.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4.2.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工期每延误一日,按合同总价1‰承担违约责任。

14.2.2 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数额据实结算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款不足支付赔偿数额时,由乙方补足。

14.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比照本合同5.9条执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2.4 其他违约,依据《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4.2.5 乙方签订合同后,不能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及时进场,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签订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据业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视情况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4.2.6 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设备及人员等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工期及现场施工的需要。如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设备及人员等无法满足本合同约定工期及现场施工的需要,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指令后3日内,按照甲方的指令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

14.2.7 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施工能力、履约情况、实力水平、机械状况、与甲方的配合情况、安全质量情况、文明施工情况等对乙方施工任务进行的调整。

14.2.8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合同的乙方委托代理人(或法人)为履行本合同的乙方负责人,该委托代理人(或法人)必须保证每月在工地现场20天以上,否则视为乙方无力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其他时间(当月减去20天后剩余的天数)如有事须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书面请假,经甲方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每离开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

14.2.9 乙方将本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或乙方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满足不了合同要求时,甲方将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4.2.10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甲方可以暂停乙方当月结算款项的支付,甲方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14.2.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受业主及媒体投诉,甲方将以业主对甲方处罚金额的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5、合同变更和解除

15.1 除法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变更、解除本合同。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前,仍执行本合同。

15.2 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或乙方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满足不了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6、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 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17、保密条款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18、补充条款

18.1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都是全新的,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养,如乙方原因出现机械故障,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

20、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21、其它

本合同附件有三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工程承包人(甲方):(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订立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签订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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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承包合同大全篇六

乙方(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为开工时间,总工期为 60 日,如遇不可抗 力,工期顺延。

二、质量要求

合格,按国家现行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不包括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乙方对该工程结构质量终身负责。

三、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取固定总价承包。总价款为:人民币 565000 元。大写: 伍拾陆万伍仟圆整 ,该价款为全部工程的包干总额。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协调政府部门的工作。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3)、负责提供用电。

2、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规定的承包该工程应具备的资质,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

(2)、乙方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按照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偷工减料。

(3)、乙方应根据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有权随时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抽检。

(4)、乙方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接受发包人的检查。

(5)、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按规范施工。

五、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乙方施工至600厚混凝土基础完毕7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30 %,计 人民币 169500 元。

2、本工程桥拱部分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30 %,计人民币 169500 元。

3、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相关工程资料等后7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 169500 元。

4、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人民币 28250元,余额5%计人民币 28250 元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月内付清。

5、乙方指定收款人: ,收款账号:

六、施工安全及责任承担

1、乙方应按规范施工,加强安全管理,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安全设施,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甲方如因前述情形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通过其他途径向乙方追偿。

4、乙方应保证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如因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而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期竣工,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总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总合同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乙方指派 为工地现场乙方代表,如需变更,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

2、如果回填土不够或者回填土不合格,由甲方提供土源,乙方负责运输。

3、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双方可对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和本合同的变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隧道工程承包合同大全篇七

一、工程概况

二、人工价格:______________每平方米计算。

三、付款方式

1、工人生活费按每人每天___________元支付。

2、根据大合同支付进度款。如年底未完工的按实际工作量的95%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4、保修金:工程工资总价________后支付。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如应材料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应乙方方施工造成的误工期由乙方负责。

2、甲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根据甲方和建设方签订的时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停工和殆工。如甲方应支付的生活费等未能及时支付造成的停工。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质量

1、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

2、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各项工作的管理。

3、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提出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4、乙方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

5、甲方必须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工程一切责任险”。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发包人: (签章) 施工队: (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隧道工程承包合同大全篇八

甲方:

乙方:

为加快 (项目名称)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省 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 工程地点及范围: (必须明确施工地点或施工里程,即使是暂定里程也必须明确,并注明暂定。)

3 承包内容

3.1 洞身开挖:正洞及各种洞室、通道、加宽断面的开挖及装运碴;其中包括开挖作业平台的就位及撤离、使用、维护;开挖断面尺寸丈量;领退钻头、钻杆,换水针、加油、炮眼定位;凿岩机钻眼、维修保养,齐头翻碴、吹眼,作业面抽水,专人找顶。装药,配合爆破警戒等开挖全过程作业。检欠、清理虚碴;开挖平台低压用电管理。装载机、挖掘机、空压机、自卸车等设备的操作、管理及维修保养。装碴并运碴至××弃碴场,包含隧道内路面及洞口至××弃碴场便道的日常维护、修整、洒水防尘,以及××弃碴场的场地平整的工作。

3.2 风、水、电的供应及挂拆维护通风管、高压风水管、动力及照明线路,照明拉杆或挂钩眼位的钻进及安设。(若由几家队伍施工,风、水、电等公用部分建议由甲方统一实施管理,不纳入承包范围,并注意与第8.6条内容相一致)

3.3 锚杆钻眼、安装及注浆锚固,钢筋网片的安设,钢支撑的安设。

3.4 挖设两侧排水沟、清道,负责车辆通过平台时的联系和安全监控,平台与开挖面间的安全防护。

3.5 乙方人员、材料、设备从来源地至作业面的倒运。

3.6 关于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现场文明施工等。

4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 元(大写)(合同价的5%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退付(不计息)。

5 承包方式及价款: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或固定单价,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5.1 工程数量及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本合同对开挖及初期支护、装运碴作业的工费、材料费(支护用钢材料费除外)、机使费以及间接费、安全质量管理及培训费用、劳保基金等为完成合同约定的第3条承包内容而发生的费用进行承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即使国家和省、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验标发生修改或变更,合同单价也不作调整。

5.2 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5.3 合同价格除包含了完成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5.4 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名义数量(若施工里程为暂定,则工程数量暂定),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最终数量的确定以第6条约定办理。

6 计量及支付

6.1 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25日由甲乙双方现场收方,确定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数量为准,月度计量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

6.1.1 开挖数量以设计轮廓断面尺寸为准计算,超出设计开挖数量的部分不予计量,并按喷射砼的单价 元/m3进行扣除;欠挖部分由乙方扩挖至设计断面方可计量,否则以开挖合同单价的2倍扣除费用。

6.1.2 支护数量按设计图纸或甲方指令要求,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数量进行计量。

6.2 依据甲方总工最后签认的工程数量和合同单价对乙方进行计量。

6.3 本合同预留结算总价的 10 %作为保留金。其中:5%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保修条款规定返还;其余5%作为安全、环保、民工工资发放等的保证金,末次结算完毕后支付。

6.4 业主批准的计价款到达甲方帐户后7日内,由甲方扣除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包括甲供材料、垫付款、罚款等)后,通过银行转帐分次支付应付款。

6.5 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6.6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6.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计价,办理退场手续,工程余款根据甲方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6.8 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的签认人,负责办理计量支付手续并复核签认。

7 工期

7.1 进场施工日期:200 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7.2 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罚款 元,乙方每提前一天奖励 元。(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或奖励额度)

7.2.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7.2.2 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

7.2.3 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

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及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时,施工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8 材料供应、结算

8.1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所用火工品、钢材由甲方按材料设计用量限额供应,甲供材料品种规格及供应单价详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为甲方料库,乙方依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

8.1.1 火工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材料款根据乙方实际领用数量和附件二中的供应单价,从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

8.1.2 锚杆、钢筋网、格栅钢架、型钢钢架等均由甲方进行加工,加工费用及钢材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不包含在合同单价中。材料消耗在设计用量限额以内的部分,不扣除材料款。

8.1.3 甲供材料消耗控制在限额以内的,按照8.1.1条、8.1.2条规定扣除材料款;超出限额的部分,按照合同附件二约定供应单价的 倍扣除材料款。(超耗部分扣款单价必须高于市场价)

8.1.4 甲供材料的正常合理节约部分的权益归乙方所有;非正常节约的权益归甲方所有,甲方根据设计应耗数量扣除乙方材料费(或根据实际完成数量计量)并追究乙方责任。

8.2 隧道开挖出的石料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必须将洞碴运至甲方指定位臵,运输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开挖单价中。

8.3 合同明确的甲供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使用,严禁自行采购,否则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

8.4 除以上材料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若其他材料需甲方供应的,按材料实际到场价提取 %(根据实际情况或讨论确定业务提成比例)的业务费,费用由甲方从当期计价款中扣除。若因市场原因,甲方无法组织供应,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5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构成工程本体的材料,必须遵守甲方材料采购的有关规定,符合甲方合格分供方的要求,并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视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偿返工。

8.6 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8.6.1 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水费及管路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8.6.2 施工用电的高压线路及变压器由甲方统一架设和安装并承担费用;低压线路由乙方自行架设并承担费用,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和约定的供电单价在月度计量中扣除,乙方应自备发电机,以备停电使用;电费、自备发电机及低压线路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合同单价中。

8.7因天气、便道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进入工地,乙方应积极派出机械配合,保证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8.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按工程数量有计划的从甲方料库提取甲供材料。

8.9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物设部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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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承包合同大全篇九

乙方:______

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

西至:______;

北至: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不变,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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