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实习总结(实用14篇)

时间:2023-12-10 15:46:20 作者:翰墨

实习总结是对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惑和思考的一次总结;实习总结范文的参考价值很高,你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

人民法院实习总结报告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实习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xx年年12月24号――到1月5号的实习是在新浦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了解社会实践,但说到真正的去办案,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经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知道了该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从一开始只会简单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动手写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参加旁听到了自己参加庭审做笔录。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在过去的这两周实习过程中,让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应该说,了解并熟悉掌握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是实习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而这个内容并不是仅仅只能通过亲身经历立案、庭审、结案等才能掌握的,亲身经历只是完成这一内容的一个途径,而另一个重要途径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为案件结案之后的档案整理,是对案件的进展流程的客观全面反映,通过对案件处理过程的每一环节中的文书材料的处理,总结时间顺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了解并掌握一个案件的进展过程,并且通过自己的思考,理解,在头脑中模拟一个案件的处理,以加深对其的掌握。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个实习生最初的、必经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为了首先便让实习生对一个案件,从起诉到受理,到审判,再到最后的判决,都有一个清楚的思维,从而以便于以后的实习以及工作。

来法院的初衷,是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义之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渐渐地,手上案件一个又一个后,我的心却渐渐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个什么角色呢?一些案件经过了法律,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我没有得到正义的满足,却是留下了满心的惋惜。因为,在这两个周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听了太多花季被折断的声音,见了太多不该发生的悲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实习的这段时间,是我所接触的案件的主角。我统计了一下,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个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机关作了其他处罚。这绝对是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它向我们发出警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缓了。

结合庭里的资料,现对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及原因作如下论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财产为主。在这9个案件中,有5个是抢劫案,1个是盗窃案。未成年人关系网简单,生活需求也不多。他们大多的生活内容是吃饭、睡觉、上网、玩,所以,他们最需要的只是钱。而他们因为是未成年人,几乎没有收入,家里给的钱又不够挥霍,因此,财物很容易成为他们的目标,侵犯财产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点。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单独行为,多半都是结伙作案。在这9个案件中,有6个是团伙作案,四五个人一起的居多,多的达到八个。未成年人本来就很喜欢拉帮结派,而在犯案时,由于他们年龄小、个头不大,单独的行为往往难以制服受害人而达到目的,所以,他们需要人多,才能“镇的住场子”。这是一个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气势摆在那里,他们(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财物了”。

人民法院实习总结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我的实习是由大学法学院和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我爱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省省会城市-市中心城区,区人民法院设有刑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小额债务巡回法庭、执行庭、研究室、政工科、办公室、书记官室等部门,其中小额债务巡回法庭是省唯一的一个专门处理小额债务,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审结案件的法庭,民事审判二庭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置大民事审判庭改革的有关精神,撤销经济庭而设立的,而政工科设有监察室,办公室设有法警队、车队、服务中心。

这次我们学校共有20人在法院实习,我们分布在各个科室。我和另两个同学选择民二庭开始了我们的实践学习之路。

二、思想收获。

(一)严谨—法律人永恒的指向标。

当进入法学院第一天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严谨。平常在学校并没有什么感觉。但当实习后,这里的法官、书记员身上都散发着严谨的气质。当法官写判决时,要注重逻辑、条理、突出中立性,要细究一句一字甚至一个标点符号。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时,书记员要一一核对证据清单。总之,在法院的实际工作中每个人都是小心谨慎。法院是一个解决纠纷的地方,而不是制造纠纷的地方。而避免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们法律人最为强调的严谨。

(二)不卑不亢才能赢得尊重。

平常的工作中,我会接待各式各样的当事人。有些人表现的过于卑微,而有些人表现的过于傲慢。过于卑微的人很容易让人瞧不起,过于傲慢的人则会让对方感觉到不受尊重。这两类人来法院办事,往往会得不到预期的结果。只有那种不卑不亢的的人,在表达自己意志及主张时,才能引起对方的尊重,才能得到自己比较满意的结果。

(三)与人方便才能与己方便。

与人方便方能与己方便似乎是一个永恒的定律。

一天上班,我看到带我的书记员打电话时的态度特别好,觉得十奇怪。于是问她,为什么你对有些律师态度很好,但对有些律师的态度特别差。她笑着对我说,那是因为有些律师平常在接触中会为法院行方便。比如,法院需要他们提交某份资料,他们一般会尽快提交。提交证据一般他们都会提交两份,这样法院就不用再去复印,这样就减轻了法院的工作。对这样的律师,我们当然会态度好。而有些律师办事很拖拉,要打电话催很多次才会来交某份材料,这样很多工作就因为他们而耽误了,所以见到他们自然就没好气。想要让对方给予自己帮助,那么前提是在能帮助对方时尽量去帮助对方。

(四)礼貌—人际关系的润滑剂。

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人,礼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礼貌的作用更凸现出来。因为到法院来的人,大部分人是有纠纷的。如果我们对他们以礼相待,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他们的怒气,也可以为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提供一点的帮助。到法院办事,如果当事人懂得礼貌待人,会给法院一种当事人是一个知书达理之人,也会无形中增加法院的当事人的好感。

三、业务收获。

(一)打杂的工作。

做一个实习生,第一要务就是打杂,哪里需要我就要冲向哪里。

1、打电话。

在实习单位,每天的电话总是响个不停,而办公室的老师们又经常不在,于是接电话的重任就落在我的身上。而且法院每天都有很多案件结案,就得通知当事人过来领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而这份工作也要有等级最低得实习生来做。虽然看起来打电话容易,对着话筒同对方交谈,觉得和当面交谈一样简单,其实不然,打电话大有讲究。

(1)第一声很重要。

当我们打电话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领法律文书时,我们在电话中就代表法院民二庭。所以既要礼貌,又要严肃。一般第一句会说:“你好,这里是法院民二庭。”声音要清晰、悦耳、吐字清脆,给人一种很专业的感觉。

(2)端正自己的姿势。

法院实习总结范文10篇法院实习总结范文10篇打电话过程中绝对不能喝茶、吃零食,男生的话不能抽烟,即使时懒散的姿势对方也能够听出来。如果让当事人听对你的声音时无精打采的,那么当事人会怀疑法院的权威。

(3)认真清楚的记录。

虽然我们每天接很多电话,可没有一个会是找我们的。所以,要录住电话的内容很重要。一般当事人打电话都是询问案件情况。我们首先要问对方案件得案号,主审法官是谁。其次,问对方是谁。第三,问对方所要咨询的问题是什么。第四,请对方留下联系方式,或告知对方过多久再来电咨询。并且我们一定要把上述内容记在小本子上,以防自己忘记。

人民法院实习总结报告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实习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xx年12月24号――到xx年1月5号的实习是在新浦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了解社会实践,但说到真正的去办案,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经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知道了该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从一开始只会简单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动手写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参加旁听到了自己参加庭审做笔录。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来法院的初衷,是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义之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渐渐地,手上案件一个又一个后,我的心却渐渐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个什么角色呢?一些案件经过了法律,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我没有得到正义的满足,却是留下了满心的惋惜。因为,在这两个周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听了太多花季被折断的声音,见了太多不该发生的悲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实习的这段时间,是我所接触的案件的主角。我统计了一下,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个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机关作了其他处罚。这绝对是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它向我们发出警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缓了。

人民法院实习总结报告

实习单位:

xxx。

实习时间:

20xx年7月9日8月3日。

实习性质:

认识实习。

一、实习单位概况。

1、地址:赣州市章贡区xxx。

2、职能:在仅有89名干警的情况下,审理了全市法院1/7的刑事案件,1/10的民商事案件。

3、获得荣誉:10月以及20xx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20xx年和20xx年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xx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

二、实习目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无可否认将理论与实践很好的结合,方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发挥实处。为了很好地贯彻此项方针,在学校、学院的安排下,我们于20xx年7月10日到章贡区人民法院报到实习,我被分到了执行局执行一庭。在执行局实习的四个星期时间里,工作虽然繁杂但是却必不可少,让我受益匪浅。从实习的第一天起,我就意识到今后四个星期的实习锻炼将使我学到在学校无法遇到的一些新东西,对于它们的把握与研究将会对自己今后在法学领域中进一步的发展有着极大且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大学生,有些东西不论书本上还是从别人的描绘诉说中,无论多么生动、形象,如果你从未亲身体会过,那么你将永远无法获得第一手的资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尤为如此,换句话讲,即便对于书本理论头头是道,但远离了实践,充其量仅仅是个门外汉,只能纸上谈兵。在此,我要向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各位领导、法官以及各位帮助过我的人特别是龚法官表达我最诚挚的谢意,是你们给了我一个锻炼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虽然只有短短的四个星期的时间,但在你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学到了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指示,得到了宝贵的人生历练,这些知识和历练将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下面就此谈谈我在实习中学习到的内容以及感受。

三、实习工作。

1、整理卷宗。

整理案卷基本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情。因为执行局的案子是比较多的,所以需要整理卷宗的工作也必不可少。在这段实习期间,我接到的最多任务就是整理卷宗,这个看似简单的工作也需要大量的时间去熟悉要准确分辨资料的适用性,同时还要按照一定的次序进行排列,如立案审批表、执行申请书、执行依据、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等,都不能混乱,这些步骤则与法院的程序紧密相关,每一个次序的排位都有相应的司法程序对应。所以,每一次整理卷宗都是对司法程序的掌握和熟悉。通过自己的认真学习,再加上龚法官的细心教导,经过多次的整理,我才慢慢把握到整理卷宗的`要领,最后自己能独立的完成一份完整案卷的整理。

2、关于法律文书的制作。

因为在学校学习过法律文书,所以实习的时候可以参照着已有的模板写一些简单的法律文书,例如:执行通知书、传票、送达回证等,这些相对简单,而且格式固定,所以写起来就比较快。但是对民事裁定书和合议笔录的制作就相对困难。这类法律文书需要制作人对案情有着详细地了解,能对法院的判决有着准确的理解,并且在过程中,措辞必须严谨细致,不能产生疏漏。写完裁定书后还要进行排版,调整格式。在龚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对自己写的每一份裁定书都进行了多次校对,直至满意为止。法律文书是当事人重要的资料,并且代表法院工作人员的水平和法律的尊严,一旦马虎应付,必然会产生十分不良的影响。

3、外出执行案件。

在执行局工作,执行案件、查封财产是不可缺少的工作,有些案子我是跟随龚老师去执行的,所以亲自体会了执行案件的送达和查询。其中有一起关于交通道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我便体会到了执行案件的困难度。这个案件的案情大致是申请执行人是李某,被执行人是开小货车的,因被执行人开车不小心撞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腿部,致使申请执行人花去不少医疗费,而被执行人借口家中经济条件有限不肯一次性承担赔偿义务,所以拖了很久都没有足够的金钱赔偿申请执行人,只好协议每月赔偿申请人几百元,直到赔偿完为止。有些执行案件法院发出执行令后被告抵抗不予配合,给案件的执行带来非常大的麻烦。因此执行庭决定强制执行,使用查封、拍卖、冻结、扣押等手段,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体现法律的强制性!对此,执行难的问题可见一斑。

4、关于案件的审理。

在执行案中,大多案件的案情都清晰明了,而且证据充分,所以有些简单的开庭显得不必要。法官们经验丰富,法律知识扎实,他们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细致深入了解,对案情清晰明了的案件,法官们都会为当事人从法律上分析利弊,进行调解,大多数当事人都能理智的接受法官们的意见,节省了许多法律资源。法庭审理是我最感兴趣的一件事,因为在学校学的都是些理论知识,自己也很想了解法庭审理的真实情况。由于执行局的案件相对简单,所以开庭比较少,虽然每天都有案件开庭,但是基本都不是执行局的庭审。相对而言,民庭和刑庭的案件开庭比较频繁,而且有些民事案件具有一定的争议性,法官会告知我要有针对性地去听一些案子,对自己会比较有帮助。于是我选择了几起经济纠纷的案件进行了旁听。通过旁听案件,我对庭审的基本程序有了更深入地了解。现在法院相对过去比较重视程序,但是却不失人性化,对欠缺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法官都会进行耐心的解释,并告知当事人在进行具体程序的时候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而调解是民事案件的精髓!

四、实习心得。

1、凡事需细致严谨。在学校的日常学习中,细致严谨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法院的实习让我真正感受到了细致严谨的重要性。而让我认识到这一点的却是我认为最简单的法律文书。给当事人做笔录。我根据本学期学习过的笔录模式,在龚老师的叮嘱与吩咐下,很顺利地制作完一份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当我把笔录交给龚老师审阅时,他给我指出了问题:一是当事人和询问人的姓名没有空两格书写;二是标点符号书写不够规范,有些随意;三是书写错误不能涂改,只能重新书写。接着他解释道:在当事人和询问人姓名的前面空两格,有助于分清当事人和询问人所说的话;标点符号认真书写,才能让法律文书看着比较正式;笔录书写一定要细心,千万不可涂改,否则就有造假之嫌,这些确实是书本中不曾强调的,但很有用也很实用,不可小视。

书写协助查询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的注意事项,对于手写部分,一定要紧随打印字体书写,既不能写中间也不能偏后,涉及到金钱数额、执行期间时长的数字一定要使用大写数字,而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这样的书写规定,可以防止他人对这些法律文书进行改动,产生对执行机构不利的法律后果。

2、法律条文要多看。在学校学习时,法条仅作为一本工具书,在需要时才拿出来翻阅,并没有仔细而系统的阅读法条的全部内容。一次外出办案,由于执行冻结存款的银行没有很好的履行协助职责,龚老师问我对于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或者妨碍执行的单位及个人,有设么处罚措施。我只能说不知道。龚老师很随和地说道不知道不要紧,回去看下法律规定,这样会更清楚。他说他平时没事的时候也会看法条,深化自己对法律的了解与理解,避免落入执行中出现的陷阱,造成执行难的困境。

五、实习后的思考。

经过这接近一个多月的实习,我不但收获了经验也收获了思考。关于经验的收获,上面诉说的种种都是一种丰收,必然会成为我日后工作的宝贵经验,并且对我的未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除此以外,这次实习更是激励起我学好专业知识的信念,尽快弥补自己的不足,健全自己的知识体系和操作技巧。而关于这次实习,主要阐述一下我的实习思考:

第一、理论与实践脱节。现在的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大多是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巧的培养。无可否认,当代大学的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的确很扎实,可是一到实习单位或工作单位的时候,却显得束手无策了,对于很多的事情都缺乏相关经验,不知道从何处着手,这一点我在实习中是深有体会的,从整理案卷到送达回证到制作法律文书,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从头开始学,而平时的理论素养在此时显得几乎没有用武之地,除了在制作法律文书的时候。因此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实践的重要性。

第二、部门单位之间的不配合。执行案件要经常跑房产局、车管所、银行等,甚至要去到外地的兄弟法院要求帮助执行。要是远的话不但浪费时间,也浪费资源。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并不仅是法院的责任,还需要社会各相关单位和人士的配合和帮助。需要知道,法律是维系社会的命脉,如果不能及时调整,法律将会失信于众。

第三、执行难问题。比如申请人着急要钱,总是觉得法官不主动跑案件,不出去执行,其实,执行法官和法警没有一天是空闲,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的时候,申请人并不亲眼看见,所以申请人总是误解法官和工作人员,到法院吵闹。我在法院实习期间都会遇到当事人吵闹,严重干扰了法院工作;被执行人或者赖着不给钱,东躲西藏,或者认为判决书判决不公平而坚决不履行义务,或者向法官哭诉家庭困难没有钱等等。这些情况经常发生,甚者则是暴力抗拒执行,暴力抗法,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人民法院实习总结

这个暑假我是在忙碌与充实中度过的,在学院的推荐下我有幸来到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这次实习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使我受益匪浅!

首先,我要向为我此次实习提供机会的张帆老师和在法院里帮助指导我的王庭长、姚颖超法官、张俊法官、贾广平法官、王方琴法官、谭鸽华法官、周再佳法官及书记员范鹏飞和邓玉婷等人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做出的努力和给予的帮助!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各位法官和书记员请教。“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的法学本科学习的专业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在姚法官、贾法官和王法官的指导下,我了解了一般刑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上诉或复合的案件中姚法官还让我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文书书写工作,并且让我参与部分刑事案件的合议,鼓励我提出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上诉案件和死刑复合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书记员范鹏飞的指导下,我基本上掌握了卷宗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的具体操作细节;在装订卷宗过程中我还学会了一些司法文书如起诉书、判决书、上诉状、委托宣判函、退卷函、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审理报告、阅卷笔录、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上诉案件和死刑复合案件的基本程序。在此期间,最让我难忘的还是自己有机会以书记员的身份跟随张俊法官一起到了遵义市看守所和凤冈县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此次经历至今历历在目!

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在实践中我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也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了初步的了解,为我将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更让我庆幸的是,在实习过程中我结交了许多法官老师和书记员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勤勤恳恳的工作作风和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平时在书本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机会的老师,实习过程中指导我的法官和帮助我的朋友们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人民法院实习总结报告

即使很短暂,但是已经相处的有感情了!

一个月,很快!实习就这样结束了,离开的时候很不舍!这一个月,通过实习,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一个月的实习,其中,有困惑,有感动,有迷茫也有反思。对一些现实中的案件与所学东西有较大的出入时,会困惑;面对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对每一个质朴渴望得到帮助的群众,会感动;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风气,实实在在的去面对一些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和迷茫;而对于在实习期间关于纯粹的法学理论及法律事务方面的问题,我又会积极的反思和总结。

作为一个将来的法律人,看着现实中的境况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将来的路,一方面,看着人们越来越强烈的法律意识甚至用法律来替代道德层面的问题,我很开心,而另一方面,我更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现实中很多问题还是要通过道德来约束,这样可以让当事人少受伤害,也可避免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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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实习总结报告

为检验自己的兴趣爱好,对自己所选择的专业和将来的职业进行重新审视,为自己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提前做好前提,为尽快调整好职业发展道路,实现自己从校园到社会的无缝衔接。以下是我在法院参加实习的情况:

一、实习时间:x月28日----x月12日。

二、实习地点:****人民法院。

三、实习目的:

从三月份准备司考以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日益深入,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徐新意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理论实践相结合,对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此次在武进法院的实习让我们开阔眼界,学会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四、实习内容。

此次实习,主要在诉讼服务中心展开,小组五个人分工不同,作为组长,我的主要任务是听庭审以及协助其他组员的工作,也有幸接触更多,学到更多。首先,翻阅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天早上我都旁听两到三场庭审,从简易程序到普通程序简化审,从民事合同纠纷到刑事犯罪,我都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

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这几天,我们还接待了武进区横林镇的几位当事人,帮助他们书写起诉状、申请执行书、恢复申请执行书等。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实际写法律文书的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多进行实务锻炼。事后,当事人因为我们绵薄的帮助而连连感谢,更让我们坚定了走法律之路,用法来捍卫公民的权益。

人民法院实习总结报告

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省省会城市-市中心城区,区人民法院设有刑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小额债务巡回法庭、执行庭、研究室、政工科、办公室、书记官室等部门,其中小额债务巡回法庭是省唯一的一个专门处理小额债务,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审结案件的法庭,民事审判二庭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置大民事审判庭改革的有关精神,撤销经济庭而设立的,而政工科设有监察室,办公室设有法警队、车队、服务中心。

这次我们学校共有20人在法院实习,我们分布在各个科室。我和另两个同学选择民二庭开始了我们的实践学习之路。

当进入法学院第一天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严谨。平常在学校并没有什么感觉。但当实习后,这里的法官、书记员身上都散发着严谨的气质。当法官写判决时,要注重逻辑、条理、突出中立性,要细究一句一字甚至一个标点符号。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时,书记员要一一核对证据清单。总之,在法院的实际工作中每个人都是小心谨慎。法院是一个解决纠纷的地方,而不是制造纠纷的地方。而避免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们法律人最为强调的严谨。

平常的工作中,我会接待各式各样的当事人。有些人表现的过于卑微,而有些人表现的过于傲慢。过于卑微的人很容易让人瞧不起,过于傲慢的人则会让对方感觉到不受尊重。这两类人来法院办事,往往会得不到预期的结果。只有那种不卑不亢的的人,在表达自己意志及主张时,才能引起对方的尊重,才能得到自己比较满意的结果。

与人方便方能与己方便似乎是一个永恒的定律。

一天上班,我看到带我的书记员打电话时的态度特别好,觉得十奇怪。于是问她,为什么你对有些律师态度很好,但对有些律师的态度特别差。她笑着对我说,那是因为有些律师平常在接触中会为法院行方便。比如,法院需要他们提交某份资料,他们一般会尽快提交。提交证据一般他们都会提交两份,这样法院就不用再去复印,这样就减轻了法院的工作。对这样的律师,我们当然会态度好。而有些律师办事很拖拉,要打电话催很多次才会来交某份材料,这样很多工作就因为他们而耽误了,所以见到他们自然就没好气。想要让对方给予自己帮助,那么前提是在能帮助对方时尽量去帮助对方。

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人,礼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礼貌的作用更凸现出来。因为到法院来的人,大部分人是有纠纷的。如果我们对他们以礼相待,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他们的怒气,也可以为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提供一点的帮助。到法院办事,如果当事人懂得礼貌待人,会给法院一种当事人是一个知书达理之人,也会无形中增加法院的当事人的好感。

做一个实习生,第一要务就是打杂,哪里需要我就要冲向哪里。

在实习单位,每天的电话总是响个不停,而办公室的老师们又经常不在,于是接电话的重任就落在我的身上。而且法院每天都有很多案件结案,就得通知当事人过来领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而这份工作也要有等级最低得实习生来做。虽然看起来打电话容易,对着话筒同对方交谈,觉得和当面交谈一样简单,其实不然,打电话大有讲究。

当我们打电话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领法律文书时,我们在电话中就代表法院民二庭。所以既要礼貌,又要严肃。一般第一句会说:“你好,这里是法院民二庭。”声音要清晰、悦耳、吐字清脆,给人一种很专业的感觉。

法院实习总结范文10篇法院实习总结范文10篇打电话过程中绝对不能喝茶、吃零食,男生的话不能抽烟,即使时懒散的姿势对方也能够听出来。如果让当事人听对你的声音时无精打采的,那么当事人会怀疑法院的权威。

虽然我们每天接很多电话,可没有一个会是找我们的。所以,要录住电话的内容很重要。一般当事人打电话都是询问案件情况。我们首先要问对方案件得案号,主审法官是谁。其次,问对方是谁。第三,问对方所要咨询的问题是什么。第四,请对方留下联系方式,或告知对方过多久再来电咨询。并且我们一定要把上述内容记在小本子上,以防自己忘记。

毕业生人民法院实习心得

金秋十月,到处呈现出收获的喜悦,在这美好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xx省高级人民法院讲师团巡回培训xx站。两天半的时间虽然很短,但老师们的博文广识、生动讲解、精彩案例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认真听、专心记、用心领会,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收获了不少为人处事的经验总结,领悟了很多人生哲理,也增长了不少见识。

一、民事审判一堂课,遨游书海千百回。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核心,而民事审判又是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我国已进入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集中突显,大量的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面临的压力前所未有。而对民事审判工作及时总结、归纳、探索、研究、学习对提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的工作质量,提升民事审判工作的效率,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就显得尤为重要。“学然后知不足”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因为你学习的东西越多,接触的东西越多,越能发觉自己知识匮乏的“可怜”。虽然自己已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但因为没在民事业务部门的岗位,对民事知识的学习大多停留在书本、每周一例会领导相关文件的传达和看同事写的一些判决书上,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有很多不懂不足,通过刘玉芳老师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民事审判实务中几类纠纷案件凸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讲解,使我对民间借贷责任主体的认定、建筑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的问题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证据的采信等一些具体案件中的系列问题有了详实的了解和掌握,真是一堂培训课,甚是书中游。

二、综合工作琐事多,注重积累加总结。

生活处处是学问,这一点在很早以前就有所领悟,尤其是从事政工工作后,感觉不仅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更要学会结合实际,以创新的精神,不断去探索、去思考、去实践,善于积累总结,才能推进工作不断发展。“站起来能讲,坐下来能写,对上能协调,对下能指导”。这是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xxx副院长总结的综合部门人员基本要求。的确,法院综合部门的工作千头万绪,上要对领导,下要对干警,很多事物不是看到就可以解决的,一定要用自己掌握的知识把事情梳理起来整理归纳,并且提出解决方案,学会从别人不能发现的角度去看问题,方能不乱阵脚,有条不紊。百家讲坛关于“做”的四句话即:“做,别怕错;快做,别磨蹭;专心做,别马虎;边想边做,动脑筋”。吴院长朴实无华的`语言,把“在陪同领导出差、接待上级工作组、公务接访接待、撰写领导讲话以及开展教育活动中应把握的重点”总结诠释得淋漓尽致,让我这个政工人从整体上进一步树立了较为清晰的工作理念,为今后更好地服务好审判执行工作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三、刑事工作要严谨,庭审观摩现场评。

参加工作之初,曾在刑事审判部门工作,每天跟着老前辈学记录、学办案,法院与监狱也成了每天的必经两点一线。年轻的自己边办案、边学习、边总结、边提高,努力准确把握刑事审判政策,不断提高刑事法律专业水平,提高驾驭庭审能力,提高证据分析判断能力。“不飞出鸟窝,哪知外面的蓝天有多高。”因工作需要,我到乡镇工作三年之余再次回到法院,这次,由之前的书记员转为服务审判执行的政工人,由于角色的转变,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了对时事政策、大政方针等理论和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探索上,对刑事审判实务等知识的学习也就放松了。这次听吴福智老师以鲜活的案例讲授了基层法院关于“诉讼程序、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等方面”的刑事疑难问题,并对庭审观摩进行了现场点评和互动。听了讲解,参加了观摩,我在全面了解《新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庭审中的仪容仪表、法槌的使用、法徽的佩戴等等需要注重的细节之余,更被吴老师的渊博知识、熟练业务、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经验所折服。

四、短短培训收获多,用心学习有提高。

学习是可贵的,培训是精彩的。通过这次可贵而精彩的培训学习,两天半的培训学习在我们的恋恋不舍中敲响了结束的钟声。三位老师的授课从不同层面丰富了我们的知识,不仅学到了理论、掌握了方法、明确了方向、把握了重点,也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我国法治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矛盾较为特殊的历史时期,法院工作任重而道远。作为法院的一份子,应该认清当前形势,心怀法官的历史使命,争当集“正气、精气、才气”于一身的优秀干警。

“正气”就是有刚正不阿、公正为民的品德。常怀律己之心、拥有爱民之情、善行为民之举,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精气”就是具备昂扬向上、踏实勤勉的精神状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到“五勤”,即眼勤、嘴勤、手勤、腿勤、脑勤,脚踏实地,无私奉献。“才气”就是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过硬的业务能力。在生活中和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着力提高思想理论和业务水平,锤炼党性品格,成就一流业绩。

用心就有收获。

毕业生人民法院的实习报告

时间过得真快,两周的实习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回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经历,不禁对逝去的实习生活有些怀念。感谢各位老师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锻炼机会,也很感激人民法院的各位朋友能这么悉心地教导我,让我在学习的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也有了自己的见解。本次实习时间虽然很短,收获却颇丰。

一、实习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本次实习的单位是市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纪中叶,已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和自我完善。人民法院有大批优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的第一线做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尽最大的努力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具有规范而体系化的组织机构,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监督庭、案件质量评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术鉴定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各机构在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方面相互独立,而实则又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共同为昆区法院的发展而努力,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本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1、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习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

这种整理工作对于我这个实习生而言并非易事,因为不是所有卷宗里资料都想以上所说的那样详细而又简单,很多时候会出现很多新的东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总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书记员们询问,还好她们都很耐心而又细致的为我讲解。当然有些时候,我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向她们询问的时候她们也会不知所措,毕竟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并且从事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所以我们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编页码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脑子的事情,只要小学数学过关了就能胜任,所以其间也没遇到什么问题。

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也不是很有技术含量的活,根据之前编的序和排的页码,将信息综合之后填在目录表上就行了。当我将调解笔录与调解协议分开写了之后,遭到了书记员之一的反对,她说两个应该写到一起。于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诉她说,调解笔录是法院在当事人之间主持调解时的记录,应该属于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调解书虽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但是那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说成是契约,其一旦成立在当事人之间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时的后续权利。在我不很专业但是听起来还算比较合理的解释下,并且在她向比较有资历的书记员的咨询下,她采取了将两者分开写的方式。

其实这都是比较小的事情,但是通过这件事我有了两方面的启发:

第一,法学作为专业性比较强的学科体系,其在实务工作中对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所以我应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第二,现实中,基层法院大多数书记员并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并非受过专业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运行更加的专业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如果一个领域的工作人员对于其工作领域所涉及的知识没有最基本的了解的话,那么他的工作必将是盲目而又危险的。对于扫描卷宗,我想这也是一项比较轻松地工作,机械的将一页页的资料放到扫描仪里,等扫完后再将它们取出来订上。虽然很无聊,但是依然会有收获,因为这样就可以再次确定案卷整理的顺序,所以说两者应该是互补的。

2、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达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四、实习总结与体会。

本次实习是我从学习法律以来所经历的第二次与专业有关的实践活动,总结两次实习经验的统一性和差异性让我对于现实司法活动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同时对于基层法院在司法审判中的优势及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于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际运用中的差距甚至背离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认识,从而对自己以后的学习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较现实的借鉴意义。

通过本次实习,我发现了基层法院在司法体系及司法审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

第一,法官及书记员的专业素养问题。在基层法院中,大多数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来源于军人转正或其他领域,而书记员就更不用说了,学什么专业的都有。也许不仅是基层法院所存在问题,全国很多法院都是如此。虽然在司法审判的启动上法院及法官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审理过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权要求了他们不仅应该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社会人,更应该是一个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人。也许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所以法官的专业素质必须得到提高。至于书记员,其虽然主要从事一些比较琐碎的文字及档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来做,可能会更得心应手,这对于法官开展工作也是有利的。

第二,判决书缺乏说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决书,不分案件大小或简单与否,其页数一般都在三页左右。我一直在怀疑,如此“精简”的判决书何以将那些对当事人来说并不简单的法律问题和事实说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从我手中经过的每一份判决书,从而发现了一个共性——几乎所有的判决书都没有说理部分。当然,在判决书的最后都会附上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条文。我想,也许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个公民都当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说理部分不用赘述。或者说,根据以上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存在的某些合理性。

第三,当事人程序上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诉讼过程中,不管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应当尽最大的可能保证当事人平等的程序权利,保障看得见的正义。

鉴于以上的总结,对于以后的学习,我认为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更积极地更广泛地参与司法实践。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长跟我说的一样,我们不应该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应该拓展范围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企业乃至监狱去探求法的足迹,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体会发在社会各个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发现,在学校学习法律跟在现实中使用法律完全是两回事,两者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现背离,这都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去探索去权衡。这是庭长作为一个过来人对我发自肺腑的忠告,也会是我以后不断努力的方向,学好理论知识只是基础部分,最关键的是要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发展、成熟甚至强大。

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对于学法律的的科班出生的人来说,去法院实习是一件梦寐以求的事,系里的领导、老师高度重视,学生也激情澎湃,都在为即将而来的机遇做准备,老师几天前就跟我们透露了这个消息,学生干部积极地安排,同学们上网查关于这个案件的资料,想尽各种办法,为了完美的完成这一次的实习。

这一天终于如愿以偿的到了,大清早我们纷纷的来到了学校后街的高速公路旁等待车子的到来,这一天没有睡懒觉的,没有迟到的,没有不来的,同学们的眼神中都折射出一种求知的欲望,心里都在默默祈祷,车子能不能早点过来,我们好早点踏入这块神圣的土地——邵阳中级人民法院。

车子准时的开过来了,虽然同学们去法院的欲望很强,但是上车的时候都还是彬彬有礼,排着队有秩序的上车,看到男同胞们的主动让车的绅士风度,也不要感到奇怪,因为我们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法学痴迷者,我们心中有法,更有道德约束着我们得一举一动,一言一行。

疾驰的列车很快把我们送到了目的地,在义老师的带领下,我们还是那样,有秩序的下车,然后依次经过法院的安全例行检查,顺利的有秩序的进入庄严地人民法院审判庭。审判庭给我的第一印象庄严、神圣、严肃、公正,尤其那个国徽,时刻传递着这八个字。我们此次旁听的是公开审理邵阳重大贩毒一案,我们坐在旁听席,一览上面的人物,跟以往一样,在法院的中央是主审官,两侧就是审判员,左边是检察院派来的代表公诉员,右边则是被告,中间就是书记员,一看就知道开启的是普通程序。进入了庭审阶段,按照程序,书记员邀请法官入庭,全体起立,法官入席后,敲了下法槌,然后都坐下了,接着就是书记员宣布法庭秩序,三不准,不准在法庭上大声喧哗、哄闹;手机调成静音;未经法官批准,不准摄像,照相,不准其他违法法庭秩序的行为。,进入了法庭调查阶段,随之进来的是五位年轻的小伙子,法警把他们各自安排在被告席,首先由公诉员宣读起诉书:以胡立志为首的一个往来于云南和湖南之间的贩毒团伙,共动用资金210余万购买麻姑18.6万粒,到庭审理的有胡立志,被告犯有贩毒罪、抢劫罪,购买枪支弹药罪,且有犯罪前科,系累犯,但在被捉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捕行动,且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肖松柏提供资金贩毒;岩拉嫩在云南给他们提供毒品;岩应扁给其表哥岩拉嫩提供帮助,运输毒品,收取脏款,发银行账号给下线;陈杨柳负责卖毒品,并自己吸食毒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在公诉员宣读完起诉书后,并问他们是否听清,再逐一向犯罪嫌疑人提问。

不知不觉中,上午的旁听已结束了,下午一点继续旁听。走出法庭,一种严肃的氛围释然了,迎来的是同学们积极地谈论声,有谈论案情的经过的,有谈论如今社会的治安,有谈论该案件将会怎么判……谈论的结果五花八门,总之同学们的法律热情高涨。

下午,我们按时来到了法庭,上午的法庭调查已经结束,接下来的是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在还没有开始的时候,我已经闻到一股浓浓的火药味,即将一触即发。主审官宣读了法庭调查时讨论的焦点,然后就此焦点双方展开论述,首先被告胡立志陈诉了自己的观点,被告一个接着一个,然后就是公诉员一一进行答辩,各自的代理律师就公诉员的答辩提出异议,然后在进行辩驳。公诉员在辩驳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着为人民服务,维护法律的正义进行答辩,不允许任何人逃脱法律的制裁,就他们所犯罪的事实提供有力的证据,让众人感觉到法律的严肃性,也让人们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可以无情的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也是维护我们合法权利的保证,同时也是我们维护社会治安的根本。它提醒着我们十六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审判已接近尾声,合议庭的成员对这起贩毒案件已形成了心证,明白各个犯罪嫌疑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考虑到案件对社会影响的程度高,没有当庭做出宣判。一声法槌,结束了今天的审判。

法庭审判已经结束,但是我心里的疙瘩还未了,接下来是我深深地反思。

经过旁听,我发现了犯罪分子的一些共同点,他们差不多都是低学历,对法律一无所知,从少就受到黑社会的感染。人之初,性本善,什么让他们迷失心智,什么会让他们走上这条不归的道路,除了自身的原因,我想更多的是社会的责任。如果国家能够普及义务教育,给孩子们学习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崇正确的价值观,给孩子们除了应有的素质教育外,应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一个国家的犯罪率的减少,仅靠法律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的是提高国民的素质,此外,我们应完善法律系统,尤其是刑法,应制定一部宽严相济、事实求是的刑法典,既起到警戒作用,又给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机会,比如对待累犯、再犯,可以加强法律的惩戒力度,对于初犯,尤其是青少年的犯罪,可以适当的减轻,比如还可以适用缓刑。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应有的价值。

改革开放的三十几年,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有了突飞猛进,一座座高楼大厦如雨后春醒般树立起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质的改变,国家的高科技领域也日新月异,神州号飞船一个接一个飞上太空,可是西方的那套腐朽的价值观也侵入我们思想中,拜金主义,官本位思想、攀比倾向等等。这些小问题现在看似是一个小蚁穴,众多的小蚁穴可能导致大坝的崩溃,国家应谨慎这些,加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引导,给予精神上与物质上的支持,让国民真正意义接受社会主义价值观,与一切违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现象作斗争。

听完整个法庭审判,我感觉法律工作者拥有渊博的法律知识是非常必要的。比如在法庭辩论阶段,如果一方就双方争论的焦点在法律上找到了依据,而此时你对这个依据恰好又不熟悉,你就找不到反驳的立脚点,你就不能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对方主张的依据在法律上是没有根据的,由于你的法律知识不全面,也辨不清事实,这样真的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还有就是法官,它本身就是法庭中的运筹者,他维持法庭审判中的公平、公正,给双方平等的话语权,不能因一方的辩护人抓住法律的空子,在法庭中说的是天花乱坠,一些伪造的事实、证据说的是头头是道,主宰整个法庭,法官好像只是个形式,私权主义侵占了职权主义,最后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时,只好以法庭辩论为基础,即使一方有足够的理由,也不能作为法官的心证基础,这样一件冤假错案又酿成了。这能怪谁呢,归咎到底还是没学好法律的错。

法院的正义,权利的运用需要良好的监督,在法院审判庭都设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席,可是这些都只是虚设,浪费了国家的资源,同时也可能导致权利的滥用。法警应该有押送犯人,监视犯人的职责,可你们在干嘛,在陪审团席位上打呼噜,你们不怕犯罪分子逃出法庭,危害其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你们代表公职人员的形象,代表国家的形象。

总之,这次实习让我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有更多的机会沐浴着实践之风。

大学生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新的一学期开始了,我们班的所有同学都开始了长达一个月的实习生活.2010年2月20日到3月16日间我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毕业实习,短短一个月时间,除去周末休息的时间,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不足十几天而已,但这十多天来却让我感触很深刻。

按照学校2010年度的教学计划的安排,我们大三学年下半年必须进行一个月的实习,好在学校已经做了周密的安排,专业课老师为我们联系好了几个法院和检察院,同学们还可以自己选择具体到哪个法院或是检察院里面实习。我和另外八位同学一起分到中级法院里面实习。2月20号下午我们一行九人,从三大出发,在我们王老师的带领下一起乘车到了位于开发区的法院,在门口向值班的法警问了一下政治部的李主任的办公室,就上了四楼,我们终于找到了那个办公室,王老师赶紧递上学校开的介绍信,政治部的李建军主任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对我们来院里面实习表示欢迎,并给我们说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纪律,主要是关于保密方面的规定,以及生活方面应该注意的事项。

我最后选择了民一庭,被分到民一庭王礼仁书记那里实习,王书记是我们学校特聘的教授,他还为我找了两位优秀法官老师:胡远亮法官、朱晓玲法官.我选择民事庭实习,这主要考虑到民事程序法在我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而我自己民事程序法学习得不够好,又从来没有去实习,学习这些也很久了,现在民商这一块我以前学的忘记不少,特别是在民事程序这方面,几乎完全是个空白,平时又没有实习过.我记得不少学法学的前辈们都说过一句话:“学法学的,得民法者得天下”,我知道自己要更加重视民事法这一部分,不论我们将来参加司法考试还是考研,我还是得认真学习司法实务方面的操作,以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在中院民一庭实习的差不多有二十天的时间里面,我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整理卷宗,这是我在实习期间最为主要的工作事项,帮助王书记和胡法官整理卷宗100多份,边整理边看档案材料,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中级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涉及标的额一般也比较大,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到二月底已经立案待审的案件就有很多,民一庭总共20多位审判员,平均每人至少有案子几十件,常常每天都有几十个庭要开,这对我而言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以前在学校的模拟审判主要涉及大的`案子是刑事方面的,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这里听了几次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事项都一言带过了,法官审案子就像聊天一样,离婚案件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进去旁听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目标应是案结事了,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职业道德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一定程度上追求司法效率,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询问笔录。在开庭审理之前后,要对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询问,我担当过几起案件询问时的记录,由于法官们在询问时有时候用宜昌方言,我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有时候还要询问一下当事人,以免出错,然后才让他们签字,其实他们即使是用普通话讲的话我也不能完全记录的准确,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学习.在中级人民法院里实习了个把月的时间里,对这里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中级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3、劳动合同纠纷,在法院听了几起关于劳动合同的案件后,发现在辩论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总在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或者强调是雇佣关系,而劳动者的代理人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是一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审理这类案件还要涉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要认定工伤的提起赔偿的话要先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劳动关系的认定。由于自己也快毕业就要走上工作岗位了,所以对劳动争议这方面的案子关注的比较多。劳动争议案件要提起诉讼一般有个先决程序,就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对经常提到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庭审后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二)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定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三)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四)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

法院里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和知识的缺乏,把全国三百多所开设法学的院校比做一个瓶子,西政、中南财大、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个瓶子的盖子,我们的学校就是那个瓶子的底,现在法学没有专科生了,我们就成了垫底的,原来我总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审判了这么多年都没过司法考试,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片面,不是法官不想学,是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去学,整天被案子压着,一直以为中国的法院里法官们学历低,都是军队里面转业出来的,而在法院认真实习了一个月后,才了解到,很多人都有大学法学本科以上的学历,才发现自己的无知,不出去看看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们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设身处地为法官们着想一下,假如我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前提是要司法公正,这代表的正确地行使国家的司法审判权,法院专门有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错案追查制,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自己人生的一段非常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一定的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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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我于五月二十一日到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为期三个月的实习,现实习结束期将近,应要求将实习经历和感悟进行总结,反思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以及出现的错误和改正的方式。经过认真的反思、分析和思考后,我将之进行梳理,现将之报告如下。

一、经历的工作。

(一)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内容及感受。

我所在的书记员对接的法官处理的案件案由主要为民间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遗嘱纠纷、著作权纠纷等。民一庭工作任务分配十分明确,法官主要负责当事人接待和案件审理;法官助理主要负责辅助法官书写判决书等辅助性工作,主要仍是围绕案件审理中实体问题的分析、认定,法律依据的查找以及出具裁判意见等内容为法官提供建议和辅助,减轻法官工作量并提升法官工作效率;书记员主要负责审理之外的程序性事项的办理,这些程序主要是对外的法律文书寄送、对当事人的开庭通知;对内有案件材料的内部传递、案件材料整理、负责案件材料的整体运作直至归档保存;在处理案件时虽然不会直接参与案件裁判的出具,但是会作为法官获得普通民众意见的一个窗口而影响案件审理。进入法院后,我被分配在书记员处,跟随其进行实习,学习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案件处理流程,法院日常工作流程。作为书记员的副手,其分配给我的任务有“做法官接待当事人的记录员、退还一审卷宗、整理二审卷宗”,这些都是其平时工作内容。经过这段时间的实习,从对接法官与当事人的连接工作,对接院内各部门完成卷宗传递的程序性工作,以及独自完成的卷宗整理工作,从各个侧面参与到其中并从中学习,让我能够较为完整的体味书记员的主要工作,明白了书记员在法院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地位,此岗位是行政性职位,主要完成程序性事项,书记员只是作为法律规则单纯的执行者,而非涉及法律活动本质的利益调整工作,无需较多法律素养,相较于法官助理来说,书记员是审判活动的局外人。总的来说,我对于法院工作和书记员工作有一个较为清晰而全面的认知。书记员所做的工作从性质上来说是民事诉讼法这一程序法的具体化,其工作是程序正义的具体体现,“不能执行的法律不如无法律”,书记员负责的法律程序性规定的执行,因而也是程序正义最基本的且最重要的组成单位,对于当事人利益有着重大深远的影响,和法律及法院工作的权威性有重大关联,是对法官公正裁判的重要补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民一庭工作期间,我对于其工作人员工作压力之大感触颇深。民一庭案件数量众多,每周都会从立案庭中收获一车有一百斤的卷宗文件,都是需要法院查看案情、定期审理。不仅在数量上有着沉重的压力,案件质量也是悬在每位法官头上的利剑,案件处理需要在公正裁判的基础上协调当事人关系,使得当事人能够接受并服从判决结果,减少申诉和上访。而在长期的大量的案件处理后,造成一些行政工作的积压,每位书记员都有数百份卷宗的任务需要完成。卷宗整理及归档任务为什么会积压呢?通过本人实际参与工作得知,联系当事人、开庭(做笔录)、网络系统结案、审判结果上传及公示、整理卷宗等每项任务所花费的时间都很长,属于轻脑力但重体力的劳作,而书记员应接的案件很多,所以其十分繁忙。又因为这是一项关乎正义的工作,如果不谨慎很容易出现错误,造成他人利益以及法律尊严之损失,所以负担的责任亦甚为重大。虽然有人手不足,程序繁琐,设备陈旧等等困难,但是民事审判第一庭的工作人员均以其敬业和奉献的精神在工作,顶住压力出色的完成了工作,法官审判水品高超,案件审结后争议小,当时人满意度高;书记员工作谨慎认真,行动都依照规定,完成了程序的要求,使得法院工作滴水不漏。他们这样的工作精神和工作态度,让我从其中获得了很多精神力量。

(二)审判监督第一庭的工作内容及感受。

审判监督第一庭交给我的主要工作是整理卷宗和在网络发布公示公告。我所整理的是减刑卷宗。审监庭的卷宗整理流程不同于民一庭的一个案件一个文件袋的整理方式,而是采用批量处理的方式,这是因为每个案件不同的材料因为类型和性质相同,且相同的材料又占据整理目录的大部分,因此可以按序排列,整理成册十分方便快捷。因为每份材料内容近似,所以更容易发现可能存在的错误,因此错误率更低。审监庭还负有在人民法院公示公告网络系统上对公众发布执行机关建议减刑意见的任务,这是根据最高院和省高院的要求而发布,方便服刑人员、监狱干警、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因为是发布公告,因此遵循公告格式,有发文机关,公告开头有发文缘起和依据,内容上有罪犯身份信息、所受刑事处罚和减刑信息,以及公告结尾有人民监督的相关途径。我所执行的工作任务虽然简约但并不简单,从每一项任务都可以看到法律精神的渗透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智慧。从卷宗整理上讲,将各目录项目安排合理得当,理顺排放顺序,在保证程序完整的基础上提升工作效率,还降低了错误率,可以说是非常贴合法律追求的程序正义的精神。虽然减刑案件卷宗整理较为简单,但是因为数量大,所以工作也十分辛苦。公示公告的发布也是如此,虽然工作内容仅是将相关内容打字输入电脑,但是减刑人员数量多,且公告网站设置有防粘贴保护,需要将很多重复的格式性内容一点一点手打输入,而不能粘贴输入,所以工作量同样十分大,一次减刑案件公示公告仅117人的信息输入就需要花费一个人力两天的工作时间。工作期间我参与了一次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案件有三方主体参与,监狱代表服刑人员提起减刑请求,对服刑人员身份情况和服刑表现以及提请减刑理由进行说明;检察院则对减刑人员的各项情况材料进行审查,依据事实及相关规定,提出检察院的意见;法院则负责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因为减刑开庭是在黄州区监狱内,所以我们有机会参观监狱。黄州区监狱修建完善,有极高的围墙和健全的安防系统,监区内环境较为优美,监狱宿舍从外观上较美观,没有机会入内参观,但是在操场上可见服刑人员在进行军事纪律训练,培养服从意识。即使是这样浅浅的一见也给我带来了极深的震撼,因为从外貌和行为表现上,这些都是十分正常的人,看起来他们和身处外面的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他们却做出了受到国家负面评价的违法行为,被剥夺了自由。在我看来,人身自由被剥夺了是一种对人格尊严的极大打击,失去了作为人的很重要的一种尊严,“人人生来平等,生而自由”,人处在安全的空间里,很难体会到自由的存在,但是在监狱这个自由的空气都被抽干的地方,就会激起人对于自由的珍视。也许想要违反法律的人都应该先去监狱看一看,相信很多人会放弃不好的想法。

在带领我学习审监庭各项工作内容的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身上还有着各式各样的任务,对于他们能够游刃有余的处理如此繁重工作的能力,对于其专注投入和敬业奉献的工作精神,我感到十分的敬佩。在审监庭我还看到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一起安排工作,相互帮助,攻坚克难,关系融洽,此处团结而温情的环境更使人感受到法律人和公务员不骄不躁、团结互助、坚忍不拔的精神品质。

二、产生的认知。

(一)法院工作的认知。

1、审判、送达、归档是一系列的信息创造和传递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都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进行处理,才能使一个完整的审判活动顺利进行。而程序法则要求在各个信息节点流过的信息都有痕迹留存,这样信息才能够反馈给应该接收的人,才能创造应有的价值。

实习过程中见到法院极为重视调解结案,因为此方式最为简便,省却了法律文书的书写,也较容易使双方当事人满意,上访风险低;除以上功能,调解还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必经的程序。因此虽然其为审理活动的一部分,仍将其与其他程序并列提出。法院各个部门在每一个侧面反映着法律的规定和法对于程序的要求;立案庭负责案件的承接,是法院对外的重要窗口,是司法程序的第一步,为之后的程序启动奠定了基础;民庭、刑庭、行政庭的设置体现三大法律关系,三种形式相近但是性质不同的审判程序,执行局是法律强制力之实施部门,审判监督庭是对于案件的监督等等。此次实习将以往的错误观念清除,对于法院的工作有了大体的了解和较为清晰的认识。

(二)法学学习的认知。

经过三个月的实习我发现了自己法学知识的不足,表现在对于案件证据材料组成的不熟悉,对法院判决说理部分的不理解,很难通过判决文书的翻看增长自己对于法律的认知。通过反思我认识到,法学的学习不能困囿于书本知识,更应该从实践中获取真知。自我感觉本科阶段对于法学概念的理解很多都流于表面,要么是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到概念和法条的起源,要么是不能认识到一个法条在现实中可以如何运用,而法学和法律的真正乐趣就在于其中,因此我对于法学的评价往往单一,认为法学是一个空洞而无趣的学科。对于概念掌握不清晰以及知识不体系化,让我一经纠问往往回答不出,也不知道自己学习了相关内容,不知道一个案件的分析和处理是来源于哪个法律依据,如何去查找相关法律依据,且不知道法律依据之后是怎样的理论来源,无法对法条进行解释,而正确解释即理解法条的基础,这样的情况真的很像一个话痨却没有掌握语言一样的荒谬,无法思考,无从表达。而如果将“所学”应用于生活实际,则必然同现实情况谬以万里。

三、关于人际。

(一)自己责任原则。

本次实习体验到了一部分社会性的人际交往模式。现代社会的基础之一是“自己责任原则”,人人都应为自己的行为负担应有的责任。在过去的学校和家庭环境中我对于责任体会尚不深刻,在实习时期才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在工作单位,人需要为自己的工作职责负责,比如书记员有保管好卷宗材料、合理安排开庭时间等工作职责,如果因为过失使得材料遗失或开庭时间冲突,必然会受到问责。但是仅仅自己做到认真还略为不足,因为如果他人出现失误也许会推卸责任,因此需要事事留痕迹,处处小心谨慎,比如每次材料转手都要做好登记,每次出办公室都要锁门,电脑密码不可告知他人等。在社会中,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我们所在的是一个处处风险的社会,有些风险带来的责任也许是我们无法接受和承担的,因此再谨慎也不为过。

(二)理解他人。

实习地点的法官和书记员对于实习生都很照顾,对于我们的成长多有帮助,十分感谢他们的真挚感情和温暖关怀。即使是如此短的时间,他们也展现出了各自独特的一面,让我对社会这个色彩丰富的集合体有了更多的认识和解读。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理解他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的社会地位和要求,有各自不同的性格特点和脾性,其对于行为选择是由这些方面综合得出的,具有必然性,天然的合理,因此如果他人不理解,则一定是他人的问题。作为有社会性的高级动物,人能够适应他人的行为习惯,调和彼此的不同。我们善于从对立中寻找出路。经过这次实习,我真切感受到了人们因为身份和地位的差别而拥有的不同想法,不同的行动,不同的选择。而选择的不同究其根本在于利益的冲突。只有在利益统一时,人们才能相互协作,一旦这个平衡不存在了,就会出现意见的分化和冲突。

(三)帮助他人。

在本次实习中,我学习到了很多种类的帮助他人。有一种帮助他人是在施助者和受助者之间并不一定需要太强的联系,也许一个熟识的人就会有源自善心的帮助,而这种根源之善是最为纯粹的,源自于人的本性,因而愈发使人觉得珍贵和不可辜负。有一种帮助是在工作关系中建立的互助关系,在这个关系中,帮助者和受助人都会统一到一个目标之下,相互鼓励,尽心尽力,充分展现人和人之间的关怀和信任。这种帮助是会让人暖心的帮助。还有一种帮助是需要很强的联系的帮助,但是这种帮助也难能可贵。因为在强联系的环境下,虽然有帮助的充足理由,但是帮助的程度还是由人把握的,在不同的情况下面对不同的人会得到极为不同的结果。体会到了帮助他人是一种美德,是温暖人心的一剂良药。

四、总结。

本次实习是本科阶段宝贵的经历,让我清晰的了解了法院的运作方式,对于法律行业也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能够作为明确的指标,为将来择业提供十分有益的参考。我不仅从实习中收获了知识,而且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中学习到了宝贵的人生经验和坚忍不拔的精神品质。长时间的实习工作应该长久的坚持下去,希望下一届华农学子们同样能在这个优秀的地方参与实习,同样可以收获宝贵的人生经历。

华中农业大学。

沈恩泽。

2018年8月4日。

星期六。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本文目录。

毕业生在人民法院的实习报告例文。

xx年9月22日,我们一行32个人来到东莞第一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实习。经过这两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巩固了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能力。通过与第一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和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激情,虽然我之前在检察院实习过,但却从未接触过法院的工作,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与那些法官、书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慢慢去领会,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一定能够很快适应这里的工作。开始实习时,我步步留心,时时在意,毕竟刚来到一个陌生环境吗,对许多情况都不熟悉,自然得小心谨慎。不过好在法院工作人员以及指导老师们都很热情,很是令我意外,又满怀感激,觉得自己真是幸运。所以大家很快就熟悉起来了,办起事情来也丢弃了那种生涩感,渐渐得心应手了。

我被安排在第一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实习,该中心是刚刚从立案庭分出来的,分管之前立案庭的信访、案件报结、司法鉴定等等几项工作。

(一)信访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晴雨表、衡温器和减震器,它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本院受理的,没有受理的、省院处理的案件,还是本院受理判决的案件,由于当事人文化素质水平的不同,对法律理解程度的不同,都会导致当事人上访、咨询,有的当事人还会对裁判文书中的用语、术语等提出各种各样的询问。信访工作中必须积极撰写信访专题材料。针对不同时期信访工作的动态,对老上访户上访的焦点以及违法上访情况分析并采取了措施和建议,并写成专题材料逐级上报。

(二)第一法院的案件报结工作通过办公自动化的形式进行的。案件报结形成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输入规范、审核严格的案件管理机制。法院一方面对各类案件信息输入的基本要求、不同类型案件应入的信息及单位审判人员在不同的环节应填写的具体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加强培训工作,让全体审判人员、书记员详细了解案件报结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充分掌握案件报结应具备的条件,进一步强化案件报结管理的意识。为解决案件报结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的问题,法院特地挑选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案件报结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人审查。案件报结信息统一由审判管理服务中心报结管理员在网上点击行使,并在全面检查案件报结材料是否规范、齐全、案件流程节点上的时间是否与实际相符的基础上,真实、准确地进行报结。

(三)司法鉴定工作是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审判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任务繁重而重大,实习的过程中,让我体会颇多。

在实习中,发生几件有意义的事情,让我成长了很多。

(二)实习期间法院开展了年尾的“清案计划”,每天的案件报结几百甚至上千件。邝庭长对报结标准进行了新的修改,工作量也随着增加了很多。每个民事案件都必须认真计算它的结案标的,只有与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金额一致才可做报结。因为这个标准是新设定的,各法庭还没准确知晓掌握,我每天都必须通过电话或是腾讯通通知各位书记员修改他们的报结,解释怎样修改。在这过程中,我学会怎样与人更好地沟通,学会礼貌待人。

(三)实习的另外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司法鉴定的事前摇珠准备:通知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把整理鉴定资料委托司法鉴定公司。司法鉴定是一项十分需要细心跟耐心的工作,因为这往往涉及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工程造价;或是事关人命的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期间,发生了一件值得我自己深刻反省的事情,在通知当事人到法院摇珠的时候,当事人是东莞本地人,讲的是东莞话,不会讲白话,普通话水平也不高。当我询问他的地址想寄。

通知书。

给他时,只能请他逐读出他的通讯地址,而他读完一遍我还没听懂时,他便大吼大叫。当时我没能很好地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回了一句“是你的普通话不标准我才听不明的嘛”。挂完电话,带我的指导老师媚姐跟我讲了一句话,“不能对当事人这样,你要学会耐心”。我回头想想,自己确实不应该做出这种反应,而是应该耐心地学会沟通。

(四)我们部门有一个分出的办公室,主要负责当事人的信访工作。某星期下午,市里的政法委下来指导信访工作,前期的会议准备主要由信访办公室的珠姐负责,我从旁协助。由于与会领导比较多,材料的撰写任务很繁重,单单会议报告就有4份共10几页。在这之前,我对于会议报告、会议材料是一窍不通,加上庭长要求珠姐必须亲自操刀,我就没有参与材料的撰写,只是在旁边帮忙选取文件材料、向法院其他相关部门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等等。会议的筹办用了我们整整4天的时间,还好会议举办得很成功,与会的领导都能跟随会议的脚步发表自己的看法,畅所欲言。会议结束后,我们也得到了庭长的表扬,让我们很有成就感。

时间飞快,两个月的实习生活已经结束,它让我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将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但又不违背法学原则的道理。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这两个月的实习,有困惑,有感动,有迷茫也有反思。对一些现实中的案件与所学东西有较大的出入时,会困惑;面对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对每一个质朴渴望得到帮助的当事人,会感动;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风气,实实在在的去面对一些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和迷茫;而对于在实习期间关于纯粹的法学理论及法律事务方面的问题,我又会积极的反思和总结。两个月,所见到听到学到的东西并不是一篇文章所能概括完,有一些东西还需要更深入更长久的思考和回味。我想这种总结反思回味会对我以后的做人,法学学习,职业生涯产生很多正面的影响。

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

规章制度。

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同事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必须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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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我爱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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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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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x月x日,我在xx县人民法院研究室进行了为期7天的社会实习。活动期间得到了研究室主任、耐心指导,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研究室是负责调研、信息和宣传的部门。尽管该室不办理具体案件,但有着实务类调研文章多、信息量大的特点。在实习期间,我阅读了四川省高院、南充市中院和xx县法院的工作简报、调研文章及各级法院的指导案例,并旁听了一些案例的审理。通过对这些信息、案例的了解和分析,我真切的感受到了理论和实习之间的差异。

当前,法院正结合全国司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加强基层法庭建设、解决执行积案和提高审判质量为工作重点。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了帮助农村信用社回收贷款、解决涉农案件等专项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对于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有些做法并不能从理论上得到很好的解释。

理论上讲,“不告不理”是法院的一项基本原则,法院始终应处于消极的地位。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诉讼,如果没有适格的诉讼主体提起诉讼,法院便不享有管辖权。诉讼开始以后,办案法官同样应该处于消极地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以确保诉讼公平。但在实习中,法院往往要服从经济建设的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自己的工作目标。这与平日里理解的法院只服从法律有很大差异。如在帮助农信社回收贷款活动中,法院就曾与农信社一道发文,督促欠贷人尽快归还贷款。在一些涉农案件中,法院也尽可能提前介入,并积极为农民提供方便。这都是法院“主动出击”的表现。这些措施不能不说与某些法律理念相违背。但通过实习我发现理论和现实之间存在这巨大的差距,特别是在全社会没有形成一个法律共同体之前,法院通过其自身努力,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进而在全社会树立“公正与效率”的形象是法院工作方向的现实选择。因为,如果法院始终处于消极的地位,公众获得的司法服务减少,其进行司法活动的成本会增加,其进而会降低对法院的信任。

在刑事审判中,我们经常批驳法院和检察院一起审被告人,因为这违反了诉讼架构——“法院居中裁判,控辩双方地位平等”。但通过旁听几件刑事案件的审理,我发现这样的观念已被法院摒弃,辩护人和被告人的权利越来越受到法院的尊重。在法院审理的“贾年祥案”中,尊重被告人的权利、限制公诉方的权力得到了很好体现。被告人贾年祥因涉嫌一名10岁女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在其向法庭出示的证据中,虽然有证人证言证明被告人将被害人带到了山上、沾有被告人精液和被害人血液的卫生纸、内容为被告人对其实施了行为的被害人陈述和医院证明被害人处女膜撕裂的诊断结论等证据,但被告人竭力否认其与被害人有两阴接触,并解释说其精液为早泄所致,被害人处女膜破裂是其用手指抠破。而公诉方也无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有两阴接触,只是依据常理和被告人的积习推断其实施了,据此指控被告人犯有罪。最后,合议庭在评议中,通过对全案证据的综合评定,认为公诉方指控的证据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只认定被告人未遂的犯罪事实。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得到了法律保障。

社会实习期间内,我通过阅读法院的指导案例和旁听案件的审理,发现实习中的法律问题并不象教学中的法律问题那么简单。教学中,我们只是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处理,提出自己适用法律的意见。而实习中,很多情况下事实都不清楚,我们需要对案件中各种证据的审查来查明案件事实,这一过程是很需要技巧和耐心的。如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指导案例中,当事人双方向法院共提供了60多个证据,法院在审理中,对每个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予以了分析和评定。按理说法律专业的学生应当具备这样的技能,但这恰恰是我们的弱项。教学中我们仅在《证据法学》一门学科中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并没有将其融合到其他法律的学习中,以至于在具体的法律实务中我们有些束手无策。因此,我建议在以后的教学中,少用教学案例,多用实习中的案例,以增强我们处理实务的能力。

本次社会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习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社会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院的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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