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案例17篇)

时间:2023-11-02 18:49:27 作者:紫薇儿 最优房产纠纷调解协议书(案例17篇)

合同协议是双方遵守和约束一项交易的法律文件,它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正在写合同协议,以下是一些经典的合同协议案例,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房产纠纷协议书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2办理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

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房产纠纷协议书

王盛,男,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

周钦,女,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二里。

……。

被告一:王福,男,汉族,身份证号:,王基次子。

住所:联系电话:

被告二:王旺,男,王琛之子,在厦门市公安局无户籍信息。

住所:现下落不明。

诉讼请求:

1、依法分割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v号、w号的两幢共计444平方米的房产;。

2、判令以拍卖、变卖上述房产的方式进行分割;。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98年7月19日,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在查证的基础上出具了(98)厦思证民字第号、号两份《继承权公证书》,两份公证书认定:王琛于1961年1月19日死亡,死后留有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v号、w号两幢房产;王肇琛生前娶妻四人,即林媛、李芙、何珍、崔莲,其中林媛、李芙、何珍已死亡;上述死者生前均无遗嘱,上述房产由王琛之妻崔莲,子女王钦、王基、王源、王盛、王盈、王端、王旺共同继承。2002年4月29日,公证书所指八位共同继承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诉争两幢房产登记在该八人名下,所有权形式为共同共有。

被告二王根旺为王琛之妻林媛生育,1948年即离开大陆前往台湾,从此杳无音信。

2007年1月19日,王源死亡。在查证的基础上,2009年4月1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2009)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由王源女儿王娟一人继承王源在诉争房产中的产权份额。1999年12月14日,王基死亡。在查证的基础上,2009年4月2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2009)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登记于王基名下的诉争房产产权份额为王基与陈莲共有,其中一半为王基的遗产,应由王基的继承人本案原告陈莲、王霞、王义、王寿及被告一王福共同继承。

2005年7月14日,崔莲死亡。其生育的'子女为王盛、王盈、王端。经向厦门市公安局查证,公安局户籍资料中能够体现的崔莲所生子女为王盛一人。崔莲子女尚未就被继承人崔莲的遗产办理公证。

原告各方一致同意各共有权人按照以下份额比例分割两套诉争房产:王盛、王盈、王端各占1/6,周钦占1/8,王娟占1/8,陈莲占6/80,王霞、王义、王寿、王福各占1/80,王旺占1/8。

本案诉争房产共有权人很多,关系复杂,各权利人份额不一,且部分原告年事已高,只有尽快分割析产方可明确各方权益份额,也避免以后发生更多争议、隔阂亲情。而且,即便各共有权人份额清楚,也很难实现对诉争房产有序的共同管理,而且随着时间延续只会更加困难。各共有权人各自建立家庭,并未共同生活,继续保持共有关系的基础也已经不存在。更重要的,被告一王福长期以来独占诉争房产,出租收益,全体原告既未占有、使用,也无法插手管理,也从未分得任何收益;王盛等原告多次与其交涉均无果,也曾将此事诉诸于公安机关、信访部门。

基于上述事由,原告均一致认为应当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诉争房产,并将所得按照各位共有权人份额予以分割,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共同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如所诉。

此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签字)。

日期:2016月日

房产纠纷协议书

上诉人罗xx(原审原告),女,1979年生,苗族,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操作工,住南京市xx区秣陵街道殷巷诚信大道xx号xx花园xx幢xx单元xx室。

被上诉人陶xx(原审被告),男,1980年生,汉族,个体户,住南京市xx区江宁街道xx号,电话:xx。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江宁江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撤销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江宁江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判决,依法改判xx花园xx幢xx单元xx室产权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配合上诉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理由如下:

一、一审判决漏查重要事实。

一审判决对被上诉人违约不配合上诉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事实没有调查和确认,回避了引发讼争的矛盾纠纷的焦点,径自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是错误的。xx花园xx幢xx单元xx室产权原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约定该房产产权归上诉人所有,那么配合上诉人将房产变更至上诉人一人名下是被上诉人的附随义务,但是被上诉人怠于履行该义务。而没有被上诉人的配合,上诉人一人无法完成产权变更手续。这就形成了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上诉人所有,但产权证书上仍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共有的尴尬局面。所以上诉人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涉案房产产权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配合上诉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1、原审判决认为上诉人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诉讼请求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是错误的。

首先,被上诉人怠于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义务,使上诉人应当享有的完整的'房产所有权不能通过法律认可的登记方式得以确认,即上诉人房产所有权处于对外没有对抗力的不明确状态,上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确权诉讼,法院没有理由不受理。一审判决所阐述的“《民法通则》就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可撤销的做出了规定,该规定旨在赋予公民或法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有纠纷需要解决时,享有提起诉讼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予以保护和救济的权利,但当当事人在设立民事法律行为时,一方未就民事法律行为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进行主张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审查缺乏必要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观点,不能成为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的理由。

其次,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符合民诉法第108条、109条规定的起诉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确权纠纷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2、一审判决的判决依据与判决结果不能对应。

一审法院既然认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离婚协议是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订立离婚协议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应当遵守和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上诉人房产所有权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被上诉人的违约行为应当得到法律强制性的纠正。这与《民法通则》57条规定相一致的,即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但一审法院却又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五十七条却做出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的判决,让人难以理解。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错判,上诉人恳请二审法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此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罗xx。

调解协议书

被申请人名称:xx市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委托代理人:黄x争议的主要事实:

申请方与被请方于20xx年9月10日签订棉纱购销合同,总价款30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请方按封样组织生产,被请方按封样验收。20xx年10月,申请方发送到被诉方的棉纱经被申请方验货后,以其中价值1千元的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请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xx市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调解申请。调解结果:

经查明:此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请方所发棉纱中除含有红颜色部分价值1千元的货品应退回申请方外,其余货品由被申请方收购。

二、20xx年9月10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申请方所欠申请方货款二十九万九千元于20xx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方代理人:被申请方代理人:调解员署名:

20xx年10月19日。

房产纠纷协议书

范文一:

原告:***,女,19******生,汉,身份证号:4425119******。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东塔14层(李国伟)。

联系方式同上。

联系方式同上。

联系方式同上。

被告1:******。

住所:惠州市南坛******楼。

电话:

被告2:******。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

电话:0752-***。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1向四位原告赔偿返还定金10万元。

2、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9.6万元。

3、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产生的律师费1万元。以上三项合计70.6万元。

4、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4月11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室的房屋,总楼价298万元。合同第三条约定“买卖双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0天内前往银行递交申请借款所需的全部资料,逾期视为违约。”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而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银行的提前还款及原告的借款手续,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不理会。

原告为了全面履行合同,于月1日向被告发出《催促办理银行提前还贷的通知函》,催促履行合同。

***于年12月1日明确表示不将物业售予原告,而***于2010年12月30日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将物业售予原告,原告便于1月1日发出《通知函》确认相关事实。于201月7日发出《再次通知函》再次确认相关事实。

***于2011年1月9日明确表示:如果要继续履行合同,则必须将房价总款从298万元提高到350万元,原告便于2011年1月11日发出《通知函(第四次)》确认相关事实。

被告对原告发出的四封函件至今未有任何回复或对上述相关事实提出异议。

被告收取定金后不依合同条款将物业售予原告,已严重违反合同。根据合同第11条约定,被告除返还定金外,还需按总楼价的20%支付违约金。以及第13条约定,支付原告产生的.律师费。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原告:李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被告:张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当于xx年xx月xx日之前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然而直到xx年xx月xx日过后六个月,被告仍然未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其责任,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的了原告的利益。为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调解协议书

乙方:xxx。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20xx年11月2日在上班时间打架至乙方受伤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元、生活费,等合计人民币,此赔偿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遵医嘱返回医院复查时由甲方陪同复查,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

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

xx年xx月xx日。

房产纠纷协议书

原告:。

王某,男,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

周某,女,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二里。

……。

被告一:王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王基次子。

住所:联系电话:。

被告二:王某,男,王某之子,在厦门市公安局无户籍信息。

住所:现下落不明。

诉讼请求:。

1、依法分割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v号、w号的两幢共计444平方米的房产;。

2、判令以拍卖、变卖上述房产的方式进行分割;。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xx年7月19日,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在查证的基础上出具了(98)厦思证民字第号、号两份《继承权公证书》,两份公证书认定:王某于19xx年1月19日死亡,死后留有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v号、w号两幢房产;王肇琛生前娶妻四人,即林媛、李芙、何珍、崔莲,其中林媛、李芙、何珍已死亡;上述死者生前均无遗嘱,上述房产由王某之妻崔莲,子女王钦、王基、王源、王某、王盈、王端、王某共同继承。

20xx年4月29日,公证书所指八位共同继承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诉争两幢房产登记在该八人名下,所有权形式为共同共有。

被告二王根旺为王某之妻林媛生育,19xx年即离开大陆前往台湾,从此杳无音信。

20xx年1月19日,王源死亡。

在查证的基础上,20xx年4月1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20xx)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由王源女儿王娟一人继承王源在诉争房产中的产权份额。

19xx年12月14日,王基死亡。

在查证的基础上,20xx年4月2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20xx)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登记于王基名下的诉争房产产权份额为王基与陈莲共有,其中一半为王基的遗产,应由王基的继承人本案原告陈莲、王霞、王义、王寿及被告一王某共同继承。

20xx年7月14日,崔莲死亡。

其生育的子女为王某、王盈、王端。

经向厦门市公安局查证,公安局户籍资料中能够体现的崔莲所生子女为王某一人。

崔莲子女尚未就被继承人崔莲的遗产办理公证。

原告各方一致同意各共有权人按照以下份额比例分割两套诉争房产:王某、王盈、王端各占1/6,周某占1/8,王娟占1/8,陈莲占6/80,王霞、王义、王寿、王某各占1/80,王某占1/8。

本案诉争房产共有权人很多,关系复杂,各权利人份额不一,且部分原告年事已高,只有尽快分割析产方可明确各方权益份额,也避免以后发生更多争议、隔阂亲情。

而且,即便各共有权人份额清楚,也很难实现对诉争房产有序的共同管理,而且随着时间延续只会更加困难。

各共有权人各自建立家庭,并未共同生活,继续保持共有关系的基础也已经不存在。

更重要的,被告一王某长期以来独占诉争房产,出租收益,全体原告既未占有、使用,也无法插手管理,也从未分得任何收益;王某等原告多次与其交涉均无果,也曾将此事诉诸于公安机关、信访部门。

基于上述事由,原告均一致认为应当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诉争房产,并将所得按照各位共有权人份额予以分割,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共同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如所诉。

此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原告:。

(签字)。

日期:20xx年月日

调解协议书_调解协议书

20xx年6月27日,甲方胡,乙方李在昌邑市公园道一号工地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李能国老婆一人受伤,经内部调解,决定一次性解决,医药费、路费、餐费、药费5005元,饭费422元,车费70元,超市购物票78.9元,共计5575.9元。

一、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提供人民币5500元给乙方;。

四、协议签字后,双方保证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向上级司法机关上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人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调解人:

时间:20xx年月日。

调解协议书

编号: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 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章):

调解员 (签名):

年月日

房产纠纷调解心得体会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最终导致了房产纠纷的出现。而且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法律的发展,这种情况变得越来越普遍。当然,我们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些问题,但很多时候,调解被认为是更好的解决方案。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更加和平地解决问题,并获得最终的权益,而且争端的问题可以得以解决,而不会带来其他问题。在此,我愿意分享一些我在调解房产纠纷中所获得的体验和感受。

第二段:体验一:要有积极的态度。

要解决房产纠纷,首先要具有积极的态度。当我开始处理这些案件时,我发现在调解双方时,他们会有很多心理上的障碍和认知误区。而作为调解人,我的任务是帮助他们意识到这个问题,并使他们相信,通过调解,可以达成一项公正的协议。因此,在整个过程中,我始终保持积极的态度,并耐心地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

第三段:体验二:要做好调查工作。

在调解房产纠纷时,了解案件的详细信息非常重要。因此,我首先会对双方的证据进行仔细的审核,并与他们进行面谈,了解他们的想法和要求。对于那些不愿意合作的情况,我还会联系相关部门,了解更多信息,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这样,我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整个案件,并做出最适合双方的决定。

第四段:体验三:要注重沟通。

在处理房产纠纷的过程中,合适的沟通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在调解双方时,我始终保持清晰和透明的沟通,并避免让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当双方出现误解时,我会尽一切努力解释和澄清疑虑。通过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当事人可以更好地理解各自的利益和要求,从而更容易达成一个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案。

第五段:结论。

当我在调解房产纠纷时,我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经验。这些经验不仅涵盖了专业知识和技能,也包括了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我认为,与诉讼相比,调解更为灵活和便捷。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但我相信,通过调解,我们可以让双方达成一项公正并满意的协议,实现和平解决争端的目标。

调解协议书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陈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现住杭州市余杭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组。职业:拉丝厂操作工。

被申请人:郑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现住杭州市余杭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组。职业:拉丝厂经营者。

纠纷简要情况:_____年12月15日晚7时左右,陈__________在拉丝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柒万余元。郑__________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陈_______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1)由郑__________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3)陈__________与郑__________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郑__________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陈__________现金壹万贰仟元。

2)在_____年3月31日前,由郑__________为陈__________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_____。

调解员(签名):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调解协议书

丙方(被告):________有限公司

在法院的.主持下,就________号民间借贷纠纷案,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在法院依本协议作出调解书之次日内,乙方向甲方给付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二、乙方承诺在调解书生效后的四个月内向甲方给付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乙方如期足额付清上述款项时,甲与乙丙方就不再有任何的债权债务关系。乙方若逾期给付,乙方将依法向甲方给付借款的本息。

四、在乙方付清上述款项之次日内,甲方办妥解除____市____室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五、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指定所持有的经(20___)厦证内字第号公证的一式四份乙方《委托书》(下称《委托书》)已被撤销。甲方保证在乙方给付万元人民币的同时向乙方返还一式四份的《委托书》原件,并保证从未持《委托书》对____市室房产作抵押给甲方外的其它任何处分,否则,甲方愿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六、甲方负责在 _____天内办妥互联网上就乙方因本案被公告被登载之取除事宜。

七、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持两份,乙、丙两方各持一份,提交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无房产纠纷

男方:周xx,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女方:吕xx,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男方周xx与女方吕xx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_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方于__年__月__日向xxx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按______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调解协议书_调解协议书

赵,男,汉族,现年24岁,铜厂村委会大河边村村民。

大河镇大水昝煤矿。

案由:20xx年10月10日,大水昝煤矿锅炉工赵石成在煤矿宿舍不幸死亡,大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于20xx年10月10日及时赶现场进行尸表检验。经检验,全身无伤痕、无中毒迹象,排除他杀、自杀、投毒等人为因素,经征求死者家属意见,不作医学鉴定,初定为疾病意外死亡,大河镇综治中、大河镇派出所、大河司法所、铜厂村委会于20xx年10月11日召集煤矿领导及当事人亲宿在煤矿现场调处,死者亲属申请法律援助并获得批准,自愿达成善后处理协议书。

一、死者赵石成的善后处理事宜由大水昝煤矿积极配合亲属处理;。

三、双方自协议签字之日起,由亲属领尸离矿,择日安葬;。

六、本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当事人签字:

调解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

20xx年10月10日。

房产纠纷调解心得体会

房产纠纷是当前经常出现的问题,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房价的持续上涨,许多人涉足了房产投资领域。但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纠纷。为了有效解决房产纠纷,调解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妥善手段。在我多年从事司法工作的过程中,对房产纠纷的调解有一些心得和经验,希望能够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调解的重要性。

调解是一种自愿、公正、快速和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在房产纠纷中,调解比较重要的原因在于:第一,房产纠纷影响面广,受到的人员和影响都比较广泛,调解是一种较为高效的解决方式,可以及时有效地缓解和化解纠纷的影响。第二,调解相对于诉讼程序来说,时间和经济成本更低。第三,调解可以避免诉讼中的胜败关系,考虑到双方的利益,有利于关注双方的发展和长远利益。

第三段:调解案例分析。

在具体调解案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调解策略。例如,我曾经处理过一件房产调解案件,双方的争议点主要在于对房产权属的掌握和争夺。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纠纷案件,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在调解过程中,我采取了开放态度,引导双方客观说出各自的权利和利益,交换对话,寻求共识,达成和解。最终,通过妥善调解,解决了双方的纠纷,维护了双方的利益,达到了协商和谐的效果。

第四段:调解禁区分析。

在调解过程中,也需要避免一些禁区。例如,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就属于绝对的禁区,调解人员不应该插手、干预或者扮演任何角色。对于其他一些极端纠纷,例如涉及到严重伤害、出卖人身、夺取民主权利等情况,也需要打起警戒。

第五段:结论。

综上所述,房产纠纷的调解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解决问题方式,可以避免因诉讼过程中胜败关系而引起的影响。在处理房产纠纷时,调解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调解策略,在开放、公正、中立的修订下及时解决纠纷,达到和解,保护双方利益,实现双赢的效果。同时也需要注意调解的禁区,基于合法合规的原则,在纠纷解决后,要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以保障调解过程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调解协议书

甲(公司):

乙:(员工)

兹就乙解除与甲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对于*****之违纪事宜,甲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确实给乙造成了不良影响,甲对此向乙表示歉意,对乙因此解除劳动关系之决定不再持有异议。

二、考虑到甲在乙工作期间的实际情况,及目前的实际处境,乙经研究决定向甲支付一次性补助金,金额为人民币两万元整;乙支付甲之补助费用,已经充分考虑了甲的实际情况,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乙对甲的人文关怀,而做出的一次性补助。

三、本协议书签订后,甲须在三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提出撤回申请,并向乙提供该仲裁委员会制作的撤回申请裁定文书,乙在收到甲提供的该裁定文书后当日支付一次性补助费用。

四、乙将以工资形式支付甲一次性补助费用,将该补助费用直接存入所代甲开立的银行存折,甲或者其代理人签收领取该存折后即视为乙已经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五、甲承诺自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纠纷,甲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主张任何其他民事权利。

六、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完毕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事项,乙应按约定向甲或者经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交付上述约定款项,甲(或者特别授权代理人)收到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如果乙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由乙向有关部门备案二份。

甲:

年 月 日

乙:

年 月 日

离婚协议书无房产纠纷

林××,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吴××与林××于××××年×月×日经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子吴×。因近一年来林××沉溺于麻将,经常整夜不归,不尽照顾家庭和儿子的义务。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经居委会、亲戚朋友劝解无效,双方都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故协议离婚如下:

一、儿子吴×由父亲吴××抚养,林××不负担抚养费;。

四、房屋是吴××婚前购置的个人财产,离婚后林××搬出另住,吴××一次性给予经济帮助一万元。

协议人:吴××(签名)。

林××(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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