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优质19篇)

时间:2023-12-05 19:01:27 作者:BW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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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情况总结汇报

1月22日上午,红毛镇在镇政府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xx年1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镇党委副书记姚旺通知、武装部长王思仁同志、司法所所长陈玉钦、梁碧川,派出所所长王方锐、各村委会书记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姚旺副书记主持。

会议期间,各村委会书记对1月份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并提出在工作的过程当中的不足和今年的工作计划。

最后,姚旺副书记指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总结去年的工作经验,吸取经验教训,在以往的矛盾纠纷事件中找出问题所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丰富我们的工作方法,不能过于简单粗暴,更不能敷衍了事,一定要实事求是,为人民群众解决各类纠纷事件。

1月份,我镇各单位、各村委会各类新增矛盾纠纷事件为5宗,排查矛盾纠纷为5宗,调处成功3宗,剩余2宗。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我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实时的把握跟踪控制并处理纠纷事件,及时调解好,最大程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事件。

1月份,我镇没有发生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事件。

四、排查出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

1月份,我镇没有排查出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

五、形式分析及意见建议。

春节将近,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委会的'矛盾纠纷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群众在拜年时,经常会出现酒后打架斗殴的事情发生。因此,各村委会的治安巡防队伍要实时做好巡查工作,避免引发更大的事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乡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情况总结汇报

根据市油田公司党委干部大会精神和全市维稳工作要求,我残联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细致进行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绩,现将本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具体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为搞好本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残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油田公司党委干部大会精神和全市维稳工作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到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坚持以残疾人为本,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积极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和信访突出问题,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深入基层解民忧,化解矛盾促和谐”的要求,认真努力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我残联把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抓实抓好,取得实际成效,经过认真研究,成立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理事长同志任组长,副理事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实施、检查、督促等工作。与此同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调研,收集各方意见,化大力气,做到“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方法步骤、检查督促”五个明确,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确保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为搞好本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残联明确工作范围、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坚持自上而下,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考评,形成真抓实干、齐抓共管新局面。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信息排查、报告、处理、督办、反馈、通报、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流程,扎实推进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参照理事长联系点制度和分管单位原则,对领导小组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划分了工作范围,原则上要求领导小组组长排查化解案件不少于1件,其他领导小组成员排查化解案件不少于2件,一般干部职工排查化解案件不少于3件。属于包案解决的,包案案件按期处结率达到100%,力求取得排查化解工作的明显成效。

2、领导小组成员和干部职工要深入到各镇(街道)、社区(村)和部门单位,进行具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集中排查化解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保持信访形势平稳,为我们党胜利召开十八大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推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力求使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三是实现集体上访排查化解率达90%以上,无重大越级信访事件。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成员和干部职工要集中精力,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管理台账,及时排查存在的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做到不留缝隙、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反映问题、涉及人数、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在内的案件台账,按时报送上级部门。

4、落实排查化解措施,确保完成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任务。一是及时化解。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及时就地解决;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采取救助、救济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是包案化解。对突出的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要实行包案化解协调,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三是督办化解。通过建立联系点、现场办公、联合办案等方式,督促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四是牵头化解。对本级无法化解的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隐患,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上报上级部门,确定牵头部门协调处理。

四、真抓实干,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我残联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本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我残联下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人次,排查出矛盾纠纷个,化解矛盾纠纷个,做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残疾人人解愁,化解矛盾,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我残联接待上访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属人次,调查处理来信件,做到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在搞好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我残联切实抓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努力落实对参保残疾人的优待扶持,确保残疾人老有所养;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贫困残疾人产业扶贫;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切实纳入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帮助无业、重度和农村残疾人尽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残疾人有基本稳定的生活保障。

我残联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努力工作,取得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初步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我残联深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常抓不懈,为社会更加稳定和谐、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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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情况总结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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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全县此次活动中,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件,调处了件,调解成功率为%;防止民转刑件,人;防止因矛盾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性死亡件,人;防止群众性械斗件,人;防止因矛盾纠纷可能造成的群众性上访件,人;通过活动的开展,为新农村建设,为我县社会的稳定、经济的持续发展,为打造平安三台,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局《通知》下发后,县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稳定和发展农村经济的大事来抓。一是建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业务日常工作由基层股负责。以此同时,全县64个镇乡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普遍建立了由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所、派出所、法庭、农业、水利、国土、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纠纷排查调处治理工作的领导。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开展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下发了《xx县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三是县局召开了司法所长会议和中心法律服务所长会议,进行部署动员。局领导和基层股的同志还分片深入到镇乡检查指导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了解专项治理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四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制,把排查调处工作纳入丘年度目标考核。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为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氛围。

为保障该活动如期有效开展,全县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是为配合开展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县法建办编印万册普法农民读本发放到农民手中;二是因地制宜,大力宣传。各镇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治理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三是举办调解干部业务培训会。县司法局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各镇乡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所长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各镇乡对村调委会主任、调解员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进行集中培训。着重就常见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处方法进行了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应对处理疑难纠纷的能力,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整合力量,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各镇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争用电、争晒坝、争农机具、争田边地角纠纷的发生。

四、围绕稳定大局,积极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治理工作。

一是主动排查,消除纠纷隐患。各镇乡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思路,组织力量,以村社为单位,对积存纠纷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不留死角,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尽量减少对春耕生产的影响。同时,各镇还制定出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对易激化纠纷的重点户和重点人采取定人、定时的办法及时进行重点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特别抓好用水纠纷的预防工作,提前制定排灌用水制度并严格执行。如乐安镇进一步完善了“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组织网络化,信息反馈多元化”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民间纠纷信息,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确保了春耕的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预防和调处春耕用水纠纷。为预防用水纠纷的发生,各镇根据实际都制定了《用水、管水规定》,实行水权集中,推行“三长”(即镇长、村长、社长负责制)负责制和“一把锄头放水”制度,强调“上游照顾下游,下游体谅上游,中间顾全两头”的原则,形成了预防春耕民间纠纷的长效机制,特别是镇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有力,效果更加明显。在春耕期间等司法所成功调处一些影响春耕进程的疑难纠纷,及时化解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热难点问题,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镇解决”,千方百计保证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三是突出重点,积极预防和调处群体性纠纷。随着我县扩权强县试点工作进程步伐的加快,在城镇建设、工业园区、道路及小集镇等项目建设中,涉及征地拆迁等诸多方面的纠纷较为突出。针对这些新情况xx等镇的党委政府,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把这些热难点问题的调处,作为春耕期间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多方面教育、疏导和调处等方式来有效预防件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我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如镇辖区内的四强砖厂与xx村七社村民发生争路、断路纠纷,镇武装部长xx率司法所人员亲临现场调解,有效制止了事态扩大和件的发生,确保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四是扎实开展“5、12”特大地震受灾期间矛盾化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灾情发生后,县司法局立急研究安排部署,把化解矛盾作为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灾难面前,更加有力地叫响“有纠纷找司法”这句口号。各镇乡司法所在灾区和灾民安置点及时成立矛盾调解组织,把因过度悲痛、情绪失控、食品分发、抢占睡道等引发的纠纷作为化解的重点;并抽调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士10人对受灾群众提出的有关财产继承、损失赔偿、合同丢失等关注度高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已向受灾群众或亲属援肋件。

在开展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中,县司法局及时对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在地震灾害发生后深入到xx等镇乡参与抗震救灾和检查指导灾期间矛盾化解工作;分管副局长xxx带领基股办公室工作人员深入到xxx等镇乡以及部份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对春耕生产中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热、难点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加以解决,进一步推动了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为巩固排查调处成果,更好地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各镇乡在认真做好此活动总结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壮态,预防矛盾纠纷激化的典型事例和重大事件的发生。

乡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情况总结汇报

1月4日,铁山镇召开两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节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铁山镇两委、各村主干、驻村工作队长及相关站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葛文清镇长主持。

镇党委书记颜隆波对今年的矛排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摸清底子,加强排查,会后,各行政村、驻村干部要对辖区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坚决防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对等,要高度重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信息反馈工作,对排查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做到随发随报,特别是对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重大矛盾隐患,一经发现要立即全面、准确、快速上报党委、政府,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三是要加强稳控,有效化解,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责任,跟踪督查,各村挂点领导、村主干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放在首位,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思想不重视,排查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力,发生重大矛盾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会议排查出涉及林业土地、房屋拆迁、农保社保、涉访涉诉等五大类影响全镇不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12件,在两委扩大会议上,大家纷纷建言献策,逐一梳理,研究解决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文明,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并化解校园内教职工及家属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文明的因素,创建安全、稳定、文明、和谐、团结的校园。

1、幼儿园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幼儿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2、定期排查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建立领导小组——各教研组——班级之间信息双向反馈的畅通渠道。

3、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遵守预防为主、发现调处为次的原则,以说明教育为主要方法,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

4、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不推诿,谁先知道谁负责,重大问题上报校党委、校委会研究处理。

5、无论是定期排查,还是问题的发生及处理都要及时、真实地做好记载并做好归档工作。

6、每月对幼儿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汇总,填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供各级领导和幼儿园检查。

为切实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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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报告制度。

1、采取上下结合、条块结合、日常排查与定期集中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起来的方式,对人事编制工作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不管单位有无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各室必须每月汇总一次情况,向上级领导报告,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3、及时准确上报排查调处过程中发现的预警性涉稳信息以利及早防范不稳定事件,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二)要情报告制度。

1、凡发生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或围攻冲击幼儿园等重大情况,所在教研组各室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在3小时内向园长报告,24小时内向上级维稳办报告。

2、凡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苗头,所在组室负责人必须在24小时内向分管领导报告原因和处理情况,以后每天报告一次,直到矛盾全部化解。

3、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必须在发生后的6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报告。

4、建立健全重大稳定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各组长定期进行排查,并将排查出的尚未化解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梳理,按轻重缓急排序,将较为重大的.不稳定因素详情报局备案,由分管领导对重大不稳定因素进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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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抄告回报制度。

1、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各方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果断、迅速、认真调处。

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下发督办函,责成有关组室限期调处,各组长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调处结果。

3、要及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不得把本地本部门应该解决、处理的矛盾和问题推向社会,推给上级。

(四)考核督查制度。

1、幼儿园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归口负责,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

2、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工作失职等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群体性闹事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3、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晋级和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迟报、漏报、不报、督办回执不填报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4、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组长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着力在落实工作措施,谋求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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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形势分析会议制度。

1、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幼儿园每季度召开一次。

2、形势分析会议对排查调处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

3、认真研究调处急、大、难矛盾纠纷的措施,通过形势分析会议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调处时间,督促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每月两次对本单位(系统)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

二、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要记好台帐,并按“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调处措施、定调处时限”的`“三定”要求及时调处。

四、严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因调处工作失职,造成社会治安不稳定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2、要定期排查单位和单位家庭内部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3、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单位和家庭,大矛盾纠纷不出市。

4、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5、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乡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情况总结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活动的通知》,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我校通过开展活动,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件,有效地维护了学校稳定。现将我校矛盾纠纷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该项活动,我校于20xx年9月上旬,在会上进行了认真部署。进行走访摸排,切实把影响安全和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出、调解好。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三、有效调处,及时化解。

我校充分以开展矛盾纠纷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机制。

1、实行定期排查制度。每星期排查一次。

2、采取分工负责制。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引发职工家长的事件、突发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等要及时掌握信息,及时上报。我校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活动,切实解决了影响学校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六校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嘉树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坚持执行村、单位每月排查、嘉树乡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综治办公室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村。对综治办公室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综治办公室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土地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乡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相关村负责调处。

9、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与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综治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综治办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综治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为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通过1个多月以来的努力,摸清了全乡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制定了科学的防范化解措施,明确了责任人,有效化解了部分矛盾纠纷,一些老大难问题疏导化解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通过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为圆满实现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我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提高认识,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机会,通过以案说法,动员广大干部充分认清当前社会稳定形势,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行动起来,努力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维社会的长治久安。

2、明确职责,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并明确了具体组织实施人员,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会及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开展排查化解疏导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认真排查,明确当前全乡社会稳定形势。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深入各村民小组走访座谈、听取汇报,了解和掌握了目前全乡各村存在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4、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个击破。对于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我乡通过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的方式,逐个进行研究,按照矛盾纠纷化解“五个一”的要求,逐个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确了化解时限,力争通过具体措施的落实,使矛盾纠纷能得到有效化解。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的集中调处工作。排查期间,共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及隐患5件,涉及土地征用、违法建筑等方面。从总体上来看,对于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大部分都是属于合理诉求,少数表现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要求过高,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人,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研究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组织调解和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有力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几个月以来的集中排查化解,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减少了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了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一些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社会矛盾也摆上了工作日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有望在不长的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个别人员调解不及时,对社会稳定工作也造成了一定压力。

二是由于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有了坚强的领导、有了正确的决策,就有了做好工作的方向。

二是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情况不同了,新的矛盾就会不断的产生,所以需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时时关注,及时加以化解。只有这样,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够成为现实。

三是及时排查和预防各种社会矛盾的发生很重要,防止一件矛盾纠纷的发生远比等矛盾纠纷发生后去化解需要的成本要小的多,及时性的优势就在于防患于未然,处理成本小。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这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纠纷党委负责人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部门负责人为职责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狠抓排查化解各项措施落实,认真贯彻“一个矛盾纠纷、一个化解责任人、一个化解班子、一个化解方案、一个化解期限”的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

2、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完善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情况信息,努力提高处置能力与水平,并围绕重点工作,加强队伍培训,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把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减到最低限度。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搞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及时化解因涉法涉诉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好本乡内的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不得把本人本单位应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向社会,不得把本级应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给上级。

今年以来,张汪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发展意识,着眼于“富裕张汪、和谐张汪、平安张汪”的发展目标,以硬措施夯实综治基层基础,以硬任务推动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起,成功调处34起,防止民转刑案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纪委书记徐钦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张汪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张汪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张汪镇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共有综治宣传员85名、纠纷调解员248名、治安联防员621名、案件协助员91名,形成了“层层有人管综治,层层有人抓综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张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村24小时监管,保证了各村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下一步。

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乡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情况总结汇报

各位领导:

自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动员会议之后,我们__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建立机构,层层动员,明确任务。立足于“早发现、早解决”,精心选拔抽调干部,深入细致地排查调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的梳理分类,因案施策,初步提出解决的方案;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__乡现有25个行政村,1个集体农场,156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25905人,耕地面积47812亩。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再调整,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增加,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土地承包流转、村务管理、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农产品收购、玉米制种纠纷以及社会保障、社会筹资、金融债务等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突出,有些还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加之我乡地处城郊,环县而居,又是由因行政区划调整后合并的乡镇。矛盾纠纷多,越级上访多便成了一个“特点”。

二、主要做法。

针对这一问题,自20以来,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全乡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作为的重中之重抓在手上,倾斜领导力量,突出重点,加大排查力度,强化解决措施,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预防了重大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使今年群体上访事件比去年有明显下降。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在、推广几年来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以乡司法所为依托,以各包片负责组为支点,以各村治保调解主任为网眼的长期排查调处动态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各村调委会、十户调解员网络,完善职责,在“选、培”上狠下功夫。即:选齐、配强队伍;组织短期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探索调解方法与技巧,理清思路。

二是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和方法。建立了以“民情报告单”为形式的“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为各类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解决”奠定了基础。一年来,全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6余件,调处54件,调处率96.5%。使广大群众对乡政府的信赖度明显上升,使我乡越级信访总量大幅下降,越级上访的批数和人数稳中有降。

三是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实行归口调处的机制。完善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制度,不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制度化、规范化。对全乡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重大信访问题和积案分类建档,有主要领导阅批后及时确定专门领导挂牌督办;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个矛盾、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调处制和挂牌消号制。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牵头领导深入到所挂靠的村,就本人负责督办的和该村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面对面做排查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从而有效地控制了矛盾纠纷的扩大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

四是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狠抓责任落实。乡、村、社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格局。并将维稳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加大考核力度,狠抓落实,对因不利,造成矛盾纠纷扩大甚至“民转刑”案件或引起群体性上访的,严格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包片负责人的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的格局。

五是借“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的强劲东风,切实解决农村中存在的各类复杂纠纷和积案矛盾。此次在全省开展的“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为我乡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注入了新的活力。县上动员会以后,乡党委、政府立即召开领导会议,专门研究此项,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抽调人员组建了七个分片联村组。及时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实行统分结合、密切协调的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地做好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我们在传达好省、市、县动员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要求各组在具体中做到“四注重”:一是注重健全机制。认真坚持和完善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严格落实乡、村、社三级调处责任制和经常性的民情访谈报告制。二是注重突破难点。在中重点突出在土地流转、村务管理、涉法。

涉诉、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三是注重创新方法。要深入群众,排忧解难,带着感情做好耐心细致的群众思想政治,发挥村社调委会、“十户调解员”、道德评议协会等组织和人员的作用,运用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应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注重提高实效。要以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为根本目的,注重开展的实效性,力求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全面及时地化解和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以“群众满意”和问题解决作为检验成效的依据。集中精力解决一些沉积性的矛盾和问题,大幅度扭转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较多的形势。通过近日来的深入排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5起,其中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方面的1起,土地承包流转的1起、村务管理方面的2起、家庭婚姻邻里纠纷方面的3起,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4起,社会保障方面的3起、金融债务方面的1起。这些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已经全部按照挂牌督办的要求确定相关领导进行调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缺乏遏制矛盾纠纷不断发生的.长效机制;二是由于农村大量的矛盾纠纷是因为社会转型或政策变动而引发的,牵扯面广,解决的途径少。三是农村法律普及率不高,不少矛盾纠纷是因为农民不懂法而引发的。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搞好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自觉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正当的渠道维护利益诉求。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有小积大的问题。

(二)狠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以乡司法所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司法所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乡司法所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社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

(三)狠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坚持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乡、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行一线接访制度,开设乡党委书记、乡长信箱,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密切关注土地征用、占地补偿、“两劳释解”人员等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责任制度。按照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进一步健全以“民情报告单”为形式的“五排查”制度和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制。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三是坚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涉诉、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三是注重创新方法。要深入群众,排忧解难,带着感情做好耐心细致的群众思想政治,发挥村社调委会、“十户调解员”、道德评议协会等组织和人员的作用,运用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应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注重提高实效。要以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为根本目的,注重开展的实效性,力求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全面及时地化解和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以“群众满意”和问题解决作为检验成效的依据。集中精力解决一些沉积性的矛盾和问题,大幅度扭转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较多的形势。通过近日来的深入排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5起,其中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方面的1起,土地承包流转的1起、村务管理方面的2起、家庭婚姻邻里纠纷方面的3起,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4起,社会保障方面的3起、金融债务方面的1起。这些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已经全部按照挂牌督办的要求确定相关领导进行调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缺乏遏制矛盾纠纷不断发生的长效机制;二是由于农村大量的矛盾纠纷是因为社会转型或政策变动而引发的,牵扯面广,解决的途径少。三是农村法律普及率不高,不少矛盾纠纷是因为农民不懂法而引发的。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搞好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自觉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正当的渠道维护利益诉求。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有小积大的问题。

(二)狠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以乡司法所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司法所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乡司法所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社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

(三)狠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坚持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乡、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行一线接访制度,开设乡党委书记、乡长信箱,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密切关注土地征用、占地补偿、“两劳释解”人员等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责任制度。按照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进一步健全以“民情报告单”为形式的“五排查”制度和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制。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三是坚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治安中心户长、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4、各社区、村调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

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指挥中心。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社区)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1、各村、社区调委会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中心进行调处。

2、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记录

时间:2014年3月25日。

地点:王明口镇政府会议室。

主持人:田松庆。

参加人:全镇各村调解主任及司法所人员和综治办主任等内容:

本月全镇共排查2件。具体包括李庄村树段纠纷1件,王老庄村邻里纠纷1件,均已成功调处。

二、归口承办单位及责任人。

这2件纠纷由镇调委会调处1件,王老庄村调解员调处1件。

三、调处结果。

1、注意调处期限。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稳定事态基础上,尽快结案,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

2、对于比较典型的矛盾纠纷,在调处时可以发动有关群众旁听,以增强调处透明度。

3、调解与法制宣传相结合。

时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

地点:政府一楼会议室。

参会:镇党政领导、驻村组长、各村主任、镇属、辖部门负责人等。

主持:齐长军(党委书记)。

一、市领导带领市信访办、督察一组、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等十个单位和部门于本月十六日到本镇进行群众大接访活动,共接待228人次,53件次,主要涉及民政、社保、交通、占地、违章建筑等方面,要求对于53件信访案件要于六月底前基本处理完毕。

二、通过各村(居委)和单位排查,6月共出排查矛盾纠纷一起。闫寨村反应:闫汝中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超生一孩,属于二胎。现法院仲裁其有划分土地的资格,需求解决问题的。

方案。

齐书记要求各相关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本月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抓紧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xx年,在上海世博会即将召开、广州亚运会紧张筹备之际,全区启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这一活动的开展,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预防、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我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精心组织,全力投入,为协调衔接“三调联动”工作,制定了“三调联动”工作方案,在法院、检察院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工作窗口,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8个,并撰稿12篇,市级新闻媒体出稿2篇,特别是在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调解联动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年来,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8起,其中:诉前调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调解13起,治安行政调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人民调解247起,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112起,调处成功率97.6%。防止群众性上访10起,防止群众性械斗5起,防止民转刑1起。

1展不平衡。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狠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是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和一名主管司法工作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等2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石鼓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在乡、街道以司法所所长为调委会主任,成立了乡、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年来,全区共建设健全乡、街、村(居)人民调解组织79个。8个乡、街、28个行政村、43个社区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配齐首席调解员196名,村(居)民小组还设立了调解小组791个,村各屋场院落、社区各楼栋设立了纠纷信息员1980人。三是试行在处资、民营企业、集贸市场、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医院、交警、消费者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63个,在农业、林业、国土、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和相关台帐。

2书格式,印制了10000本“人民调解工作卷宗”。为使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层调解组织严格执行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层调解组织严格执行调解工作相关原则、程序、纪律的同时,还建立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审查评阅制度,即:凡由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正式出具前必须报司法所备案,由司法所对其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每半年派人对调解协议书进行评阅。帮助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了区每两月一排查,乡、街每月一排查,村(居)每周一排查制度,并坚持经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地段的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补偿等纠纷及时部署心项排查。三是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的责任人,“三调联动”工作以来,我区各级出来的,如农业养殖、企业改制、学校周边矛盾、拆迁安置赔偿、医患等94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全部得到了调处,成功率为100%。

3调解员观摩庭审等形式,对司法助理员、基层调解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连续四年共培训人民调解员346人,其中20xx年85人。在此基础上,培育出首席调解员和一批按不同专业划分、不同领域设置的专家型人民调解员81名,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412人,配发徽章412枚。实现人民调解员“四统一”,即统一培训、统一发证、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二是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诉前调解的有机衔接。与区法院协调,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制定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制度》,明确了司法局、法院在诉前调解联动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并探索形成区法院与司法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自受理民事案件和民间纠纷的情况,把握纠纷发展变化规律,共同加强人民调解和诉前调解工作。今年来,以调解方式结案的33起,其中诉前调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调解13起,调处成功率100%。三是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年初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6起,其中:治安行政调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调处率100%。xx街道xxx交通事故赔偿、xx拆迁征地补偿、xx大厦股民兑现、xx乡xx村xx的儿子因公死亡等54起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和重大疑难纠纷都得到了及时化解,缓解了法院民事诉讼压力,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乡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情况总结汇报

8月17日,百里镇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例会,镇分管负责同志、综治办、司法所、法服所、派出所以及各村(居)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各村居8月份以来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情况的汇报,认真总结了近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

会议要求,各村居各单位一要统一思想,必须清醒地认识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重要性,注重排查工作与预防调处的有机结合,实现社会矛盾从事后调处向事前预防、由因时治标向源头治本的转变;二要继续坚持周排查、月例会制度,认真排查,专项研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分析、及时处理,主动化解,主动作为,切实将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三要抓住重点,密切关注重点人、重点事,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确保信息畅通,各村居、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学校矛盾纠纷排查是指学校对本单位的内部矛盾和纠纷,依法进行排查、调解和处理的非诉讼活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由学校领导、政教处或工会负责并实施。

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坚持“预防为主,防微杜渐,依法处理,避免激化”的方针。

三、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对学校出现的矛盾纠纷应认真分析出现的原因,认真协调处理。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从下到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先由班主任、当事教师负责调处,调处无效者上报政教处调处。对未成年人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应由其监护人代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教师(家属)、教师家庭矛盾纠纷,先由政教处或工会调处,必要时交由学校领导出面调处,学校领导调处无效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五、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政策为准绳。法律和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可依据法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道德规范进行调解。

六、矛盾纠纷的调解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得违法给予当事人人身或财产处罚。

七、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如因报告不及时,贻误时机,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要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尊重师生的权利,根据广大师生的意愿办事,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选择善于询问,喜欢交往,善于协调的人担任学校的矛盾纠纷协调工作。

2、根据师生的实际情况、觉悟程度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恰当的引导,不断提高教师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广大教师在工作中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3、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掌握好掌握有关背景,选择合适的调解形式和时机,如有可能选择合适的.陪同者共同调解。

4、把握好调解时的交谈,谈话时尽量用亲切的家常话,自然地沟通思想感情,注意调解时谈话的语气、表情、姿态等。

5、调解后要积极行动,调解中的形成协议要及时处理,承诺的事宜要及时兑现。

6、尊重当事人的权力,为当事人保密。

7、根据事实及时依法调解,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8、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原则。

9、及进召开有关会议,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以后的纠纷调解创造有利条件。

10、做好调查研究,广泛联系群众,了解教职工生活工作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xx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乡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领导班子和综治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明确了集中开展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的目标、任务,提高了对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王xxx亲自担任,副组长由乡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群xx担任,下设办公室,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工作的领导。

二、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重点排查调处

针对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村务建设、水利建设、公路建设等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排查调处。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明确一个乡领导、调处工作组、负责人和工作期限。乡综治办、司法办及时组织人员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地点开展调查、调处。乡党委、政府领导对重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各工作点和各村委会也十分重视,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截止目前,调处一般矛盾纠纷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少出村”的目标,缓和、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三、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预防矛盾的发生

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了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三级调解信息网络,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

四、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为依法开展排查调处月活动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乡在大会上对乡、村干部进行了依法行政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调处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真正依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在进村入户时,不拘形式,借田间地头开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大大减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现象,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总之,通过深入开展排查调处活动,着力解决了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努力为构建和谐三阳和促进xx乡经济崛起做出贡献。

xx乡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2日

酒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省民政厅: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指导协调分管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调处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向各县市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下发了工作方案。广大民政干部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按照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工作中做到真正关心、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困难群众,热情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民政工作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信访工作,努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认真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情况。从4月份开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结合调查冬令春荒青黄不接期间困难群众缺粮情况,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逐一排查潜在矛盾和存在问题,把民政业务涉及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在集中排查阶段,各级民政部门共召开民情分析会、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分析会12次,市民政局于4月下旬由主要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区督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就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部分信访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督促排查调处进度,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期间,我们始终坚持眼睛向下、盯着“源头”做工作,保证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认真落实局领导接待来访制度,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电话、电子信箱和接待时间,严格实行“首问”制和“首访”制。始终坚持民政为民的宗旨,市、县两级民政干部职工扑下身子,走乡入户,实地调查了解基层存在的问题,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排查到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退伍士兵安置和城市农村特困群众生活安排等两方面。

取得理解和信任。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绝大部分都及时予以解决。一是认真落实复员干部和退伍军人相关政策。截止目前,我市接收的24名军队复员干部有17人申请领取了《再就业优惠政》,有17人参加了养老保险,有17人参加了医疗保险,有3人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军队复员干部思想稳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进展顺利。二是着力解决好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对每一起反映城乡低保的事件,都认真调查、核实,给出答复。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我们于四月份对低保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调研。调研组深入低保户家庭,听取他们对低保工作的意见。与城市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了痤谈,共同探究工作难题,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对于我市肃州区两名群众给民政部写信反映城市低保方面的问题,我们接到通报后,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后给予了妥善处理。总之,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建立起了双向服务、双向联动工作机制,对逐级摸清的矛盾纠纷统一建立台帐,按照排查和化解同步进行的原则,对台帐记载的各类矛盾纠纷实行化解“销号”制度,使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解决。三是注重做好政策宣传,对上访对象作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加强对《信访条例》和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表达意愿,不听信谣言,不越级上访,不参与非法活动。

三、逐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意识。严格按照民政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要求,把问题尽量解决在基层,切实杜绝越级上访。二要完善信访制度。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制度,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呼声、化解内部矛盾的工作,仅局限于直接解决信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和矛盾是不够的,今后要在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上下功夫。三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帐制度。台帐做到动态管理,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销号”,对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研究确定解决办法,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的思路、对策、措施,彻底理清楚、搞明白。四要搞好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使重复上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报制度。对省厅交办的上访、信访事件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向县(市、区)民政局交办的上访、信访事件久拖不办或不按时限办结的,要通报批评,追究领导责任,限期整改。

篇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报告

酒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报告

省民政厅: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指导协调分管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调处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向各县市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下发了工作方案。广大民政干部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按照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工作中做到真正关心、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困难群众,热情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民政工作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信访工作,努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认真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情况。从4月份开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结合调查冬令春荒青黄不接期间困难群众缺粮情况,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逐一排查潜在矛盾和存在问题,把民政业务涉及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在集中排查阶段,各级民政部门共召开民情分析会、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分析会12次,市民政局于4月下旬由主要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区督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就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部分信访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督促排查调处进度,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期间,我们始终坚持眼睛向下、盯着“源头”做工作,保证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认真落实局领导接待来访制度,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电话、电子信箱和接待时间,严格实行“首问”制和“首访”制。始终坚持民政为民的宗旨,市、县两级民政干部职工扑下身子,走乡入户,实地调查了解基层存在的问题,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排查到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退伍士兵安置和城市农村特困群众生活安排等两方面。

两名群众给民政部写信反映城市低保方面的问题,我们接到通报后,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后给予了妥善处理。总之,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建立起了双向服务、双向联动工作机制,对逐级摸清的矛盾纠纷统一建立台帐,按照排查和化解同步进行的原则,对台帐记载的各类矛盾纠纷实行化解“销号”制度,使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解决。三是注重做好政策宣传,对上访对象作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加强对《信访条例》和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表达意愿,不听信谣言,不越级上访,不参与非法活动。

三、逐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我们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的基础上,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全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一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民政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要求,把问题尽量解决在基层,切实杜绝越级上访。二要完善信访制度。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制度,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呼声、化解内部矛盾的工作,仅局限于直接解决信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和矛盾是不够的,今后要在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上下功夫。三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帐制度。台帐做到动态管理,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销号”,对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研究确定解决办法,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的思路、对策、措施,彻底理清楚、搞明白。四要搞好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使重复上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报制度。对省厅交办的上访、信访事件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向县(市、区)民政局交办的上访、信访事件久拖不办或不按时限办结的,要通报批评,追究领导责任,限期整改。篇二:

xx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乡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领导班子和综治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明确了集中开展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的目标、任务,提高了对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王xx-x亲自担任,副组长由乡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群xx担任,下设办公室,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工作的领导。

二、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重点排查调处针对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村务建设、水利建设、公路建设等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排查调处。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明确一个乡领导、调处工作组、负责人和工作期限。乡综治办、司法办及时组织人员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地点开展调查、调处。乡党委、政府领导对重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各工作点和各村委会也十分重视,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截止目前,调处一般矛盾纠纷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少出村”的目标,缓和、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三、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预防矛盾的发生

为依法开展排查调处月活动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乡在大会上对乡、村干部进行了依法行政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调处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真正依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在进村入户时,不拘形式,借田间地头开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大大减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现象,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总之,通过深入开展排查调处活动,着力解决了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努力为构建和谐三阳和促进xx乡经济崛起做出贡献。

xx乡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2日篇三:2012年上半年

永安社区2012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半年总结 2012年上半年,永安社区在东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以创建永安平安年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012年,永安社区按照东山街道党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社区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并就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具体分工,做到职责分明,使得各成员从根本上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要性。

二、规范运作,做到“四个及时”

(3)、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4)、想办法让双方和好,矛盾就地解决。

2012年上半年我社区纠纷发生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100%。今后我社区调解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永安社区居委会

2012年6月

****上半年

半年来,****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

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打好“三大战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半年来,未发生一起信访案件。

一、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

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中心成立了以分管支部书记

***为组长,***杨鹏为副组长,各办、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为便于工作开展,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中心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工作组日常运作。四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添置了办公用品,做到了各项制度、标牌上墙。

二、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

是关健。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中心每

个月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并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层层签订责任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 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的处理对策

矛盾纠纷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

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半年来中心按照公司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二是结合办情,依法调处。三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化解矛盾工作摆在第一位。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

体落实到每个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内容,奖优罚劣。

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联席会议制度。

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坚持执行村、单位每月排查、乡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调处办公室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的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办公室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土地所、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乡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规划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

合同。

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9、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与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2、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3次以上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调处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调处办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调处办公室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参与。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调处办公室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

年度工作计划。

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

申请书。

;(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

协议书。

;(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3、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存库工作。

八、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调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根据实际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十、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事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报告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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