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管理运营合同(汇总19篇)

时间:2023-12-27 05:24:08 作者:MJ笔神

合同协议是交易双方信任和诚信的体现,签署后双方必须遵守其中的约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编写合同协议,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范本供大家参考。

运营管理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元;。

(2)若月营业额达元(包括元),按月营业额%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元以上,则超元部分按%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个月的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钟坚明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9.经营期满后,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

乙:

日期:

管理运营合同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运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介绍。

1、双方拟共同投资运营的项目为位于___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运营。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运营的利润分配方式。

2、合作运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________%亏损。若超过________%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运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四条:项目运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运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运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运营的具体运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商铺的运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运营的活动,商铺运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运营的财产。

4、项目运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运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运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运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方管理工作的撤销等影响合作运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运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运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作人如退出运营需提前______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运营。

1、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运营: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运营造成损失。

(2)执行合作运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运营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退出合作运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运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退出合作运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运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运营,合作运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1、合作运营协议书约定的运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运营的。

2、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运营的。

第十五条:合作运营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作运营终止后_______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六条:合作运营终止后,如合作运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十七条:合作人履行合作运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订立,自合作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__份。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商业用房: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注:根据委托经营的具体情况写)

1.标的物: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__广场(以下简称_________广场)内,所购置的房屋为_________层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

2.标的用途_________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1.甲方就其拥有的_________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3.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5)制定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他与经营相关事宜。

1.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维护_________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平方米税前_________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个月之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_________银行以划拨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七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2.甲方对乙方具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以及经营管理费用。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全面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的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11.其他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_________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4.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分立、解散、破产等事项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告知对方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继承人。如对方不同意,则_________方_________(是/否)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深圳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康佳研发大厦8g-h。

鉴于:

甲方为x省xx市“x幼儿园”所有人,乙方为从事学前教育、幼儿园办学、幼教产品开发、教育培训的专业机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及行业惯例,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有关幼儿园的经营、管理等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合作模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运营管理幼儿园,甲方负责幼儿园的日常教学管理成本支出,乙方负责幼儿园的日常运营管理,保证幼儿园的利润收益,同时实现幼儿园的运营及教学管理质量提升;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运营管理费用。

合作期限。

委托运营管理期限5年,自本协议签约之日起计。委托营期管理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在本协议生效前,甲方应保证幼儿园办学手续齐全,正常运营,否则,本协议合作期限顺延至幼儿园可以正常运营之日起计,但本协议签订后内,幼儿园仍不能正常运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以乙方前一年度(代管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利润值为基准,甲方一次性收取该值20%(具体比例可另行协商)作为本年度代管费押金,之后每年代管费按前一年度利润值按比例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例如20__年乙方经审计利润值为200万元整,甲方和乙方签订代管协议为20__年1月1号,即乙方一次性支付20__年代管费为30万元整。

如果乙方第一年开园或者前一年度利润值为负值,则本年度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代管费为30万元整。例如20__年乙方经审计利润值为-200万元整,甲方和乙方签订代管协议为20__年1月1号,即乙方20__年支付给甲方代管费为30万元整。

经甲方代管后,乙方当年度利润值增长迅速,代管费用按每增加一倍对应比例值增加10%,但上限不得超过40%。例如20__年乙方经审计利润值为200万元整,甲方代管后,20__年乙方经审计利润值为400万整,则甲方20__年度代管费为200万*(20%+10%)=60万整。幼儿园净利润为600万元或以上,则甲方支付乙方运营管理费用为净利润*40%。

为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营,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管合同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具体数额可另行协商)。上述保证金逐年退还,乙方每年1月1日之前退还甲方10万元,共计5年。

在代管期限内,由于甲方经营重大失误导致幼儿园出现重大事故或者经甲方代管后,乙方当年度利润值减少一倍以上,则乙方有权结束本合同,同时扣除所有保证金。

甲方同意幼儿园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的成员为3名,幼儿园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乙方可以向甲方推荐2名董事人选。甲方保证股东会关于选举董事的决议中同意乙方推荐的人选担任董事,幼儿园董事长由乙方推荐的董事担任,董事会的具体职责由幼儿园章程规定。

幼儿园根据章程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幼儿园的管理层人员由乙方向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批准后任命。

甲方和乙方各委派一名会计或出纳;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推荐,经董事会批准后任命。

幼儿园的设计装修工程方案由乙方提出,经董事会全体通过后实施。

特别约定。

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有权对幼儿园输出己方品牌,幼儿园可免费使用乙方指定的品牌;幼儿园所需网站平台、课本、软件、课程、一体机、点读笔、区角材料、家庭材料包及市场咨询、装修方案、园长论坛、微信公众号运营指导、人才培训等产品或服务均由乙方提供,但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幼儿园宣传及主要标志需要加入品牌,即为“·”幼儿园。

保密义务。

各方承诺对执行本协议、在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所获得任何信息,均予严格保密,未经各方书面认可或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签约方以外的其他方泄露。各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其雇员、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员非法使用或者披露任何信息,否则,守约方有权要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保密期限:根据本协议各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直有效,各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违约责任。

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作内容,具有强制的约束力,各方均有权就具体合作方式提出进行磋商和修改,届时签署的具体的文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经守约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守约方因履行本协议投入的资金)。

通知。

各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由专人送达、挂号邮递、特快专递等方式传送,传真与电子邮件可作为辅助送达方式。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专人递送的通知,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

以挂号信(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5日为有效送达。

以特快专递(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3日为有效送达。

传真与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各方在本协议首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即为其有效的联系方式。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各方均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但应按本条约定的送达方式在变更后7日内向对方送达通知。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协议引致之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深圳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规则在深圳市仲裁。

其他。

对本协议之变更、补充、解除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5年,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字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x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营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的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组织结构咨询:含总部和各子公司。

2.制度、流程咨询:梳理、撰写制度和流程,详见《体系文件清单》。

乙方应当对甲方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的访谈、调研,客观中立地审视,提出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基础建设变革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从而强化高、中和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技能以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期间自20____年2月至20____年5月底(共计4个月)止。

2.集中咨询时间(包括企业调研诊断、项目方案规划设计、项目推动实施和项目运行)乙方咨询顾问应保证其中4月和5月有20天在甲方所在单位办公,若不足应顺延补足。甲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咨询顾问协商调整工作时间。

3.除集中咨询期间外,乙方咨询顾问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定时服务,具体服务时间和方式由咨询顾问与甲方协商确定。

1.本协议约定的专业咨询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万元整),甲方于20____年3月5日支付乙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剩余款项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专业咨询项目费用从签约之日起计算,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支付前期咨询费用10000元,从咨询服务期的第二个月起,应于每月31号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整,直至本合同履行届满或者终止。

3.咨询顾问服务期间,甲方提供食宿、往来车费实行实报实销。

1.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应确定1位主要联系人,负责甲方和乙方咨询顾问进行项目日常工作的接洽与沟通。

2.乙方咨询顾问在甲方所在地的工作期间,甲方应提供完善的办公条件,(可上网)、1台打印机和足够的办公用纸。

3.甲方应给予乙方咨询顾问适当的授权,即乙方咨询顾问对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企业资料有知晓的权力,并可要求甲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如甲方无法提供部分资料,应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的办法。

(一)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1.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方案与约定的有较大差距,而乙方拒绝按照甲方意见做出修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因以上原因而终止的,对于乙方提交的方案,甲方应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费。

1.甲方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六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乙方除可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对于逾期期间内乙方所提交的经甲方签字认可的方案,甲方应支付咨询费。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时完成工作超过1个月,甲方除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已付的尚未完成工作的费用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费用10%的违约金。

4.乙方将在甲方了解到的有关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本项目方案泄露给第三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运营甲方院内污水处理站一事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二、项目承包范围。

2、乙方负责派遣具有操作证件的操作人员驻点操作运行全套污水处理系统。

3、乙方负责污水处理所需药剂的采购、运输、保管及消毒药品的日常加投消毒。

4、乙方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保养、维修。

5、乙方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定期污水监测报告费用。

6、管理期内涉及到污水站改扩建,设备更换或增加(包括备用应急设备),均由我公司负责添置。

7、负责环保部门、卫监部门及上级部门工作检查中的汇报和答疑。

8、负责医院等级复审和评级工作中污水处理相关材料的准备。

9、协助医院办理排污所需的相关许可证。

三、污水处理费。

1、污水处理费按年计算,每年污水处理费。

2、污水处理费的调整:污水处理费每年调整一次,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广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进行调整。每年第二季度开始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3、污水处理费的支付:污水处理费每季度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污水处理费发票后7天内,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污水处理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运营期间,有关部门进行正常监测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乙方现提供的证照,在合同期内应保证合法有效。

3、甲方无偿提供污水处理站设施供乙方使用,污水处理站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应按国家污水排放标准和有关法规要求做好日常污水处理的监测和相关记录。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情况,如乙方出现一年中2次以上环保、卫生部门监测不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将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管理规章制度报甲方备案。

8、乙方必须妥善维护、使用、保管污水处理设施,保证污水处理主体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污水处理站设施移交给甲方,移交的设施应保证能正常运转使用。

9、在乙方运营期间,除日常维护外,乙方对建筑物进行内部装修、对设备进行大修、对报废设备进行更换等,均应提前将详细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设备大修和报废设备更换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在乙方运营期间,乙方如因自身需要对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乙方应将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的目的和详细内容及价格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对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在甲方医院内工作和生活的乙方有关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证件(如身份证、体检报告、上岗证等),并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和生活。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污水处理不达标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停电、停水等造成的不达标除外)。如甲方因此受到有关部门罚款,罚款由乙方承担。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污水处理费的,每天按开具发票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3、如因政府政策原因,造成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七、仲裁。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月至年月日。

3、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名称: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签字:

开户行:

帐号:

运营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随着甲方运营规模的扩展和自身业务的拓展,同时也为了把握“互联网+”大潮的机遇应对当前激烈的竞争,甲方需要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寻求专业性知识和先进管理经验的支持与指导。基于此,甲乙双方此前已经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了解,寻求到了长期友好合作的共有基础和共同契合点。

现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咨询服务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顾问咨询服务(不含企业实际操作服务)。

乙方指导甲方开展“互联网+音乐教育”项目,推动甲方打造中国最大的音乐教育平台。

1.企业诊断、组织架构重建咨询。

1.1对企业的现状、经营状态、运营问题和效率进行诊断;。

1.2对企业的运作架构、职权分配等诊断;。

1.3得出结论分析,指出解决路向;。

2.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咨询。

2.1提供企业战略分析、选择、规划、评估等服务;。

2.2提供战略管理的理念、知识、方法;。

3.投资融资建议咨询。

4.线上产品开发咨询建议。

5.品牌形象重建咨询。

6.法律咨询建议服务。

1.甲方的基本义务。

1.3为乙方顺利完成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以及相关的后勤支持;。

1.4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1.5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1.6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2.乙方的基本义务。

2.2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相关建议报告;。

2.3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2.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咨询服务。

1.本协议在双方签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为加强“*大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的统一管理,促进市场的长期发展与繁荣之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将市场内的自有产权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即由乙方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规划、招商、租赁、推广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承诺拥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订立本合同即构成对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标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所购买的位于*大市场区号楼号的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该标的物用途为甲方委托租赁经营的商业用房,经营业态以乙方为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物业价值为目的所统一设定的业态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式。

1、乙方全权负责该商铺所在市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统一物业管理等,从而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和物业价值,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签署商铺。

租赁合同。

并代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委托标的物的统一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该项目开发商实际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为促进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满足承租人的经营需要,经该项目开发商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该商铺。提前交付该商铺的,不影响上述委托期限的有关约定。

3、甲乙双方应在交接当日签署交接文件,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时应移交委托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资料。

第四条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场长期稳定繁荣发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两项基本原则,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铺的经营与管理。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三年内,甲方商铺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为其总房款的%,该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从该商铺的总房款中一次性冲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年内,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为乙方实际出租期间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给甲方:

(1)现金。

(2)银行转账。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其他方式:。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结算期为每个季度末的个工作日内,届时乙方将承租人实际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

4、对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甲方应按时在约定的租金结算期内前来领取。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租金结算手续并导致不可预测性后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自有产权商铺的租金收益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

2、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铺委托管理或租赁经营过程中确需乙方协助配合的,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3、除非因为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将协调开发单位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通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在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调承租人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因商铺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后,可以对该商铺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上述设施和设备进行增量和扩容,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调整方案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有关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因归咎于甲方其他与甲方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该商铺或市场内其它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市场内的工作人员、顾客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7、甲方应对该商铺及附属设备设施、甲方新增设备设施进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并将上述保险单及付费凭证的复印件提交乙方备案。保险事故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处理保险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积极、必要的协助。如未投保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保证该商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因该商铺的产权共有、设置抵押和担保等而影响乙方关于市场的整体经营与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无权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权利主张。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已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分摊公用设施水电费及其它市场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如甲方委托的商铺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甲方延期缴纳相关费用的,甲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缴纳费用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预、妨碍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经营行为,不得实施其它乙方认为有损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市场整体的运营管理,制定科学的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运用合法的整合运营手段,塑造市场形象和提升市场知名度,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商铺的完全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益,并对承租人依法按章进行管理和督导。

3、享有对该商铺租赁价格标准的完全自主定价权,并有权根据市场行情与实际需求,对商铺的租赁价格进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调整。乙方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市场变化,对市场的经营方案和业态规划进行调整。

4、乙方有义务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公共宣传推广。

5、乙方有义务协调市场整体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地方性事务,以及当地交通、环保、治安、城管、卫生、消防、税务、工商等其它事务。

6、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或承租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该商铺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满时,乙方按届时的现状装修状态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8、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其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其使用不当而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修复。

9、乙方负责市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故障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与配合。

10、乙方有义务代为收取租金,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内已出租商铺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时应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关市场管理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乙方延期支付相关租金的,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均负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七条合同期满。

1、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完毕相关结算、交接手续。在符合乙方关于市场整体业态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将该商铺进行自主租赁或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经营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订立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在乙方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甲方同时应履行告知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市场经营管理合同的义务。

4、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的合同为准。

5、合同期届满时,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同时到期,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商铺返还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乙方应确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权益和正常经营,届时乙方可自由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1)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按同等条件就合同未届满部分的承租期,直接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经甲方和原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条款限制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碍本合同继续履行行为的,均视为违约。

2、对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应全额返还乙方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对于乙方违约的,乙方除不再拥有向甲方索还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甲方延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

第九条送达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甲、乙双方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形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2、采取邮寄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相对一方。邮寄送达应附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采取当面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由相对一方,由相对一方或由经相对一方授权许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员等当面签收。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有关该商铺日常经营的税、费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该商铺房产租赁的税、费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

3、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应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规定的情形,若过错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其它: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签订日期为年月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份,备案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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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运营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负责甲方旗下商城网站(名称可变更)在互联网上的推广、营销、运营以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原则双方秉承充分信任、在变化中共同发展、谋求共同利益的原则,就在商城网站的整体电子商务市场运作进行充分合作。

第二条、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将自动续签,继续有效。

第三条、乙方服务内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的运营咨询顾问服务,并向甲方提供如下电子商务服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并在不违背互联网的经营规则下负责运作(包括商城的运营策划、数据库管理、e优化管理、商城后台管理等)的操作流程,确保商城前期的正常运作,并负责全线的营销策划、宣传,及网站的优化,以保证商城后期的正常运作。

2、负责的商城开发、页面设计、商品上架等建设工作(中间所产生的。

第三方费用需甲方承担)。乙方上述所有的建设工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能对外公布。

3、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为的运营(包括、但不仅限于营销推广、促销策划及活动页面设计、年度营销活动规划、阶段促销活动、产品主题活动、商城自身推广活动等)的提供顾问指导服务。

4、配合甲方的仓储根据营销计划及时采购,确保库存充足;对商城售出的商品提供仓储、分检、包装、发货管理及物流对接流程的协助与咨询。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四条、服务费用。

1、乙方代运营服务期______个月,每个月服务费用为_____元。

2、付款时间:以月结的方式,按月初和月尾分别付清服务费;即每个月所产生的服务费分两次付清,总计_______元整。

3、代运营的服务费用不包含商城建设费用。

4、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现金或银行汇款,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

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具有相关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成立专项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电子商务服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中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款项及时付款,否则视甲方违约。如有违约,甲方须按未付金额的日0.5%违约金向乙方支付。

4、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须给予一定协助,包括向乙方提供每季度产品知识培训、产品素材、商城建设素材等。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六条、保密责任。

1、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物品、资料、文件、公司信息及数据等(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与物品),甲方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不得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泄露保密信息与物品,不得运用保密信息与物品为其他商品做促销或广告。

2、本协议终止时,将保密信息与物品归还乙方,或者按照乙方的指示予以销毁。

3、本协议终止后,甲方需继续遵守本协议。

第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甲方: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为加强“____大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的统一管理,促进市场的长期发展与繁荣之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将市场内的自有产权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即由乙方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规划、招商、租赁、推广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承诺拥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订立本合同即构成对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所购买的位于____大市场区号楼号的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该标的物用途为甲方委托租赁经营的商业用房,经营业态以乙方为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物业价值为目的所统一设定的业态为准。

1、乙方全权负责该商铺所在市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统一物业管理等,从而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和物业价值,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并代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委托标的物的统一经营与管理。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该项目开发商实际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为促进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满足承租人的经营需要,经该项目开发商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该商铺。提前交付该商铺的,不影响上述委托期限的有关约定。

3、甲乙双方应在交接当日签署交接文件,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时应移交委托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资料。

乙方遵循市场长期稳定繁荣发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两项基本原则,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铺的经营与管理。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三年内,甲方商铺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为其总房款的%,该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从该商铺的总房款中一次性冲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年内,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为乙方实际出租期间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给甲方:

(1)现金。

(2)银行转账。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其他方式:。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结算期为每个季度末的个工作日内,届时乙方将承租人实际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

4、对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甲方应按时在约定的租金结算期内前来领取。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租金结算手续并导致不可预测性后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拥有自有产权商铺的租金收益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

2、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铺委托管理或租赁经营过程中确需乙方协助配合的,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3、除非因为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将协调开发单位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通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在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调承租人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因商铺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后,可以对该商铺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上述设施和设备进行增量和扩容,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调整方案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有关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因归咎于甲方其他与甲方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该商铺或市场内其它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市场内的工作人员、顾客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7、甲方应对该商铺及附属设备设施、甲方新增设备设施进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并将上述保险单及付费凭证的`复印件提交乙方备案。保险事故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处理保险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积极、必要的协助。如未投保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保证该商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因该商铺的产权共有、设置抵押和担保等而影响乙方关于市场的整体经营与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无权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权利主张。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已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分摊公用设施水电费及其它市场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如甲方委托的商铺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甲方延期缴纳相关费用的,甲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缴纳费用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预、妨碍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经营行为,不得实施其它乙方认为有损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1、负责市场整体的运营管理,制定科学的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运用合法的整合运营手段,塑造市场形象和提升市场知名度,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商铺的完全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益,并对承租人依法按章进行管理和督导。

3、享有对该商铺租赁价格标准的完全自主定价权,并有权根据市场行情与实际需求,对商铺的租赁价格进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调整。乙方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市场变化,对市场的经营方案和业态规划进行调整。

4、乙方有义务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公共宣传推广。

5、乙方有义务协调市场整体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地方性事务,以及当地交通、环保、治安、城管、卫生、消防、税务、工商等其它事务。

6、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或承租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该商铺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满时,乙方按届时的现状装修状态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8、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其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其使用不当而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修复。

9、乙方负责市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故障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与配合。

10、乙方有义务代为收取租金,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内已出租商铺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时应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关市场管理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乙方延期支付相关租金的,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均负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1、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完毕相关结算、交接手续。在符合乙方关于市场整体业态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将该商铺进行自主租赁或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经营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订立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在乙方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甲方同时应履行告知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市场经营管理合同的义务。

4、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的合同为准。

5、合同期届满时,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同时到期,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商铺返还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乙方应确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权益和正常经营,届时乙方可自由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1)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按同等条件就合同未届满部分的承租期,直接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经甲方和原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条款限制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碍本合同继续履行行为的,均视为违约。

2、对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应全额返还乙方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对于乙方违约的,乙方除不再拥有向甲方索还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甲方延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

1、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甲、乙双方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形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2、采取邮寄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相对一方。邮寄送达应附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采取当面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由相对一方,由相对一方或由经相对一方授权许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员等当面签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有关该商铺日常经营的税、费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该商铺房产租赁的税、费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

3、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应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规定的情形,若过错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签订日期为年月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份,备案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房屋委托管理合同

为加强_____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_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物业公司。

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3.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第五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八条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九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典》,制定本办法,房地产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抵押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法。地上无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在建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第五条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区(县)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它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第九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第十条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十二条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其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地产抵押的,其设定的抵押期限不应当超过该企业的经营期限。

第十八条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九条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以已出租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设定房地产抵押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可以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地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抵押房地产投保的,抵押人应当将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偿还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或者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六)抵押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第二十八条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二)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三)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四)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五)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十九条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的,以及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中载明。

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厂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第三十三条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三十六条已作抵押的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用与管理。抵押人在抵押房地产占用与管理期间应当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抵押房地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十七条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三十八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抵押人占用与管理的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抵押的房地产因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损失使抵押房地产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者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的`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房地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务的担保。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一条有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三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第四十四条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同处分,但对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四十五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因下列情况而中止:

(一)抵押权请求中止的;

(二)抵押人申请愿意并证明能够及时履行债务,并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三)发现被拍卖抵押物有权属争议的;

(四)诉讼或仲裁中的抵押房地产;

(五)其它应当中止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依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二)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

(三)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

(四)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

(五)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四十八条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抵押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理或者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第五十条抵押当事人因履行抵押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地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抵押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抵押人违反前述。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依法清理债务,也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的,抵押权人有权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保留追偿债务权利,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应当暂缓向抵押人发放拆迁补偿费或者拆迁安置房地产权登记证件,直至法院作出判决为止。拆迁期限届满,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经县级以上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可以依法实施拆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五十二条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地产抵押活动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起施行。

房屋租赁合同管理

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房屋委托管理合同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一)地点:_________区_________路;。

(二)总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五)业主数量:_________户;。

(六)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__元;。

3.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_________;。

(七)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_____个;。

10.肉菜市场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已竣工交付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可交会使用)。

(八)其他事项:_________。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一)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4)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5)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7)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决,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1)经持有1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2)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3)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二)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三)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四)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五)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六)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招集业主大会;。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1)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_________市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_________市公共卫生条例;。

(3)_________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_________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6)_________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_____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_____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一)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二)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三)业主大会可以依法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四)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店代运营管理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甲方运营自媒体服务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约定服务时间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自媒体代运营服务,包含自媒体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信息的编辑、更新、维护。自媒体包含: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原始图文、视频、音频等素材,乙方根据活动方案要求,编写对应的软文文章及视频信息,自媒体发布内容不限于甲方提供的素材,通过合同所选自媒体进行有效传播。

第四条为保护甲方信息安全,甲方指定以下联系人与乙方进行本合同联络事宜。若甲方需增加或变更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导致的影响由甲方自行承担。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约定甲方提供素材均有以上联系人通过电子信箱发送邮件为准。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自媒体账号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账号主题信息。

第八条甲方需对所提供信息的准确、完整、真实、合法性负责,因甲方提供信息所出现的版权纠纷等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提供素材所出现版权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条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将该款项支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收款账号如下:

1、公众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银行信息:

开户行: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_。

第十二条根据甲方业务发展,如需乙方提供更多服务,经双方协商,需支付所选定的服务项目,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即可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向第三方泄露。

第十四条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条款永久有效,不因本合同终止或完成而失效。

第十五条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地震、罢工等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本合同以及附件在双方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在履行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不予支付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经营状况不佳或账号变更为由要求乙方停止服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合作终止,乙方不予退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及周围的物业管理工作委托给乙方代管理,其具体条款如下:

一、委托代管时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暂定为两年。

二、乙方接受代管理后,须在一个月内,将其警卫室给予搭建完成。

(建筑面积约为____平方米,该建筑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甲方应在此时的下个月初付给乙方警卫人员每月________元生活补助费。

四、合同生效后,该物业的水电费应由乙方负责收、缴、交。

五、现有的房屋的租金,由甲方负责收缴。

六、合同生效之日后,所签订的任何房屋租赁合同、广告租赁合同、

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应将租赁房屋、广告、场地的年租金的3%费用作为一次性奖励给乙方。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拥有的房产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房屋情况。

1、甲方委托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物业);房屋用途为________。该物业共有:____间,用来出租/出售,出租价格为________元/间。

2、甲方承诺:甲方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其对该物业拥有完整的支配权。

3、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明确向乙方告知该物业未作流动资产抵押,并保证此物业不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二、代管时间与代管费用。

1、该房屋代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费为:________元,自房屋出租之日起乙方从租金中扣取,房屋空置期间甲方无需支付管理费。

三、委托代管内容。

1、乙方出租登记、带看,代办租赁登记。租户的出租合同由甲方与租户签订。

2、乙方双月15日前向各租户家进行水、电费抄表,并收取水费、电费、物业费等。

3、乙方每月25日前把当月约定的房租费全额交给甲方。

4、乙方代办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缴、退租交接等手续。

5、乙方查验清理退租房屋并告知甲方。

6、乙方代为收取、保管租赁期间房屋保证金。

7、乙方对物业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乙方负责更换维修,甲方提供更换设备及维修费用。

四、委托租赁管理中产生的利益和负担:

1、房屋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租价格高于甲方委托价格,其中的差额利益归乙方以作为委托报酬。

2、在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如房屋空置(即房屋没有被承租的情形)乙方不承担甲方损失。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代管协议将房屋钥匙、门卡等交付给乙方。

2、乙方有权让甲方提供权属原件配合房屋租赁事宜。

3、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协议自动作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委托人房屋。

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项,应另签订委托代管协议补种说明,乙方将按实际情况收取费用,并在补充说明中标注。

5、甲方在未出租/出售之前承担每个月该物业的水、电、网络、物业等相关费用。

6、甲方房屋存在的隐患,应在签定协议前如实告之。

7、甲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8、甲方若在本委托期限内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等其他行为的,应依法提前通知乙方。

9、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甲方有监督权。

10、乙方不得无故中止协议,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补偿。

11、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代为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12、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使用甲方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13、乙方应按时向各租户收取当月的水、电、物业、租赁费等。扣取相应费用后即时交给甲方。

1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租户乱收费。如有违反,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妥善管理租赁/出售房屋以及相关室内设施,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主体结构,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六、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协议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妨碍乙方正常管理出租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补偿乙方的在管理租赁事宜中产生的必要支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违背诚实信用,有隐瞒重要事实和陈述虚假的行为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赔偿给甲方。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补充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运营管理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为加强“____大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的统一管理,促进市场的长期发展与繁荣之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将市场内的自有产权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即由乙方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规划、招商、租赁、推广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承诺拥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订立本合同即构成对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标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所购买的位于____大市场区号楼号的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该标的物用途为甲方委托租赁经营的商业用房,经营业态以乙方为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物业价值为目的所统一设定的业态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式。

1、乙方全权负责该商铺所在市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统一物业管理等,从而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和物业价值,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并代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委托标的物的统一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该项目开发商实际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为促进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满足承租人的经营需要,经该项目开发商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该商铺。提前交付该商铺的,不影响上述委托期限的有关约定。

3、甲乙双方应在交接当日签署交接文件,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时应移交委托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资料。

第四条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场长期稳定繁荣发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两项基本原则,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铺的经营与管理。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三年内,甲方商铺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为其总房款的%,该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从该商铺的总房款中一次性冲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年内,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为乙方实际出租期间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给甲方:

(1)现金。

(2)银行转账。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其他方式:。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结算期为每个季度末的个工作日内,届时乙方将承租人实际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

4、对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甲方应按时在约定的租金结算期内前来领取。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租金结算手续并导致不可预测性后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自有产权商铺的租金收益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

2、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铺委托管理或租赁经营过程中确需乙方协助配合的,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3、除非因为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将协调开发单位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通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在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调承租人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因商铺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后,可以对该商铺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上述设施和设备进行增量和扩容,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调整方案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有关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因归咎于甲方其他与甲方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该商铺或市场内其它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市场内的工作人员、顾客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7、甲方应对该商铺及附属设备设施、甲方新增设备设施进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并将上述保险单及付费凭证的复印件提交乙方备案。保险事故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处理保险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积极、必要的协助。如未投保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保证该商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因该商铺的产权共有、设置抵押和担保等而影响乙方关于市场的整体经营与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无权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权利主张。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已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分摊公用设施水电费及其它市场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如甲方委托的商铺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甲方延期缴纳相关费用的,甲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缴纳费用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预、妨碍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经营行为,不得实施其它乙方认为有损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市场整体的运营管理,制定科学的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运用合法的整合运营手段,塑造市场形象和提升市场知名度,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商铺的完全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益,并对承租人依法按章进行管理和督导。

3、享有对该商铺租赁价格标准的完全自主定价权,并有权根据市场行情与实际需求,对商铺的租赁价格进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调整。乙方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市场变化,对市场的经营方案和业态规划进行调整。

4、乙方有义务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公共宣传推广。

5、乙方有义务协调市场整体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地方性事务,以及当地交通、环保、治安、城管、卫生、消防、税务、工商等其它事务。

6、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或承租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该商铺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满时,乙方按届时的现状装修状态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8、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其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其使用不当而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修复。

9、乙方负责市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故障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与配合。

10、乙方有义务代为收取租金,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内已出租商铺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时应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关市场管理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乙方延期支付相关租金的,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均负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1、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完毕相关结算、交接手续。在符合乙方关于市场整体业态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将该商铺进行自主租赁或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经营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订立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在乙方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甲方同时应履行告知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市场经营管理合同的义务。

4、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的合同为准。

5、合同期届满时,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同时到期,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商铺返还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乙方应确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权益和正常经营,届时乙方可自由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1)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按同等条件就合同未届满部分的承租期,直接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经甲方和原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条款限制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碍本合同继续履行行为的,均视为违约。

2、对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应全额返还乙方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对于乙方违约的,乙方除不再拥有向甲方索还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甲方延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

第九条送达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甲、乙双方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形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2、采取邮寄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相对一方。邮寄送达应附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采取当面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由相对一方,由相对一方或由经相对一方授权许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员等当面签收。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有关该商铺日常经营的税、费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该商铺房产租赁的税、费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

3、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应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规定的情形,若过错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其它: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签订日期为年月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份,备案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管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到场交接房屋,乙方结清自己应承担的所有费用后,给甲方交还钥匙。

2、若房屋设施、设备有非自然损坏的情况,调查属实后由乙方修复或赔偿。

四、

合同。

的更改、补充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更改、补充或终止。

2、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法律、政策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修改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则按有关法律、政策执行,若造成损失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后承担。

3、乙方拖欠租金达___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除了补交所欠租金外,应按应付额及实际拖欠天数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4、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存在严重影响居住的因素,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解除合同前的租金,但不承担违约金。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屋内固定设施,甲方可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恢复原状。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若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年租金总额的_____%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如与上列条款的约定有冲突,以本条的约定为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争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经办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房租租赁事项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2、甲方现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

年月日至月日,基本月租为人民币元/月。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需交纳一个月租金相等的金额作为押金,押金不能做租金使用,首月租和每月因定费用(固定费用按月收取)。发用磁卡开门的栋号需交纳磁卡押金20元/张,以后按月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若乙方逾期五天未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4、甲方网络宽带接口接驳到房间门口,若乙方需要使用,请到管理处报装,每月按使用项目缴费(网络费使用费用为50元/月或电信网络元)另乙方每月需交纳固定杂费30元,每个房间均有独立的水表、电表、电费按1.5元/度计算,水费按每吨5元计算收取(水费每户每月最低基数为2吨)。

5、本楼是正规化管理的居住房,为了一个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甲乙双方约定,本楼内不得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房间不得转租他人,二房一厅入住不准超出5人,一房一厅入住不准超出三人,单间入住不准超出二人,要注意防火防盗,不得在房间内存放危险物品和乱拉电线,垃圾不得在窗口往外丢,如有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均可视为违约,不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村规管理的有关规定,否则交公安部门处理。

6、乙方入住后,请妥善保管好财物,贵重物品不要留用在家中,若有遗失与房东无关。出入关好门窗,房间之内的卫生由乙方负责,并将垃圾提出房间放到指定的垃圾筒内,甲方负责公共卫生及设施维护,乙方要爱惜公共物品和房间设施,保持设施及物品完好,墙壁打钉要经过甲方同意,不能乱写乱画,水龙头、水管、门锁、灯管等易耗品损坏后乙方自行购买更换,费用由乙方自理。

7、退房须知:合同期满,乙方付清居住期间的一切费用,交回所有钥匙,方可退房(乙方退房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扣15天房租甲方有权提前带人看房,乙方不能任何借口阻延)。合同和押金是办理退房凭证,乙方请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押金不退。

8、合同期满,超过五天,不交房租者,算一个月,五天之内,单房按40元一天计租,一房一厅按80元一天计租,二房一厅按90元一天计租。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0、合同未满一概不退押金。11、人身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

注:请妥善保管合同,退房时凭此合同及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房事宜,同管理员到房间内检查房内配置清单是否完整及抄好水电电表度数后,经管理员签字确认才可退房,退房时室内卫生扣卫生费80元,二房一厅90元。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2、本家具清单作房屋出租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租用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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