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人物读后感(通用17篇)

时间:2023-12-15 07:04:37 作者:JQ文豪

读后感是对一本书的评价和回顾,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内容和作者的意图。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和表达能力。

我喜欢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有一次,己经是怏九点的肘候了。这是我睡觉的时间,但是,我却不敢上楼睡觉。因为我怕黑。当我走上楼梯囗时,我绝定上到楼梯的第一步我就想走下一步当我走到中间的间隔以后,我就看到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这时我的心开始乱了。但是我只要想起这一句话,没有黑暗的地方就没有光明。还想起了孙悟空,他什么都不怕。我为什么会怕呢?我一边想一边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我自已的房间。我终于上床睡觉了。

我领悟到,只要勇往直前,不怕困难。你走到哪里都昰光明的。

我喜欢的人物读后感

我相信青春年少时每个人都是憧憬一份完美爱情的,都渴望与自己喜欢的人长相厮守,相濡以沫。看前几章节的时候,也会想起那些甜蜜,可是越看到后面就越觉得不是一种味道,因为想了解一下现在女孩纸的想法,就忍着快速浏览完,本书从女孩纸的视角出发,很多方面都是提及男孩纸该如何对待女孩纸,嘘寒问暖,时刻关心,我只想说正是现在这样的毒鸡汤太多了,完全是迎合商业市场的需要,让许多女孩纸抱有幻想,我这是我并不觉得这本书写的好的原因,它并没有多少启发我们如何更好地去经营感情。我并不反对对爱情的憧憬,可是那多半只是幻觉,如果你想左右兼得,你大可买台空调回家冷暖自如,我相信也是部分女孩纸经历爱情后发现并非如此,才会感到失望,产生我自己一个过会更好的想法。

好的感情是彼此互相成长,理解支持,成为彼此都喜欢的样子,并都有自己的空间,生活也不只有憧憬,也有现实,而不是去迎合,最后是感动了谁?伤了谁?因为喜欢,当然在意,用行动对对方好,感情是双方的,切忌认为他或她如何如何是理所应当的。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世的一次擦肩而过。前世五百次的擦肩而过,换来今世的一次相遇。前世五百次的相遇,换来今世的一次相识。前世五百次的相识,换来今世的一次相知。前世五百次的相知,换来今世的一次相爱。整整二千五百年,从回眸到相遇再到相知、相爱,要经历多少的曲折和坚持,需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相持走完这一生。愿我们能遇到一个相爱相惜、相濡以沫的良人。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

我喜欢的书是木偶奇遇记,里面的主要人物是皮诺曹,他是个小木偶,他的父亲是盖比希。

我最喜欢的是皮诺曹救父,他的父亲被鲸鱼吞了,皮诺曹不顾一切来到了鲸鱼的肚子里,找到了他的父亲。

后来,他又见到了一条比目鱼,这条鱼背着他和他的父亲一起逃了出去。故事非常感人。

一年级:苏不争。

我喜欢的人物读后感

请问,你喜欢什么?山间的晚风残霞你喜欢吗?城里的霓灯通明你喜欢吗?还是,你喜次一个人,喜欢美好的声音或外貌?这些,其实都是你的生活态度。

而最深刻最辽远的喜欢,是钟爱生命。

喜欢生命,所以喜欢阳光,喜欢露水,喜欢蹁跹枝头的小鸟,喜欢欢游水底的鱼儿。也喜欢人群,因为欢笑怒骂甚至弥漫的汗味都令你感受到生命的活跃;也喜欢独自,因为安静中你听见心跳与呼吸的齐鸣,听见血液的冲涌,还有发丝的吟哦。一切一切都令人欣喜,这种喜欢,令人成为生命的信徒,光荣而快乐。

有一种喜欢,与人的兴趣相关,那就是爱好。

一个全心全意投入自己心爱的工作的人是十分幸福的',与百无聊赖的浪人相反。而一个拥有爱好的人亦如此,或他的幸福并不大彻底,但也足矣。例如我喜欢文字,当我专心写一封动以真情的长信时,有可能会激动得颤抖,别误会,这是快乐的颤抖。蔑视文字的人永远体会不到用文字完完全全表达出自己的那种快意,正如无神论者永远不明白督徒徒为何为一本圣经而痴迷一样。我只是闲暇时的一次小小动笔,即有那么大的快乐包裹,倘若可以以此为生,终日沉浸,那得有多幸福!这种喜欢,令人成为人生路上幸福的采撷者,享受着质朴的欢乐。

还有一种,极为高雅的对美的喜欢。我的美学知识实在贫乏以至于愧于启言,但那自然之美的喜欢,对形体色彩之美的喜欢,其实也是一种对美的喜欢,这便需要一双透亮的眼睛与诗人的心灵去发现与珍藏了。

喜欢生命,喜欢文字,喜欢美,这是我的生活态度,相信许多人与我相似,爱好一栏或有不同,但大家都一样,用心生活,用心发现,用心工作。

若你对任何事物都不喜欢,那你的心理必然是极不健康的,因它已失去最基本的依靠。

愿你可以,喜欢成疾,药石无医。

我喜欢的人物读后感

我家有好几个大书橱,里面全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有教科书,有大小词典,还有小说,历史书人物传记等等。这些都是爷爷学习,阅读和收藏的。他长对我说,要多看书,看好书,从书中可以学习到知识,可以明白做人的道理,书对人们的成长尤其是少年儿童的成长进步很有帮助。过去自己还小,贪玩,不爱读书。有时看一会就乏困,总也提不起兴趣。今年暑假,天气特别热,一天做完暑假作业后,无意中在书房找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顺手翻看起来。

······”

为什么说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图形?

为什么说镜子里的影像左右相反?

为什么影子会一直跟着我们?

为什么不倒翁不会倒?

苹果为什么会落在地上?······。

好多好多个为什么,大都是我们平常所遇见到而没有细想或琢磨的现象,看了之后得到科学正确解释,使我对过去一些不明白不懂得的事物、现象等顿时醒悟,明白其中的道理,真是越看越想看,真是爱不释手。虽然暑假中看了《十万个为什么》其中一部分,但书中那浅显易读易懂的解说勾起了我对科学知识的认识和探索,大大提高了我的学习兴趣,对我今后人生成长道路也有很大启发。

读了部分《十万个为什么》使我认识到:宇宙世界千变万化,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千奇百怪,但它们都有各自独有的规律。人们要想了解宇宙,了解自然,必须要多读书,多学习,多钻研,多问几个为什么,这样才能增长知识,增长才干,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我喜欢读后感

可以说,每一种文体都能够给人们带来不同的写作体验,所以每个人才会有不同的写作喜好。比如说我就一直很喜欢散文,因为它自由的形式。而最近我又喜欢上了写读后感,起因是因为一次读书交流分享会,这次读书分享会是我发起的希望能够在班级中展开的一次活动,我给了班上同学两周时间,要求他们两周后每个人都要站出来分享自己读过的一篇好的文章或者小说。

在这次读书交流会中,我注意到有些同学是在分享很久之前读过的一些文章,她们的表述主要是围绕书的大致内容,而有些同学是重在分享一种读书后的体验。最终轮到我上台总结的时候,我拿出了很久之前写的一篇读后感,并且给同学们朗读了一遍,我这样说道:“当我隔了很久时间再读我写过的读后感时,我发现我记录的那些内容在头脑里依然清晰,而我依然能感知我当时读完书后的情绪。我想这就是读后感的魅力。”我所说的都是我的真实体验,我们所记录的东西并不是无用的.纸张而是有一天会被我们利用的东西,所以我们要学会去记录并且反思。

从那次读书交流会后我就开始保持着一本书一篇读后感的频率,有时候上课我也会分享我最近写的读书心得或者请同学们说说自己最近看了什么书,我觉得这是有益于锻炼表达和思想的方式,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喜欢写读后感的原因。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平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平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平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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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人物读后感

我在寒假最喜欢的书是全世界的孩子都喜欢玩的700种智力游戏。笔者将700个思维游戏分为七个部分:发散思维游戏、逻辑推理游戏、数学思维游戏、算术游戏、常识游戏、洞察游戏和趣味思维游戏。

我最喜欢的是发散思维游戏中的“超级武士数独”。一般来说数独是由九个小细胞组成的。数独的每一行、每一列和每一个小格都必须包含9个数字1—9“的超级武士数独也不例外其特殊之处在于:它是由五个大九宫格组成的数独角四个小九宫格重叠形成一个“x”形的超难数独迷宫。普通数独需要结合每一行每一列来思考。我发现《超级武士数独》可以从重叠的四个角落开始寻找突破因为每个重叠的角落都包含着两大九宫格数独。先解决这个角落可以得到更多解决问题的线索。每次我解开一个角落我都很兴奋期待整个数独都能解开。

其中一个叫“智能手机”的常识谜题也很有意思。标题中,福特在金冠酒店被歹徒逼迫,当着他们的面向家人报平安,但5分钟后,警察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福特是怎么报案的?我想了一会儿,认为福特的重要信息一定隐藏在手机内容里。如果他想让家人提取有用的信息,他需要隐藏不相关的信息。所以当他打电话的时候,他会捂住麦克风,当他听到重要信息时会松开手。就这样,家人接到了一个“断断续续”的情报电话:“我是福特。现在。金冠酒店。和坏人在一起。拜托。快点……”太棒了。

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不管其他的书有多好,我都不会改变对它们的爱。这本书有很多龋齿难题,让人着迷。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不愿意把它放下。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

我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和答案。有些是关于太空的知识和动物的问题及答案。比如说:蚂蚁为什么要般家?因为蚂蚁生活习性要求蚁窝里有一定的温度,但如果太潮湿了,也呆不下去,就要般家。所以蚂蚁般家多半在将有大暴雨来临的时候。因为下大雨之前,空气里的湿度是很大的。这本书帮我解决了很多问题。自从我有了这本书,我喜欢看书了。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希望大家都来看书吧。

《我喜欢》读后感

原谅我的孤陋寡闻,是在看到这本《我就喜欢捉弄你》之后才知道fluffyhouse这个可爱的大家庭,至此认识了白云先生、彩虹妹妹、捣蛋兔、尿布熊、鸡仔这些卡哇伊爆棚的形象,这一认识不要紧,如今做梦都能能到和大家一起冒险生活,这些卡通人物就是有这样让人一见倾心的魔力,实在是太呼哇呼哇软萌温馨了~别看我只是一朵云,但我却让整片天空变得更蓝!

绘本故事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与回味~不是很厚的一本书,没有为了凑页数而硬套一些看够了的网络段子搞笑梗,而是根据每个人物的性格展开故事,很多点让人由衷会心一笑一暖。像是鸡仔在夏天实在是热到不行,热心聪明的彩虹妹妹就用去瓤的半个大西瓜给小鸡仔做了一个纳凉泳池;像是一阵冷风吹来,白云先生被冻到流了鼻涕,善良的小雨滴立刻把自己的围巾与之分享,简单的小故事,传递的最真挚美好的感情与家族爱。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而且还是这样萌萌哒的一家人,我敢打保票,无论是小孩子还是成年人都无法抵御他们的温暖魅力!

能把天气塑造成这样这样有爱的卡通形象,带给观者快乐与温暖,真的很感谢fluffyhouse的创始人,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一定要去fluffyhouse的实体店去买买买,如今就只能先靠着本书解解馋续续命了~还是要感叹一句:太可爱了吧!!!

好想买一个白云先生的帆布袋啊~。

《我喜欢》读后感

我读过的书很多,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小王子》《最有智慧的人》,《吹牛大王历险记》等。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还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每天在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用愉悦的心情品味这本书,虽然这本书说的不是那么现实,有些事物甚至很夸张,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书中有很多有趣的事。它居然说小兔子有八条腿,鸟儿在水里游来游去,有趣极了。每当我读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就会看到这本书的最下面会有一个问题,我读完一遍在看一遍就不会那么难了,只是觉得很简单不过的问题了。每当这个问题我回答上来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很高兴。还有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有趣,而且有好多好词好句,用不同的颜色的波浪线给我们画下来,使我们看了就会把这些好词好句记下来。

这本书夸张似的讲了吹牛大王去冒险,做了许多与别人与众不同的事情,他居然能爬到月亮上去,能骑着蚂蚁飞上天空等。但他爬到月亮上又进行了一次冒险,他说他把房子也给背上了月亮里,月亮里的西瓜长在大树上,比一头大象都大,西瓜皮是黑的。他一天除了吹牛就是睡大觉。他有趣的事还真不少,吹起牛来还真有趣啊。

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吸引力,我写作业的数度变的更快了,字迹更工整了,准确率更高了,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快的完成作业来欣赏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妈妈连叫了我几遍我都没有听见,我看的太入迷了,把整个人都投入到书中里去了,最后我感觉到是吹牛大王拍了我两下脑袋,回头一看我才知道原来是妈妈在拍我的脑袋,我嘻嘻笑了一下,我和妈妈说“我以为是吹牛大王来到地球上了呢"。妈妈看我看的太认真,就没有批评我,还表扬了我说“读书和做事情是一样的,要认真不能三心二意”!我放下手中的书,高兴的和妈妈去吃饭去了。

这本书太有吸引力了,每天给我的生活带来无尽的快乐,看完了这本书可以放松一天的心情,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让我对课外书增加了极大的兴趣,以后我会多多看课外书,来增长我的知识!这本书真的是太好了!

《我喜欢》读后感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每天活得特别的忙碌,没有时间停下来去感受身边的美好。我们总是抱怨生活的种种,可是,谁有曾明白,我们所过的一切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我们应该学会去接受,学会理解生活带给我们的种种。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抱怨生活中的烦恼、琐事,感觉自己过的生活没有一点意义,不明白自己每天做这些事情是为了什么,而又得到了什么。可是,在《我就喜欢捉弄你》这本书里面,我们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讲的是什么吧!在书里面,我们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可爱的人,我们通过图画来看看他们的美好时光。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云先生,其他的人就是和他有关,或者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人。

白云先生,有着一张呆呆的脸,应该就是因为他的脸爱你,所以,他就叫白云先生吧。他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其实为人热心,也很关心朋友,他的脸上总是一副放空的表情,但他坚持说自己是在思考重要的事情他最常穿着纯白色条纹的衣服,喜欢喝着咖啡,望着天空发呆。白云先生有丰富的想象力,对事物有独特的看法,他喜欢自由自在的漫游,随心所欲的思考,不受拘束的享受着世界的一切。我相信,很多人都想活成白云先生这样吧!可是却又很难。

这本书的形式很独特,这本书全书都只有画面,文字部分很少。文字仅限于每一幅图画的标题,让我们可以知道这些图画拼凑起来到底是想要讲一个怎么样的故事。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不会受文字繁重的影响,你会特别的放松,甚至还会感觉到自己就像个小孩儿一样无忧无虑。

在书里面还有其他比较可爱的人物,比如彩虹妹妹。彩虹妹妹是白云先生的妹妹。她的特征是它那彩虹色的连衣裙和那萌萌的笑容,彩虹妹妹纯真开朗,也有很高的艺术天分,她的创作经常为同伴带来惊喜,喜欢小动物的她也很多小动物的爱戴。她的身边永远有鸡仔陪伴,那是她的监护人玩伴及贴身保镖。内向善良的彩虹妹妹,个性温和包容,但有时也会受不了捣蛋兔的吵闹。

在书里面我们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简简单单的画面,拼凑起来一个小小的故事。虽然这些都很普通,在生活中也很常见,但是当你看到这些用画面表达出来的故事是,你会觉得特别的温馨。

《我喜欢》读后感

梦里,一声似有似无的低喃,一抹一晃即逝的倩影,一隅淡然若素的居所。这大概就是张晓风的向往,亦是我心之所向。

初读时,目光淡淡略过开头:“我喜欢活着。”简单明了,在我心里泛起淡淡的波纹,像若有若无的风,吹过心湖后,波纹漾开,心里不再平静。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张晓风如是说。每每读此,心里总会产生一阵悸动,在心花繁多的心湖里,掠夺般涌过。我想,我心之所向,是她文字中的淡之若素吧。

在偌大的繁华红尘里,茫茫人海中穿行着,耳边响起的,是稚子打闹的嬉笑声;震耳欲聋的,是路上的车马之声;旁边经过的,是行色匆匆的陌生人。我看见城市的刺眼灯火;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我嗅着,行人身上的汗水味和廉价的香水味。我目光所及的,无论白领,无论学生,无论打工仔,他们无一不带着倦容,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行走,脸色苍白。

回归最初,回归自然,回归朴素,这是张晓风所喜爱的,这也是我所向往的。表面的灯火璀璨,表面的光鲜亮丽,表面的繁华热闹,可有几人在乎过你?人人都是千千万万的尘埃中的之一,短短接头,又匆匆而去,没有人能够真正聆听你的初心,有人在呼唤着你。在喧哗中,我们都将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们都将迷失。所以,寻找宁静淡然,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淡之若素。

当你在春天来临时带上一份惬意,在山涧里寻找新生的。而在你为找到一个又一个新生命而快乐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夏日的黄昏里,独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嗅着干燥的带着青草味的夏风,欣赏着洗净了的天空与柔和的晚星而愉悦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秋风里,看着满山芦苇凄然地白着,在临风之时,吟一口诗,为这意境美好而欢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冬阳把晨雾驱散时,晒着暖暖的阳光而欣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的眼里蓄满了清澈,当你的嘴角开始上扬,当你的灵魂感受快乐,你已找到了,你心之所向的——淡之若素。

《我喜欢》读后感

很多时候,我们只顾着急匆的努力向前奔跑,却在途中忘记了为了什么而去奔跑,所谓初心已忘。之前经常在网上看到“勿忘初心,方得始终”的句子,只觉得写得好却体会不到其中的深意。

关于亲情,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终人。几年前看到感人至深的描写亲情的文章总是落泪,格外思念亲人,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多陪伴他们,而不是摆玩电子产品,日子川流不息,转眼大学三年将过,泪点越来越低,不知道是理智了还是冷血了。寒暑假的陪伴更是寥寥无几,我想陪伴的意义不在于在一起待着彼此沉默,而在于让让彼此感到舒适温暖,比如唠唠家常、谈谈心、做做饭都挺好,但是我没有做到。越长大越发现,对于家人自己不擅长也羞涩于表达爱意和关心,这大抵与自身性格以及家庭生长环境有关。

关于友情,关系较好经常联系的本不多,如果问我说真正的友情呢?我不知道,因为尚不曾遇到可以患难见真情的事情,不知这属幸运还是不幸。确有许多疲于维持的时候,依旧认为这是个双方的问题,还是尊重他人,亲疏随缘吧。我们一路上会遇到很多人,有些点头致意后匆匆离去,有些却可以常伴生命,你知道他门们一直都在,无需多一两人足矣,有些安心的感觉。思及此,忽想起确实有人与我说过“我一直都在,不求前路皆知已,但求落落与君好!”细细品来还是很欣喜,唯回以,定不负卿。

关于爱情,希望我们在彼此面前都是更好的更开心的最真实的自己。无论你的爱情是否完美,你都要记住你是一个独立的灵魂。你无法确保你的爱情幸运,但你始终可以努力让你的灵魂优秀。水至清无鱼,苛求绝对诚实反而会酿成不信任的氛围,甚至逼出欺骗和伪善。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人人都是孤儿,所以人人都渴望有人爱,都想要有人疼。爱与被爱都是相互的,而爱的幸福便在于给予之中,比如父母对孩子的爱。性的诱惑足以使人颠倒一时,人的魅力方能使人长久倾心。而对的相遇,便是一生最大的幸运。

希望自己以后常思索,坚守初心,不失赤子之心!

《我喜欢》读后感

张晓风眼里装载人世间万千种美好,爱着生命中细碎的愉悦,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如她一般,将生活的惬意碎片通通保留喜欢。我喜欢寒风凛冽的冬日里洋洋洒洒的阳光,喜欢举起手臂张开五指,让光线在手掌心柔化。冬阳是不爱喧哗的,暖暖的打在身上,用橙色的干燥的温暖将人包裹。阳光穿梭在冷空气中,像是冷冬提笔写的一首温热的诗。

我喜欢春天羞涩的风拂过发丝带来毛茸茸的痒意,喜欢春天的气息混入我的鼻息。嫩芽抽枝,好像把新绿的颜色融化进了空气,冰雪消融,天空向湖泊偷了蓝色,万物在春日里重生,世界从僵硬中苏醒,一切慵懒地呼吸着,软风不紧不慢地推人们走进明媚的浅光之中。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坐在黄昏里待着夹杂热意的风从袖中吹过,喜欢看着云一寸一寸朝着天空的边际挪动,喜欢湾边的柳叶摇曳在波光粼粼的背景中。夏天就好像是被打翻的暖色系水彩盘,灿烂的亮光会笔直地穿过枝桠交错的树,穿透叶叶深浅不一的绿,在地面上留下斑驳的浊色剪影。

我喜欢观望秋风窸窸窣窣追逐落叶,喜欢难违的酣畅淋漓的秋雨,喜欢甜丝丝的糖炒栗子的香气,听见鞋子踏过落叶沙沙作响的脆生生的妙乐会感到欣喜,偶然抬头瞟见雁群掠过天空会目不转睛让目光尾随,心也托在那雁上飞了远方。

张晓风喜欢看满山芦苇凄然地白,我同样喜欢着花,无论是瓶里摆的泥里栽的,娇美的素雅的,我心中都会卷起微波。花于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我也总担心着自己是否能保持对它的珍惜与喜欢穿梭它的一生直至凋谢。不能对我的花负责,不如不拥有。

山是岁月与自然这两位工匠合作雕刻的巨塑。山每每现我以一种无名的威严,总命我联想起现实里所要面对的山巅困渊。我喜欢的是山赋予我的使命感与脚踏实地的感觉,好像翻越过后任何困境都不在话下。

我亦喜欢着海洋这类蓝色水域的神秘,喜欢波涛时而汹涌澎湃,泛滥的潮浪挣脱了枷锁一般自由地啸着;时而柔和纯良,温驯得像家中团子般的小狗,一拍一拍抚在肤上,让你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呼吸不自觉地被海浪牵着去。

我喜欢戴着耳机将世界隔绝,一个人坐在车窗边,陷入安静的柔软之中,全世界在我的眼里都慢下来,纷纷扰扰车水马龙都与我再无关。我同样喜欢在社交中穿梭,交谈几乎不会带给我压力,甚至乎是自然地去迎合各样的社交环境。我害怕孤独也享受着孤独,矛盾的喜欢常常将我占据。纵时光已逝,我仍是一个喜欢去游乐场溜达的人。我喜欢看小孩子带着稚气的笑容从我眼前风风火火跑过,双眸清澈透亮,干净的甜笑里总是忧愁很少。我喜欢暗自感叹: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类摄取快乐的能力似乎在弱化。

我喜欢写信,小学时便常与我异省的外公通信,落笔时思绪总是远远地飘忽不定,常常在信纸上胡言乱语忘了自己写信的初衷。人总说见字如面,旧时那一打打的信件和熟悉的字句常在我的脑海中滚烫,叫记忆的长河泛起涟漪。

我喜欢时光沉淀下的美好时光,喜欢岁月大浪淘沙剩余的风情,喜欢这由万物编织而成的生活。

《我喜欢》读后感

周国平老师的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是去年为了给儿子的书凑单才买回来的,所以一直闲放着而并没有阅读。临近开学了这段时间,想起学校的读书计划,想起了这本书,想起了阅读。

当把这本书从头到尾当看完了后,真是感慨颇多。我惊讶于周国平老师把人生命的内在本质居然剖析的那么透彻,他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还讲到人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对待生死的态度,面对逆境和孤独的态度。又讲到关于父母教育孩子,学校老师教育学生等问题。

他通过自己对生命的体悟来用文字去唤醒更多人的觉醒,他告诉我们人生有三个基本的觉醒:生命的觉醒,自我的觉醒,灵魂的觉醒。关于生命的觉醒是让人保持单纯,不要过多的把外在的那些财富、物质、权利、地位、名声等看的比生命还重要,不要把这些甚至当成了人生主要乃至唯一的目标,为之耗去全部精力,这样就是亵渎生命,不尊重生命。自我的觉醒就是要知道自己不但是一个生命,而且还是个独立特征的生命个体,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重复的。你必须对你自己的人生负责,做你自己人生的主人,真正成为你自己。关于灵魂的觉醒,他说人是有灵魂的,一个有高尚灵魂的人才会有高贵的人格。人要有自己的信仰,才会有真正的灵魂。从外部世界转向内心世界,重视精神生活,具有更高智慧的自我。

这本书可以为你我在生命暗淡无光,身处逆境,烦恼挫折时指明方向;可以在大家孤独无助时给于心灵的温暖,也可以帮助人在面对婚姻爱情出现危机时,给于明智的处理方法。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平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我喜欢》读后感

从教多年的我,依然会有这样的疑问:什么样的老师才会深受学生的喜欢呢?每个人的答案各有不同。有人觉得为师者应博学多才,又或幽默风趣,更要公平公正,还要和蔼可亲?于永正老师的《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中是这样说的:教师想让学生喜欢,首先要喜欢学生,只有老师喜欢学生,学生才会加倍地喜欢老师。其实每个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喜欢。于老师在总结为师之道时,有两点是让我记忆犹新。

第一,他用中药中的甘草来归纳。甘草的特性是:性温、味甘。温在孔子的温、良、恭、俭、让,五大美德中居首位。温和是好人的首要标志。所谓的温即温和,而且是温中有善。这对老师尤为重要,性温让你在脾气上来的时候,可以懂得控制,学会要冷处理;还让你知道作为老师一定要与学生为善,对孩子的错误一定要原谅。光温还不行,还要懂得调和。要做到温而厉威而不猛,更要注意对学生因材施教和心理调和。于老师说到,以欣赏的眼光看别人,看到的都是优点;以挑剔的眼光看别人,看到的都是缺点。这也让我再次想到,教师的任务首先是先育人,如果一个学生都没有优秀的品质和素养,如何成人。更何谈成才?而这一点也是日常工作中,一线教师最容易失控的部分,也是需要日久去磨练的一项专业素养。

第二,于老师谈到的关键词是:修养。这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读书同时读自己。于老师的阅读面之广是我们无比敬佩的,可以牵一发动全身。在信息时代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些传统的方法显得犹为可贵。如果我们每天抽出一点时间,翻翻书籍,闻闻书中散发出的墨香,体验不同作家笔下的风格,那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二是以人为镜。也就是以优秀品质的伟人为榜样。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敬佩之人,我们以这些人之豪杰为镜,会让我们更加优秀。三是不断反思。这也是每位老师必须要做到的。每天记录下自己的小小教学感悟、与学生之间的趣事等等,不在于多,只在于写。

他说,没有艺术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科学求真,艺术求新,艺术的表达没有最好,只用更好。身为教师,让我们与书为伴,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文化人,这样我们距离学生喜欢的教师就会更近些。

教师亦被称为先生、园丁、春雨、孺子牛……既然我们选择了教师作为职业,那就用我们的方式去做好孩子们灵魂的工程师,用我们的爱心去温暖学生,用我们的知识去改变学生,用我们的魅力去引领学生,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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