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专业17篇)

时间:2023-12-08 06:34:41 作者:梦幻泡

在实现个人或组织目标时,规划计划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接下来是一些成功人士的规划计划分享,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借鉴吧。

乡镇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自查报告

**教育分局按照十法治办[20**]10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开展“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大督导、大检查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分局实际,对照文件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按照《纲要》、《规划》和《决议》要求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六五”普法全面启动。

1、“六五”普法启动大会。20**年12月28日下午,分局在41学校报告厅召开干部聘任暨20**年度综治工作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大会。赵平副局长就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作了动员,他要求各级学校一是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学校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本校发展的总体规划,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选聘好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下发给各学校的法制读本的作用,加强法制教育课程建设,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各学校要从公用经费单列普法经费,并把普法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加强督查,推广经验,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细化决策流程、规则;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学校“一把手”要坚持“逢文必审”;推进政务和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要明确分局法治建设的工作任务和重点。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年,要以“法治分局”建设为契机,以“大力开展依法治校,法律育人,努力打造法治教育”为主题,紧密结合教育实际,进一步抓好普法工作;“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为创建“**教育”品牌保驾护航。

2、制定了《十堰市教育局**分局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20**—)》、《十堰市教育局**分局“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教育分局20**年普法计划和工作要点,成立了分局普法领导小组,建立了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普法工作纳入到分局行政、党委的目标管理之中。分局党委、局领导班子,将“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的局长办公扩大会听取、研究、布置“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

二、“六五”普法法治建设顺利展开。

各个学校成立了“六五”普法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年级主任组成。制定了本校普法规划、计划和办法,开展了大量的法制宣传法律法规讲座活动。分局建立了28人组成的普法宣讲员队伍并参加了市司法局举办的普法培训班。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年是分局实施“创全国一流品牌、建市内一流环境”战略目标的重要一年;我们确立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分局颁发的“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着力增强分局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顺利完成“六五”普法规划规定的内容的指导思想。各个学校开展了大量的法制宣传法律法规讲座活动,建立了班子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把学法和用法作为学校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了《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教师法》、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各校班子集体学法规定了每年不得少于4次,校长、书记学法不少于40学时,并将学法用法纳入了干部及学校年度考核和综治工作评比表彰。教师学法纳入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中,重点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刑法、道路交通法、消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未成年人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教师的法律素养,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各校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了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理论和常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法制意识,努力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养成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自觉依法规范行为,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组织开展了以“与法治同行、为成长护航”主题活动和“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机关开展了消防法的学习测试和道路安全交通的专题讲座活动。

三、创设“六五”普法法治建设抓手与平台。

按照“依法治教、依规治局”的原则和思路,对分局所有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制定、修订、完善和汇总,目前已经汇总了62个制度,其中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重要制度有:《工作报告制度》、《机关经费管理制度》、《职工调配管理办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暂行规定》、《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办法》、《物质采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初步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为依法治局、依章管局奠定了法制基础。分局在**教育网上开办了法律法规专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及“六五”普法重大活动。

各个学校将依法治校作为办学宗旨,在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贯彻依法治校的思想,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不但把法制教育纳入到课程之中,使之有效地与学校的德育、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还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家长学校组织家长听法律专家的专题讲座;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升旗仪式、学科渗透等途径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以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一些学校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促进学生的学法用法。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有机结合,把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法制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制知识竞赛、法制征文、“学生带法回家”、开办法制手抄报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学生法制教育。通过团队活动、校外活动、“青年志愿者”、“学生社会实践”等形式,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制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有的学校真的一些问题学生,坚持有重点地进行法制教育,如有的学生在课堂上顶撞老师,不遵守课堂纪律,有的喜欢与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旷课迟到,有的欺弱霸道等,针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分类进行重点帮助教育,突出用法教育。针对使用暴力手段,欺弱霸道的学生进行《刑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对不遵守学校纪律,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混迹于一起的学生,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教养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教育采取个别谈话、个别讲解等形式进行。通过对有问题的重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整体效应,使问题学生转变大,进步快,都能自觉地遵纪守法。

四、“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分局重要考核。

为加大“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力度,分局将“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分局每学年开展的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每月与综治月报考核挂钩;“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与年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评比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将“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乡镇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自查报告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近几年来,我乡在县委、县府和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秉承“以人为本,以德治校”的办学思路,加强管理,科学指导,开创出元兴乡教育事业新局面,现将我乡教育工作自查评估报告职下:

一、基本概况。

元兴乡位于县最南端,距县城82公里,辖12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135个村民小组,幅员面积28平方公里,全乡共有居民5202户,人口17420人,其中农业人口16610人。

全乡共有初级中学1所,小学4所(其中村3所)。全乡有中学教学班8个,在校生419人;小学教学班17个,在校生723人。中学有教职工32人,其中专任教师28人;小学有教职工40人,其中专任教师37人。

二、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

(一)领导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我乡积极贯彻“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落实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管理工作以及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责任。确立科教兴乡战略,把教育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研究和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把教育工作作为基础设施的重点领域。

1、继续充实“两基”工作领导小组。

我乡成立了由元兴乡乡长黄璞担任组长,王远俊、刘廷礼为副组长,由各行政村主任及中心校校长为成员的“两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实施“两基”工作。

2、各校也成立了以校长牵头、教育主任和班主任为成员的“两基”工作领导小组。

3、各级“两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安排部署“两基”工作,解决具体问题。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各校都制定了控辍保学制度。领导小组积极为全镇“两基”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形成事事有人抓,样样有人管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两基”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我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举措及取得的成绩。

我乡积极强化政府统筹职能,把农村教育工作作为我乡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教育改革进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乡、村和有关部门的职责,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探索农村教育发展的新路子。

1、层层签订“两基”巩固和“保学辍学”工作责任制,实行控辍保学责任制,与乡村干部签定了“控辍”责任书,责任到人,年终纳入对干部的政绩考核。

2、通过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家长认识到送子女上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自己的义务,自觉送子女上学。

3、实行了过硬的奖惩制度。实行了政府和学校的“双线承包”。各学校也都有明确的控流制度,明确责任,大家齐抓共管,学生流失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加强管理,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到位。

全乡预算内教育财政拨款为:元兴乡中学97.3593万元元兴乡小学为153.2645万元预算内义务教育学校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做到逐年增长。

(四)办学条件。

按照“以提高办学效益为目标,以集中办学为方向”的原则,合理调整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时排除危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师生安全,创造了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4、图书室藏书量中学生生均24册,小学生生均18.4册。元兴学校逐年逐步完善教学必要的'设施,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全面育人,育人质量逐步上升。

(五)师资队伍建设。

调整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教师数量、结构和素质基本满足我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聘任制度,严格聘任程序和准入制度。加强以教师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师德师风建设。完善中小学校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积极推进校长聘任制,严格掌握校长任职条件,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

(六)教育管理。

坚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科学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教育管理机制。建立和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全面推进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加强社区与学校的沟通和合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回顾以往工作,我乡在巩固“两基”工作中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上级要求,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通过自查我们仍有许多的问题和不足:

1、受整体财力的制约,教育投入空间还不够充分,教育经费还不太宽裕,学校高品位的育人环境建设还不能指日可待。

2、学校多功能育人的配套设施、信息化普及水平还标准较低,适应素质教育的整体师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3、教育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为青少年健康、生动、和谐成长发展的作用还不均衡,还没有完全形成强有力的综合教育网络和体系。

4、大量的农民外出务工,导致孩子留守在家,或交由年迈的父母看管,或寄托亲友照看,或让其独立生活,使这些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已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

5、广大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的德育教育及控辍保学工作还任重道远。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统筹规划,抢抓机遇,克服万难,全线出击,矢志艰苦奋斗,勇于开拓创新,使教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力争使我镇教育事业全方位、快速、健康、和谐的发展,为区域经济的振兴,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把我镇建成华县的西部强镇,为构建和谐社会,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应有的贡献。

镇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

[2011]6。

号)和浙江省、宁波市及余姚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xx。

”建设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法律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实施《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我镇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我镇科学发展观走在余姚市前列,营造法制健全、环境优雅、乡风文明的幸福城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突出抓好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定的学习宣传,增强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2

深入学习宣传关于促进学习经济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产业结构调整,环境和生态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防灾减灾及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农村土地管理农村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

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水平。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及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4

深入学习宣传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司法救济法律援助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5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镇村公共文化设施为重点,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6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品牌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持续、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7

深入推进社会法治实践。大力开展“法治。

xx。

”建设,推进法治城镇创建活动。以“平安校园”创建设和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治为契机,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

三、宣教对象和工作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包括党政领导、机关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不同对象人群,其中党政领导、机关干部、青少年及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继续深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并认真做好学法记录,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

至少安排两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和党校培训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

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完善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将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四落实”情况继续纳入学校综合考评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依托村(居)委会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职工法制学校”等平台建设,切实推动企业职工法制教育落到实处。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和广大农民的现实需求,广泛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农村法制宣传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重点加强村(居)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对象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和其他社会活动、依法管理基层事务、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各个服务管理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在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单位,开展有关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和谐融入我镇。加强对归正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以及残疾人、生活困难等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实现管理、帮扶与普法的有机结合。

四、工作方法。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到本单位的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分解“六五”普法规划任务,加强检查督促各单位要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要继续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一手抓法制宣传教育。一手抓依法治理。从多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力求取得阶段性成效。运用“六五”普法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教育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选择方法,真正确保普法质量和效果。配齐配强法制宣传人员,加强对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宣传联络员队伍的培训、指导,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根据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普法宣教工作机制,扎实深入推进我镇“六五”普法工作。

乡镇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自查报告

一是做好计算机使用管理。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就办公党政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连接管理,进行了有效的隔离和防范措施,对涉密计算机安装了多功能导入装置,一年来未出现在党政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的计算机交叉传输涉密信息的现象。

二是加强涉密计算机和移动介质保密管理。当本单位计算机和软、硬盘、移动磁盘发生故障时,联系专业电脑公司派技术人员直接上门到单位对故障机和移动介质进行现场维修,以确保秘密信息不被泄密和盗窃。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没有在涉密网络和互联网中间交叉使用。

三是加强传真机、复印机的管理。对于要传真或复印的文件,事先经单位领导同意,并严格按要求进行传真或复印,未出现在普通传真机的复印机上传输、复印涉密文件材料的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强化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使全单位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保守国家秘密就是保国家安全、保家庭幸福的观念,自觉遵守保密规定,筑牢信息化条件下反窃密、防泄密的思想防线,不断提高保密工作领导水平,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精湛的技艺,推动我局保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乡镇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自查报告

根据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岳府办函〔2016〕11号)文件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落实人员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制度到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1、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工作人员确定并制作、更新,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应当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说明具体理由,由工作人员审核并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经审查,截止目前,我局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未发现涉密信息。

2、抓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治理和文件的治理。重点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治理工作和文件的治理。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涉密网络的检查。经审查,到目前止,上网公开的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

宝鸡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规划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井陉矿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文件精神,结合规划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更好地满足公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紧紧围绕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工作的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继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切实做好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建设系统领域营造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公务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积极推进建设领域工作的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建设领域工作法治观念,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由一般地强调学法用法到全方位推进依法行政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区“十二五”规划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规划建设领域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使之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服务自主创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大力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坚持巩固传承,开拓创新。在总结过去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全区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为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新活力。

4.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情况、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因地制宜,分类施教,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实际成效评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大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以及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定,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突出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夯实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基础。

(二)深入开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等法律法规,促进加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结合整顿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努力提高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规划建设事业不断进步。

(三)深入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建筑从业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开展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在规划建设领域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工作作风,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进工地、进家庭、进新居民集居地”主题活动。在“法律七进”基础上,深入开展“法律十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活动措施,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诚信守法经营,深化“法律进市场”活动,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立足建筑业依法治理,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促进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立足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切实增强家庭的学法用法能力;立足遵纪守法教育,开展“法律进新居民集居地”活动,着力提高新居民的法制观念。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治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深厚氛围。

(七)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规范公权力在规划建设领域的运行。加强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阳光规划”“阳光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国家公共权力得到依法规范运行;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尤其是规划建设领域中介机构行业管理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尤其是商业贿赂犯罪的发生。

(八)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和专项治理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非公有制领域延伸发展,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学习对象与要求建设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都要积极的参加到法制学习中去,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一)领导干部学法要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和考试制度及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使领导干部逐步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为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做出表率。

(二)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围绕提高规划建设系统全体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组织学习宪法和规范我国行政管理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建设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提高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加强有关依法治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把法制培训、考试(考核)纳入事业单位负责人教育培训内容,把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情况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质量考核机制。

四、工作步骤与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2011年为启动阶段,完成“六五”普法的宣传、组织发动,领导小组的成立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试点、培训骨干。2012年至2014年为落实阶段。按照工作计划逐项落实,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迎接中期督察。

2015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在查缺补漏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先由各单位进行自检,然后向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考核验收报告,并迎接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六五”普法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按照本规划制定具体的普法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工作制度。

(二)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结合建设领域工作的具体情况,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即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面上的学习要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自学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辅导以面授为主,通过组织法制报告、法制讲座、座谈讨论、知识竞赛、演讲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真正有实效。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的内容、方式上不断创新,全面推进。

(三)创新法制宣传理念。适应“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正确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发挥好法制宣传教育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中的预防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通过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手段,形成法治化的舆论引导能力。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人群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宝鸡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应新形势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根据《德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普法对象。

(一)指导思想。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全面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不断增强公民守法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增强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提高依法管理事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创建和谐社会。

(三)普法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一是在编在岗教师;二是广大青少年(学生)。

等。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荣辱观、法制观,构造和谐社会的理论,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江西地方性法规。注重培养广大教师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教师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监督的意识。

(三)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组织推动“六五”普法统一读本的学习。做好专项普法教育工作,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与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利用纪念日和传统节假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农民工权益、保护妇女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集中的专题普法教育活动。

(四)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保证我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

(五)继续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宣传教师的队伍建设,保证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的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促进教育系统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

3、推广典型,分类指导。注重调研,不断总结经验,充分挖掘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

4、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利用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学校广播站宣传法律知识,同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达到普法的目的。

(二)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6月底以前)。制定我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规划和落实措施,全面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2014年12月)。我校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目标任务,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2015年上半年,我校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市教体局提交总结报告。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业务培训和制度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学校、社区等公共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与普法主管机关密切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创新监督与激励机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进展,及时做好总结、交流和考核检查工作。

2011.12.7。

乡镇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自查报告

根据市保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的通知》(黄密密电〔〕3号)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对照检查目录,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情况。

20xx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市林业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制度》、《黄山市林业局网站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拟公开信息实行严厉的审查批准制度。明确规定局办公室为市林业网站管理部门,确定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二、信息公开发布各环节保密制度落实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进行,林业信息发布由职能部门提出,经办公室审核,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后交网站管理员发布,并建立台账。重要林业新闻和重大事件等信息必须由局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一旦发生因部门内部原因造成信息发布不当或引起相关后果的,将追究责任部门领导责任。通过层层把关力求从源头上杜绝涉密信息直接或间接上互联网。

三、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情况。

我局长期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本局工作人员的上网行为,由专人经常检查网络情况,对局内计算机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及时提醒使用人员升级杀毒软件的病毒库并打好系统安全补丁,并经常查杀木马和病毒,提高计算机的安全性。

对于本局的涉密计算机实行严格管理,严禁上网,并保证不和非涉密存储介质连接,并由专人使用,定期检查,涉密文件只能存储在涉密计算机内,只能由专人用涉密存储介质备份涉密计算机的信息。

对于非涉密计算机,坚决杜绝属于国家秘密、内部事项以及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在计算机内存储,并不能与涉密存储介质相连。通过使用人自查和专人定期检查的方式对计算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对于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非涉密存储计算机、非涉密存储介质做好登记保管工作,涉密计算机和涉密存储介质做好保管工作,由专人专用,涉密存储介质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带出。

通过此次保密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确保了从源头上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

乡镇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非涉密网络保密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通区国保【20xx】21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在扎实开展本单位保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按照检查目录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增强认识。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单位保密工作,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或集中学习着重强调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保密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内在联系,进一步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其次,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自觉执行和遵守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对涉密人员加强保密工作教育培训力度,真正做到保密知识入脑入心、保密工作游刃有余。

二、规范制度,提高水平。

在具体工作中,重点加强了机关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网络使用和管理,严格涉密信息和涉密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保密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突出重点,全面提高单位保密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自查报告

省委保密委:

近年来,***对法院保密工作十分重视,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强化教育,完善制度,狠抓落实,使全院保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院近年来保密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和健全保密工作机制。

中院党组十分重视保密工作,认真分析在新形势下做好法院保密工作,对建设司法公正,提高法院公信力的重大意义,完善保密工作机制。一是***院长到中院工作后,及时调整、成立新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为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其它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了保密工作办公室加以落实。明确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按业务归口实行“条块”管理,使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仅做好审判和队伍建设等项本职工作,还要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克服审判工作和保密工作“两张皮”的脱节现象。二是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和省法院以及省委、市委有关保密规定为依据,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法院保密工作建设,每年对全院机关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及时制定年度计划,使机关保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奠定了组织保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各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跟进和检查。重点检查党组会、院务会、审委会委员、印鉴、文英档案等项业务中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二、加大对全院干警的保密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所属人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

为认真贯彻各级部门对保密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各种涉密信息能够被充分利用、发挥其应有作用,确保党和国家的秘密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一是中院每年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除了各大节日、假期抓好保密宣传教育和工作检查外,在每季度的院务会上安排学习时间,通过时时提醒,会会教育,提高全院干警的保密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四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办墙报、板报,电子显示屏宣传保密法律知识,营造氛围;对干警进行保密宣传;全市法院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了多次保密录像教育,寓保密教育于娱乐之中;积极购置保密宣传教育资料,为学习保密工作提供方便;积极参加市委、保密局举办的保密知识答题活动,了解掌握有关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每年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保密知识业务测试,进一步使干警明确保密工作的内容和范围,了解掌握有关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狠抓保密工作,在草拟和审改发出的公文和材料资料中,不忘跟进保密工作;在研究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的过程,不忘落实保密工作,并尽可能将工作做在前,跟得紧;在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前及时督促部门落实好文件资料的清理清退、归档和交接,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和留守人员负责卷宗材料和案件档案的管理。由于工作做在前,跟进效果好,保密工作仍然得到有序落实。

三、注重对干警保密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能力。

为更好地开展保密教育工作,一是严格涉密人员的选任。对涉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查政治是否可靠、是否具备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条件,而后确定具体人选,并与涉密人员签定《保密责任书》,并形成制度。二是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知识培训。注重培养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保密与窃密斗争的形势、保密知识和技能。三是为了提高保密人员的工作能力,利用系统的教材和专业刊物对保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并积极参加省保密局和市保密局组织的保密工作培训班,使保密人员和知晓审判秘密的具体范围以及相关的制度,了解审判秘密的泄露途径和常用的窃密手段,从而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提高防范能力。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加强保密人员的政治教育,使保密人员认识到保守审判秘密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增强保密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保密工作不出任何纰漏。

四、进一步完善保密制度,规范对要害部门、要害部位及涉秘人员的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发展,新时期保密工作过去只局限于保证文件不丢失,只要管好文件就是做好保密工作,现在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全方位防止失、泄密事件,保密工作更具复杂性和艰巨性,过去我们经常提到的是“两管三铁一器”,即:管住文件、管住嘴,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现在我们提倡“三防一加强”,即:人防、物防、技防和加强管理。

针对法院工作过去确实存在一些违反审判纪律而发生泄秘事件,如承办人向当事人透露合议庭、审委会讨论情况,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个别办案人员缺乏保密意识,暂离办公室不锁门、卷宗柜不上锁等现象,直接威胁到审判机密的安全。针对问题,完善制度。我院及时制定了审判工作十项禁令,规范干警在办案严格遵守审判保密纪律,违反审判纪律的按禁令处理;为了规范印鉴管理,制定明确的《印鉴使用办法》,如规定印鉴管理人离开办公室印鉴必须锁入保险柜,用印采取领导审批,严格使用、退回登记。

确保用印安全;为防止宣传报道中出现泄秘事件制定了《宣传工作纪律》。规定任何人在案件未审结前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谋体发表个人观点,接受采访由政治部统一接待登记;重点加强档案工作管理,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通知》,结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阅民事诉讼卷宗的有关规定,既服务于群众诉讼,又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公文处理程序,对上级的各种秘密文件,按传阅范围,及时传税,及时收回,该上交的及时上交,对于领导干部传阅的文件,严格按照规定并坚持实行传阅、借阅登记制度,对于过期一般文件,送造纸厂随人监督销毁;严格文印管理,认真落实审核、签发、复印程序,对文件印刷后的打印纸、多余纸张及时销毁。还制定保密十不准,要求全体干警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国家秘密,不在私人能鹤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不存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变通邮局传送国家秘密事项,不携带国家秘密材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和公共场所。

另外,对一些重要部门、科室的电话、传真机等我们了严格进行管理。我们又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制定了针对本院和全市法院系统的目标管理考核办理,实行百分考核,目标考核对保密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分值量加重,并特别规定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机密造成重大影响者,对该单位、该部门的整体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保密责任感。

五、加强保密工作硬件建设,不断落实各项保密防范措施。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各类诉讼卷宗都要求严格保密,如不严格要求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为了做好防范工作,一是准确界定保密要害部门、保密部位。二是做到与非要害部门、部位有效隔离,对进入该区域的外部人员有相应的控制措施。三是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加装了防盗门、窗。四是设置了党政专网电话、传真机,购置了密码文件柜、文件粉碎机、温度计、去湿机、灭火器等。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中院机关没有丢失文件、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了机要文件的安全、完整及机关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保密工作是一项科学化、制度化、长期化的工作,保守机密,慎之又慎,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懈怠,我们在今后的保密工作中一定要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已有成果,增强保密意识,严格堵塞泄密漏洞,确保安全无事故。

1.保密宣传月总结。

2.保密宣传月总结。

4.保密工作心得体会。

5.2016法制宣传总结。

6.2016法制宣传月总结。

7.2016保密工作总结。

8.法制宣传活动的总结。

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我市物价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关于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顺利完成了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水平得到巩固和提高。为适应我市经济快速发展,逐步解决价格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增强全市物价系统干部职工的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物价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黔价综法272号)要求,结合我市价格工作实际,制定遵义市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的总体目标,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促进价格工作全面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目标。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物价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由提高物价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一般地强调学法用法向全方位推进依法治价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价工作进程,做到“放得开,管得好”。各级物价干部要拓宽自己的知识面,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掌握与物价系统以及行政机关公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宏观调控、节约能源、能源安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科学定价、民主定价。正确履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行政处罚等职能,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加强法制建设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依法进行各项改革,努力做到各方面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进机关内部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继续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全市物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提高物价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的水平和能力。

(二)继续深入学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价格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管理相对人的联系很多,这就要求我们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掌握法律依据,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了解法定权限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要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继续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三)继续深入学习与价格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各地物价部门在促进经济发展中承担着宏观调控、协调利益的重要职责,必须重点组织学习《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省价格条例》、《··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学用结合,以依法治价为手段,以顺利完成我市“十一五”规划为目标,全面推进价格工作的法制化。

(四)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和市内的立法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要及时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

(五)紧紧围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各级物价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结合起来,以多种形式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活动,使公民、企业及其他组织深入了解与价格、收费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增强守法意识,强化对各级物价部门的监督。

(六)进—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依法治价。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做到:一、合法行政。实施价格行政行为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没有规定的,不得做出损害管理相对人权利,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决定。二、合理行政。各级物价部门实施行政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管理相对人,执法过程中采取的手段和措施应当有效、适当。三、程序正当。各级物价部门实施行政行为,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与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四、高效便民。各级物价部门实施行政行为,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管理相对人。五、权责统一。各级物价部门应当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自身的行政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有不当行政行为,除了纠正行为、赔偿损失以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过错。各级物价部门要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价格行政执法体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各级物价部门还要掌握本地价格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动向,抓住时机加快建章立制进程,没有立法权限或立法时机尚不成熟的,可以先提请上级部门或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待条件成熟后再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站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价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五五”普法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各级物价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法制宣传工作,要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普法工作经费,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计划,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措施,坚持常抓不懈,使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市物价系统的普法工作由市物价局统一安排部署,普法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处。普法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考核、验收全市物价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五五”普法期间,我市物价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市内广大物价干部职工、各单位的物价员、收费员及—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各级物价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履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和行政处罚职责的物价干部。各级物价部门的领导干部是依法开展各项价格工作的骨干,要带头学习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在学法、用法、守法中起到表率作用。

履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和行政处罚职责的物价干部在执法过程中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制、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实行定期轮训、考核,强化价格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保障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各级物价部门还要围绕贯彻落实《价格法》及其相关的配套法规规章,整顿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管等方面,对各企事业单位的物价员、收费员以及普通公民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12358”举报电话作用,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举行专项整治活动,树立物价部门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的良好公众形象。

(三)创新形式,注重效果。

“五五”普法期间,各级物价部门要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趋势,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普法方式,逐步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价格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价格法律咨询,举办价格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知识竞赛等;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的法制专栏等大众传播媒介,向群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要对普法工作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对于在普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要给予表彰奖励。

四、组织计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2006年10月)。

全市各级物价部门一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

方案,包括各类人员的学习计划;二是要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三是要落实经费,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物价部门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四是要认真宣传“五五”普法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的学习。

各县、区(市)物价局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兼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相结合的“五五”普法规划,在土10月底前将规划报市物价局。

(二)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

全市各级物价部门每年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开展专题活动。利用《价格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大力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价格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

各地物价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地区“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总结。各地区之间也可开展互查活动,交流经验。2010年,市物价局将组织对全市各地物价部门“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总结考核验收。利,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决定。二、合理行政。各级物价部门实施行政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管理相对人,执法过程中采取的手段和措施应当有效、适当。三、程序正当。各级物价部门实施行政行为,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与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四、高效便民。各级物价部门实施行政行为,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管理相对人。五、权责统一。各级物价部门应当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自身的行政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有不当行政行为,除了纠正行为、赔偿损失以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过错。各级物价部门要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价格行政执法体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各级物价部门还要掌握本地价格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动向,抓住时机加快建章立制进程,没有立法权限或立法时机尚不成熟的,可以先提请上级部门或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待条件成熟后再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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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浙江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为适应“十一五”期间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领域的普法工作,结合我县教育改革发展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永嘉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永嘉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法治永嘉”、“平安永嘉”建设,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积极创建“平安、卫生、绿色、和谐校园”,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永嘉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局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学校校长及广大教职员工、青少年学生的教育法律意识和教育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各级教育部门和广大教育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主要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使法制宣传教育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努力培养各种层次的具有相应现代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

二、永嘉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

1.紧紧围绕国家“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整顿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2.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教育事业管理的能力。

3.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具备现代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衡量标准和评价指标,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地位和水平。

4.坚持普法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校。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健全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和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

5.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育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6.把法制教育同“平安校园”创建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同“禁毒教育”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同“反邪教”工作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同“行规”达标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普法与治理、普法与创建工作有机地结合一起。

三、永嘉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的对象和基本要求。

永嘉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对象:教育局机关公务员、科室工作人员、学区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重点做好各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教育执法人员、学校校长、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工作。

永嘉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的要求:

1.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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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7号)要求,结合我省农业系统实际,制定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至)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农”发展,按照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农业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各级农业部门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发展的水平;增强农业部门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提高维权能力,不断扩大农业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三农”。立足于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和重点,认真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措施,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三农”工作有序开展,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立足于提高法制素质,重点加强宪法、国家基本法及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要求,突出不同的普法内容,提高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使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都受到法制教育。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把握新农村建设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工作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手段,改进工作方法。把普法宣传与培训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增进普法的实际效果。大力推进机关制度建设,不断促进普法工作的长效性。

――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五五”农业普法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积极探索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机制,提高普法的声势,力争农业普法在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广泛开展“讲法律、讲秩序、讲责任”的法制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氛围。

(二)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自身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土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制止农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推进农村政务、村级财务方面规范化,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权,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切实加强劳动保障、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三)加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学习宣传,营造诚实守信、诚信经营的农村市场秩序。针对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大力宣传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以打击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

(四)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加大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广大生产经营主体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转变生产方式,科学合理安排种(养),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三、对象和要求。

(一)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主要在农业部门干部职工、乡(镇)、村干部、管理相对人和农民中进行。重点对象是农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工作人员。

(二)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三)着力于提高公务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资格准入考试考核内容,继续实施公务员学法和年度法制考试制度。广大公务员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依法规范公务活动和管理行为,切实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着力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学法、普法、用法相统一,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广大执法人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执法本领,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实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继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五)着力于提高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工作人员依法服务的本领,更有效地为“三农”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各类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要把钻研技术与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以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农业专业法,增强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依法开展技术研究、推广和管理活动,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六)着力于提高管理相对人的依法经营观念,确保诚信守法经营。注重把广泛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把事前教育与事后惩处相结合,加强对农业行政管理相对人普法宣传,使之熟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引导其合法、诚信生产经营的同时,保护好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七)着力于提高农民的法制素质,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注重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有机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步骤和方法。

――2006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培训普法业务骨干,确定专人负责“五五”普法事项,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根据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年,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进行总结评估,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普法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手段,切实提高普法效率,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和全社会的'农业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法制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农深入展开。围绕农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以依法治理带动普法的深入,使普法与依法治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实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结合执法人员上岗或农业部门领导、有关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分级开展培训活动;结合农技下乡开展集中送法下乡活动。同时,从广大农民需要出发,继续实施“法律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在服务农民中教育农民。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效果。针对不同的对象,宣传不同的内容,采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手段和方式,通过培训、资料图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喜闻乐见的方法,以便于接受。

(四)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推广。认真总结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适当形式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整体水平的提高。省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办好《农业普法通讯》,使其成为“五五”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交流平台。

(五)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农业法制宣传园地建设,推进宣传方式创新。积极发挥农业信息网络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发挥电子平台的迅捷功能。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接待制度、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加强对“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高度重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监督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部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争取把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法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计划的培养农村普法宣传骨干,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普法内在规律,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建立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表彰、奖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自开始,我市在全体公民中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加快依法治市步伐,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市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证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施,推动平安和谐日照建设,有必要从至在全市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切实加强以农村、社区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要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宪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全市公民进一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提高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适应公民学习和运用法律的需求,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市公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爱国意识、责任意识及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全市公民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行为习惯,保障和促进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

三、突出重点对象,采取不同措施,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在继续做好全体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做好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成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所有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强化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继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生产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开展对农村“两委”成员和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要突出法制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相结合,引导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途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普治并举,同步推进,整体提高依法治市水平。认真实施《日照市―年依法治市规划》,全面开展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县)、依法治镇(乡、街道),制定计划,落实责任,搞好组织实施;积极探索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新形式。围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社会管理,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五、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主题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基层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体要树立责任意识,加强法制栏目建设,开展准确生动、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文艺宣传工作,繁荣法制文化事业,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政府和专业普法网站建设,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园地、阵地建设,鼓励、引导和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活动。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各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在搞好内部宣传教育的同时,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实际效果。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人员、交通、教材、经费、器材、设施等问题,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切实执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把对法律的实施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

宝鸡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规划

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央、省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适应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全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开展,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道德理念。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各自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宪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组织实施“四个一”工程(建立一个宪法宣讲团、办好一份宪法知识宣传简报、制作一批宪法宣传图板、每年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宪法学习教育),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切实提高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统一安全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加强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建设诚信社会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积极开展选举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大力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认真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文化、体育及与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办好2008年奥帆赛服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劳动法等关于保护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以及劳动保障权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意识。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城镇拆迁、国企改造改制、破产清算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

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大力开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基层民主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结合平安创建和“扫黑除恶”等活动,深入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道德实践活动与法治实践活动、群众性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贯穿到各种形式的依法治理活动中,引导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准确地理解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深刻内涵,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逐步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七)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立法法,不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加强地方性立法项目的前期研究和论证,注重解决本地的突出问题和特殊矛盾,完善地方性立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制度、立法听证制度、专家参与制度,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促进和保障功能。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改、废止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抵触的现行法规、规章,保证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要依据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区域、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各区市要建立和规范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区域依法治理的目标任务,广泛开展法治区(市)和法治镇(街道)创建活动。按照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围绕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和侵害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确定基层依法治理的任务目标,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要根据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和各部门的具体职能,确定行业依法治理的任务目标,逐步实现执法权力与部门利益脱钩。围绕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建设以及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最密切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强化行政行为监督,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八)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完善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列入工作考核内容。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和实效性;及时修订乡规村约,深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辟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和社区法律图书角,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内容,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联系企业实际,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所属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总体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继续落实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要把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将公务员法律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注重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落实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和师资。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深入开展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企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企业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的途径和形式,整合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增强广大农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观念,提高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深化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培训,努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工作实效。规范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上半年,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区市本部门本行业的规划,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区市、市直各单位制定的规划抄送市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下半年,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具体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监督,推进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并制定实施方案。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及各行业要侧重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建立实施部门、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培训制度,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开展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三)建立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地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部门各单位要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逐步构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要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要专门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巩固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和城市、农村的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法制宣传园地,使之成为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窗口;依托各级党校、员工学校、市民学校、村民学校和外来务工人员夜校,普遍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使之成为对广大市民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建立普法档案,全面记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公司各单位:

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国家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第一年。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重钢公司党委的具体要求,结合矿业公司实际,公司党委制定了在全司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进一步提高矿山职工的法律素质,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矿山。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重钢集团、矿业公司“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企,使企业管理更进一步踏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为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重钢公司、矿业公司“十一五”战略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生产经营任务,采取有效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努力构建和谐矿山。

2、坚持以人为本,在职工群众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职工群众服好务。

3、坚持求实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内在规律,及时转变观念,不断创新工作形式。

4、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单位实际,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使广大职工群众的学法用法落到实处;加大研究力度,把握工作规律,提高预见性;转变观念,完善依法治企工作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目标。

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职工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企业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依法制企,提高企业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全体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在全司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要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职工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企业管理。

3、深入学习宣传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努力培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创建新型企业的良好氛围。

4、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职工守法观念的培养,加强职工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促进职工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风尚。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习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不断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6、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四、组织领导。

1、矿业公司法制宣传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对公司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检查;审定和领导实际“五五”普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作好协调工作;评定、表彰“五五”普法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矿业公司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由党政工作部牵头,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和完善制度。

公司各单位要继续坚持“三五”、“四五”普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普法五年规划、年计划、月安排;确保普法学习有专门时间、专门内容、专门考核;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营造普法工作良好的氛围;做到普法档案有学习安排、学习记录,活动台帐齐备。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集团公司普法费用由集团公司行政按照每人每年0.5元计算拨款,公司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参考执行,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公司“五五”普法规划从20开始实施,至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年上半年。公司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的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全司掀起“五五”普法的学习浪潮。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公司各单位要依据普法“第五个五年”规划,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有部署、有指导、有措施、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全面、有效地开展。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年。公司党委将对各单位“五五”普法实施开展情况进行评定,并接受集团公司法制建设办公室对矿业公司“五五”普法实施的总结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公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切实加强领导,要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公司各单位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的五年规划,并将本单位的普法规划于6月30日前报集团公司法制建设办公室。

3、公司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政治学习、安全讲话等形式组织职工集中学习,辅以自学、座谈等方式,使广大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做个合格职工。生产一线职工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0小时。经营管理人员要重点学习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30小时。各级领导干部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要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起到表率作用。厂处级领导干部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0小时。

4、公司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板报、网络等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调动一切力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8月20日某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到,我省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某建设纲要》正式实施,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是,对照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化建设进程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为了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我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法治某”,推进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进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定从20到在全省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要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要适应公民学习和运用法律的需求,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倡导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法治某建设纲要》,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增强全省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培养公民自觉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区别不同对象提出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做好全体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所有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继续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要着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能力。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法治某建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实施《法治某建设纲要》,全面开展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开展“法治某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深化乡(镇)村、社区等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围绕平安某建设、和谐区域建设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之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四、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质量。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强化大众传播媒体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要开办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等,开展准确、通俗、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努力提高作品质量,不断提高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利用各级政府网站、各门户网站和专业普法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市、乡村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教育园地、阵地建设,鼓励、引导和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志愿活动。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认真做好本单位和本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地、各部门“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保障。要结合自身实际,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大力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困难,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条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切实执行。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某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把立法和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适时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研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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