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合同(专业15篇)

时间:2023-11-21 21:39:51 作者:碧墨

合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提升,逐渐形成高效的合作模式。合作是人们在共同目标下共同努力和协作的一种行为方式,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如何在合作中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能力和特长?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一些合作的技巧和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外合作经营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发包人):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甲方为法人时填写):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愿意将上述合同项下商铺与乙方合作经营;乙方愿意在合作经营上述合同项下商铺出租租金全额支付给甲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对甲方拥有所有权的商铺进行合作经营管理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商铺地址:,

商铺号:;面积:。

甲方将上述合同项下商铺与乙方合作经营,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和法律与甲方业主委员会相关人员(以下简称:业委会代表)协商,依法为甲方服务。并且依约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租金。

在合作经营期内,乙方与业委会代表协商出租或其他方式对上述合同项下商铺合作经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业委会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就上述合同项下商铺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包括并不限于租赁、承包、委托经营在内的任何合同。

合作经营期限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合作经营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作经营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定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年支付商铺租金金额为:元(大写:)。

第二、第三年的承包费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25%。第二年租金为:元(大写:);第三年租金为:元(大写:)。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租金交付时间为每年的月日。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照楼层实际平均租金高于上述租金时,则按照楼层实际平均租金支付甲方,乙方合作经营商铺出租租金低于上述租金的,乙方仍按上述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

上述租金由乙方付入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开户名,

开户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按本合同填写确定。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银行账户变更,应在变更后十五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更正。甲方在十五天内通知乙方,乙方未按新的银行账号支付款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变更银行账号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引起的租金无法及时支付的责任归于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支付包括市场保安、保洁、行政管理人员、水电费、房屋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和宽带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招商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合作经营期间一切对外招商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业委会代表有权参与乙方的对外招商活动和市场业态定位相关事宜。

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向甲方足额支付租金。

在合作期间,乙方和业委会代表均对市场有相对独立管理的权利,有权对商铺统一招商、统一规划、统一经营,乙方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对经营方式、业态和商品类别范围及建筑内部格局作出调整及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合作经营期内,乙方负责该商铺的招商活动,努力为商户维持正常经营活动,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甲方权利的行为,也不得进行整体转租。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确需变更和解除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第七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在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合同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原则。

本合同合作期限届满,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乙方应当将商铺交还甲方。合同中止或终止后,原有装修及布局应归甲方所有,安装的设施和设备不得拆除搬离。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乙方应负责拆除的相应费用。乙方如强行拆除搬离,损害商铺建筑物的结构和安全以及相邻商铺的利益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和复原。在合作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须在10日内来乙方处接收商铺,逾期交还的,商铺内物品视为商户已经丢弃,甲方有权按废弃物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并直接自行收回商铺。合作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基于经济、便利原则考虑,经营期内因经营需要对商铺结构、布局进行的调整、改造、装饰、装修等,由乙方自行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数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条送达方式和地址。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15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送达地址按本合同的填写确定。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的通信地址、电话发生变更,均有义务在变更后十五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合同内容项下的通知无法及时传达的责任归于变更方,由变更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视为通知方的所有通知事项均已送达。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乙方主体的工商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工商变更后的主体继承。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外劳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收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帮助甲方销售商品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5、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6、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购货方联系;。

7、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劳务费。

二、劳务费确定。

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

三、支付时间。

销售执行完毕后,或在甲方收到购货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四、支付方式。

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甲方在收到该后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六、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八、合同生效、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履行完毕,自行失效。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客户之间签定合同且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劳务费,本协议失效。

九、其他事项。

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越南对外贸易合作合同

世界贸易发展到今天,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有效带动和促进了国际经济合作的快速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也蓬勃发展起来,对外贸和引资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有力地促进作用,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贡献将越来越大,地位将越来越高,而且其发展将越来越具潜力。因此,保持对外经济合作的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自1998年始,我国经济步入“买方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加上亚洲金融危机的外部因素,对外经济合作难免受其影响,发展呈放慢态势,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下面我们就发展对外经济合作的意义及其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阐述和分析,并对解决问题的思路作初步探索,以求有效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对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

一、发展对外经济合作的意义。

1、对外经济合作的含义及概况。对外经济合作即国际经济合作(internationaleconomiccooperation),是指世界上不同主权国家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和超国家界限的自然人与法人为了共同利益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侧重于生产领域)内所进行的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与重新组合配置以及相互间经济政策协调为主要内容的较长期的经济协作活动。主要包括资本要素国际合作、技术要素国际合作和国际劳务合作。在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成为国际劳务合作的重要内容。

从七十年代末期起步始到目前为止外经企业已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过业务;业务领域涉及数十个基础行业及高科技行业;对外提供的劳务也从过去单一的初级劳务为主发展到目前服务的初、中、高兼备,门类齐全的综合劳务结构;截止1997年底,累计签订合同额亿美元,完成营业额亿美元,上交外汇额度亿美元,外派劳务人员154万人次。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外经企业经营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规模不断壮大,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到1998年已有23家中国外经企业榜上有名,跻身于世界承包商强手之林。

2、发展对外经济合作的意义。

(1)对外经济合作有助于发挥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解决国内就业问题。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物力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发展对外经济合作,有利于使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与外国丰富的物力资源相结合,既有助于使劳务输出与商品输出共同发展,又可以促进国家间的共同发展。有助于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截止1997年底,我国对外经济合作外派劳务人员154万人次,大大缓解就业矛盾。

(2)输出劳务,创取外汇。以劳务输出为主要内容的对外经济合作由于不需要大量投资而能创汇,被誉为创汇的“黄金之路”。世界上许多国家,劳务外汇成为非贸易外汇的主要部分,使许多面临贸易逆差的国家大大缓和或弥补了国际收支的不平衡。随着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其创取的外汇占我国非贸易创汇的比重日趋增大,地位越来越高。

(3)能够带动我国的对外出口,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直接输出的是劳动力,由于这些劳动力熟悉或习惯于使用我国的产品,非常有利于带动我国的出口,如承包工程劳务出口的发展,可使许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机器设备、材料等物质资料的出口被带动起来。1998年国际工程承包带动的国产设备和材料的出口亿美元。

对外技术合作合同

*方:。

乙方: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中*材相关种植、中*深层次产品研发及中*生物提取技术研究等方面进行合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鉴定如下协议,以便共同信守。

一、合作项目。

1、黄芩规范化种植及基地建设。

二、合作内容。

1、种苗及菌种实验。

2、开展黄芩种植密度与产量、质量相关*研究。

三、合作方式及费用。

1、乙方对*方在项目中涉及种植技术、加工、饮片生产、产品开发、科研课题负责技术指导或技术实验,所设计的相关费用为本次项目经费的5%。

四、责任与义务。

1、*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实验研究,乙方应对实验的技术问题负责;

2、*方应按照乙方的技术标准组织生产;

五、本协议若发生疑问,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方:乙方:

(盖章)(盖章)。

*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

x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方:

乙方:

鉴于*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技术,鉴于乙方对*方__________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指导的人员由*方派出,差旅费、咨询服务费有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乙双方另行订立协议进一步明确。

八、技术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1)按利润分成,*:乙:____的比例分;

(2)销售额提成__________%。

九、合作方式:*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乙双方应就本协议的技术所生产的产品的成本、销售、利润设立单独的帐目,由双方派人共同监管。在条件成熟时,由乙方或*、乙双方设立该技术生产项目的项目公司。

十、合作期限:__________。

十一、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技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但双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权免费继续使用。

十二、其他约定:*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行合作时,并不限制*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

十四、争议的解决办法:*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技术提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对外合作石油协议权益转让合同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获_____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组前属于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根据重组,甲方对外合作勘探开发石油资源的业务无偿划入乙方,并获国家批准将其已签订的对外合作勘探开发陆上石油资源协议(详见附件一)的权益,转让给乙方。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

(b)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十日内,将石油协议及其他一切有关文件交付乙方;

(c)乙方在此按本合同之规定,接受转让权益,并承担与转让权益有关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2?甲方继续作为石油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并根据国家授权继续行使石油协议项下由国家石油公司享有的权利(详见附件二),监督管理石油协议的执行。

1.3?石油协议所规定的需要向国家报请审批的文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要求后的三十日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该等审批文件。

1.4?甲方授权乙方。

(a)管理国内有关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和开发的对外合作业务。

(b)负责石油协议执行过程中有关法律文件、转让合同、补充合同、石油协议终止合同、石油协议修改合同的谈判,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签约后执行。

1.5?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享有石油协议项下原由甲方享有的_____的经营权,并有权委派管理人员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执行石油协议。

1.6?乙方在执行石油协议的过程中,有权根据石油协议的规定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就其经营自负盈亏。

1.7?乙方有权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或其他类似合同再委托其子公司、地区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实施石油协议,但乙方必须就承包方或受托方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同时,该等合同不得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仍享有的权利的行使。

第2条?合同执行期限。

2.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全部合同执行完毕时止。如果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另有规定,双方将根据法律、条例和法规之规定,对本条所述的合同执行期限进行相应修订。

第3条?双方的义务。

3.1?甲方保证乙方不受因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或费用开支造成的损害。

3.2?乙方保证甲方不受因为乙方履行石油协议的义务和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或费用开支造成的损害。

第4条?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4.1?甲方和乙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为,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实现本合同的宗旨和规定的内容。

第5条?变更与终止。

5.1?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一方认为有必要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且另一方认为合理可行时,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

5.2?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应当终止,除非双方另有同意:

(a)本合同期限届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合同,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_____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6条?资产所有权。

6.1?本合同生效后,在石油合同有效期内该等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全部资产(不包括资料、信息)归乙方所有。

第7条?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7.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_____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甲方签署本合同没有违反勘探开发合同中有关转让条款的规定。

(e)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7.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_____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8条?不可抗力。

8.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_____、骚动、_____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8.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8.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9条?其他规定。

9.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9.2?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合约、理解和通信。

9.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9.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合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需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9.5?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_____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_____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_____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_____的行使。

9.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0条?通讯。

10.1?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10.2?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1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1.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北京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_____委员会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2条?附则。

12.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2.2?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并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二中国xx公司保留的权利。

中国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其转让附件一所列的23个石油合同项下的权益给中国xx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后,仍保留以下权利:

2.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的报批,需经集团公司行文上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

5.批准勘探期的延长(不包括第一、二阶段的延长);

6.确认面积撤销;

7.石油合同项下的中方留成油。

对外合作石油合同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瓶装天然气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天然气,乙方主要用途为过滤材料生产;。

2、钢瓶数量为:;。

3、供气地址为:;。

二、价格及结算方式:

1、双方协商价格为:元/立方;。

2、双方协商押金方式为:;。

3、因液化气市场价格有波动,甲方若进行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双方根据实际用气重量,送货时结算上次货款;并提供同等价格17%增值税发票;。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4、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天然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天然气钢瓶。

6、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否则照价赔偿;。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10、甲、乙双方如有一方需停止供货合同,需提前一月提出书面文件,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经办人: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经办人: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年月日

对外合作石油合同

鉴于:甲方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组前属于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根据重组,甲方对外合作勘探开发石油资源的业务无偿划入乙方,并获国家批准将其已签订的对外合作勘探开发陆上石油资源协议(详见附件一)的权益,转让给乙方。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权益的转让。

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

(b)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十日内,将石油协议及其他一切有关文件交付乙方;。

(c)乙方在此按本合同之规定,接受转让权益,并承担与转让权益有关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2甲方继续作为石油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并根据国家授权继续行使石油协议项下由国家石油公司享有的权利(详见附件二),监督管理石油协议的执行。

1.3石油协议所规定的需要向国家报请审批的文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要求后的三十日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该等审批文件。

1.4甲方授权乙方。

(a)管理国内有关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和开发的对外合作业务。

(b)负责石油协议执行过程中有关法律文件、转让合同、补充合同、石油协议终止合同、石油协议修改合同的谈判,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签约后执行。

1.5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享有石油协议项下原由甲方享有的独立的经营权,并有权委派管理人员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执行石油协议。

1.6乙方在执行石油协议的过程中,有权根据石油协议的规定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就其经营自负盈亏。

1.7乙方有权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或其他类似合同再委托其子公司、地区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实施石油协议,但乙方必须就承包方或受托方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同时,该等合同不得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仍享有的权利的行使。

第2条合同执行期限。

2.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全部合同执行完毕时止。如果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另有规定,双方将根据法律、条例和法规之规定,对本条所述的合同执行期限进行相应修订。

第3条双方的义务。

3.1甲方保证乙方不受因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或费用开支造成的损害。

3.2乙方保证甲方不受因为乙方履行石油协议的义务和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或费用开支造成的损害。

第4条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4.1甲方和乙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为,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实现本合同的宗旨和规定的内容。

第5条变更与终止。

5.1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一方认为有必要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且另一方认为合理可行时,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

5.2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应当终止,除非双方另有同意:

(a)本合同期限届满。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合同。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6条资产所有权。

6.1本合同生效后,在石油合同有效期内该等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全部资产(不包括资料、信息)归乙方所有。

第7条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7.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甲方签署本合同没有违反勘探开发合同中有关转让条款的规定。

(e)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7.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

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8条不可抗力。

8.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8.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8.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9条其他规定。

9.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9.2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合约、理解和通信。

9.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9.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合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需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9.5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9.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0条通讯。

10.1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10.2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1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1.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2条附则。

12.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2.2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并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越南对外贸易合作合同

珠江流域的经济合作,其根本目的是实现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优化组合,使下游地区的资金、先进技术、人才、经济信息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经验等向中上游地区流动,与中上游地区的自然资源、能源、原材料、廉价劳动力等相结合,以实现中上游地区经济的大发展和下游地区更高层次的发展。因此,就目前来看,合作应当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开展资源性合作,为下游地区建立稳定的能源、原材料供应基地。珠江中上游地区虽然资源丰富,但是多年来丰富的资源优势并没有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和产业、产品优势。相反,一些地区随着资源的开采,不是越来越富,而是越来越穷。究其原因,主要是大部分的资源开采企业属于乡镇企业,企业规模小,生产技术落后,产品大都属于基础性的上游产品,产业链短,加工程度低。同时,近年来,以依托资源优势形成的产业体系,在全国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约束增强的情况下,出现了能源、原材料工业品滞销的现象。因此,当前一方面应当充分利用广东及三角洲地区的先进技术和资金联手开发当地的优势资源,提高产品的加工增值能力,延长产业链,这样,既有助于将上游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又可以为下游地区建立原材料的综合加工、销售、利用基地。另一方面,应当依据市场需求和比较优势原则,调整投资方向,重点开发那些有市场、发展前景好的能源和原材料加工业。

2.积极开展资产型合作,充分利用双方优势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包括企业托管、产权转让、收购兼并等,形成新的生产组合和新的竞争力。在20世纪80年代,海外及港澳地区把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我国的沿海地区,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当时廉价的劳动力、廉价土地、税收减免等要素的优化组合下,实现了经济的腾飞。但是,随着世界性新科技革命的发展,目前面临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迫切需要进行经济转型与产业转移。珠江流域的中上游地区经过40多年的建设,经济实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已初步形成了以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工业为基础和军工企业相结合的工业体系;而且中上游地区腹地辽阔,已经得到了初步开发,土地、劳动力、能源和矿藏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在相应的产业和产品生产上具备或者正在获得比较优势。通过这些产业和产品的转移,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上下流域的产业结构都可以升级,实现结构的高度化,从而双方都将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时,通过产业的转移,有效地降低成本,也必然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创造出更多的产品需求。

产业的`转移,必须通过企业来实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体,而且也应当成为流域经济合作的主体。因此,应当鼓励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大公司、企业集团和民营企业到中上游地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进行资源型合作。如鼓励三角洲地区的名牌企业与中上游地区的同类企业进行合作,利用中上游地区的土地、部分设备和资金建立生产基地;采用技术转让、产权置换、产品调整、市场转移兴办合作开发项目等等。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与合作。加强中上游地区的基地设施建设,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也是构成产业群落经济基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家和中上游地区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一个巨大的市场。因此,鼓励下游企业到中上游地区投资不仅会有好的回报率,对于开拓市场、转移投资风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中上游地区的农业、环保、旅游、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都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而且投资环境正在不断改善。当前尤其应当加强在区际交通、通讯信息、江河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与协调,尤其是强化在流域整治规划上的相互衔接,最大限度地提高基础设施的利用率和规模经济效益。

4.积极开展科学技术方面的合作。珠江中上游地区之所以落后,其中科学技术不发达是根本原因。要改变科学技术落后的状况,一方面,要靠自身不断努力,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技术,真正做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积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才。引进技术包括引进国外的和国内发达地区的两个方面。相比较而言,引进国内发达地区的先进技术,成本更低,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因此,应当积极开展流域地区的科学技术合作,充分发挥下游地区科技优势,通过科技成果转让,技术、专利入股,联手进行科技攻关,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路子,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快中上游地区传统产业升级优化。同时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有重点、有选择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使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相结合。

2、珠江流域经济合作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目前,珠江流域经济合作与建设还处于自发阶段或者萌芽阶段,目前的合作还是零散和小规模的,流域经济合作的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示出来。因此,流域各省市之间的政府,应当加强沟通与联系,达成共识,加强合作的规划与建设,积极引导下游沿江城市的资金、技术、人才和产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通过流域经济专业化协作与综合发展,最终实现整个流域经济的统一、联动和协调发展,为缩小东西部经济差距创造良好的条件,真正发挥东部地区的主力军作用。

2.与行政性区域经济相比,流域经济活动是经济协作式的,而非行政行为。流域经济组织是以经济关系为核心的,而非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v^组织或者部门,因而组织形式具有多样性、松散性。流域经济合作的上述特点,要求在开展流域经济合作中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协调作用,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要求坚持互惠互利,力争实现双赢。[4]但是,单纯的市场调节也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合作机制上应当是在充分发挥市场基础性调节作用的同时,政府部门予以积极的推动和支持。地方政府在流域经济合作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手段,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又必须树立新型的市场观念,避免不正当的干预。

3.中上游地区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体制机制环境,对外开放程度,企业家创业精神,都是吸引外资的重要条件。珠江中上游地区传统的自然经济、计划经济观念根深蒂固。要改变落后面貌,必须硬件软件都要抓,不仅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设备,还要消除旧的传统观念的束缚,克服那种不思进取、肥水不流外人田,怕钱被别人赚走、得过且过的自然经济意识。树立“以开放求发展,以市场换技术,以产权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以政策换效益”[5]的新的发展观。应进一步把扩大开放与本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软环境建设,把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方面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改善政策和法制环境,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还要加大教育投入,加强对劳动者的技术培训,提高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软环境建设吸引下游地区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的管理方式投向那些具有自身优势的产业,以带动经济的发展。

4.正确处理产业转移与接受的关系,保护生态环境。下游地区一些产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是必然趋势,那些高耗能产业、劳动密集型、耗用原材料多的产业和产品将向中上游地区转移。这些产业和产品的转移,不仅有利于下游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而且对中上游地区也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产业的转移不应当是简单的搬迁,必须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的大趋势,以科技为先导,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使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在决策过程中合理地制定和选择环境与发展政策,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可持续发展受损。中上游地区虽然具有丰富的资源,但是生态脆弱,必须尽量避免那种“边开发、边破坏、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

【参考文献】。

[1]张敦富.区域经济开发研究[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梁植松.珠江流域整体开发的战略思考[j].热带地理,,(1):27.

[3]王文长等.西部特色经济开发[m].北京:民族出版社,.

[4]余东勤.流域经济基本特征的探讨[j].陕西水力发电,1995,(3):62.

[5]杜平等.西部开^v^[m].重庆:重庆出版社,.

对外技术合作合同

   乙方:

   *、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合作双方技术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权利义务。

   1、*方负责提*品技术指导和培训。

   2、*方负责产品使用说明、制作和解释。

   3、*方可以协助乙方的订购咨询解答。

   4、*方有权派会计人员进行本产品财务帐目统计报表的审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方会计人员的待遇(按当地会计标准)。

   2、乙方有权在全国开展本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作。

   3、乙方可以按照*方建议价进行自主制定产品价格。

   三、利益分配。

   1、*方占技术合作股不低于30%。

   2、*方占销售额15%分成。

   四、结算方式:月累计月结算。

   五、协议解除。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经营。

   2、双方有一方违约而致使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乙方不能按时兑现双方协议的利润分配。

   4、协议一旦解除,乙方不可继续生产销售本专利产品,否则视为侵权。

   *方:xxx炊具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

砖厂对外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第二条承包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第三条上交利润数额。

1.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递增____%比例上交利润。

3.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____计算,即___年___月交___元;__年___月交_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_年___月交___元;__年___月交___元。

第五条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第六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年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万元,其中__年__万元;__年__万元;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___________;设备完好率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

3.新产品开发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元;___年为___元;__年为___元;___年为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_。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___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____。

9.产值指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润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商、服务工作。

2.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经营者____是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5条规定行使职权。

2.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1)_________。(2)______.(3)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1)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润指标,除由经营者和其他负责人按合同规定赔偿外,不足部分以企业资金补足。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日期: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

甲方(委外方):

乙方(加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协议双方均需严格执行。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甲方需整理好委外加工之物品以便乙方清点。

2、甲方需配合乙方进行加工物品的交接。

3、甲方需按约定支付乙方相关款项。

4、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安排人员至甲方工厂办理物品交接。 装卸及运输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领料时必须与甲方进行交接,当场点清数量。因乙方原因不交接或交接不清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甲方。

6、乙方在生产甲方产品时,当每单是第一次生产的必须在量产前将首件样带到甲方处或通知甲方做产前首件确认,若是返单生产的乙方以甲方提供的样品为生产标准。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或达不到甲方提供的样品标准应及时通知甲方确认,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确认,确认时甲乙双方应在首件样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确认样品时需一式两份,一份甲方带回公司存档,一份由乙方生产完产品随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因甲方确认延迟而影响交货的,乙方可以免责。如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而自作主张生产的,所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外泄或截留甲方物品,乙方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不良品应退还甲方,未退回甲方的、甲方有权按成本价在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8、乙方需按交期准时交货至甲方工厂,因乙方原因造成交期延误的,乙方应按甲方原料价格的2倍向甲方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客户投诉索赔则该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交期延误的造成甲方客户取消订单,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送货时应按甲方要求分类标识及摆放,未按甲方要求进行物品标示的,甲方将按200元/次的标准扣款,费用在当月加工费中扣除。

10、乙方送货至甲方时,必须找到甲方对接人(仓管、品检或采购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造成货物丢失、短缺等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11、乙方交货时甲方必须进行确认,因甲方原因交接不清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2、乙方如超出甲方损耗标准的,甲方有向乙方全额索赔的权利(损耗标准参考附件)。

13、乙方需配合甲方品保人员进行品质管控,甲方开出的品质异常反馈单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因乙方品质问题处理不及时所导致相关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在加工生产甲方产品,屡次出现质量问题且又没有采取很好的解决对策,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或暂停发货给乙方加工生产,直至乙方在质量处理上有了明显的改善后再继续履行该协议。

1、每月5日前乙方应与甲方核对上月款项。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每月5日前完成对帐的则当月货款顺延1个月支付。

2、乙方于每月10日之前应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于当月30日前支付款项。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开票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

1、本协议作为甲方外发订单之附件,订单临时约定之事宜依订单执行。

2、加工项目质量检验标准、各工序损耗标准见附件厦门迈点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外发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厦门迈点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外发产品各工序损耗标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对外贸易合同

地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地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尽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na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计_______。中国银行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卖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过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装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_天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_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用___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市签订。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贸易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在合同中提出的严格标准和规格,用甲方提供的原料生产甲方指定的产品。

(二)加工成品名称和数量。

1.成品名称:_________。

2.成品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加工成品规格。

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原型,图纸与产品样品,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规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这种规范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质量和性能标准。此规范一经双方确定,任何变动只有依双方书面协议修改。

第三条原材料供应。

(一)本协议期间,最迟在每个公历季度前_________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季度甲方定货所需的生产原材料和消耗材料。

(二)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后,应按甲方指定的检查方法立即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将其结果在检查完毕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报告。不符合甲方规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来生产指定产品。

第四条加工费。

(一)加工单价。

1._________型_________美元/个。

2._________。

(二)生产指定产品的加工费应该按上述价格执行并在第一个_________年期内不变。在此_________年期后,乙方可在不少于_________是给甲方以书面通知,以求改变加工费。如果甲方接到改变加工费的通知后_________月内不作改变,此协议可以终止。

第五条支付条款。

关于加工费的支付、甲方至少应在每次完工的货物装船_________天以前,由经乙方认可的银行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足以支付装船货物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乙方的商业发票、全套提单、装箱单和商检证明议付。

第六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组装加工成品所需的图纸,说明书及成品测试、检查标准等。

(二)甲方同意对乙方在加工装配技术方面的质疑予以适当解答。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乙方同意派遣其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工厂进行与加工装配有关的技术指导。甲方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甲方同意乙方人员到甲方工厂接受有关加工装配的技术培训。但乙方每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_________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_天。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质量控制和检测。

(一)生产的成品应由甲方指定的代理人或检验人进行检验,证明产品与甲方指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一致。

(二)如果出现产品不符合甲方标准的情况,甲方可拒绝收货。但,甲方可根据甲乙双方视每次具体情况的折扣议价予以接受。

(三)乙方为甲方生产的产品至少应与目前第三者销售的类似产品质量相同。合同期间所有影响产品质量、规格的改变应在这种改变运用于产品之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为充分服务市场的目的,可随时建议改变或改进产品,乙方应真诚地考虑采纳这些改变或改进的意见。

第八条包装与标记。

产品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出口货物商品常规进行合适包装。包装要严格按甲方指示注明标记。甲方应至少在货物完工交运前_________天给乙方标记指示。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天内将船只、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甲方确认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

第九条装运及交货。

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天内将船名、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到甲方通知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在fob条件下,由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_____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船号、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乙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达日期,甲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乙方。如船只不能在甲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日内到达装运港,甲方应承担从第_________之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船只到达预定装运港时,乙方如未按时将要装载的货物如约备足,则应承担空舱费或滞期费。在fob、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传/传真方式向甲方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量、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日期。

第十条料件耗用。

在加工装配过程中的料件耗用率为_________%。料件耗用率低于_________%,甲方将免费补充提供已耗用的料件。如料件耗用率超过_________%,乙方将承担补充耗用料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甲方交给乙方的原材料和用此生产的产品所有权、原材料或产品丢失的或损坏的风险,全部归甲方。不过,从乙方收到运来的材料起至交付产品给甲方时止,乙方经甲方同意,用甲方的费用,在保险公司就货物的各种损坏、毁灭和丢失购买的全值保险,甲方应为此保险的收益人。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2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第十三条仲裁。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

对外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为甲方所有。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对外投资的合同

第一条本公司为了加强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是指公司根据投资计划进行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公司的对外投资计划由总经理负责,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具体职责为:。

(一)编制公司年度对外投资报告并制订公司下一年度发展及对外投资计划,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投资决策和资产处置决定。

(二)委派或推荐投资企业的董事、监事、经营者、财务负责人,确认其任职资格。

(三)审查、批准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再投资方案。

(四)编制全资和控股投资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并按照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评议、考核和奖惩。

(五)审查并指导投资企业的年度运营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如实披露对外投资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关联交易须即时披露。

公司投资发展部门为对外投资日常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公司作出的资产经营和投资管理的各项决议。

(二)参与、分析、制订投资企业的购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产权转让等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对公司投资的各个经济实体的资产运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研究,对其资产的安全性、可运作性,提出意见,供公司领导决策。

(四)根据公司年度目标体系,编制全资和控股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在总经理授权下组织有关部门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清算及考核。

(五)会同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司投资的全资和控股企业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特定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工作;投资企业资产评估报请国资委备案的,投资发展部负责上报材料的审核并转报。

(六)制定投资企业的重组、调整、规范、改制及建立适应市场的运营机制等方案,并参与或指导实施。

(七)参与全资及控股企业的再投资方案进行论证及监理,指导、协助企业实施。

(八)负责与招商办、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有关政策,争取并落实各项政策优惠扶持。

(九)参与公司新投资项目的方案论证、项目的调研和筹建、注册登记等工作。

(十)汇集公司各投资企业以及所属企业再投资项目的资料,并对投资变动信息及时在内部网站披露。

(十一)掌握并执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各项规定,对公司有关对外投资项目提出规范操作的意见,并按规定予以信息披露。

(十二)负责公司发行证券再融资工作,编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报告,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按规定予以信息披露。

(十三)负责起草公司对外投资情况报告,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汇报,真实、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公众披露。

(十四)对需要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投资项目,负责提交项目投资预案供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

(一)根据公司决策层的指示,参与对有关收购、兼并、新设、承包、托管等项目投资行为的财务论证,以避免或控制风险。

(二)对全资、控股的投资企业及再投资企业,按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建立财务核算体系,并规范所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

(三)按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组织中介审计机构对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和合并。

(四)按国家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对公布的财务报告中有关对外投资有关资料的信息汇总,并提供信息披露资料。

公司内部审计部为对外投资内审监督部门,具体职责为:。

(一)根据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全资和控股企业进行定期、专项、经营者离任等内部审计,并配合中介审计机构对投资企业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

(二)掌握公司投资企业的再投资情况,对再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处置意见。

(三)对中介审计机构预审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投资企业或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第四条公司的投资发展部办理对外投资业务。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金融、投资、财会、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实行分级授权的'决策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不同的权限对投资进行审批,其中股东大会是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

(一)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项。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三)以下投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上述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累计计算。

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若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股权的行为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对于达到上述标准的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八十一条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上述计算标准。

第六条公司根据对外投资类型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明确对外投资中主要业务环节的责任人员、风险点和控制措施等。

(一)根据投资意向,由公司投投资发展部组织起草项目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方案,提交公司该项目分管领导初步审核。

(二)投资方案提交总经理审核,并根据投资项目的授权范围分别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

(三)项目一旦确定,由分管领导组织该项目的洽谈和实施,并由投资发展部负责起草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提交分管领导审核;涉及资产审计、评估及收、付款的由公司财务部配合;涉及人事管理的由公司人事部配合;涉及对外信息披露的由公司投资发展部办理。

(四)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评估、相关部门备案、产权交易、验资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

对实际发生的对外投资业务,公司应当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加强内部审计,确保对外投资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建立对外投资信息档案,并加强对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对外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的管理,明确各种文件资料的取得、归档、保管、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三章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控制。

第七条公司应当编制对外投资项目建议书,由投资发展部对投资建议项目进行分析与论证,对被投资公司资信情况进行尽责调查或实地考察,并关注被投资公司管理层或实际控制人的能力、资信等情况。对外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应当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

第八条公司应当由投资发展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作出评价。

第九条公司应当由内审部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全面反映评估人员的意见,并由所有评估人员签章。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

第十条公司应当根据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按照职责分工和审批权限,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对所属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时,应当采取总额控制等措施,防止所属公司分拆投资项目、逃避更为严格的授权审批的行为。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纳入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企业因发展战略需要,在原对外投资基础上追加投资的,仍应严格履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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