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优质21篇)

时间:2023-12-18 05:25:23 作者:书香墨

职工是一个组织中最基础的力量,他们的精力和才华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职工的职业规划和发展建议,希望能够帮助你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职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了让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严格遵守。

二、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四、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热水器等公共财物,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六、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1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七、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

八、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

九、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各部门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卫生不合格一次20元。

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十一、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二、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三、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四、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安全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及休息的场所。为了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美化、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作息时间。

1、起床时间:上午6:30;下午13:30。

2、宿舍开关门时间:

开门时间:上午6:30中午:12:00下午:16:30关门时间:上午8:00中午:14:00晚上:22:303、晚自习时间:19:00—21:30。

4、休息时间:中午12:40—13:30;

5、熄灯时间:晚上22:30。

4、每周的星期五、六下午17:00可离校回家,星期日晚上19:00前回宿舍区到宿舍管理员处报到。

二、宿舍纪律。

1、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接受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学校安排好的床位,学生不得擅自更换。宿舍管理员指出的问题,学生要虚心接受改正,不得顶撞,不得欺骗,更不允许谩骂或者打击报复宿舍管理员。

课时间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宿舍(包括学生及家长),如因病或者急事需要回宿舍,必须持校医或班主任的证明,交给宿舍管理员登记。

3、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时到位就寝。因有事不能按时到位就寝,必须要提前持班主任或分管宿舍领导的批条,向值班管理员报告。因急事来不及请假时,由家长打电话到宿舍区向值班管理员作个说明。

4、宿舍和楼道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逐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不搞不利于健康的活动,不影响他人的学习与休息。

5、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非家长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区。在校住宿的学生不得擅自带人进入宿舍,不得留客人在宿舍内住宿。

6、禁止男女学生互串寝室。不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他人的东西,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向同学之间借钱、借物时,必须要打借条,而且还要有第三个同学在场作证。

7、下晚自习后,到学校指定的教室去再自习,服从值班老师的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下请假需经下班老师批准并电话报告班主任。

三、内务卫生。

1、爱护环境卫生,不准乱丢纸屑瓜皮果壳,更不准向窗外扔废物、倒水或其它杂物。

2、保持良好的室内卫生。寝室卫生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要。

大清扫。始终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保持干净,墙体保持整洁。不乱贴乱画、乱钉乱拉、乱摆乱放。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衣服鞋袜和床上用品,勤洗头洗澡和勤剪发。起床以后一定要叠被子、整理床铺和生活用品。

4、不准将便纸、卫生巾及各种杂物丢入便池内。

5、不准将饭菜带入寝室。

四、公共物品的管理。

1、公共物品是提供给宿舍学生共同使用的物品,不得占为已有个人使用或者带回家里,不得擅自移动室内公共设施。

2、爱护公共物品。不得故意损坏宿舍内的公共物品,如门窗、玻璃、床铺、桌椅板凳、卫生清洁用品和消防设备等。即使无意损坏了公共物品,也要及时向管理员或老师报告。不得在墙壁上随便张贴、刻画、在墙上踏脚印或者对墙踢球。禁止在宿舍内进行任何体育运动。

3、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生活用水后,要随手关闭好水龙头,离开宿舍时,最后一个学生要关闭好电灯和关好门窗。

五、安全防范。

1、不准私接电源;

2、不准自带家用电器到宿舍内使用。

3、不准在宿舍内用明火,如点蜡烛、油灯、酒精灯,在宿舍内燃烧纸张或废弃物品,在宿舍内玩火柴、打火机或者点蚊香。

4、不准带易燃、易爆、剧毒药品、枪枝弹药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到宿舍区。

5、不准动用消防设施。

6、贵重物品不得带入宿舍内使用保管。如果确实需要带来学校宿舍,一定要委托管理员或者老师帮忙保管。

六、文明礼貌。

1、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准打人骂人,不准拉帮结派打架斗殴。

2、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

3、不得将不健康的小说、杂志、报刊等物品带入宿舍区。

4、不准在宿舍区吸烟、喝酒或者赌博。

5、尊敬老师和宿舍管理员,协助老师或管理员作好宿舍管理各项工作。

七、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罚规定。

(一)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4、在宿舍内追逐打闹,休息时间讲话或做其他事情影响他人休。

息的;

6、个人卫生差(不勤洗澡,脏衣服、鞋子堆放在一起不洗,床上用品脏);

7、不积极参加内务卫生值日,起床后不整理内务,个人用品摆放混乱的;

8、在宿舍区内的墙上乱贴乱画,不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的;

9、不注意文明礼貌,说话出口成脏的。

对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我们采取第一次进行说服教育,第二次点名批评,违反规定达三次以上的,将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多次教育屡教不改的,将取消其在校住宿的资格。

(二)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及处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2、不请假外出,夜不归营,私自外出到网吧上网或干一些违法活动的事件;

3、在宿舍区吸烟、喝酒、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或者传播反动、黄色信息的;

4、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者侵害他人利益的;

对于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和规定的同学,我们将严肃处理,不仅要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还将取消其宿舍的资格。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非工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大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大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电器。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4、宿舍内不准烧、烤食物,不准将液化气罐移到宿舍内使用,违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5、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6、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无人看管下用水。学校卫生间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9点前洗浴完毕,随手关闭电源电灯。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让、互谅。

9、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护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为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确有需要配备学校校门钥匙的,需向学校申请领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谁领用,谁负责,开门及时落锁,由于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开门者负责!调离学校前要及时归还所有公共物品,各类钥匙,不准私自交接。对违反上述守则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内住宿资格外,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行政院颁事务管理规则「宿舍管理篇」订定。

第二条本校单身宿舍由学校指派宿舍管理人员,以宿舍全体借用人為服务对象,依据「宿舍规则」,管制閒杂人员进入,保管公共财物,防范失窃,维护宿舍公共安全及清洁卫生。

第三条借用人除负责其个人室内整洁,实践「宿舍规则」外,并应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盥洗室及厕所之清洁卫生,并不得在宿舍内或週围饲养宠物。

第四条本宿舍仅提供借用人居住,不得将宿舍出(分)租、转借、调换、转让、增建、改建、经营商业或作其他用途。

第五条借用人每月除依行政院规定每月扣缴房租津贴外,应自行负责缴付水电费与管理费,借用人应缴之费用,按月自薪资中扣缴。

因第七条各款事由迁出者,应预缴水电费新台币伍佰元,待月底结算后多退少补。

管理费纳入校务基金,做為单身宿舍维持费用,其金额由教职员工宿舍调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宿舍检查及修缮:

一、总务处每年至少检查「房屋及水电」、「管理及服务」、「借用收回管制」一次,并先期通知各宿舍借用人协助配合。

二、检查结果列入「检查报告单」,有修缮之必要时,应即依规定签请修缮。

三、除定期检查修缮外,借用人发现有修缮必要时,应填具「宿舍修缮申请单」,交宿舍管理人员办理。

第七条借用人如有左列事故,应按规定期限迁出,将宿舍交还学校:

一、调职、离职及退休时,应在三个月内迁出。

二、受撤职、免职处分时,应在一个月内迁出。

三、因资格消失或未续约之现职借用人,应在一个月内迁出。

四、因「留职留(停)薪」赴国内、外进修达一年(含)以上者,应在向进修学校(单位)报到前迁出。

第八条借用人迁出宿舍前,应将所借公物(含傢俱)交宿舍管理人员点收,如有短缺或故意损坏者,应依规定赔偿。

第九条借用人迁出后,其留置於原借用宿舍之私人物品,三日内不搬离者,应即依约办理,视為拋弃,任由学校处理。

第十条每位借用人均须每年签订「单身宿舍借用契约(如附件)」,若有违约情事,应即依约办理,其為现职人员者,得视情节签请议处。

第十一条本校单身宿舍之贵宾房仅供短期借用,每日得酌收清洁费新台币参佰元整,并以左列人员為服务对象:

一、应本校有关单位邀请之客座教师、杰出学人或到校参与各项活动者。

二、本校兼任教师。

三、其他公务机关到校公务视察或访察者。

四、其他(经签呈核准者)。

短期係指借用一个月以内者,超过应重新申请。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教职员工宿舍调配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行政会议通过,陈请校长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公司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征求后勤管理人员统一后方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明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人员离开宿舍前要关掉电器,做到人走电断。

完烟后随地丢弃。

6、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7、晚上九点半熄灯,必须在熄灯前回到宿舍。如有加班或其他特殊情况要提前通知后勤管理人员。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8、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9、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10、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黑龙江省建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0日。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管理常抓不懈、责任落实到人,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宿管员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岗位值班,做好交接工作,对所管的每个寝室进行安全检查;

2、对有思想、心理、身体问题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处理;

3、宿舍内做到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管制刀具等;

4、宿舍内无使用明火、吸烟、尤其是躺在床上吸烟的违规行为;

5、宿舍内无乱拉电源线,床上无围布,无白炽灯,无劣质接线板及花线;

9、勤检查督促学生整理宿舍内务及卫生,保持良好的住宿环境;

10、熄灯后在楼道内来回巡查,制止大声喧哗及娱乐活动,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一经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甚至造成责任性安全事故的一并追究经济及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宿舍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宿舍人、财、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

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熟悉本楼学生的姓名、房号、院系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学生上课时间概不会客,严禁外人和异性进入楼内,不准留宿外人。

3、来客会见学生必须出示证件,经审核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入楼。

4、学生带贵重物品出楼必须登记,否则不准出楼。

5、学生离舍必须锁门关窗,钥匙不准交给外人,借用备用钥匙应出示学生证。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失换锁,不准私自配制。

6、学生宿舍禁止酗酒、划拳、打麻将,禁止骂人、打架。

7、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做饭、点蜡烛、挂床帘。

8、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和垃圾道焚烧废弃物。

9、学生宿舍楼要留有紧急安全通道门,门锁钥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门锁,保证开启方便,畅通无阻。

10、学生宿舍楼每层配备灭火器,钉挂在走廊墙上。值班员要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保持灭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楼值班员要坚持佩带袖章或胸章在门口值班,不准在值班室内做私活,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要做好“值班登记”“会客登记”“晚归登记”“维修登记”等登记本齐全,交接手续要完备。

12、各楼管理员、楼长和门卫值班员要经常在楼内进行检查和巡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发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单身宿舍的管理,做好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科工委机关所有单身宿舍的管理。

第三条申请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xx科工委机关正式职工;

(二)父母家在外地;

(三)在京确无住房。

第四条凡具备申请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按以下程序办理核对和入住手续:

(一)本人填写《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1),经本部门核对后由人事教育司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住条件进行核对。

(二)人事教育司核对后,职工本人将《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交行政处。

(三)行政处负责统一安排宿舍。职工本人与行政处签订《单身宿舍租赁协议书》(附件1)。

(四)行政处负责通知申请人入住时间及房间号,并发放单身宿舍钥匙。

第五条租住单身宿舍的职工需要退房时,请按以下程序办理退房手续:

(一)申请退房职工提出书面“退房申请”交行政处。

(二)行政处将职工“退房申请”转后勤保障处,后勤保障处负责收回房间钥匙,并进行房租、水、电及天然气等费用的结算。

(三)行政保障处通知职工到机关服务局综合处交齐各项费用后,到行政保障处办理退房手续。

第六条租住协议到期后,继续租住的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续签协议。

第七条行政处根据单身职工的变化和单身宿舍的使用情况,随时对单身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八条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遵守满庭芳园物业管理规定。

(二)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单身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爱护公共财产(电器、家具、炊具、卫生洁具、房门钥匙、电费卡以及宿舍内其他设施、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四)宿舍内各房间的家具、电器等均按规定配备,不得私自挪用、转让。

(五)不得将来访的客人留宿。

(六)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七)注意室内用火、用电、用水安全。

(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

第九条单身宿舍水电费、热水费、天燃气费的计算与缴纳。

(一)单身宿舍的电费缴纳。

宿舍为磁卡式电表的,由各宿舍职工自己按规定购电;

宿舍为普通电表的,由后勤保障处按规定收取,收取时间以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准。

(二)单身宿舍的水费、热水费、天燃气费等费用。

(三)每套单身宿舍的上述费用由本套宿舍的所有租住人平均分摊。

(四)单身职工入住或退出单身宿舍的当月居住时间不超过15天,按半月计算上述费用;超过15天时,按全月计算上述费用。

第十条房租费计算与缴纳。

(一)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3.05(元/m2)。其中:

1.租住面积按《租住面积核算办法》的计算原则计算。

2.卧室内有阳台和卫生间的应计入本人使用面积。

(二)单身职工入住或退出单身宿舍的当月居住时间不超过15天,按半月计算房租;超过15天时,按全月计算房租。

(三)租金如遇国家规定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房租费每月25日缴纳,由后勤保障处统一收取。

第十一条为保证单身宿舍的正常使用,单身职工结婚后(即:领取结婚证后),应及时向行政处书面报告,并在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房手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搬出时,按下面公式计算房租费:

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20(元/m2)。

第十二条租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因工作关系,调离本单位后,应在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房手续,并搬出单身宿舍。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搬出时,行政处报局领导同意后,可暂时居住。在调离职工暂住单身宿舍期间,行政处有权根据单身宿舍的使用需求随时要求调离职工搬出。暂住期间按下面公式计算房租费:

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30(元/m2)。

第十三条单身职工因故不能按时缴纳房租费、水费、电费、天燃气费等费用时,后勤保障处将情况报送局领导批示后由行政处通知财务处从职工本人当月的工资中代付。

第十四条单身职工入住单身宿舍后应遵守本规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机关服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位养护工人配置床位一个,被褥等生活用品员工自备。

2、养护工人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养护工人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工人有意见或有矛盾而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时,要报队长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醉酒闹-事,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4、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5、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各人床铺要摆放整齐。

6、所有探视工人的亲属不得在宿舍内留宿。 探访时间:18:00时至22:00时。

7、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治安管理条例,严禁在公园范围内搞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并上报公安机关。

8、离职退床时,必须到队长处办理相关离职手续,退回公司所发的一切工具及物品,遗失则照价赔偿。

9、宿舍房内卫生管理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0、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内的养护工人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得堆放杂物。

2、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不准饲养家禽及宠物,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准使用煤气,不准使用明火,做饭要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安全的电磁炉、电饭煲,并要报队长处登记后方可使用,不准私自用电热丝等易漏电、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用电产品。

4、人离熄灯,切断电源。

5、宿舍内严禁吸烟、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6、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防盗防火。

 

1、宿舍管理中心主任刘乃赟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董立刚、姚波具体负责宿舍消防工作,宿舍采取逐级管理制度,各带楼老师负责所带楼的消防工作,对宿舍的消防安全各负其责。

2、宿舍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由宿舍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中心主任报告并沟通保卫处、总务处解决。

4、加强对全体住宿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6、严禁在宿舍存放、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7、宿舍内禁止点蜡烛、点蚊香,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玩弄火种,禁止在宿舍内吸烟。

8、学生宿舍允许使用的充电灯、充电器等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人离开房间要切断一切电源。使用的导线、插头、插座要合格,电器设施要远离易燃物。

9、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器具,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保卫,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目的: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权审核员工是否适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进行登记。

3、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高可取消入住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企管部办理取消住宿手续,并交清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在正式离职之日起的2天内在企管部或宿舍长人员的陪同下搬离宿舍。

6、每晚门卫22:00准时锁公司大门。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员必须在警卫室的《外出人员登记表》登记,并由门卫签字批准后将大门锁好。

2、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除手机充电器之外,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壶、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凡发现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视为正在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予以罚款。

3、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9、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管、门窗关好。

10、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1、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3、公司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安全、卫生等方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处理完毕。对检查中连续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全体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1、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4、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工资中作价扣出。

5、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禁止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禁止私自凿洞、打钉、拉线等。

6、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公司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资料)。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灶、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八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5、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淋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水电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使用,多余费用需自理。煤气等费用自理。

17、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食品。

18、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九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通宿)外,并呈报公司管理部门议处: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一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二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改善学生宿舍楼的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生活、安全与健康,强化宿舍楼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为落实国家教育部安全管理条例,入住学校学生宿舍楼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学生宿舍楼入住协议书》,所有住校学生必须遵守《宿舍楼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制度》并尽相应的安全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住宿学生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确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告值班人员或学校办公室登记。

3、住宿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自己的`物品的严格看管。

4、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5、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垃圾。

6、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7、不准私自使用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拆卸水暧设备、电器设施。

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住宿楼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1、楼内的消防水龙、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

2、楼内严禁乱拉电线,私设灶台、不准使用电炉等。

3、住宿学生不准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气设备上拴挂蚊帐。

4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通报值班人员。

1、住宿学生要保持室清洁,不乱扔杂物。

2、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离走锁门关窗,及时关闭水龙头,确保安全。

4、不得在走廊内乱泼水,乱倒饭菜,乱仍杂物;不得往楼外泼污水及杂物;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不得在厕所内随地便溺,便后冲水,手纸投篓。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在宿舍内抽烟、点蜡,以免引发火灾。

2、宿舍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现金要加密存入银行。

3、严禁乱摸、乱动灭火器、供水阀门等消防设施。

4、严禁乱接电源、插充电器、损坏插座及电源开关。

5、严禁在阴阳台上探身喊话、观景、乱扔杂物、泼倒污水,严禁在阴阳台外晒晾衣物。

6、不上网吧、不逃夜。

7、隔断玻璃门要轻推轻拉,当心玻璃。

8、双休日及节假日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

9、严禁乱窜宿舍、乱窜楼层、结伙滋事、在宿舍内打打闹闹、玩危险游戏。

10、值日生全面负责宿舍安全,离开宿舍时,必须锁好门窗,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责任。

11、严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或学校报告。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不准在熄灯后吃零食,点蜡烛。

2.住校生到校后,应将贵重物品和零花钱交主管老师代管,衣橱及时上锁。

3.不准在寝室内追逐喧哗或进行剧烈的活动。

4.不准携带刀具、打火机、玩具枪等有危险性的物品。

5.不准乱贴图片,不准传阅内容不健康的书籍。

6.不准私换铺位,不得拼铺,不准留外人住宿。

7.不准随意到校外住宿。

8.不准到校外用膳。

9.上课期间(含课间)不准随意到寝室,寄宿生中途不准擅自回家。

10.不准在寝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坚决杜绝男生乱串楼层和女生乱串寝室的现象。

12、外来人员没有征得生活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楼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4、特别关注特殊情况的女生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档案。

15、严格按照学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对女生宿舍进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1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18.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19、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20、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入住教师有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住宿教师不准擅自调换房间。

2、教师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晚9:00后值班教师负责锁上周庄房大门。(如果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管理委员会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3、住宿教师若提供钥匙给非住宿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有失窃现象、追究当事人责任。

4、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5、严禁将周转房的物品带出学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周转房会不定期的.对周庄房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6、为保证教师正常休息,晚9:00以后到次日5:00以前,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影响正常休息的活动,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教师严禁在自己寝室以外吸烟,违者罚款处理。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大声喧哗。

9、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不准私自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时,要立刻通知管委会。

10、严禁在周庄房内以任何形式或借口饮酒,发现一次立即搬离周转房。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须征得管委会的同意,不听劝阻者,宿舍内所有人员有义务设法消除潜在隐患。

1、住宿教师应该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各层楼卫生。

2、寝室内教师要做到:被褥等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地面干净,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给人以舒适温馨的感觉。

3、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便桶内和抛出窗外。

4、各楼层值日教师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把走廊清扫一遍。

5、发现哪一个寝室乱、赃、有异味。令其定期整改,否则搬离周转房。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员工宿舍管理,确保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8、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使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造成后果者送交唐热处理。

9、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罚款,无理取闹者,送交唐热处理。

10、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1、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项目部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13、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舍。(工作原因除外)。

14、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养成良好习惯。

2、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员工,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做到“五无”即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废物等。

3、墙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5、空气: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枕巾放于其上,床单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3、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

4、脸盆:脸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6、洗漱用具:统一放在脸盆内。

7、墩布:放置门后桶内。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3、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

4、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员工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入住前学习本管理制度及相关宿舍管理规章,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二条入住员工即代表已明确此文规定,并自愿遵守规定。

第一条人离开宿舍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灯具等;尤其是手机充电器、电脑电源不拔等情况,易导致“电火灾”。

第二条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丝炉、自制电器(拖线板)等,违者规定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没收设备。

第三条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不合格的拖线板,更不允许私自将插座改造成拖线板,容易有触电、短路、起火的危险。请选用合格的拖线板插座,并正确使用。

第四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拖线板)放在床铺及潮湿地面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短路起火,电击事故,违者将给予处罚。

第五条选用拖线插座应注意功率范围,禁止将多个大功率电器插在同一线路上同时使用;避免超负荷使用时过热起火。

第六条严禁员工私拉乱接插座及线路,如必须增设线路请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联系酒店电工进行安装;违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条电瓶车充电需由公司统一安装固定的充电插座,严禁私拉乱接插座。

第八条损坏的电气设备及发现电线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应及时停用并报管理员安排人员检修,确认安全或更换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九条国家、公司规定的'违禁物品、危化品等严禁带入公司宿舍;违反致事故发生者,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正确使用蚊香,燃着的蚊香应尽量远离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尽量熄灭蚊香等明火。不在床上抽烟,使用烟灰缸存烟蒂。禁止使用明火烹调食物。

第十一条严禁破坏、挪用、堆堵、盗卖宿舍内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监控等;一经发现核实后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宿舍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上报酒店保安部。如火情无法控制经酒店保安部经理上报总经理后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第一条同寝室内的员工应该团结互助,每次最后离开寝室的员工应随手锁门。

第二条非本寝室员工不得单独进入室内,或在寝室内长时间逗留。

第三条员工洗涤的衣物应在本寝室内晾晒,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区,本人应该随时查看,就寝前必须收入室内;如有遗忘,请互相关照、帮助收进室内保管。

第四条如发现物品被盗,应第一时间通知宿舍管理员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到员工宿舍进行处理。

第五条所有住宿员工应互相监督,如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以及盗窃线索,应向酒店保安部举报。

第六条宿舍人员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杂物、垃圾、烟头等,宿舍内卫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员不定期监察;责令整改并依据有关酒店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宿舍严禁黄、赌、毒、酗酒、赌博、盗窃、斗殴等事件,违者视情节严重移交公安处理并终止劳动关系。

第八条员工宿舍钥匙严禁私自复制、转借等,更不允许社会人员未经酒店批准入住宿舍,由此导致财物失窃,人员安全事故等将追究其相关责任。钥匙遗失上报宿舍管理员进行复制,搬离宿舍需办理手续并归还钥匙。

第九条员工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等贵重物品最好随身携带,宿舍丢失个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将协助调查,但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员工在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属酒店直接管理,发生盗窃等安全事件应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联系公安机关处理。

员工与酒店其它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合并互补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况由酒店行政管理层商讨处理。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监督实施。

酒店保安部。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2012——2013上学期)。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住宿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住宿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使学生宿舍成为“安全、文明、舒适、整洁”的同学们的“第二个家”,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政教处特重新修订学生宿舍住宿安全管理规定,望全体住宿学生及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1、学生宿舍严格实行领导、值班教师、生活教师、门卫四位一体的安全保卫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值班教师岗位责任制》和《门卫、生活老师岗位责任制》,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2、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注重心理疏导,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保持健康心理状态。警钟常鸣,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并经常深入到宿舍,了解情况,查找隐患,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燃。

3、住宿学生应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文明住宿,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外人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4、学生宿舍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器,不得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晚熄灯后不得在床头点蜡照明,以免引起火灾。

5、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撬门跳窗,门、窗及住宿物品。如有损坏及时通知生活老师找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6、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床铺或宿舍。

7、宿舍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厨房用刀和较大水果刀;不得将宠物带到宿舍或在宿舍喂养。

8、住宿学生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经常检查个人的床架、床板、门窗、锁具等设施是否完好,晚上就寝应拴好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9、学生进出宿舍楼不得拥挤,按顺序行走,上下楼不准打闹嬉戏,发现楼内有可疑人员或水、电、火隐患要及时报告生活老师或值班教师。

(2012——2013上学期)。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住宿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住宿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使学生宿舍成为“安全、文明、舒适、整洁”的同学们的“第二个家”,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政教处特重新修订学生宿舍住宿安全管理规定,望全体住宿学生及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1、学生宿舍严格实行领导、值班教师、生活教师、门卫四位一体的安全保卫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值班教师岗位责任制》和《门卫、生活老师岗位责任制》,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2、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注重心理疏导,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保持健康心理状态。警钟常鸣,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并经常深入到宿舍,了解情况,查找隐患,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燃。

3、住宿学生应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文明住宿,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外人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4、学生宿舍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器,不得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晚熄灯后不得在床头点蜡照明,以免引起火灾。

5、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撬门跳窗,门、窗及住宿物品。如有损坏及时通知生活老师找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6、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床铺或宿舍。

7、宿舍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厨房用刀和较大水果刀;不得将宠物带到宿舍或在宿舍喂养。

8、住宿学生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经常检查个人的床架、床板、门窗、锁具等设施是否完好,晚上就寝应拴好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9、学生进出宿舍楼不得拥挤,按顺序行走,上下楼不准打闹嬉戏,发现楼内有可。

疑人员或水、电、火隐患要及时报告生活老师或值班教师。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实行宿舍管理教师开门制度,做到人在开门,人走锁门。

2、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3、贵重物品必须锁在宿舍的铁皮柜中。

4、住宿生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6、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7、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教师,值班教师报告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8、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9、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0、严禁爬门窗,爬防护网。

11、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2、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